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轨道交通安全质量状态评估信息平台使用管理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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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轨道交通安全质量状态评估信息平台使用管理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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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轨道交通安全质量状态评估信息平台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状态评估信息平台
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监管工作的科技化、信息化,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推进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状态评估工作,保障“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状态评估信息平台系统”(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安全、可靠、高效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范围内从事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活动且负有安全质量责任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局指挥部)、监理单位。
第三条市监督总站负责统一发布各类信息,组织应用培训、运行考核、划分使用权限,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和措施。
评估单位负责信息审核、信息研判,提供技术支持。
软件开发单位负责系统功能应用、日常管理和维护,保障系统运行安全。
第二章信息平台授权
第四条各区(县)行政主管部门、施工集团(局指挥部)、施工项目部、监理公司、监理项目部、评估及检测单位凭市监督总站授权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信息平台。
第三章信息平台功能
第五条信息查询。
市监督总站将最新的政策法规、会议通知、检查通报、评估检查指标体系及打分标准、每日及季度评估检查情况等信息上传至平台,供各参建单位下载使用或查询。
第六条信息录入。
各参建单位按照市监督总站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将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内部管理及考核等信息上传至平台。
第七条参建单位自评。
各参建单位根据评估检查指标,对自身执行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情况进行自评,并将自评结果定期上传至信息平台。
第八条信息交流。
各参建单位将工程安全质量隐患、工作建议及安全质量投诉上传至平台,由市监督总站专人负责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第九条短信提示功能。
当信息平台中出现未读信息或各参建单位需上报信息达到最后期限时,平台会向相关责任人发出短信提示。
第四章信息平台使用对象的责任及义务
第十条更新、上报相关信息
(一)市、区(县)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及时更新、上报信息。
(二)评估、检测单位根据《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状态评估项目合同文件》的要求,及时上报评估成果及检测结果。
(三)建设单位应在“每周五17点、每月25日、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以及市住建委要求”四个时间节点及时更新、上报相关信息(更新上报时间及内容详见附件一)。
(四)施工集团(指挥部)应在“每月25日、第一个工程开工后1个月内、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以及市住建委要求”四个时间节点及时更新、上报相关信息。
施工项目部应在“进场后、每周五17点、每月25日、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工程开工后1个月内以及市住建委要求”六个时间节点及时更新、上报相关信息(更新上报时间及内容详见附件二)。
(五)监理公司应在“第一个工程开工后1个月内、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以及住建委要求上报时间”三个时间节点及时更新、上报相关信息。
