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解除孵化器委托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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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解除孵化器委托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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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解除孵化器委托合同
法院解除孵化器委托合同
篇一:
孵化器合作协议书---律所整理
孵化器合作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在符合甲方公司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为了促进各业务团队的良性发展,加强自主管理,降低各业务部门的营运成本,提高客户资金的经济效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基本条款
1、甲方办公室座落于xxxx市,面积为平方米。
2、写字楼租金按月按照卡位数量计算,元/月/卡位,包括管理费。
3、办公室总人数在人之内。
二、合作方式
(一)乙方承租期及租金模式
1、如果乙方的业务属于金融类,甲方第一个月免费提供写字楼给乙方使用,乙方只要交一个月的押金给甲方,一个月到期之后,乙方自行选择是否继续使用甲方的写字楼,如果不继续使用,甲方全额退还押金给乙方,如果乙方继续使用,则按照下面条款进行交租。
2、合租租期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解除本合同止。
3、共租卡位_______个,租金每个月计_______元,押金_______元,一押一租。
(二)项目开单返佣合作模式
1、如果该项目双方业务资源都不冲突的情况,甲方可免费提供该项目的卡位给予乙方驻点进行办公。
盈收方式包括
A.建立在友好合作的基础上,如乙方业务在甲方驻地办公产生盈利,则通过该开单量
给予甲方进行________的提成返佣。
篇二:
孵化器建设协议书
菏泽高新区新材料孵化器建设协议书
甲方:
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
甲方)乙方:
山东华盛荣镁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乙方)为落实菏泽市委全委会精神,经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启动新材料孵化器建设。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用乙方厂区内在建办公楼作为新材料孵化器建设选址。
具体条款如下:
一、孵化器名称:
高新区新材料孵化器。
二、管理机构:
菏泽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
三、孵化器选址:
甲方首
期支付乙方1500万元,租赁乙方办公楼地下楼层、地上一层至六层及至南围墙的绿化停车区,由甲方用作新材料孵化器建设场所。
四、孵化器租赁及运营:
1、乙方负责将现有办公楼改造成为菏泽高新区新材料孵化器用房,并整理、装修具备新材料孵化器使用条件;
2、新材料孵化器大楼总体安排为:
地下一层安装大型实验设备、装置或实验场地;地上一层为企业样品及成果展示区;地上二至六层为办公、试验区;地上约为13000平米,
地下约为2000平米,具体以房产部门的测量为准。
甲方按照地上建筑元/平方米.天,地下建筑元/平方米.天计算(此价格为乙方房屋租金,其他与此地块相关的政府性收费由甲方的运营中心承担),每年租金在当年1月底前支付给乙方。
3、装修时间:
乙方承诺在装修图纸确定后的开始装修施工,施工时间控制半年内完成。
如不能按时完成装修,乙方减免相应的租金。
4、预付款冲抵:
甲方预付款中800万用于冲抵初期租金,冲抵完成后自动按照本条第二款执行;其余700万在本合同的最后几年冲抵;冲抵年限根据租金确定。
5、项目阶段性目标:
1)、孵化器建设完成后,乙方负责介绍引进宝钢集团、北汽集团、中航工业集团的战略投资引入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孵化器开始运营后,乙方负责把国内具有一定技术优势的科研单位像宝钢中央研究院、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研究院、国家镁合金工程中心、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等一批院校的研发引入到孵化中心,积极推进相关成果转化并申报省级轻量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3)在以上基础上增加科研设备及科技人员的引进,再申报国家级轻量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五、使用期限:
1、本新材料孵化器甲方的使用年限为10年;
2、新材料孵化器使用到期后,双方协商使用事宜,如不使用,其孵化器相关物权移交乙方所有。
六、其他:
1、本协议有效期为10年,协议到期后甲、乙双方协商后续签合同。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山东省菏泽高新技术开发区
授权代表:
(签字)
乙方:
山东华盛荣镁业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签字)
二〇一五年二月日
篇三:
孵化服务合同
孵化服务
合
年同日月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承租甲方孵化场地及它相关孵化事项进行了充分的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场地(房屋)租赁
一、甲方将位于
积为平米的孵化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收费标准
1、甲、乙双方议定上述孵化场地的第一年租金单价为人民币/平方米/月,月租金合计人民币元(大写:
元整)。
租金按季度结算,由乙方在每季度开始前十日内交付给甲方,首季度租金于合同签订当日交付给甲方。
2、租赁期限年月日止,次年租金应以上年度租金为基数递增%,依次类推,直至合同期满。
(即递增时间和递增金额分别为年月日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月,年月日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月,年月日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月)。
三、甲方保证上述工作用房的权属清晰无争议,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民事责任。
四、乙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仅作为在规定的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内从事办公、研究开发或职业技术培训使用,且不对环境构成污染。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上述办公、研究开发或职业技术培的项目资料并经认可。
所租房屋不得作为其他用途(含宿舍)使用。
