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标准草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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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准草拟
安全环境科
二零一五年二月一日
区域安全标准
及特殊作业安全规程
目录
通用区域管理标准3
一、通用区域6S标准3
(一)通用5S标准3
(二)通用车间安全管理标准3
(二)通用班组安全管理标准5
二、颜色管理标准5
三、安全通道标准及使用要求6
区域安全标准细则7
一、熔化车间7
(一)电炉作业区7
(二)浇注作业区8
二、成型车间10
(一)制芯作业区10
(二)造型作业区11
(三)落砂/缓冷作业区12
三、精整车间13
(一)抛丸作业区13
(二)焊补作业区14
(三)打磨作业区15
四、涂装、喷漆车间16
(一)涂装作业区16
(二)喷漆作业区18
五、木工作业19
(一)模具维修19
(二)木料加工20
六、采供部21
(一)采购与储存21
(二)料场管理22
特殊作业安全标准细则23
一、起重机械作业23
二、压力容器作业25
三、厂内机动车辆作业27
四、焊接与切割作业29
五、高危险性作业32
六、涉电维修作业34
通用区域管理标准
一、通用区域6S标准
(一)通用5S标准
1、生产区域的地面、工作台不应放置多余物品,不同类型,用途的物品应分开管理不得混放。
2、任何区域地面均不能掉有零部件
3、作业区、非作业区、良品区、不良品区等应标明并区分开,并加以标示,标志刷漆颜色要明确(黄色为固定,红色为不良)
4、作业岗位不能放置不必要的工具,私用物品只能有杯子,且应按规定放置于杯架上
私人物品不应在工作区出现。
5、电源线应管理好,不应杂乱无章或抛落地上
6、工具箱、工具架箱应按平行,垂直放置,不能斜放。
没有使用的工具均应放置在工具架上
7、零件架,工作台,清洁柜,样本,检具,无规则消耗类物品垃圾桶应在指定标志场所按水平直角放置,放置处要有明确标识
8、各种成品,零部件不能在地面直接放置,且应按品名型号编码标示,编码标示不能被遮住;成品的放置应该按机种型号区分开。
9、宣传白板,公布栏内容应适时更换,应标明责任部门及担当者姓名
10、清洁用具用完后应放入清洁柜或指定场所,清洁柜,清洁用具应保持干净
11、通道上不能放置物品,不允许放置物品的地方(通道除外)要有标识
12、模具及其他需要堆叠防治的物品的堆放高度应作出规定
13、地面应保持无灰尘,无碎屑,纸屑等杂物墙角,底板,设备下应为重点清扫区域
14、设备,配电箱,工作台,文件柜,治具,柜架,货架,门窗等应保持无灰尘,无油污
(二)通用车间安全管理标准
1、外来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基本的防护用品
2、吸烟应到规定场所,不得在作业区吸烟
3、对危险品应有明显的标识
4、各安全通道及出口的前面不能有物品堆积
5、灭火器应在指定位置及处于可使用状态
6、灭火器的前面或左右不能有物品放置
7、易燃品的持有量应在允许范围以内
8、配电设施设备的开关及使用应指定专人负责或制定相关规定
9、电源,线路,开关,插座要经常检查,确保无异常现象出现
10、任何作业均应遵守安全作业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11、对易倾倒物品应采取防倒措施
12、作业完毕要确认车间无火种遗留
(二)通用班组安全管理标准
1、建立安全生产标准班组记录台帐,并明确班组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
2、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并严格执行。
3、人员应熟悉本岗位相关的危险源及其控制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工艺安全作业指导书。
4、开展定期的安全检查,排查事故隐患并对查出的隐患实施了有效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或进行了逐级报告。
5、每月至少开展两次安全活动。
6、对新员工进厂、转岗和复工、全员等均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培训。
二、颜色管理标准
地面颜色的规划:
