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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写作模板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
申诉人
被诉人
请求事项
事实和理由
此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附:
1.本申诉书副本份;
2.物证件;
3.书证件。
申诉人
年月日
【范文】
三、控告状
控告状
控告人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
案由和控告目的
事实与理由
证人姓名和住址,其他证据名称、来源
此致
公安局(或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控告人
年月日
四、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住址:
电话:
现委托在我与一案中,作为我的委托代理人。
委托权限如下:
委托人
年月日
【范文】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北京市xx劳务服务公司,地址:
北京市xx大街xx楼xx单元第xx号。
法定代表人:
钱xx,职务: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受委托人温xx,男,工作单位:
xxxx律师事务所,地址:
北京市xx大街xx楼A座第xx号,电话:
xXxxxxxx。
现委托温xx在我公司与xxx公司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作为我公司的一审诉讼委托代理人。
委托权限如下:
特别委托代理。
特别授权被代理人代为变更或者放弃诉讼请求,代为撤诉或者接受和解,代为提出反诉或者上诉。
委托人北京市xx劳务服务公司
(公章)
2005年8月18日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在我任职务,是我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
法定代表人住址:
电话:
年月日
(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杨xx在北京市xxx快递公司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是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
法定代表人住址:
北京市朝阳区xx南里xx楼xx单元xx号。
电话:
xxxxxxxx
(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六、法律意见书
【范文】
法律意见书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xx支行:
作为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xx支行委托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法律事务承办机构,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王xx、仇xx对贷款申请人方xx提供的借款资料(见附件一)进行了审查,依据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见附件二),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方xx具备还款能力
方xx购买xx花园xx号房屋,房屋面积xx平方来,总价款为人民币xx万元,购房合同编号为xx,方xx申请20年xx万元个人住房贷款,约占购房价款的70%,其余30%的购房款xx万元已支付给发展商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方xx大学毕业,自19xx年xx月起在xx公司工作,任经理职务。
其xxxx年税后月平均收入为xxx元人民币;xxxx年xx月至xx月税后月平均收入为xxxx人民币。
借款申请人现持有xx公司xx股份。
该公司于19xx年注册成立,注册资金xxxxx万元人民币。
二、方xx的住房贷款担保有效
方xx自愿选择“开发商保证”的担保方式申请贷款,并愿以其所购买的xx花园xx号房屋作为抵押物,于xxxx年xx月xx日在我们面前分别签署了《承诺书》、预售房屋登记《授权委托书》、办理抵押登记《授权委托书》,《个人住房借款申请表》中的担保人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印鉴属实。
此外,抵押物的保险符合《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个人住房担保细则》的规定。
基于以上事实,我们认为借款申请人方xx提供的资料真实、齐备,符合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个人住房贷款条件,且初步申贷手续已履行完毕,具备签订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的资格。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借款申请人方xx向贵行申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并由贵行办理申请抵押贷款事宜。
本法律意见书正文共3页,其后之附件均为本法律意见书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相关法律文件的复印件与原件无异。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3份,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xx支行、申请人方xx和本所各留存一份,在加盖xx律师事务所公章和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附件一:
贷款资信文件4份;
附件二:
法律依据
北京市xx律师李务所
(公章)
经办律师王xx
经办律师仇xx
xxxx年xx月xx
七、律师见证书
关于xx的律师见证书
xx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就事项进行见证。
本律师事务所审查了委托人提供的文件,委派律师和承办,在对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核实的基础上,出具见证意见如下:
律师事务所
(公章)
见证律师(签字)
见证律师(签字)
年月日
【范文】
关于xx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书
湖南xx律师事务所接受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xxx和xxx出席了公司于2005年11月24日在湖南省岳阳市xxx路xx大厦召开的第二十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进行律师见证。
本律师的见证基于公司已对本律师作出如下承诺:
所有提供给本律师的文件的正本以及经本律师查验与正本保持一致的副本均为真实、完整、可靠。
为出具见证意见,我们依法审核了公司提供的下列资料:
(1)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召开第二十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2)出席会议股东或其代理人的资格、身份证明文件等。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修订)第7条的有关规定,出具见证意见如下:
1.公司第二十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修订)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出席公司第二十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均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合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第二十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本律师见证书仅用于为公司第二十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
本律师同意将本律师见证书作为公司第二十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必备公告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并公告,并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律师见证书一式两份,公司和本所各留存一份。
湖南xx律师事务所
(公章)
经办律师xxx
经办律师xxx
2005年11月24
八、遗嘱
遗嘱
立遗嘱人:
为了,特请和作为见证人,并委托
律师事务所_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如下:
一、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价值及特征:
……
二、立遗嘱人对所有财产的处理意见:
……
三、其他:
……
本遗嘱一式份,由、、保存。
立遗嘱地点:
xxxxxx
立遗嘱时间:
xxxx年xx月xx日
立遗嘱人(签字)xxx
见证人(签字)xxx
代书人xx律师事务所律师(签字)xxx
xxxx年xx月xx日
【范文】
遗嘱
立遗嘱人XXX,XXXX年XX月X日生,XX市人,身份证号XXX,住XX市XX区XX路XX号。
为了避免子女们为遗产发生争执,特请XXX和XXX作为见证人,并委托XX律师事务所XXX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
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一、不动产部分
1.坐落于XX市XX区XX楼XX号的别墅,由配偶XXX单独全部继承。
2.坐落于XX市XX区XX路XX号的平房5间,由长子XXX单独全部继承。
二、动产部分
1.本人所有股票及名下汽车由长女XXX单独全部继承。
2.银行存款及其他一切财产,由全体继承人平均继承。
本人指定配偶xxx为遗嘱执行人。
希望子女们不要为身外之物起争执,要善尽孝道做一个有用的人。
本遗嘱一式三份,由立遗嘱人、见证人和xx律师事务所保存。
立遗嘱地点:
xx律师事务所。
立遗嘱时间:
xxxx年xx月x日。
立遗嘱人(签字)
见证人(签字)
代书人xx律师事务所律师(签字)
xx年xx月x日
九、章程
XX公司章程
为了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出资,设立_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本章程一式X份,股东各持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股东(签字)XXX
股东(签字)XXX
XXXX年XX月XX日
【范文】
北京xx模具配件有限公司章程
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周xx和李xx二人共同出资,设立北京修特堡模具配件有限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北京xx模具配件有限公司。
第二条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xx公寓xx号。
邮政编码:
100101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销售模具配件、刀具、五金交电、仓储设备、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电子计算机及配件、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百货、工艺美术品、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化学危险品)、针织等。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
