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试易忘易错易混知识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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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考试易忘易错易混知识点
会计考试易忘易错易混知识点
1、计提八大准备,有三个列支渠道,即一般性流动资产项目计提准备,计入管理费用;投资性项目计提准备,计入投资收益;一般长期资产项目计提准备,计入营业外支出。
2、其他货币资金包括7项:
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信用卡存款、在途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3、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已经部分不能收回,或者全部不能收回的,例如,吸收存款的单位已宣告破产,其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的部分,或者全部不能清偿的,应当作为当期损失,冲减银行存款,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4、其他应收款包括企业应收的各种赔款、存出保证金、备用金以及应收的各种垫付款。
5、坏账准备计提分录:
①计提坏账准备时借:
管理费用
贷:
坏账准备
②发生坏账时借:
坏账准备
贷:
应收账款
③转销的坏账又收回借:
应收账款
贷:
坏账准备
借:
银行存款
贷:
应收账款
④冲回多提的坏账准备
借:
坏账准备
贷:
管理费用
6、下列坏账核算方法发生变化应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
①如果坏账的核算方法由直接转销法改为备抵法,应按会计政策变更处理;
②在坏账准备采用备抵法核算的情况下,由原按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3‰至5‰计提坏账准备(即固定比例)改为根据实际情况由企业自行确定计提比例计提(自由比例)坏账准备,应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
7、业由按余额百分比法(自行确定计提比例)改按账龄分析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计提坏账准备,或由账龄分析法改按余额百分比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计提坏账准备,均作为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8、赊销百分比法不考虑期初余额
9、工程物资不属于企业的存货范围。
10、在确定存货成本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下列费用不应当包括在存货成本中,而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
(1)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如由自然灾害而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
(2)一般仓储费用,计入管理费用;(3)流通企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计入营业费用。
不同来源的存货,其成本构成不同:
11、盘盈的存货冲减当期的管理费用,而不是计如营业外收入。
12、委托加工物资需要交纳消费税时,如何核算
需要缴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其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应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①收回后直接销售,则计入成本
②收回后连续加工,则可以抵扣
13、对于福利部门领用、在建工程领用、发生非常损失,应作进项税额转出
借:
应付福利费
在建工程
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
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4、对于将原材料对外销售、用于投资、用于捐赠、用于抵债、换入固定资产等,应计算销项税额
借:
其他业务支出(对外销售)
长期股权投资(用于投资)
营业外支出(用于捐赠)
应付账款(用于抵债)
固定资产(用于换入资产)
贷:
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5、发出包装物,包装物成本的列支去向有:
生产领用包装物,计入“生产成本”;②随同商品出售,但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计入“营业费用”;③随同商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计入“其他业务支出”;④出租包装物,计入“其他业务支出”;⑤出借包装物,计入“营业费用”。
简单的记:
不借费,三个字就行,也就是25记入费用,不知对大家的记忆有好处吗?
16、对于逾期未退包装物,对没收的押金的处理是:
借:
其他应付款
贷:
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如果包装物包装的商品需要交纳消费税,则没收的押金也要交纳消费税:
借:
其他业务支出
贷: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17、“材料成本差异”的借方登记超支额,贷方登记节约额;转出材料成本差异一律从贷方转出,转出超支额用蓝字,转出节约额用红字。
18、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成本差异+本月收料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计划成本+本月收料计划成本×100%应为18、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成本差异+本月收料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计划成本+本月收料计划成本)×100%
(注意:
本月收料计划成本不包括暂估入账的材料的计划成本)
19、可变现净值=存货的估计售价—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及相关税金
20、处置投资时确认的损益记入“投资收益”科目
处置短期投资损益=处置收入-(短期投资账面余额-该短期投资跌价准备余额)-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账面余额。
账务处理是:
借:
银行存款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投资收益(损失时)
贷:
短期投资
投资收益(收益时)
21、追加投资时,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
总的处理思路是,将初始投资和再投资看作是同一事项,应将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借、贷方互相抵销,抵销后的余额如为借方,则反映在“长期股权投资——××公司(股权投资差额)”科目中,继续摊销;抵销后的余额如为贷方,则反映在“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中。
22、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设置“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进行核算后,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并入“固定资产原价”列示。
(属于资本性支出)
23、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各方确定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但是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按该项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24、出租无形资产通过“其他业务收入”核算,出售无形资产通过“营业外收入”核算。
