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优质稻产业发展规划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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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省加大了优质稻品种的审定和推广力度,一批达到国家标准的优质稻品种在生产上得到大面积推广。
2005年,全省国标三级以上水稻品种占到水稻种植面积的50%左右,比1999年以前增加30多个百分点,全省稻米整体品质提高了一个以上等级。
2、高档优质稻显露头角。
2000年,我省引入国标一级优质稻中国香稻(审定名为“鄂香1号”)试种成功,并采取强有力措施推广,使“鄂香1号”成为我省优质稻的一大品牌。
2002年,省农业厅与省农科院合作推出的“537”(审定名为“鄂中5号”)在第一届中国(淮安)优质稻博览会上获十大金奖第一名,湖北中香米业生产的中国香米荣获十大金奖第二名。
京山轻机国宝桥米、沙洋洪森、浠水中汇、蕲春中健等加工企业,以鄂中5号、鄂香1号、鉴真2号等品种为原料加工的优质大米在市场上受到消费者的好评,京山轻机国宝桥米在2005年第四届中国(长沙)优质稻米博览会上获得十大金奖第二名。
3、优质稻配套栽培技术得到发展。
为配合优质水稻产业发展,我省全面推行了水稻轻简化栽培、优质稻保优和无公害栽培技术,以“稻鸭共育”为代表的生态无公害生产技术、优质稻机械化栽插、收脱技术有了快速发展,势头良好。
4、优质稻加工规模和技术水平不断提高。
我省稻米加工量已跃居全国第二位,规模以上企业年加工大米300多万吨。
年加工万吨以上大米加工企业超过百家。
优质稻加工的技术和设备明显改善,引进、添置了抛光、色选、真空包装等设备,大米外观档次明显提高。
优质无公害稻米品牌明显增多,稻米及其制品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产品总数达到231个,京山轻机国宝桥米公司等已进入国家知名大米加工企业行列。
国宝桥米、银欣、洪森、中汇莲花、润珠、黄梅香玉、德安府等品牌,在国内市场上已小有名气。
近几年来,我省优质稻产业虽有了长足发展,但同先进省份比,仍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
1、认识反复,缺乏长远发展的思路与对策。
由于水稻是最主要粮食作物,不仅具有商品属性,而且具有极强的政治属性,随着粮食安全系数的变化,优质稻发展始终走不出“粮多喊发展,粮紧靠边站”的怪圈。
有的地方认为种植优质稻比种植普通杂交稻的产量低,担心完不成粮食生产任务,怕担风险、担责任,不敢放手大力发展。
有的地方认为种稻对农民增收贡献不大,不愿去发展。
近两年的粮食收购政策导向也不利于农民扩大优质稻的生产。
在发展优质稻生产上缺乏长远目标、规划和措施。
部门分割、地域分隔,缺乏协调,长远发展的合力机制尚未形成。
2、多品种小规模种植,配套栽培技术研究应用滞后。
当前我省“一多两少”的现象突出,即审定品种较多,高档优质品种少、竞争优势强的主导品种少,直接影响到优质稻的连片规模种植和开发。
我省近年来审定的国标优质稻品种有57个,其中国标一级8个,但真正在生产中有竞争力的品种少。
鄂香1号、鄂中5号,虽然品质优,但产量并不理想,在现有的价格下,竞争优势不大,同时在抗性上也有不足,发展速度不快。
除了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和各级举办的样板基地实现了优质品种连片规模种植,其他不少地方普遍存在多品种、小规模种植。
不少县市,水稻品种少则几十个,多则上百个,既符合国标又被市场认可的优质稻品种难以形成主导。
同时,我省在优质稻产业上,对品种、栽培、环境三者的关系认识不足,存在重品种轻栽培现象。
节本保优栽培技术研究应用滞后,栽培技术及其标准针对性不强,技术到位差,还没有充分挖掘出已种植的优质品种的产量、质量潜力,有一些优质品种,由于栽培技术不配套,也不能生产出优质稻谷。
3、龙头企业竞争力不强,产加销衔接不够。
企业品牌多,缺乏有大影响力的知名品牌。
我省有稻米加工企业数千家,有的县市就多达一百多家,这些企业在搞活流通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加工企业的规模普遍较小,且企业间的实力和设备参差不齐,加工产品的质量也良莠不一。
尽管近几年也出现了众多的大米品牌,但缺乏像北大荒米业、金健米业一样在全国叫得响、影响力大的知名品牌,对产业化发展带动力大的龙头企业不多。
龙头企业尚未与生产者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和利益衔接关系,订单履约率不高。
(三)面临的发展机遇
