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评应成语引自续义.docx
- 文档编号:17499910
- 上传时间:2023-07-26
- 格式:DOCX
- 页数:14
- 大小:25.92KB
疏评应成语引自续义.docx
《疏评应成语引自续义.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疏评应成语引自续义.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疏评应成语引自续义
疏评“应成语引自续义”
剧宗林
《正理藏论》关于能引能立自许中有一颂曰:
“败办︽搬敌︽爸罢︽办(邦)︽半爸︽柄拜︽宝﹀﹀车稗︽伴川稗︽灿︽昌半︽搬迪罢︽搬得稗︽脆稗﹀”此可汉译为“应成语引自续义,如是遮如却不引”。
现有萨班自释及索朗伦珠释文铅版,分别如下。
萨班自释:
败办︽搬敌︽爸罢︽办邦︽半爸︽柄拜︽宝︽车稗︽伴川稗︽淬拜﹀爸罢︽
应成之语由自续之义能引固然,语
搬迪罢︽斑︽昌半︽脆︽伴川稗︽柴﹀伴巢︽昌半︽粹︽粹拜︽斑半︽霸邦︽绰爸邦︽斑敌︽缠罢邦︽扳︽搬槽拜︽
遮如样不引:
如是火无承许为之因不说
稗︽败办︽伴辨半︽卞︽串罢邦︽惨邦︽脆︽伴彪搬︽办﹀搬槽拜︽稗︽半爸︽柄拜︽宝︽搬舶搬︽锤半︽搬槽拜︽
若则应成之宗法不成;说若则自续之所立说为
斑邦︽爸罢︽冬罢︽斑半︽伴辨半︽柴﹀粹︽粹拜︽斑半︽霸邦︽点稗︽蹬邦︽搬迪罢︽拜便邦︽斑敌︽传半︽
由语有余成为,“火无承许为”遮需之故
帝﹀﹀炒邦︽稗︽败办︽搬敌︽爸罢︽碧稗︽粹拜︽伴巢︽昌半︽拜便拜︽炒﹀雏︽罢财罢︽吵︽扳︽拜爸︽
尔。
既然则应成之语过无如是应安置:
“总一多与
伴蠢办︽斑敌︽传半︽吵︽扳半︽败办︽蹬邦︽锤︽搬︽拜爸︽﹀粹︽粹拜︽斑敌︽传半︽吵︽搬︽粹拜︽︽︽︽︽
相属之故多应成为”所谓,“火无之故烟无
斑半︽败办︽蹬邦︽败办︽搬敌︽拜扳︽搬白伴︽搬堡拜︽办﹀财敌︽传半︽蹬邦︽伴撤︽稗︽败办︽搬敌︽
应成为”所谓应成之允言安置时“何故”若问则应成之
爸罢︽伴巢︽昌半︽伴便拜︽炒﹀﹀罢爸︽吵︽扳︽拜爸︽伴蠢办︽斑︽炒︽吵︽扳︽翟稗︽柴﹀耻拜︽败︽拜拜︽
语如是应安置:
“凡多与相属者彼多皆是,物器不同
卞︽兵︽垫罢︽搬得稗﹀雏︽罢财罢︽冲伴爸︽罢邦办︽搬︽吵︽扳︽拜爸︽伴蠢办︽典︽蹬邦︽锤︽搬半︽
之枣木犹如;总一者亦差别多与相属也”所说
惨邦︽扳唱稗︽斑︽册拜︽白稗︽惩﹀﹀罢爸︽罢财罢︽脆︽刁拜︽斑︽炒︽吵︽扳︽拜爸︽脆︽伴蠢办︽柴︽
同法性者(语)也。
“凡一不有者彼多与不相属,
地︽创爸︽编︽犊︽搬得稗﹀吵︽扳︽拜爸︽伴蠢办︽斑敌︽雏伴爸︽罢财罢︽拆︽脆︽刁拜︽车︽蹬邦︽锤︽搬︽
兔之角犹如;多与相属之总亦一不有为也”所说
惨邦︽脆︽扳唱稗︽白稗︽惩﹀﹀瓣爸︽罢爸︽粹︽粹拜︽斑︽稗︽吵︽搬︽粹拜︽炒﹀残︽北爸︽搬得稗﹀
异法性者(语)也。
又“凡火无处烟皆无,瀑流犹如;
吵︽搬︽拜爸︽搬白邦︽斑敌︽办︽办伴爸︽粹︽粹拜︽吵︽霸邦︽绰爸邦︽雕﹀﹀蹬邦︽搬槽拜︽斑︽惨邦︽扳唱稗︽
