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医学院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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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医学院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附件3:
齐齐哈尔医学院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提高防范和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齐齐哈尔医学院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齐齐哈尔医学院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应急处置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安全防护,预防和减少突发危险化学品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学院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
学院各有关部门、院(部)、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各危险化学品涉及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三)快速响应,果断处置。
事发单位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突发事故,要以最快速度、最大效能,有序地实施单位自救,快速、及时启动分级应急响应。
在应急处置工作中,按照“统一指挥,先控制后消灭,救人第一,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在避免危害扩大的前提下,首要开展抢救人员的应急处置行动,同时关注救援人员的自身安全防护。
当需要外部力量救援时,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请求支援。
(四)预防为主,防救结合。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
加强危险源管理,做好突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积极开展培训教育,组织应急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做好救援物资和技术力量储备工作,做到有备无患。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院与危险化学品有关的突发事故的应对工作。
第二章危险源分析
第四条危险源分析
(一)危险源确定
我院所涉危险化学品包含一定数量的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易燃化学品、腐蚀性化学品等,分散在各教学、科研实验室、准备室及危险品仓库内,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一定危害性。
要对每种危险化学品的危害性进行分析,并确定为危险源,纳入危险源管理。
(二)危害类型分析
危险化学品涉及申领、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置等多个环节,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类型主要有火灾、爆炸、中毒、灼伤、窒息、泄漏、环境污染、失窃、丢失等,事故蔓延迅速,危害严重,影响广泛。
要对危害类型分析预判。
第三章事故分级
第五条事故分级
根据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从重到轻依次分为特别重大事故(I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和一般事故(IV级)四个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I级)
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或易制爆化学品丢失或被盗;对人员生命健康、社会环境造成影响的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危险化学品引发的致5人以上受伤害或有人员死亡的各类事故。
(二)重大事故(Ⅱ级)
除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化学品以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被盗;对人员生命健康、社会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危险化学品引发的致3-5人受伤害或有人员重伤的各类事故。
(三)较大事故(Ⅲ级)
不会对周边环境和人员健康造成影响的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危险化学品引发的致1-2人受伤害的各类事故。
(四)一般事件(IV级)
限于事发单位内、无扩大趋势,不会对周边环境和人员健康造成影响的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危险化学品引发的初期的或小范围内可控的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引发的其他各类事故,但未造成人员伤害。
第四章 组织体系与工作职责
第六条组织体系
(一)I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
发生I级事故,学院启动突发安全事件I级应急响应,由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中心(以下简称“I级应急处置组”)统一领导和指挥全院的应急处置工作。
办公室:
设在武装部(保卫处)
主要职责:
及时前往事发地现场,组织和指挥I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二)Ⅱ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
发生Ⅱ级事故,由学院安全委员会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组(以下简称“Ⅱ级应急处置组”),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
置工作。
办公室:
设在武装部(保卫处)
主要职责:
及时前往事发地现场,指挥并负责Ⅱ级事件的应急处置;配合公安、卫生、环保等部门做好突发Ⅱ级事件的处理工作。
