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个人所得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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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个人所得税
第一章个人所得税
D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第五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全月工资、薪金入—个人承担的社保费—3500
1、一般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纳个人所得税计算
2、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
A、先将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员工当月工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B、员工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上述适用税率的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员工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员工当月工薪所得不够所得不够缴税标准,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员工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C、举例说明:
如果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为2434元(扣除三险一金后),年终奖为4500元,那么首先从年终奖中减去1066元补足当月工资,然后将3434元除以12得出286元,对应的税率为3%,那么年终奖扣税额为3434×3%-0=103元。
如果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为4000元(扣除三险一金后),发放年终奖为4500元,那么先将4500元除以12得出375元,适用税率为3%,那么年终奖扣税额为4500×3%-0=135元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通知》(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
对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1:
某职工孙某,每月取得基本工资2500元,2011年10月取得半年度先进职工奖1000元,当月还取得三季度奖5000元,每月正常取得加班奖300元,考勤奖200元
计算:
孙某10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2500+1000+5000+300+200-3500)×20%-555=545
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纳税义务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全年承包、承租经营收入总额—每月3500*12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的,减除费用800;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额(每次收入额)*适用税率(20%)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六、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第七条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第八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第九条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纳税义务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第十条各项所得的计算,以人民币为单位。
所得为外国货币的,按照国家外汇管理机关规定的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缴纳税款。
第十一条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
第十二条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开征、减征、停征个人所得税及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节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一
不超过1500元的
3
0
二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105
三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555
四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1005
五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2755
六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5505
七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3505
(注:
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以及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0元的
5
0
2
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10
750
3
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20
3750
4
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30
9750
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35
1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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