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推进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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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推进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
关于开展推进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
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工委(扩大)会议及推进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法治新区建设,全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四个新区”建设提供强力法治保障。
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推进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新区推进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新区党工委书记秦海涛任第一组长,管委会主任薛峰任组长,分管委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园区板块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考核督导组、法治宣传组以及项目推进组、工程建设组、民生保障组、社会治理组4个专业工作组(具体分工见附件)。
二、重点领域
1.项目推进。
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做好准入论证、项目签约、审批代办、基础配套、扶持兑现、环境营造等项目推进服务工作,防范和杜绝项目合同约定的随意任性、准入评估的本位主义、审批代办领域的不正之风及信用缺失、市场失序等,引导项目业主方及时办理立项、规划、用地、环评、安全、建设及招投标等相关合规性手续,有效确保项目落地和建设全流程手续完备、合法合规,进一步强化项目推进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2.工程建设。
紧紧围绕“4+1”制度架构设计(概预算编制与招投标管理、政府工程经营模式、国企内部成本管控、招商绩效考核机制等改革探索以及人才保障),把程序合法、证照齐全作为工程建设的首要前提,把握“进度、质量、安全”三个要素,防止和杜绝招投标管理不到位、超工期超概算、竣工验收缺失、权证登记无法办理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管理,完善监管体制,切实优化新区市场环境和建设环境。
3.民生保障。
聚焦民生诉求的热点难点,将征地拆迁补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涉农资金阳光监管等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建设领域纳入法治化轨道,通过法治化途径规范民生建设,解决民生问题,强化民生保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民生事务的参与度、满意度和幸福感。
4.社会治理。
坚持把法治作为社会治理的最优模式,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行为、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以解决信访稳定、物业管理、劳资关系、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为靶向,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法行政,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打好项目服务攻坚战
1.进一步完善项目准入评估制度。
健全项目准入评估会议制度,依法依规进行评估。
强化项目的产业准入、环境影响、安全生产、能源消耗等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则建设。
(牵头委领导:
邵兵;责任单位:
经济发展局)
2.建立招商引资法律顾问制度。
对外合同实行统一扎口管理。
引进专职法务人员参与招引谈判和协议起草,预先研判各种风险,及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加强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事务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谈判、依法签订协议的综合能力。
(牵头委领导:
刘祥生;责任单位:
招商中心)
3.全面加强协议合法性审查。
严格执行项目论证决策流程,提交党工委、管委会研究的投资协议,严格协议条款的合法合规审查以及风险控制,上会讨论的投资协议,必须同时提供合法合规审查和风险控制的书面报告,原则上提前3天提交审查,否则不予上会。
(牵头委领导:
孙家政;责任单位:
党政办公室、招商中心)
4.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推动商事制度改革向纵深拓展,全面落实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多证合一”“证照联动”等商事制度改革措施,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深化推广“2332”改革,工业项目“32个工作日取得施工许可”执行率达到100%。
完善代办服务机制,在亿元以上重点产业类项目代办全覆盖的基础上,实现项目代办工作流程全闭环。
进一步规范中介管理。
(牵头委领导:
邵兵;责任单位:
行政审批局、组织统战部、市场监督管理局)
5.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加强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在提质量、优环境、促诚信、强执法上做好文章,维护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
