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管理办法.docx
- 文档编号:9625876
- 上传时间:2023-05-20
- 格式:DOCX
- 页数:15
- 大小:26.09KB
材料管理办法.docx
《材料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材料管理办法.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材料管理办法
古叙煤电公司2016年材料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材料管理
为加强材料设备管理,减少材料设备丢失、浪费,最大限度地充分利用矿物资资源,克服因管理粗放,权责不清,考核奖罚不到位所造成材料设备使用、回收、复用管理不严的现象,提高物资的使用效率,降低投入,提高经济效益,加大对矿井材料设备管理力度,特制定本办法。
1、工作职责
1.矿级领导职责
(1)负责全矿安全生产材料材料费总量指标的下达。
(2)决策无计划设备是否采购。
(3)决策超过10万元的单项材料是否投入。
(4)决策生产材料是否用于非生产工程项目。
2.材管组职责
(1)负责将矿下达的材料总量进行分解,制定各单位定额材料以及综合材料费用。
(2)指导、督促各单位规范材料管理,及时参与工作面材料验收移交工作。
(3)建立全矿材料消耗台账。
(4)负责全矿材料计划的收集、审核和申报,随时了解和掌握材料到库情况。
(5)每月对全矿材料消耗情况进行分析、考核奖惩并形成资料。
(6)负责各单位材料使用的现场管理,督促各单位搞好材料的现场管理。
(7)督促各单位搞好材料回收复用工作。
2、全年目标
1、2016年矿井计划材料消耗2200万元(含修理费),2月春节放假按70%计算为128.33万元,其余每月188.33万元。
2、材料回收复用计划完成540万元。
三、材料消耗计划与领用计划管理
(一)、材料消耗计划:
由材管组根据各单位当月生产(作业)计划,按照矿制定的材料消耗定额,分月下达各单位材料费用消耗计划。
任何单位不得超支使用。
(二)材料领用计划管理:
各单位材料领用计划必须在每月25日前报材管组,专项工程所需物资由相关单位或科室提出计划,大型材料如:
钢轨、管材、电缆等由材管组提计划,材管组将上述材料计划汇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核签字总经理同意后,于当月10日、20日报矿物资供应科采购。
各单位要增强材料消耗的预见性,严格控制临时物资计划的次数,各采掘辅助队每月临时计划不得超过2次,临时物资申请计划金额在5000元以内的由分管矿领导、材管组签字同意,金额在5000—5万元的由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才能报物资供应科执行。
三机配件由各队申报,分管三机人员和材管组审核,机电副总经理签字才能采购及代储。
(三)物资超储计息管理:
为了提高各单位材料计划采购的准确性,减少物资库存。
矿将实行物资超储付息的办法,物资供应科按计划采购回矿的物资,相关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供应科办理出库手续(代储配件除外)。
如因计划错误或需用时间不准确,造成物资积压或物资库存超过上级核定指标,必须由责任单位和相关科室共同承担超储物资的资金利息,具体承担比例为:
责任单位80%、主管部门20%。
凡因计划出现错误,采购回矿的物资、配件在规格质量等方面与实际需要不符,由责任单位承担全部赔偿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材料的领用管理
(一)日常材料的领用管理:
日常材料包括支护材料、综合材料以及矿控材料,由材管组根据生产实际按月下达,各队材料员必须按规定程序审批,领用单位材料员必须在物资申请计划表填写计划→队长签字→分管科长签字→材管组签字,领用材料时材料员到物资供应科在领料单上把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领用数量、单价、金额填写清楚,到材管组签字后方可领用,未按以上程序签字填写,库工不得发放,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材料员和库工的责任。