我国优质稻发展受到粮食属性的影响,从基本解决温饱以来,已经历经了“三起三落”。
分析各方面形势,新一轮优质稻发展的机遇已经到来。
1、粮食生产快速恢复为优质稻产业发展带来新机遇。
1998年以来,由于粮食的结构性过剩,导致粮食种植面积的大幅下滑,引发了2003年秋冬开始的粮食供需失衡。
2004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特别是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减免农业税等政策,大大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以增加产量为目的的政策措施和农业技术措施均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加上有利的气候条件,共同促使当年我国稻谷播种面积恢复到4.2亿亩,比上年增加了1500万亩,增长4%,稻谷总产达到1.75亿吨,比上年增加1447万吨,增幅达9%,遏制了国内市场大米供求失衡的态势。
我省同全国的趋势一样,2003年稻谷产量下降到134亿公斤,2004年恢复到150亿公斤。
2005年,全国粮食总量进一步回升。
由于政府调控和市场的“后发”效应,2006年我国粮食特别是稻谷还有继续增产的可能。
如果单纯追求产量,忽视品质,有可能再度出现供大于求的结构性过剩。
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和超前的对策。
2、优质稻谷价格效益比提高将刺激优质稻产业发展。
在市场规律作用下,价格是引导产业消长的重要杠杆。
2003年,在普通稻谷价格为1元/公斤时,鄂香1号、鄂中5号等优质稻的平均收购价达1.4元/公斤,提价幅度在40%;
2004年,普通稻谷价格上涨到1.4—1.44元/公斤,优质稻与普通稻谷的价差缩小,种植优质稻的相对效益下降,优质稻的发展也受到一定影响。
而2005年以来,由于全国稻谷供求趋紧的矛盾缓和,普通稻谷价格回落的态势已开始显现,但优质稻呈现价高俏销的态势。
粮食供求达到新一轮平衡后,市场对优质稻将出现旺盛的需求,优质稻与普通稻谷的价格会进一步拉开,将刺激优质稻的发展。
3、国内需求增长将拉动优质稻产业发展。
我国65%的人口以稻米为主食,城乡居民口粮消费总量中,人均年大米消费量96公斤左右。
目前,我国稻米品质差的滞销,品质优的俏销,部分高档优质米仍需进口。
随着生活水平提高,人们对优质米的需求还将大幅增长,中高档优质稻市场空间巨大。
4、粮食流通体制放开将推动优质稻产业发展。
随着粮食流通市场的放开,加工企业的原料采购数量、品种、质量等都由企业自主决定,将有利于放活和促进加工企业的发展,从而更好解决优质稻发展的销售难题,推动优质稻产业化发展。
5、国际贸易逐步开放将拓展优质稻产业发展的市场空间。
我国是水稻生产大国,但并非稻米出口大国。
我国稻谷年生产量占世界的1/3,而出口量一般年份仅占世界总出口量的5-6%,即使是历史最高年份也只占到世界出口总量的19%。
随着世界贸易自由化进程的加快,特别是大米总贸易量的增加、大米贸易配额的取消,我国大米出口形势十分有利。
同时,我国优质稻的生产成本较低,具有较强的价格竞争优势,入世后的国际市场为我国的优质稻产业化发展提供了较大市场空间。
6、政府重视为新一轮优质稻产业发展提供了保障。
20世纪90年代以来,历届湖北省委、省政府都很重视水稻品质结构调整和优质稻发展。
新一届省委、省政府更是把发展优质稻生产提到了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高度,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重视。
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就优质稻生产和产业化问题作出批示,并加大了优质稻板块建设和扶持龙头企业发展的财政支持力度,为新一轮优质稻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保障和投入保障。
二、优质稻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布局及建设重点
(一)指导思想
我省优质稻产业发展的总体指导思想是:
以市场为导向,以市场竞争力提高、农民增收、企业增效为目标;
更新生产理念,突出重点,用途分流;
发展食用中档优质稻,扩大食用高档优质稻,开发加工专用稻和饲料稻;
食用中档优质依靠杂交稻,食用高档优质重视常规稻;
用工业化的理念,“板块”化的战略,切实推进布局区域化、种植规模化、生产无害化、加工现代化、经营产业化,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创建5-10个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
