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福特对人造革的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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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福特对人造革的要求
工程材料技术规范
材料名称技术规范号
非层压聚合膜内部质量性能WSS-M8P3-D1
非层压聚合膜内部质量性能WSS-M8P3-D2
双层压聚合膜内部质量性能WSS-M8P3-D3
1.适用范围
本技术规范确定了内部无载体和有载体聚合膜的性能要求。
2.应用
本技术规范的发布原本是用于用作座椅装饰盖、车门板、车顶蓬蒙里和其它用途的材料。
WSS-M8P3-D1非层压
WSS-M8P3-D2层压泡沫及背层材料
WSS-M8P3-D3层压泡沫
3.要求
除在本规范列出的要求外,表面柔性聚合膜及层压板应满足WSS-M8P3-D的所有要求以及相关材料的技术规范。
除非另作说明,所有层压材料的初始评估应在经材料工程机构同意的,标称总厚度为3mm的三层压板上进行。
对于其它厚度的层压板,其利用的所有压层组合材料必须证明与本技术规范一致。
使用这些材料的座椅装饰盖总成或内装饰板还必须满足有关福特汽车性能技术规范的技术要求(例如:
WSS-M15P2-C、WSS-M15P4-E、SDS,座椅总成、扶手等),同时满足工程图上给出的其它要求。
对于双重要求,材料技术规范要求应优先于性能技术规范要求。
3.1质量系统要求
材料供货商和零件生产厂家必须遵守QS-9000质量体系的要求。
材料技术规范的要求用于对材料初始合格的鉴定。
对于生产验证需要有一个控制计划。
在提交生产零件之前,此计划必须通过有关福特材料机构和/或福特供货商技术协会(STA)的审查和批准。
必须使用适当的统计工具,分析加工/生产数据,确保材料加工处理的一致性。
零件生产厂家在生产中必须使用福特批准的材料。
并遵守经STA(福特供货商技术协会)和/或有关材料机构批准的加工处理控制计划。
日期
行为
修订
1996/12/10
发行
B.ChanD.WhyteN.KomatsuP.Thomas
3.2红外线分光光度测定法和/或热分析
福特汽车公司对按本技术规范提供的材料/零件可以随意进行红外线和/或热分析。
初始批准建立的红外线光谱和温谱图将构成参考标准,并保存在指定的材料实验室里。
在同等条件下试验时,所有样品产生的红外线光谱和温谱图应与参考标准一致。
3.3试验装置调节和试验条件
除非另作规定,此中指出的所有试验值均基于材料如下处理:
试验之前在受控温度为23±2℃,相对湿度为50±5%时调节不少于24小时,并且在相同条件下试验所得。
3.4结构
表面材料在个别材料技术规范中有规定,对于压层,参考福特工程材料批准来源申请表之“批准的泡沫”。
需要的背层材料应满足用途及加工处理要求。
使用在背层材料中的烟雾阻滞性必须由福特毒物学机构核准。
3.5外观
(FLTMBI109-01)
颜色、式样和表面精度应与设计中心核准的主样件匹配,或者按照工程图的规定。
3.5.1仪表测量的颜色读数
(FLTMBI109-03)
仪表测量的颜色读数可按材料工程需要决定。
如果有争议,目测评估结果将优先于仪表测量读数。
当根据FLTMBI109-03要求测量时,生产批料的颜色与指定主样品颜色偏差不应超过0.85Delta(Δ)E,与先前的生产批料的颜色同样不超过0.85Delta(Δ)E。
3.6耐W挠曲性无龟裂、咬起(剥皮)
(FLTMBN102-02)或裂纹
座椅材料100,000次循环
其它装饰材料1,000次循环
商用汽车座椅用原材料500,000次循环
按3.12节要求加热老化后100,000次循环
3.7在-35C时的冷柔性
1.7.1冷柔性如果沿直径为6.4mm的卷筒
(FLTMBN102-01)弯曲180°,或按各个工程材料技术
在80±2C下预老化7天规范规定的卷筒弯曲180°,应保持柔
性,且无裂纹。
1.7.2抗低温冲击(涂层纤维)4J
(FLTMBN128-01)
原材料(接收时)-35±1C
在80±2C下,老化7天后-30±1C
接收时试验和加热老化后,不能看见裂纹。
3.8耐磨性
3.8.1泰伯尔耐磨试验
(SAEJ948,准备3个试样,3个试样均必须通过试验)
