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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汉语语法学
古代汉语实词的学习要点
古代汉语的语法部分分为实词和虚词两大部分。
实词的学习较虚词容易一些,所以有时容易忽略。
其实,对于阅读来说,实词的作用非常重要,因为分析句子的语法成分是以实词为主的。
也只有实词才具有词汇意义,实词的语法功能与词汇意义在学习时其实是分不开的。
实词的学习分两大部分。
一是掌握各类实词的语法特点;二是弄清实词的词类活用。
这两方面都必须把握要点才能学习好。
下面分别说明这两方面的要点:
一、各类实词的语法特点
各类实词的一般特点,与现代汉语类似,不作重点。
重点是与现代汉语不同的特点。
(1)名词
主要掌握名词作谓语和状语。
古代汉语名词或名词性词组可以直接充当谓语,而不用判断词。
这里应该注意,在先秦典籍中,名词谓语前边常常有“是”字,一般认为,这个“是”不是判断词,而是指代上文人或事物的代词,作句子的主语,它后边的名词直接作用谓语。
普通名词直接作状语,是古代汉语名词的又一个重要特点。
名词作状语主要有五种情况:
第一、表示动力作进行的状态,如“蚕食”的“蚕”;第二,表示对待动作对象的态度,如“虏”;第三,表示动作发生或进行的处所,如“廷见相如”的“廷”;第四,表示动作进行的工具或依据,如“椎杀晋鄙”的“椎”;第五,表示动作进行的方式,如“手注善药”的“手”。
另外,还应注意日、月、岁时间名词作状语的特殊意义.“日”、“月”、“岁”用在表示具体行动的动词性谓语前边,表示行动的经常性,具有“每月”、每年”的意思,如,“日闻其毁”,“月攘一鸡”、“岁劝民种树”。
“日”用在具有变化性的动词或形容词谓语前边,表示变化情况逐渐发展,有“逐渐地”、“一天天地”的意思,如“燕日败亡”。
“日”用在主语前,表示追溯过去,有“从前”、“往日”的意思,如“日卫不睦,故取其地”。
(2)动词
主要掌握动词作状语、特殊的动宾关系、动词的使动用法和被动的表示法。
动词作状语,表示动作的方式方法,是古代汉语动词的重要特点之一。
动词作状语有两种情况:
第一、动词直接修饰动词,中间不需要任何关联词语。
如:
“遍国中无与立谈者”的“立”,直接修饰“谈”;第二,作状语的动词通过“而”“以”等,与动词连接起来如“夜缒而出”,“”通过“而”修饰“出”。
古代汉语动词和宾语的关系非常复杂,有些不是一般的支配关系。
如“御齐侯”是为齐侯御;“遂置姜氏于城颍而誓之”,“誓之”是向姜氏发誓;“马童面之,指王翳曰:
‘此项王也。
’”“指王翳”是把项王指给王翳看,指的具体对象是项王,而不是王翳。
说这类关系是动宾关系,主要着眼于形式;从意念上说,它们之间的关系是比较复杂的,各式各样的。
动词有使动用法,就是谓语动词所表示的动作,不是由主语所代表的人物发出,而是在主语影响下使宾语所代表的人物发出,如,“晋侯饮赵盾洒”的“饮”,意思是使赵盾饮洒。
教材中的被动表示法可以整理为以下三种方式:
⑴用“于”将主动者引入补语;⑵用“为”、“被”将主动者引入状语;⑶用助动词“见”、“被”将动词改造成被动式。
三种方法有时可以同时用两种,也有时可以再加入一些其它虚词。
(3)形容词
主要掌握形容词的构词特点和在偏正结构中省略中心词的用法。
古代汉语形容词的构词特点主要有两个:
第一,重叠后并不表示程度的加重,而是表示某种状态,如“天下熙熙”的“熙熙”;第二,可以加词头词尾,表示事物“具有……样子”。
如“忧心有忡”的“有”是词头,“粲然分明”的“然”是词尾。
加词头词尾之后,都可以译成“……样子”。
(4)数量词
主要掌握零数、序数、分数、倍数、约数、虚数表示法,以及数量词与名词或动词结合的方式和数量词与中心词的位置。
现代汉语零数要用“零”,古代汉语一般不用零,有时在整数和零数之间用“有”(又),如:
“郡国百三”,“吾十有五而志于学”。
序数表示法,一种是用基数词,另一种是“第”加基数词,这两种与现代汉语相同,此外还用“首”、“冠”或别的字表示“第一”,用“次”,“其次”、“次之”、“次者”表示第二,也有用“甲”、“乙”、“丙”、“仲”、“长”、“末”表示序数的,“伯”“仲”“叔”“季”常常专用来表示兄弟姐妹的长幼次序,“孟”“仲”“季”常常表示一个季度之中三个有的次序。