(二)产业发展目标
根据国内外优质稻的消费趋势,为满足不同消费领域和水平的需求及多用途发展需要,未来5年,我省优质稻产业发展的具体目标是:
全省水稻种植面积稳定在3000万亩左右,食用优质稻占60-70%,其中高档食用优质稻占到15-20%;
饲料和工业用稻占10%左右。
在保持水稻总量150亿公斤生产能力的基础上,按照不同用途科学安排合理的种植面积。
优质食用稻实现无害化生产,卫生安全质量水平显著提高。
做大做强5-6个优质稻加工龙头企业,年加工优质稻300万吨以上,使本省优质大米稳定占领省内市场,品牌大米外销量不断扩大,抢占国内市场,逐步拓展国外市场。
在“十一五”期间,依靠优质稻产业化发展,农民种植优质稻与普通稻相比每亩年增加收入50元以上。
(三)布局安排与任务
按照自然条件、种植习惯和加工企业分布,全省形成三大水稻优势产业带,总面积2450万亩左右,其中优质稻发展到80%左右。
以产业化为突破口,实行龙头带基地,发展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加快优质稻科研、生产、加工产业化发展步伐。
重点扶持一批实力较强的企业,开发一批高档优质品种,培植一批在国内市场有影响力的品牌,推进品种优质化、种植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加工现代化、经营产业化,形成双赢或多赢的开发格局。
——江汉平原单、双季优质籼稻优势产业带,包括仙桃、潜江、天门、汉川、监利、松滋、洪湖、公安、江陵、荆州、石首、枝江等12个县市区,种植面积800万亩。
以湖北福娃集团、湖北健良集团、洪湖浪粮油集团、枝江天时米业等重点龙头企业,带动周边县市的优质稻订单生产、收购和加工,年加工经营量100万吨。
——鄂中丘陵、鄂北岗地单季优质籼稻优势产业带。
包括京山、沙洋、钟祥、安陆、应城、当阳、曾都、广水、南漳、襄阳、枣阳、宜城等12个县市700万亩。
以京山轻机国宝桥米有限公司、荆门洪森实业有限公司、湖北中香米业有限公司、安陆禾丰米业有限公司、湖北梅园米业有限公司、钟祥宏发工贸公司等重点龙头企业,带动周边县市的优质稻订单生产、收购和加工,年加工经营量150万吨。
——鄂东优质籼、粳稻优势产业带。
包括黄梅、武穴、蕲春、团风、浠水、麻城、孝南、孝昌、黄陂、新州、鄂州、大冶、阳新、咸安、崇阳、赤壁等县市900多万亩。
以湖北杨柳湖奎舟粮油有限公司、湖北中汇米业(浠水)有限公司、湖北中健米业有限公司等重点龙头企业,带动周边县市的优质稻订单生产、收购和加工,年加工经营量90万吨。
(四)重点建设项目
1、优质水稻新品种选育与引进。
针对我省优质稻品种多是晚稻,加工专用稻多是早籼稻,中稻优质品种主要是从外省引进的实际,近期内,采取自育和引进相结合的方式,筛选优质稻品种。
中长期内,坚持以食用稻为主,兼顾加工专用稻和饲料稻;
以中晚稻为主,兼顾早稻;
以籼稻为主,兼顾粳稻;
以自主研发为主,兼顾引进。
“十一五”期间,组织省内科研院校和种子企业,研发10个以上适宜我省种植的优质、高产、多抗新品种。
2、湖北省优质稻研究开发中心。
建设高标准品种选育和试验基地,配套建设实验室、低温种子库,配备品质分析等仪器设备。
3、优质稻新品种展示。
加强湖北省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展示中心建设,带动全省优质新品种展示示范网络建设,促进优质品种筛选与推广。
4、优质稻种子繁育基地。
按照不同生态条件,在全省建设一批优质水稻良种繁育基地。
每个基地建设规模为常规优质稻2000亩,杂交稻5000亩。
重点改善生产条件,改造田间灌溉设施,硬化沟、渠、路等。
建设配套的质量检测室、种子仓库、晒场;
配备小型生产机械等。
从2006年开始,有计划地抓好优质稻种子生产,特别是鄂中5号、鄂香1号、鉴真2号等高档常规稻优质品种的提纯复壮,防止种子的混杂退化,保证生产用种需要。
要引导农民改变种植常规稻自留种的习惯,逐步实现农民种稻不留种。
结合农业“小三场”改革,选择一批有条件的市县级良种场,恢复良种繁殖功能,建立稳定的种子生产基地。
全省建设4万亩常规优质稻良种繁育基地,10万亩杂交优质稻种子生产基地。
5、种子加工中心。
在水稻集中产区建设6个种子加工中心,配备种子烘干设备。
6、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基地。
在全省40个水稻主产县市区建立以轻型简化栽培、优质高产高效模式、机械化收脱技术为主的优质稻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基地。
结合高产农田等建设项目,实施土地平整,增肥改土,提高耕地质量;
配套和完善田间灌排渠系,硬化防渗;
修建田间机耕作业路(桥);
配套田间电网,安装频振式诱虫灯等无公害生产设备。
7、优质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
