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清水混凝土施工技术标准标准全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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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清水混凝土施工技术标准标准全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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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清水混凝土施工技术标准标准全文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
建设工程清水混凝土施工技术标准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fair-faced
Concreteconstructionofconstructionengineering
DBJ50/T-073-201X
主编单位:
重庆交通大学
重庆新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施行日期:
201X年XX月XX日
前言
为进一步推动重庆市建设工程清水混凝土技术发展,规范清水混凝土的生产和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统一技术要求及质量验收标准,《建设工程清水混凝土施工技术规程》(DBJ/50-073-2008)经多年使用的基础上,编写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使用情况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为:
1.总则;2.术语;3.材料选择;4.混凝土配合比设计;5.施工工艺;6.混凝土成品修补、保护与喷涂;7.质量验收,共7章以及相应的条文说明。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增加了铝合金模板和塑料模板体系,完善了模板的验收规定;明确模板最大变形值;
2.增加聚羧酸外加剂及相关技术规定;
3.增加了大流动度混凝土的坍落度允许偏差要求;
4.修改完善了各章节之间的相关内容及其规范用语;
本标准由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重庆交通大学、重庆新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建工建材物流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际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重庆交通大学(地址:
重庆南岸学府大道66号,邮政编码:
400074,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
重庆交通大学
重庆新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重庆建工建材物流有限公司
重庆城建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
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天润匠心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刘大超梅迎军余斌陈怡宏林燕妮张伯乐邓雄军常仕文班克成杨寿忠石丛黎
本标准审查专家:
目次
Contents
1 总则TC"1GeneralProvisions"\l1
1.0.1为加强建设工程清水混凝土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提高施工水平,确保清水混凝土的施工质量,促进技术进步,制定本标准。
条文说明:
随着重庆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工程的建设量大幅增长,而人们对城市混凝土工程的外观质量要求越来越高,要求混凝土达到免装饰、洁净、美观、高质清水的效果。
目前,国家尚未制定关于清水混凝土的施工规程,导致很多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无据可依;或仅依靠企业的内部标准执行,质量要求不够规范统一;特别是由于重庆地区缺少中砂资源,本地的混凝土主要是以特细砂、机制砂及混合砂作为细骨料,对于清水混凝土这种对原材料有严格要求的混凝土来说,制定适合重庆地区使用要求的清水混凝土技术规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0.2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市建设工程清水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控制与验收。
1.0.3清水混凝土按表面质感分为普通清水混凝土和饰面清水混凝土;根据使用不同细骨料配制的清水混凝土分为三类:
天然中砂清水混凝土、混合砂清水混凝土、机制砂清水混凝土。
条文说明:
本规程分为普通清水混凝土和饰面清水混凝土进行质量控制与验收。
1.0.4清水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达到本标准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及重庆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1.1清水混凝土:
拆模后,表面色泽均匀,平整、光洁、无明显缺陷,基本达到装饰抹灰后的质量标准,观感质量明显优于一般混凝土。
条文说明:
清水混凝土硬化干燥后表面应色泽均匀,平整、光洁、无明显缺陷,基本达到装饰抹灰后的质量标准,观感质量明显优于一般混凝土。
2.1.2饰面清水混凝土:
通过模板的处理,形成有规律的图案、线条或孔眼,表现出混凝土本身的自然质感。
Terminology
2.1.1Fair-facedconcrete:
Thesurfacecoloroffair-facedconcreteisuniform,smooth,finishedandwithoutobviousdefectsafterdemoulding,andbasicallymeetsthequalitystandardafterdecorativeplastering.Thevisualqualityisobviouslybetterthanthatofordinaryconcrete.
Provisionaldescription:
Thesurfaceoffair-facedconcreteshouldbeuniformincolor,smooth,finishedandwithoutobviousdefectsafterhardeninganddrying.Itbasicallymeetsthequalitystandardofdecorativeplastering,anditsvisualqualityisobviouslybetterthanthatofordinaryconcrete.
2.1.2Finishedfair-facedconcrete:
Regularpatterns,lines,orholesareformedthroughthetreatmentofconcreteformwork,showingthenaturaltextureofconcreteitself.