材料配件无单价,生产单位又急需,由使用单位材料员写借条,队长签字,材管组签字,物资供应科收到借条后方可发放。
如遇特殊情况必须与材管组取得联系。
(二)矿控材料的领用管理:
矿控材料费用实行分采煤、掘进、机电、通风按当月矿井实际生产完成比例进行计算。
矿控材料领用必须按规定程序审批,领用单位提计划→分管科长签字→材管组分管领导签字→分管副总经理签字同意,总金额在5000元以上总经理签字同意。
专项工程结束剩余的矿控材料必须全部退交材管组。
(三)专用工具的领用管理:
专用工具领用必须与原煤产量或掘进进米挂钩,产量越高、进米越多,领用专用工具就越多,反之亦然。
领用专用工具的费用由本单位自行负责。
(四)个人工具的领用管理:
特殊工种人员需领用的工具仪器,由本单位出具领料单,金额在100元以下的工具仪器由单位负责人和材管组签字同意,金额在100元以上的成套工具和仪器的领用,必须经机电副总经理签字同意。
工具和仪器、仪表的领用由物资供应科负责建立个人卡片。
并实行以旧换新,费用由本单位自行负责。
五、材料回收复用
(一)材料回收的职责划分:
1、采煤队:
负责工作面机风两巷的金属支架、单体支柱、工字梁、风水管、乳化液管、更换下的皮带、托辊、托辊架、轨道、坑木、电缆、信号线、电铃、开关、按钮、接线盒等进行回收并装运出地面交相关队检修备用。
若工作面遇断层,冒顶等特殊情况丢失金属支架或单柱,必须由安监处、材管组派人到现场核实,属责任事故,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全额赔偿,属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造成丢失,赔偿问题交矿工资仲裁决定。
2、掘进队:
碛头竣工或专项工程结束后,现场剩余的各种材料设备由施工单位负责回收,做到人走场地清,否则按材料丢失进行处罚,现场物资若需移交其他单位使用的,生产部、材管组派人与交接双方代表现场核对并签字生效。
3、机电队:
负责运煤干线(运输大巷、采区运输上山、运输石门、平巷)材料设备的回收,更换下的托辊、托辊架、皮带、皮带滚筒必须运至指定位置,再由相关检修单位检修备用,矿井的开关、电缆、信号线、按钮、开关架、接线盒等做到及时回收。
4、运输队:
对大巷及主提升斜坡轨道、区段车场(第一道风门止)更换下来的枕木、地滚、道岔、钢轨、钢丝绳、杂物等进行回收。
5、通风队:
负责砖石、风门、风筒、压风自救袋、防尘设施的回收,每次施工完毕后,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6、抽采队:
对钻场及硐室的钻杆、PVC管、测孔管、抽采管路、螺栓、汇流器、弯头、接头等及时回收。
7、准备队:
负责全矿井公共区域的材料设备回收工作,矿井无施工单位作业区域的材料回收工作,以及生产科财管组下达的材料回收计划。
8、工作面回撤,巷道封闭前和工程竣工验收必须通知材管组人员到现场验收,确保这些巷道中的材料设备如数回收。
(二)坚持物资领用交旧领新制度,各类材料、工具、配件除一次消耗或新投入外,其余必须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
凡是达不到要求的必须按规定进行赔偿。
材管组每月25日前对各单位交旧领新情况进行检查,凡未达到要求的,按规定对所领用物资进行赔偿,材料员、队干按规定承担40%(附交旧领新表)。
(三)坚持做好修旧利废工作。
由材管组负责落实相关单位,根据生产需要,利用现有的废旧物资加工各类电缆挂钩、支柱柱鞋锚盘、钢梁等,加工制作费由材管组现场确定,形成书面资料。
机车电瓶修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修复数量。
抽采队负责对PE管修复利用。
六、材料设备和配件的质量管理
各单位对新投入的材料设备和配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材管组反映,材管组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关科室及人员对材料设备及配件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鉴定,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由材管组向物资供应科提出书面报告,要求退库或更换,对严重造成生产影响的要进行索赔。
