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汽车金融与保险.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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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汽车金融与保险.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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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汽车承保实务,本章主要内容,保险展业投保实务核保实务,第一节,保险展业,一、展业准备,掌握基础理论知识掌握当地市场基本情况保前调查制定展业计划,确定展业目标,二、保险宣传,保险宣传的主要内容包括:
(1)各分支机构和本地保险市场特征,宣传本公司车险名优品牌以及机构网络、人才、技术、资金、服务等优势。
在宣传比较优势时,以正面宣传本公司的优势为主,宣传材料和宣传方式应避免损害其他保险人。
(2)宣传基本险、附加险条款的主要内容和承保理赔手续。
重点宣传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被保险人义务和附加险与基本险在保障上的互相补充作用,并备齐有关宣传材料。
三、保险方案,基本原则:
充分保障的原则公平合理的原则充分披露的原则,2.保险方案的主要内容,
(1)保险人情况介绍;
(2)投保标的风险评估;(3)保险方案的总体建议;,(4)保险条款以及解释;(5)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的确定;(6)免赔额以及适用情况;,(7)赔偿处理的程序以及要求;(8)服务体系以及承诺;(9)相关附件,三、展业方式,1.自主展业通过保险公司自己的展业渠道获得业务。
2.代理展业通过保险代理人取得业务,四、告知与检验,1.告知
(1)依照保险法及监管部门有关要求,严格按照条款向投保人告知投保险种的保障范围,特别要明示责任免除及被保险人义务等条款内容。
(2)对车险基本险和附加险条款解释容易发生歧义,特别是涉及保险责任免除的部分或保险条款发生变更时,应通过书面或其他方式进行明确说明。
(3)应主动提醒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特别对可能涉及保险人是否同意承保或承保时可能进行特别约定或使用变动费率以合理控制保险风险的情况如实告知,不得为了争取业务有意识对投保人进行误导。
(4)应对保户详细解释拖拉机和摩托车保险采用定额保单承保和采用普通保单承保的差异。
(5)在客户投保保险种选择与本公司因风险合理控制、有条件限制的承保险种之间存在差别时,应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2.检验行驶证和车辆,
(1)验证检查行驶证、车辆登记书、有效移动证(临时号牌)是否与投保标的相符,是否经公安车辆管理机关办理年检;核实投保车辆的合法性,并确定使用性质和车辆初次登记日期。
(2)验车检查牌照号码、发动机及车架号码等是否与行驶证记录一致;车辆技术是否符合运行条件;是否配备消防设备。
投保盗抢险的机动车辆必须拓印车架或发动机号码,必要时拍照留底,将拓印的车架或发动机号附贴在投保单正面,照片冲洗后粘贴在投保单背面,并查验是否装备防盗设备。
第二节,投保实务,一、投保选择,1.选择保险的基本原则:
国内投保的原则信誉第一、服务便捷的原则性价比最佳的原则,2.选择保险的内容,
(1)对保险公司的选择
(2)对投保险种的选择(3)对投保方式的选择,二、投保条件,1.投保人(被保险人)对投保车辆有保险利益。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强制淘汰的车辆和套牌车一律不予承保。
3.经罚没、拍卖的走私车在办理合法牌照之前不能投保。
4.其他:
(1)领有车辆牌照。
(2)领有行车执照。
(3)具有年检合格证。
三、投保人在投保时应注意事项,1.投保时履行如实告知义务2.履行交纳保险费的义务3.不要进行重复投保4.不要超额投保5.了解保险责任的开始时间6.认真核对保险单与投保单,第三节,核保,一、核保原理,1.核保的概念:
所谓核保是指保险人对投保申请进行审核,决定是否接受承保这一风险,并在接受承保风险的情况下,确定保险费率的过程。
2.核保的原则,
(1)保证长期的承保利润
(2)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3)争取市场的领先地位(4)谨慎运用公司的承保能力(5)实施规范的管理(6)有效利用再保险支持,3.核保的意义,
(1)防止逆选择
(2)确保业务质量,实现经营的稳定。
(3)扩大保险市场规模与国际惯例接轨。
(4)实现经营目标,确保持续发展。
二、核保运作,核保流程:
见教材图92,2.核保的依据:
核保手册3.核保的具体方式:
标准业务核保和非标准业务核保;集中核保和远程核保事先核保与事后核保,核保的主要内容:
投保人资格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基本情况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信誉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费附加险或特约条款,三、缮制和签发保险单、证,1.缮制保险单:
(1)业务内勤接到投保单及其附表后,根据核保人员签署的意见,即可缮制保险单。
(2)特约条款和附加条款,应在保险单正本背面印上或加贴,加贴的条款应加盖骑缝章。
(3)保险单缮制完毕后,制单人将其连同投保单一起送复核人员复核。
2.复核保险单复核人员接到投保单、保险单及其附表后应认真对照复核。
经复核无误后,在保险单上签章。
3.开具保费收据:
保险单经审核无误后,转财务人员据以打印或用复写纸套写“保险费收据”一式三联。
4.收取保险费投保人凭保险费收据办理交费手续。
收费人员经复核保险单无误后,向投保人核收保险费,并在保险单“会计”处和在保费收据的“收款人”处签章,同时在保费收据上加盖财务专用章。
5.签发保险单、保险证(担保卡)机动车辆保险单统一实行一车一单,投保人交费后,业务人员必须在保险单上注明公司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并加盖保险公司业务专用章。
6.保险单证补录,
(1)手工出单的机动车辆保险单、批单、提车暂保单、定额保单(含代理人用自己电脑出具的暂保单),必须逐笔补录到公司计算机车险业务数据库中,补录应在出单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2)单证补录前应经专人审核、检查,并由专人输录,业务外勤或经办人不得自行补录。
补录内容必须完整正确。
7、单证的清分与归档,单证的清分
(1)对已填具的投保单、保险单、保费收据、保险证,业务人员应进行清理归类,投保单的附表要粘贴在投保单背面,并加盖骑缝章。
(2)清分时按下列要求进行:
清分给被保险人的单证有:
保险单正本、保费收据(保户留存联)、保险证。
送计财部门留存的单证有:
保费收据(会计留存联)。
业务部门留存的单证有:
保险单副本、投保单及其附表;保费收据(业务留存联)。
归档每一套承保单证的整理排列顺序为:
保费收据、保险单副本、投保单及其附表。
按保险单号码顺序排列(包括作废的保险单),装订成册,封面及装订要按档案规定办理,并标明档案保存期限,各种有效单证应指定专人妥为保管,不得遗失,并按规定时间移交档案室管理。
保险监制单证的使用与管理应符合中国保监会颁发的机动车辆保险监制单证管理规定和总公司的有关文件要求。
四、单证管理与统计,1、单证管理机动车辆保险单证的类型:
两大类:
一类是正式的单证,包括投保单、保险单和批单;另类是相关的单证,包括保险证和急救担保卡,以及其他保险抢救卡。
保险单证的管理
(1)单证印制。
(2)单证的领用。
(3)单证的销毁。
(4)单证的保存,五、续保及无赔款优待,通知续保核定无赔款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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