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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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
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
为认真执行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制度,贯彻《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充分调动广大研究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以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引导研究生在思想、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等方面得到全面健康发展,学校设立研究生奖学金制度,对学习成绩优良者给予奖励。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现我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细则。
一、评定原则
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面向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针,以提高综合素质为衡量标准,同时也要遵循“坚持标准,各按步伐,不拘一格育人”的原则,鼓励和提倡研究生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从而促使各类人材脱颖而出,真正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调动广大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积极性,引导研究生在思想品德、业务学习、科研实践、动手能力等方面都得到提高和发展。
因此,文学院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应注意:
1、以综合表现为主,参考课程学习成绩和中期考核成绩;对高年级研究生要充分考虑其取得科研成果和发表论文情况。
2、尽量扩大奖学金的授奖范围,充分调动研究生的积极主动性,奖学金的评选采取自评的方式。
3、同等条件下,担任学生干部并有突出贡献者优先考虑;同等条件下,积极参加学院举办的各类学术交流活动并有突出表现者优先;同等条件下,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并有良好表现者优先;同等条件下,自筹经费生、特困生优先。
二、奖学金的种类、等级、名额
(一)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分为:
1、特等奖学金,奖金10000元,全校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者,经研究生自主申请,由文学院推荐,由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委员会统一评定。
申请特等奖者,博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后至申报奖学金之日止有2篇及以上学术论文在全国权威核心学术刊物或国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且该论文在上次奖学金评定中未使用过);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后至申报奖学金之日止有1篇以上学术论文在全国权威核心学术刊物或国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且该论文在上次奖学金评定中未使用过),才具备申请资格。
2、一等优秀奖学金,奖学金3000元,
博士生获奖名额不超过文学院在校博士研究生总人数的1%;
硕士三年级获奖名额不超过文学院在校硕士研究生总人数的0.5%;
硕士二年级获奖名额不超过文学院在校硕士研究生总人数的0.5%。
3、二等优秀奖学金,奖学金2000元,
博士生获奖名额不超过文学院在校博士研究生总人数的5%;
硕士三年级获奖名额不超过文学院在校硕士研究生总人数的3%;
硕士二年级获奖名额不超过文学院在校硕士研究生总人数的2%。
(二)研究生单项奖学金,每项为1000元。
名额依据当年研工部分配指标而定。
包括:
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见《研究生科研奖励条例》)
研究生社会实践奖
研究生社会工作奖
研究生文体活动奖
注:
各项奖学金不可兼得。
条件符合情况下,以所获最高奖项为准。
三、参评的范围和资格
(一)评定范围:
为除以下情况外的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的在籍研究生:
1、一年级新生;
2、在原单位仍享有工资待遇的在职的研究生;
3、超出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修业年限的研究生。
(二)评定资格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优良,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者;
2、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优异,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加权平均分必须在80分以上;