烟具有之山上却火无承许为也”所说同法
斑︽册拜︽白稗︽惩﹀﹀罢爸︽吵︽搬︽底拜︽斑︽稗︽粹︽底拜︽炒︽颁爸︽扳爸︽搬得稗﹀吵︽搬︽拜爸︽搬白邦︽
性者(语)也。
“凡烟有处火皆有,灶房犹如;烟具有
斑敌︽办︽办︽瓣爸︽粹︽粹拜︽吵︽霸邦︽绰爸邦︽雕︽蹬邦︽搬槽拜︽斑︽惨邦︽脆︽扳唱稗︽斑︽册拜︽白稗︽卞︽
之山上却火无承许为也”所说异法性者之
爸罢﹀爸罢︽炒︽拜罢︽办︽吵︽扳半︽败办︽蹬邦︽锤︽搬︽拜爸︽﹀吵︽搬︽粹拜︽斑半︽败办︽搬︽
语。
语彼诸中“多应成为”、“烟无应成为”
垫罢邦︽办︽便︽搬邦︽拜捕邦︽碉︽脆︽搬槽拜︽车﹀﹀
间接知故直接未说也。
此释汉文对译可整理为:
应成语固然能引出自续义,但是如语遮样却不引。
如是若不说出许“(烟山)无火”因,则应成之宗法不成;若是说出,则以于自续之所立中说出而成有余语,许为“(烟山)无火”需遮故。
既然,则无过之应成语应如是安置:
“总一与多相属故,应成为多。
”“(烟山)无火故,应成无烟。
”此中安置应成允言。
若问“何以故?
”则(曰:
)应成语应如是安置:
“凡与多相属之者皆是多,犹如不同物器之枣木;总一亦是与多相属者。
”此是具同法性者(语)。
“凡不有为一者皆是不与多相属者,犹如兔角;与多相属之‘总’亦是不有为一者。
”此是具异法性者(语)。
又,如说“凡无火处皆无烟,犹如瀑流;(而你)已承许有烟之山却无火。
”此是具同法性者(语)。
如说“凡有烟处皆有火,犹如灶房;(而你)已承许有烟之山却无火。
”此是具异法性者语。
于彼等语中,“应成为多”、“应成为无烟”间接知故,无需直接说出。
***
索朗伦珠释文:
车稗︽呈︽败办︽搬敌︽爸罢︽编邦︽半爸︽柄拜︽宝︽串罢邦︽惨邦︽宝︽
意为应成之语由自续之宗法之
车稗︽伴川稗︽淬拜﹀爸罢︽搬迪罢︽斑︽昌半︽脆︽伴川稗︽柴﹀半爸︽柄拜︽宝︽荡︽粹︽底拜︽斑半︽
义能引固然,语遮如样不引却,自续之时“火有
驳拜︽饱爸︽霸邦︽点稗︽惩︽蹬邦︽搬迪罢︽拜便邦︽斑邦︽拜扳︽搬白伴︽搬槽拜︽斑敌︽碧稗︽底拜︽斑敌︽
吾却承许也”之语遮需由,允言所说之过有之
传半︽帝﹀炒邦︽稗︽粹︽粹拜︽斑邦︽吵︽搬︽粹拜︽斑半︽败办︽蹬邦︽拜扳︽搬白伴︽搬堡拜︽办﹀财敌︽
故尔。
既然,则“火无故烟无应成为”允言安置时,“何
传半︽蹬邦︽撤邦︽稗︽爸罢︽碧稗︽粹拜︽伴巢︽昌半︽伴便拜︽炒﹀罢爸︽粹︽粹拜︽斑︽稗︽吵︽搬︽粹拜︽炒﹀
故”问时语过无如是应安置:
“凡火无处烟皆无,
残︽背爸︽搬得稗﹀吵︽搬︽拜爸︽搬白邦︽斑敌︽办︽办︽粹︽粹拜︽吵︽霸邦︽绰爸邦︽雕︽蹬邦︽搬槽拜︽斑︽
瀑流犹如;烟具有之山上火无承许为也”此说
昌︽吹︽惨邦︽扳唱稗︽蹿半︽拜爸︽﹀罢爸︽吵︽搬︽底拜︽斑︽稗︽粹︽底拜︽炒︽颁爸︽扳爸︽搬得稗﹀粹︽
譬如法同合;“凡烟有处火皆有,灶房犹如火
粹拜︽吵︽霸邦︽点稗︽斑敌︽邦︽办伴爸︽吵︽搬︽底拜︽车︽蹬邦︽惨邦︽脆︽扳唱稗︽蹿半︽卞︽爸罢︽昌︽吹涤﹀
无承许为之处却烟有也”此说法异合之语譬如。
便爸︽吵︽搬绊拜︽斑敌︽败办︽搬敌︽爸罢︽编邦︽半爸︽柄拜︽宝︽车稗︽伴班爸邦︽斑︽呈︽伴巢︽册拜︽︽︽︽︽︽
上于所说之应成之语由自续之义已引者此唯