分数表示法主要有两种:
第一,分母是十、百以上的整数,分子是个位数时,分母、分子连用,中间不再插入任何词。
如“其实皆什一也”,“有补万一”。
第二,在分母分子间插入“分”、“之”和表示整体的名词,或单用“分”、或“之”。
如,“一月之日,二十九日八十一分日之四十三”,这句属于用“分”和“之”加整体名词“日”的表示方法,“八十一分日”就是把一日分成八十一份,“四十三”指其中的四十三份。
“于舜之功二十之一也”,这句的“二十之一”就是二十分之一。
倍数表示法主要有两种:
第一,一倍用倍、五倍可以用“蓰”,其他倍数都可以直接用基数词表示,如“或相倍蓰,或相什百”,“十则围之,五则攻之”。
第二,如果表示几倍于某个数时,往往连用倍数和这个基数,实际就等于这两个数的乘积,如“夫诸侯上象四七垂耀在天”。
“七”指天上每一个方位的七星,“四”是四方,“四七”就是四个七、即二十八宿。
约数表示法主要有三种:
第一,直接用基数词末表示,如,“孔子卒后,至于今日五百年。
第二,有时在基数词或数量词前面,加表示约数的词语(“且”“将”“几”,“可”等)表示,如“历载将百”。
第三,有时在基数词或数量词后面,加表示约数词语(“许”“所”“余”等)表示,如“父去里所,复还。
”
虚数表示法有两种情况:
第一。
泛指多数,常用基数词“三”“九”“十”“百”“千”“万”等表示,如,“三过其门而不入”,“此百世之怨”。
第二,极言其少,常用“半”“一”“二”“一二”等表示,如,“拔一毛而利天下”,“尝试为陛下陈其一二”。
虚数常常带有夸张意味。
古汉语数量词与名词或动词的结合,主要有两种情况:
第一,数词直接与名词或动词结合,不用量词。
数词可以放在名词或动之前,如,“一言以蔽之”;也可以放在名词或动词之后,如,“以大杖击二十”。
第二,数词先与量词结合成数量结构,然后再修饰或补充名词或动词。
这样的数量结构,可以放在名词或动词之前,如,“人间能得几回闻”;也可以放在名词或动词之后,如,“马三匹”。
二、词类活用
(1)什么叫词类活用
这是实词部分的重要内容。
首先应该知道什么是词类活用?
词类活用跟词的兼类有什么不同?
怎样判定一个词是否活用?
一般认为,在一定条件下,某类词临时具有另一类词的语法功能,这就叫词类活用。
活用不同于兼类,兼类是词本身固有的,它的各种用法都是比较固定的、经常的,活用则是临时的,偶然的。
其实,只要仔细观察就可以知道,古代汉语的词类活用主要是名词、形容词、数词等实词活用作动词。
因为古代汉语的动词除了一般的动词以外,还有意动和使动,所以其它词类活用作动词有些也有意动和使动。
(2)名词可活用作一般动词,也可用作意动
具有跟原名词的意义有着密切联系的动词的一般意义,如果带上宾语,它跟宾语的关系是一般的动宾关系,如,“左右欲兵之”的“兵”是名词用作动词,意思是用兵刃杀,“之”是宾语。
方位名词也可以活用作一般动词,表示向着某个方向行动。
如,“秦师遂东”的“东”,意思是向东方行进。
名词的使动用法,是使宾语所代表的人或事物成为这个名词所代表的人或事物。
如,“尔欲吴王我乎”的“吴王”,意思是使我做“吴王”,方位名词也可以用作使动,使宾语所代表的事物按照这个方位名词所表示的方向行动,如“故王不如东苏子”的“东”,意思是使苏子到东方去。
名词用作意动所表达的意义,是行为主体主观上把宾语所代表的人或事物看作是这个名词所代表的人或事物。
“友风而子雨”的“友”和“子”,意思是把风当作友,把雨当作子。
此外,还有名词活用作一般动词后,与宾语构成特殊的动宾关系。
如“履我”是给我穿鞋,“礼他姓之人”是对别姓的人讲礼节,等等。
(3)形容词用作动词有用作一般动词的,也有用于使动和意动的
形容词用作一般动词,具有动词的一毅意义,这一意义跟原形容词的意义有着密切联系。
如,“诸侯以公子贤,多客”的“多”,意思是“有很多”。
形容词用作使动是使宾语所表示的人或事物具有这个形容词所表示的性质或状态,如“厚其墙垣”,“厚”的意思“加厚”。
