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之房屋装修合同报价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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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之房屋装修合同报价单
房屋装修合同报价单
篇一:
房屋装修合同(标准版)】
[房屋装修合同(标准版)]房屋装修合同(标准版)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房屋装修合同(标准版)。
一、
概况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
区路弄
(村)号___楼室。
3.住房结构:
房型
房厅套,施工面积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
容:
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
Y元,大写(人民币):
其中:
材料费:
,人工费:
管理费:
,设计费:
垃圾清运费:
,税金(3.41%):
其他费用: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
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
自年
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详
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
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
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
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四)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
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五
《工程质量验收单》)。
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
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
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2.工程结算:
详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壹年。
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付款时间付款百分比金额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1000元,第二次付款时扣除合同签订后开工后二到五天65%元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过半30%元竣工验收当天5%元增加工程项目签订项目目变更表100%元注:
装饰工程有形市场另有规定的,亦可按市场规定办理。
六、其它事项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
进行现场交底。
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
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2)指
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
按要求组织
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
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元;甲方未按
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支付
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
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
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
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
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约定:
1.2.3.十一、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地址:
邮
编:
电话:
签订日期:
年月
日房屋装修合同(标准版)[篇2]合同编
号:
___甲方(发包方):
单位名称:
___
住
址:
___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
编码:
电话:
传真:
帐
号:
电子信箱:
_
___乙方(承包方):
__资质证
书号: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_邮政编码
联系人:
___
_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
地点:
市___
_区(县)路
号
楼
室。
1.2住房结构:
房型
__房
厅套
,施工面积
平方米。
1.3工程造价: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约定如下:
总价款:
元,大写(人民币):
。
其中:
材料费:
,人工
费:
,管理费:
,设计费:
,垃圾
清运费:
,税金:
,其他费用:
。
(详见附表三: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1.4工程承包方式:
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见附件
五:
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四:
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
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
四:
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工程期限天;开
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
年月日1.6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
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第二条施工单位资格2.1凡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2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
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损失。
2.3对于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应当持所在地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务工证明、本人身份证、暂时居住证,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登记备案,实行“登记注册、培训考核、技能鉴定、持证上岗”的制度。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
2.4凡没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条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第四条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
供:
4.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年
月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
(见附件六: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4.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
附件六: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4.3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5.1开工前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
全部腾空或部
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牲口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5.2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5.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5.4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
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5.5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5.6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5.7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甲方不得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5.8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5.9房屋装饰装修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甲方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房屋管理部门规定的地点、方式、时间堆放,并按有关规定清运;5.10甲方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单位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5.11甲方进行装修不得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5.12未经批准,甲方不得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任意刨凿顶板,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5.13未经批准,甲方不得损坏给排水、供电、供气、消防、通讯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他人的房屋及物品。
5.14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应由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如属乙方的责
任,由甲方找被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6.1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6.2安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6.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6.4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
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6.5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
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
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6.6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6.7乙方采用的装饰材料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6.8乙方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6.9乙方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6.10乙方不得欺行霸市、
强迫交易;6.11乙方不得冒用其他企业名称和商标;6.12乙方不得损害居民和其他经营者权益;6.13在居民居住的地域,十二时三十分至十四时三十分、十九时至次日七时之间,乙方不得从事产生噪声的房屋装饰装修活动。
第七条工程变更7.1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见附件七:
家庭
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7.2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总工程款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
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7.3甲方第二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第八条材料的提供8.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四:
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8.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见附件五:
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8.3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四:
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
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
%)+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任;8.4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若需要乙方代
购,加收所购材料款%的采购费及运输费,合同范本《房
屋装修合同(标准版)》。
第九条工期延误9.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4)甲方同意工
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9.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9.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9.4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条质量标准10.1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
(3)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甲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甲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10.2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项标准验收:
(1)《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质理验收规范》
(2)《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
规定》(3)其它验收标准:
10.3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
量发生争议时:
(1)可向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
中心或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如不服调解,由
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一条工程验收和保修11.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3)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
工程验收单)。
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11.2保修
【篇二:
最全的个人房屋装修合同(范本)】
房屋装修合同范
本
1
房屋装修合同(范本)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装饰施工地点:
2.住房结构:
房型房厅套,施工面积平方米。
3.装饰施工内容:
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5.工期:
自年月___日开工,至年月日
竣工,工期共天。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总价款:
Y元,大写(人民币):
详见本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第一期:
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支付工程总造价的%,即
Y元作为订金;
(2)第二期:
合同签订后开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的%,即Y元;
(3)第三期:
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过半时支付工程总造价的%,即
Y元;
(4)第四期:
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支付工程总造价的剩余%,即
Y元。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根据乙方提供的需求按时提供自购材料。
甲方自购的材料自行负责将该装修材料搬运到施工场地内。
(5)清除装修场地内影响到乙方施工的障碍物。
2.乙方责任: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设计方案现场交底,并负责向具体施工人员传达甲方设计方案和施工效果。
(2)乙方指派为乙方驻工地负责人,全权负责合同履行。
(3)乙方在装修期间全程承担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工期及施工现场安全负责。
(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乙方负责人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负责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单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施工人员;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议,乙方应无条件更换。
四、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
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和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施工工具;乙方提供的材料:
见附件二《装饰用料单》。
乙方应严格按照附件二《装饰用料单》中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等内容和设计施工要求供应材料、设备;未指定品牌的材料应达到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质量、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承包的所有材料应自行搬运入户。
5.为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七天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同时提供所需材料的损耗数量。
以便甲方按计划进行采购材料。
甲方应一周内向乙方提供甲方自购材料的时间、数量的计划书。
以便乙方正常进行施工。
3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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