监理项目部应在“工程开工后1个月内、每月25日、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以及住建委要求上报时间”四个时间节点及时更新、上报相关信息(更新上报时间及内容详见附件三)。
第五章信息平台管理
第十一条各参建企业及项目部应及时更新、上传相关信息,并确保信息内容完整准确。
第十二条市监督总站将对各参建企业及项目部报送信息的情况按一定比例抽查并进行评分,评分结果与季度评估检查排名进行挂钩。
第十三条市监督总站按照如下计分标准对工程项目参建项目部、参建企业进行加分。
(一)项目部每季度及时更新、上传信息且内容完整准确,加2分。
(二)参建企业所属项目部每季度及时更新、上传信息且内容完整准确,每个项目部,参建企业加1分,总计不超过3分。
(三)参建企业每季度及时更新、上传信息且内容完整准确,加2分。
(四)建设单位(或项目中心)每季度及时更新、上传信息且内容完整准确,加1分。
第十四条市监督总站按照如下计分标准对工程项目参建项目部、参建企业进行扣分。
(一)项目部每季度未及时更新、上传信息,或内容不完整不准确,每季度扣1分。
(二)参建企业所属项目部每季度未及时更新、上传信息,或内容不完整不准确,每个项目部,扣参建企业1分,总计不超过3分。
(三)参建企业每季度未及时更新、上传信息或内容不完整不准确,扣1分。
(四)建设单位(或项目中心)每季度未及时更新、上传信息,或内容不完整不准确,扣1分。
第十五条信息平台各使用单位的用户密码应当严格保密并委派专人负责,防止将密码泄露给他人,造成数据丢失或发生其他安全事件。
系统操作员调离岗位的,应当及时更新用户密码。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信息平台于2012年3月1日上线测试,3月1日至3月31日为试运行期,暂不进行加分、扣分,各单位应按本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4月1日起,信息平台正式运行。
附件:
1.建设单位相关信息列表
2.监理单位录入相关信息列表
3.施工单位录入相关信息列表
附件1建设单位录入相关信息列表
公司级
菜单名
操作管理方/权限
查看方/权限
主要内容
更新上报时间
应急预案及应急队伍(专业抢险队伍)
建设单位
上级部门及监督总站(评估)
文档,格式自拟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
专业抢险队伍台账
建设单位
上级部门及监督总站(评估)
文档,格式自拟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
安全风险分析会议纪要
建设单位
上级部门及监督总站(评估)
文档,格式自拟
周例会每周五17:
00;月例会每月25日
重大风险及隐患台账与督办情况
建设单位
上级部门及监督总站(评估)
文档,格式自拟
每月25日
季度履约考核与奖惩情况
建设单位
上级部门及监督总站(评估)
文档,格式自拟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
验收月报
建设单位
上级部门及监督总站(评估)
文档,格式自拟
每月25日
住建委指令的检查工作情况报告
建设单位
上级部门及监督总站(评估)
文档,格式自拟
按住建委要求
其他
建设单位
上级部门及监督总站(评估)
文档,格式自拟
按住建委要求
部门(或中心)
菜单名
操作管理方/权限
查看方/权限
主要内容
更新上报时间
线路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部门或中心
上级部门及监督总站(评估)
固定格式(附表1),有数据采集录入界面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
机构设置、主要人员及岗位职责
建设单位部门或中心
上级部门及监督总站(评估)
固定格式(附表2),有数据采集录入界面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
应急预案
建设单位部门或中心
上级部门及监督总站(评估)
文档,格式自拟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
应急物资统筹台账
建设单位部门或中心
上级部门及监督总站(评估)
文档,格式自拟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
预警发布和消警
建设单位部门或中心
上级部门及监督总站(评估)
文档,格式自拟
每月25日
重大风险及隐患台账与督办情况
建设单位部门或中心
上级部门及监督总站(评估)
文档,格式自拟
每月25日
建设单位委托质量检测不合格台账及处理情况
建设单位部门或中心
上级部门及监督总站(评估)
文档,格式自拟
每月25日
甲供物资名录
建设单位部门或中心
上级部门及监督总站(评估)
文档,格式自拟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
甲控物资名录
建设单位部门或中心
上级部门及监督总站(评估)
文档,格式自拟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
专业分包确认名录
建设单位部门或中心
上级部门及监督总站(评估)
固定格式(附表3)
每月25日
季度履约考核与奖惩情况
建设单位部门或中心
上级部门及监督总站(评估)
文档,格式自拟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
住建委指令的检查工作情况报告
建设单位部门或中心
上级部门及监督总站(评估)
文档,格式自拟
按住建委要求
其他
建设单位部门或中心
上级部门及监督总站(评估)
文档,格式自拟