3 材料选择
3.1模板
3.1.1用于清水混凝土的模板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74)、《组合钢模板技术规程》(GB50214)和《钢框胶合板模板技术规程》(JGJ96)等。
3.1.2清水混凝土施工用模板应具备以下技术条件:
1板面平整光滑、易脱模;
2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不易变形;
3模板尺寸准确、加工精细、饰面造型清晰;
4能做到定型化拼装,操作简便;
5耐磨、耐水、耐热、耐老化和阻燃性能好。
条文说明:
清水混凝土用模板是确保清水混凝土外观质量的关键,因此必须具备要求的技术条件。
清水混凝土用模板除了满足一般工程用模板要求的强度和刚度要求外,还应对面板的表面质量作出严格的要求。
3.1.3清水混凝土模板宜根据工程结构类型、荷载大小、外观质量、施工工艺、模板周转次数等选择模板类型。
同一视觉面的工程中宜采用同一材质模板面板材料。
可参照表3.1.3所示的类型选择,并符合模板材质的要求。
表3.1.3模板类型
项次
清水混凝土
的类型
可供采用的模板类型
1
普通清水混凝土
木梁木胶合板、钢框胶合板模板、木框胶合板模板、整体钢模板、铝合金模板、塑料模板
2
饰面清水混凝土
木梁木胶合板、钢框胶合板模板、木框胶合板模板、不锈钢或PVC板贴面模板、铝合金模板、塑料模板
条文说明:
清水混凝土面板质量直接影响混凝土表面质量,因此,对面板的选择必须给予充分重视。
以钢板或覆膜木胶合板作面板材料,得到的混凝土表面质量较好,应作为有严格要求的清水混凝土模板的优选材料。
为避免模板拼接后留下较多的拼缝,造成接缝处理技术上的困难,推荐选用整体装拆大模板。
根据一些工程实践经验,覆膜竹胶合板作面板,在有严格要求的清水混凝土工程应用所得的表面效果不太理想,因此本规范中仅规定了钢模板和覆膜木胶合板作为清水混凝土用模板。
采用不同的面板材料得到的混凝土表面质感亦不同,同一视觉面工程中不宜采用多种面板材料。
3.1.4模板材质应满足要求:
1钢框胶合板大模板体系钢框应保证模板的侧向刚度,宜采用热轧型钢;胶合板面板耐磨性要高;模板中间肋可选用焊接方管或扁钢焊接在模板边框上,焊缝平整光滑;
2整体钢模板体系宜采用5mm~10mm厚钢板做面板,表面平整、光滑、清洁、无锈蚀。
3钢木结构大模板体系宜采用厚度15mm以上,表面覆膜质量不小于120g/m2的多层木胶合板作为面板。
模板面板应质地坚硬、表面平整光洁、色泽一致、厚薄均匀;并具有足够的刚度、均匀的透气性,良好的耐水性与耐磨性。
木质龙骨宜外观顺直、规格一致。
4铝合金模板体系:
由铝合金模板、边框、端肋、连接角模、阴角模所组合的模板、支撑及配件组成的模板体系。
面板厚度不小于3.5mm,边框、端肋、壁厚不小于5.0mm,连接角模壁厚不小于6.0mm。
5塑料模板体系:
由塑料复合模板(平面模板和带肋模板)、支撑及配件组成的模板体系。
其平面模板厚度不小于12mm,带肋模板厚度不小于40mm,面板厚度不小于4mm。
条文说明:
清水混凝土施工对模板要求高,板面平整度和刚度都必须达到要求,而且板面还必须具有极高的耐磨性,能抵抗混凝土对模板的磨损,同时具有较好的防锈、防潮性能。
在模板选材时可根据清水混凝土的外观质量要求、施工方法的选择、模板周转次数等要求,确定模板类型,可参照正文中表3.1.4所示的类型选择。
对清水混凝土用模板体系提出了材质要求。
规定了胶合板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表面质量满足工程要求。
规定表面覆膜质量≥120g/m2,是要保证板面的耐久性,良好的脱模性能和表面平整光滑。
钢材材质不宜低于Q235。
对模板的支撑体系也作了一般规定,以保证模板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3.2钢筋
3.2.1钢筋应进行除锈和清洁。
条文说明:
清水混凝土工程用钢筋必须严格按国家现行规范的质量要求进场、加工制作。
清水混凝土由于长期暴露在自然环境下,对耐久性的要求较高,因而,作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筋对结构的使用寿命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其材质必须符合要求。
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尚需加强完善对钢筋隐蔽工程的自检和验收制度。
3.2.2钢筋净保护层宜为30mm-40mm,钢筋绑扎宜采用镀锌铁丝,绑扎铁丝不得侵入保护层。
3.3混凝土原材料
3.3.1混凝土所用原材料应符合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相关规定。
预拌混凝土原材料选择应满足《预拌混凝土》(GB/T14902)、《预拌混凝土生产与施工质量控制规程》(DBJ50-038)的规定。
预制构件混凝土所用原材料应符合其相应现行标准。
条文说明:
清水混凝土除满足施工性能、物理-力学性能外,对耐久性和外观质量提出了较高要求,因而混凝土材料选择较普通混凝土要求更高、更严格。
