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文档格式.doc
- 文档编号:809658
- 上传时间:2023-04-29
- 格式:DOC
- 页数:21
- 大小:148.50KB
化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文档格式.doc
《化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文档格式.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化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文档格式.doc(21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本标准起草人:
韩光军
本标准审核人:
阎建华
本标准复核人:
杨文龙
本标准批准人:
张尔刚
本标准于2017年12月1日首次发布。
计量化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化验室各类危险化学药品管理,保证试验分析数据质量及化验人员的人身安全。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化验室各类危险化学药品的库存管理、存放管理、使用管理、“三废”管理及相关应急措施。
3规范性引用文件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GB6944-2005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2009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
安全色GB2893-2008
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Q/NDFD-206.043-2012
《化验室安全手册》
《化验员读本》
4危险化学品的分类
按化学品的危险特性,我国将危险化学品分为8类:
4.1爆炸品,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气体和热量发生爆炸的物品。
一般含有以下结构:
O-O(过氧化物)、0-Cl(氯酸或过氯酸化合物)、N-X(氮的卤化物)、N=O(硝基或亚硝基化合物)、叠氮或重氮化合物、N=C(雷酸盐化合物)、炔类化合物等。
4.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乙炔、氢气、氧气、氧化亚氮等钢瓶气体。
4.3易燃液体,闭杯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1℃的液体。
4.4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如碱金属的氢化物、碳化钙、白磷等。
4.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4.6有毒品,经口摄取固体LD50(半数致死量)≤500mg/kg;
液体LD50≤2000mg/kg;
粉尘、烟雾及蒸汽吸入LD50≤10mg/L的固体或液体。
4.7放射性物品,放射性比活度>7.4×
104Bq/kg的物品。
4.8腐蚀品,指能灼烧人体组织及对金属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
5药品的库存管理
5.1化学试剂从危险品仓库领用后存放在化学药品室(包括水、煤、油、环保、成品用药),当化学药品室药品不足时从危险品仓库按要求进行领用。
5.2化学药品放置在专门的药品柜内,根据性质进行分类,分柜放置。
对性质互相抵触的化学药品要分柜存放,有明显的标记,不可混放。
5.3药品柜内存放的药品应有明确的标识牌,存放时做到便于查找和取用。
5.4药品存放数量不能过多,普通的化验药品存放数量不超过20瓶,其中进口药剂考虑到采购周期可适当增加存放量。
危险化学品(毒害性、腐蚀性、氧化剂)每种药品不超过20瓶(500克装),硫酸和盐酸考虑购买周期较长,可适当增加数量,但不超过30瓶,易燃、易爆液体每种不超过10升。
