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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31
摘要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地籍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测绘科学的不断进步,使得人们对地籍管理所提出的更高要求逐渐得以实现,从而形成了当代的地籍测量相关的完整理论和实践技术。
本文从地籍测量的相关理论入手,依次介绍了地籍、地籍测量、地籍调查的相关概念;介绍了地籍和地籍测量的发展历史并着重介绍了我国地籍测量的发展历史;单独介绍了数字地籍测量的相关理论和技术,包括数字地籍测量的软硬件环境和野外数字地籍测量;第三章介绍了地籍测量的组织与实施,包括地籍控制测量、测定界址点、测绘地籍图、宗地图的制作、面积量算等;介绍了地籍测量的质量控制及检测评估;在论文的最后对地籍测量的发展做了总结和展望。
关键字:
地籍测量全站仪CASS地籍图宗地图
第一章绪论
地籍这个名词来源于拉丁文“Catstrum”,其意为征税对象的登记。
由此可见,地籍最古老,也是最基本的含义即为征税而建立的一种田赋清册。
地籍不但为土地税收服务,而且还为了保护土地的产权和土地的利用规划服务。
其主要内容有应纳税的土地面积,土壤质量及土地税额的登记。
因此,地籍是反映土地的权属,位置,数量,质量和用途等状况的土地档案,是编制国民经济计划,制定有关政策,进行现代化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依据之一。
地籍是由国家建立和管理的。
地籍资料要为国家的地籍管理提供依据,而地籍管理的对象是作为自然资源和生产资料的土地。
为了全面研究土地的权属,自然和经济状况而进行的以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和土地评价等为主要内容的工作称为地籍工作。
地籍管理的核心是土地的权属问题。
所以,建立并健全地籍管理制度,不仅可以及时掌握土地数量和质量地动态变化情况,保持土地调查地现势性,而且可以利用它对土地利用及权属变更进行监督。
地籍测量是在权属调查基础上进行的地形测量。
权属调查是在现场核实宗地的土地使用者、土地用途等,并通过本宗地与相邻宗地使用者的现场指界,标定宗地界址,丈量宗地界址边长,绘制宗地草图和填写地籍调查表。
在此基础上,依据权属调查资料开展地籍测量。
地籍测量分为地籍控制测量和地籍细部测量两大部分,测绘每宗土地的权属界线、形状、位置、地类等,绘制地籍图,量算面积。
地籍测量不同于一般地形测量,由于其成果是土地登记的重要依据,因此它是一项具有法律性质的测绘工作。
地籍管理从最初单一的税收地籍发展到产权地籍,再到现在的多用途地籍,其内涵不断丰富。
在此过程中,测绘手段也取得了长足进步,测绘仪器从最初的原始工具到经纬仪、水准仪、测距仪、全站仪等,现在GPS技术正在不断得到应用。
地籍是以地块为基础建立的。
在记载地块状态时,还要记载地块内附着物的状况。
地籍信息包含着地籍图集,地籍数据集,地籍薄册,它们之间通过特殊的标识符连接成一个整体,这个标识符就是通常所说的地块号(宗地号或地号)。
地籍测量是在权属调查基础上进行的地形测量。
权属调查是在现场核实宗地的土地使用者、土地用途等,并通过本宗地与相邻宗地使用者的现场指界,标定宗地界址,丈量宗地界址边长,绘制宗地草图和填写地籍调查表。
在此基础上,依据权属调查资料开展地籍测量。
地籍测量分为地籍控制测量和地籍细部测量两大部分,测绘每宗土地的权属界线、形状、位置、地类等,绘制地籍图,量算面积。
地籍测量不同于一般地形测量,由于其成果是土地登记的重要依据,因此它是一项具有法律性质的测绘工作。
地籍管理从最初单一的税收地籍发展到产权地籍,再到现在的多用途地籍,其内涵不断丰富。
在此过程中,测绘手段也取得了长足进步,测绘仪器从最初的原始工具到经纬仪、水准仪、测距仪、全站仪等,现在GPS技术正在不断得到应用。
第二章地籍测量的内容
现有系统的深入研究,了解GPSRTK基准站及流动站的设置及GPSRTK测量,学会使用数字地籍测图软件南方Cass7.0的使用方法。
