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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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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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
福州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
(2011-2020)
福州市商贸服务业局
中商商业发展规划院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
目录
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指导思想与规划原则1
第三章核心理念与商业定位1
第四章发展目标2
第五章规划控制指标3
第六章规划布局和发展设想5
第七章实施措施27
第八章附则28
附表重点建设网点规划一览表28
规划图纸
图01区位分析图
图02商业区位分析图
图03城区商业辐射力及消费吸引力关系分析图
图04城区商业网点分布分析图
图05城区大型零售网点现状分布图
图06城区超市现状分布图
图07城区商品交易市场现状分布图
图08市域商业体系规划图
图09城区商业总体规划格局图
图10城区商业中心规划图
图11城区商业街区规划图
图12城区城市综合体、大型零售网点规划图
图13城区社区商业中心规划图
图14会展及旅游商业规划图
图15商品交易市场规划图
图16商贸物流业规划图
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顺应国家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政策导向,紧抓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战略机遇,强化省会城市的中心辐射作用和带动作用,促进福州市商业发展,规范商业网点的建设,优化商业布局,增强福州商业竞争力及其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特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
3.《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4.《福州市现代物流发展规划》
5.《福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09-2018年)》
6.《福建省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
7.《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
8.《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9.《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
10.《全国餐饮业发展规划纲要(2009-2013)》
11.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第三条规划的范围为《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所确定的中心城区的范围,建设用地规模为378平方公里。
第四条规划期限
近期:
2011年—2015年
远期:
2016年—2020年
第二章指导思想与规划原则
第五条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经济繁荣的中心城市,生活舒适的宜居城市,环境优美的山水城市,人文和谐的文化名城”城市发展要求,紧抓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和国家扩大内需政策的重要战略机遇,充分利用地理区位优越条件,引领各要素在城乡商业聚集发展、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把福州建设成海峡西岸经济区交通物流中心、商务商贸中心和会展中心。
第六条规划原则
1.坚持科学合理规划,注重统筹发展。
2.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注重引导发展。