七、材料考核与奖惩
(一)、掘进队根据当月实际完成情况按炸药、电管、成品钎、钻头、机械维护、其它材料等按定额计算;皮带、溜子维护按每米10元计算、机电其它材料按每米20元(硐室、刷帮、敲底除外),以上材料超支部分按100%处罚,节约按80%奖励。
支护材料按技术科提供的资料进行计算,节约不奖,超支按100%处罚。
掘进单位材料按月考核。
(二)、采煤队按生产科采煤组提供的资料按采高、原煤产量按定额进行计算(单一配件在1500元的由使用单位承担,超出1500元的由使用单位承担20%,其余部分由采煤系统矿控支付),材料节约按30%进行奖励,超领按30%处罚。
(三)、准备队按总额控制,共计每月5万元,超支按80%处罚,结余按20%奖励。
工作面安装回撤时,按安装回撤考核。
(四)、机电队每月固定费用1万元、当月掘进进米按20元/米、原煤产量按0.16元/吨计算(以采煤组提供的资料,材料费含分管业务的正常检修、维护、安装费用),每月考核;节约按20%进行奖励,超支按80%处罚。
(五)、运输队每月固定费用1.8万元,当月掘进进米按33元/米,(单一配件在1500元的由使用单位承担,超出部分由使用单位承担20%,其余部分由机电系统矿控支付),2米绞车斜坡主提升钢丝绳由队承担,安装回撤时,主提升40T绞车钢丝绳费用由采煤系统安装回撤费用支出。
(六)、机修厂材料除盘圆、钢绞线、工字钢、Φ16螺纹钢Φ20螺纹钢、8#铅丝、以及Φ16、Φ20锚杆所需的螺母外,按每月10万元考核,月度考核,结余按10%奖励,超支按80%处罚。
(七)、抽采队按钻孔进米每米5元考核(含钻孔封孔材料、钻机维护材料、放水孔套管材料、抽采管路Φ159以下材料、管路安装及其它材料等),每月考核,结余按20%奖励,超支按80%处罚。
(八)、营销公司原煤0.16元/吨(以采煤组提供的资料计算),固定单价为8000元,油脂每吨0.42元(以采煤组每月提供的资料计算),洗煤每吨3.87元,烘煤每月3000元。
材料消耗每月考核,结余按20%奖励,超支按80%处罚。
磁铁矿粉如集中出库,造成材料超耗,每月25日前以书面申请,由材管组到现场核实剩余数量,在月度考核时进行转至下一月度考核。
(九)、综合队材料消耗按每月2万元(含水处理、矿灯房、洗衣机房、矿生活后勤),按月度考核,节约按20%奖励,超支按80%处罚。
(十)、发电公司按每发一度电材料消耗0.25元,费用包含所有分管业务,月度考核,节约按20%奖励,超支按80%处罚。
(十一)、监测班监测分站、探头、监测线、接线盒、电话机由通风系统矿控支护,其余每月500元材料费,节约按20%奖励,超支按80%处罚,每月考核。
(十二)、通风队按分管范围,每月固定材料费用2万元,掘进每米26.16元,每月各队风筒损耗赔偿以及风门损坏赔偿费用可进入通风队材料费使用,资料由通风系统领导签字后,由通风队交生产科材管组。
节约按20%奖励,超支按80%处罚,每月考核,每月节约的材料费用经通风队书面申请可累计转入下月。
(十三)、瓦斯队仪器仪表由通风系统矿控支护,其余每月500元材料费用,节约按20%奖励,超支按80%处罚,每月考核。
(十四)、防突办按分管业务,每月材料费用800元,节约按20%奖励,超支按80%处罚,如无需奖励节约的费用可转入下月。
(十五)、救护队每月材料费用1500元,节约按20%奖励,超支按80%处罚,按月考核。
(十六)、采煤、掘进、机电、通风分管科长及组室按当月实际完成的产量、进米以及分管业务的材料消耗比例进行考核,奖罚比例为定额工资的1-10%,每月考核。
(十七)、材管组及其它机关科室人员考核按总额控制,月度考核,其中二月按正常月份的70%考核为128.33万元,其余十一个月为每月188.33万元(含每月修理费,修理费由财务科提供),按当月物资供应科出库金额比例进行考核,奖罚比例为定额工资的1-10%。
(十八)、各单位材料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或丢失,由责任单位全额赔偿,并对相关管理人员按被盗或丢失物资金额的10-20%进行经济处罚。
(十九)、各单位材料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规定给予处罚:
1、违反材料领用审批程序和规定领料的,超计划领料和无计划领料的每次罚款200元。
2、领用与本单位生产无关的材料,除退还所领材料外,对材料员每次罚款500元。