形容词用作意动是主观上认为宾语所表示的人或事物具有这个形容词所表示的性质或状态,如,“登泰山而小天下”的“小”,意思是“认为小”。
(4)数词用作动词有用作一般动词的也有用作使动的
数词用作一般动词,具有动词的一般意义,这一意义跟原数词的意义有着密切的联系,如果带上宾语,它跟宾语之间是一般的宾语关系。
如“大都不过参国之一”的“参”(叁),意思是“三分”。
数词用作使动,是使宾语所代表的人或事物具有这个数词所表示的数目或某些特点。
如,“四三皇与六五帝”的“四”和“六”;意思是“成为四”,“成为六”。
2.虚词
(通论第一章第一节辅导)
2.1本节概述
本节所列虚词19个,以字为单位,每个字都兼数种词类。
涉及的词类有:
(一)代词
(二)介词
(三)连词
(四)语气词
关于这四种词类的语法特点,可参照现代汉语。
不同的是,现代汉语代词一般属实词,古代汉语按传统习惯放在虚词里。
这19个词可分成四组来学习:
(一)之、其、是、或、莫、者、所为第一组,它们主要作代词。
(二)于、以、为、与、诸、焉为第二组,他们主要作介词。
由于介词与连词关系密切,所以一部分(以、与)兼作连词。
(三)而、则为第三组,它们主要作连词。
(四)也、矣、呼、哉为第四组,它们主要作语气词。
2.1主要作代词的虚词
这组虚词又可分三组:
第一组,之、其、是。
指示代词
第二组,或、莫。
无指代词
第三组,者、所。
特殊代词(也叫附加代词)
下面仅就其中比较难把握和难点较多、头绪较多的词进行辅导。
2.1·1 之
“之”原是动词,当“往”、“到……去”讲,如“自楚之滕”(《许行》)。
以后演变为代词和连词。
代词“之”有两个主要的语法功能:
①作宾语。
“之”既可作动词的宾语,也可以作介词的宾语。
如:
“交口荐誉之”、“一时皆慕与之交”(《柳子厚墓志铭》)。
②作定语。
如“之子于归”(《诗·燕燕》)。
学习代词“之”时,有两个问题要特别注意:
第一、“之”和“他”的区别。
这是学习“之”字的重点与难点之一。
“之”经常代第三人称,但它不是古代典型的第三人称代词。
古代第一人称代词,吾、余、予、我;有第二人称代词,女、汝、尔、若;但是没有典型的第三人称代词。
“之”不但能指代第三人称,也能指代第一、第二人称,请看教材上的例子。
第二、“之”字在具体文章中指代什么东西,以及怎样翻译它,这也是学习“之”字的重点与难点之一。
“之”字所指代的东西,大都在上下文中出现过,不论是代人、代物、代事,都需要仔细地辨识,不可简单地译成“他”、“它”或“她”了事。
特别是当“之”字指代说话人自已或听说话的对方时更要细心地体会,方能准确地译出来。
教材中用了较大的篇幅讲述这个问题,阅读和翻译时应当注意。
“之”字有时在文中指代的作用较虚,有的就可以认为是满足句子音节需要的衬字,对这种“之”字就可以不译了。
连词“之”也有两个主要的语法功能
①连接定语与中心语,形成偏正词组。
定语与中心语之间是领有关系,如“子厚之室”;
定语与中心语之间是同一关系,如“魁父之丘”;
定语与中心语之间是修饰关系,如“虎狠之心”,“小大之狱”,“破灭之国”。
②连接主语与谓语,形成主谓词组或分句,取消了句子的独立性。
如:
“吾不忍梦得之穷”、“自子厚之斥”。
学习连词“之”时,也有两个问题要注意:
第一、“之”字连接偏正词组时,定语和中心语之间的关系并不一样,有限制关系,有同一关系,还有修饰关系,因此在翻译这个偏正词组时,不能一律把“之”译成“的”,有的要加比况性的词语,有的则可以不译。
第二、“之”字连接主谓词组。
这种现象,在现代汉语中已没有和它相对应的词语,因此在翻译时可以略去。
我们学习“之”字的这种用法时,应着重体会它在连接词与词时的结构作用。
2.1·2 其
“其”兼有代词和语气词两种词性:
代词“其”的作用是作定语和作主位词组或分句的主语。
①作定语,如:
“其尤贫力不能者,令书其佣,足相当,则使归其质。
”(《柳子厚墓志铭》)
②作主谓词组或分句的主语,如:
“自子厚之斥,遵从而家焉,逮其死不去。
”(同上)
“其”字和“之”一样,都是不典型的第三人称代词,它所指代的东西,也大都在上文中出现过。
“其”代人、代物、代事,也需要仔细地辨识,“其”子作定语还有指示作用,它也还可代第一人称或第二人称。
