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4号煤探巷掘进安全技术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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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号煤探巷掘进安全技术措施
关于3号煤探巷掘进的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探清3201采面上部风氧化带底界的标准位置,使3201采面早日形成开采条件,经公司及矿有关领导研究决定,在3201切眼向外196米处施工一条探查巷,为保障施工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况
本工程从原有旧巷掌头拉门,按中心沿3煤拉底前掘进,掘进方位279°53′26″,预计坡度19°,探到3煤风氧化带底界为止,预计向前掘60米左右,工作面断面为矩形,巷道净高1800mm,净宽2200mm,净断面3.6m²。
(附3号煤探巷掘进工作面支护示意图)
三、支护材料及规格
采用单体π型钢棚支护,单体规格采用DW20型,π型钢长度为2.2m,顶板用规格为1.2×0.2×0.06m板皮刹顶,棚距为1.0米,单体穿底鞋,底鞋规格为0.25×0.2×0.06m,当遇到顶板破碎、帮顶来压、顶板淋水、地质构造等情况之一时,要缩小棚距至0.5米,同时顶板要铺设金属网。
四、工程质量标准及要求
1、测量部门必须及时测点给线,提供准确的施工导线。
保证巷道严格按设计施工。
每掘进20~30m测量组必须标定一组中、腰线。
(开口或变方位掘进5m内及时标定)
2、验收员负责每班将巷道中、腰线引到迎头,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及时汇报队长,做到掘进1m合格1m。
3、巷道顶底板分别按腰线到底板1m,腰线到顶板0.8m控制。
4、由挂线工负责巷道中、腰线延伸和中、腰线检查工作。
5、巷道中腰线精度控制要求:
架棚巷道中线至任一帮的距离不超过设计值-30—50mm;腰线至顶梁底面、腰线至底板距离不超过设计值-30—50mm。
6、架棚棚腿必须保证足够的迎山角度,迎山较多保持在2.5~3.5°之间。
7、架棚时必须保证在一条线上,不得出现里出外进现象,误差不得超过±50mm。
五、施工工艺
1、落煤
采用爆破法掘进。
工作面采用MZ-1.2型煤电钻钻眼,使用煤矿许用乳化炸药,瞬发电雷管爆破。
正向装药,正向爆破,MFB-150型直流发爆器起爆,全断面一次装药,分次爆破。
2、支护
爆破后,打前探梁支设临时支护,待工作面清理净后,架棚,支设永久支护。
3、出渣线路
迎头工作面→3201皮带运输巷→1205石门→1202运输下山→2205运输下山→2205机巷→2204运输下山→1125石门上山巷→溜煤眼→老主井→地面
4、材料运输
地面→老副井→04车场→2202回风石门→2202材料下山→1205石门→3201运输巷→掘进工作面
六、通风
采用11kw局扇风机压入设供风,局扇风机按设在1205运输下山巷口,风筒600mm,附通风路线图。
附通风路线示意图
七、安全监控
在工作面迎头5m范围内安设甲烷传感器一台、报警浓度1.0%。
断电浓度1.5%、复电浓度1.0%。
在距回风口10-15m范围内设一台甲烷传感器,报警、断电浓度为1.0%,复电浓度<1.0%。
八、防尘
防尘管路引至工作面,放炮前后进行洒水降尘,转载点设置喷雾装置。
工作面采用湿式打眼,做好无水不开钻,停水停钻,并使用水泡泥。
九、通讯
各输送机机头机尾、工作面安设电铃、电话。
以便发生状况时随时取得联系。
十、安全技术措施
(一)、爆破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1、爆破工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岗位证后方可上岗位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2、开工前由爆破工和熟悉本规程及爆破工作的人员到爆破材料库领取爆破材料,电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运送。
3、爆破材料运至工作地点后应分别存放在木制的管、药箱内加锁保管,钥匙由爆破工随身携带,管、药箱之间距离不小于20米,并放在爆破警戒线以外的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地方。
4、装配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炮药箱附近进行,禁止坐在炮药箱上装配引药,引药应与当时炮眼数量一致,工作过程中严禁雷管受到冲击震动,从成束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先顺好脚线,再握住雷管用手指抓住脚线抽出雷管,药卷顶部(非聚能穴)用竹签捅一个孔,插入电雷管,之后应将脚线在药卷上整齐缠绕,并将脚线末端扭结成短路。
5、爆破前,必须对工作面及其附近进行洒水降尘工作,并且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
“一炮三检”由放炮员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在每次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检查装药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严禁装药爆破。