25、企业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项目时,应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在建工程成本;借记“在建工程”,贷记“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26、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其他单位发行股票支付的手续费或佣金等相关费用,减去股票发行冻结期间的利息收入后的余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
除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应先在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期的损益(管理费用)
27、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主要是购进固定资产、购进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即用于应交营业税的项目)、购进的货物用于免税项目(如古旧图书)、购进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
28、如果购进的货物原定用于生产经营,进项税额已作抵扣,但其后因改变了原生产经营用途或发生了非常损失,相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已作抵扣的进项税额应作转出处理:
借:
在建工程(价+税,将原材料用于工程)
待处理财产损溢(价+税,发生非常损失)
贷:
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9、小规模纳税人核算增值税,只设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
购进货物时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30、委托方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①将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消费品的成本;②将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将按规定准予抵扣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
31、工业企业按规定缴纳的营业税,通过“其他业务支出”科目核算;销售不动产应交营业税在“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
32、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管理费用
(1)通过“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的税种有:
消费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
借: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
应交税金--消费税
--资源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附加费
(2)通过“其他业务支出”科目核算的税种有:
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教育附加费
借:
其他业务支出
贷:
应交税金--营业税
--土地增值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附加费
(3)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的税种有: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矿产资源补偿费
借:
管理费用
贷:
应交税金--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
--车船使用税
银行存款(印花税)
其他应交款--矿产资源补偿费
注意:
教育附加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和耕地占用税不通过“应交税金”科目核算。
其他应交款的核算
(1)教育费附加:
按照企业交纳流转税的一定比例计算,并与流转税一起交纳。
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纳的教育费附加,
借: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或其他业务支出
贷:
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2)矿产资源补偿费
矿产资源补偿费按照矿产品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计征,由采矿权人交纳。
企业应在交纳矿产资源补偿费之前,根据各月矿产品销售收入等资料,按月计提矿产资源补偿费,计提时,
借:
管理费用——矿产资源补偿费
贷:
其他应交款——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
收购未交纳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品的企业,收购时,按实际支付的收购款项和代扣代缴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物资采购”等科目,按代扣代缴的矿产资源补偿费,贷记“其他应交款——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科目,按实际支付的收购款项,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借:
物资采购
贷:
其他应交款——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
银行存款
实际上交应交的矿产资源补偿费以及代交的矿产资源补偿费时,
借:
其他应交款——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
贷:
银行存款
其他暂收及应付款
33、其他应付款的核算范围包括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统筹退休金等内容。
34、长期应付款包括采用补偿贸易方式引进国外设备价款、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费(在“租赁”章掌握)等
35、实收资本增加有三条途径:
①投资者投入;②将资本公积转为实收资本;③将盈余公积转为实收资本。
36、股份公司减资时,要收购发行的股票,收购价超过面值的部分,溢价发行的,首先冲销溢价收入,不足部分,凡提有盈余公积的,冲销盈余公积;如盈余公积不足以支付收购款的,冲销未分配利润。
(注意顺序)
减资的账务处理
借:
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贷:
银行存款
37、资本公积主要用于转增资本;但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股权投资准备、关联交易差价等三个项目不能直接用于转增资本,待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和股权投资处置时,可将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股权投资准备转入其他资本公积,此时才能按规定程序转增资本;关联交易差价待上市公司清算时再予处理。
38、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一般应按如下顺序分配:
①按净利润10%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按净利润5%-10%提取法定公益金。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②按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
③按决议向投资者分配股利。
④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按照规定在合作期间以利润归还投资,也作为盈余公积,在“盈余公积”科目下设明细核算。
39、法定公益金可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形成集体福利设施。
购建集体福利设施时:
借:
固定资产
贷:
银行存款
借:
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
贷:
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40、售后回购,是指商品销售的同时,销售方同意日后重新买回这批商品,通常应视为融资行为,不确认收入。
41、广告费收入:
