架子队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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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子队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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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子队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厦门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
土建施工总承包2标段工程
架子队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轨道交通2号线
一期工程土建施工2标项目部
2017年12月01日
厦门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
土建施工总承包2标段工程
架子队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编制:
复核:
审批: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轨道交通2号线
一期工程土建施工2标项目部
2017年12月0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事业总部文件厦轨道建【2017】160号关于落实《厦门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架子队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建设项目劳务用工管理规章制度,规范项目劳务用工管理行为,确保项目用工管理合法有序,促进施工生产顺利进行,坚决贯彻执行厦门轨道集团公司文件精神要求,充分发挥劳动力资源,实现施工现场管理层与作业层的有机衔接和有效运作,确保中铁十七局集团厦门轨道交通2号线2标一工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工期等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采用“架子队”的施工管理模式,为了规范项目部架子队模式的运行,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编制依据
1、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事业总部文件厦轨道建【2017】160号关于落实《厦门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架子队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及细则适用于中铁十七局集团厦门轨道交通2号线2标一工区项目部管段内架子队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管理机构及职责
根据工区项目部要求及实际工作需要,成立工区项目部架子队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花树立
副组长:
邢化平吴美强郭伟伟
小组成员:
叶博文李飞练世文张子奇刘明丽陈海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质部,领导小组负责架子队组建策划、工作指导等重大事项的研究和决策。
办公室负责各架子队的管理及日常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等。
第三章架子队组建
第一条架子队结构
架子队设立以建立高效、专业和满足项目施工生产为原则,其基本架构如下:
第二条组建原则
1、管理有效,监控有力,运作高效,满足现场实际作业需要的原则组建。
2、固定建制与临时性建制相结合,人员弹性编制、动态化管理的原则。
3、成本内部独立核算的原则。
4、劳务工使用以成建制的合法劳务承包企业和劳务派遣企业的劳务人员为主,以临时性、零散招用的劳务工为辅的原则。
5、以组建和培育专业化高效队伍为主的原则。
第三条组建程序
1、依据相关规定明确架子队的主要构架并明确架子队中由正式职工担任的主要职务。
将已成立的架子队的构架进行管理。
2、选择有资质且信誉良好的劳务企业依法签订劳务承包合同,与劳务派遣公司协商确定劳务工需求量并依法签订劳务用工协议;与临时性、零散劳务工依法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3、督促劳务劳务派往本项目组建架子队的劳务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协议》。
4、劳务人员与劳务队伍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并被派遣至施工现场后,与由工区项目部人员组成的架子队构架一并组建而成架子队并划分作业班组。
5架子队根据依法签订的劳务承包合同合理设置作业班组,实施作业任务。
第四章管理办法
第一条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1、架子队管理人员按照满足施工现场生产管理需要以及满足安全、质量、进度等管理需要的原则配备。
2、架子队设置技术、质量、安全、试验、物资、设备、领工员、工班长等业务管理岗位。
3、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架子队管理班子和业务管理人员应保持稳定和完整。
作业班组中的骨干和专业劳务作业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一般劳务人员随施组安排及工程进度适时调整。
人员配置具体要求如下:
⑴、队长:
5年以上工作经历,具备较强的施工现场组织、协调、管理能力,有一定的相关工程施工经验。
每队配备1名。
⑵、副队长(可不设置):
4年以上工作经历,具备一定的现场组织、管理能力和施工经验。
根据架子队管段的工程情况设置,每队配置0~2人。
⑶、技术负责人:
3年以上工作经历,具备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和一定的技术管理、协调能力。