3、认真钻研业务,具有严谨求实、开拓创新的科学态度和作风,并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所有研究生必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并署名首都师范大学公开发表一篇学术论文(以录用通知为准)方可参加奖学金评定;
4、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具有较强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团队协作意识,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除学术论坛)三次以上者;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综合奖学金的评定:
1)有违反社会公德、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受到通报批评及其以上处分的正在受审查的研究生。
2)该学年度违反校级校规,受到警告(含)以上处分者;或者虽未受处分,但有明显的违纪行为,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研究生。
3)无论何种原因(包括因病),无故不请假一学期缺勤累计一周(含)以上者;
4)一学年内有一门以上(含一门)必修课、各类选修课程不及格者(包括英语统考、综合考试以及中期筛选);
5)学风不正者:
①在科研工作或考试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
②骄傲自满,目中无人,不尊重老师者;
③纪律松懈,只顾打工赚钱,不能完成导师交给的科研任务者;
6)在申报过程弄虚作假者(如论文重复参评、私自篡改成绩单等);
7)导师认为不宜参评者;
8)本人未提申请者。
四、优秀奖学金的评定方法
(一)文学院优秀奖学金的评定,根据研究生在评奖上一学年度内论文发表的情况、学习成绩、平时表现情况的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达80分(含)以上者可以申请优秀奖学金的二等奖,综合成绩达90分(含)以上者可以申请优秀奖学金的一等奖。
学院按学校分配获奖名额的120%向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推荐候选人,经奖学金评定小组评议确定人选后,经公示,由学院审核后,上报研究生工作部审批。
(二)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1、博士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科研加分(发表论文、科研活动加分)+平时表现加分
其中科研加分部分最高为90分,平时表现加分部分最高为10分,如在奖学金评选上一学年度内获得院级(含)以上表彰或奖励(各项研究生奖学金除外),可酌情加分,最高额度不超过10分,但综合成绩总分不得超过100分。
2、硕士三年级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科研加分(发表论文、科研活动加分)+平时表现加分
其中科研加分部分最高为80分,平时表现加分部分最高为20分,如在奖学金评选上一学年度内获得院级(含)以上表彰或奖励(各项研究生奖学金除外),可酌情加分,最高额度不超过10分,但综合成绩总分不得超过100分。
3、硕士二年级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学习成绩平均分加分+科研加分(发表论文、科研活动加分)+平时表现加分
其中学习成绩平均分加分部分最高为25分,科研加分部分最高为50分,平时表现加分部分最高为25分,如在奖学金评选上一学年度内获得院级(含)以上表彰或奖励(各项研究生奖学金除外),可酌情加分,最高额度不超过10分,但综合成绩总分不得超过100分。
注:
以上成绩统计后博士生需年级间进行比较。
硕士生按照年级分别进行,年级间不再进行比较。
(三)博士生科研加分、学习成绩平均分加分和平时表现加分记分方式
1、科研加分记分方式=发表论文加分+其他学术活动、科研成果加分
(此部分最高为90分,超过者以90分记)
①发表论文
级别
等级分值
CSSCI检索
权威期刊
核心期刊或国外刊物、会议
一般学术刊物、核心刊物增刊或国内学术会议
独立作者(第一作者)
90
80
20
5
备注:
1、博士生必须在评奖上一学年度以独立作者或第一学生作者身份发表和被录用的论文参评;
2、此处得分必须附有相关论文证明材料,包括发表论文刊物封面封底的复印件、发表论文刊物目录(包含有自己论文页码的一页)的复印件、发表的论文首页的复印件。
②其他学术活动和科研成果
等级分值
类别
参与程度
分值
学术著作或译著
编写者
5
参与者
1
发表文章、作品
五篇以上
5
三篇以上
3
一篇以上
1
科研项目
主持科研项目1项
5
主研项目2项及以上
3
主研项目1项及以上
1
备注:
此处得分必须由相关证明材料。
1、必须提供学术著作或译著的封面封底、自己参与编写部分的目录和前两页的复印件,以及书中能够证明自己参与程度的部分的复印件;
2、必须提供自己所发表文章的刊物封面封底的复印件、发表文章刊物目录(包含有自己文章页码的一页)的复印件、发表文章首页的复印件;
3、必须提供自己参加科研项目的相关材料说明,包括自己参与情况简介、以及所取得的成果说明,但必须有此项目负责人导师的签字方可有效。
2、平时表现加分记分方式(此部分最高为10分)
根据平时的表现和对院系工作的支持程度划分成三档:
等级分值
类别
表现
分值
优秀
担任博士生干部,主动协助老师做好各项工作,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并获得奖励者
10
良好
积极主动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
6
及格
基本上能够按照校、院的要求参加集体活动
4
备注:
此处得分必须附有参加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须标明参加活动的名称、时间、地点,并有博士生学生干部的签名确认方可有效。