建设规模100万亩,每个示范区规模4万亩,主要是提高耕整、栽插、收获、烘干机械装备水平,实现机械耕整、机械插秧、联合收割、粮食烘干四个关键环节的机械化。
重点支持10家龙头企业实施好优质稻收获、烘干不落地工程。
8、实施好“两打两赛(晒)”(忙时打场、闲时赛球)工程,改变农民在公路上打场、碾压的习惯,提高整精米率。
从2006年起,每年在6个核心板块县市的200个自然村,每个村配套建设500平方米的晒(赛)场。
9、商品优质稻米配米的配方研究与应用。
10、分品种标准化栽培与加工技术规程的研究、制定、推广应用。
三、优质稻产业发展的对策与措施
“十一五”期间,从品种、栽培、加工、流通、基地建设等多个环节着手,采取综合配套措施,大力推进我省优质水稻产业化开发。
(一)引导和鼓励优质稻品种选育和引进
坚持国家标准和市场需求相结合,建立水稻品种市场准入和定期淘汰制度。
抓好优质稻品种的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为大面积推广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减少生产风险。
对于产量低、品质差、种植规模小的水稻品种,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发布公告予以淘汰,各类企业不得从事淘汰品种的种子生产、销售、经营。
科学制定审定标准,突出优质稻品种审定,引导和鼓励优质稻育种和引进。
建立引进高档优质稻品种高效机制,对于从省外引进的优质稻品种,在省内试种成功的基础上,积极申报品种区试审定,加快应用步伐。
开展优质稻米评审活动,评审结果作为确定优质稻定向品种的重要依据。
评审达到国标二级以上、综合性状较好的品种,对选育和引进单位给予政府奖励。
(二)大力推进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
全面推进优质稻基地建设。
筛选、推荐一批真正优质、市场认可的品种,在水稻主产县市,每个县市按照早稻、中稻、晚稻各主推2-3个品种,一个乡镇各主推1个品种,实现集中连片,规模种植。
建立优质稻核心板块。
从2006年开始,选择优质稻生产基础好,加工龙头企业带动力强的京山、监利、沙洋、安陆、南漳、黄梅6个县市,围绕龙头企业原料基地,建立优质稻核心板块。
集中各方面的资源,重点扶持各县市建设优质稻种子繁育基地,推行优质稻核心板块种子统一供应、技术统一服务,产品统一订单收购。
其他县市也要通过龙头带动,积极发展优质稻基地。
抓好配套技术和种植模式推广应用,提高优质稻谷的产出率。
一是优化种植模式。
在粮食主产县市推广(油)瓜稻、稻鸭共育、鱼稻共生、虾稻连作等模式,抓好作物配套、种养结合、高效种植,形成区域特色。
二是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
针对不同区域生产条件和不同品种特性,实行一个优质品种对应一套生产技术。
重点应用轻简化保优高产高效栽培技术。
三是实行无公害生产。
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水稻产地环境整体评价,加强优质稻生产的投入品管理,推广频振灯诱杀虫蛾,使用高效低毒农药、生物农药,普及测土配方施肥,加大无公害水稻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力度,优质稻板块基地率先实现无害化。
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发展绿色食品稻米和高档优质有机稻米。
加强技术服务与指导。
按1万亩优质稻1名技术人员的标准在乡镇统一招聘农技员,其中,京山、监利、沙洋、安陆、南漳、黄梅6县市按5000亩1名技术人员的标准招聘,开展优质稻技术服务与指导。
(三)推广科学的产后处理方式
加快水稻生产机械化步伐,实施水稻生产机械化工程。
在水稻主产县市,以农机大户和农机协会等多种形式的服务组织为依托,积极开拓水稻生产农机服务市场,开展专业化、社会化、产业化服务,扩大水稻机耕机整机插机收面积,力争“十一五”末期机械收获比例达到75%以上。
改进稻谷收贮方式。
加工企业对不同品种实行单收、单贮、单加工,确保优质稻谷能够加工出优质稻米。
(四)做大做强稻米龙头企业,创建知名品牌
“十一五”期间,通过筛选一批有一定加工基础和市场营销能力的大企业,做大做强,帮助建立基地,引资融资,支持加工设备技术改造扩容升级,开发系列产品,发展精深加工,开展副产品的综合利用,推广无污染、低能耗的加工机械及储运设备等。
重点培植京山轻机国宝桥米有限公司、福娃集团、洪森公司、湖北梅园米业、湖北杨柳湖奎舟粮油有限公司、安陆禾丰米业、中香米业、钟祥宏发工贸公司等稻米加工重点企业。
