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规划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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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规划标准
村镇规划标准
村镇规划标准GB*****
1总则
1.0.1为了科学地编制村镇规划加强村镇建设和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劳动和生活环境促进城乡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的村庄和集镇的规划县城以外的建制镇的规划亦
按标准执行
1.0.3编制村镇规划除执行木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规
范的规定
2村镇规模分级和人口预测
2.1村镇规模分级
2.1村庄集镇按其在村镇体系中的地位和职能宜分为基层村般镇中心镇四个层次
2.1.2村镇规划规模分级应按其不同层次及规划常住人口数量
大中小型三级并应符合表2.1.2的规定
村镇规划规模分级表2.1.2
93中心村一分别划分为2.2村镇人口预测
2.2.1村镇总人口应为村镇所辖地域范围内常住人口的总和其发展预测应按下式计算:
Q总人口预测数(人)
总人口现状数(人)Q0
K规划期内人口的自然增长率(%)
P规划期内人口的机械增长数(人)
n规划期限(年)
2.2.2集镇规划中在进行人口的现状统计和规划预测时应按其居
住状况
和参与社会生活的性质进行分类
2.2.3集镇规划期内的人口分类预测应按表2.2.3的规定计算
集镇规划期内人口分类预测表2.2.3预测计算
按自然增长计算
按自然增长和机械增长计算单身职工寄宿学生等按机械增长计算
劳动学习在集镇内住在规划范围按机械增长计算
通勤人口外的职工学生等
出差探亲旅游赶集等临时参与进行估算流动人口集镇活动人员
2.2.4集镇规划期内人口的机械增长应按下列方法进行计算
2.2.4.1建设项目尚未落实的情况下宜按平均增长法计算人口的发展规模
计算时应分析近年来人口的变化情况确定每年的人口增长数或增长率
2.2.4.2建设项目己经落实规划期内人口机械增长稳定的情况下宜按带
眷系数法计算人口发展规模计算时应分析从业者的绿化用
地水域和其它用地9大类28小类
3.1.2村镇用地的类别应采用字母与数字结合的代号适用于规划文件的编
制的村镇用地的统计工作
3.1.3村镇用地的分类和代号应符号表3.1.3的规定
村镇用地的分类和代号表3丄3类别代号
大类小类
R类别名称居住建筑用地范围各类居住建筑及其间距和内部小路场地绿化等
用地不包括路面宽度等于和大于3.5m的道路用
地
村民户独家使用的住房和附属设施及其户间间距用地进户小路用地不包括自留地其它生产性用地
居民户的住宅庭院及其间距用地
属于R1R2以外的居住用地如单身宿舍敬老
院等用地
各类公共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内部道路场地
绿化等用地
政府团体经济贸易管理机构等用地
幼儿园托儿所小学中学用各类高中级专业
学校成人学校等用地
文化图书科技展览娱乐体育文物宗教
等用地
医疗防疫保健休养和疗养等机构用地
各类商业服务业的店铺银行信用保险等机构
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集市贸易的专用建筑和场地不包括临时占用街
道广场等设摊用地
独立设置的各种所有所的生产性建筑及其设施和内部道路场地绿化等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木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如缝纫电子工艺品等工业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一定干扰和污染工业如纺
织食品小型机械等工业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如采
矿冶金化学造纸制革建材大中型机械
制造等工业用地
各类农业建筑如打谷场饲养场农机站育秧
房兽医站等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不包括农林种植
地牧草地养殖水域地R1R2R3村民住宅用地居民住宅用地其他居住用地CClC2C3C4C5C6公共建筑用地行政管理用地教育机构用地文体科技用地医疗保健用地商业金融用地集贸设施用地生产建筑用地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三类工业用地MMlM2M3农业生产设施用地
W
W1W2仓储用地
T
STIT2
51
52
U1
U2
G1
G2
E1
E2
E3
E4