3.推行现代流通方式,注重创新发展。
4.培育品牌市场主体,注重特色发展。
第三章核心理念与商业定位
第七条核心理念
1.注重“四个发展”:
围绕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发展品牌商业;紧抓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政策机遇,发展特色商业;把握全球低碳经济的发展趋势,发展绿色商业;推广应用物联网、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发展科技商业。
2.构建“三大体系”:
以连锁经营为主的城乡消费品流通体系;以商务服务、物流配送和专业会展为主的生产性服务支撑体系;基于产销对接和信用管理的农村流通体系。
第八条商业定位
本规划确定福州市的城市商业定位为:
立足福建,服务海西,面向台湾的区域性高端消费中心、区域性国际物流中心、区域性总部经济中心和对台合作交流服务中心。
第四章发展目标
第九条总体目标
坚持创新、统筹、升级的发展思路,塑造服务生产、促进消费、带动经济结构升级和城市转型的产业能力,建立与现代服务业相融互动的发展机制,促进城乡商业快速发展。
规划期末,建成全面服务福州、主动辐射海西经济区、适应经济全球化要求的消费品与生活服务市场体系、批发市场体系、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和特色旅游会展服务体系;生产服务业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拉动消费和服务生产的综合能力显著增强,增长方式和效益明显改善,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第一十条经济指标
1.到2015年,福州市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超过3000亿元;到2020年,福州市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超过600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
2.到2015年,福州市域连锁经营销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40%以上;农村标准化连锁经营网点乡镇覆盖率达到70%以上,行政村覆盖率达到50%以上;至2020年,福州市域商贸业物流配送额、连锁经营销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均达到60%以上;农村标准化连锁经营网点乡镇覆盖率达到95%以上,行政村覆盖率达到70%以上。
4.到2015年,大型零售商业网点总规模达到410万平方米,人均占有零售商业网点面积1.11平方米/人;至2020年,大型零售商业网点总规模达到540万平方米,人均占有零售商业网点面积1.36平方米/人。
5.到2015年,规模以上流通服务企业、商品批发交易市场信息化率达到60%以上;至2020年,规模以上流通服务企业、商品批发交易市场信息化率达到90%以上,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
第一十一条布局指标
1.建成与城市发展格局相协调、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消费品与生活服务市场体系
——增强中心城区商业中心的核心与带动作用,完善以城市商业中心为主导、区域商业中心为支撑、社区商业网络为基础的发展机制;
——规划形成2个城市商业中心、4个商务区商圈、16个区域商业中心、14条特色商业街区、1条景观商业休闲带、31个社区商业中心。
2.建成提升产业竞争力、具有区域竞争优势的批发市场体系
——市场功能明显提升,形成交易、物流服务、价格形成、信息服务及会展等综合能力;市场形态有效拓展,电子商务等无形市场发挥重要作用;市场技术全面进步,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交易方式和展示手段等得到实质性改进。
——依托制造业和流通业的优势,形成以大型专业市场群为核心、以中小型市场为有益补充的基本格局;规划形成南通农产品批发市场群、荆溪粮食批发市场群、马尾水产品交易市场群、连江生产资料市场群、青口机动车交易市场群、南通家居装饰材料市场群、五一路数码电子产品市场群和中亭街纺织品批发市场群等八大市场群。
