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城改造拆迁补偿产权置换协议.docx
- 文档编号:17495742
- 上传时间:2023-07-26
- 格式:DOCX
- 页数:8
- 大小:18.57KB
旧城改造拆迁补偿产权置换协议.docx
《旧城改造拆迁补偿产权置换协议.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旧城改造拆迁补偿产权置换协议.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旧城改造拆迁补偿产权置换协议
旧城改造拆迁补偿产权置换协议
甲方:
绿城房地产开发
乙方:
为了适应**市现代化城市建设的需要,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提升居民现有物业的实际价值和经济效益,甲方拟对片区的旧屋村历史用地进行改造开发。
依照有关规定,需对乙方位于上述范围内的房产及附属设施进行拆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衡宇拆迁治理条例》、《**市。
。
。
区城中村(旧村)改造实施方法(试行)》和相关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甲、乙两边在平等、志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对乙方合法所有的衡宇及附属设施的拆迁补偿安置事宜达到如下协议:
第一条被拆除衡宇现状
依照乙方提供的产权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两边协商所确信的标准,经甲、乙两边查对,对乙方被拆迁衡宇及附属设施情形确认如下:
衡宇所在地址为区街道,建筑物测绘编号,占地面积平方米,衡宇的总楼层数层,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土地性质,衡宇结构类型,产权证明文件号。
(附属设施详见附件一)
第二条衡宇拆迁补偿方式及标准
经甲、乙两边协商一致,甲方对乙方被拆迁的房产部份给予衡宇产权置换,附属设施部份给予货币补偿方式。
(一)产权置换标准
一、甲方对乙方被拆迁房产建筑面积不大于480平方米的部份依照其建筑面积的1:
1的标准置换新建住宅房的建筑面积,即拆迁乙方该部份每1平方米的房产补偿建筑面积为1平方米该项目内的新建住宅房。
二、甲方对乙方被拆迁房产建筑面积大于480平方米的部份依照其建筑面积的1:
0.8的标准置换新建住宅房的建筑面积,即拆迁乙方该部份每1平方米的房产补偿建筑面积为0.8平方米该项目内的新建住宅房。
(二)货币补偿标准
临时建筑物、构筑(附属)物不给予产权置换,按重置价给予货币补偿。
(三)具体补偿内容
一、乙方同意对其被拆迁衡宇中不大于480平方米的部份即平方米,予以产权置换,依照两边约定的产权置换标准,甲方应补偿其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项目内的新建住宅房。
二、乙方同意对其被拆迁衡宇中大于480平方米的部份即平方米予以产权置换,依照两边约定的产权置换标准,甲方应补偿其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项目内的新建住宅房。
3、乙方同意对其被拆迁衡宇中的临时建筑物、构筑(附属)物予以货币补偿,依照两边约定的货币补偿标准,甲方应补偿其该部份的金额为人民币百拾万千百拾元(小写¥元)。
综上,甲方通过产权置换方式应补偿给乙方该项目内的新建住宅房建筑面积为合计平方米;甲方通过货币补偿方式应补偿给乙方的金额合计人民币百拾万千百拾元。
(小写¥元)
(四)关于产权置换的专门约定
一、假设乙方取得的回迁补偿住宅的实际面积与应当补偿的建筑面积有细小差额的,那么差额部份依照那时该项目住宅的市场销售价进行现金结算。
即乙方取得的回迁补偿住宅的实际面积小于其应得的补偿建筑面积时,甲方应依照那时市场销售价将差额部份折算成现金补偿给乙方;乙方取得的回迁补偿住宅的实际面积大于其应得的补偿建筑面积时,乙方应依照那时市场销售价将差额部份折算成现金补偿给甲方。
上述差价应当在确信回迁补偿住宅房号后三日内付清。
涉及上述差价部份的税费按支付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交纳。
二、上述回迁补偿住宅的标准为框架结构的住宅类用房,其装修标准为毛坯房。
3、属产权置换的,由甲方补齐地价,交付给乙方的为经完工验收合格的红本商品房,可是办理产权时涉及到的契税和交易费等其它费用由乙方支付。
4、回迁补偿住宅的楼栋号码、楼层数及具体房号由抽签决定。
第三条过渡安置
(一)经两边协商一致,甲方不提供临时安置处所,采取向乙方支付临时补助费,乙方自行安排过渡安置处所的方式进行过渡安置。
(二)产权置换过渡期及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
一、产权置换过渡期从乙方的房产及附属设施腾空(即指乙方或利用人搬迁完毕)并将全数权属资料原件交付甲方之日起计,至回迁补偿住宅交钥匙之日止。
二、产权置换过渡期内,甲方按应置换衡宇面积10元每平方米每一个月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3、被拆迁衡宇中的临时建筑物、构筑(附属)物,乙方同意甲方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4、甲方在乙方移交拆迁衡宇及附属设施后,每三个月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一次。
(三)搬迁费
甲方支付给乙方搬迁补助费标准为人民币5000元/栋/次。
搬迁补助费支付时刻为甲方支付第一笔临时安置补助费之时。
考虑到权利人实际发生的搬迁情形,回迁时给予二次搬迁费5000元/栋/次。
第四条拆迁安置补偿范围
本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所确信的补偿方式和补偿费用包括了乙方应得的全数补偿,甲方不存在其他任何遗漏未补的项目及任何费用,尔后乙方不得再就本拆迁补偿项目再提出其他补偿要求。
第五条两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在本协议签定后,在产权确认和权利人身份确认之日当日,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壹拾万元;
2.在完成上述第1小项工作后,有权取得乙方衡宇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利;
3.负责拆除本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下乙方所有的房产及其附属设施等的拆除工作;
4.负责搜集产权资料原件,并递交有关部门办理乙方的房地产证注销手续;
5.负责向计划国土等有关政府部门申请本协议涉及衡宇的旧城改造等相关手续;
6.在本项目取得政府有关部门颁发《建设工程动工许可证》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动工建设;
7.在本项目取得政府有关部门颁发《建设工程动工许可证》之日起三十个月内,应将经完工验收合格的置换衡宇交付乙方;
8.在本旧城改造项目取得相关政府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应向乙方发出搬迁通知或张贴搬迁通告;
9.按本协议约定交付置换衡宇。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0.乙方应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三日内,将被拆迁衡宇的产权资料等一切相关的材料(详见附件二)原件交付给甲方;