(四)硕士三年级生科研加分和平时表现加分记分方式
1、科研加分记分方式=发表论文加分+其他学术活动、科研成果加分
(此部分最高为80分,超过者以80分记)
①发表论文
级别
等级分值
CSSCI检索
权威期刊
核心期刊或国外刊物、会议
一般学术刊物、核心刊物增刊或国内学术会议
独立作者
80
70
50
30
两位作者
第一作者
56
49
35
21
第二作者
24
21
15
9
三位作者
第一作者
56
49
35
18
第二作者
16
14
10
6
第三作者
8
7
5
3
备注:
1、硕士三年级生必须在评奖上一学年度内至少有一篇是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论文才有资格参评。
2、此处得分必须附有相关论文证明材料,包括发表论文刊物封面封底的复印件、发表论文刊物目录(包含有自己论文页码的一页)的复印件、发表的论文首页的复印件。
②其他学术活动和科研成果
等级分值
类别
参与程度
分值
学术著作或译著
编写者
10
参与者
3
发表文章、作品
五篇以上
10
三篇以上
5
一篇以上
1
科研项目
主持科研项目1项
10
主研项目2项及以上
5
主研项目1项及以上
1
学术活动
积极听取学术讲座;认真参与学术论坛、并多次发言,参加每学年的学院组织学术研讨会并发表文章,被研究生学术委员会认定为优秀。
(学术论坛加分从06级开始)
10
按要求完成听取学术讲座和学术论坛的任务,态度较积极,被研究生学术委员会认定为良。
6
备注:
此处得分必须由相关证明材料。
1、必须提供学术著作或译著的封面封底、自己参与编写部分的目录和前两页的复印件,以及书中能够证明自己参与程度的部分的复印件;
2、必须提供自己所发表文章的刊物封面封底的复印件、发表文章刊物目录(包含有自己文章页码的一页)的复印件、发表文章首页的复印件;
3、必须提供自己参加科研项目的相关材料说明,包括自己参与情况简介、以及所取得的成果说明,但必须有此项目负责人导师的签字方可有效。
4、必须提供参加研究生学术论坛手册复印件,且必须有研究生学术委员委员的评审意见和签字方可有效。
2、平时表现加分记分方式(此部分最高为20分)
根据平时的表现和对院系工作的支持程度划分成四档:
等级分值
类别
表现
分值
优秀
担任硕士生干部,主动协助老师做好各项工作,责任心强,团队意识强,组织策划多项大型活动,成绩突出者,积极组织和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并获得奖励者。
20
良好
担任硕士生干部,主动协助老师做好各项工作,但责任一般。
基本上能够完成本职工作,能够协助其他干部工作者。
积极组织和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者并获得奖励者。
12
中
基本上能够按照校、院的要求参加集体活动,参加除学术活动外的活动超过三次(不含)以上者。
10
及格
表现一般,没有明显成绩者。
4
备注:
1、缺乏集体主义精神和团队协作意识,几乎不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者参加次数(除学术论坛外)少于三次以上者,不得参评;
2、此处得分必须附有参加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须标明参加活动的名称、时间、地点,并有相关硕士生学生干部的签名确认方可有效。
(五)硕士二年级生学习成绩平均分加分、科研加分和平时表现加分记分方式
1、学习成绩平均分加分方式
平均学分成绩=
∑(课程计划学分×课程成绩)
∑计划学分
等次
90分(含)以上
85-89分(含85)
80-85分
分值
25
20
15
备注:
此处必须提供由文学院科研办公室教学秘书盖章的成绩单。
2、科研加分记分方式=发表论文加分+其他学术活动、科研成果加分
(此部分最高为50分,超过者以50分记)
①发表论文
级别
等级分值
CSSCI检索
权威期刊
核心期刊或国外刊物、会议
一般学术刊物、核心刊物增刊或国内学术会议
独立作者
50
50
40
30
两位作者
第一作者
35
35
28
21
第二作者
15
15
12
9
三位作者
第一作者
35
35
28
18
第二作者
10
10
8
6
第三作者
5
5
4
3
备注:
1、硕士三年级生必须在评奖上一学年度内至少有一篇是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论文才有资格参评。
2、此处得分必须附有相关论文证明材料,包括发表论文刊物封面封底的复印件、发表论文刊物目录(包含有自己论文页码的一页)的复印件、发表的论文首页的复印件。
②其他学术活动和科研成果
等级分值
类别
参与程度
分值
学术著作或译著
编写者
10
参与者
3
发表文章、作品
五篇以上
10
三篇以上
5
一篇以上
1
科研项目
主持科研项目1项
10
主研项目2项及以上
5
主研项目1项及以上
1
学术活动
积极听取学术讲座;认真参与学术论坛、并多次发言,参加每学年的学院组织学术研讨会并发表文章,被研究生学术委员会认定为优秀。
(学术论坛加分从06级开始)
15
按要求完成听取学术讲座和学术论坛的任务,态度较积极,被研究生学术委员会认定为良。
8
备注:
此处得分必须由相关证明材料。
1、必须提供学术著作或译著的封面封底、自己参与编写部分的目录和前两页的复印件,以及书中能够证明自己参与程度的部分的复印件;
2、必须提供自己所发表文章的刊物封面封底的复印件、发表文章刊物目录(包含有自己文章页码的一页)的复印件、发表文章首页的复印件;
3、必须提供自己参加科研项目的相关材料说明,包括自己参与情况简介、以及所取得的成果说明,但必须有此项目负责人导师的签字方可有效。
4、必须提供参加研究生学术论坛手册复印件,且必须有研究生学术委员委员的评审意见和签字方可有效。
3、平时表现加分记分方式(此部分最高为20分)
根据平时的表现和对院系工作的支持程度划分成四档:
等级分值
类别
表现
分值
优秀
担任硕士生干部,主动协助老师做好各项工作,责任心强,团队意识强,组织策划多项大型活动,成绩突出者,积极组织和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并获得奖励者。
25
良好
担任硕士生干部,主动协助老师做好各项工作,但责任一般。