3、将生产材料挪为私用或挪为他人所用的,按价款的1-10倍处罚,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纪律处分。
4、各单位每月领用的材料明细,必须上墙公布且必须是领用数量与物资供应科领出数量完全一致。
接受本单位职工监督,否则对材料员每次罚款100元。
(二十)、各队调换材料员,由队提出报告,经生产科长和材管组同意方可任用。
(二一)队必须无条件配合矿各科室对材料设备的清查和管理(井上.井下),否则,对队长.书记.材料员各处罚50~200元。
(二二)、材料、仪表、配件、设备等外借,除按矿有关文件规定外,必须经总经理签字并交材管组登记(严禁任何单位科室私自借出)违者,每次处罚200元以上,并限期追回所借物资,同时追究责任。
第二章设备管理
一、矿成立设备管理组织机构:
组长:
机电副总经理
副组长:
机电副总工程师
成员:
机运科长、专职设备管理员、各队机电队干、材料员、全矿机电检修维护人员。
二、机电设备的入库验收
机电设备到矿,必须经验收合格才能入库。
验收人员由物资供应科牵头、机运科、专职机电设备管理员等组成。
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必须在验收单上签字。
三、机电设备档案
机电设备验收合格,由专职设备管理员负责收集设备合格证、装箱单、说明书、图纸等全部资料签收,原始资料交矿档案室,复印件交机运科、材管组、施工单位保存各一份。
四、机电设备领用发放
机电设备提前3—7天写出书面报告,经机运科分管科长签字同意,领用新设备时,还必须经过机电副总经理签字同意。
后由设备专职管理员签字发放设备。
急用设备发放由领用单位材料员写借条。
并在二天内办理好正规手续。
设备使用单位的材料员在设备领用单上注明领用单位、领用时间、规格型号、数量、使用地点及是否新设备。
由专职设备管理员以手工账和电子文档形式建立各队台账。
设备领用时使用单位必须检查设备完好状况,有问题及时反映,设备投入使用后出现问题,原则上由使用单位承担责任,特殊情况经相关部门追查后确认责任单位。
五、机电设备及材料回收
机电设备回收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所有设备回收都必须由使用单位负责将设备交还材管组进行销账。
设备出现丢失、损坏、不清洁、不完好等一概由使用单位承担责任。
回收出来的完好设备及时入库存放。
不完好设备及时交相关单位检修。
设备在地面工业广场不下车存放,对责任单位按100元/台天进行处罚。
六、机电设备检修费用及奖惩
1、各单位送来的待修设备必须登记清楚,送修单位、送修时间。
检修单位必须将设备检修费用通知送修单位,由送修单位材料员在设备检修单上签字,然后进行检修。
设备修理费超过原值40%时,必须经生产科、机运科和材管组鉴定后才能进行检修,否则,由检修单位承担超过40%以上的费用。
2、设备检修完好后,检修单位应提供三份(送修单位一分、材管组一份、检修单位自存一份)检修单,注明更换配件,价格、总费用。
更换的零部件按照“以旧换新”规定将其交到材管组指定位置。
否则按配件原价的90%进行处罚。
3、设备检修费用坚持“谁使用、谁负责”原则。
设备在正常运行中出现故障或损坏的检修费用1500元以内由使用单位承担,超出1500元以上部分使用单位承担20%,其余剩余部分由矿控费用支付。
4、本矿不能检修的设备需送外单位检修的,必须签订合同或协议,经机电运科、纪检、财务、分管机电副总经理及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再外送修理。
5、以上未完善事项将按矿井设备管理办法执行。
凡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除承担相应的检修费用外,另对责任单位按设备损坏价值的20%给予处罚。
七、设备移交管理
现场设备移交,由材管组牵头,机运科协助、移交单位、接收单位参加,现场清点验收(不完好的设备由原使用单位负责检修完好),并在交接单上签字,设备移交后由接收单位负责设备的管理。
八、机电设备的报废
机电设备因技术落后,或明令淘汰,或损坏后无修复价值(一般指修理费超过原值40%),需要进行报废处理。
设备报废由材管组提出申请,机运科牵头组织由相关科室和技术人员组成的鉴定小组,按设备报废办理流程,形成统一意见后上报公司领导审批,报废申请表上需注明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生产时间、使用时间、设备原值、设备净值、存放地点,报废原因。