车顶蓬蒙里材料150次循环,500g载荷
座椅材料,Tonneau盖1000次循环,1000g载荷
装饰板和其它材料250次循环,1000g载荷
磨试区的颜色及外观必须与邻近非磨试区的一致。
生产材料的耐磨性应等于或优于材料工程批准的试样。
3.8.2座椅安全带磨损(仅商用汽车座椅)不能磨穿(FMVSS209,S4.4,序号9、8号帆布,5000次循环)
3.9耐揉搓性
(FLTMBN108-04,0.9g载荷,头部)
无咬起、剥皮或过度磨损
座椅材料200次循环
车顶蓬蒙里材料75次循环
装饰板和其它材料200次循环
3.10耐裉色性,最小
(SAEJ1885/SAEJ2212,ISO105-A02/
AATCC评估方法1)
225.6kj/m24级
488.8kj/m23级
曝露后,材料色品(色彩)或光泽应无变化,并且应等于或优于材料工程批准的试样。
此外,还必须保持柔性,在沿直径为6.4mm的卷筒弯曲时无裂纹(面朝外)。
3.11染色无污染
(FLTMBO115-01)
选择平面较平的层压盖材。
用纤维成形较大的一侧,切下一个50×50×10mm的截面。
根据FLTMBN103-01要求,用白色乙烯树脂辅助试验材料盖住此截面。
光滑面向上,并用U形钉固定到位,把乙烯树脂侧面对着光线,距离300mm,曝晒150小时。
3.12耐加热老化性
(在100±2C下,加热老化7天,使用烘炉应符合ISO188/ASTME145
IIA型,标准烘炉:
每小时空气更换150±50,为试样加热曝露试验提供最小烘炉空间为2L/100cm2。
)
材料必须满足3.13.1或3.13.2节的要求。
3.12.1目测品质降低
(ISO105-A02/AATCC评估方法1)
曝露后,材料应无粘性、渗出物、或过分失纹,或者无染色、色品变化或色彩变化,评估结果不超过4级。
有任何“色斑”、不均匀染色或脱色应视为不合格。
3.12.2目测品质降低-交替曝露*
(ISO105-A02/AATCC评估方法1)
*按3.13节要求曝露试样,除试样按SAEJ1885标准允许在氙弧褪色机里恢复37.6kj/m2外。
曝露后,材料应无粘性、渗出物、或过分失纹,或者无染色、色品变化或色彩变化,评估结果不超过4.5。
有任何“色斑”、不均匀染色或脱色应视为不合格。
3.12.3挥发损失,范围重量的0-5%
3.13耐H2S染色性
供应商应说明若不使用引起染色的化合物时聚合膜的最大稳定性。
福特公司可随意要求按FLTMAN102-01试验而获得的证明书。
3.14污染及可清洁性,最小
(FLTMBN112-08,ISO105-A02/AATCC评估方法1)
清洁后,最小3级
3.15耐摩擦脱色,最小
(FLTMBN107-01,AATCC评估方法3)
式和湿式5级
清洁剂*5级
含氨玻璃用清洁剂*5级
当摩擦脱色布浸耀福特公司现行发布的市场清洁剂和含氨的玻璃用清洁剂后,材料应不超过上述等级。
3.16抗着色性和粘着性
(FLTMBN103-01)
当材料与标准乙烯树脂试验材料面对面放在一起时,无有害渗出物、粘合(粘性)、析出、色移、染色或压纹失光。
3.17成雾(
3.18气味,等级:
最大2级
(FLTMBO131-01)
3.19耐挠折性10,000次
(仅座椅套材料)
(FLTMBN102-04)
乙烯树脂涂层纤维在沿机器加工方向和垂直于机器加工方向挠析10,000次后,应无针孔拉长,线缝脱落或磨断损坏。
3.19.1线缝
试样应是涂层纤维组合件,泡沫厚度不起过13mm,且在暗缝处理中使用衬料。
3.19.2多针链式线迹
缝纫针:
180/24型(直径1.8mm),设定R(园点)。
长度应与缝纫机相匹配。
缝纫线:
面线和底线应符合WSD-M15H60-A和WSD-M15H42-B要求或工程批准的替代品。
针距:
5.1-4.2mm(5-6针脚/25mm)。
线迹型式应反映实际的加工方法。
3.20抗缝合疲劳性(仅适用于座椅),最大
(FLTMBN106-02)
试验后,针孔拉长3mm
3.21抗撕裂性,最小
3.21.1未绷紧膜,N/mm
(ISO34/ASTMD1004方法B,按材料技术规范规定
方法A)
3.21.2绷紧梯形膜(编织衬垫),N按材料技术规范规定
(ASTMD1117标准,综合方法*)
*综合方法应经材料工程机构批准。
3.21.3绷紧(编织和非编织底衬),N按材料技术规范规定
(ISO4674,方法A2)
3.22抗断强度,最小