如何理解它的指代意义,如何来翻译它,是学习“其”字时的重点和难点。
语气词“其”主要表示以下语气:
①表示估计、推测,如:
“王其庶几召我。
”(《贾谊论》)
②表示反问,如“为大夫退,其敢当君乎?
”(《城濮之战》)
③表示劝告、祈使,如:
“子其勉之。
”(《左传·成公十六年》)
如何区分上述不同的语气,主要由上下文的文意来决定。
以下情况可资参考:
“其”字所表达的语气,如果是用在问句中,那多半就表达的是反问语气;如果主观愿望的色彩很浓,特别是地位高的人对地位低的人的一种愿望,那就表达的是劝告、祈使语气;一般的情况下都可以看作是表达估计、推测的语气。
2.1.3是
“是”是代词,经常作主语、宾语,也有时作谓语、定语:
①作主语,如“闻君行圣人之政,是亦圣人也。
”
②作宾语,如“不知太尉之所立如是”。
③作谓语,如“滔滔者天下皆是也”。
④作定语,如“是岁大旱”。
“是”的学习重点是,在判断句里,出现在谓语部分最前面的“是”一般是主语,与现代汉语的系词“是”不能对应。
例如“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过也。
”这里的“是”是代词,复指“今急而求子”,作主语。
2·1.4 或、莫
“或”、“莫”被称为无指代词。
“或”是肯定形无指代词,表示“某个人(事、物)”、“有人(事、物)”;“莫”是否定性无指代词,表示“没有人(事、物)”。
它们的语法功能都是作句子或分句的主语。
学习这两个虚词的难点是,要把无指代词的“莫”与否定副词的“莫”分开。
后者有两种用法:
⑴表示不施行某一行为;⑵表示劝阻和制止。
这种用法在先秦文献里是比较少的,大部分的“莫”是作无指代词。
二者的区别主要看“莫”是作主语还是作状语。
同样,也需要把“或”的无指代词用法与连词、副词用法分开。
因为“或”的连词、副词用法是从无指代词发展来的,与无指代词的界限很难划清,所以在处理先秦文献时,可以采用这一原则:
凡是能用无指代词解释的,一律作无指代词对待。
实在不能用无指代词解释的,再考虑连词和副词。
2.1.5者、所
“者”和“所”有共同的地方,它们都是特殊的指示代词,都不能单独使用,而必须和别的词组组合起来,成为者字词组、所字词组,才能充当句子成分,才能够表达明确的指代对象。
者字词组、所字词组都是名词性的词组,它们在句中在都起着一个名词的作用,一般都充当句子的主语、宾语、谓语、定语。
掌握住这一特点,可以说也就基本上掌握了“者”、“所”的用法。
当然除此之外,“者”字还是语气词,“所”字还是名词和数词。
“者”、“所”学习的重点有两个,一个是者字词组与所字词组在句中的语法功用,这一点上面已经讲过;另一个是者字词组、所字词组构成方式的不同和表达意义的不同。
“者”字可以放在动词、形容词、名词、数词、词组甚至“句子”的后面,构成者字词组。
在者字词组中,“者”是中心部分,“者”字前的词或词组,甚至句子(我们可以说这个句子这时已经词组化了),都是“者”字的定语,整个者字词组表示的是具有这种特点或发出这种动作的人、事、物。
“所”字可以放在动词、动词性词组、介词以及小部分形容词的前面构成所字词。
在所字词组中,“所”是中心部分,“所”字后的词或词组,是“所”字的修饰部分,可以把它叫作后置的定语。
整个所字词组表示的是受有某种动作支配的人、事、物,如“所见”是指看到的人、事、物;“所闻”是听到的人、事、物。
当“所”和介词构成所字词组时,都表示的是与某种动作、事情有关的原因、工具、条件等等。
学习者字词组、所字词组时,有一个难点,这就是如何在句中判断出哪些词和“者”、“所”构成词组。
如果是简单的动词、形容词和“者”、“所”构成词组,如“见者”、“所见”等等,这比较好判断;如果是词组,特别是较长的者字词组、所字词组,必须小心处理,否则就可能误解文意。
所字词组还可以构成“所+介词+动词”的形式,这三部分的组成关系是:
“所”和介词先结合起来,成为一个名词性的词组,如“所以”、“所由”、“所与”等等,表示“……的原因”“……的工具”、“……的方法”、“……的凭借”等意思。
而后面的动词或动词性词组再来修饰这由“所”与介词构成的词组。
如:
“大王知胶西王所以为无道亡乎?