公司批复同意机电设备报废后,实行统一招标处置。
特殊情况按矿废旧物资处理程序进行处理,专职设备管理员对报废设备处置建立专项台账。
(一)物资设备报废申请
1、报废物资是指由于正常磨损或技术落后,不能再继续使用或由于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物资的非正常毁损等原因形成的虽无利用价值但残值可出售的物资。
2、设备符合下列之一者应作报废处理:
⑴失去使用价值的。
⑵磨损严重,基础件已损坏,再进行大修已不能达到使用和安全要求;或修理费用过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⑶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无改造价值的。
⑷属淘汰机型,又无配件来源地。
⑸造成事故,无法修理的设备。
⑹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3物资设备申请报废的办理流程:
使用单位提出报废申请—业务主管部门初审—设备报废鉴定小组(机运科牵头组织)—分管矿领导审批—矿总经理批准。
(二)物资设备报废的鉴定
1、矿成立物资设备报废鉴定小组,由实物使用单位,业务主管科室领导、机运科、财务科、纪检、分管矿领导组成。
2、按“集中鉴定、优先利用”的原则,由材管组牵头,机运科协助应根据物资设备报废情况,合理确定鉴定时间,并负责牵头组织鉴定工作。
3、设备必须按每一台逐一进行鉴定;同类物资可进行综合鉴定。
4、凡经鉴定的物资,设备必须出具书面鉴定报告,明确其分类及处置方案,并作为材料设备台账的原始登记凭据,废旧物资设备报废鉴定的分类:
⑴不需修复,尚可使用的。
⑵需修复,尚可使用的。
⑶无修复价值,直接以残值对外转让或出售。
(三)废旧物资设备的保管
1、村管组应按废旧设备的品名和类别实行分别存放,分类管理。
报废物资设备必须设置专用库房。
(1)不需修复,尚可使用的,应立即入库摆放或堆码整齐。
上卡上账录入数据库。
其中需要对外调剂或出售的应积极联系公司供应部或商家。
(2)需修复,尚可使用的。
应立即按书面鉴定报告确立的处置方案,实施修复。
待修复完结后按
(1)项办理
(3)无修复价值,直接以残值对外转让或出售的,应立即转入专用库房,分类堆放,并做好报废物资设备台账登记。
2、废旧物资设备的出库,应严格遵照库房管理的规定,做到手续完备,程序合规,出库单和领料单上的品名、单位、数量等项目应填写清晰、准确。
(附物资设备报废申请表盒鉴定表)
废旧物资设备报废申请表
表单编号:
年月日
物资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投入使用时间:
数量:
购置价格:
存放地点:
申请报废原因:
使用单位意见:
业务主管科室意见:
材管组意见:
分管矿领导意见:
备注:
废旧物资设备报废鉴定表
表单编号:
年月日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投入使用时间:
数量:
购置价格:
存放地点:
报废鉴定结论:
鉴定小组意见及成员签章:
企业负责人意见:
备注:
第三章管理细则
(一)工作面机组电缆管理
机组、工作面溜子3300V、1140V的移动电缆综采30万吨/根,机采15万吨/根,未达到使用时间损坏的由机运科、生产科材管组组织追查并根据追查结果进行赔偿处理。
若综采达到32万吨、机采达到16万吨,给予施工队奖励2000元,电缆损坏将每次处罚500元,具体奖罚将按电缆管理办法执行。
(二)皮带运输机管理
1、凡是损坏或不用的托辊、皮带架等皮带机部件,必须由使用单位运出地面检修。
否则按20元/件进行处罚相关队。
2、更换或回撤的皮带及配件必须运到地面或指定地点堆放整齐,不得乱放,更不得用于背帮接顶,发现乱堆乱放,对责任单位处罚100-300元/根。
发现用于背帮接顶的,施工单位原价赔偿。
3、回撤后皮带机应及时运出地面修复备用,不得长期存放于井下。
未经同意,超出时间未运出地面一台处罚500元,由责任单位队干承担。
4、皮带托辊井下备用应集中堆放并挂牌管理,坏托辊应在规定时间内运出地面维修,否则每推迟一天每组按5元处罚,造成丢失每组按20-50元处罚。