5.5药品室药品每年12月5日前进行一次药品整理,过期的化学药品进行报废处理,保证药品室药品的使用有效性。
5.6化学药品室内要保持干燥、阴凉、防止阳光直射,室内应装有温度计,室温不能超过35℃。
5.7实验室配备药品管理员,负责药品的申报,清点等日常管理工作,当药品不足时及时汇报。
5.8药品室每个工作日由药品管理员进行巡回检查,检查药品数量是否充足,通风设施是否良好,药品室温度是否正常,并做好记录。
5.9药品入库时,管理员应及时做好药品的验收工作,检查药品数量是否正确,标签是否有脱落,应由验收人和保管人共同签字,并做好药品入库登记。
5.10药品领用时,应有药品管理员和领用人员共同到药品室领取药品,药品领用后药品管理员应做好药品领用登记,并由领用人员签字确认。
5.11化学实验室药品室应设有明显的防火标志,附近备有灭火器材,每周五进行消防器材检查。
5.12开启危险化学品包装箱不准使用铁质工具,防止引起火花,造成火灾事故。
5.13在装卸危险品时应该轻装轻放,特别是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时,不可冲撞、暴晒、摩擦或接近热源,以防止爆炸和火灾事故。
5.14化学药品室应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及照明线路,开关性能是否良好。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防止线路破裂而引起火灾,室内不准拉临时线路。
5.15工作人员离开药品室前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进行防火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6药品的存放管理
6.1易燃易爆试剂应储于铁柜(壁厚1mm以上)中,柜的顶部有通风口。
严禁在化验室存放大于20L的瓶装易燃液体,易燃药品不要放在冰箱内(防爆冰箱除外)。
6.2相互混合或接触后可以产生激烈反应、燃烧、爆炸、放出有毒气体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化合物称为不相容化合物,不能混放。
这种化合物多为强氧化性和还原性物质。
6.3腐蚀性试剂宜存放在塑料或搪瓷的盘或桶中,以防因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6.4要注意化学药品的存放期限,一些药品在存放过程中会逐渐变质,甚至形成危害物质。
醚类、烯烃、液体石蜡等在见光条件下若接触空气可形成过氧化物,放置越久越危险。
乙醚、异丙醚、丁醚等若未加阻化剂存放(对苯二酚、苯三酚、硫酸亚铁等)存放期限不得超过1年。
已开过瓶的乙醚若加1,2,3-苯三酚(每100mL加0.1mg)存放期限可达2年。
6.5药品柜和试剂溶液均应避免阳光直晒及靠近暖气等热源。
要求避光的试剂应装于棕色瓶中或用黒纸包好存放于暗柜中。
6.6发现试剂瓶上标签脱落或将要模糊时应立即贴制标签。
无标签或标签无法辨认的试剂都要当成危险品重新鉴别后小心处理,不可随便乱扔,以免引起严重后果。
6.7剧毒品应锁在专门的毒品柜中,建立领用需经申请、审批、双人登记签字的制度。
7药品的配制
7.1药品的配制要严格按照化验室药品配制规程进行,在配制药量与方法不同时,需要进行严格的换算后,进行配制。
7.2药品出库时需要填写药品出库单。
7.3配制易挥发,有毒,强腐蚀性等药品时,应按《化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并佩戴好相应的防护着装,并有专人监护。
7.4配制完药剂后,剩余的药品要放入药品库。
7.5配制药品的标签要求
7.5.1化学药品标签内容包括:
药品名称、药品特性、浓度、配制时间、有效期、配制人六项内容;
7.5.2化验室所用试剂瓶都应贴有标签,标签大小应与瓶子大小相称;
标签上所列内容应填写清楚,填写自体为仿宋体。
标签贴在试剂瓶的中上部,上面刷一层蜡以防腐蚀脱落;
7.5.3药品标签填写由该药品的配置负责人填写,即“配制人”一栏必须填写该药品的配制负责人,并与药品配制原始记录本保持一致;
7.5.4药品特性应是反映药品的危险特性,危险特性是指该物质可能对人体和环境造成危害的物理和化学性质,如易燃、易爆、易腐蚀、易挥发性、有毒性、有刺激性等理化性质,填写此项的目的是起到警示作用;
如无以上特性,可以填写“一般”;
如瓶内药品兼有几种危险特性,应全部填写清楚。