地籍测量中应用RTK技术可测定图根控制点,并使用全站仪等测量工具,采用解析法或图解法进行细部测量每一宗土地的权属界址点以及测绘地籍图,能实时测定有关界址点及一些地物点的位置并能达到要求的厘米级精度。
地籍测量等原理方面的知识以及相关的城市和地籍图式技术方面知识进一步学习与研究.。
最终要求得到一幅分幅地籍图或宗地图。
首先阅读大量相关文献资料,教材及新闻背景资料,包括RTK测量与全站仪测量的基本思想基本特点及关键技术。
在地籍测量中,进行RTK定位时,基准站把观测值及测站已知坐标通过数据链发送到移动站,移动站不仅采集GPS观测数据,而且通过数据链接收到基准站数据,并在移动站上形成差分观测值后,实时求出移动站厘米级精度坐标。
移动站可处于静态,也可处于动态,可以在一个固定点上进行初始化后进入动态工作,也可以在动态条件下进行初始化。
GPSRTK在城镇地籍测量中的应用GPSRTK现有技术水准,国际水平探讨方面的书籍,报刊.以了解可靠性的内容,GPSRTK技术的概况和地籍测量及GPS领域的基本知识体系.然后通过实践,包括对外业和内业的实践,进一步了解GPS在地籍测量中现状及应用.接下来进行测图和制图.与此同时软件,确定数据来源的真实准确.再进行处理,最后得到一张完整的分幅数字地籍图。
通过一些资料的初步了解,我可以大略的了解到一些GPSRTK技术的思想。
应用RTK技术,使得地籍测绘的精度、作业效率和实时性达到最佳的合。
随着数据传输能力的增强,数据的稳健性,抗干扰性水平和软件水平的提高,传输距离的增加,RTK技术将在地籍测量和其他领域得到更广阔的应用。
为了提高精度,最好选5个以上的点利用最小二乘法求解转换参数。
为了校验转换参数的精度和正确性,还可以选用几个点不参与计算,而带入公式起校验作用,经过校验满足要求的转换参数认为是可靠的。
GPSRTK测量技术的应用,将极大地推进城镇全解析的数字化地籍测量技发展,使城镇地籍管理和地籍测量手段实现自动化或半自动化,有力地促进城镇地籍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城镇地籍管理水平的提高。
当今,GPS正在越来越多的测量工作中得到应用,其在地籍测量中的应用就是其中的一例。
GPS具有其他测量仪器和测量方法所不能比拟的优点。
当GPS应用于地籍测量时,审查测量规范是必要的,以便人们能采纳这项新技术而不是把它当作是一个协助国内地籍测量的“鞋拔子”。
当然GPS也有一些我们能够接受的限制。
GPS对测量工作实施会产生巨大的影响。
地籍测量需要GPS,同时,这项技术也代表了测量方法的改进,使其成为沿着高生产率方向发展的一种自然进程。
2.2地籍测量在城镇地籍测量的构建研究
1,地籍测量方法的实用性
所谓实用性也就是根据测量区域的具体实际来选择一种最合适的测量方法,或选择几种测量方法并举的原则。
一般城镇、村庄可采用部分解析法或图解法测量,城镇也可选择三种方法并举原则。
如针对新建城区、工矿企事业相对集中地区以及经旧城改造过的规划整齐的街区可采用全解析法或测算法,即外业测定每宗地界地点平面位置坐标及宗地内永久性的建筑物房角点平面位置坐标;针对人口居住密集的老城区居民地,由于建筑物密集、宗地面积小,界址密度大且通视条件差,随着旧城改造的不断深入,面临旧城改造的、可采用图解法成图,即利用现有大比例尺地形图或大平板成地形图后根据实丈的宗地数据装绘成地籍图;在街道或街坊外围较整齐,而街坊内部通视较差地区或城乡结合部不是永久性的散列式的居民点可采用部分解析法成图。
所谓部分解析法成图就是宗地界地点不是全部解析坐标,而是街坊外廊界地点实测及每宗地界址点部分实测而其他界址点图解。
这样,在实际操作中到底部分解析点应占总数多少比例,即需实测多少量,这不仅决定着外业工作量的大小,还决定了测量经费的投入多少,因此,要掌握既能达到实际工作要求,又能节省工作量和资金的原则,一般掌握单位宗地界址点全测,个人宗地至少实测一条界址边,其他丈量图解处理。
2,原有图件资料的可利用性
地籍管理最显著的特点之一就是要时刻保持地籍成果资料的现势性。
这一特点就要求初始地籍测量成图的周期要尽可能短。
那么,对原有图件资料的充分利用是缩短成图周期的极好途径。
所以,在目前土地部门技术力量弱,仪器设备差的条件下,开展地籍测量这项工作量大,只求一步到位有一定的难度。
如果测区内有现成的大比例地形图或规划图,可首先对其进行平面
地物的修补测,舍去不必要的地貌、地物,然后结合宗地勘丈数据及地籍要素装绘成图解地籍图,既省钱、省工、成图周期短,又能达到目前土地管理的要求。