3.3.2水泥应符合以下规定:
1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采用的水泥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的规定;
2同一结构工程混凝土应采用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等级、同一混合材的水泥;
3选用水泥时,应考虑水泥的颜色、与外加剂的适应性。
条文说明:
为使清水混凝土具有优良的耐久性,避免水泥含碱过大而导致碱-骨料反应,使表面产生色差,因此规定水泥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
3.3.3骨料应符合以下规定:
1混凝土所用骨料必须符合现行标准《建设用砂》(GB/T14684)、《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等规定,泵送清水混凝土所用骨料应满足现行标准《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的规定;
2粗骨料应选用质地坚硬、连续级配、同一料源、最大粒径不大于26.5mm的碎石,其含泥量应小于0.5%,泥块含量应小于0.2%,针片状颗粒含量应小于8%;
3同一工程细骨料应选用同一料源,颜色均匀,且不得含有杂物,含泥量宜小于2.0%,泥块含量宜小于0.5%。
优先选用细度模数1.8~2.8的细骨料。
混合砂、特细砂、机制砂应符合重庆市现行地方标准《混合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DBJ50/T-169)、《特细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DB50/5028)、《混凝土用机制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DB50/5017)、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预拌机制砂混凝土技术规程》(DBJ/T50-099)等的要求。
条文说明:
由于重庆地区天然中砂资源缺乏,可根据不同强度等级选用特细砂、机制砂及其混合砂作为清水混凝土的细骨料,可参照《特细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DB50/5028)、《混凝土用机制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DB50/5017)、《机制砂、混合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DB50/5030)中的相关规定进行选择。
3.3.4拌合用水和养护用水应符合现行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同一工程应采用同一水源的水。
条文说明:
根据清水混凝土外观质量要求,选用掺合料时要考虑其对混凝土色泽的影响。
3.3.5外加剂应符合以下规定:
1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应符合现行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的规定,选用的聚羧酸系减水剂应满足《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JG/T223)的要求;
2外加剂性能指标稳定,与水泥适应性好,不影响混凝土的颜色,且外加剂含气量不应大于6%;
3对首批进场的外加剂经取样复检合格后,应进行“封样”留存,以后进场的每批来料均与“封样”进行对比,发现有明显色差的不得使用。
3.3.6掺合料应符合以下规定:
1粉煤灰应选用《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l596)标准规定的Ⅱ级以上产品;
2掺合料的颜色应均匀稳定,同一工程所用掺合料应来自同一厂家、同一产地的同一级别。
3.4其它材料
3.4.1脱模剂应符合下列规定:
1脱模剂应满足混凝土表面质量的要求,不引起混凝土表面起粉和产生气泡,不改变混凝土的表面色泽,且不污染和锈(溶)蚀模板;
2脱模剂选用时应考虑模板的种类、混凝土表面效果及施工条件,可参考附录B选用;
3选用脱模剂时,宜优先选用对人体不产生危害的模板漆,也可选用液体石蜡、食用色拉油、轻质机油、水质脱模剂等常用的脱模剂。
钢模板涂刷模板漆后,应确保模板漆完全干燥固化后再投入使用。
3.4.2养护剂宜采用水乳型养护剂,所用养护剂应不影响混凝土表面色泽。
3.4.3保护剂应与混凝土表面有良好的粘结性,无腐蚀,超长耐久,满足清水混凝土外观质量要求,可参照附录C选用。
条文说明:
涂装、防护材料选用以“减少清水混凝土缺陷,保护混凝土不受中性化破坏,加强混凝土耐久性,提高混凝土表面质感”为原则。
3.4.4垫块可采用与清水混凝土同色的混凝土垫块或优质高强的塑料卡。
条文说明:
垫块可根据确定的保护层厚度及需要控制的主筋分别制作,以满足不同规格钢筋、不同保护层厚度的需要。