紧紧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领域,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征集、发布、奖惩、应用等信用建设相关制度,提高新区信用建设水平。
(牵头委领导:
钱建平;责任单位:
市场监督管理局、科信局、开发区法院)
6.积极做好扶持政策兑现。
完善扶持政策兑现流程,简化兑现程序和环节,以最优的服务和最快速度安商富商。
强化对项目招引和建设中涉及国资监管、预算管理、税收征缴、政策扶持、责任审计等方面法规的细化落实。
(牵头委领导:
邵兵;责任单位:
财政局、开发区国税局、开发区地税局)
7.依法支持企业的合理诉求。
进一步拓宽和深化圌山论坛、圌山沙龙、总裁俱乐部等系列活动,畅通和完善新区企业与政府部门、金融机关、司法机关的沟通联系机制,强化对企业家积极性的保护和支持,高度重视并及时处理企业、企业家的诉求。
(牵头委领导:
邵兵;责任单位:
经发局、科信局、开发区法院、各镇街道)
8.强化人才保障。
针对新区人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化人才制度改革,制订新区人才新政,增加高端人才有效供给,大力招揽金融及关键岗位急需紧缺人才,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造力,释放人才生产力,为“四个新区”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牵头委领导:
徐志华;责任单位:
组织统战部)
(二)打好工程建设攻坚战
9.强化招投标全程监管。
进一步强化招投标市场监管,杜绝招标单位化整为零、规避招标行为,严厉打击投标人串标围标、违法转包分包行为,严禁信用不良施工单位进入新区市场,切实优化我区建筑市场环境。
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建设,对招投标等公共交易环节实现实时在线监控。
出台中标单位、进场施工队伍资质审核机制管理规范性文件,加快推动新开工建筑工程务工人员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全覆盖,推行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分账管理,确保农民工工资得到优先保障。
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制定出台新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造价、质量管理提升指导意见,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终身追责制。
(牵头委领导:
邵兵、马云明;责任单位:
城乡建设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加强工程成本核算与控制。
出台《政府性投资项目估算、概算、预算和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着力解决政府工程投资超概算预算问题,完善政府工程可行性研究、施工方案设计、概预算编制和批复流程,确保国有资产不受损失。
(牵头委领导:
邵兵;责任单位:
经发局、财政局、审计局)
11.加强工程项目审计。
严格执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推动工程付款与审计结果、工程质量挂钩,加大执纪问责力度。
(牵头委领导:
邵兵;责任单位:
审计局、城乡建设局)
(三)打好民生诉求攻坚战
12.规范拆迁安置和土地征收工作。
加大拆迁安置、土地征收工作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依法做好土地报批、征收、供应、登记、执法监察等工作,切实维护好被征地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科学编制安置规划,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探索实施货币安置、异地安置等多种安置方式,切实解决好失地农民后顾之忧;坚决制止和纠正征地拆迁违法违规强制行为,严查私吞乱占、厚亲肥友等“微腐败”。
(牵头委领导:
马云明、皋古和;责任单位:
城乡建设局、纪工委、人社局、国土分局、各镇街道)
13.加强集体资产管理。
加快推动涉农资金阳光监管平台和农村“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的规范运行,依法依规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
(牵头委领导:
杨菊兰;责任单位:
社发局、丁岗镇、大路镇、姚桥镇)。
14.落实惠农政策。
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各项补贴资金足额、及时的发放到农民手中。
(牵头委领导:
杨菊兰;责任单位:
社发局)
(四)打好社会治理攻坚战
15.加快推进集成改革。
继续推动大数据中心建设,实现部门数据平台集成接入,推动各级集成指挥中心互联互通。
加快锻造一支管理中心下移、面向基层一线,一人多能、快速反应的高素质队伍。
(牵头委领导:
邵兵、徐志华;责任单位:
集成管理指挥中心、组织统战部)
16.继续深化三大管理改革。
巩固和深化绩效管理、流程管理、文化管理三大改革成果,实现从区级向部门、园区板块、企业全覆盖。
启动以“依法依规办事”为主题的新一轮流程管理改革。
(牵头委领导:
孙家政;责任单位:
党政办公室、机关各部门)
17.进一步完善综合执法体系。
建立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执法检查回访机制、处罚案件问责制。
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防止和纠正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而作出决定的行为。
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积极推行执法过程音像记录,实现执法行为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和行政执法结果。
继续深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整合执法队伍,提升执法效率。
(牵头委领导:
孙家政、徐志华;责任单位:
党政办公室、组织统战部、各行政执法部门)
18.推进美丽和谐村居建设。