6、爆破前爆破母线和连接线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三十四条的规定。
7、爆破前必须在所有通向爆破地点的巷道内设好警戒,警戒点必须设置警戒绳、警戒牌和警戒哨。
二)、有关规定;
1)、由班组长亲自安排设置警戒和解除警戒。
2)、爆破前,工作面所有人员都必须撤至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3)、班组长清点人数无误并确认巷通道内所有人员撤出后方可下达放炮命令。
4)、班组长下达放炮命令、撤除警戒命令必须亲自传达,严禁其他人员代传或者使用电话联络。
8、爆破时,爆破工必须发出三声爆破信号再至少等5秒后方可起爆。
9、爆破工接到班组长下达的放炮命令后,方可将母线与放炮器相连进行充电放炮。
10、爆破后,将母线扭接成短路,拔下放炮器钥匙,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并把放炮器保管好,待15分钟后方可入内作业。
11、通电后若没有起爆,爆破工必须取下放炮母线,扭结成短路,至少再等15分钟,方可沿途检查拒爆的原因。
12、检查处理瞎炮或重新联线放炮时,必须至少有两人以上,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在观察顶帮处理悬、矸危岩后,方可操作。
13、处理拒爆、残暴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必须在当班处理完毕。
。
三)、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2、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平行打眼,重新装药起爆。
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
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
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6、爆破结束后,爆破工要报告班组长,由班组长宣布解除警戒之后,人员方可入内作业。
7、放炮母线在放炮时应放在底板上,不充许放在电缆和风水管上,放完炮后将母线盘放整齐。
8、装药炮眼必须当班放完,遇有特殊情况时,放炮员必须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及班组长交待清楚。
9、当班剩余的炸药、雷管必须及时交回火药库。
10、其他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中第三百二十条、第三百二十六条,第三百三十一条、第三百三十四条中的规定。
四)、“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1、放炮过程必须由当班班组长、放炮员、瓦斯检查员共同监督执行,班组长、放炮员、瓦斯检查员必须明确各自的职责、任务并严格执行、落实。
2、当班班组长必须持“瓦斯检查”牌,放炮员必须持“放炮警戒”牌,瓦斯检查员必须持“允许放炮”牌。
拿牌人员必须管好自己所持牌子,并核对牌子内容,防止拿错,牌子不得交给他人保管或由他人转交。
3、交牌顺序:
当放炮员做好放炮准备工作后将“放炮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班组长接到牌后负责派人警戒,同时将“瓦斯检查”牌交给瓦斯检查员,让其对放炮地点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测。
放置警戒人员必须对放炮地点的通风、瓦斯、巷道支护情况进行检查,并检查警戒人员到位情况、工作面人员撤离情况和清点人数,待确定放炮地点符合放炮要求,警戒人员到位情况无误后,班组长亲自监督瓦斯检查员将“允许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接到牌后发出放炮口哨进行放炮,放炮作业完成后将各牌物归原主,牌子必须由本人交接,不得由他人代替。
(二)、顶板施工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人员进入工作面前,必须由班组长由外到里认真检查后巷支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严格按照循环图表掘进,每掘够一个循环,敲帮问顶后,立即用前探梁进行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遇到顶板破碎时,循环进度为1.0米/循环,并及时进行支护。
4、永久支护必须及时,安装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在后巷没有支护完毕的情况下,继续向前掘进。
5、敲帮问顶过程中,敲帮问顶人员必须站在后退道路畅通的安全地点,并用专用的长柄工具(使用1寸钢管加工,长度3800mm),由外向里,先顶后帮依次进行。
敲帮问顶工作由班长和副班长担任,班长找顶,副班长站在找顶人的后侧观察顶板。
找顶只准一组进行,不准两组同时进行。
(三)、临时支护安全技术措施
1、工作面放炮后,要首先进行敲帮问顶。
进行敲帮问顶时要严格按有关要求进行。
2、可按照前面有关章节前探梁的使用方法架设前探梁,以重点将顶板刹紧。
然后才能进行出渣作业。
前探梁上面的托梁可直接上好永久支护用的钢梁,按棚距要求上好。
3、出渣工作结束后,在托梁下的两侧按要求立好棚腿,架设好永久支护。
(四)、钻眼工序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打眼支护工必须熟悉并掌握工作面爆破参数和支护参数。
