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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章程
王庆坨镇大三河小学学校办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王庆坨镇大三河小学英文译名:
TianjinWuqingWangqingtuoDasanhePrimarySchool
第三条办学地址:
王庆坨镇大三河曾村
第四条住所地:
王庆坨镇大三河曾村
第五条机构性质:
公办
第六条隶属关系:
学校由天津市武清区教育局举办,属公益性事业单位
第七条学制:
学校为六年制教育全日制公办基础教育学校
第八条办学规模:
占地4904平方米,建筑面积1230平方米,46间房屋(小学占1025平方米,37间房屋,幼儿园占205平方米,9间房屋),现有8个班级(小学6个,幼儿园2个),学生289名(小学生232名,幼儿57名)。
该校于2000年进行了平房校舍的翻建,土木结构,教室面积在50平米左右,容量在40名学生左右。
第二章办学理念与学校特色
第九条办学宗旨:
为培养适应未来社会素质全面的现代人奠基
第十条办学特色:
和合文化
第十一条办学理念:
“和谐发展,合作共赢”是我校和合文化的灵魂,其涵义是师生在和谐相处的环境氛围中,通过携手合作的切磋琢磨与积极互动的过程,促进每个人的身心获得和谐的发展。
第十二条学校精神:
追求和而不同、和谐相处的目标,追求互动交流、合作共赢的过程。
第十三条发展方向:
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把建设学校建设成为学生喜欢、家长信任、社会称赞的现代化小学。
第十四条培养目标:
培育有理想,爱学习,会合作,讲团结的少年儿童。
个体和谐,指师生思想、心里、品格和谐,指师生、教师与教师、家长与教师、学校家庭社区等各种关系和谐、融洽;学校和谐,指在个体和谐、集体和谐的基础上,建设和谐的合作型学校。
通过平等、合作的伙伴关系;整合各方面工作协调开展;融合群体的智慧协调发展。
促使学生形成良好的人格品质和行为习惯,帮助他们形成积极的人生观、价值观。
使教师努力展现教育智慧的风华,做有教育魅力的教师,追求人生品位的高雅。
师生有梦想,有抱负,不断追求卓越;对学校来说,为生命的健康成长创造条件,走具有自身特点的发展之路。
第十五条一训三风:
1、一训:
和而不同携手前行
勉励全校师生用于指导精神生活和规范日常言行的座右铭。
“和而不同,携手前行”的校训反映了我校和合文化的核心内容,是师生共同的精神支柱、奋进的号角,其涵义是每个师生都要尊重彼此间的差异,要精诚团结、携手合作,为振兴中华而奋勇前行。
2、校风:
为者常成行者常至
校风是学校特有的占主导地位的行为习惯和群体风尚,它对师生行为具有导向性影响。
我们倡导建设的“为者常成行者常至”校风,是引导师生坚信无论做什么事情,只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最终会得到成功,并将这种认识付诸实践成为行为习惯。
3、教风:
正心为本修身为基
有理想有追求,敬业爱岗,无私奉献,为人师表;终身学习,钻研业务,不断进取,使教师无悔于教育事业。
4、学风:
自主钻研合作发展
培养学生浓厚的学习兴趣,用自己最好的方式去释疑解惑,用自己的最好方式去实践操作,从而达到获取知识与技能的目的,在彼此间相互交流沟通合作的过程中真正地掌握学习的主动权。
第十六条校徽:
释义:
王庆坨镇大三河小学始建于1954年,学校名称“王庆坨镇大三河小学”中的“河”的谐音“荷”作为主要创意源泉。
大圆寓意阳光,小圆寓意雨露,在阳光雨露的照耀滋养下,似书本、似双手的叶片孕育托起一朵由三片花瓣组合而成色彩艳丽、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茁壮成长。
人在其中体现以人为本这个核心,契合了坐落在王庆坨镇东南方向,服务于四个小村落的学校“大三河小学”的名称特色,同时彰显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合文化”。
第十七条校歌:
放飞梦想
武清区王庆坨镇大三河小学校歌
李克山词
阳光灿烂彩旗飘扬
我们的校园充满希望
教学相长师生共勉
携手播撒生命的芬芳
坚定信念不忘初心
把梦想牢牢扛在肩上
阳光灿烂歌声荡漾
我们的校园充满希望
拼搏进取开创未来
教育的彩虹就在前方
耕云播雨不忘初心
在新时代里放飞梦想
第三章学校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
第十八条领导体制:
学校设校长、教务主任、德育主任各一名。
校长由镇教育办公室任命,领导和管理学校的行政工作,对外代表学校,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
教务主任、德育主任由校长任命并报镇教育办公室批准,或由其直接任免。
第十八条法人代表:
镇教育办公室总校长为学校法人代表,学校校长为学校负责人。
第十九条组织机构:
第一级:
校长
第二级:
德育处、教务处、总务处
第三级:
1、德育处:
班主任、少先队、体卫艺、三结合
2、教务处:
人事组、学科组、教科研组
3、总务处:
后勤组、财务组
第二十条决策机制:
1、校务委员会。
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人员组成。
校务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
校务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议有关学校发展、学生管理的重大事项。
2、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由学校党支部书记组织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研究商讨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
3、校务会议。
由校长定期组织召开校务会议,研究、决定学校行政工作重大问题。
校务会议人员由学校的校长、主任组成。
4、教代会。
由工会组织召开,讨论通过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民主管理: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依靠教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学校全体教师为工会成员,依照党的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如下职权:
1、定期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以及办学水平自评工作报告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讨论和审议学校提出的考核办法、奖惩规定等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规章制度。
3、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对学校领导干部进行民主监督和评议。
第二十二条监督机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建立学校党组织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协调、检查、督促各部门落实思想政治工作计划。
3、对学校发展规划、学期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人事安排和工作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认真讨论研究,参与决策,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4、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依据“党管干部”的原则,负责干部的选拔培养、教育、管理,建设一支适应现代化教育需要的高素质的学校干部队伍。