3.22.1未绷紧膜,Mpa按材料技术规范规定
(ISO37类型1哑铃形/ASTMD
412,方法A,模具C)
3.22.2绷紧膜,N按材料技术规范规定
(ASTMD751,定时取集方法)
3.23最小缝合强度,N按材料技术规范规定*
(仅适用于座椅纤维)
(FLTMBN119-01,除使用
锁式线迹,6个针脚/25mm外,
每个方平取5个试样的平均值)
*座椅要求的最小强度为350N。
3.24附着力
3.24.1涂层附着力涂层表面或乙烯树脂
(FLTMBI106-01,方法C)膜无脱落
3.24.2背衬膜,最小
(FLTMBN151-05方法A/ISO2411)
WMD和AMD25N/50mm
3.25拉伸及固化率,%按材料技术规范
(SAEJ855)
3.26刚度按材料技术规范
(ASTMD747,25×50mm)
3.27尺寸稳定性,%,最大
(SAEJ883)
MDAMD
室温老化+/-3+/-1
烘炉老化+/-3+/-1
(温度和时间按材料技术规范规定)
3.28抗卷曲性
除非另作规定外,按下述试验方法试验时,试样在任何一点上的隆起不得超过13mm。
模切整宽可取4个试样的材料,尺寸为100×100mm。
在距离此卷材两边25mm处取2个试样,立即将试样放置在光滑平坦的支撑表面上,面朝上,并使用合适的刻度尺测量试样支撑面和上表面之间的最大距离。
15分钟后,在显示出最大向上弯曲度的这些点上进行同样的测量。
3.29层压要求(仅适用于D2,D3)
3.29.1皱折试验(仅用于层压材料)-WMD和AMD合格成形C
试验方法:
设备(见图1)
按图1,通过干净的聚丙烯板模制成形。
成形A,半径r=100mm
成形B,半径r=75mm
成形C,半径r=50mm
成形D,半径r=30mm
方法:
切取3个试样,尺寸约为:
200-250mm×75mm尺寸较大的一边与卷材方面平行,切取3个试样的方向与卷材方向垂直。
在试验前,原始样件和各个试验试样均不得折叠或皱折,这一点很重要。
弯曲试样,在成形A周围不应有过度的张力或压力,且其面朝干净的聚丙烯板,通过聚丙烯板检查试样有无皱折或断裂。
如果成形A试样通过,重复成形B试验,然后成形C,直到发生皱折。
在大多数通过试验的样件上记录试验成形标识字母及其最小半径。
3.29.2附着强度(表面纤维和背衬纤维)N,最小
(FLTMBN151-05,方法A,老化条件规定如下)
火焰粘合胶粘剂粘合
接收时129.0
在100±2C下,老126.7**
化7天后
蒸压124.5**
(ASTMD3574,J2,在115C下
老化3小时)
清洗124.5**
纤维不应完全与泡沫表面脱离,剥离的纤维试样应显示出粘附到整个剥离表面上的泡沫微粒。
**要求的试验仅用于初始批准。
3.29.3层压厚度(总厚度)按工程图上规定
(ASTMD1777,园形压力
机底座面积645mm2,
压力2.8g,43Pa)
3.30对涂有乙烯树脂的座椅镶条的额外要求
3.30.1抗Stoll磨损,1,600次循环
(FLTMBN108-01,方法B,“0”磨料)
镶条的抗Stoll磨性应等于或优于材料工程机构批准的主样件。
3.31氨基甲酸乙酯泡沫的要求(仅适用于D2,D3)
-用于座椅或车门板
3.31.1压缩变形,%,最大12
(ISO1856,方法A/ASTMD3574,试验D,
Ct计算,在70C下,放置22小时,
变形50%,至少3个试样)
3.31.2压缩变形应力3-6Kpa
(ISO3386/1,压缩40%,试样:
100×100×50mm,
试验速度:
100±20mm/每分,至少3个试样)
3.31.3加热老化
(ISO2440/ASTMD3574,在105±2C下,放置22小时)*
3.31.3.1.压缩变形应力变化,最大±20%
(按3.17.2节要求进行试验,至少3个试样)
3.31.4湿度老化(蒸压)
(ISO2440/ASTMD3574,试样:
100×100×50mm,
在115C下,放置3小时)
3.31.4.1.压缩变形应力变化,最大±40%
按(3.17.2节要求进行试验)
3.31.4.2.压缩变形,最大40%
(按3.17.1节要求的绝对指数进行试验,
首先蒸压老化非压缩试样)
*注明非标准试验条件
3.32聚环氧乙烷泡沫要求(仅适用于D3)
-仅用于车门板
外观:
泡沫应网状结构介质应均匀,无降低部件使用性能的较大空隙或固体污点。
试样:
下述材料性能均基于表层在两侧的泡沫材料。
3.32.1密度27-33kg/m3