着力解决村居环境、公共活动、物业管理、公用设施和便民服务等问题,切实增进群众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牵头委领导:
马云明;责任单位:
城乡建设局、各镇街道)
19.依法加强物业管理工作。
依法制定和完善全区住宅小区建设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推动物业管理工作有序发展;研究制定推行老旧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完善老旧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妥善解决房屋漏水、渗水等问题;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做好消防、电梯等涉及公共安全的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工作以及进一步加强小区装饰装修管理及防违控违管理的配合工作;推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委员会建设,增强治理合力,形成物业收费率高、小区管理服务到位的良性局面。
(牵头委领导:
马云明;责任单位:
城乡建设局、各镇街道)
20.健全矛盾化解机制。
深入研究征地拆迁、环境污染、恶意欠薪等问题引发的矛盾冲突中反映出来的普遍性问题,引导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得到有序表达,坚决纠正“信访不信法”的错误认识。
(牵头委领导:
陆建林;责任单位:
政法委)
21.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积极探索实施“互联网+监管”新模式,加强监管大数据的应用。
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推进信息共享共用,实施严重失信“黑名单”公示制度。
(牵头委领导:
杨菊兰;责任单位:
科信局,各行政执法部门)
22.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的联动合作,加强协调衔接,明确移送标准,规范移送程序,落实移送责任,有效整合执法资源和司法资源,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
(牵头委领导:
陆建林;责任单位:
开发区检察院、党政办公室、各行政执法部门)
23.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
建立管委会与法院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重点案件推进和司法建议交办联席会议,切实形成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强大合力,真正将依法行政推向纵深,全力打造优质的营商环境。
(牵头委领导:
孙家政;责任单位:
党政办公室、开发区法院)
24.系统梳理2017年全区涉法涉诉案件。
对开发区法院受理的企业破产、劳动争议、建筑工程、物业纠纷、五大市场等五大领域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深入排查并化解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并分解交办相关部门单位进行整改。
(牵头领导:
陆建林;责任部门:
开发区法院、政法委、党政办公室、各相关部门单位)
四、方法步骤
1.学习培训(3月上旬-3月底)。
各部门、单位根据各自专业领域制定个性化学法计划,常态化开展学习培训,3月底前完成集中学法任务。
学习培训开展情况于3月31日前报至党政办公室。
2.查改问题(3月上旬-6月底)。
各部门、单位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自查自纠、开门搞评议等方式积极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点对本部门与辖区范围内各类诉讼案件进行分类梳理、深入分析,找出矛盾问题的根源和症结,对症下药、逐项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要找出1-3个老百姓反映最突出、企业意见最大的问题,整改并形成标准化流程图和工作守则,长期坚持并执行到位。
各部门、单位在3月20日前拟定依法行政整改提升方案,3月底前制订、修改、完善相关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办法,并报党政办公室。
3.监督问责(7月上旬-11月底)。
开通12345举报平台,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对不依法依规行为,每月进行内部通报,每季度向社会通报。
对公开曝光的单位、人员,由纪工委进行问责处理。
4.长效管理(12月上旬-12月底)。
各部门、单位认真做好开展推进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的总结提升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履职尽责长效机制,使下一步开展工作做到程序化、合法化、规范化。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
各部门、单位要将依法行政作为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要内容,把开展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作为重点抓手,建立层层级级抓落实工作机制,组建相应工作机构,抽调专门力量,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具体任务,强化保障措施,认真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的专项推进工作。
2.强化学法培训。
由政法委、党政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开展政策法规专题学习活动,制订并认真落实管委会常务会议学法计划,认真落实拟任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查制度,推进学法用法常态化。
3.强化考核奖惩。
由组织统战部负责,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设置法治建设专项考核指标,激励干部争当依法依规的表率。