每队配备1名。
⑷、技术员:
1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技术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按满足现场技术工作和技术管理的需要配备,一般为2~3人。
⑸、质量员:
4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相应的职业技能和较丰富的现场质量监管经验,经岗位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每队配置1名。
⑹、安全员:
4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相应的职业技能和较丰富的现场安全管理经验,经岗位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每队至少配备1名。
⑺、试验员:
3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相应的职业技能,并经岗位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由架子队负责现场试验、检验时,每队配备1名。
⑻、材料员:
4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相应的职业技能和物资管理经验。
视项目部对架子队的管理要求配备。
⑼、领工员:
4年以上工作经历,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和较丰富的现场施工经验,按保证作业现场管理和监控的需要配备。
⑽、工班长:
2年以上工作经历,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和较丰富的现场施工经验,每班配备1名。
工班长由公司员工担任,也可由经项目部审定的技能、品德优秀和组织协调能力强的劳务工担任。
⑾、架子队管理人员由项目部集体研究确定并报公司和集团公司备案。
第二条架子队的运作及使用管理办法
1、项目部对架子队实行“人员统一管理,设备统一调配,成本内部核算,责任落实到人,材料限额发放”的运作机制。
2、架子队应执行项目部制定的有关生产、技术、用工、质量、安全、环保、财务、成本等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项目部的统一协调与安排。
自行制定的办法、制度必须服从企业制度的规范和要求。
3、项目部与架子队在收方、计量管理方面比照厦门轨道集团公司项目管理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项目部各管理部门、架子队队长、领工员、安全员、质量必须共同参与收方、计量工作。
4、架子队应建立和实行技术交底与安全交底制度,技术负责人就工程作业工序和环节向领工员、工班长进行书面技术交底。
领工员、工班长应在实施作业前对班组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安全交底。
技术和安全交底内容至少应包括:
工序概况、特点和结构尺寸;施工方法、工艺流程和工艺要求;质量技术标准;施工安全、质量、劳动保护、环保和进度控制要点与要求、文明施工要求等。
施工技术和安全交底采取“工前讲解,工中指导,工后讲评”的方式进行,确保每个劳务作业人员熟知本职岗位的技术和安全要求。
技术和安全交底资料要归类存档备查。
5、项目部严禁使用列入“不合格分包方”的劳务公司及其劳务工。
6、架子队对作业班组应实行计件工资制或内部承包清算责任制,以提高工作质量和生产效率,控制工程成本。
架子队人员的工资分配应在承包范围内实行自主分配,按照承包效益状况及本人岗位和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等情况确定分配标准,但队长、技术负责人等主要管理岗位人员的收入最高不得超过架子队全部员工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
7、架子队管理的核心是加强对作业人员的监管,确保作业过程管控到位。
8、架子队一般不设财务、计划部门,其会计业务和预算工作均由项目部统一核算。
9、架子队在施工中需使用的大型机械设备由项目部配备或租赁,架子队负责其维修、保养和有偿使用。
10、架子队可根据承担的工程情况设立小型料库,并严格执行项目部的相关管理制度。
第三条劳务作业人员登记办法
所有劳务工进场时必须明晰劳动关系,严禁使用无明确劳动关系的劳务工。
劳务工必须与劳务派遣公司或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项目部在劳务工进场时必须审查其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并将其劳动合同复印件留存项目部。
项目部及时对架子队劳务人员登记造册,内容应包括:
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职业资格证、劳务用工合同编号及业绩信用等。
第四条工资支付保障办法
1、把劳务人员工资直接发放到劳务工手中或在开户银行开设劳务人员工资专户,并为每个劳务作业人员办理银行工资卡。
2、收到工程款项时应优先按劳务人员工资总额将资金转入工资专户,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3、及时发放经考核后的劳务人员工资,禁止无故拖欠劳务人员工资;禁止通过劳务企业发放劳务人员工资。
第五条生活生产保护办法
1、坚持劳务作业人员的生活生产保护与项目部员工同等对待的原则,禁止歧视劳务作业人员的任何行为。
2、为架子队劳务作业人员提供或监督并帮助劳务企业为其劳务人员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生活设施、作业条件和防护用具。
第六条测量管理办法
1、由项目部组织全体技术人员对车站、区间进行测量,完成导线点和水准点布控,对于管段内导线控制桩复测工作由项目部统一组织测量人员进行,测量成果经复核后报工程部进行复核,并与架子队技术负责人进行交接。
然后,由各队技术负责人负责对各自管段控制点进行复核、加密,再由各个技术员负责分段管理工作。
现场工点测量由架子队技术负责人组织测量人员完成,并上报测量资料、成果经工程部审核。
在此期间,所有原始测量记录应一并留存备案。
2、所有测量技术人员应持证上岗。
接收项目部移交的测量数据,并对测量数据进行复测。
3、架子队可适当加密导线点和水准点。