翟稗︽柴﹀串罢邦︽惨邦︽宝︽车稗︽扳︽搬槽拜︽斑︽扳︽罢豺罢邦︽搬舶搬︽爸罢︽拜爸︽敝拜︽斑半︽
是,——宗法之义未说除去能立语与区别
粹拜︽斑邦︽雕﹀﹀伴巢半︽搬舶搬︽爸罢︽翟稗︽稗︽呈︽半爸︽柄拜︽宝︽罢佰稗︽挡罢邦︽宝邦︽伴班爸邦︽
无故。
此中能立语凡是,自续之因皆由引出
斑敌︽传半﹀办︽办伴爸︽吵︽搬︽底拜︽车︽蹬邦︽串罢邦︽惨邦︽饱爸︽搬槽拜︽拜便邦︽雕﹀﹀扳车半︽稗︽
之故“山上亦烟有也”谓宗法亦说需要。
总之
败办︽搬敌︽爸罢︽办邦︽半爸︽柄拜︽宝︽车稗︽伴班爸邦︽斑︽伴巢︽串罢邦︽惨邦︽拜捕邦︽碉︽扳︽搬槽拜︽
应成之语由自续之义引出此宗法直接未说
斑︽扳︽罢豺罢邦︽惨邦︽扳唱稗︽蹿半︽卞︽搬舶搬︽爸罢︽拜爸︽敝拜︽斑半︽粹拜︽斑半︽电邦︽斑半︽锤涤﹀
除去法同合之能立语与区别无知应耳。
此释汉文对译可整理为:
意为,由应成语能引出自续之宗法义,但是如语遮样却不引。
因为,自续时,需用“我却承许(烟山)有火”语遮故,(敌)所说宗语“烟山无火”有过故。
因此,安置了“无火故,应成无烟”宗。
若问“何以故?
”则(曰:
)无过语应如下安置:
如“凡无火处皆无烟,犹如瀑流;(你)已承许有烟山上却无火。
”此是同法式。
“凡有烟处皆有火,犹如灶房;。
(你)已承许无火之处却有烟”,此是异法式。
上面所说“应成语引自续之义”其旨即此。
除宗法之义未说外,与能立乌有区别。
此中,能立者,由自续之因式引出故,也要说出宗法“烟山亦有烟”。
总之,由应成语引出自续之义,除未明说宗法外,与同法式之能立语乌有区别。
疏解
“应成语引自续义,如是遮如却不引。
”
此为二句颂,与“似应成语”能引不能引相对,依此颂释文例证,其义总言“应成语”能引什么与不能引什么。
“应成语固然能引出自续义,但是如语遮样却不引,如是若不说出承许“烟山无火”因,则应成之宗法不成;若是说出,则由于自续之所立中说出而成有余语,需遮‘许无火’故。
”
此段首二句“应成语固然能引出自续之义,但是如语遮样却不引”,较之颂文,释文增加了“固然能”、“之”、“语”、“样”等字,不仅对紧缩的颂句起到了松化作用,同时还表明了“遮”字的动态用法。
“应成语引自续义”指由敌许因立敌不许宗(萨班原语为“许因引出不许宗”)的真应成语引出己方心续中所持义。
“自续义”容有正与不正之别,其中正者为“能立”,不正者仅为异敌之主张而已。
萨班前此曾破斥过自续“老正确”论的自恃傲态,他说:
“自续亦有正似之分故”。
“如是”意为“如下所说”,暗指未明说的应成语“烟山有法,应成无烟,以无火故”。
“若不说出承许‘(烟山)无火’因,则应成之宗法不成;”意为,在未明说的应成语“烟山有法,应成无烟,以无火故”中,若不说出以敌许“(烟山)无火”为因,则彼应成语中就会由缺因而致因一相不成。
“若是说出,则由于自续之所立中说出而成有余语,需遮许‘无火’故。
”意为,若在自续语“凡无火处皆无烟,烟山有烟,故烟山有火”的所立即结论“烟山有火”处(也)说出敌方承许的“(烟山)无火”语,则彼语便成为“有余语”。
此中“有余语”意为有待补全之缺减语。
为什么说“(烟山)无火”是有余语呢?