按住建委要求
附件2监理单位相关信息录入列表
监理企业
菜单名
操作管理方/权限
查看方/权限
主要内容
更新上报时间
对监理部及主要人员考核奖惩管理办法
监理企业
监督总站(评估)
文档,格式自拟
第一个工程开工后1个月内
对监理部季度考核奖惩情况
监理企业
监督总站(评估)
文档,格式自拟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
住建委指令的检查工作情况报告
监理企业
监督总站(评估)
文档,格式自拟
住建委要求上报时间
其他
监理企业
监督总站(评估)
文档,格式自拟
住建委要求上报时间
监理项目部
菜单名
操作管理方/权限
查看方/权限
主要内容
更新上报时间
监理标段工程概况
监理项目部
上级部门及监督总站(评估)
固定格式(附表1)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
机构设置、主要人员及岗位职责
监理项目部
上级部门及监督总站(评估)
固定格式(附表2)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
对监理部主要人员考核奖惩管理办法
监理项目部
上级部门及监督总站(评估)
文档,格式自拟
工程开工后1个月内
监理部季度自评及奖惩情况
监理项目部
上级部门及监督总站(评估)
文档,格式自拟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
住建委指令的检查工作情况报告
监理项目部
上级部门及监督总站(评估)
文档,格式自拟
住建委要求上报时间
主体结构验收情况
监理项目部
上级部门及监督总站(评估)
文档,[上传主体结构验收表扫描件]
每月25日
指令响应
监理项目部
上级部门及监督总站(评估)
文档,格式自拟
住建委要求上报时间
其他
监理项目部
上级部门及监督总站(评估)
文档,格式自拟
住建委要求上报时间
附件3施工单位相关信息录入列表
企业或指挥部
菜单名
操作管理方/权限
查看方/权限
主要内容
更新上报时间
机构设置、主要人员及岗位职责
施工企业
上级部门及监督总站(评估)
固定格式(附表8)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
对项目部及主要人员考核奖惩管理办法
施工企业
上级部门及监督总站(评估)
文档,格式自拟
第一个工程开工后1个月内
住建委指令的检查工作情况报告
施工企业
上级部门及监督总站(评估)
文档,格式自拟
住建委要求上报时间
月检查及安全形势分析报告
施工企业
上级部门及监督总站(评估)
文档,格式自拟
每月25日
对项目部季度考核奖惩情况
施工企业
上级部门及监督总站(评估)
文档,格式自拟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
其他
施工企业
上级部门及监督总站(评估)
文档,格式自拟
住建委要求上报时间
项目部
菜单名
操作管理方/权限
查看方/权限
主要内容
更新上报时间
施工标段工程概况
施工项目部
上级部门及监督总站(评估)
固定格式(表2),有数据采集录入界面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
机构设置、主要人员及岗位职责
施工项目部
上级部门及监督总站(评估)
固定格式(附表5-1),有数据采集录入界面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
项目部主要人员考核奖惩管理办法
施工项目部
上级部门及监督总站(评估)
文档,格式自拟
工程开工后1个月内
项目部自评和奖惩情况
施工项目部
上级部门及监督总站(评估)
文档,格式自拟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
施工质量检测不合格台账
施工项目部
上级部门及监督总站(评估)
文档,格式自拟[施工单位委托的]
每月25日
住建委指令的检查工作情况报告
施工项目部
上级部门及监督总站(评估)
文档,格式自拟
住建委要求上报时间
指令响应
施工项目部
上级部门及监督总站(评估)
文档,格式自拟
住建委要求上报时间
工程管理动态
菜单名
操作管理方/权限
查看方/权限
主要内容
更新上报时间
土建施工管理状态
施工项目部
上级部门及监督总站(评估)
固定格式(附表2),有数据采集录入界面(明挖、暗挖、盾构、高架、模板支架表格合一)
每周五17:
00点前
风险源
施工项目部
上级部门及监督总站(评估)
固定格式(附表3),有数据采集录入界面
每周五17:
00点前
预警情况
施工项目部
上级部门及监督总站(评估)
固定格式(附表4),有数据采集录入界面
每周五17:
00点前
固定式大型机械
施工项目部
上级部门及监督总站(评估)
固定格式(附表5),有数据采集录入界面
每周五17:
00点前
移动式大型机械
施工项目部
上级部门及监督总站(评估)
固定格式(附表6),有数据采集录入界面
进场后即上报
临电及其他
施工项目部
上级部门及监督总站(评估)
固定格式(附表7),有数据采集录入界面(临电、消防、门禁、视频表格合一)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
专业及劳务分包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施工项目部
上级部门及监督总站(评估)
固定格式(附表1-2)
每月25日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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