3.建成布局合理、综合竞争力强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
——着眼国内外物流市场,服务海西经济区,建成布局合理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带动分散的仓储和运输资源的整合;构筑与产业聚集地、重点园区、重点市场、交通枢纽相联系的战略性物流基础设施体系。
——结合专业市场创新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培育一批本地有竞争力的物流企业,引进一批管理技术先进的现代物流企业。
——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建成福州市物流服务公共信息平台,形成较为完善的产业政策与技术标准体系。
——规划形成以物流园区为骨干,以物流配送中心为网络的层次结构,在市域范围内重点发展五大物流中心。
4.形成特色旅游会展服务体系
——充分发挥展馆硬件优势,发展专业会展,促进会展经济跨越式发展。
——形成旅游观光、旅游购物、旅游体验为主的旅游服务体系。
——适度发展高星级宾馆,鼓励发展经济连锁型商务酒店。
——鼓励发展特色餐饮业,打造福州餐饮的名菜、名店。
——统筹发展其他商贸流通业,全面提升福州商贸物流业发展水平。
第五章规划控制指标
第一十二条商业中心区规模控制要求
1.城市商业中心零售网点规模控制在240万平方米:
东街口-南门兜城市商业中心零售商业规模控制在60万平方米。
南通城市商业中心零售商业规模控制在50万平方米。
五四路中央商务区商圈零售商业规模控制在30万平方米。
二环西商务区商圈零售商业规模控制在50万平方米。
鳌峰路商务区商圈零售商业规模控制在25万平方米。
东部新城商务区商圈零售商业规模控制在25万平方米。
2.区域商业中心大型零售网点规模控制在230万平方米:
化工路区域商业中心零售商业规模控制在20万平方米。
新店区域商业中心零售商业规模控制在20万平方米。
金山区域商业中心零售商业规模控制在20万平方米。
南台路区域商业中心零售商业规模控制在15万平方米。
义序区域商业中心零售商业规模控制在12万平方米。
中亭街区域商业中心零售商业规模控制为25万平方米。
会展岛区域商业中心零售商业规模控制为20万平方米。
前屿东路区域商业中心零售商业规模控制在12万平方米。
君竹路区域商业中心零售商业规模控制为12万平方米。
国宾大道区域商业中心零售商业规模控制为12万平方米。
魁岐大道区域商业中心零售商业规模控制为10万平方米。
建平路区域商业中心零售商业规模控制为10万平方米。
荆溪区域商业中心零售商业规模控制为10万平方米。
琅岐区域商业中心零售商业规模控制为12万平方米。
汽车城区域商业中心零售商业规模控制为12万平方米。
亭江区域商业中心零售商业规模控制为8万平方米。
第一十三条业态设置控制要求
1.大型超市:
每两个大型超市之间最小间距不小于3000米,服务人口3-5万人;中型超市:
每两个中型超市之间最小间距不小于2000米,服务人口1—3万人。
2.大型专业店:
主要规划在市、区级商业中心或专业特色街,同业种的大型专业店最小间距不少于3000米。
3.仓储式超市:
主要规划在交通便利的城乡结合部区域。
4.购物中心、大型百货店:
适宜布置在商业中心区、历史形成的商业聚集地、大型社区等交通便利处或社区相对密集的地区。
购物者从起点到购物地点所花费的理想行车时间应当控制在30分钟内。
第一十四条布局控制原则
1.区域商业中心
以城市商业发展现状和城市空间结构为基础,合理设置区域商业中心,作为城市商业中心和商务区商圈的有机补充;区域人口达15万人时,考虑设置区域商业中心;两个商业中心的距离宜在3公里以上;有山体、河流等自然条件及高速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阻隔时,商业中心的设置可根据具体消费需求设置。
2.商品交易市场
三环线内禁止新建批发市场;三环内现有批发市场原则上向周边搬迁,确实无法搬迁的市场,应改造提升,向展贸市场模式转变。
3.物流业
重点构建和完善工厂供销配送体系、批发配送体系、连锁企业配送体系和第三方物流配送体系等四大商贸物流配送体系;与批发市场建设相结合,完善物流配送;城区三环范围内重点发展总部物流;与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相结合,在市域范围内合理设置物流园区和物流配送中心。
4.其他商业服务网点
餐饮、娱乐按政府引导、市场配置的机制进行,经营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要经过听证会审议。
5.典当、拍卖、旧货回收和租赁网点,通过政府引导,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一十五条社区商业发展控制指标