E5UGE物资的中转仓库专业收购和储存建筑及其附属道路场地绿化等用地普通仓储用地存放一般物品的仓储用地危险品仓储用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仓储用地地对外交通用地村镇对外交通的各种设施用地公路交通用地公路站场及规划范围内的路段附属设施等用地其它交通用地铁路水运及其它对外交通的路段和设施用地道路广场用地规划范围内的道路广场停车场等设施用地道路用地规划范围内宽度等于和大于3.5m以上的各种道路及交叉口等用地广场用地公共活动广场停车场用地不包括各类用地内部的场地公用工程设施各类公用工程和环卫设施用地包括其建筑物构用地筑物及管理维修设施等用地公用工程用地给水排水供电邮电供气供热殡葬防灾和能源等工程设施用地环卫设施用地公厕垃圾站粪便和垃圾处理设施等用地绿化用地公共绿地各类公共绿地生产防护绿地不包括各类用地内部的绿地生产防护绿地面向公众有一定游乐设施的绿地如公园街巷中的绿地路旁或临水宽度等于和大于5m的绿地水域和其它用地水域提供苗木草皮花卉的圃地以及用于安全卫生防风等防护林带和绿地农林种植地规划范围内的水域农林种植地牧草地闲置和特殊用地江河湖泊水库沟渠池塘滩涂等水域不牧草地包括公园绿地中的水面闲置地以生产为目的的农林种植地如农田菜地园地林地等生长各种牧草的土地尚未使用的土地军事外事保安等设施用地不特殊用地
包括部队家属生活区公安消防机构等用
3.2用地计算
322村镇的现状和规划用地应统一按规划范围进行计算
3.2.2分片布局的村镇应分片计算用地再进行汇总
3.2.3村镇用地应按平面投影面积计算村镇用地的计算单位为公顷(ha)
3.2.4用地面积计算的精确度应按图纸比例尺确定
的图纸应取值到个位数1:
5000的图纸应取值到小数点后
一位林”:
2000的图纸应取值到小数点后两位
3.2.5村庄用地计算表的格式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O.1的规定集镇用地计
算表的格式应符合木标准附录A.O.2
的规定
4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4.1一般规定
4.1.1村镇建设用地应包括本标准3.13村镇用地分类中的居住建筑用地公共建筑用地生产建筑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公用
工程设施用地的-绿化用地8
大类之和
4.1.2村镇规划的建设用地标准应包括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建设用地构成比例和建设用地选择三部分
4.1.3村镇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为规划范围内的建设用地面积除以常住人口数量的平均数值人口统计应与用地统计的范围相一致
4.2人均建设用地指标
4.2.1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按表422
的规定分为五级
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分级表422级别一二三四
人均建设用地506080100
指标(1712/
人)6080100120
4.2.2新建村镇的规划其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宜按表421中第三级确定
当发展用地偏紧时可按第二级确定
4.2.3对己有的村镇进行规划时其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以现状建设用地的
人均水平为基础根据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级别和允许调整幅度确定并应符合表
4.2.3及本条各款的规定
4.2.3.1第一级用地指标可用于用地紧张地区的村庄集镇不得选用
4.2.32地多人少的边远地区的村镇应根据所在省自治区政府规定的建
设用地指标确定
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表423现状人均建设用地水平(m/人)
50
50.1-60
60.1-80
80.1-100
100.1-1202五120150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级别一二一二二三二三四三四允许调整幅度(rn2/人)应增5-20可增0-25可增0-10可增减0-20可减0-15
120.1-150四五可减0-20150五应减至250以内
注允许调整幅度是指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对现状人均建设用地水平的增减数值4.3建设用地构成比例
4.3.1村镇规划中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道路广场及绿化用地中公共绿地
四类用地占建设用地的比例宜符合表431的
建设用地构成比例表4.3.1类别用地类别占建设用地比例%
代号中心镇一般镇中心村
R居住建筑用地C公共建筑用地S道路广场用地
G1公共绿地2-62-62-4
四类用地之和432通勤人口和流动人口较多的中心镇
其公共建筑用地所占比例宜选取
规定幅度内的较大值433邻近旅游区及现状绿地较多的村镇其公共绿地所占比例可大于6%
4.4建设用地选择
4.4.1村镇建设用地的选择应根据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占地的数量和质量现有建筑和工程设施的拆迁和利用交通运输条件建设投资和经营费用环境质量和社会效益等因素经过技术经济比较择优确定
4.4.2村镇建设用地宜选在生产作业区附近并应充分利用原有用地调整挖
潜同基木农田保护区规划相协调当需要扩大用地规模时宜选择荒地薄地
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和人工牧场