7.5.5化验员应及时更新标签内容,标签内容与试剂瓶内容物相符。
7.5.6超过使用期限的药品要及时处理,无特殊情况下不能继续使用。
7.5.7对标签中指示过期的化学试剂,须经班组负责人确认和同意后方可使用。
7.6配制药品责任。
7.6.1药品配制人对该药品的配制浓度、药品标签填写、药品的使用期限等事项负直接责任。
7.6.2化验班组长对药品的配制、品质、使用和标签管理等事项负管理责任。
8药品的使用管理
8.1一般化学药品使用管理
8.1.1按照各分析岗位的要求,制定相关化学药品的材料安全数据表(MSDS),针对上述内容进行每年一次的培训,考核。
8.1.2化学药品使用者应经过有关上岗资格的培训并考试合格,在使用化学药品时,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进行。
8.1.3从仓库中取用药品时应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写明药品的种类、数量等。
8.1.4不得使用没有标签的药品以及过期和受污染的药品。
8.1.5严禁用口尝,鼻嗅和用手直接接触药品,严禁用嘴吸移液管等方式吸取药品。
8.1.6搬和使用强腐蚀性或有毒药品时,工作人员应熟悉药品的性质和操作方法,并根据工作需要戴口罩,橡胶手套和防护眼镜长筒胶靴等防护用品。
搬运容器应考虑放置牢固,不应脱手或倾倒。
8.1.7配制稀酸或稀碱溶液时,应将药品缓慢倒入水中,并不停搅拌,防止剧烈发热。
8.1.8使用挥发性药品时,应在通风柜内进行。
8.2危险性药品的使用管理
8.2.1强腐蚀性药品
8.2.1.1强腐蚀性药品在领用时,由管理员和使用人双方签字确认。
打开浓盐酸、浓硝酸、浓氨水、浓硫酸等试剂瓶塞时应带防护用具,在通风柜中进行。
8.2.1.2取用腐蚀性药品,如强酸、强碱、浓氨水、浓过氧化氢、氢氟酸、冰乙酸和溴水等,必须在监护人的陪同下操作,并且戴上防护眼镜和手套,操作后立即洗手。
如瓶子较大,应一手托住底部,一手拿住瓶颈,或是由监护协助操作。
8.2.1.3稀释硫酸时,必须在烧杯等耐热容器中进行,必须在玻璃棒不断搅拌下,缓慢地将酸加入到水中,溶解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时,大量放热,也必须在耐热的容器中进行。
浓酸和浓碱必须在各自稀释后再进行中和。
8.2.2剧毒性药品
8.2.2.1剧毒药品应锁在专门的毒品柜中,建立领用需经申请、审批、双人登记签字的制度。
8.2.2.2剧毒或危险化学药品在领用时,由物资管理员和使用人双方签字确认。
使用时,应戴好口罩,手套防护工具,用必立即洗手。
接触过的剧毒药品器皿应立即彻底清洗。
清洗液倒入专门的废液收集容器内。
8.2.2.3每次使用剧毒药品时,应计算好所需的用量,用多少领多少。
如无法少量领取时,多余量应及时归还库存。
8.2.2.4使用剧毒化学品使应严格监护,用剩的剧毒化学药品仍应迅速放回保险箱内,使用者和物资管员同时签收确认,分析室不得存放。
8.2.3易燃易爆物品
8.2.3.1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发放、登记、回收和检查制度,切实做到限额领料,活完料净;
原则上按当日使用量发放给班组,做到班组基本上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2.3.2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人员必须首先明确使用物品的性质,熟悉和掌握有关消防知识和安全事项。
8.2.3.3禁止在正在燃烧的物品和发热器附近使用易燃物品。
8.2.3.4蒸馏易燃物品时,蒸馏液的体积不许超过容器的1/2。
禁止直接加热,蒸馏时要保证有足够的冷凝水,并且不能间断。
一旦间断,需立即切断热源。
人员离开时必须先切断热源,并予以确认。
8.2.3.5易燃物品必须按规定存放,严禁随意倾倒。
清理易燃物品如用过的废棉纱,废纸等,要集中放置,集中处理。
8.2.3.6试验时需要用到的药品,如硝酸钠,苦味酸和其他超过三个硝基的有机化合物以及一些强氧化剂、还原剂,还有某些有机物混合时都能因受热,摩擦,撞击等外界影响而引起爆炸的,必须做好防范措施。
8.2.3.7在使用易燃物品时,工作人员应熟悉药品的性质及其反应新产物,使用时远离火源,禁止直接加热。
8.2.3.8当使用药品的化学反应有氢气产生时,应注意通风良好,并应控制排氢量。
