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康衡综合门诊部项目立项环境评估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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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康衡综合门诊部项目立项环境评估报告书
国环评证甲字1051号
陕西碧悠缇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西安康衡综合门诊部
环境影响报告书
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四月
附图:
附图一:
地理位置图
附图二:
项目一层平面布置图
附图三:
项目二层平面布置图
附图三:
项目负一层平面布置图
附件:
附件一:
委托书
附件二:
西安市雁塔区卫生局印发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附件三:
房屋租赁合同
附件四:
西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委托合同
附件五:
监测报告
附件六:
承诺函
附件七:
公众参与名单
附件八:
公众参与调查表
前言
1、项目实施背景
陕西碧悠缇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0月31日,法人代表黎芳宏,注册资金300万元整,专注于医疗服务机构的投资和医疗咨询业务。
为了进一步促进西安曲江新区居民健康,为客户提供最先进、安全、优质的服务和技术,陕西碧悠缇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在曲江新区投资建设高端医疗综合门诊部。
西安康衡综合门诊部是一所现代化的综合门诊。
项目位于西安市曲江新区芙蓉西路89号,租用曲池坊12幢1单元10101室地上1-2层及地下1层,诊疗科目有:
内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内分泌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外科(普通外科专业)、妇产科(妇科专业)、口腔科(口腔内科专业、正畸专业、口腔修复专业、口腔预防保健专业、其他)、医疗美容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等科室。
项目已取得西安市雁塔区卫生局印发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通过对该项目社会、经济环境的分析可知,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很好。
2、环评工作过程
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法规规定,以及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曲江分局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要求,2014年3月,陕西碧悠缇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正式委托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陕西碧悠缇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康衡综合门诊部环境影响报告书》。
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组织评价人员进行现场勘察、收集、整理、分析工程有关的技术资料,同时进行了环境现状监测,并开展了公众参与调查等工作,在工程污染因素分析、环境现状和环境影响评价及污染防治措施分析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待审批后作为项目环境管理的依据。
3、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项目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为运营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物排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并提出控制和削减污染的环保对策和措施。
4、报告书主要结论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本项目建设属于鼓励类中第三十六条:
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中的第29项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施工期和运行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在认真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从而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项目建设可行。
1总论
1.1编制依据
表1.2-1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依据
类别
名称
文号
实施时间
法
律
法
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12.2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02.10.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00.4.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
2008.6.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05.4.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10.29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1997.1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2000.3.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004.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1990.4.1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国发〔2011〕42号
2011.12.15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380号令
2003.6.16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36号
2003.10.15
《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
国发[1996]31号文
1996.8.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253号
1998.11.29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国发[2005]39号文
2005.12.3
《关于贯彻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通知》
环发(1999)61号
文件
1999.3.17
《关于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环发(1999)107号
文件
1999.4.29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环发(2001)19号
文件
2001.2.21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
1992.7.25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2009.3.17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卫生部第35号令
1994.8.29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卫生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卫医发[2003]287号
2003.10.10
《卫生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2012.10.8
国家计委《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修订)》
国务院591号令
2011.12.1
部
门
规
章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08.10.1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08.8.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