2、工作面配备2台煤电钻,煤电钻必须经机电工在入井前检查其完好情况,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3、打眼前必须对煤电钻进行如下检查:
1)、煤电钻机体有无损坏,螺钉螺帽及销子等有无松动。
2)、检查开关是否灵敏,转动方向及声音是否正常。
3)、钻杆与钻头是否扣紧牢固,钻头合金钢有无缺损,钻杆是否弯曲等。
4、搬运煤电钻时应一手提钻,一手握电缆边走边松,煤电钻运到迎头后要将电缆悬挂在巷道侧帮,防止工作过程中挤压损坏。
5、工作面随时要进行敲帮问顶工作并要彻底,支护牢固可靠,无空顶空帮现象,否则严禁工作面打眼。
6、打眼过程中,要时刻注意观察钻进情况,并及时排出眼中煤岩粉。
7、发现有煤岩松动,来压或钻孔中有压力水,水量突然增大或出现有害气体等异常现象时,必须停止打眼,钻杆不要拔出,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待处理好后方可恢复工作。
8、指眼人员必须严格按炮眼布置要求定眼位,发现打眼角度、位置不符时,必须及时纠正或重新打眼。
9、打眼工打眼时,衣口、袖口、领口必须扣紧,严禁戴手套打眼和指眼。
10、钻进过程中,抱钻人要站稳,不允许上、下、左、右摆动,推力保持均匀一致,匀速钻进,及时排除煤岩粉,防止夹钎,钻前、钻下严禁站人,防止断钎伤人。
11、钻眼中发现煤电钻零部件设施等有异常现象发生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进行处理。
12、钻完眼后,拔下钻杆,关闭风水将钻具撤至无淋水支护完好的安全地点。
13、处理拒炮时,必须与原炮眼相距大于300mm处平行于原炮眼方向打眼且眼深要超过拒炮眼深,严禁相交钻眼。
14、严禁打眼装药平行作业。
(五)、永久支护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架永久棚前,必须备好所用的材料、工具,并仔细检查材料的规格、材质是否符合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和不能保证安全的工具一律不准使用。
2、架永久棚前,要拉中线,量取棚距,找出棚腿的柱窝位置,并用钎子捣至设计的柱窝深度,立棚腿、上撑杆,木背板按规定的位置、数量要求设好、背实,确保架棚的质量。
3、支护前后,要经常敲帮问顶,人员站在支护完好的安全地点,及时用长柄工具将活煤、伞檐清掉,确保安全。
4、棚子架好后在棚口两端及顶上加打木楔,将棚子楔紧,并在棚梁与棚腿的亲口处设好永久撑杆。
5、背顶木板皮要紧贴围岩,不得松动或空顶。
背帮的第一块背板应背在亲口向下100mm处,然后向下500mm背一块。
背板应与巷道中线平行,按照棚梁的长度均分摆放,背板两头应超过梁(腿)中心。
因是网下掘进,要重点做好背顶工作,背顶时要使用金属支柱进行配合,如存在网子下掉现象,可使用金属支柱将其顶起,然后再背入木板,背板一定要密,背板间距不少于0.3米。
6、架棚操作时禁止人员在下方逗留或通过。
7、架棚结束后,架棚工必须及时清理该地点的杂物、活煤。
做到文明生产。
(六)、架棚工安全技术措施
1、架棚支护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架棚支护工必须认真学习作业规程,掌握规定的支护形式、支护技术参数、质量标准要求等情况。
3、施工时,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规定进行作业。
其支护材料、结构形式、质量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4、支护过程中,必须对工作地点的电缆、风筒、风管、水管及机电设备妥善加以保护,不得损坏。
5、架棚前,认真敲帮问顶,仔细检查顶帮围岩情况,清除活矸危石,确保工作面环境安全。
6、架棚顺序应由外向里进行。
如顶帮宽度及高度不够,要进行扩帮。
采用打眼放炮的方式扩帮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作业。
7、背帮背顶材料要紧贴围岩,不得松动或空帮空顶。
顶部和两帮的背板应与巷道中线平行,其数量和位置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梁腿接口处的两肩必须加楔打紧,背板两头必须超过梁(腿)中心。
8、架棚支护应按下列顺序操作:
1)、备齐工具和支护材料。
2)、排除隐患。
3)、将中线延长至架棚位置。
4)、根据架棚要求进行扩帮扩顶或清帮清顶。
5)、挖腿窝。
6)、按迎山角度等要求立棚腿。
7)、背顶背帮。
8)、使好撑木、拉杆、联棚器等稳固装置。
9)、检查架棚质量,清理现场。
(七)、预防冒顶安全技术措施
1、每班开工前、打眼前和支护前及放炮后都必须进行敲帮问顶工作,发现易脱落或松动的煤岩块及时找下。
2、敲帮问顶工作应由两名有经验的老工人担任,一人找顶,一人观察顶板,观察顶板的人站在找顶人的侧面,并且两人都要站在安全地点,要保证后退路线畅通。
3、找顶应顺裂隙慢慢找下,不得硬刨、硬撬,遇有岩层离层,以及顶板敲击发出“硿硿”的声音时,要立即找下。
4、安检员和迎头工作人员要经常注意顶板及两帮围岩情况,发现问题必须停止工作,待处理好后方可入内作业。
5、找顶工作,只准由一组进行,禁止两组同时进行找顶,防止出现险情躲闪不及。
7、当顶板破碎时,循环进度根据现场情况相应缩小,每循环进度不大于0.9米,支护要及时且牢固有效。
8、施工中临时支护必须及时有效,严禁空顶作业。
9、严格按照《爆破说明书》和《炮眼布置三视图》规定进行打眼、装药、放炮,保证巷道光面爆破。
10、施工过程中应经常观察顶帮和托板的变化情况,当出现岩壁片帮,托板严重变形、底鼓、顶板压力增大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严重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待处理好后再入内作业。