4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4.1基本规定
4.1.1混凝土配合比设计除应满足混凝土配制强度及其他力学性能、拌合物性能、体积稳定性能和耐久性能的设计要求外,还应满足混凝土外观质量及经济性要求。
条文说明:
清水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除满足良好的工作性能、内在均质性能、力学性能、体积稳定性和耐久性等的要求外,还应满足混凝土均匀一致的外观质感要求。
4.1.2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按照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规定进行计算、试配和调整。
4.1.3配制清水混凝土时,宜采用矿物掺合料。
4.1.4混合砂清水混凝土配制应符合重庆市现行标准《混合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DBJ50/T-169的相关规定。
4.2混凝土配合比及配制强度的确定
4.2.1混凝土配制强度(fcu,0)应根据设计要求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按下式确定:
fcu,0≥fcu,k+1.645σ(4.2.1)
式中:
fcu,0——混凝土的配制强度(MPa);
fcu,k——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MPa);
σ——混凝土强度标准差(MPa)。
4.2.2混凝土强度标准差(σ)按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规定确定。
4.3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基本参数的选择与计算
4.3.1为满足清水混凝土体积稳定性和耐久性的要求,各等级混凝土的最大水胶比不宜超过0.50。
混凝土水胶比可按下式计算:
(4.3.1)
式中,fcu,0——混凝土的配制强度(MPa);
fb——胶凝材料28d抗压强度实测值(MPa);若无实测值时,可按JGJ55-2011《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取值、计算;
αa、αb——混凝土强度回归系数,应根据工程使用的原材料,通过试验由建立的水胶比与混凝土强度关系式确定。
若无上述试验统计资料时,可根据不同的细集料按表4.3.1取用。
表4.3.1回归系数和取值表
项次
细集料种类
αa
αb
1
天然中砂
0.46
0.07
2
混合砂
0.43
0.12
3
机制砂
0.50
0.22
4.3.2单位用水量应根据粗、细集料的品种、粒径及施工要求的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值选择,可参考相关标准及施工单位经验选用。
4.3.3计算单位胶凝材料用量。
在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胶凝材料用量不宜低于300kg/m3,且不宜高于550kg/m3。
4.3.4混凝土砂率根据骨料的技术指标、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和施工要求,参考既有历史资料确定。
当缺乏砂率的历史资料可参考时,混凝土的砂率可按JGJ55《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的规定取用,并经样板构件浇筑试验验证表面无明显蜂窝、麻面、孔洞等缺陷后,方可用于工程。
1特细砂清水混凝土的砂率可按《特细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DB50/5028的相关值取用;
2混合砂清水混凝土的砂率可按表4.3.4选用,其中大流动性、泵送混凝土可取上限;
表4.3.4混合砂清水混凝土的砂率(%)
水胶比(W/C+F)
最大碎石粒径(mm)
16
20
26.5
0.30
27~33
26~32
24~30
0.40
30~36
29~35
27~33
0.50
33~39
32~38
30~36
3机制砂清水混凝土必须经样板构件浇筑试验验证表面无明显蜂窝、麻面、孔洞等缺陷后,方可用于工程,其砂率选择可在表4.3.4的基础上增加3%~5%。
条文说明:
重庆市的地方标准《特细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DB50/5028)对特细砂混凝土配制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其中混凝土水灰比、砂率的选择等规定经重庆交通大学和重庆新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试验验证都是适宜的。
混合砂清水混凝土经过试验表明:
砂率的选取应较普通混合砂混凝土大1%~2%时效果较好。