5、加强党组织的思想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做好组织发展工作。
第四章教育教学
第二十三条教育教学管理机制:
1、学校建立以教务处为首的教学管理机制,健全校本教研组、教科研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
2、教务主任负责教学工作,统筹教师分工与管理、德育主任负责学校活动,学生管理工作等。
负责领导、组织教师开展各类教学研究。
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负责组织本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3、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学校力求因材施教。
汉语言文字为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学校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学校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探索适应素质教育的课堂教学新模式,采用现代化教学技术,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学校按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教学大纲课程计划,开全科目,开足课时,并严格执行作息时间表、课程表及教学进程,任何人不得擅自停课,特殊情况的停课需经上级领导批准。
学校统一按上级规定征订教材,任何人不得擅自推销学习资料。
教务处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尤其要提高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同时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与归档。
全面实行等级评价制。
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确保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回家作业,三至六年级学生平均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不超过1小时。
每学期一至六年级进行一次统一的期末联系,并及时做好质量分析。
4、本着向课堂教学要质量的原则,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按时上下课,严禁旷课、不按课表上课、随意调课等现象。
积极推进“自主、合作、探究”的教学方式,构建民主、平等、和谐的生本课堂。
积极鼓励学生,让每一位学生在尝试中体验成功。
5、学校严格执行有关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法规规章,通过日常体育活动以及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健身习惯与基本的运动技能。
学校通过体育课、课外活动等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年举办一次体育运动会和多次体育单项比赛。
大力推进“小篮球”品牌项目。
学校建立医务室,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体检,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
学校完善卫生工作制度,不断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在校园室内实施禁烟。
6、学校建立心理咨询室,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配备兼职教师开展工作。
成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商讨学校心理健康工作。
每学年初制定计划,学年末对相关工作进行总结。
将心理素质教育纳入学校工作日程之中,融进日常教育教学中。
鼓励老师开展心理教育研究。
班主任工作要扎实,成为学生发展健康心理的启迪者和榜样,把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结合起来,在指导班队工作时,要发展学生良好的自我意识,培养自主能力,自我教育能力。
大力开展各种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心理教育活动,如听讲座、班队活动、社区活动等,让学生在活动中提高认识,全面促进心理素质的提升。
杜绝有害学生心理健康的言行,如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在不适当的场合公开学生的隐私等。
7、保证科技、艺术、劳动等各类综合实践教育的经费投入,并对学校专用教室进行配置和整修,各室配备管理员,制定管理员工作职责。
以普及与提高相结合,课内与课外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学生的艺术素质和审美能力,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为学生终身喜爱艺术、学习艺术、享受艺术奠定良好的基础。
积极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经常性、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并逐步使其规范化、制度化。
大力推进“音韵古诗”品牌建设,定期开展好艺术节和经典诵读节,鼓励人人参与。
第二十四条教育教学监督机制:
1、建立并完善教代会和校务委员会制度,充分发动教职员工积极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各级领导成员的敬业精神和服务质量。
2、负责各项工作的教师每月总结,对于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建设性、改革性的建议、措施,供学校领导决策时参考。
3、实行校长接待日、校长信箱等,以此沟通社区、家长、教师、学生与领导之间的思想感情,建立新型的人际关系,从而改进学校工作。
4、教职工代表会议每年举行一次,会间由校长向大会报告工作,并充分听取教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五条教育教学评价机制:
实施等级评价制度。
第五章教职工
第二十六条教师聘任原则:
实行教职工合同聘任制,镇教育办公室坚持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监督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依法与教职工签订聘任合同。
镇教育办公室将签订聘任合同的教师依据学校根据编制实际情况需求分配给学校。
第二十七条教师考核原则:
依据国家教育教学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围绕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考核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十八条教职工权利:
教职工享受法律规定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教职工义务:
教职工享受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条教职工权利维护:
工会具有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
第三十一条教职工救济:
镇教育办公室工会负责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学校对所属教职工进行认真摸底调查,全面掌握困难职工生活状况,加强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申报条件、程序和要求的宣传,按救济标准,救济程度顺序推荐。
第三十一条经费来源:
学校经费来源为财政补助收入。
第三十二条经费使用原则:
经费预算和决算提交行政会、全体教师会审议,并接受上级财务和审计部门监督,经费使用根据经费制度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三条经费管理制度:
学校经费由教育办公室统一管理,2000元以内报告教育办公室财务主任审批;2000元-5000元(含5000元)报告教育办公室总校长审批;5000元-10000元(含10000元)经校务会通过;10000元-50000元(含50000元)全体教职工通过;50000元进行招标方。
第三十四条接受捐赠规则:
1、学校应当将受赠财产用于符合其宗旨的活动和事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积极实现捐赠财产的保值增值。
应当将受赠财产用于发展本单位的公益事业,不得挪作他用。
2、学校应当将捐赠物品专物专用,捐赠款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和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
3、捐赠人有权向受赠人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对于捐赠人的查询,学校应当如实答复。
4、受赠人应当公开接受捐赠的情况和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五条接受捐赠办法:
1、受赠人接受捐赠后,应当向捐赠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据,将受赠财产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2、学校与捐赠人订立了捐赠协议的,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捐赠财产,不得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用途。
如果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当征得捐赠人的同意。
3、受赠人每年度支出的每笔款项报教育办公室审批。
所有账目应当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监督。
必要时,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对其财务进行审计。
第六章学生
第三十六条学生管理原则:
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内容对学生实施管理。
第三十七条学生评价原则:
学校坚持发展的观点,对学生进行综合性评价,围绕德、智、体、美、劳等诸多方面因素实施评价。
第三十八条学生的权利:
学生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学生的义务:
学生享有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条学生权利维护:
学校作为教育者需要履行的法定义务,尊重和保护学生权利,保障学生的人身权、财产权和受教育权不受非法侵害。
第四十一条学生的救济:
对于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条件的学生,依据相关规定要求,给予助学金等形式提供资助。
第七章安全
第四十二条安全保障制度:
1、学校安全及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安全保卫组织:
组长:
王颖
副组长:
田会英、张莹
组员:
学校全体教职员工
校长为安全第一责任人
安全主任为安全直接责任人
班主任为班级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科任教师为相应学科、相应科室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2、学校大型活动安全制度
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无论学校开展何种大型活动,都必须遵守如下各项制度:
(1)校内活动:
①主办者应组织好学生进出场,要排队,按次序进出。
②主办者在活动前对活动中遇有紧急情况的处置应有所考虑,并采取预防措施。
③大型活动的场所(如:
体育馆、操场、会议厅等)应落实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制度,消除不安全隐患,做好维修保养。
④学生应遵守各场馆的各项规则,特别是对安全的有关规定。
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本着学生第一、生命第一的原则实施应急措施。
(2)校外活动:
①主办者在活动前应向校分管领导汇报活动的规模、地点、时间、内容等事宜,在取得同意后方可实施。
②主办者应根据活动的情况事先就安全问题,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饮食卫生等宣传,提出要求,作出规定。
涉及本次活动的教师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对学生的安全事宜要严上加严,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置。
③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
④主办者和现场组织者对学生安全全面负责。
若发生安全事故,根据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⑤学生军训、学农、春游、秋游等活动,校卫生室应派人员随队外出,负责保健、临时医务处置等工作。
3、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①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②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进出场要有序,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③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上课教师负责,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④组织学生开展军训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对军训和实践的场地应事先考察,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并与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商定,确保学生军训安全进行。
⑤军训的强度应根据学生的年龄、身体状况而定,对患有不适合军训活动疾病的学生应进行劝阻,避免不必要的事情发生。
⑥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会操、军训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2)师生外出活动要注意的事项:
①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调查、春秋游、公益活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②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学校校门出入管理制度