基本上能够完成本职工作,能够协助其他干部工作者。
积极组织和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者并获得奖励者。
15
中
基本上能够按照校、院的要求参加集体活动,参加除学术活动外的活动超过五次以上者。
12
及格
表现一般,没有明显成绩者。
4
备注:
1、缺乏集体主义精神和团队协作意识,几乎不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者参加次数(除学术论坛外)少于三次以上者,不得参评;
2、此处得分必须附有参加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须标明参加活动的名称、时间、地点,并有相关硕士生学生干部的签名确认方可有效。
五、单项奖评选办法
(一)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见《研究生科研奖励条例》)
(二)研究生社会实践奖:
奖励在参加学校或文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取得较大成绩的研究生。
(需提供参加实践环节的相关材料和证明人的签字盖章)
申请者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积极参加校、文学院组织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并按时完成任务;
(2)认真努力,勤恳踏实,团队协作意识强,责任心强,能够独立完成至少一项社会实践项目,且具一定影响力。
(三)研究生社会工作奖:
奖励在研究生群团工作中组织管理能力强、积极工作并取得较大成绩的研究生干部。
(需提供一年来工作总结的相关材料和组织活动概况)
申请者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担任班级以上研究生干部1年(含)以上;
(2)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各项工作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具有一定的领导力和组织能力;
(3)服务意识强,有奉献精神,在上一学年中组织策划2项以上活动,社会工作成绩突出;
(4)团结同学,在研究生中具有较高的威信;责任心强,工作得法,积极主动,受到老师的好评。
(四)研究生文体活动奖:
奖励在参加学校或者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的文体活动中成绩突出的研究生。
(需提供参加文体活动的相关材料和证明人的签字盖章)
申请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文体活动,为我院文体工作作出突出贡献;
(2)上一学年至少参加三次以上的文体活动。
六、评选程序及要求
1、评选程序
2、本人申请
凡符合评奖条件的研究生,可于文学院公布奖学金申请工作开始后两周内,到文学院网站上下载并填写《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交给本班班长(博士研究生由支部书记负责)。
负责同学于截止日期前把相关资料集中上报给研究生辅导员,逾期不予受理。
初评名单将于申请工作结束两周后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申请材料包括:
(1)《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
(2)学年成绩和平均分(需加盖文学院科研办公室公章);
(3)评奖年度内发表论文复印件(须附发表论文的封面、封底、目录及文章首页的复印件;录用通知书);检索需提交证明材料。
(5)科研情况表,注明参加项目名称、起止时间、项目级别、具体承担的工作内容、项目组排名等详细情况。
主持项目附经费卡复印件;主研项目需导师签字;
(6)参加社会工作、实践和文体活动情况证明材料及获奖复印件。
3、文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小组初审
研究生辅导员和研究生干部成立临时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并根据学生的申请,结合评奖条例,审核每位申请学生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名,并按照学校分配名额的120%向文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文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组由各院系评审委员会主持,院系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组成院系评审委员会主任,有关教师及学生代表任委员。
)推荐候选人名单,经评定小组讨论后初步确定初评名单并进行公示。
征求导师意见,听取同学反映。
4、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
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小组初评公示结果,确定获奖初评名单,报学院再次审核并确定最后获奖名单,上报研究生工作部。
在评奖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其评奖资格并进行全院通报。
本条例解释权归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自2007年11月起执行。
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07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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