(三)Ⅲ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
发生Ⅲ级事故,由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组(以下简称“Ⅲ级应急处置组”),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办公室:
设在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实验实训中心(合署)
主要职责:
及时前往事发地现场,指挥并负责Ⅲ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IV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
发生IV级事件,由事发单位应急处置工作组(以下简称“IV级应急处置组”),启动IV级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主要职责:
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开展现场封控、保护和救援行动;负责IV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应急处置专家组
应急处置专家组由学院实验室工作委员会化学安全领域专家组成,必要时可召集院内外的相关专家,主要负责突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测、预警和处置中的咨询工作,向各级应急处置组提供应急处置决策依据和建议等。
第七条学院各有关单位相应工作职责
(一)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
发生I级事故时,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接受政府部门的指令和调动,落实上级部门和学院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及时向学院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发生Ⅱ、Ⅲ级事故时,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在Ⅲ级(含Ⅲ级)以上事故确认后2-4小时内,向上级有关单位报送事故处置情况。
(二)宣传统战部:
发生Ⅲ级(含Ⅲ级)以上突发事故时,负责做好宣传工作,向外界及时通报事实情况,开展网络舆情监管、预警,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等。
(三)武装部(保卫处):
组织应急机动队伍,执行处置突发事故的应急任务;负责布置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人员疏散、治安巡逻,保持校园内救援通道的畅通;负责在Ⅲ级(含)以上事件确认后2小时内酌情向公安部门报送事故情况、请求支援;配合事发单位或消防部门进行现场灭火,搜救伤员,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负责与公安部门联系,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突发事故的调査取证工作,参与做好事故应急救援总结工作。
(四)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实验实训中心(合署):
负责在Ⅲ级(含)以上事故确认后2小时内向环保部门报送事故情况、请求支援,及时向上级转达环保部门的指示;负责组织专家,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负责联系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开展监测、治污、放射性化学废弃物处置等工作;负责配合政府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及应急救援工作的总结并及时向学院报送信息。
(五)后勤管理处:
做好应急所需的水电、交通等保障工作。
负责在事发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及时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械和急救药品;负责实施现场救治及统计伤亡人员情况,及时与附属医院等联系求助,将超出卫生所救治能力的病员及时转送至上级医院;负责在Ⅲ级(含Ⅲ级),以上事故确认后2小时内向卫生部门报送事故信息、请求支援。
(六)各相关单位:
根据本单位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的种类及特性,做好应急救援设施和物资准备工作;负责本单位内IV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做好本单位I、Ⅱ、Ⅲ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信息。
第五章应急响应
第八条分级响应
突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各级应急处置组应立即发布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各有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迅速采取先期应急处置措施,封锁现场,疏散人员,积极救治受伤人员,控制事态发展。
第九条应急处置
(一)应急处置基本任务
1.控制危险源。
及时控制造成事件的危险源(灭火、切断毒源等),防止事件继续扩展,确保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援。
2.抢救受害人员。
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以降低伤亡率,减少事件危害。
3.引导人员撤离。
组织撤离时应指导人员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并向上风向迅速撤离出危险区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
撤离过程中应积极组织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
4.做好现场洗消。
对现场残留的有毒有害物质和可能对人和环境继续造成危害的物质,应及时组织人员予以清除,减轻危害后果,防止对人的继续危害和对环境的污染。
(二)现场处置要点
1.丢失或被盗事件处置要点
确定丢失或被盗的位置;确定丢失或被盗物质的类别、特性(毒性、腐蚀性、放射性、致癌性、爆炸性、易燃性等);确定丟失或被盗可能导致的后果及其危害性:
确定主要的控制措施;确定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公安部门等)。
2.火灾事件处置要点