”(《龚遂传》)这句话的意思是:
大王知道胶西王做无道之事而灭亡的原因吗?
这句话中“所以为无道亡”的结构关系是“所”和“以”先组合起来,表示“……原因”的意思,“为无道亡”再来修饰“所以”,表明是什么事情的原因。
“者”和“所”在一般情况下都可以译成“……的”,有时则应该视具体情况译为“……的人”、“……的事”、“……的物”等等。
2.2主要作连词的虚词
2.2.1 而
(一)连词“而”
“而”是文言文中用得最多,用法也最灵活的连词。
各种语法著作都要讲连词“而”的用法。
由于着眼点不同,角度不一,讲法也多种多样。
我们的教材是从三个方面来讲解连词“而”的用法的。
首先是讲解了“而”能连接什么样的语言单位,其次讲解了被连接的语言单位之间的语法关系或逻辑关系。
再次,对不易辨别的语法或逻辑关系进行了辨析,以便正确确定“而”所连接的两项之间的关系。
学习“而”的连词用法,除了仔细阅读教材上的论述外,还应当注意并思考以下几点。
1.连词“而”既可用在单句中,也可以用在复句中。
教材中“‘而’连接的语言单位”这部分内容,实际上就是要我们对单复句中的“而”加以区别。
连接词和词,词组和词组的“而”,都是用在单句中的;连接分句的:
而”,就是用在复句中的。
2.单句中的“而”主要用来连接动词、形容词或动词性词组、形容词性的词组。
由于在单句中这些词或词组主要是充当谓语,或构成状动关系,因此我们可以说,在单句里,“而”主要是在谓语部分起作用的连词,表示两种行为或性质之间的联系。
“而”有时也连接名词性词组,但被连接的名词性词组往往也是充当谓语,是对主语性质特征的描写。
如:
蟹六跪而二螯。
(荀子·劝学)
永州之野产异蛇,黑质而白章。
(柳宗元:
《捕蛇者说》)
3.在单句中,“而”字所连接的两项,在语法上有两种关系。
(1)并列关系,即“而”所连两项共同充当谓语。
两项之间可能是不分主次,也可能时间上有先有后,也可能语意上有正反,顺逆的转折。
(2)偏正关系,即状语和谓语动词的关系,状语从时间、原因、方式、情态等方面对谓语动词进行修饰,状语的词性、结构类型也多种多样。
4.连词“而”除了在谓语部分起作用外,还可以在主谓之间、动宾之间、动补之间起作用。
这些用法,教材上都讲到了。
需要指出的是,同是主谓之间加上连词“而”的单句,尽管表达的语意并不完全相同,但“而”字所起的作用是相同的。
如:
王室而既卑矣,周之子孙日失其序。
(左传·隐公十一年)
匹夫而为百世师,一言而为天下法。
(苏轼:
《潮州韩文公庙碑》)
这些例句中的“而”都是加在主谓之间的连词,起到对主语加以强调的作用。
例一是说:
连王室都已经衰微了,故周天子的子孙也渐渐失去了往日的地位。
例二是说,“匹夫”按常理不易成为百世师,“一言”也不便作为天下法,但实际上却正是这样。
作者要对“匹夫”“一言”加以强调,故在它们后边用上了连词“而”。
连接动宾关系的“而”例如:
何苦而不平?