因为“自续义”是“(烟山)有火”;把敌许“(烟山)无火”引入自续义处,就成有待补全的缺减语,尚需用“并非”二字加以遮除故。
整段应意为:
由同法式、异法式应成语能引出自续之结论,但不引出所遮敌许“有余语”:
在能引自续义的应成语中必须说出敌许的“(烟山)无火”故因,否则会由缺因而致因不成;在自续之所立结论处若说出敌许的“(烟山)无火”宗,则必须加以遮遣。
质言之,颂文、释文所要表达的真正意义应是:
正确的应成语只能引出自续义,而不能引出敌宗;若是引出敌宗,则需遮遣。
“既然,则无过之应成语应如是安置:
‘总一与多相属故,应成为多’、‘无火故,应成无烟’,此中安置应成允言。
”
“无过之应成语”指合乎“以敌许因立敌不许宗”定义要求的真应成语。
“安置”有架构、组织、结构、构成、组合、结体等义,这里指应成语的组合形式,即下述的同异法语组合形式。
“总一与多相属故,应成为多”是一真应成例,此中宗有法、宗法、因法三者俱全。
其中宗有法、因法为敌者所许,“应成之宗”法为敌者所不许。
“无火故,应成无烟”是另一真应成例,此中具备宗法、因法,而缺宗有法。
其中因法为敌者所许;既缺宗有法,则“应成之宗”不必为敌方所不许。
故此真应成例似有过失,应补足为“烟山无火故,应成无烟”。
“应成之允言”即应成之宗而非正宗。
如前例“总一应成为多”、“烟山应成无烟”只是应成之宗而非正宗。
例中“总一与多相属故,应成为多”虽非正宗,但此中“与多相属故,应成为多”却是正理,并可概括为“与多相属者皆是多”以作同异法语大前提致用。
同样,“烟山无火故,应成无烟”虽非正宗,但此中“无火故,应成无烟”却是正理,并可概括为“凡无火处皆无烟”以作同异法语大前提致用。
谓“虽非正宗……却是正理”者,缘于萨班前此颂中所谓“正面虽非能立语,倒后却具能立性”。
本段是以两个实例来体现真应成语的总体架构,即以敌许因立敌不许宗。
“若问‘何以故?
’则(曰:
)应成语应如是安置:
‘凡与多相属之者皆是多,犹如不同物器之枣木;总一亦是与多相属者。
’此是具同法性者(语)。
‘凡不有为一者皆不与多相属,犹如兔角;与多相属之‘总’亦是不有为一者。
’此是具异法性者(语)。
”
“若问何以故,则应成语应如是安置。
”意为,论敌若是大智,则仅如上说应成语即可使其得悟;论敌若是小智,不明彼理,则会发出“何以故”问。
若此,则应成语应如下具体安置,即用如下同异法语两个实例来回答敌问。
第一个实例中“凡与多相属之者皆是多,犹如不同物器之枣木”语可视作大前提,“总一亦是与多相属者”语可视作小前提,其结论则应是省却的“总一应成为多”,依自释行文义势其所遮敌论应是省却的“总一非多”。
第二个实例中“凡不有为一者皆不与多相属,犹如兔角”语可视作大前提,“与多相属之‘总’亦是不有为一者”语或可视作小前提,其结论或应是省却的“总应为不与多相属者”,其所遮敌论或应是省却的“总与多相属”。
下面所另举之二例,与上二例又有所不同:
“又,如说‘凡无火处皆无烟,犹如瀑流;(你)已承许烟山却无火。
’此是具同法性者(语)。
如说‘凡有烟处皆有火,犹如灶房;(你)已承许烟山却无火。
’此是具异法性语。
”
“又”,是为与释文开头出过破斥“烟山无火”论相呼应而另举之分别为同法式与异法式的两个用例。
第一例中“凡无火处皆无烟,犹如洪水”语可视作大前提,“(你)已承许烟山却无火”语可视作于结论处所遮敌论。
此式中省却小前提及结论。
第二例中“凡有烟处皆有火,犹如灶房”语可视作大前提,“(你)已承许烟山却无火”语可视作结论处所遮敌论。
此式中省却小前提及结论。
此二例中语句缺减太多,若补齐则应是“凡无火处皆无烟,犹如瀑流(大前提);有烟(小前提);有火(结论)。
