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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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定稿
物理科学与核能工程学院
硕士研究生学校奖学金评定办法
为促进公平竞争,调动研究生学习和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按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从2010级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一、评定范围与额度
(一)评定范围
每年7月1日在册的上年入学的学历硕士研究生,不包含MBA、软件工程、设计艺术学及委托培养(含单考生)、强军计划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评定等级
我院学校奖学金评定等级及比例如下表:
表1:
学校奖学金评定等级及比例
等级
占学生总人数百分
标准
一等
≤20%
免第二学年及以后学费,生活补贴400元/月
二等
≤60%
免第二学年及以后学费,生活补贴270元/月
未获
≥20%
交第二学年及以后学费
说明:
以上获奖各等级人数以学校研究生院核定学院实际人数为准
(三)评定时间
我院将于每年7月初依据研究生院核定的人数启动学校奖学金评定工作,两周内对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并将经公示的评定结果汇总表报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核后予以公布,并报财务处发放奖学金。
9月(如15日后开学只发半月)和10月的学校奖学金一并发放。
二、评定内容及办法
(一)评定内容
总分(
)为100分,主要包括第一学年学位必修课相对平均成绩(
),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和参加学术活动情况(
),德育考评(
)得分三个方面。
按照如下公式进行计分评定:
具体评审规则
1、
-第一学年成绩考核(满分65)
第一学年成绩考核得分满分65分,主要评价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位必修课相对平均成绩排名;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需集体参加的各类报告。
此部分采用当量法,具体内容及分值分布如下:
-第一学年学位必修课相对平均成绩排名
第一学年学位必修课相对平均成绩满分为100分,研究生第一学年所有学位必修课(成绩类型为“通过、不通过”的课程除外)参加成绩排名。
成绩类型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的课程折合百分制的计分方法为:
优-95分、良-85分、中75分、及格-60分、不及格-0分。
参与评定奖学金的研究生第一学年所修的学位必修课学分应该至少达到12个学分。
有一门及以上学位必修课不及格的硕士生,直接定为未获奖学金。
学位必修课相对平均成绩为:
第一学年学位必修课相对平均成绩排名得分的计算办法是:
按全部百分制考试的必修课排名(从第一学年学位必修课相对平均成绩直接提取),设第一名为100分,全专业或班级m名学生中,第n名学生的得分Kn=100-[20÷m*(n-1)]
-第一学年参加会议报告成绩
第一学年参加会议主要包括学校或学院组织需集体参加的各类会议报告等(以辅导员、研会学术部和相关负责人签到表为准),成绩统计如下:
表2:
会议报告考勤分标准Kp
会议报告考勤分标准Kp
会议考勤情况
满勤
50
参加次数不少于所有活动数的三分之二
缺勤
-10
参加次数少于所有活动数的三分之二时,缺勤一次扣10分
学术考核得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2、
-第一学年学术考核(满分20)
第一学年学术考核得分满分20分,主要评价研究生参与导师及实验室科研工作;参加学术科技活动;学科竞赛获奖、发表论文、参与编写专著、获得科研成果和发明专利等情况。
此部分采用当量法,具体内容及分值分布如下:
表3:
导师评价标准
导师评价
级别
评价细则
分值
优秀
能够积极完成导师及实验室布置各项工作
80
良好
基本能够完成导师及实验室布置的工作
60
中等
能够完成部分导师及实验室布置的工作
40
差等
未完成导师布置工作,实验室出勤率低
0
导师评价是导师通过一年的观察,对学生的科研能力、项目、论文、“三助(助研、助管、助教)”等的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表4:
科研成果的计分标准
科研成果的计分标准
类别
数量
成果当量
分值
备注
论文
SCI
影响因子大于等于5.0
一篇
70
100
申请者排名第一或者导师排名第一、申请者排名第二有效;会议论文包含学术论坛论文。
影响因子大于等于3.0
一篇
50
影响因子大于等于1.0
一篇
30
影响因子小于1.0
一篇
20
EI
——
一篇
15
参加学术会议
会议论文
——
一篇
15
需提供会议邀请函及作报告或者展板等的证明。
国际会议
作报告
一次
15
做展板
一次
10
国内会议
作报告
一次
10
做展板
一次
5
专利
授权专利
一项
30
申请者排名位于发明者的第一或者导师第一、申请者第二有效。
受理专利
一项
20
编写专著
——
——
一本
60
申请者是专著作者之一。
竞赛获奖
国家级
一等奖
一项
30
申请者所得有效,若奖励为团体所得,成果当量不超过所在项成果当量的50%,具体分值由评审小组根据申请材料确定。