通过考核奖惩,推动全区干部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
4.强化监督问责。
由纪工委负责,更加严明工作纪律,加大问责力度,对因推诿扯皮等行为导致工作延误、效率滞后等不良后果的,个人给予警告,单位给予扣分,对屡禁不止、企业群众反应强烈的,严格问责、严肃处理。
附件:
镇江新区推进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镇江新区推进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为“四个新区”建设提供法治保障,经研究决定,成立镇江新区推进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分工通知如下:
第一组长:
秦海涛镇江市委常委、新区党工委书记
组长:
薛峰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
孙家政党工委副书记、政协工委主任
邵兵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王德家党工委委员、宣传部部长
杨菊兰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皋古和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陆建林党工委委员、政法委书记
徐志华党工委委员、组织统战部部长
成员:
蒋红武党政办公室主任
陆海栋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王丽娜组织统战部副部长、机关党委书记
姚海峰组织统战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陶伟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红军政法委副书记、信访局局长
朱燕勇政法委副书记、司法局局长
王文人大政协办公室主任
张春华经发局局长
方莉科信局局长
茅苏燕社发局局长
朱萍财政局局长
徐子荣人社局局长
姚卫东审计局局长、党工委巡察办主任
王开吉城乡建设局局长
夏志远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刘巍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吴江行政审批局局长
顾祥刚安环局副局长
陈坚招商中心主任
邱祥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胡佩成国土分局局长
徐仁兰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丁卯街道党工委书记
赵宓新能源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丁岗镇党委书记、平昌中心社区党工委书记
殷秀忠大路镇党委书记
赵建平姚桥镇党委书记
王忠大港街道党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蒋红武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下设七个工作小组,具体为: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
蒋红武
副组长:
成锋朱燕勇
成员:
付泓润蔡飞於平
职责:
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全区依法行政专题活动的推进;负责沟通协调各工作组工作,跟踪了解、协调解决各工作题组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向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等。
(二)考核督导组
组长:
王丽娜
副组长:
王宏军高红银
成员:
唐伟洪璐吴昀洁
职责:
负责督促检查推进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督查推进各专业工作组提出的部门单位推进依法行政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情况;负责做好专项活动的考核工作,并纳入全区绩效考核体系。
(三)法治宣传组
组长:
陶伟
副组长:
陈瑜
成员:
王济安王丽青李志和
职责:
负责依法行政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制定并采取相应工作举措;牵头负责各部门单位推进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负责联络和协调相关媒体,做好相关网络舆情等工作。
(四)项目推进组
组长:
张春华
副组长:
朱萍吴江陈坚
成员:
张玮石印陶红吕少华蔡浩
蒋丽娟刘韦孙菲贺磊
职责:
负责协调推进和督促检查准入论证、项目签约、审批代办、基础配套、扶持兑现等各项工作依法依规推进;负责推进和督促落地项目规划、用地、环保、安全、建设、招投标等合规性手续及时有效办理,进一步强化项目推进工作的清单化、制度化、规范化。
(五)工程建设组
组长:
王开吉
副组长:
邱祥林徐梅花赵宏
成员:
张春香何建国纪翔殷建新
职责:
负责推进和督促工程建设的程序合法、证照齐全工作;负责推进和督促检查招投标、工程概预算、竣工验收、权证登记办理等关键环节的合法合规问题,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完善监管体制,切实优化新区市场环境和建设环境。
(六)民生保障组
组长:
茅苏燕
副组长:
徐子荣胡佩成
成员:
徐迎春冷淑云朱运刘韦
职责:
负责推进和督查检查征地拆迁补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涉农资金阳光监管等民生领域的法治保障问题,解决民生诉求热点难点问题,强化民生保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民生事务的参与度、满意度和幸福感。
(七)社会治理组
组长:
王红军
副组长:
夏志远李平波
成员:
陈应亮韩飞蒋平
职责:
负责推进和督促检查信访稳定、物业管理、劳资关系、环境保护等方面突出问题的依法依规解决,加快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法行政,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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