你已承许‘烟山却无火’(所遮敌论)。
此是同法性语。
”“凡有烟处皆有火,犹如灶房(大前提);无火(小前提);无烟(结论)。
你已承许‘有烟山上却无火’。
此是异法性语。
”
与上二例样式所不同的是:
上二例中有带喻的大前提,有小前提,无自续结论,亦无需要遮遣的敌论;而此二例中有带喻的大前提,无小前提,无自续结论,有需要遮遣的敌论。
另外,此二例中第二例的所遮语“(你)已承许烟山却无火”应有过失,与同法性语式中的所遮无异故,当为“(你)已承许无火之处却有烟”故。
索朗伦珠见到这一过失,在释文中对之进行了断然改定,这改定显然是必要的。
值得注意的是,从萨班在实例结尾处所作断言“此是同法式”、“此是异法式”中可知:
因明“同法式”、“异法式”与西方逻辑“肯定式”、“否定式”是不相对应的。
“肯定式”与“否定式”是对大前提前后件的肯定与否定;而“同法式”意为同品法式、是指三相因中第二相因式,“异法式”意为异品法式、是指三相因中第三相因式,二式都分别既可采用“肯定式”亦可采用“否定式”。
“于彼等语中,‘应成为多’、‘应成为无烟’间接知故无需直接说出。
”
“应成为多”指前例“凡与多相属之者,皆是多,犹如不同物器之枣木(大前提);总一亦是与多相属者(小前提)”中未明说的敌不许宗“总一应成为多”简称。
“应成为无烟”指前例“凡无火处皆无烟,犹如洪水(大前提);[烟山无火(小前提)]”中未明说的敌不许宗“烟山应成为无烟”简称。
这是说,在上述应成语例中,未明说敌不许宗“应成为多”、“应成无烟”的理由是“间接知故”。
评说
已对颂释作逐字逐句疏解,在疏解过程中亦兼有些评说,但据实而论,那也仅是为句义的随顺而作,还不足以显示自释之炉山真面。
为强化目前仍然处于薄弱环节的藏传因明原典研究,尚需对原典貌相作一集中性评说,以供研究者参考。
值得肯定的是,萨班•贡噶坚赞关于应成语能引什么不能引什么的论证,有助于我们进一步从功能上分清真应成语与似应成语的区别所在,这对我们正确地运用“出过破”具有重要意义。
不过,在这一要义的以例论证过程中也确实存在着不少必须加以指出的过失。
适当指出这些过失,将有助于萨文的阅读,有利于要义的突出。
一、缺减太多是为过
盖因明之难当难于义,不当难于句。
此理可由藏族谚语“不谋于句而谋于义”作注脚。
因明若是难于义理,则天大的困难吾人亦当竭力而攻克之;若只是难于缺减过多乃至别扭至甚的字句,则此难攻之乏益,枉费后来者之精神,必使之避之犹恐不远。
现代以降,如往昔注疏群起之风景已经大煞,何以故?
较之古人,今之人则更欲谋求因明之义理而非缺减太多的字句故也。
向来,说三支式乃至应成论式之缺减过者不谓不多,提出严防缺减诸过乃是公约,而非私约,人人平等,一无例外。
而萨班这位至尊大师于此处为此颂所作自释,显示出的缺减之过又何其多耶!
如在所举真应成例“无火故,应成无烟”中只陈宗法与因法,而缺宗有法“烟山”,如此则应成能立式而非出过的应成式。
其中“因法”为敌者所许;既缺“宗有法”,则“应成之宗”不必为敌者所不许。
因此可以说此真应成例犯有宗有法缺减之过。
再如说:
“应成语应如是安置:
‘凡与多相属之者皆是多,犹如不同物器之枣木;总一亦谓为与多相属者。
’‘凡不有为一者皆不与多相属,犹如兔角;与多相属之总亦是不有为一者。
’”此二例中只说出同异法式中带喻的大前提、小前提,而既未说出自续结论,亦未说出需遮的敌论。
释文举出此二论式之本旨在于证明相比之下正确的应成语所能引出的与所不能引出的各是什么;此二论式之结论实际上是“自续义”,若不说出,那么正确的应成语能引出什么呢?