对于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可选用全解析法进行地籍测量,而经济实力较弱地区可选用部分解析或图解地籍测量方法。
城镇或部分建制镇可选用全解法、部分建制镇或村庄可选用部分解析法或图解法。
针对同一城市内,其建筑物的新旧程度,可选用不同方法,如城市内部新建城区可选用全解法、密集的
旧城区具备原有图件资料的可选用部分解析法或图解法。
因此,开展地籍测量工作,要结合自身的经济条件、测区的实际情况以及原有图件资料的可利用程度,灵活应用三种不同的测量方法。
3,宗地界址点标记的恢复
宗地是权属界址线所封闭的地块。
而界址线相交处即为宗地界址点。
界址点、线是土地使用者依法使用土地范围的标志,经权属调查登记发证之后具有法律效力。
由于土地权属调查、登记发证时间较早,界址点标记因时间过长有的无法辨认,有的已遭破坏。
因此,在地籍测量外业施测之前,必须进行界址点标记的恢复工作。
界址点恢复质量的好坏直接决定着外业地籍测量宗地成果的质量,同时也决定着测量的进度。
界址标记的恢复原则上要严格按照权属调查、登记发证中所确定的界址点位置、界址线走向进行复原,确保与发证结果相一致。
但由于时间长、界标物的改变或因当时发证的疏漏使现在界址点的恢复有一定的困难,应作如下处理:
1)原界标物未改变,而界址标记无法辨认的,要按权属调查绘制的宗地勘丈图中界址位置恢复标记。
界址点落在界标物(体现界址位置的线状地物)上的可用红油漆按规定符号标出界址点实地的具体位置。
无界标物的界址点要在地面上钉木桩或钢钉等作为标记,作为地籍测量的界标依据。
2)原界标物已改变,界址标记遭破坏的要重新恢复标记。
如界标物拆除,可依据宗地勘丈图上的相关尺寸数据在地面上给予恢复;如新增地物并覆盖了原有界址点位置的,实地无法恢复标记的,可作必要记录留在地籍测量成图时处理。
在地籍成图时应首先测绘新增地物,然后依据宗地勘丈图上邻近的地物及有关的勘丈数据在地籍图上图解界址点的位置。
3)原界标物未改变,但界址点遗漏的,在恢复界址点时,发现原界标物未改变,但界线是曲线(弧线)而非直线时,要增设必要的界址点标记。
在测量时要按现状进行测绘,这样,既保证了界线与原发证的界线走向基本相一致,又弥补了因原权属调查发证时所疏漏的界址点,确保了宗地形状与面积的准确性。
在界标的恢复工作中,对界标物已改变或有增补界址点的宗地要作为问题认真记录在案,作为今后土地变更登记的依据。
4,地籍测量成果的利用与保管
地籍测量的主要成果是地籍图,它所表示的内容较地形图丰富,除地形图所表示的地形,地貌等自然要素外,还记载了土地权属等人为要素。
同时,土地部门也为完成地籍图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应充分利用测量成果,以发挥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地籍图作为征拨地画红线图的依据。
地籍图是一种专业图,它与其他图的最大区别在于能体现土地使用者的土地权属界线。
因此对新征拨、批租用地来说,在地籍图上就可以直接测算新征用地范围内哪些地是备用土地,哪些地已经有土地使用者了,土地使用者的单位性质如何,它们的面积各为多少等,一目了然,既避免实地调查,丈量之苦,提高了工作效率。
同时,也避免过去因征地所使用地形图的陈旧而无法精确确定用地范围的难处。
2)资料作为地价评估,变更登记的依据。
地籍测量除了形成具现势性好的地籍图外,还准确地测定了每宗地的宗地面积及宗地界址点的平面坐标,能为地块地价的评估提供准确的地块面积,使地价评估结果更具权威性。
同时也为土地变更登记提供宗地图和实地勘丈的相关数据,加快变更登记的速度,也减少外业勘丈时间。
3)为社会提供准确的现势图件。
随着社会的进步,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社会上各部门、各单位对图件需求有增无减,且日益频繁。
地籍测量的成果除为土地部门服务外,应向社会敞开服务,有偿地向社会提供图件资料。
这样不仅能发挥测量成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也为再生产注入了活力。
地籍测量成果除了要充分利用之外,还应妥善保管,要做到归口管理、专门管理、不能多头管理,防止成果丢失、外流、或随意更改。