(1)学生、教师进出校门规定
①学生在校上课期间,一律不准私自出校门
②上课期间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出学校,必须持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学校门卫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假条存档备查
③工作期间,本校教师一律不得随意出入校门,如有事需外出办,必须持请假条方可出门,无假条随意出入校门者按旷职处理。
(2)外来人员进出校门规定
①外来人员来访,要在收发室填好来客登记表,经与有关成员电话联系后方可进入,并实行领入制。
外访人员进入学校,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学校教学有序进行。
②对拒不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学校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③学校教师在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却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须由教师本人到收发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④学生家长到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的需由教师本人到
收发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⑤学校大门要二十四小时有保安值勤。
门卫人员必须禁止商贩在校门口摆摊。
5、学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增强安全意识,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或财物,防止丢失,凡贵重物品一律不得带入宿舍,违规者后果自负。
(2)必备的钱财物品要放在柜内、抽屉内锁好,不得随意放在其它地方。
(3)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动用他人物品。
(4)不得将家长、亲戚朋友、陌生人带入宿舍,如有特殊情况要经门卫保安批准。
(5)宿舍内不准喝酒、打架、喧哗滋事;就寝时间不得播放广播、音乐,影响其他邻居休息;不得向窗外抛物。
(6)严禁使用电源充电,不得将接线板、充电器、手提充电灯等电器带入宿舍。
严禁使用任何电器。
(7)宿舍内严禁吸烟;严禁将打火机、火柴、蜡烛等易燃物品带入宿舍;不得使用蜡烛照明,不得点燃蚊香等物;禁止在宿舍内点明火焚烧信件纸张等;离开寝室要将室内电源切断。
(8)严禁将管制刀具、哑铃、拉力器、双节棍等易造成人身伤害的物品带入宿舍。
(9)上课期间未经领导允许不得回宿舍。
6、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①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②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③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④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⑤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2)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①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②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
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③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④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7、学校疾病防疫安全管理制度
(1)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组成的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2)大力开展学校爱国卫生运动,坚持全校每天清洁扫除,每周一大扫,全天保洁制度,坚持每天检查室内外环境卫生,并及时公布。
(3)做好卫生保健宣传工作,加强师生的公共卫生和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同时,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的预防,安排必要的课时,进行相应的健康教育,使防病防疫知识深入人心。
(4)大力开展体育活动,加强体育课教学质量,督促师生加强体育锻炼,不断增强体质增强个人防病抗病的能力。
(5)加强学校纯净水的管理,各班级学生饮用水管理责任到人,对饮用水的卫生质量,生产许可证和水质量监测报告要由卫生部门提供,严格把关,确保饮用水的卫生质量,对饮水设备,要坚决做到定期消毒,清洗并做好记录,工作人员要持健康证上岗。
(6)建立学生定期健康体检制度,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并采取相应的隔离防范措施,及时切断传染病在学校的传播途径。
(7)建立传染病、食物中毒发现报告制度,各年级,班主任为责任报告人,发现传染病或疑似病例和食物中毒者应立即报告学校管理领导小组或校医室,以便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不及时上报或瞒报要追究责任。
(8)学校每年定期对校内教学环境与生活设施进行自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检查结果,全校公布。
8、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县食品卫生监督所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
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2)建立食品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如发生上述事件,立即向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卫生部门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3)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制度。
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教师、学生未受教育不过。
(4)食品加工人员必备的卫生条件:
从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有健康证,并随时保持个人衣帽、仪表整洁。
(5)操作间必备的卫生条件:
设施布局合理,生熟分开,标志明显,餐具存放整齐,密闭保存,符合规范要求。
(6)食品采购、贮存必备的卫生条件:
采购食品符合卫生标准,有检验证明,有冷藏冷冻设施。
库房整洁通风,防鼠设施齐全,原料摆放整齐,标志明显,物品分类、分架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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