1.社区商业中心:
辐射范围和服务半径控制在0.5-1公里,服务人口一般在1-1.5万人,经营结构一般按照购物40%、餐饮30%、其它服务30%的比例进行配置。
2.社区商业的设置应以方便居民日常生活需要为目标,每千人拥有社区商业及配套服务面积为600—800平方米。
3.在人口规模较大的社区周边设置大中型超市,在人口规模较小的社区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便利店或小型超市。
4.社区菜市场按照500—8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
第一十六条新建改建大中型商业网点建筑控制要求
1.新建和改建的大中型商业网点,原则上采取单体设计与建设。
2.大型超市及超市的营业层原则上不超过3层。
3.百货店、大型专业店和大型购物中心原则上不超过6层。
4.严格控制住宅底商的商业设施形态。
第一十七条主要商业网点配套停车场控制指标
1.大型商业网点停车场设置原则上不低于建筑面积的10%。
2.大型零售商业网点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设置1-1.1个标准车位;每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设置1个标准装卸车位,不足10000平方米则按1个设置。
3.大型餐饮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设置0.8-1.2个标准车位。
4.专业市场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设置1-1.2个标准车位。
5.其他网点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设置0.3-0.5个标准车位。
第六章规划布局和发展设想
第一十八条市域商业体系
1.市域商业体系结构
以打造我国东南沿海商贸中心城市和沟通台湾的海峡商贸中心城市为目标,紧密结合福州市特殊的区位优势和各城镇产业发展特点,规划形成“一主三副”的市域商业体系格局:
“一主”是指福州都市区商贸服务主中心;“三副”是指位于福州南翼的福清商业副中心、位于福州北翼的罗源商业副中心和位于福州西侧的闽侯商业副中心。
市域商业服务体系规划总体布局详见表1。
表1福州市市域商业体系总体布局结构表
商业体系
区位
零售商业规模(万m2)
市域商业中心
福州都市区
545
市域商业副中心
福清市区
50
罗源县城
50
闽侯县
12
一般城市商业中心
闽清县
10
永泰县
10
2.一般镇商业设置引导
(1)一般镇商业集中区设置要以乡镇居民的消费能力为基础,集商业服务,生活购物,多样化消费等多功能于一体,是本地居民和周边乡村居民的综合性商业服务中心。
(2)以中小型综合超市为龙头,集中建设各类专卖店和专业店,为乡镇居民提供日常生活的消费服务。
(3)按照每个一般集镇设置1个1000平方米的综合超市、2-3个200平方米左右的生活服务专业店、若干个小型专卖店、旅游服务网点的原则进行建设,合理配置部分休闲网点。
3.农村服务体系规划
(1)着力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与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统筹发展城乡现代市场体系,加强农产品流通、消费品流通和农业生产资料等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和“新网工程”建设标准改造和建设县(市)、乡、村三级农村经营服务网络。
(2)引导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流通组织和城市批发、零售商业渠道建立稳定的关系,建立城市“农商对接”商务信息服务平台,促进“农商对接”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发展,最终实现以城镇中心店为龙头、乡镇连锁店为骨干、村庄农家店为基础、城乡一体的农村现代流通基础网络。
(3)中心村商业用地按照0.2~0.6m2/人的标准配置,在重点中心行政村每村建设一个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集农资、日用品、邮政电信、信息服务等多功能于一体,保障村民基本生活安全,满足村民的生活购物等需求。
第一十九条城市商业中心规划
1.东街口-南门兜城市商业中心—品质与时尚消费的前沿
1.1区位