确定火灾发生位置;确定引起火灾的物质类别(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确定所需的应急救援处置专家类别;明确火灾发生区域的周边环境;确定周围区域的重大危险源分布;确定火灾扑救方法;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及对周围区域的影响(含火灾与爆炸伴随发生的可能性);确定对火灾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控制火灾蔓延、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确定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队伍等)。
3.爆炸事件处置要点
确定爆炸地点;确定爆炸类型(物理爆炸、化学爆炸);确定引起爆炸的物质类别(气体、液体、固体);确定所需的爆炸应急处置专家类别;明确爆炸地点的周围环境;明确周围区域的重大危险源分布;确定爆炸可能导致的后果(火灾、二次爆炸等);确定爆炸可能导致的后果及其主要控制措施(再次爆炸控制手段、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确定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队伍等)。
4.中毒事件处置要点
明确引起中毒的物质类别(剧毒性、腐蚀性等);确定所需的中毒应急处置专家类别;明确中毒地点的周围环境;确定是否巳有有毒物质进入大气、附近水源等场所;确定气象信息;确定中毒可能导致的后果及其主要控制措施(中和、解毒等措施);确定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卫生部门等)。
5.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件处置要点
确定泄漏源的位置;确定发生泄漏的化学品种类(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确定所需的泄漏应急处置专家类别;确定泄漏源的周围环境(环境功能区、人口密度等);确定是否已有泄漏物质进入大气、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场所;明确周围区域的重大危险源分布;确定泄漏时间或预计持续时间以及泄漏扩散趋势预测;确定实际或估算的泄漏量;确定气象信息;明确泄漏可能导致的后果及危及周围环境的可能性(泄漏是否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中毒等后果);确定对泄漏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堵漏、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确定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消防特勤部队、防化兵部队等)。
(三)应急处置方案
突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剧毒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置方案详见附件。
各危险化学品涉及单位应根据各自涉及的化学品种类、危害特性等分别负责组织制订和修订详细的现场处置预案,并保障其切实可行。
第十条信息报送
一旦预测可能或已经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事发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判定事故等级,并及时报告。
I级、Ⅱ级和Ⅲ级事故需报告武装部(保卫处)、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实验实训中心(合署),出现人员伤害时,需同时报告后勤管理处卫生所请求支援。
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实验实训中心(合署)依据事故严重程度,负责向学院相关领导及部门报告。
特别紧急的情况可先越级报告,或根据人员受伤、火警等情况分别拨打120急救电话、119火警电话。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故类型与现场情况,涉及危险源的名称、数量及危险特性,涉及人员情况,已采取的控制措施,报告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
IV级事件由事发单位处置完成后,向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实验实训中心(合署)、武装部(保卫处)报备。
第十一条应急保障
各危险化学品涉及单位负责配备本单位应急救援人员,并组织培训、演练;院内应急处理联系电话应保证畅通有效;院内各使用、存放、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根据所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等因素,做好经费保障,配备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定期检查,保证可用。
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表
责任单位
物品名称
数量
备注
武装部
(保卫处)
消防栓、灭火器、沙箱、灭火毯
若干
根据各危险化学品涉及单位的实际情况,配备不同类型的灭火器。
后勤管理处
抽水泵、应急灯
若干
各危险化学品涉及单位
解毒或中和药品、应急喷淋及洗眼装置、急救用品、防护服、防护面罩、防护眼镜、防毒面具、防护靴、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仪、空气呼吸器、其他应急物资。
若干
根据所涉危险化学品性质配备
第六章后期处置
第十二条各级应急处置工作组应妥善处理相应善后工作。
善后工作主要包括事故中伤亡人员的抚恤、补偿、补助和相应的心理干预及司法援助,紧急调拨物资的处理和补偿,环境污染清理,有关教学、科研、生活等设施的恢复重建,有关单位和个人向保险机构的理赔等。
第十三条事件平息后,相关职能部门和事发单位要对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善后工作等做出调查评估并形成完整的总结材料,向学院党委和行政报告,交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实验实训中心(合署)归档。
纪检监察处要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预案由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实验实训中心(合署)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预案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