4、对于线路上的控制桩及高级水准点都应采取加固、防护措施,并设置醒目的标记,然后形成书面材料记录备案,以备其他技术人员在今后施工中利用。
5、负责施工定位放线,负责控制桩的保护,配合各种检查验收,对测量资料进行整理并上报项目部。
6、负责横断面测量、构筑物地形断面测量、工程数量、施工便道、临时用地界测量、定位工作。
7、每次测量前必须对相应的桩橛进行复核。
测量工作完成后,由技术负责人编制测量成果书,并以技术交底形式向现场技术负责人现场交桩。
8、施工测量应坚持换手复测,为防止差错,自行测定的重要标志,至少由二组测量数据相互检查、核对,并做出测量和检查核对记录。
9、实行测量记录、计算成果书复核、复查制度。
测量记录、计算由技术负责人复核,测量成果书由总工程师复核。
工程部负责对下级单位测量资料每月复查一次,主要检查测量频次、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等。
10、对建筑物的放样测量,测设前要对所用的控制桩橛进行认真核实,不能用错控制桩橛。
放样数据必须由两人利用不同的方法求得结果一致后,还应交换算法进行反算,并进行自查和互查(换手复核),保证放样数据准确无误。
11、在进行工程细部放样时,要根据设计图纸对放样资料进行认真核实,放样时要进行换手测量。
放样工作完成后,应进行各种检查,确认无误,由技术负责人在测量日志上签认以后,方可正式施工。
第七条架子队试验管理办法
一、材料的检验:
1、水泥的取样方法与试验项目
1.1对施工进场的水泥,必须按批次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袋装质量、出厂日期等进行验收,并对其强度、安定性、细度、凝结时间报项目部实验室进行试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
取样方法:
从同一批次、强度等级相同的水泥为一批,且一批的总量不超过代表数量200吨袋装水泥从20个水泥袋中随机抽取,散装水泥的总量不得超出500吨,从水泥罐中取样,取样数量不少于12千克。
1.2每批实验室应进行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试验,试验方法符合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
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1.3出厂日期超过3个月的水泥,应按上述规定复验,并按复验的结果安排使用。
2、钢材的取样方法与试验项目
2.1钢筋进场时,必须按批次抽取试件报实验室做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试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形国家标准《钢筋砼用热扎光圆钢筋(GB13013)》要求。
2.2检查每批钢筋的外观质量。
2.3每批钢筋任选2根各做一组试样,每组各2根试件,报项目部试验室分别做拉伸和冷弯试验。
若其中1个项目不合格,应另取2倍数量做第2次试验;若仍有1根不合格,则该批钢筋判为不合格
3、钢筋焊接的取样方法及报实验室进行试验项目
3.1钢筋焊接每≤200个接头为一批,从中切取6个试件:
3个做拉力试验,3个做冷弯试验。
3.2若3个拉力试件中有一个不合格。
另取6个重新试验;若仍有1个不合格,则该批对焊接头为不合格。
4、钢绞线的取样方法及报实验室进行试验项目
4.1钢绞线进场时,必须按批次抽取试件做力学性能和工艺性
能试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形国家标准《预应力砼用钢绞线》要求。
4.2每批钢绞线应由同一牌号、同一规格为一批,并不得大于30吨。
4.3每批中任选3盘作外观检查。
4.4每批截取1根做拉力试验(最大负荷、屈服负荷、伸长率)当有2项不合格时,应判该盘为不合格。
再从其他盘另取2倍数量试样复验,若仍有1项不合格,则该批钢绞线为不合格。
4.5松弛性由厂方提供试验报告。
5、外加剂的取样方法及报实验室进行试验项目
5.1砼用外加剂进场时,必须按批对减水率、凝结时间差、抗压强度比进行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形国家标准《砼外加剂》(GB8076)
5.2同一生产厂家、批号,品种,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外加剂,每50吨为一批,不足50吨亦按一批计。
5.3每批应做减水率、凝结时间差、抗压强度比试验。
6、细骨料的取样方法及报实验室进行试验项目
6.1同产地、品种、规格且连续进场的细骨料,每400方或600吨为一批,不足400方或600吨也按一批计。
6.2每批应检验筛分析、含泥量、泥块含量、颗粒级配、表观密度、堆积密度。
6.3取样方法:
。
从5个不同的部位随机抽取50千克的试样进行试验。
7、粗骨料的取样方法及报实验室进行试验项目
7.1同产地、品种、规格且连续进场的粗骨料,每400方或600吨为一批。
不足400方或600吨亦按一批计。
7.2每批应检验级配、强度(压碎指标)表观密度。
堆积密度、有害物质含量、含泥量、泥块含量。
7.3取样方法:
从5个不同的部位随机抽取不少于45㎏的试样进行试验。
8、水的取样方法及报实验室进行试验项目
8.1拌制砼及砂浆用的水宜用饮用水。
8.2当采用其他水源时,应按规定进行检验。
同水源不少于1次。
取样数量不少于5升。
8.3检验项目有:
PH值、不容物含量、可容物含量、氯化物含量、硫酸盐含量。
9、石料的取样方法及报实验室进行试验项目
9.1石料应按批次进行检验,以连续进场数量≤400方为一批。
9.2每批应做强度试验,其强度等级≥MU300
9.3各类石料最小块经应大于15㎝。
9.4寒冷地区所用石料应做冻融循环和软化系数。
10、粉煤灰的取样方法及报实验室进行试验项目
10.1同一批次、同一级别的粉煤灰120吨为一批,从10个袋中随机抽取不少于5㎏的试样。
10.2试验项目:
细度、烧失量、三氧化硫含量、需水量比。
11、土工合成材料的取样及报实验室进行试验项目
11.1同一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进场应进行现场验收,并对其技术性能进行检验。
11.2同一产地、厂家、品种且连续进场的土工合成材料每30000㎡为一批,不足30000㎡也按一批计。
11.3对进场的土工合成材料要检查质量合格证,同时要进行抗拉强度试验。
12、石灰的取样方法及报实验室进行试验项目
12.1石灰质量必须符合实际要求。
设计无要求时,石灰中氧化钙含量不低于80%,经粒小于5㎜,夹石量不大于5﹪
12.2同厂家、同产地以连续进场数量每200T为一批,不足200T亦按一批计.