位于城市的传统商业区,以东起五一北路、西至通湖路、北起鼓西路与鼓东路、南至高桥路为核心区块,商业拓展带沿八一七路向南北两侧延伸,南至茶亭,占地面积约2.5平方公里。
1.2功能定位
集时尚消费、品质商业、高端服务、主题文化、生态休闲、餐饮娱乐等多功能于一体,融合多元、品味、国际化和现代化等多种元素精华的综合商业中心;是福州市高品质商业的精华,是福建省时尚消费的前沿,是海峡西岸经济区商业形象的集中展示区。
主要服务于福州市居民、周边城市区县居民以及外来旅游、商务、休闲人口。
1.3规划模式
在商业功能布局上形成“高端品质消费商业区+时尚休闲服务商业区+旅游文化特色商业区”的发展模式
在商业业态组合上形成“现代化购物中心+特色主力街区+时尚主题百货+名品旗舰店+休闲娱乐网点+品质消费网点”的发展模式。
1.4规划控制
(1)划分商业功能分区,完善消费综合服务。
分三大商业功能区:
以传统东街口商圈为核心的高端品质消费商业区、以三坊七巷为核心的旅游文化特色商业区和以五一商圈为核心的时尚休闲服务商业区。
东街口商业区以高档购物中心、时尚主题百货店为主力零售网点,结合中高档的时尚精品专卖店,打造体现福州商业品质与品位的高端消费区;三坊七巷以南后街等历史街区为核心,重点发展特色旅游商业,体现福州的传统特色和文化底蕴;五一广场商业区以青春时尚的现代购物及餐饮休闲娱乐为主,打造商业中心最具年轻活力的综合商业休闲区。
(2)发展新型零售业态,提升商业综合品质。
新建一处大型现代化购物中心,引导现有传统百货店向主题百货的方向发展;提升现代业态比重,积极发展精品折扣店、现代城市综合体等新型零售模式,鼓励绿色零售和科技零售的发展模式,带动福州商业向品质化、现代化、多元化的方向发展。
(3)合理利用立体空间,完善消费服务设施。
将地铁站和商业网点通过水平和垂直的交通体系有序的组合贯通,充分利用地下空间进行商业布局;在合理位置增设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设施,增设公共停车场等服务设施,新建的大型零售网点要预留公共活动空间与停车设施;适度发展中高档餐饮和休闲娱乐网点。
(4)建设主题特色街区,引导品味生活消费。
重点打造三坊七巷旅游休闲购物街、仙塔时尚女人街、八一七路现代综合商业街和津泰路品牌专卖街4条特色鲜明的商业街区;注重消费环境的营造和消费功能的完善,充分体现福州城市商业中心的特有韵味,展示商业中心魅力,打造福州的商业特色品牌。
(5)引入现代商贸模式,构建商业展示平台。
充分融入现代科技的经营方式和经营理念,以现代化商贸平台吸引大型零售网点区域总部入驻,重视网络零售企业的引进和培育,积极引入电子商务、电子交易平台等现代化交易手段,建设福州市电子信息化零售网络,构建展示福州商业风采的现代化商贸平台。
(6)塑造商业整体品牌,树立海西时尚地标。
加强商业中心整体形象的包装与品牌的宣传,将单独的商业网点与商业街区有机融合,重视商业的开发模式,集中展现高品质购物和特色休闲消费等特点,打造福建省现代品质消费的前沿阵地,树立海西经济区的现代化时尚地标。
1.5控制要求
(1)大型零售商业网点规模控制在60万平方米。
(2)城市商业中心禁止发展扰民小门店、占路市场、露天市场。
(3)商业中心单体规模控制:
购物中心8-15万平方米;百货店0.6-2万平方米;大型超市0.6-1.5万平方米;专业(专卖)店根据商品特点而定。
2.南通城市商业中心—新兴特色不夜城
2.1区位
位于南通镇内,规划占地面积约为2平方公里。
2.2功能定位
打造集国内外一线品牌折扣专卖、异域风情创意餐饮消费、多元化休闲娱乐不夜城于一体的现代化复合式特色城市商业中心,是福州市对台厂家直销的中心阵地,是海西经济区旅游服务的新地标。
主要服务于国际化商务消费群体、追求品牌的现代时尚人士以及外来旅游人口,辐射范围可以达到百公里以上。
2.3规划导引
(1)重点发展品牌主力店,打造福州对台的厂家直销中心,极大地提升福州对广域消费圈消费者的吸引力和城市区域辐射力,同时也是提升福州商业品质和商业与国际化接轨的重要手段。
(2)完善时尚主题购物功能,打造福州国际化消费的特色商圈。
适时推出一些消费主题活动,建设对台直销专用卖场,邀请国际著名消费品品牌和国内台湾等各省市最优秀的商品进行展示;发展集品牌折扣购物和休闲餐饮娱乐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购物城,是福州旅游商业的特色地标,打造福州具有独特消费理念和特色的国际化商业中心。
(3)引入现代餐饮消费设施,打造福州休闲娱乐的不夜之城。
发展生态主题公园,露天剧院等休闲活动空间,开敞式空间发展新型零售商业服务网点;引进福州本地传统特色小吃和高度多元化的欧式、美式、日式餐饮,并引进一定比例的创意餐饮、时尚餐饮以及时尚沙龙等场所;鼓励发展现代化影院、时尚娱乐城、酒吧、咖啡屋和游泳健身等设施,突出休闲娱乐和文化娱乐主题;配套发展星级宾馆酒店、商务金融网点、旅游服务网点以及大型公共停车场等服务设施,完善商业功能。