5、皮带站架和管子被有关单位挪着它用(抬矿车、背帮等),对使用单位和管理单位同等处罚10元/根,如丢失对管理单位处罚10-15元/根。
6、皮带回撤或采煤队缩皮带未按要求开断,对施工单位按皮带的原价的80%赔偿。
7、主运皮带损坏,将按原值的20%赔偿。
(三)坑木、排柴、竹跳板管理
1、各单位使用坑木、排柴、竹跳板实行计划管理(急用材料除外),工程完工后多余材料必须运出地面或运到材管组指定地点堆放整齐。
超计划领用对责任单位材料员(或综管员)处罚50元/次,工程结束剩余材料未按规定转运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造成丢失或损坏原价赔偿。
2、各单位备用的坑木、排柴、竹跳板等材料必须堆放整齐并挂牌管理,若影响文明生产对队长给予处罚100元/次。
(四)钢丝绳管理
1、活动钢丝绳使用期限为4个月,固定钢丝绳使用期限为10个月,钢丝绳的使用周期必须达矿规定,否则根据使用时间按比例进行赔偿。
2、由于责任心不强造成钢丝绳的损坏,对直接责任人员和当班现场值班人员按原价的20%—50%处罚。
3、所更换的钢丝绳要全部盘好运出地面交材料设备部,若未交按100元/根对责任单位的队长和材料员(或综管员)进行处罚。
4、当提升绞车不提升的时间超过一个小班时,钢丝绳必须收在绞车滚筒上,否则对使用单位处罚50元,现场值班人员30元。
(五)水泥、锚固剂和石粉管理
1、地面不许下雨装水泥,如因施工单位急用,必须用篷布遮盖好方可装卸;运到井下的水泥、锚固剂的存放点不得有积水或淋、滴水。
如未及时使用造成失效、报废的水泥和速凝剂,对使用单位50元/包处罚;树脂锚固剂未及时使用造成失效、报废,对使用单位20元/条处罚;锚固剂未及时使用造成失效、报废,对使用单位5元/条处罚。
2、各使用石粉的单位应在使用地点设置堆放点,堆放点选在无积水或淋、滴水且不影响通风、运输、行人的地点,并用料石等设置围栏,不得任意堆放,否则对队长处罚100元/次。
采用喷浆支护工艺时,管线、风筒、设备及底板上的回弹物必须及时清理干净,并做复用或他用,不得用于充填巷底或巷帮,更不允许采用石料作充填物,否则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现场值班人员和班长处罚50-100元。
(六)锚杆、锚索、金属网管理
井下各种锚杆、锚梁乱丢乱放,收尾时又不回收的按50元/根进行处罚,锚索按100元/根处罚,锚网丢失损坏按100元/张进行处罚,废旧锚杆及时运出地面。
(七)“一通三防”材料管理
1、砖石、黄沙、PVC管子运入井,必须定点定位堆放整齐,若发现一次乱堆乱放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抽采队抽放钻杆按原价赔偿。
2、井下乱丢乱用风筒,对责任单位处罚50-100元/根。
若因人为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损坏,由材料设备部查明后由责任人或单位照价赔偿。
3、防灭火材料运入井必须正确使用,不得浪费、丢失材料的现象,否则,发现一次处罚50元。
(八)其他
1、每周二由材管组组织全矿材料管理员对全矿现场材料管理进行自检或互检,每月组织材料管理员开会一次(每月第一周的周三下午2点在调度室),每月由材管组、物资供应部、财务组织一次对各队材料库房的检查评比,第一名奖500元、第二名奖300元、第三名奖100元,被评为倒数第一名处罚500元、第二名处罚300元、第三名处罚100元。
2、井下的一切材料、配件及各类设备按区域性进行管理,未经允许不许乱撤乱运。
凡是发现未经同意乱撤一次按200元处罚队长。
3、井下的各类设备凡暂不使用的施工队要在三个原班内运出地面交相关队检查检修,推迟一个班按50元处罚;如果差配件按原价进行赔偿,如果损坏按原价值的50%进行赔偿。
井下运地面的设备及材料必须注明单位及日期,凡是抓获一次未写对队长处罚100元,运到地面的材料或设备必须在一个原班内下车交相关单位,推迟一天处罚队长50元。
4、井下发现被盗的电缆皮子按电缆每米价格的50%赔偿,实行谁管的区域谁负责的原则,井下的各类开关、信号、红灯、按钮及接线盒在回撤时,用刀子割或锯电缆的,每一个头子按50元/处罚,另所割电缆长度按原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材料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