12.3散装生石灰粉,随机取样;袋装生石灰粉,随机抽取10袋、样品总量不少于3㎏。
12.4对其氧化钙和氧化镁含量、细度进行检测。
13、防水材料的取样方法及报实验室进行试验项目
13.1进场的同一批每50T为一批。
从桶、袋、箱中取样在样品表面下5㎝处取样。
若沥青是能能够打碎的,则用干净的适当工具打碎后取样;若沥青是软的,则用感情的适当工具切割取样。
取样数量不少于5㎏。
13.2试验项目:
不透水性、耐热度、吸水性、抗拉强度进行检验。
14、填料种类的取样方法及报实验室进行试验项目
14.1细料土及粉砂、黏土同一取土场每10000方或土质明显变化时为一取样单位,每一份可取扰动土样10至50千克。
进行液、塑限、击实试验。
14.2粗粒土的取样在同一取土场每10000方为一取样单位,进行颗粒级配、相对密度的试验。
14.3级配碎石、级配砂砾石。
每进场10000方做颗粒分析、颗粒级配试。
每份取样数不少于100㎏。
二、施工过程中的试验和控制:
1、砼工程试验项目
1.1架子队试验人员在砼施工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对计量器具进行检查。
并根据测试结果、环境条件、工作性能要求等要求实验室及时调整施工配合比。
1.2砼拌制过程中,应对砼拌和物的坍落度进行测定,测定值应符合理论配合比的要求,偏差不宜大于±20MM.
1.3砼拌和物的入模含气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1.4冬季施工时,砼的入模温度不应低于5℃;夏期施工时,砼的入模温度不宜高于气温且不宜超过30℃..
1.5砼试件的取样与留置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5.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方的同配合比的砼,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1.5.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砼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1.5.3现浇砼的每一结构部位,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1.5.4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试件。
1.5.5标准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按设计要求、相关标准和实际需要确定。
1.5.6砼同条件养护试件的抗压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相关标准规定和实际许确定。
重要部位应制作抗压强度同条件养护试件。
其取样、养护方式和试件留置数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工程结构混凝土强度检测规程》(TB10426)的规定。
1.5.7按期送检砼试件,报实验室进行抗压强度试验。
1.5.8填写砼浇注记录表,并做好含水率。
坍落度记录。
2、砌体工程试验项目
2.1砌体工程施工前,应测定砂的含水率,并换算出施工所用的砂浆配合比。
2.2架子队试验人员对砂浆的和易性进行检查,如当水泥的品种、标号有变化或配合比调整时,应及时报实验室对施工现场进行施工配合比调整。
2.3当工地昼夜平均气温连续3天低于5℃或最低气温低于-3℃时,砌体工程应采取冬期施工措施。
2.4按期送检砂浆试件,进行抗压强度实验。
3、试验资料的管理
架子队试验人员要做好各种原始记录,包括试验台帐。
是工程质量的保证资料和竣工验交的重要依据之一。
必须实事求是,认真填写,要求完整、齐全,清晰、公正。
3.1原始记录不得复制,要真实记录材料的性能、数据、检验状况。
原始记录要保存完好。
3.2试验台帐的建立要齐全、完整。
并分类归档。
3.3试验资料要与施工同步进行,以备工程竣工后能及时送交相关单位。
第八条物资管理办法
1、物资采购计划:
甲供、甲控及大宗主要材料由项目部物设部负责管理及调剂。
各架子队只负责零星材料的采购工作,各架子队要依据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控制需要量,分月、季度上报需用总量及申请订货计划。
月计划必须在每个月的5日前上报下个月的申请计划,便于物资设备部汇总上报业主和供应商安排下个月排产订货和发运计划。
具体要求:
①申请(采购)计划必须按统一格式编报;其中编制说明计划所列的物资品种、规格及材质应满足设计单位提供的技术标准、交货条件、技术建议和设计图纸要求;采购计划编制的依据及说明必须全面;②各架子队应保证计划编制的准确性和严肃性,除设计变更外,年度施工计划不作调整时原则上不对物资设备申请计划进行调整。
申请计划上报审批后,不得随意变更。
因迟报、漏报、错报计划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各架子队相关人员负责。
2、凡上报的计划、报表、资料统一用A4纸,需架子队队长、技术负责人、物资主管、制表签字。