又若不出说敌许义,那么正确的应成语所不能引出的又是什么呢?
从比较言,能比与所比不出现,则无从比较;从能说所说言,自续义敌许义皆不出现,则能说例与所说义又无从相应。
因此可以说此亦当属缺减过。
由此缺减,还造成二式之不同:
前式大前提与小前提皆为敌者所许,而后式敌许大前提却不许小前提。
另外,后式中“凡不有为一者皆不与多相属,犹如兔角”与“与多相属之总亦是不有为一者”究竟是何等关系?
若是大前提与小前提关系,则小前提不为敌方所许,这不合“以敌许因立敌不许宗”之应成定义要求。
若彼是大前提与结论关系,则此结论无从得出。
试以此例竖式分析如下:
“凡不有为一者皆不与多相属,犹如兔角”(大前提)
“与多相属之总亦是不有为一者”(小前提,但非敌许)
“故总不与多相属”(结论)
若尔,则所举“应成式”例由敌不许因故,不合“以敌许因立敌不许宗”之应成定义要求。
我在此句疏解时加了几个“或”字,其用意便在于此。
“凡不有为一者皆不与多相属,犹如兔角”(大前提)
“?
”(小前提无从寻觅)
“故与多相属之总亦是不有为一者”(结论?
无从得出)
若尔,则在缺失小前提情况下,仅由大前提是得不出应成结论的。
由此所造成的混乱属于根本性的因果混乱,是因明能诠语中所断乎不能允许的。
又如说:
“‘凡无火处皆无烟,犹如瀑流;(你)已承许烟山却无火。
’‘凡有烟处皆有火,犹如灶房;(你)已承许烟山却无火。
’”与前二例不同的是:
前二例中只说出带喻大前提、小前提,既未说自续义,亦未说敌宗;此二例中只说出带喻大前提、敌许宗,而既未说出小前提,亦未说出自续结论。
释文复举出此二论式之本旨在于证明相比之下正确的应成语所能引出的是什么所不引出的是什么;而此二式之结论实际上是“自续义”,若不说出,那么正确的应成语能引出什么呢?
小前提是结论的不可或缺之因,不说出小前提那会得出怎样的结论呢?
从比较言,能比与所比单出,则无从比较;从能说所说言,小前提不出现,则自续义无从出现,自续义不出现,则能说例与所说义又无从呼应。
因此可以说此亦犯有缺减过。
由于缺减而失于监督察验,还导致出萨班自己前此曾经破斥过的将“(你)已承许无火之处却有烟”误说为“(你)已承许烟山却无火”之过失,幸有索朗伦珠改定才顺为正说。
当然,在因明辩论实战中,为求焦点集中,是可以省略说言的。
至于说言省与不省,省什么与不省什么,是可以随辩论对象、言语环境而定的。
比如某甲与某名牌大学校长乙之辩:
乙曾说“要坚持一切走市场化道路”,现在对辩中又说“大学走市场化道路造成了精神污染,教授成了利益集团的代言人,降低了人格,不再是人们心目中的灵魂工程师了”;在这种语境中,若甲立应成语只说“坚持一切走市场化道路是正确的,你却承许大学走市场化道路造成了精神污染,教授成了利益集团的代言人,降低了人格,不再是人们心目中的灵魂工程师了”,而省却“大学属于一切(小前提),故大学走市场化道路是正确的(自续义),不会‘造成精神污染,教授成了利益集团的代言人,降低了人格,不再是人们心目中的灵魂工程师了’(遮敌论)”是完全可以的。
然而,在因明著作中,既无论敌接招,复无辩论语境可鉴,值此,仍不管行文需要,只顾主观意愿,或者唯求某种语句对仗意趣,忽而省略彼彼,忽而省略此此,任意缺减,则是不可取的。
况且在随意省略的行文中还不知不觉地出现了程序错杂的不合因明义理的诸多过患,这自然就会影响到论文的可读性。
以至造成了若不事先通晓应成似应成理便不能择非从是,若是事先已通晓此理者便无须再通过如此行文去择非从是之尴尬局面,而这是不利于因明精神的广泛传播的。
难怪今人不为之作疏,太伤脑筋故。
即就古人作注,亦大多是照抄自释而已,鲜有多嘴者。