五、本合同签章当日内,乙方须向甲方交付承租房屋保证金(金额为三个月房租),合同期满,经甲方检查租赁场所无损坏并待财务结算后,保证金全额无息退回。
六、甲方应承担的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将楼房、设施完好地交付乙方使用。
2、配合物业管理公司对楼房及其附着物定期检查并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乙方有配合协助的义务。
3、如因创业园区发展规划需要,甲方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后享有合同解除权;若甲方未提前通知解除本合同则视为违约,应偿付给对方金额为一个月房屋租金的违约金。
七、乙方应承担的义务;
1、乙方在承租的孵化场地内不得从事任何违法及影响其他承租人经营的活动。
乙方在工
作用房内从事高电力负载、高噪音、剧毒、辐射、易燃、易爆等危险性操作应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如需对承租的工作用房进行室内装修及安装大型设备,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书面装修方
案,在装修方案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才能施工,装修费用自理。
3、如需安装空调,应向甲方指定的位置安装。
4、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楼房或设备损坏的应当予以修复,并赔偿由此给甲方
造成的损失。
5、协助甲方正常的房屋检修和维修。
6、在承租期间,乙方应与负责房屋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未签
订《物业服务合同》或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则视为乙方对本合同的违约。
7、在承租期间,乙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第三方,否则将视为违约,房屋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甲方拥有对乙方清退出场并将该房屋另行出租的权利。
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则视为违约,除应赔付给甲方一个月房屋租金为违约金外,其房屋保证金也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8、乙方租赁期满,应在期满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是否续租,如果续租,应在告知的当月与甲方办理续签手续。
9、租赁期满如不续租,乙方应在期满当日起前三日内腾出全部承租的房屋,除自行安装的空调和生产设备外,乙方不得拆除和损坏房屋装修结构,包括固定及附着于地面、墙面的装修设施及灯饰、插座、电缆、电线等物品;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共同清查房屋内所有的固定设施情况。
10、乙方在租赁期间因自身原因或违反本合同或违反甲方园区规定或因其它因素而导致
第三方受损的,由乙方自行向第三方赔偿损失,甲方履行本合同义务后,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部分:
企业孵化服务
一、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下列服务:
1、协助乙方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和有关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工商年检等事宜。
2、协助乙方办理税务登记和申报工作。
3、协助乙方办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年检等事宜。
4、协助乙方办理科技项目的申报和立项。
5、协助乙方开展国际化交流活动。
6、甲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乙方可根据需要选择上述服务,有关费用收取视具体服务内容另定。
二、乙方在租赁经营期内,对于以下培训内容应优先考虑甲方,由甲方提供:
1、技术产权交易服务。
2、经营管理咨询服务。
3、人才培训服务。
4、其它符合甲方企业孵化器的服务
相关的费用收取视具体服务内容另签订培训协议。
三、甲方有权对乙方企业发展及项目开发情况进行定期走访调查,对乙方项目有优先投资
权。
四、乙方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
五、乙方应向甲方通报企业发展状况,并按政府要求提供统计资料。
六、乙方在经营期内,如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经营方针的,甲方享有解除本合同及甲乙双方所签定的其它协议的权利
七、乙方享受有关企业发展优惠政策。
第三部分:
合同争议解决及其他
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双方签
订的其他协议(合同),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二、甲方逾期交付出租房屋及物业、水电等设施,自约定的交付日期起,每逾期一日将
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按约定方式执行)
三、乙方违反合同,不按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房租等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
乙方全额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逐日按月房租的百分之三收取违约金);逾期三十日,甲方有权清退乙方,并有权在公证机关和律师的见证下处理乙方遗留资产。
四、乙方承租期满不再续租,未按本合同“第一部分场地(房屋)租赁”第七条第九款
规定的时间腾空房屋的,甲方按日收取房屋租金并逐日按月房租的百分之三收取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其他经济损失。
五、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对方可从交付的房租或已收取的房屋保证金中,
减扣或折低违约金及逾期应交付的房屋租金等违约费用,抵折不足部分仍可保留继续追偿的权利。
六、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承租房屋、设备损坏以及人身伤亡的、双方互不承担责
任。
七、本合同期满,房屋租金按承租期间物价增长率百分比重新核价,同等条件下乙方享
有优先承租权。
八、本协议履行期内,如因政府政策原因(如国家规划部门规划要求、其他国家行政、司法机关要求等),出租方可提前解除本协议。
出租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退场,并免除承租方腾退期间的房租。
九、本合同第二部分“企业孵化服务”视培训内容,予以另行协商;在合同履行期内,
第二部分第二条规定除非甲方同意或甲方不具备相关能力,否则,乙方不得与第三方签订相关培训内容。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
方均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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