11.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完成拆迁补偿及收地工作,在甲方张贴书面搬迁通告或接到甲方书面搬迁通知后30日内将本协议约定被拆迁衡宇腾空,交付甲方拆除;
12.乙方自本协议签定后,不得进行以下活动:
①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及其他构筑物;②改变建筑物和土地用途。
上述行为一经发觉,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违约责任;
13.被拆迁衡宇的水费、电费、物业治理费、电信、广电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缴清,与甲方无关;
14.乙方就被拆迁衡宇而向甲方所提供的所有产权资料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须客观、真实,不然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15.乙方必需确保本协议拆迁范围中所有需拆迁补偿的拆迁衡宇及附属设施的产权属乙方合法所有,且不存在查封、抵押、生意、赠与、其他产权纠纷等情形。
如存在上述情形,乙方应在签定协议前提早告知甲方,乙方协助甲方依法进行处置。
因乙方未提早告知存在查封、抵押、生意、赠与、其他相关产权纠纷等情形,如因上述权属争议等产生的纠纷,由乙方承担全数责任,乙方与其他有关利害关系人之间或经济补偿问题,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及承担;
16.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签定之日起,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拆迁衡宇的现状,不得擅自拆除拆迁衡宇及附属设施(包括门、窗、电线电缆、水电、煤气管道、通信等相关设施),不然,甲方将从应补偿给乙方的费用中扣除被拆除设施的价值;
17.拆迁范围内乙方的拆迁衡宇及附属设施如存在租赁等经济关系,有关承租人的补偿事宜,由乙方负责与承租人之间进行解决,乙方应将应补偿给承租人的款项支付给承租人。
不然,假设引发法律纠纷,由乙方承担全数责任;
18.乙方在接甲方通知接收甲方置换衡宇之日当日内,应先将甲方交付的壹拾万元定金(无息)返还,方可领取衡宇钥匙。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两边均应全面的、适当的履行本方义务,如有违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补偿损失;
2.甲方超期支付补偿款的,每超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应支付款项0.5‰的违约金;
3.乙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搬迁完毕腾空屋屋交付甲方,超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伍万元;超期超过一个月以上的,自第二个月开始,每一个月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拾万元;
4.假设乙方或相关人员超期拒绝搬迁,或两边发生纠纷的,可依照本协议的规定提起诉讼。
诉讼期间甲方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拆除涉案房产及附属设施等,乙方不得有争议,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不依照本协议规定,返还甲方定金,甲方有权不交付置换衡宇给乙方,并从甲方通知乙方办理返还定金、领取衡宇钥匙之日起,不予以支付乙方过渡期临时安置补助费;
6.甲方违背本方义务,未在规按期限内动工建设的,乙方有权没收定金,并解除本协议;
7.甲方违背本方义务,未在规按期限内将置换衡宇交付给乙方的,应在期限届满的次月开始,双倍给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8.甲方或乙方不履行本方义务,造本钱协议客观上已无法履行或履行已无实际意义,另一方能够向人民法院请求解除本协议。
甲方违约的,乙方不予返还定金;乙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
并应补偿守约方的全数损失;
9.因法律、法规及政府政策发生转变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两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争议处置
本协议在履行进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两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生效、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自两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两边能够达到书面补充协议。
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与本协议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劳。
第九条送达
经两边确认,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料、通告、通知等书面材料(或电子文档)的送达地址等如下:
甲方:
绿城房地产开发
地址:
**市区街道号
收件人:
联系: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乙方:
地址:
收件人:
联系: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任何一方依照上述确认的送达地址等,以寄送快件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对方送达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料、通告、通知等书面材料(或电子文档),即视为送达,对方不得主张没有送达。
任何一方需要变更上述地址等,需书面告知对方,不然应当承担送达不能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第十条保密条款和附那么
甲、乙两边应当对本协议及相关的补充协议等应严格保密。
任何一方违背本条款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予以全额补偿。
本协议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一样法律效劳。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绿城房地产开发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乙方(签名):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后附:
一、附件一:
附属设施清单。
二、附件二:
房产资料及相关材料清单。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旧城 改造 拆迁 补偿 产权 置换 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