(ISO845)
抗拉强度,最小
(ISO1798,基准点50mm,至少
5个试样)
WMD250Kpa
AMD200Kpa
3.32.2断裂延伸率,最小
(按3.32.1节要求进行试验)
WMD180%
AMD200%
3.32.3压缩变形应力20Kpa
(ASTMD1056标准,按25%压缩)
吸水性,最大5%
(ASTM1056,试样承受84Kpa的真空)
3.32.4尺寸稳定性,最大
WMD5%
AMD5%
试验方法:
试样尺寸约为300×300mm。
试样应放在机械对流烘炉中,在
80±2C下,保持3小时。
应在试样冷却至室温后,测量其尺寸变化。
3.32.5在-40C下冷挠性无裂纹
(FLTMBN102-01,卷筒直径应
为试样厚度的5倍)
3.33功能特性
所有座椅的使用要求进行出入试验。
另外,其它装饰件的使用可以要求特
殊的功能评估。
在对颜色和装饰战略性申请之前,交叉功能组应在对消费
者满意度和长期耐用性预测基础之上测定这些试验,以便评定出织物选择、
座椅式样、缝合风格、泡沫牢固性等的效果。
环境条件应按相关功能测定
文件的规定,或按材料工程机构的批准。
材料必须满足福特汽车公司装饰
件总成加工设备方和/或全面维护供应方所要求的功能特性。
这些特性应
包括绝缘焊接试验或高频焊接试验、咧口测定、卷曲或挠曲、纹理变形、
不对称和可缝纫性。
也应建立卷材织物和标记和包装的证明指南。
3.34额外要求
对材料和/或机加件的特定要求应在工程图,工程零部件技术规范和/或
性能技术规范中加以规定。
所有关于上述性质的临界区应当在工程图上明
示。
3.35易燃性
(ISO3795/SAEJ369)
燃烧速度,最大100mm/每分
3.36供应商责任
按本规范提供的所有材料的所有特性必须与开初批准的材料保持一致。
在对开初按本规范批准的材料的性能、成分、结构、颜色、加工或标注作
出任何变更之前,不管该变更是否影响材料性能以满足本规范要求,供货
商必须告知购买方、毒物学和有关材料工程机构有关更改事宜,并取得材
料工程机构的书面批准。
试验数据、试验样品和新的识别码均应按要求提
交。
法律、法规或福特汽车公司实施的物质限制适用于本资料注明的材料。
除
了工程资料规定使用不同尾标的标准(如A2或A3)以外,本限制条件在
工程材料规范WSS-M99P9999-A1中作了规定。
2.材料的认可(批准)
本规范确定的材料必须由负责材料工程的机构预先批准。
希望其材料获得
批准的供货商首先应与有关买方、设计及材料工程机构达成共识,按要求,
供货商应向有关材料工程机构提交一份完整的实验室报告,此试验报告应
通过试验机构的合格的、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证明材料完全符合本技术规
范(试验结果、非标称值),材料标识及编码和福特评估试样的所有要求。
福特公司对工程材料的审批将根据其符合本技术规范的性能和适合所需加
工和/或应用的评价来确定。
一旦批准,此材料将登记到批准的工程材料
来源表中。
3.一般信息
对说明提供下述信息,有助于满足本技术规范的要求。
1.1缺陷
每10米平均有一个以上缺陷的卷材,将视作等外品,并退回给供应商。
除
非另有其安排。
1.2标记
提供的卷材应附有供货厂家的标牌,在其标牌上应注明色调、半数、公差(衬偿)、交付日期等。
此外,每一批料必须连号,即,用同种颜色混合料生产的产品应标准相同的生产批号。
1.3卷材卷装结构
卷装卷材时,卷边应对整齐,并恰当的绷紧,且面朝内。
但是,层压材料
应面朝外进行卷装,以避免破裂。
1.4花纹的变形
在宽度为1525mm的材料中部,当沿垂直于材料边缘的直线进行测量时,花纹结构中的茬纹与垂直边的编移不应超过25mm,在其它部件中,其它宽度材料的允许变形量应满足相应的要求。
1.5材料的可接受性
材料可接收性依据是部件的工作性能。
在粘合部件中,其意指材料结构及其成分应满足:
当部件单独粘合和与部件中存在的批准元件粘合时以及在批准的生产条件下粘合时,应形成一个满意的粘合体,如,表层和/或底层。
1.6粘合后的外观
在非电介质粘合处理时,材料应无局部隆起、烧伤或炭化。
此外,表面不应失去光泽、失纹或有任何剥离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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