(列子·汤问)
此例中,“不平”充当“苦”的宾语,中间加进“而”字,使宾语得到强调。
连接动补关系的“而”,例如:
苟粟多而财有余,何为而不成?
……怀敌附远,何招而不致?
(汉书·食货志)
其中“不成”“不致”充当补语,通过“而”连到动词上,使补语的地位得以突出。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凡加在主谓、动宾、动补之间的“而”都是对某一成分加以强调的。
连前面讲的连接偏正结构的“而”,实质上也是起的这种作用:
状语被“而”从偏正关系中突出出来,给人以更深刻的印象。
5.连词“而”放在主语与谓语之间,有时可以表示假设,例如:
子产而死,其谁嗣之?
(左传·襄公三十年)
这是因为古代“而”、“如”音近,这里的“而”是“如”的借字。
6.词“而”还常常用在分句之间。
分句之间的关系有六种,其中并列、顺承(连贯)、递进三种属联合复句的范畴,因果、假设、转折属偏正复句的范畴,都可以用“而”连接。
现代汉语中没有和连词“而”相当的词,因此,古汉语中的“而”要视不同情况分别译成现代汉语中不同的词语或不译,这一点也要加以注意。
(二)代词“而”
“而”字作为第二人称代词,一般用作定语,偶尔用作主语。
如:
必欲烹而翁,则幸分我一杯羹!
(史记·项羽本纪)
吕后真而主矣!
(史记·留侯世家)
夫差,而忘越王之杀而父乎?
(左传·定公十四年)
例一、例二的“而”都用作定语。
例三里,前一个“而”用作主语,后一个“而”用作定语。
代词“尔”字从不用作动词的宾语。
(三)语气词“而”
语气词“而”用于句末,表示感叹的语气。
如:
已而已而!
今之从政者殆而!
(论语·微子)
若敖氏之鬼,不其馁而!
(左传宣公四年)
唐棣之华,偏其反而!
(论语子罕)
2.2.2 则
(一)连词“则”
连词“则”主要连接句子。
用得最多的是连接以下三种关系:
1.连接有顺承关系的复句。
这种复句后一分句所叙述的事实发生在前一分句所述事实之前,即前一事实发生后,紧接着又发现在此之前某种事实已经发生了。
如:
郑穆公使视客馆,则束载厉兵秣马矣。
(左传·僖公三十三年)
其子趋而往视之,则功槁矣。
(孟子·公孙丑上)
公使阳处父追之,及诸河,则在舟中矣。
(左传·僖公三十三年)
这种复句所叙事实虽然是一后一前,但从记事的角度看,前一分句实现后,才会发现第二分句所叙之事,故而还是应当看成连贯复句,不便归入其他复句类型之中。
2.连接条件关系的“则”,强调在某种条件下必然产生某种情况或判断。
如:
沾水则高下不平。
(梦溪笔谈·技艺)
军志曰:
“允当则归。
”(城濮之战)
连接条件关系的“则”包括假设关系,即强调在某种假设条件下,必然产生某种结果或判断。
如:
君无术则弊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
(定法)
若备与彼协心,上下齐同,则宜抚安,与结盟好;如有违离,宜别图之,以济大事。
(赤壁之战)
条件关系与假设关系是不易分清的。
可以说的是:
如果前一分句中用了“若”“如”之类的词语,可以肯定是假设关系。
如果没有这样的标志,就只好根据文义来判断了。
3.连接有并列关系的复句。
这种复句中的“则”两个分句中都使用。
例如:
水则载舟,水则覆舟。
(荀子.王制)
(二)副词“则”
用于主谓之间,强调主语和谓语之间某种必然的或唯一的联系。
如:
此则岳阳楼之大观也。
(范仲淹:
岳阳楼记)
心之官则思。
(孟子·告子上)
王曰:
“此则寡人之罪也。
”(孟子公孙丑下)
这两句中,“则”用于谓语前,强调谓语对主语而言是唯一的或必然如此的,含有排斥其他联系的意味。
这种用法的“则”,与复句中的“则”仍是相通的。
如果我们把这几句话所排斥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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