4.4.3村镇建设用地宜选在水源充足水质良好便于排水通风向阳
和
地质条件适宜的地段
4.4.4村镇建设用地应避开山洪风口滑坡泥石流洪水淹没地震断
裂带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地段并应避开自然保护区有开采价值的地下资源和地
下采空区
4.4.5村镇建设用地宜避免被铁路重要公路和高压输电线路所穿越
5居住建筑用地
5.0.1村民宅基地和居民住宅用地的规模应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政府规定的用地而积指标进行确定
5.0.2居住建筑用地的选址应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具有适宜的卫生条件
和建设条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5.0.2.1居住建筑用地应布置在大气污染源的常年最小风向频率的下风侧以及水污染源的上游
5.0.2.2居住建筑用地应与生产劳动地点联系方便又不想互干扰
5.0.2.3居住建筑用地位于丘陵和山区时应优先选用向阳坡并避开风口和窝风地段
5.0.2.4居住建筑用地应具有适合建设的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
5.0.3居住建筑用地的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
5.0.3.1居住建筑用地规划应符合村镇用地布局的要求并应综合考虑相邻用地的功能道路交通等因素进行规划
5.0.3.2居住建筑用地规划应根据不同住户的需求选定不同的住宅类型相对集中地进行布置
5.0.4居住建筑的布置应根据气候用地条件和使用要求确定居住
建筑的类型朝向层数间距和组合方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5.0.4.1居住建筑的布置应符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的居住建筑的朝向和日照间距系数
5.0.4.2居住建筑的平面类型应满足通风要求在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气候区划标准
的气候区居住建筑的朝向应使夏季最大频率风向入射角大于15在其他气候区应使夏季最大频率风向入射角大于
5.0.4.3建筑的间距和通道的设置应符合村镇防灾的要求
5.0.4.4宅院宜缩小沿巷路一侧的边长宅院组合宜采一条巷路服务两侧住户的组合型式
6公共建筑用地
6.0.1公共建筑项目的配置应符合表601的规定
村镇公共建设项目配置表6.0.2
类别项目
I•人民政府派出处
2法院
3•建设土地管理机构
4•农林水电管理机构
5•工商税务所
6•粮营所
7•交通监理站
8•居委会村委会
二9.专科院校
教20.高级中学职业中学
育22•初级中学
机22.小中学
构13.托儿园托儿所一行政管理中心镇一般镇中心村基层村
三24•文站(室)青少年之家
文25•影剧院体2&灯光球场科17•体育场技18.科技站
四29•中心卫生院医20•卫生院(所室疗22•防疫保健站保22.计划生育指导站险
五23.百货店商24.食品店业25•生产资料建材日杂店26•粮店27•煤店28.药店29•书店30.银行信用社保险机构31.饭店饮食店小吃店
32.旅馆招待所33.理发浴室洗染店34•照相馆35.综合修理加工收购店
六集36•粮油土特产市场贸37.蔬菜副食市场设38.百货市场施39.燃料建材生产资料市场40•畜禽水产市场注:
表中应设的项目可设的项目
6.0.2各类公共建筑的用地而积指标应符合表6.0.2的规定
各类公共建筑人均用地而积指标表6.0.2
村镇规划规模分级
层次
中大型
心中型
镇小型
一大型
般中型
镇小型
中心大型各类公共建筑人均用地面积指标(m2/人)行政管理教育机构文体科技医疗保健商业金融
村中型
注集贸设施的用地而积应按赶集人数经营品类计算
6.0.3村庄和中小型的集镇的公共建筑用地除学校和卫生院以外宜集中布置在位置适中内外联系方便的地段商业金融机构和集贸设施宜设在村镇人口附近或交通方便的地段
6.0.4学校用地应设在阳光充足环境安静的地段距离铁路干线应
大于300m主要入口不应开向公路
6.0.5集贸设施用地应综合考虑交通环境与节约用地等因素进行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6.0.5.1集贸设施用地的选址应有利于人流和商品的集散并不得占用公
路主要干路车站码头桥头等交通量大的地段影响镇容环境和易燃易爆的商品市场应设在集镇的边缘并应符合卫生安全防护的要求6.0.5.2集贸设施用地的而积应接平集规模确定非集时应考虑设施和用地的综合利用并应安排好大集时临时占用的场生产建筑和仓储用地
7.0.1生产建筑用地应根据其对生活环境的影响状况进行选址和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7.0.1.1本标准用地分类中的一类工业用地可选择在居住建筑或公共建筑用地附近
7.0.1.2本标准用地分类中的二类工业用地应选择在常年最小风向频率的
上风侧及河流的下游并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7.0.1.3木标准用地分类中的三类工业用地应按环境保护的要求进行选址