50万元人民币。
第五条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做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六条股东周xx出资货币42万元人民币;股东李xx出资货币8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全体股东已完成缴付出资义务。
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
(四)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第九条股东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以其所认缴的全部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三)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出资。
第十一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二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李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四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劝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每一年召开一次。
临时会议由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
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主持。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公司设执行董事1人,由股东会选举。
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总经理)(以下简称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公司设经理1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的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二十一条公司设监事2人,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二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巧2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二十三条公司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八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3年,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五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会议;
(二)检查股东会决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
(三)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四)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及劳动制度
第二十六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经审查验证后于第二年3月10日前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七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九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30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条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五)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
(六)宣告破产。
第三十一条公司解散时,应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小组,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算。
清算结束后,清算小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并送交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同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十三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三十四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一式四份,股东各持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股东周xX(签字)
股东李xx(签字)
2004年7月6日
十、合同
xx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当事人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自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范文】
北京xx律师事务所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xx顾字(2006年)第1号
甲方:
xx公司。
法定代表人:
xxx。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xx大厦A座xx号。
邮政编码:
100102
电话.xxxxxxxx
传真.xxxxxxxx
乙方:
北京xx律师事务所。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xx路xx号xx中心A座xxxx室。
邮政编码:
100022
电话xxxxxxxx
传真xxxxxxxx
为了满足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xxx作为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当事人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7.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xxx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7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l.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二条第5--7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机构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我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或者《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xxxx年xx月xx日起生效。
第十条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x年。
合同期满前30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第十一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
xx公司乙方:
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
代表:
xxx代表:
xxx
签约地点:
xx公司
签约日期:
2006年1月4日
第二章裁判文书
第一节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xxx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一审公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用)
(xxxx)x刑初字第xx号
公诉机关xxx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羁押处所)。
辩护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xx人民检察院以x检xx诉xx第x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xxx犯xx罪,于xxxx年xx月xx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者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xxx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xxx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xxx及其法定代理人xxx、诉讼代理人xxx,被告人xxx及其法定代理人xxx、辩护人xxx,证人xxx,鉴定人xxx,翻译人员xxx等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xxx人民检察院指控……(概述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的意见)。
被告人xxx辩称……(概述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供述、辩解、自行辩护的意见和有关证据)。
辩护人xxx提出的辩护意见是……(概述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有关证据)。
经审理查明,……(首先写明经庭审查明的事实;其次写明经举证、质证定案的证据及其来源;最后对控辩双方有异议的事实、证据进行分析、认证)。
本院认为,……(根据查证属实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论证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是否成立,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的什么罪,应否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者从重处罚。
对于控辩双方关于适用法律方面的意见,应当有分析地表示是否予以采纳,并阐明理由)。
依照……(写明判决的法律依据)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
分三种情况:
第一,定罪判刑的,表述为:
一、被告人XXX犯XX罪,判处……(写明主刑、附加刑)。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二、被告人XXX……(写明决定追缴、退赔或者发还被害人。
没收财物的名称、种类和数额)。
第二,定罪免刑的,表述为:
被告人XXX犯XX罪,免予刑事处罚(如有追缴、退赔或者没收财物的,续写第二项)
第三,宣告无罪的,无论是适用《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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