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每个龙头企业的年加工量达到30万吨以上,加工、包装品质上新的台阶,产值过10亿元。
借鉴武烟、宜化战略整合重组的成功经验,推进优质稻米加工企业战略整合重组,做大做强我省优质稻米龙头。
争创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创建2-3个全国知名的稻米品牌。
(五)加强产销衔接,搞活稻米流通
稳定扩大广东、福建、广西、贵州等南方及西南稻米市场份额,开辟新的销售市场。
实施“走出去”战略,寻求省外合作伙伴,通过建立产销区对接机制,为销区建立基地,按销区的品质、口感要求,建立跨区域的优质稻原料生产基地和产品粗加工基地。
在培植壮大龙头企业的同时,大力发展粮食生产和流通的中介服务组织,建立优质稻米产业协会,建立产加销紧密连接机制,形成利益共同体,实现农户、企业、中介组织“多赢”。
引导龙头企业实行优质优价,建立动态的价格比。
按照优质稻与普通稻的产量差异确定合理的提价幅度,保障农民种植优质稻不但不减收,而且每亩增收50元以上。
加强各有关部门合作,落实“绿色通道”政策,确保货畅其流。
加强对我省优质稻、优质米、稻米加工龙头企业、大米品牌的宣传,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
(六)开展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健全粮食质量信息发布制度
适时对当年收获的稻谷质量进行调查、鉴定和综合分析,搞清收获稻谷的商品质量状况,结合市场需求,发布有关信息,促进产销衔接,引导生产种植。
(七)制定相应政策措施,扶持优质稻产业发展
——2006年,省财政新增2000万元资金扶持优质稻生产,用于对农民的购种补贴。
从2007年起新增的“两补”资金,采取“指标到县、直补到户、与种植优质稻挂钩”的形式,支持优质稻发展。
参照《国家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推行优质稻主推品种种子的招标,统一供应含补贴的优惠价良种,调动农民种植优质稻的积极性,实现主推优质稻品种连片规模种植。
——加大优质稻产业开发的资金投入。
要整合现有的农业板块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优质粮食产业工程、高产农田建设等相关项目资金,对水稻主产县市集中投放,“捆绑”使用,改善稻区生产基础设施,提高抵御旱涝灾害能力,稳定增加综合生产能力。
同时,“十一五”期间,省财政将视财力,逐步安排增加对优质稻产业发展的投入。
按产业化开发环节和公共财政支持的要求,重点支持新品种选育与引进、常规优质稻品种提纯复壮及扩繁、轻简高效和无公害标准化栽培技术推广,以及重点龙头企业跨行政区域建设原料基地、实施“不落地”工程等四个方面。
——加快优质稻良种开发步伐。
有计划地组织优质稻育种攻关、区域试验、种子南繁,加快我省优质稻品种选育和试验步伐,做到研究一批、储备一批、开发一批。
对于从事高档优质常规水稻品种的种子生产的企业和单位,实行一定额度的补贴,充分调动各方面开发常规优质品种的积极性。
——将优质稻米加工重点龙头企业纳入中储粮公司委托的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单位。
(八)加强组织领导,合力推动优质稻产业发展
省发展改革、农业、粮食、科技、财政、金融、交通、工商、质监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全力支持和服务优质稻产业发展。
发展改革部门要做好水稻产业发展规划,加强优质水稻基地建设;
农业部门重点加强种子市场管理,抓好优质稻板块建设,推广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技术,扶持骨干龙头企业,建优质原料基地,充分发挥担保公司的作用,加强对骨干龙头加工企业的扶持力度;
粮食部门着重抓好稻米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产销对接,拓展优质稻米外销市场;
科技部门要集中力量组织优质水稻品种攻关和栽培技术研究,加强水稻产品综合利用技术开发;
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资金,积极支持优质水稻板块建设、品种引进、种子繁殖和技术推广工作;
金融部门要积极做好龙头企业收购资金供应工作。
工商、质监、粮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市场管理,打击侵害商标权的行为,打击假冒伪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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