并严禁在该地段内布置居住建筑7024对已造成污染的二类三类工业必须治理或调整7.0.2工业生产用地应选择在靠近电源水源对外交通方便的地段协作密切的生产项目应邻近布置相互干扰的生产项目应予以分隔7.0.3农业生产设施用地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7.0.3.1农机站
(场)打谷场等的选址应方便田间运输和管理
7.0.3.2大中型饲养场地的选址应满足卫生和防疫要求宣布置在村镇常年盛行风向的侧风位以及通风排水条件良好的地段并应与村镇保持防护距离
7.0.3.3兽医站宜布置在村镇边缘
7.0.4仓库及堆场甩地的选址应鞍存馅物品的性质确定并应设在村镇边缘交通运输方便的地段粮棉木材油类农药等易燃易爆和危险品仓库与厂房打谷场居住建筑的距离应符合防火和安全的有关规定
7.0.5生产建筑用地仓储用地的规划应保证建筑和各项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并应设置消防通路
8道路对外交通和竖向规划
8.1道路和对外交通规划
8.1.1道路交通规划应根据村镇之间的联系相村镇各项用地的功能交通流
量结合自然条件与现状特点确定道路交通系统并有利于建筑布置和管线敷
设
8.1.2村镇所辖地域范围内的道路按主要功能和使用特点应划分为公路和村镇道路两类其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
8.1.2.1公路规划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
8.4.2.2村镇道路可分为四级其规划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8丄2的规定
村镇道路规划技术指标表8.1.2
村镇道路级别一二
三四
计算行车速度km/h道路红线宽度m车行道宽度10-146-7
3.5
每侧人行道宽度
通路间距(m)
注表中一二三级道路用地按红线宽度计算四级道路按车行道宽度计算
8.1.3
村镇道路系组成
应符合表8.13的规定规划技术指标村镇道路系组成表8.1.3
村镇层次
中
心
镇
般
镇
中
心
村
基
层
村
注
32m规划规模分级道路分级
■•・■■
四大型中型小型大型中型小型大型中型小型大型中型小型表中应设级别可设级别当大型中心镇规划人口大于杠好人时其主要道路红线宽度可大于
8.1.4集镇道路应根据其道路现状和规划布局的要求按道路的功能性质进行合理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8.1.4.1连接工厂仓库车站码头货场等的道路不应穿越集镇的中
8.1.4.2位于文化娱乐商业服务等大型公共建筑前的路段应设置必要的人流集散场地绿地和停车场地
8.1.4.3商业文化服务设施集中的地段可布置为商业步行街禁止机动车穿越路口处应设置停车场地
8.1.5汽车专用公路一般公路中的二三级公路不应从村镇内部穿
过对于己在公路两侧形成的村镇应进行调整
8.2竖向规划
8.2.1村镇建设用地的坚向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确定建筑物构筑物场地道路排水沟等的规划标高
2.确定地面排水方式及排水构筑物
3•进行上方平衡及挖方填方的合理调配确定取土和弃土的地点
8.2.2村镇建设用地的竖向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充分利用自然地形
保留原有绿地和水而
2•有利于地面水排除
3•符合道路
广场的设计坡度要求
4•减少土方工程
8.2.3建筑用地的标高应与道路标高相协调高于或等于邻近道路的中心标高
8.2.4村镇建设用地的地面排水应根据地形特点降水量和汇水而积等因素划分排水区域确定坡向坡度和管沟系统
9•公用工程设施规划
9.1给水工程规划
9.1.1给水工程规划中集中式给水应包括确定用水量水质标准水源及卫生防护水质净化给水设施管网布置分散式结水应包括确定用水量水质标准水源及卫生防护取水设施
9.1.2集中式给水的用水量应包括生活生产消防浇洒道路和绿化管网漏水量和未预见量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9.1.2.2生活用水的计算
应符合下列要求1
居住建筑的生活用水量应按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进行计算
(2)公共建筑的生活用水量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也可按居住建筑生活用水量的8%25%进行估算
9.1.2.2生产用水量应包括乡镇工业用水量畜禽饲养用水量和农业机械用水量可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9.1.2.3消防用水量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9.1.2.4浇洒道路和绿地的用水量可根据当地条件确定
9.1.2.5管网漏失水量及末预见水量中按最高日用水量的15%25%计算
9.1.3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9.1.4水源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量充足水源卫生条件好便于卫生防护
2.原水水质符合要求
优先选用地下水
3•取水净水辅配水设施安全经济具备施工条件