偶有多说两句者,亦多是尾羽扎华难中的里。
如索朗伦珠释文中多说了如下两句:
“此中,能立者,由自续之因式引出故,也要说出宗法(小前提)‘烟山亦有烟’。
总之,由应成语引出自续之义,除未明说宗法(小前提)外,与同法式之能立语乌有区别。
”但此类句义该当不是此颂此释的主旨所在。
至于此二句义尚存有过患,请容后文析说。
二、多言亦是过
此颂释文开头既然在讲未明说的应成语“烟山有法,应成无烟,以无火故”中必须以敌许义“(烟山)无火”为因以及自续义处遮敌许宗“(烟山)无火”的道理,那么在以例回答敌问“何以故”时就理当直陈“烟”“火”同异法二例;但是不然,却加举出“总”“多”同异法二例,接此复又补出“烟”“火”同异法二例。
这一加举之言显然是多余的,因为敌问“何以故”问的是“烟”“火”,而答的却是“总”“多”,牛头对不上马面,不独所答非所问,若是实战,则还有辩题转移之过嫌。
因此在索朗伦珠释文中,干脆将“总”“多”同异法二例删去。
至于索朗伦珠释文中所说“此中,能立者,由自续之因式引出故,也要说出宗法(小前提)‘烟山亦有烟’。
总之,由应成语引出自续之义,除未明说宗法(小前提)外,与同法式之能立语乌有区别。
”意思是说,能立式需说出小前提,而应成语引自续义时,无须说出小前提;除此之外,二者皆须说大前提而无须说宗。
索朗伦珠此说若仅是对萨文作分析概括,那自然无可厚非;若是在作肯定性论述,则能论与所论同样值得商榷。
能立式有大小前提故不说宗尚可间接度知,而本颂要旨是真应成能引什么与不能引什么,若宗即所引不说出,那何者是所引何者非所引呢?
若应成式中不说小前提,那所引将如何揣度呢?
不是由大前提“凡不有为一者,皆不与多相属,犹如兔角”与说不出的小前提“?
”得不出“与多相属之总亦是不有为一者”的结论吗?
关于真应成语能引出自续义,只需举出以敌许因“无火”立敌不许宗“无烟”的真应成例即可破斥敌方“烟山无火”允言。
而萨班自释中却绕了一个多言的大弯子说:
“若不说出承许‘(烟山)无火’因,则应成之宗法不成;”特别是在这个多言的大弯子中尚犯有严重过失。
在真应成中,宗有法、宗法、因法这三件是不可缺一的,而自释所举缺“宗有法”,既缺宗有法,则彼式应为能立式非应成式。
若尔,则不可说“应成之宗法不成”。
即令权作应成式,则由缺减宗有法而成“所依不成”过,缺所依故。
若补出宗有法,则彼应成式应为“烟山有法,应成无烟,以无火故”。
但实际上,在这个真应成式中即使说出“无火”因,而作为因一相的“烟山无火”当仍是“应成之宗法不成”。
因此,在这里,只可说“缺因”,而说“应成之宗法不成”则是断乎不可的。
故说此多言大弯子不但犯有多言过,还夹杂有“不成”之过。
又如,自释中说:
“若是说出(‘无火’),则由于自续之所立(结论)中说出而成有余语,需遮‘许无火’故。
”你瞧瞧这个所遮“有余语”!
如此的拖泥带水是不是有点仿佛某些港台评论家的汉语说话方式呢?
显然,此言有失言多义少过,且对语义中心起到了干绕作用。
此中“遮”(藏文为
搬迪罢)字在《藏汉大词典》中只有“回遮”一义;其实,“遮”字当有二义:
一为“回遮”即异品遍(三相因之第三相语),二为“遮遣”即否定;此处宜作“遮遣”解,指在自续所立宗处遮遣敌许宗。
“遮遣”又有二用:
一用为动态,如“如语遮样”、“需遮”,这在自释与索释中都有出现;二用为名词,如“不引所遮”、“所遮为有余语”。
萨文“搬迪罢︽搬得稗”意谓“像正遮那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疏评应 成语 引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