8.2.3.9气体钢瓶应直立放置稳妥。
开启钢瓶时应先开启主阀,然后开启减压阀,动作缓慢,期间注意压力变化情况。
严禁不用减压阀直接使用压缩气体。
8.2.3.10夏季打开易挥发性溶剂瓶塞前,应先用冷却水冷却,瓶口不要对着人。
8.2.3.11蒸馏易燃液体严禁用明火,蒸馏过程不得离人,以防温度过高或冷却水突然中断。
8.2.4易挥发、易产生刺激性气体的药品
8.2.4.1易挥发性药品,如浓氨水、浓盐酸、浓硫酸,稀释过程中会挥发出大量气体并伴有明显的放热现象,应在通风良好的地方或通风柜内进行。
8.2.4.2使用易挥发性药品的过程中,及时盖上试剂瓶瓶盖,避免挥发出来的气体进入其他药剂造成污染及本身试剂纯度或浓度的减少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8.2.4.3氨水、氨-氯化铵、石油醚等试剂产生的刺激性气体会刺激呼吸道,对人体有一定的伤害,应做好防护工作,必须佩戴防护口罩。
8.2.4.4易挥发的试剂如氨水、碘、乙醇、高氯酸,应放在棕色瓶内置冷暗处储存。
8.2.4.5其他易挥发的气体如氢气、氯气等,必须做好气瓶密封工作,并不定期安全检查。
9易制毒化学品管理
9.1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检查
9.1.1校对品名、来源、生产厂、规格、批号、数量、危险物品标志、编号、包装形式等;
9.1.2检查包装应无残破、腐蚀、渗漏、封口不密、钢瓶漏气、包装不固或外表粘附杂质、油污和遭受水湿、雨淋等情况。
9.1.3对需加稳定剂的物资(如钠、钾、黄磷等),查验稳定剂是否充足;
9.1.4挥发性腐蚀试剂应密封保存;
9.1.5易制毒化学品搬运应轻拿轻放,严禁摔碰、撞击和强烈振动。
严禁肩扛背负;
9.1.6开启包装时忌用蛮力,防止包装破裂,开拆易燃易爆品包装箱时,不可使用产生火花的铁质工具;
9.1.7易燃易爆的易制毒化学品储存温度不能超过28℃;
9.1.8对于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性质不明、包装损坏的物品一律不准入库。
9.2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管理
9.2.1易制毒品应由受过充分训练的专职人员管理;
9.2.2易制毒品的使用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实验室药品领用制度实施;
9.2.3各类生产用易制毒品,在领用时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领料、核量、退库、立帐;
9.2.4易制毒化学品的领用和退库,必须有两人同时在领料或退料单上签字,全过程办理领用或退料手续;
9.2.5易制毒化学品必须单独建立使用台帐;
9.2.6部门领导无权决定易制毒化学品的挪为他用或调用;
9.2.7一旦发现易制毒化学品遗失或偷盗、或数量、重量帐物不符时应立即汇报主管行政领导立项查询;
9.2.8丙酮、甲苯等其他分析醇、稀渍剂,由物资管理员负责保管和使用,除实际耗量外,不得转送他人;
9.2.9过期、失效或闲置准备废弃的易制毒化学品一律统一进行集中处理;
9.2.10对人体有害的易制毒化学品、酸碱及有毒气体等的操作,必须配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和完善必要的防护措施;
9.2.11严禁将易制毒化学品私自保存或擅自带出公司;
9.2.12存放易制毒化学品的仓库,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
9.2.13部门和个人不得借入或借出易制毒化学品;
9.2.14部门第一责任人应定期检查、抽检易制毒化学品的数量、重量,做到帐物相符,对物资管理人员是否失职有监督责任;
9.2.15所有易制毒化学品的验收领用、盘点等物资管理应从严掌握,以确保安全储存,杜绝危险品外流;
9.2.16易制毒化学品全过程管理流程
9.2.17我公司易制毒化学品清单
序号
药品名称
规格
类别
备注
三氯甲烷
AR/500mL/瓶
二类
化学试验用
2
甲苯
三类
3
高锰酸钾
AR/500g/瓶
4
丙酮
5
硫酸
AR/2500mL/瓶
6
盐酸
AR2/500mL/瓶
10化验室“三废”的管理制度
实验室需要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称为实验室的“三废”。