(八)、预防水灾安全技术措施
1、由地测部门做好水文地质预报。
根据预报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进行施工,遇有水患时立即向有关领导及部门汇报。
2、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
施工期间及时开挖毛水沟和临时水窝,施工时视具体情况可适当调整位置,临时水窝蓄水量不小于2m3,安装潜水泵将汇集至水窝的污水排出。
在开口处北侧用碎石或岩渣各做一个挡水墙,墙高300mm,厚400mm。
3、打眼过程中密切注意钻孔情况,发现孔内有水流出或有压力水以及塌孔等现象时,必须停止打眼,钻杆不要拔出,撤出人员并及时向项目部汇报。
待探明情况,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入内作业。
4、施工人员应经常观察巷道内岩壁的变化情况,发现有挂红、挂汗、出现水雾、底鼓、顶板淋水加大、空气变冷、有臭鸡旦味等透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向总值班和项目部值班人员汇报,待处理妥善后方可继续施工。
(九)、矿车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1、推车前必须检查沿路巷道、轨道情况,清除轨面障碍物,防止矿车掉道。
2、一次只准推一个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
3、推车时必须注意前方,发现前方有人或障碍物时必须及时发出信号。
4、严禁放飞车。
5、装载物料不得超重、超宽、超高。
6、推车过风门时必须开一、关一,不准同时打开两道风门。
严禁用矿车撞击风门。
(十)、煤电钻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1、操作人员必须掌握煤电钻的特点,熟悉操作方法。
2、打眼作业时,打眼工严禁戴手套进行作业。
3、煤电钻应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十一)、机电设备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工作面所有电气设备必须包机到人,实行承包挂牌制.
2、电气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修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转。
3、电气设备完好率达到矿要求标准。
4、严格执行机电设备日检和月检制。
5、设备操作必须有经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操作和检修。
(十二)、架棚工安全技术措施
1、架棚工必须认真学习作业规程,掌握规定的支护形式,支护技术参数,质量标准要求情况。
2、施工时必须对工作地点的所有设备及设施妥善加以保护,不得随意损坏。
3、架棚前认真进行敲帮问顶工作,按照规定使用前探梁,确保工作面的安全。
4、严禁空顶作业,架棚作业必须由外向里进行。
5、构顶背帮必须构牢构紧,棚梁平直。
(十三)、井下电器维修工安全技术措施
1、机电维护工必须经培训后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作业,并且熟悉各种设备的结构、性能。
2、机电维护工必须熟悉完好标准,熟悉质量标准化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
3、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送电必须专人负责,坚决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制度,停电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工作牌。
4、井下各种电气设备严禁带电检修;带电搬迁。
检修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检修完毕后必须对所兼修的设备进行认真的检查,确定无误后方可送电。
5、井下供电要做到“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四有”(有过流和漏电保护、有螺丝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三全”(防护装置齐全、绝缘用具齐全、图纸资料齐全),“三坚持”(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坚持使用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
6、电缆吊挂必须整齐,吊挂间距不得大于3m,电缆严禁吊挂在风水管路上。
严禁在电缆上悬挂其它物体。
7、电气设备要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且应避开淋水的地点。
十一、其他相关事宜
1、施工探巷之前,要先把旧巷维修好(启闭、通风、排除有毒有害气体和积水、修好原支护)。
2、启闭前安通部要做好启闭安全技术措施,并派专职安检员、瓦检员现场跟班指挥。
3、本措施未尽之处按《煤矿安全规程》、《3201回风巷作业规程》和矿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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