同时,要对权属变更登记的结果及时进行更新,保持成果资料的现势性。
随着土地进入市场,土地的流动性将日趋频繁,地籍测量成果的更新依靠手工解决已不能满足土地管理需要。
引进先进科学技术,借助计算机对地籍测量成果进行管理已成必然。
地籍管理是土地管理中最基础、最核心的部分。
土地位置的固定性,使所有与土地有关的地籍信息都具有空间信息特征,数字化地籍测量是一种有效采集地籍信息的方法和途径。
地籍测量的主要地籍要素是界址点,因此,对界址点的测量要求,决定了地籍测量的仪器、方法和精度,甚至也确定了成图方法。
根据《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地籍测量的方法主要是解析法,解析法是按照所采集的数据,解算出界址点的坐标作为原始数据,据此绘制地籍图,同时利用界址点坐标计算宗地面积,这种方式称做数字地籍测量。
通常使用的仪器有:
GPS+全站仪+便携机,或全站仪+便携机。
基本要求
权属调查的全过程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
调查的对象必须是土地登记申请单位(或个人);调查的依据是经过审核认为有效的权源证件;调查的重点是现场核实权源证件、确界、勘丈界址边长和绘制宗地草图,查清每宗地的位置、权属、界线、用途和土地利用现状等基本情况;调查的结果是要求取得一份合格的宗地调查资料及将调查表格录入计算机进行管理,为地籍测量提供合法、有效、可靠的依据,为建立地籍信息管理系统奠定优质基础。
1,行政区、街道和街坊划分及编码
行政区采用一位字母码编排,使用现行的行政区第一个汉字的第一个汉语拼音大写字母为字母码,建库时将其与国家行政区划代码表规定的6位数字码相对应。
依据现行的行政上的街道(乡、镇)的管辖范围来划分,街道(乡、镇)代码采用行政区划代码提供的方法进行编码,街道(乡、镇)代码仅作为统计汇总使用,不作为正式地籍号的组成部分。
街坊以相对稳定、不易发生变化的道路、河流等自然线形地物来划分,在区级行政界内采用2位数字码,从“01”开始统编街坊号,街坊代码作为地籍号的组成部分。
本次更新调查原则上沿用原街坊划分和编号。
2,宗地编号与权利人编码
宗地编码采用3位数字码,在街坊范围内从“001”开始按“弓”字形统一编排。
一宗地内只有一个权利人的,其用户编码为“000”;一宗地内有多个权利人的,采用3位数字码,作为用户编码,从“001”开始统一编排。
3,地籍编号
地籍号由“区代码+街坊代码+宗地编码”组成。
其中:
区代码采用“一位字母码”,街坊代码采用“二位数字码”,宗地编码采用“三位数字码”。
在地籍调查之前,为保证地籍编号的唯一性,掌握街坊内宗地总体情况,应预先设定地籍编号。
一个街坊地籍调查全部结束后,应在街坊范围内从“001”开始按“弓”字形统一编号。
4,宗地用途分类
宗地用途分类采用2001年颁布实施的土地分类标准《全国土地利用分类》,以土地用途为主要依据。
对有多种用途的宗地,以其中一种主要用途作为该宗地的地类。
但宗地内部的所有地类,应当按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要求使用地类界线进行划分,做到不重不漏,满足图形剖分的要求。
5,宗地划分
1)地籍调查的基本单元是宗地,即被权属界线封闭的地块;
2)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而其间又难以划清权属界线的,可划分为共用宗地,简称共用宗;共有使用各权利人独自设立分宗,按从下至上(楼),从东至西(平面)、自北向南(平面)方向编权利人分宗地籍号。
3)小区、新村、成片住宅区及类似社区的,其外围界线应当根据有效的权属来原材料确定,权属来原材料主要以市国土资源局发放的土地证为准,外业核实;内有独立大院的独立设宗;同一单位或几个单位共同所有的建筑物应独立设宗;敞开式的以其内部公用道路(一般指组团级以上道路、不含宅间小路)为界分割成数个共用宗,原则上按一幢楼划分为一宗地;小区内公用的基础设施、道路、绿化等用地,暂不设宗调查,但需要根据《土地分类》标准,使用地类界线划分土地利用类别,调查土地利用类型,测量不同利用类型的土地面积,同时闭合到外围界线;
4)私房能独立设宗的设宗调查,成排连体房屋,设为共用宗,调查到户(权利人);
5)大宗地中包含小宗地的(宗包宗),大宗、小宗各自独立设宗调查;⑥未发证的公用广场、停车场、道路、绿化用地、市政设施等暂不设宗调查,但需要用地类界线划分土地利用类别,调查土地利用类型。