宣传媒介的佣金收入应在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出现在公众面前时确认收入;广告的制作佣金收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包括在商品售价内的服务费:
可区分服务费时,应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
42、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包括:
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印花税等相关税金、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咨询费、诉讼费、提取的坏账损失、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公司经费、聘请中介机构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与开发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会费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营业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各项经费。
包括:
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广告费、租赁费,以及为销售本公司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工资、福利费等经常性费用。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费用。
包括:
利息净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净损失(减汇兑收益)、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发生的其他费用等。
43、补贴收入是指企业收到的各种补贴收入,包括国家拨入的亏损补贴、退还的增值税等。
营业外收入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
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
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出售无形资产净收益、非货币性交易收益、罚款收入、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等。
营业外支出主要包括:
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出售无形资产损失、非常损失、罚款支出、债务重组损失、捐赠支出、提取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提取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提取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等。
44、在利润形成阶段,要掌握三笔分录:
①将所有收入转入“本年利润”
借:
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投资收益
补贴收入
营业外收入
贷:
本年利润100(假设所有“收入”为100)
②将所有的费用转入“本年利润”
借:
本年利润80(假设所有“费用”为80)
贷: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支出
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营业外支出
所得税
③将净利润转入未分配利润
借:
本年利润20
贷: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0
45、现金流量表仍然是2005年的重点,估计今年至少出1个单选和1个多选,在3-6分左右。
46、我国外币报表折算
(1)资产负债表的折算
①所有的资产、负债类项目均按照合并会计报表决算日的市场汇率折算为母公司记账本位币;
②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均按照发生时的市场汇率折算为母公司记账本位币。
“未分配利润”直接根据利润分配表中本项目填列。
③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所有者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会计报表折算差额,在“未分配利润”项目下单列项目反映。
(2)利润表和利润分配表的折算利润表所有项目和利润分配表有关反映发生额的项目,应当按照合并会计报表的会计期间的平均汇率折算为母公司记账本位币,也可以采用合并会计报表决算日的市场汇率折算为母公司记账本位币。
在采用合并会计报表决算日市场汇率折算为母公司记账本位币时,应当在合并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
经济法巧记口诀
关于票据提示承兑及付款的期限问题,现总结如下:
首先,对票据的种类要做到心中有数。
票据主要有
1、支票(银行支票,下面简称“银支”)、
2、本票(银行本票,下面简称“银本”)
汇票:
又分为
3、见票即付汇票(简称“见即汇”)
4、定日付款汇票(简称“定日汇”)
5、见票后定期付款汇票(简称“见定汇”)
6、出票后定期付款汇票(简称“出定汇”)
即银支、银本、见即汇、定日汇、见定汇、出定汇
银支、银本、见即汇,属于见票即付的票据,
不需提示承兑,但需提示付款,
提示付款期限为出票后支票10日,本票2个月,汇票1个月。
简记为:
支10本2汇1(可记谐音:
“知是笨儿会衣”,知道是笨儿子会穿衣服了。
)
定日汇、见定汇、出定汇,需提示承兑、提示付款。
三者提示付款期限相同,都为到期日起10日内。
定日汇、见定汇,到期前。
提示承兑期限为到期日前。
(因为从名称可知,这二个票据在出票时就已经知道什么时候到期,所以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就OK了)。
见定汇,1月内。
提示承兑期限为出票日起1个月内。
(因为见票后定期付款的限期取决于持票人什么时候向承兑人出示票据,所以要不能无期限的拖延,要在1个月内提示承兑)。
综上所述:
可以归纳如下:
银本、银支、见即汇,不承兑,支10本2汇1;
定日、见定、出定汇,需承兑,到期10日提示付;
定日汇、见定汇,到期前承兑。
出定汇,1月内承兑。
关于会议的决议通过方式,相信大家记起来也很费力,
现在总结一下。
普通决议
“职工”“股董”——盐拌。
(解释:
应为全部的一半,全—盐)
“股东”“创”“债”——醋拌。
(出席的一半,醋—出)
解释一下:
职工代表大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或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股东大会、创立大会、债权人大会,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过半数通过。
有一个特点大家应掌握,对于人数少的会议,就需要全体的过半数通过。
职工代表和董事会成员人都不多,所以要全体过半方可。
对于人数较多的会议,出席的一半就可以了。
股东大会、创立大会、债权人大会人数较多,所以出席的一半就可以了。
特别决议
特别决议一般需要2/3的表决权,方可通过,但是全部的2/3,还是出席的2/3,分析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人数少,需全部的2/3,
2、股东大会人数多,需出席的2/3,
3、债权人会议人数多,需出席的2/3,
(关于债权人会议的人数多少,大家可以这样想,企业因为欠债多才破产的,所以债权人一定很多。
)
特殊注意:
中外合作、合资的企业董事会特别决议需出席的董事一致通过。
一、日期
1、2日:
(1)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5%以后,再每增减量5%时,应报告和公告,在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2)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应当在每一季度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份所引起的股份变动情况。
(3)招股说明书应当在股票承销期开始前2个至5个工作日期间公布。
2、3日:
(1)票据持有人追索及再追索的期限为3日;
(2)承兑人作出承兑或不承兑的期限为3日;
(3)投资者第一次持有一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时,应在该事实发生日起3日内报告、通知及公告,并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4)投资基金上市公告应在上市首日前3个工作日内公告。
(5)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股权转让。