1.齐齐哈尔医学院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2.齐齐哈尔医学院剧毒化学品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附1:
齐齐哈尔医学院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一、事故分类
突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剧毒化学品除外,下同)主要分为以下几大类:
(一)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被盗事故
(二)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
(三)危险化学品中毒事故
(四)危险化学品火灾与爆炸事故
二、应急处置
(一)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被盗事故处置措施
一旦发现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被盗,工作人员应保护、封锁现场,立即报告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实验实训中心(合署)和武装部(保卫处)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向相关院领导汇报,并在确定丢失原因和地点后,积极查找。
必要时,报告政府公安机关。
(二)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处置措施
在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过程中,发生容器破裂、洒漏等事故,造成危险化学品的外漏时,须采取简单、有效的措施消除或减少泄漏危险。
1.疏散与隔离
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首先应疏散无关人员,隔离泄漏污染区。
若为易燃易爆化学品大量泄漏,应立即切断事件区电源、严禁烟火、设置警戒线,并及时拨打“119”报警,请求消防专业人员救援。
2.泄漏源控制与处理
救援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进入泄漏现场进行处理,尽可能通过堵漏、吸附等方法控制泄漏源。
注意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
(1)围堤堵截
液体化学品泄漏到地面上时会四处蔓延扩散,难以收集处理,须筑堤堵截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
(2)稀释与覆盖
向有害物蒸汽云喷射雾状水,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
对于可燃物,可在现场施放大量水蒸气或氮气,破坏燃烧条件。
对于液体泄漏,可用泡沫或其他覆盖物品覆盖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发。
对于气体泄漏,应开窗保持通风,降低其浓度。
(3)收容(集)
泄漏量小时,可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吸收棉等吸收、中和;泄漏量大时,可选择用隔膜泵将泄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内或槽车内。
(4)废弃
将收集的泄漏物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用消防水冲洗剩余少量物料。
(三)危险化学品中毒事故处置措施
化学品急性中毒事故多因意外引起,其特点是病情发生急骤、病状严重、变化迅速,必须争分夺秒及时抢救。
急性中毒的现场抢救原则如下:
1.做好救护者个人防护
急性中毒发生时,毒物多由呼吸道和皮肤侵人体内,因此救护者在进入毒区抢救之前,应佩戴好防毒面具、氧气呼吸器、防护服和可燃气体报警仪等防护用品和应急器具。
2.尽快切断毒物源
救护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后,除对中毒者进行抢救外,同时应采取措施(如关闭管道阀门、堵塞泄漏的设备等)切断毒源,防止毒物继续外逸。
对于已经扩散出来的有毒气体或蒸气应立即启动通风设施排毒或开启门、窗等,降低有毒物质在空气中的含量,为抢救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3.尽快转移病人
将病人转移到空气流通的安全地带,解开领扣,使病人呼吸通畅;脱去污染衣服,并彻底清洗污染的皮肤和毛发,注意保暖,阻止毒物继续侵入人体。
4.现场施救
针对不同的中毒事故,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现场应急救援。
对于呼吸困难或呼吸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对心脏骤停者,应立即行胸外心脏按压;对眼部溅入毒物者,应立即用清水冲洗。
5.及时解毒和促进毒物排出
对于毒物经口引起的急性中毒,若毒物无腐蚀性,应立即用催吐或洗胃等方法清除毒物。
对于某些毒物亦可使其变为不溶性物质以防止其吸收,如氯化钡、碳酸钡中毒,可口服硫酸钠。
氨、铬酸盐、铜盐、汞盐、羧酸类、醛类、脂类中毒时,可给中毒者喝牛奶、生鸡蛋等缓解剂。
烷烃、苯、石油醚中毒时,可给中毒者喝一汤匙液状石蜡和一杯含硫酸镁或硫酸钠的水。
一氧化碳中毒者应立即吸入氧气,以缓解机体缺氧并促进毒物排出。
6.送医院治疗
经过初步急救,速送医院继续治疗。
(四)危险化学品火灾与爆炸事故处置措施
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质等一旦起火,很有可能引发爆炸,危险性、破坏性极大,因此,在保证扑救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要遵循“先控制后消灭,救人先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不同种类危险化学品的灭火扑救方法如下:
1.扑救易燃液体火灾的基本方法
首先应切断火势蔓延的途径,控制燃烧范围。
对小面积(一般50㎡以内)液体火灾,一般可用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等灭火。
大面积液体火灾则必须根据其相对密度(比重)、水溶性和燃烧面积大小,选择正确的灭火剂扑救。
比水轻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如汽油、苯等)起火时,用普通蛋白泡沫或轻水泡沫灭火;比水重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如二硫化碳)起火时可用水扑救。
水溶性的液体(如醇类、酮类等),最好用抗溶性泡沫扑救。
2.扑救毒害品和腐蚀品火灾的基本方法
灭火人员必须穿防护服,佩戴防护面具。
一般情况下采取全身防护即可,对有特殊要求的物品火灾,应穿专用防护服。
扑救时应尽量使用低压水流或雾状水,避免腐蚀品、毒害品溅出。
遇酸类或碱类腐蚀品最好调制相应的中和剂稀释中和。