由于各类化验室测定项目不同,产生的三废中所含化学物质的毒性不同,数量也有很大的差别。
化验室三废的排放也应遵守有关规定。
10.1汞蒸气及其它废气
长期吸入汞蒸气会造成慢性中毒,为了减少汞液面的蒸发,可在汞液面上覆盖化学液体:
甘油效果最好,5%Na2S·
9H2O溶液次之,水效果最差。
对于溅落的汞,经尽量收集起来,颗粒直径大于1mm的汞可用吸气球或真空泵抽吸起来。
撒落的地面可以洒上多硫化钙、硫黄或漂白粉,或喷洒药品使汞生成不挥发的难溶盐,干后扫除,药品为:
(1)20%三氯化铁溶液;
(2)1%碘‐1.5%碘化钾溶液,每平方米使用300-500mL对吸附在墙壁、地板及设备表面上的汞可以加热熏碘法除去,按每平方米0.5g碘,加热熏碘或下班前关闭门窗,任其自然升华,次日移去。
化验室的少量废气一般可由通风橱装置直接排至室外,排气管必须高于附近屋顶3m,毒性大的气体可参考工业废气处理办法用吸附、吸收、氧化、分解等方法处理后排放。
10.2废液
实验室废液可以分别收集进行处理,以下为几种处理方法:
10.2.1无机酸类。
将废酸慢慢倒入过量的含碳酸钠或氢氧化钙的水溶液中或用废碱液互相中和,中和后用大量水冲洗。
10.2.2氢氧化钠、氨水。
用6mol/L盐酸溶液中和,用大量水冲洗。
10.2.3含汞、砷、锑、铋等离子的废液。
控制酸度0.3mol/L[H+],使其生成硫化物沉淀。
10.2.4含氰废液。
加入氢氧化钠使pH≥10,加入过量的高锰酸钾(3%)溶液,使CN-氧化分解。
如CN-含量高,可加入过量的次氯酸钙和氢氧化钠溶液。
10.2.5含氟废液。
加入石灰使生成氟化物沉淀。
10.2.6可燃性有机物。
用焚烧法处理。
焚烧炉的设计要确保安全、保证充分燃烧,如有有毒气体产生应设洗涤器。
不宜燃烧的可先用废易燃溶剂稀释。
10.3废渣
废弃的有害固体药品严禁倒在生活垃圾处,必须经处理解毒后丢弃。
11化验室应急处置
11.1实验室人员应具备必要的急救常识,同时实验室内应配有自来水,通风设备,急救药品,如烫伤膏、药棉、酸碱中和液、毛巾、肥皂等。
11.2当浓酸倾撒在室内时,应先用碱中和,再用水冲洗;
或者用泥土吸收,扫除后再用水冲洗。
11.3当浓酸溅到眼睛或皮肤上时,应迅速用大量的清水冲洗,再以0.5%的碳酸氢钠溶液清洗。
当强碱溅到眼睛或皮肤上时,应迅速用大量的清水冲洗,再用2%的稀硼酸溶液清洗眼睛或用1%的醋酸清洗皮肤。
经过上述紧急处理后,立即送往医务所急救。
11.4当凝聚剂或漂白粉溅到眼睛内时,必须立即用大量水清洗。
漂白粉溅到皮肤上时,应立即用水和肥皂冲洗。
11.5当浓酸溅到衣服上时,应先用水冲洗,然后用2%的稀碱液中和,最后用水清洗。
11.6水银应用水封闭,移注时,容器内必须浮盖一层清水。
一旦水银洒落在桌面或地板上,无法取回时,应用除汞剂(硫磺粉)将其彻底除去。
11.7实验室发生火灾时,工作人员应保持冷静,根据火势及着火物的性质选择使用适当地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11.7.1油类和其他不溶于水的液体(如有机溶剂等易燃物品)所引起的火灾,不能用水扑,应用水蒸汽,泡沫灭火器,砂土等其它不燃性粉末扑灭。
11.7.2电器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不能使用具有导电性能的药液和介质,应使用干式灭火器,二氧化碳或1211灭火器。
11.8当发生故障有氯气漏出时,工作人员应立即戴上防毒面具,关闭门窗,开启室内淋水装置,同时将氯瓶放入碱水中,最后用排气扇抽出余氯。
11.9受氯气中毒轻微仍能行动者,应立即离开现场。
口服复方樟脑酊解毒,并在胸部用冷湿敷法救护;
中毒较重者应吸氧气。
如已昏迷者,立即施行人工呼吸法,并通知医务人员抢救。
12实验室常用化学危险物品表
化学危险药品名称
性质
氢气(煤气)
易燃
苦味酸
易爆
正丁醇
甲醇、无水乙醇
二异丙胺
7
氯化钡
急性中毒
盐酸、硫酸、氢氟酸
腐蚀
9
过氧化氢
10
冰醋酸
11
氨水
12
氢氧化钾、氢氧化钠、氢氧化钙
13
碘化汞、氯化汞
剧毒
14
卡尔菲休试剂
15
石油醚
16
有毒
附录A药品入库登记表
入库时间
数量
验收人签字
附录B药品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化验室 危险 化学品 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