2013.5.1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的通知》
2009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
2011.1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
省人大常委会
公告63号
2006.12.3
《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
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计价格(2002)125号文
2002.1.31
《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1]534号
2011.5.1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4]122号
2004.12
相关
规划
文件
《西安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
市政发(2007)41号
2007.4.14
《西安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
市政发(1998)70号
1998.6.3
《陕西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2011.6
《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
《西安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及2020年规划纲要》
2005.3
《西安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2012.3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中环境质量现状本底数据资料工作的通知》
市环发(2011)70号
2011.3.23
技
术
规
范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HJ2.1-2011
1994.4.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2.2-2008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
HJ/T2.3-9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HJ2.4-2009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
HJ19-201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HJ610-2011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T169-2004
2004.12.11
《西安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
市政发(2007)41号
2007.4.1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方案》
环发(2003)206号
2003.12.26
《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
环发[2003]197号,
2003.12.10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
2003.6.4
《西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实施方案》
市政法[2004]135号
2004.11.24
《西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通告》
市政告字[2004]9号
2004.11.25
项目依据
陕西碧悠缇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编制《西安康衡综合门诊部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委托书(见附件1);
2014.3
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有关技术资料
1.2评价目的及指导思想
1.2.1评价目的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是贯彻和推行预防为主的管理方针;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通过对项目拟建地和周围环境现状的调查,收集现有监测资料和进行必要的环境监测,掌握评价区的空气、声环境现状和特征;
通过工程分析,确定本项目施工期和建成后的污染源源强,污染物排放方式及处理方法等,对本项目实施后给所在地区环境造成的影响作出正确的分析和评价;
根据环境特征和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特征,论证项目建设的合理性、环境相容性及主要环境问题,评价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的程度、范围和环境质量可能发生的变化状况,从而提出消除或减少不利影响的对策建议;
根据“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论述项目环保措施的可靠性和合理性,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价该项目的可行性,为项目的优化设计和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1.2.2评价指导思想
环评工作将根据建设项目工程特点以及地区环境特征和环境保护对象,在大气环境和声环境现状调查和有效背景资料收集的基础上评价项目对周围环境的潜在影响,提出有效的环保措施,使工程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1.3评价标准
1.3.1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
项目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具体限值见表1.3-1。
表1.3-1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标准名称
标准号
执行标准
项目
标准值
类别
限值
单位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二级
PM10
24小时平均
150
µg/m3
PM2.5
24小时平均
75
SO2
24小时平均
150
1小时平均
500
NO2
24小时平均
80
1小时平均
200
(2)声环境
项目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具体限值见表1.3-2。
表1.3-2声环境质量标准
标准名称
标准号
执行标准
项目
标准值
类别
限值
单位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1类
等效声级Leq
昼间
55
dB(A)
夜间
45
(3)地表水环境
项目地表水环境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具体限值见表1.3-3。
表1.3-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污染物
pH
BOD5
COD
NH3-N
标准值
6~9
4mg/L
20mg/L
1.0mg/L
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类标准
1.3.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排放标准
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具体限值见表1.3-4。
表1.3-4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标准名称
标准号
执行标准
项目
标准值
类别
限值
单位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
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氨
1.0
mg/m3
硫化氢
0.03
(2)废水排放标准
项目废水排放除氨氮外其他指标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氨氮执行《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二级标准,具体限值见表1.3-5。
表1.3-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标准名称
标准号
执行标准
项目
标准值
类别
限值
单位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
排放标准》
GB18466-2005
医疗机构
水污染物
排放预处理
标准
pH
6~9
—
化学需氧量
250
mg/L
五日生化需氧量
100
悬浮物
60
氨氮
/
粪大肠菌群数
5000
MPN/L
污泥控制标准
粪大肠菌群数