二等奖
一项
20
三等奖
一项
15
省级
一等奖
一项
20
二等奖
一项
15
三等奖
一项
10
校级
一等奖
一项
15
二等奖
一项
8
三等奖
一项
5
以上各类论文、专利、专著、竞赛或参加学术会议等必须为研究生在读期间第一年度所取得的成果,所有成果只能参评一次,已使用过的成果不能重复使用若
部分累加超过120分,则算作120分。
学术考核得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3、
-第一学年德育考评(满分15)
德育考评成绩主要评价研究生参加集体活动、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工作、宿舍表现、人际关系以及获得荣誉称号等情况。
1)德育考评成绩的内容
按申请人日常表现(
)、社会工作(
)、参加集体活动(
)、获得荣誉(
)四项内容进行评定,具体内容如下:
Ø日常表现
表5:
日常表现计分标准
日常表现
级别
评价细则
分值
优秀
遵守各项纪律,热爱专业,积极参加活动,乐于为集体服务
2
良好
遵守各项纪律,学习良好,能够为集体服务,有热爱的活动
1.5
中等
遵守各项纪律,学习良好
1
差等
违反纪律,学习态度差
0
日常表现是研究生指导主任及辅导员通过一年的观察,对学生的“三助(助研、助管、助教)”、思政情况、参加活动等的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Ø社会工作
表6:
社会工作计分标准
评价
担任职务
优秀
良好
合格
差
在校级及校级以上学会社团担任主席或团长
5
4
3
0
在院系级学会社团担任主席或团长;在在校级及校级以上学会社团担任骨干部长
4
3
2
0
在院系级学会社团担任骨干部长;在班级、学院研究生党支部担任班长、党团支书
2.5
1.5
1
0
参加学校或院系级学会社团
1
0.75
0.5
0
社会工作由学生提出申请后交由研究生思政综合测评领导小组评定。
评定标准如下:
优秀——能够积极及时完成学会、社团或班级各项日常工作,对于学会社团班级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良好——能够基本按质按时完成学会、社团或班级各项日常工作,对于学会社团班级发展作出一定贡献;
合格——基本能够完成学会、社团或班级各项日常工作;
差——未能完成学会、社团或班级各项日常工作。
Ø集体活动
表7:
集体活动计分标准
集体活动,
(若兼有多项,可以累加,但总分不超过3分)
社会实践活动
参加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队,加0.5-1.0分
代表学校、学院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学术活动、科技活动等
0.5分/每项,满分1.5分
参与学校、学院、班级举行的各类集体活动,如文艺晚会、运动会等
0.2分/每项,满分1.5分
参加国家级志愿服务
任务完成,加1.0-2.0分
参加省部级志愿服务
任务完成,加0.5-1.5分
参加校级志愿服务
任务完成,加0.3-0.5分
参加院级志愿服务
任务完成,加0.3分
集体活动由研究生思政综合测评领导小组依照申请者提交内容进行统计得出。
Ø获得荣誉
表8:
荣誉及贡献计分标准
获得荣誉
(若兼有多项,可以累加,但总分不超过3分)
国家级,如各种征文活动、文体活动、学术活动、科技活动等奖项
获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加2.5分、2.0分、1.5分
省部级,如各种征文活动、文体活动、学术活动、科技活动等奖项
获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加2.0分、1.5分、1.0分
校级,如各种征文活动、文体活动、学术活动、科技活动等奖项
获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加1.5分、1.0分、0.5分
院级,如各种征文活动、文体活动、学术活动、科技活动等奖项
获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加0.7分、0.5分、0.2分
突出贡献(若兼有多项,可以累加,但总分不超过2分)
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国家级奖项
按照负责人顺序每人次加2.0分、1.5分、1.0分
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省部级奖项
按照负责人顺序每人次加1.5分、1.0分、0.5分
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校级奖项
按照负责人顺序每人次加1.0分、0.7分、0.4分
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院级奖项
按照负责人顺序每人次加0.7分、0.5分、0.2分
集体活动由研究生思政综合测评领导小组依照申请者提交内容进行统计得出。
2)德育考评成绩的计算方法(具体内容见下表)
表9:
德育考评成绩计算方法
考评内容
考评成绩
日常表现
社会工作
集体活动
获得荣誉
总成绩
三、评定机构
(一)硕士研究生学校奖学金评定工作由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研究生管理处组织下实施。
(二)院硕士研究生学校奖学金评定工作由院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领导小组总负责组织,奖学金测评小组实施。