4•选择地下水作为给水水源时不得超量开采选择地表水作为给水水源时其枯水期的保证率不得低于90%
9.1.5给水管网系统的布置干管的方向应与给水的主要流向一致并应以最短距离向用水大户供水给水干管最不利点的最小服务水头单层建筑物可按510m计算建筑物每增加一层应增压3m分散式给水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9.2排水工程规划
9.2.1排水工程规划应包括确定排水量排水体制排放标准排水系统布置污水处理方式
9.2.2排水量应包括污水量雨水量污水量应包括生活水量和生产污水量井应按下列要求计算
9.2.2.1生活污水量可按生活用水量的75%90%进行计算
9.2.2.2生产污水量及变化系数应按产品种类生产工艺特点和用水量确定也可按生产用水量的7590%进行计算
9.2.2.3
雨水量宜按邻近城市的标准计算
9.2.3排水体制应选择分流制条件不具备的小型村镇可选择合流制但在污水排入系统前应采用化粪池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等方法进行预处理
9.2.4污水排放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污水用于农田灌溉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农业灌溉水质标准的有关规定
9.2.5布置排水管渠时雨水应充分利用地而透流和沟渠排除污水应通过管道或暗渠排放雨水污水的管渠均应按重力流设计
9.2.6分流制与合流制中的生活污水宜采用净化沼气池双层沉淀池或化粪池等进行处理集中式生活污水宜采用活性污泥法生物膜法等技术处理生产污水的处理设施应与生产设施建设同步进行污水采用集中处理时污水处理厂的位置应选在村镇的下游靠近受纳水体
或农田灌溉区
9.3供电工程规划
9.3.1供电工程规划应包括预测村镇所辖地域范田内的供电负荷确定电源和电压等级布置供电线路配置供电设施
9.3.2村镇所辖地域范围供电负荷的计算应包括生活用乡仁企业用电和农业用电的负荷
9.3.3供电电源和变电站站址的选择应以县城供电规划为并符合建站的建设条件线路进出方便和接近负荷中心
9.3.4变电站出线电压等级应按所在地区规定的电压标准确定
9.3.5供电线路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沿公路村镇道路布置
2•宜采用同杆并架的架设方式
3•线路走廊不应穿过村镇住宅森林危险品仓库等地段
4•应减少交叉跨越
避免对弱电的干扰
5•变电站出线宜将工业线路和农业线路分开设置
9.3.6供电变压器容量的选择应根据生活用电乡镇企业用电和农
业用电的负荷确定
9.3.7重要公用设施医疗单位或用电大户应单独设置变压设备或供电电
源
9.4邮电工程规划
9.4.1邮电工程规划应包括电信设施的位置规模设施水平和管线布置
9.4.2邮电设施的规划应依据县域邮政电信规划制定
9.4.3邮政局(所)的选址应利于邮件运输方便用户
9.4.4电信局(所)的选址
应符合下列规定
9.4.4.1宜靠近上一级电信局来线一侧
9.4.4.2应设在用户密度中心
9.4.4.3应设在环境安全交通方便符合建设条件的地段
9.4.5电话普及率应结合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确定百人拥有的电话机部数
9.4.6电信线路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946.2应避开易受洪水淹没河岸塌陷土坡塌方以及严重污染等地区
9.4.6.2应便于架设
巡察和检修
9.4.6.3宜设在电力线走向的道路另一侧
9.5村镇防洪规划
9.5.1村镇所辖地域范围的防洪规划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防洪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邻近大型工矿企业交通运输设施文物古迹和风景区等防护对象的村镇当不能分别进行防护时应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防洪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9.5.2村镇的防洪规划应与当地江河流域农田水利建设水土保持绿化造林等的规划相结合统一整治河道修建堤坝号皖和蓄滞洪区等
防洪
工程设施
9.5.3位于蓄滞洪区内的村镇当根据防洪规划需要修建围村捻保庄号安全庄台避水台等就地避洪安全设施时其位置应避开分洪口主流顶冲和深水区其安全超高宜符合表9.5.3的规定
9.5.4在蓄滞洪区的村镇建筑内设置安全层时应统一进行规划并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蓄滞洪区建筑工程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就地避洪安全设施的安全超高表9.5.3
安置人口(人)安全超高m
地位重要防护面大人口2.0
的密集区围村捻保庄土于1000*****1.5-1.0
安全庄台避水台10001.5-1.0
注安全超高是指在蓄滞洪时的最高洪水以上避洪安全设施需要增加的富裕高度
安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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