≤100
MPN/g
蛔虫卵死亡率
>95
%
《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61/224-2011
二级标准
氨氮
25
mg/L
(3)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具体限值见表1.3-6。
表1.3-6噪声排放限值单位:
dB(A)
污染物
标准名称
标准号
执行
标准
项目
标准值
类别
限值
施工期
噪声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
/
等效声级Leq
昼间
70
夜间
55
运营期
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1类
等效声级Leq
昼间
55
夜间
45
(4)危险废物贮存标准
项目医疗废物贮存执行固体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
1.4环境影响要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施工期
本项目租用曲池坊现有房屋,只对内部进行装修和设备安装,主要污染有:
①施工期间建筑物的室内进行装修时(如表面粉刷、油漆、喷涂、裱糊、镶贴装饰等),油漆和喷涂产生废气如苯系物、甲苯。
②施工期装修噪声和设备安装噪声对施工场地周边声环境会产生短期的不利影响,影响评价因子为等效声级Leq[dB(A)]。
③施工过程产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有COD、BOD5、SS、氨氮等。
施工过程产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弃的各种建筑装修材料和少量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其中,装修期间油漆、涂料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以及残余物的废弃包装物等属于危险废物HW12(染料涂料废物)类。
运营期
①环境空气:
项目营运过程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系统恶臭,由于废水处理系统需充氧曝气,正常运营过程中会散发恶臭气体,主要成份为NH3与H2S。
②地表水环境:
项目排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因子为COD、BOD5、SS、氨氮、粪大肠菌群等。
③声环境:
主要噪声设备为给水泵、污水泵等,评价因子为等效声级Leq[dB(A)]。
综上所述,采用矩阵法将识别结果列于表1.4-1中,工程对环境影响性质分析列于表1.4-2,环境影响评价因子筛选结果见表1.4-3。
表1.4-1项目环境影响因素识别表
影响程度
项目阶段
环境资源
施工期
运行期
场地
清理
地面
挖掘
运输
安装
建设
材料
堆存
小结
污水
排放
废气
排放
噪声
固废
排放
产品
事故
风险
小结
自然环境
水土流失
地下水质
地表水文
地表水质
-1
-1
环境空气
-1
-3
声环境
-1
-1
-1
-1
生态环境
土壤
-1
-1
植被
+1
+1
野生动物
水生动物
濒危动物
社会环境
土地利用
+1
+1
工业发展
农业发展
供水
交通
燃料结构
节约能源
生活质量
美学旅游
健康安全
+2
+2
社会经济
+1
+1
+2
+2
娱乐
文物古迹
生活水平
+2
+2
注:
3—重大影响;2—中等影响;1—轻微影响;“+”—有利影响:
“-”—不利影响
表1.4-2工程对环境影响性质分析
影响性质
资源环境
不利影响
有利影响
短期
长期
可逆
不可逆
局部
短期
长期
广泛
局部
自然资源
水土流失
√
地下水质
地表水文
地表水质
大气质量
√
√
√
声环境
√
√
√
生物资源
城市生态
√
√
植物
√
√
野生动物
水生动物
频危动物
渔业养殖
社会环境
土地利用
√
√
工业发展
农业发展
供水
交通
燃料结构
生活质量
节约能源
美学旅游
健康安全
√
√
社会经济
√
√
娱乐
文物古迹
生活水平
√
√
表1.4-3环境评价因子筛选结果表
项目
现状评价因子
影响评价因子
环境空气
PM10、PM2.5、SO2、NO2
NH3、H2S
地表水环境
/
COD、BOD5、粪大肠菌群数、SS、氨氮等
地下水环境
/
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氨氮、总大肠菌群数
声环境
等效声级Leq[dB(A)]
等效声级Leq[dB(A)]
固体废物
/
医疗垃圾、生活垃圾、污泥等
1.5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
1.5.1环境空气评价工作级别确定
项目主要排放源为污水处理系统恶臭,由于排放量较小,因此,空气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2008),环境空气影响进行一般性分析,评价范围为以项目为中心半径2.5km的圆形区域。
1.5.2地表水
项目建成后所排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水量为2.74t/d,1660.16t/a。
主要污染物包括COD、BOD5、氨氮、SS、粪大肠菌群,项目废水经院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和《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二级标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北石桥污水处理厂(不进入曲池坊中水回用系统),然后经氵皂河,最终进入渭河。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T2.3-93),本项目仅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仅进行简要分析。
1.5.3地下水
项目采用市政供水,不使用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因此不会对项目所在地地下水水位和水质产生影响。
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和生活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和《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二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北石桥污水处理厂处理(不进入曲池坊中水回用系统),不会对所在区域地下水水位和水质产生影响。
医疗废物堆放场和事故池均进行专业防渗处理,不会对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水位和水质产生影响。
根据周边工程地质勘查资料显示,项目所在地区地层自上而下划分为:
黄土、古土壤、黄土夹古土壤,根据《水文地质手册》中提供的经验数值,黄土渗透系数为10-5~10-4cm/s,在10-7~10-4cm/s之间,且分布连续、稳定,确定包气带防污性能为中级。
项目医疗废水和生活废水中的污染物为非持久性污染物,水质简单。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本项目仅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进行简要分析。
1.5.4生态环境
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范围远小于2km2,周围无生态环境敏感目标。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有关规定,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三级。
生态环境评价范围为本项目边界外延100m范围。
1.5.5声环境
根据“西安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建设项目位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1类区(大雁塔、曲江风景区范围),建设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加量小于5dB(A),且受噪声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关于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的基本原则,将噪声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二级,环境噪声影响工作等级判定见表1.5-1。
表1.5-1环境噪声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判定
判别依据
声环境功能区
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量
受噪声影响范围内的人口数量
备注
一级评价标准判据
0类及以上
≥5dB(A)
显著增多
1、判断项目建设后声级增高的具体地点为距该项目声源最近的敏感目标处。
2、符合两个以上的划分原则时,按较高级别执行。
二级评价标准判据
1类、2类
3~5dB(A)
增加较多
三级评价标准判据
3类、4类
≤3dB(A)
变化不大
本项目
1类
<5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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