浓硫酸遇水能放出大量热,会导致沸腾飞溅,需特别注意防护。
浓硫酸数量不多时,可用大量低压水快速扑救。
如果浓硫酸量很大,应先用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再把着火物品与浓硫酸分开。
3.扑救易燃固体、易燃物品火灾的基本方法
易燃固体、易燃物品一般可用水或泡沫扑救,但少数易燃固体、自燃物品的扑救方法比较特殊,如2,4-沙二硝基苯甲醚、二硝基萘、萘、黄磷等。
2,4-二硝基苯甲醚、二硝基萘、萘等可升华为易燃固体,在扑救过程中应不时向燃烧区域上空及周围喷射雾状水,并用水浇灭燃烧区域及其周围的一切火源。
遇黄磷火灾时,用低压水或雾状水扑救,用泥土、沙袋等筑堤拦截黄磷熔融液体并用雾状水冷却,对磷块和冷却后已固化的黄磷,应用钳子夹入贮存水容器中。
4.扑救易燃气体火灾的基本方法
扑救过程中应向燃烧区域上空及周围喷射雾状水,用水浇灭燃烧区域及其周围的一切火源;同时用水喷射盛装易燃气体的容器,降低容器温度。
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切断泄露源,并开窗保持通风。
当灭火人员发现有发生爆炸的可能时,应迅速撤至安全地带,来不及撤退时,应就地卧倒。
5.扑救遇湿易燃物品火灾的基本方法
遇湿易燃物品如金属钾、钠以及三乙基铝(液态)等应远离水源、热源,并存放于固定在墙体上的铁柜中。
当实验场所内存在一定数量的遇湿易燃物品时,绝对禁止用水、泡沫、酸碱灭火器等湿性灭火剂,应用干粉、二氧化碳等扑救。
固体遇湿易燃物品应用水泥、干砂、干粉、硅藻土和蛭石等覆盖。
6.扑救爆炸物品火灾的基本方法
迅速判断和查明再次发生爆炸的可能性和危险性,紧紧抓住爆炸后和可能再次发生爆炸之前的有利时机,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力阻止再次爆炸的发生。
当灭火人员发现有发生再次爆炸的危险时,应迅速撤至安全地带,来不及撤退时,应就地卧倒。
三、附则
危险化学品引发的其他事故请根据其性质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
附2:
齐齐哈尔医学院剧毒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一、事故分类
突发剧毒化学品事故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剧毒品丢失或被盗事故
(二)剧毒品泄漏与中毒事故
(三)剧毒品火灾与爆炸事故
二、应急处置
(一)应急响应
接到事故报告后,I级应急处置组应立即启动I级应急响应。
各有关单位根据预案分工,履行各自职责。
(二)应急措施
1.警戒与疏散
剧毒品泄漏、火灾、爆炸等事件发生后,应根据泄漏扩散情况或火焰热浪辐射范围建立警戒区,禁止消防及应急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进入;引导、护送无关人员迅速撤离警戒区,向上风方向转移。
2.现场急救
剧毒品对人体伤害巨大,因此,在事故现场,无论是病人还是应急人员,均需进行适当防护。
现场急救要点为迅速带受害者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畅通;呼吸困难时给氧;呼吸、心脏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心肺复苏术,并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3.处置措施
(1)剧毒品丢失或被盗
发现剧毒品丢失或被盗后,应保护、封锁好现场,立即报告本单位主管领导、武装部(保卫处)、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实验实训中心(合署),积极查找,必要时报告公安部门。
(2)剧毒品泄漏
剧毒品泄漏后,应立即封锁泄漏区,划定隔离区,疏散无关人员,救治受伤人员,并尽可能控制泄漏源。
尽可能控制泄漏源,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如泄漏物具有易燃易爆性,须注意切断火源、电源。
应急人员应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防毒面具/口罩、防毒服、防护靴等),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或破裂的容器,实施堵漏、回收或处理泄漏物质。
用塑料布、干燥沙土或其他不燃材料等覆盖或吸收,防止扬尘或蔓延;然后用洁净的铲子收集泄漏物于容器中,将容器移离泄漏区。
对无法收集的(残余)剧毒品进行中和或稀释处理,或联系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3)剧毒品中毒
皮肤接触:
应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流动清水或特定的解毒(中和)溶液彻底冲洗至少20分钟后,尽快就医。
眼睛接触:
应立即提起眼睑,用洗眼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后,尽快就医。
吸入:
应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畅通。
如呼吸困难,应输氧,并尽快就医。
呼吸心跳停止时,立即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术,并尽快就医。
食入:
根据剧毒品的特性,通过服用足量温水或其他饮品(牛奶、蛋清或口服活性炭等特定溶液)等方式进行稀释、催吐(禁止催吐情况除外)、洗胃、导泻、解毒,并尽快就医。
(4)剧毒品爆炸
发生剧毒品爆炸事件时,应立即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处置,并组织工作人员迅速撤离,封锁现场,切断一切可能扩大爆炸的环节。
应急救援人员应注意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警惕爆炸燃烧产生的毒性或腐蚀性烟气。
(5)剧毒品火灾
应根据剧毒品的化学特性,采用合适的灭火方法扑救,避免不当灭火措施引发事件升级。
当火灾不可控时,须立即拨打“119”,请求支援。
应急救援人员应注意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警惕燃烧产生的毒性或腐蚀性烟气,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喷水冷却火场容器,直至灭火结束。
一旦有爆炸危险(处在火场中的容器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
(三)现场残留剧毒品处置
所有沾染上剧毒品的废弃物均需收集起来,由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实验实训中心(合署)联系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或者经无害化处理后按化学废弃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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