2.4控制要求
(1)大型零售商业网点规模控制在50万平方米。
(2)按停车场面积与营业面积比例4:
1的标准配置停车设施。
第二十条商务区商圈规划
1.五四路中央商务区商圈
1.1区位
以华林路和五四路为核心,东至金鸡山公园、西至屏东路、北至北二环、南到湖东路,占地面积约为2.7平方公里。
1.2功能定位与规模控制
以温泉休闲、品牌消费为特色,集高端商务服务、品质消费购物、特色休闲娱乐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商务区商圈,主要服务于本地居民、商务交流人士、企业白领以及旅游休闲人士等。
大型零售商业网点规模控制在30万平方米。
1.3发展模式
商业发展以“高端商务会议服务网点+特色温泉休闲网点+餐饮娱乐消费网点+主题百货店+高档品牌专卖店+时尚商业街区”为主要模式。
1.4规划导引
(1)在商务区中商业等配套设施的比例约占30%,规划鼓励发展国际品牌专卖店、大型综合超市等商业网点;现状百货店以改造提升为主,优化经营环境,提升商业档次;重点改造提升名店街,引入国内外知名品牌,提升商业品质。
(2)结合福州国际会展中心的转型,重点发展星级宾馆酒店,适当引入满足商务交流、涉外办公需求的高档商贸服务网点,同时配套发展国内外知名百货业,发挥城市综合体的功能带动作用。
(3)充分利用温泉公园,打造温泉商务休闲的品牌,改造提升金鸡山公园,将温泉与旅游相结合,打造温泉商务休闲的品牌,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建设高档商务会所、咖啡厅、酒吧、音乐厅以及集洗浴、保健、娱乐于一体的综合性休闲场所等。
(4)合理布局餐饮消费网点,适当引入高档的西式、日式、法式等异域风味,营造特色的消费环境;合理配置停车场设施,新建的网点要按照规范配套建设地下停车场;合理设置金融服务等网点。
(5)建设完善的信息网络,构筑统一开放的公用业务平台;建设现代化、立体化的交通体系,完善商业出入口与立体交通的连接,创建便捷的交通环境。
2.二环西商务区商圈
2.1区位
位于闽江北岸,北至工业路、南至江滨西大道、东至白马路、西至上浦路,规划占地面积1.5平方公里。
2.2功能定位及规模控制
集总部服务、时尚购物、生活消费、餐饮娱乐、商务休闲等多元化复合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商务区商圈,主要服务于全市居民、商务休闲人士、外来旅游人士以及大型公司总部和科研创意企业等。
大型零售商业网点规模控制在50万平方米。
2.3发展模式
商业以“大型城市综合体+生产性服务网点+台湾风情街区+星级宾馆酒店+餐饮娱乐休闲网点”为主要发展模式。
2.4规划要点
(1)福州依托与台湾企业的密切合作,打造对台总部服务的基地,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科技服务业、金融保险业、信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重点打造台湾风情街,以台湾商品、宝岛特色演绎、台湾文化等为重要内涵,体现对台湾情怀的一种寄托。
(2)提升万象城、宝龙城市广场的综合环境,提升商业品质,调整业态结构,丰富商品种类,提高服务水平,规范经营管理秩序;依托红星美凯龙,完善时尚家具专卖、特色家居服务、家装选材设计和现代化家居展示等功能。
(3)完善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大型商业设施必须按标准配置停车场,并适当在区域内合理配套公共停车设施;充分结合地铁的建设,将写字楼、商业与公共交通相连接,打造立体化的交通走廊,将商业与商务有机的融合在一起。
(4)合理配置餐饮、休闲、娱乐、金融等网点,同时配套一定比例的商务休闲餐饮等商务服务网点;发展为总部经济、创意科技产业等服务的生产性服务业网点;适度发展星级宾馆酒店。
3.鳌峰路商务区商圈
3.1区位
地处闽江北岸,位于江滨中大道、前横南路、长乐路和鳌峰路围合而成的区域内,占地面积约0.8平方公里。
3.2功能定位及规模控制
集金融服务、商务休闲、信息咨询、高端消费、餐饮娱乐等综合功能于一体,展示海西经济风采的现代化商务金融服务中心,辐射福州市以及海峡西岸经济区。
大型零售商业网点规模控制在25万平方米。
3.3发展模式
商业以“现代化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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