6,其它要求
已发证的宗地,要求提供土地证复印件,经与原土地证核对,按照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界标物未发生变化,经指界人现场指界,界址位置清楚,设置永久性界标,填写调查表,本宗指界人应在地籍调查表签字盖章,原相邻单位的签字或盖章的表格、图件复印后,作为权属调查表的附件。
2)界标物发生变化,经相邻双方指界人现场指界,界址位置清楚,设置永久性界标,填写调查表,本宗指界人签字,邻宗指界人应在地籍调查表上发生变化的界址位置签字盖章。
3)权属发生变化,按照原土地证的内容调查,并书面通知土地使用者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未发证的单位用地,要求提供有效的权源资料,经相邻双方指界人现场指界,无纠纷的,设置永久性界标,填写调查表,由双方指界人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字盖章,并书面通知土地使用者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未发证的个人用地,要求提供有效的权源资料,经相邻双方指界人现场指界,无纠份的,设置永久性界标,填写调查表,由双方指界人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字盖章;小区、新村、成片住宅区及类似社区内设置的共用宗,设置永久性界标,只填写调查表,一般不要求签字盖章;
7,土地的他项权利需要调查
有纠纷的界址,根据土地的使用现状设置临时性界标(白色漆标或木桩);分批征地的,除权利人或主要用途等情况不相同不能合并为一个宗地之外,合并为一个宗地。
8,发送通知
调查员应在调查前参照工作底图对街坊进行实地踏勘,熟悉街坊内宗地分布情况,拟定本街坊的调查计划。
实地踏勘同时,调查员将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通知书和指界通知书发放到土地权利人,单位宗要求其用碳素墨水填写填好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指界委托书(多个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的共用宗,应共同委托代表指界,或各自委托、共同到场指界。
)有关栏目,要求土地权利人准备权属证明材料,约定现场指界的时间,并按时携带有关证件到现场指界。
9,实地调查
调查员按照工作计划和约定指界时间进行实地调查,工作内容包括:
收取和审阅权原材料和回收指界通知书,现场调查核实界址线、设置界标,丈量界址边长、现场绘制宗地草图,填写调查表格、签字盖章等。
10,收取权原材料:
调查员向权利人收取权原材料必须当即审阅,只有持有合法有效权原材料者,才能办理权属调查。
有效权源证件包括:
1)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土地出让合同,征(拔)用土地的批文及其附图,宅基地证、建房审批表等;
2)地面建筑物产权证件。
这是一种土地使用权的间接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建筑执照等;
3)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让、租赁、抵押,或因机构调整、企业兼并、联营、合建、房屋买卖等原因,出现土地使用权变更时发生的上述相关批文、合同或协议等;
4)土地使用权纠纷处理意见。
包括司法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关于土地使用权纠纷的判决书或裁决意见书;
5)具结书。
单位或个人因种种原因缺少权源证件时,在查无邻宗纠纷和违法行为后,可由单位或个人填写具结书。
具结书需由居(村)委会(或主管部门)和当地土管部门签注意见。
土地权利人应根据以下情况提交权属证明:
已发证的,提交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未发证,已领取用地批文的,提交用地批文、批复及附图的复印件;