双方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收购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须予以公告。
3、5日:
(1)无记名股东应于股东大会会议召开5日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止将股票交存公司;
(2)股票上市公告书在上市交易前5个工作日内公告;
(3)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于承销前2-5个工作日公告;
(4)企业债券公告日期为上市交易的5日前;
(5)为上市公司出具文件的专业机构及人员在接受委托及文件公开后5日不准买卖该股票。
(6)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未转换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于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偿还本息。
4、7日:
(1)法院在接到破产申请后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破产案件;
(2)召开债权人会议,召集人应在开会前7日(外地应为20日)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目的等事项通知债权人;
(3)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在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后7日内提请人民法院裁定。
(4)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由清算组提出申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应当在接到申请后7日内作出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5、8日:
(1)“全额预缴款”方式发行的时间不得超过8天。
6、10日:
(1)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3次)
(2)股份公司董事会开会应在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3)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或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4)支票持票人提示付款日期为自出票日起10日内。
(5)公司登记机关对需要认定的营业执照,可以临时扣留,但扣留期限不得超过10天。
(6)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破产案件后10日内通知债务人并且发布公告。
7、12日:
(1)票据付款人在接到挂失止付通知后12日内没有收到法院止付通知书的,不再有协助义务。
8、15日:
(1)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人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组成清算组;
(2)债权人会议第一次会议应于债权申抱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
(3)收购人应当在依法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
(4)产权纠纷,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复议。
(5)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在创立大会召开15日前,将会议的日期通知各个认股人或予以公告。
(6)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债务人应当在收到法院通知后15天内,向法院提交债务清册、会计报表等有关证据材料。
(7)发行人和证券经营机构应当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承销期满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管理机构提交承销情况的书面报告。
(8)收购上市公司的行为结束后,收购人应当在15日内将收购的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管理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9、20日:
(1)交易所上市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
(2)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年度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应在股东大会年会召开20日前置备在公司住所。
10、30日:
(1)股份有限公司应由董事会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2)合伙人可提前30日向其他合伙人提出退伙;
(3)被除名的合伙人在接到除名通知30日内向法院起诉;
(4)股东大会召开30日之前,应将会议将审议的事项通知各股东;
(5)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应在股款筹足,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后30日内召开;
(6)公司合并、分立应在30日内公告3次;
(7)基金中期报告为前6个月后的30日内;
(8)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提示承兑日期为出票后1个月;
(9)见票即付的汇票提示付款日期为出票后1个月。
(10)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天内向债权人申报债权;
(11)企业对收取费用的项目性质不明确的,财政部门应在接到企业报告后30日内作出应否缴纳的答复,期满不答复的,即视为不同意缴纳。
(12)企业在规定情形发生后,30日内办理变动产权登记或注销产权登记。
(13)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依法向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14)对年检截止日期前未参加年检的企业法人进行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仍未申报年检的,吊销营业执照。
(15)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16)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前1个月股票的平均价格为基准,上浮一定幅度作为转股价格。
(17)收购要约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18)持证会计人员调离原单位的,应在离岗日30日内,由所在单位报发证机关备案。
11、45日:
(1)企业成立审批机关45日决定审批;
(2)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45日以前将会议要审议的的事项作出公告。
12、60日:
(1)出现《公司法》规定的情形,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公司解散60日内公告3次;
(3)上市公司中期报告为前6个月后的2个月内进行;
(4)收购要约期间为30-60日;
(5)留置权行使为2个月以上;
(6)票据公示催告为60日;
(7)本票付款期不超过2个月。
(8)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债权人未接到通知的在公告之日起60天内向债权人申报债权;
(9)企业债券发行公告的有效期为60天,自发行公告签署完毕之日起计算。
13、3个月:
(1)合资企业中外双方约定分期出资为第一次出资营业执照签发后3个月;
(2)对通过收购国内企业资产或股权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应在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全部购买金;
(3)合资企业成立批准日期为3个月;
(4)合作企业批准为9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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