为应用较多混合砂清水混凝土配合比提供技术依据,重庆交通大学和重庆新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选用了9个品牌的水泥、选择了重庆多个地区满足4.3.4规定的细骨料和粗骨料进行了三百多组的混凝土强度试验,得出鲍罗米公式中的回归系数。
机制砂清水混凝土砂率可在混合砂清水混凝土砂率的基础上增加3%~5%,主要是为了改善混凝土的工作性,减少硬化后混凝土表面出现蜂窝、麻面和孔洞等缺陷。
4.3.5粗、细集料单位用量,可按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规定的质量法或体积法求得。
4.3.6混凝土中掺合料取代水泥的最大用量不宜超过表4.3.6的要求。
表4.3.6掺合料取代水泥的最大用量
掺合料
硅灰
磨细矿渣粉
粉煤灰
取代水泥的最大用量(%)
8
30
15
条文说明:
为保证清水混凝土外观色泽的均匀一致及混凝土的抗中性化性能,规定了混凝土中掺合料取代水泥的最大用量的要求。
4.3.7计算配合比经试配、调整等步骤后确定设计配合比。
试配和调整按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规定的方法进行。
4.3.8清水混凝土生产前,应对设计配合比进行验证试验,混凝土工作性能符合施工要求、色泽符合设计要求方可生产。
5 施工工艺
5.1基本规定
5.1.1清水混凝土施工前应进行充分的准备。
准备工作主要包括:
技术准备、物资准备、劳动力准备、样板构件制作等。
条文说明:
清水混凝土施工前应进行充分的施工准备,确保工程有序进行。
5.1.2清水混凝土施工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包括:
施工材料的选择与运输与保管、混凝土原材料的选择与配合比设计、模板设计与制作、钢筋与混凝土施工方案及进度安排等。
条文说明:
强调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包括:
施工材料的选择与配备、混凝土原材料的选择与配合比设计、模板设计与制作、钢筋与混凝土施工方案及进度安排等。
其中混凝土施工和模板设计必须编制详尽的专项施工方案。
5.1.3同一混凝土工程应采用相同的原材料、同一视觉面工程应采用相同的模板和脱模剂。
条文说明:
为使混凝土工程具有较好的表面色泽和表面效果,对于同一混凝土工程应采用相同的原材料,对于同一视觉面工程,应采用相同的模板和脱模剂。
5.1.4钢筋及预埋构件电焊施工时焊点处焊渣应防止焊渣落入模板表面。
5.2 模板工程
5.2.1清水混凝土模板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1大模板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74)的规定;
2清水混凝土模板体系设计宜简单合理、支撑牢固、拆装方便,尺寸宜标准化,尽量减少拼装接缝;
3饰面清水混凝土模板设计时,装饰线条、对拉螺栓孔排布应达到对称、均匀和规律性的饰面效果;
4模板选择时应考虑运输、堆放和装拆过程中对模板变形的影响。
条文说明:
本条规定要求模板设计时既要充分考虑模板的合理配置,又要兼顾模板的通用性;既要满足施工条件,还需满足不同的平面组合,提高模板的利用率,降低成本。
5.2.2清水混凝土模板设计计算的主要内容有:
1模板及支撑结构设计计算和模板加工图设计。
2模板配板设计、模板分块、面板分割设计:
1)模板的分块应力求定型化、整体化、通用化,按大模板工艺进行配模设计;
2)墙模板宜以结构中线为对称中心线,对称、均匀布置;上下接缝位置宜设于建筑标高或其它分格线位置;
3)面板宜竖向布置,也可横向布置,但不得双向布置。
当整块面板排列后尺寸不足时,宜采用大于600mm宽面板补充,设于中心位置或对称位置;采用整张排列后出现较小余数时,应调整面板规格或分割尺寸;
4)面板为钢板时,其分割缝宜竖向布置;当钢板需竖向接高时,其模板横缝应在同一高度;
5)水平结构模板宜采用木胶合板作面板,应按均匀、对称、横平竖直的原则作排列设计;对于弧形平面,宜沿径向辐射布置。
3模板荷载计算:
1)模板结构的设计计算应根据其形式综合分析模板结构特点,选择合理的计算方法,并应在满足强度要求的前提下,计算其变形值;
2)当计算模板的变形时,应以满足清水混凝土表面要求的平整度为依据;
3)验算模板及其支架的刚度时,其最大变形值不得超过模板构件计算跨度的1/500和1.5mm,二者的较小值。
4模板的拼缝与装饰线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1)应对模板面板拼缝进行设计,绘制排板图,拼缝应使混凝土饰面形成有规律性的装饰性线条;
2)圆柱模板的两道竖缝应设于轴线位置,群柱的竖缝方向宜一致;
3)方柱或矩形柱模板一般不设竖缝,当柱宽较大时,其竖缝宜设于柱宽中心位置。
柱模板分割后的余数宜放在柱顶。
5模板节点和细部设计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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