物理科学与核能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小组构成如下:
1、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2、研究生思政综合测评领导小组。
1、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
院长、分党委书记、研究生教学副院长、研究生指导主任、各系系主任、导师代表、研究生教学秘书。
2、研究生思政综合测评领导小组
由学院研究生会代表2名、学院研究生团总支代表1名、各班班长及普通同学代表2名以及研究生辅导员组成。
四、评定程序
(一)申请者填写《研究生校奖学金申请表》(申请表在物理科学与核能工程学院主页下载原地的‘研究生教学’中下载),提供各类论文、专利、专著和获奖等证明材料,并按规定时间将申请材料递交给研究生指导员,逾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
申请材料装订顺序为:
1申请表;
2成绩单(由研究生指导员统一到院办统一办理);
3各类论文证明(论文首页复印件);
4各类专利证明;
5各类专著证明;
6各类获奖证明(证书复印件);
7参加各类学术会议相关证明。
(二)研究生教学秘书提供申请者各门成绩原始成绩单,研究生指导员根据申请者提供的申请材料核算申请者最终总得分并进行排名。
(三)由奖学金评定小组评审,评审结果将在院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公示结束后院系将评定结果汇总表报研究生管理处,研究生管理处审核后报财务处执行。
(五)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按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办法》第七章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
(一)研究生提供评定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当年评定资格和等级,直接定为未获奖学金。
(二)硕博连读学生不参加硕士学校奖学金评定。
(三)除强军计划之外的定向生,若为一、二等奖学金,则免第二年及以后学费,但不发生活补贴;若评为三等或未获奖学金,则需按规定数额缴纳第二学年及以后学费。
(四)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发放年限与学制及培养费交纳年限相一致,超出学制规定的学习年限(不含休学)不再享受奖学金。
(五)由于公派出国(境)、休学等学籍异动造成研究生分阶段学习的情况:
1)公派出国(境)留学3个月以上的研究生,自办理出国(境)手续之日的下月起停发学校奖学金;返校后由本人提出回复申请,经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批,自审批之日的下月起恢复发放,出国(境)期间已停发的学校奖学金不再补发。
2)研究生休学以学期为单位计算,休学期间停发学校奖学金。
申请复学后,自复学之日的下月起恢复奖学金发放。
若在一年级休学而没有参加同级研究生奖学金评定者,则参加下一年学校奖学金的评定。
若休学时已经参加同级研究生奖学金评定者,复学后继续执行已经评定的奖学金等级。
(六)以下情况停发学校奖学金:
1)未按规定时间注册的硕士研究生停发奖学金,补注册后不再补发已停发的奖学金。
2)研究生申请退学者,自批准予以退学之日下月起,停发奖学金。
3)因违反校规校纪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者,按照奖学金降一级处置,时间为六个月。
受记过和留校查看处分者,从受处分之日下月起停发奖学金。
开除学籍者,从受处分之日起停发奖学金。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未尽事宜由物理科学与核能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物理科学与核能工程学院
附件1:
硕士研究生等级奖学金申请表
姓名
专业
学号
入学年份
指导教师
一、学习成绩
学位课成绩及学分
课程名称
成绩
学分
课程名称
成绩
学分
(1)
(6)
(2)
(7)
(3)
(8)
(4)
(9)
(5)
(10)
(11)
(12)
(13)
(14)
参加会议报告
第一学年会议总数
个人参加会议报告次数
学院审核人签名(盖章)
二、科学研究
(一)科研论文及专利情况:
作者排名
(导师名称排黑体)
论文题目
刊物名称,发表时间及卷(期)
论文级别
应得分值
(二)竞赛获奖情况
竞赛名称
竞赛级别
分值
科学研究总分值
学院审核人签名
三、导师评价
简要评定
分值
导师签名:
四、德育考评成绩成绩
(一)日常表现:
简要评定
分值
辅导员签名:
(二)社会工作:
自我简介(第一学年所担任工作职位及相应工作职责
总分值
说明
评价人员
签名
(三)集体活动
活动名称
活动类别
分值
总分值
说明
评价人员
签名
(四)荣誉与贡献
荣誉名称
荣誉项目
分值
负责项目名称
项目获奖情况
分值
总分值
说明
评价人员
签名
合计总分值:
研究生本人意见(确认以上各栏内容是否属实):
研究生签名:
年月日
1、本表的填写,应按照《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中有关规定进行填写;
2、与评审奖学金有关的相关材料,应提供原件审核,并附复印件;
3、表格可以根据填写内容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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