未发证,没有用地批文的,提交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合法产权证明;
共同使用一宗地的,须提交共有权人使用该宗土地的约定、协议等材料。
审阅权源证件需注意事项:
经过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宗地应有齐全的有权机关审批转让手续,没有手续的书面通知土地使用者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权源证件必须合法,印章齐全。
对于已“注销”的证件不能作为申报的依据,收取的复印件应与原件校对;
权源证件上文字、数据、图件如有不合法涂改现象,视为无效;
权源证件上的土地使用者、宗地坐落、面积、用途等应与原有地籍调查
11,现场调查核实
调查员需会同宗地指界人到现场按权源证件共同核实宗地坐落、权属性质、土地用途、界标物、界址位置等内容。
当有邻宗共用界址边时,还需双方到场共同指界。
涉及他项权利和其它用地时,也要一并核实。
调查员的主要责任就是组织指界人在现场对每个界址点、每条界址边及宗地权源性质和用途等都核实清楚。
界址确定是宗地现场调查的一项关键性工作,调查员应根据权源证件确界,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必须由本宗地和邻宗地的指界人共同现场指界。
双方均无争议时,即一致认定界址;当双方有界址争议时,如无法解决按照使用现状采用未确界表示,并认真记录纠纷原因。
2)如果使用范围无明显地物线,且没有权属纠纷,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确定界线。
3)墙体为界标物时,应明确墙体用地的归属,尤其要注意确定其公用界址点位置;墙基线外占用人行道的台阶、雨罩等构筑物用地一般不确界。
4)临街建筑物一般应按底层硬界定界,不占用道路红线、不影响公用通行的门前空地,可根据有效的权属资料,依据《城镇地籍调查规程》的要求定界;临街建筑物的挑檐、雨罩、临时搭建物、装饰性的凸出部分不作为确界的依据。
5)不临街建筑物的挑檐,有协议的,依据协议定界,无协议的一般不做为定界的依据。
6)永久性的门廊、有柱雨棚、裙楼等可作为定界的依据;临时搭建物不作为确界的依据。
7)在单位门口形成内折“八”字形的交通用地时,只要不占用公共道路 (含人行道),就可以确权给该宗地;界址线呈折线形状,其短折线长度不足10cm时,可舍去内侧拐点,按外侧拐点连线确界;界址线呈圆弧形状时,可以短折线取代圆弧线,但应确保其矢距小于20cm。
8)在两宗地界址物间存在着宽度为1.0m以内的非通道性狭弄时,有协议按协议确界,无协议的以双方各半确权。
9)共用宗要查清各自地面使用部分的面积和共用部分的界线。
10)住宅楼以墙体拐点连线(含围墙内天井及凹凸部分用地)定界;综合楼用地,以用地红线和实地情况定界。
12,界标设置
调查宗地在界址确认后,即应及时设置界标。
本调查区界标有六种类型:
混凝土界桩、铝合金界址钉、水泥钉、瓷标志、红漆喷涂标志和指示标。
各类界标的规格根据徐州市国土资源局提供样本制作。
单位宗地、小区、新村、类似社区原则上按上述六种类型的顺序选用,瓷标志用于大型厂矿、单位及开发小区的铺装地面,界址桩用于土质地面,界址钉打入墙体,水泥钉用于铺装地面(预先嵌套不锈钢圆片一起楔入,便于寻找),已装饰的墙体(如贴大理石、花岗岩等)可选用红漆喷涂标志,对于无法到达的界址点使用指示标;个人宗地使用红漆喷涂标志,界址点落在空地上或无法到达的界址点使用指示标;
界标设置要求位置准确、埋设稳固、符号鲜明美观;混凝土标石埋设略高于地面3~5cm;地面界址钉和瓷标志埋设与地面齐平;墙上界址钢钉应牢固打入墙体;喷涂采用模具作业,喷涂大小与《规程》标准一致,喷涂标志可统一标绘在距地面0.5米左右的高度上;指示标应详细标注界址点方向和到达界址点的距离。
界址点先做宗地预编号,后做街坊统一编号,均采用统一规定的自然数、顺时针、“弓”字形编号方法。
在一个宗地确界、设标结束后,并进行界址点预编号。
编号从西北角(规定为1号)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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