3、物资验收办法:
3.1对到达合同指定卸车点的物资设备,收货单位要及时组织验收。
验收时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采购合同要求,对到货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认真验收。
3.2搜集各种附件和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等资料,并做好原始记录
第八条、数量验收:
袋装水泥清点数量(必要时可过磅),散装水泥卸车前均要过磅,损耗控制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定尺钢材,在国家标准允许公差范围内,检尺理论换算,不定尺钢材过磅计量。
3.2质量验收:
物资人员负责外观检查,需要抽检的物资按技术标准及采购合同的要求,由物资管理人员及试验人员按规定取样、送检,做好原始记录。
验收记录或交验清单一式四份(收货单位、供应单位、监理单位、相关单位各一份)。
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单独做好商务记录,由物资设备部负责同供应商协调及时处理。
4、验收结论必须由收货单位、供应单位及试验、技术共同签字方可生效,否则不予结算。
物资运至工地后,由各架子队自行组织卸货。
卸货前发现物资设备被盗或包装损坏,应找承运人做好货运记录并请承运人签认,并将签认的货运记录资料及时报物资设备部,以便依据运输规章和运输保险规定,向有关部门索赔。
各架子队不得拒卸拒收。
凡各架子队拒卸拒收或迟卸迟收造成的损失由架子队相关人员负责。
5、物资设备申请采购计划
季度计划:
如果年度申请计划对各季度的需用量安排比较合理,可以不报季度申请计划,若差距较大时,可以编报季度调整计划(分月),报送时间为: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报送下一季度物资调整计划;
6、进入施工现场的物资要合理堆放,分类别、厂家、规格、批次堆码,下垫上盖,重要物资要进入库房存放;材料的堆放尽量靠近使用地点,确保运输及卸料方便;
6.1.水泥存用房要铺设防水、防潮层,保持干燥,要按品种、批号、标号堆垛,且底层离开地面20cm,堆高不超过1.5-2m,离墙保持20cm-30cm空隙,并做到先进先用,零星先用。
6.2.钢筋与钢筋加工厂要统一考虑布置,并按进场、加工和使用的先后顺序,按规格、型号、批号分别堆放,底层离开地面10cm,钢材存放期间不应被雨淋,以防锈蚀。
6.3.各种材料的堆放要做到一头齐,一条线,砂石料等要分别堆放见方,方便施工;预制构件的堆放力求直接装卸就位;模板、脚手架等周转材料,选择在装卸、取用、整理方便和靠近拟建工程地方放置。
6.4.现场、材料场做到整齐干净,无砖瓦块、钢筋头等,无杂草、杂物。
7、工地存放的材料,要设置规格统一的标识牌,标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批号、厂家或产地、出厂日期、检验状态,未检验材料、经检验的合格品和不合格品要分界线存放,标记准确齐全。
8、对进场、进库材料不但在现场有明确标识,还要建立完整的进出库台帐,注明材料规格、数量、来源或去向、用途,以便质量追溯;物设部要在技术、计划、统计、调度等部门的协助下,做好工程材料逐日消耗统计,以便与设计用量、材料供应计划进行比较,为下一步材料供应计划的制定提供依据,也为掌握材料用量与工程进度关系、降低物耗、节约材料、降低成本打下基础。
9、做好防火、防风、防水、防雷击、防盗工作。
10、主要物资均实行限额发料,加强监督和管理,防止偷工减料和倒卖工程物资的事件发生。
第九条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一、机械设备使用及管理:
1、项目部机械设备配备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同时考虑本单位机械设备资源实际情况,既要满足施工能力,又要避免资源浪费。
架子队对机械设备的保养、维护常态化,并对运转记录、维修保养记录进行及时登记记录,对使用台班进行及时签认。
2、各架子队应合理安排工期,顺序组织租赁机械设备进场,提高机械设备利用效率,减少机械设备占用时间,降低工程机使费成本。
三、机械操作安全管理
1、要高度重视机械设备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要把机械安全教育列为职工教育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
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和无知蛮干等不安全行为发生。
2、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3、机械安全装置和防护措施必须齐全、完好、可靠,确保人身和机械安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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