地面区域主要划分为作业区和非作业区两大类,非作业区又划分为安全(参观)通道、存储区、生活区、办公区三类
1、作业区域地面保持原有颜色,后续统一涂刷亮灰色油漆,其他非作业区域地面颜色与作业区保持一致;
2、安全(参观)通道地面为亮绿色油漆;
3、安全通道与生产及其他区域用黄色油漆区分
4、设备地坑边沿用200mm黄黑相间斑马线进行区分;
5、区分存储区、生活区、办公区域用黄色油漆,宽度一般100mm;
6、区分不良品区用红色油漆,宽度100mm;
7、区分危险区域用黄黑相间斑马线,宽度一般100mm;
8、物品临时放置(如移动推车)场所用黄色油漆,但要做成虚线,宽度一般50mm。
三、安全通道标准及使用要求
凡容易造成员工在行动过程中被绊倒、划伤或被车辆造成撞伤、挤伤或原辅材料砸伤的工作现场,均应划定安全通道,并用500*500mm白色字体标示。
车间通道划分要根据需要通行的类别进行区分。
1、连接车间主要出口人行安全通道:
含标示线宽1.5米,两侧标示线各宽100mm;
2、一般区域人行安全通道:
含标示线宽1米,两侧标示线各宽100mm;
3、车辆、行人混合通道,含标示线宽3米,车行1.8,人行1.2.三条标示线各宽100mm;
4、安全通道标记应醒目、清晰,通道平坦,无台阶、坑、沟,双线平行、笔直;
5、安全通道与车辆通道交叉处标记为1500mm×100mm长方型断续线标志,使用白漆喷涂;
安全通道的使用要求:
1、安全通道必须畅通,各类材料、设备、工位器具不能侵占安全道。
2、各类原辅材料、车辆、工具箱的摆放不能压占安全道标志线及存放在安全道上。
3、各类机动车辆不能在安全通道上存放,因特殊需要,如装卸产品,零部件等停留时间不能超过六十分钟。
4、各类机动车辆在混合安全通道行驶时必须避让行人,行驶时速不能超过5公里。
5、起重吊车,吊运物件时应将吊物在安全通道上空运行,运行高度不得超过1M,遇有行人时应先行警告,行车停用时吊钩位置不能在通道上方。
区域安全标准细则
一、熔化车间
(一)电炉作业区
涉及危害项目:
职业危害项目:
高温、热辐射、CO、烟尘、用电
主要危险源:
高温熔融金属喷溅
防护用品配置:
阻燃服、阻燃鞋、、阻燃手套、安全帽、防护面罩、防尘口罩
参考安全标准:
GB/T11651-2008《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则》
GB/T4200-2008《高温作业分级》
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1》
GB/T13869-2008《用电安全导则》
《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安监总管四[2011〕84号)
相关安全要求:
1、上班时穿戴好阻燃服、阻燃鞋、、阻燃手套、安全帽、防护面罩、防尘口罩等劳保用品。
2、电炉周围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工作场地、炉前坑及炉底不得有积水。
3、入炉料需认真检查,并有记录,不允许将密闭的盒子、箱子和管类炉料以及任何潮湿炉料加入电炉。
4、设备线路及防护、报警设施需定期检查,电控柜周围设置绝缘垫,电炉机组室无积水,无易燃化学品。
5、电炉送电前,必须对水泵水路,电器进行严格检查,并有相应的检查记录,如有损坏禁止送电。
(二)浇注作业区
涉及危害项目:
职业危害项目:
高温、热辐射、CO、烟尘
主要危险源:
高温熔融金属泄露、喷溅
防护用品配置:
阻燃服、阻燃鞋、、阻燃手套、安全帽、防护眼镜、防尘口罩
参考安全标准:
GB/T11651-2008《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则》
GB/T4200-2008《高温作业分级》
GB/T13869-2008《用电安全导则》
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1》
《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2013版
相关安全要求:
1、上班时穿戴好阻燃服、阻燃鞋、、阻燃手套、安全帽、护目镜、防尘口罩等劳保用品。
2、铁水包使用前必须有严格的检查、修理、使用记录,确保安全可靠,修包及吊运时时注意固定好安全销。
3、铁水吊运路线、浇注区域必须严格保持干燥,铁水喷溅范围内不可有易燃易爆物,不可有其他作业。
4、浇注时,操作者必须站在牢固安全的地方,包嘴和浇口之间不得超过300mm高。
二、成型车间
(一)制芯作业区
涉及危害项目:
职业危害项目:
高温、有毒化学品中毒
主要危险源:
酒精起火、触电
防护用品配置:
防毒口罩、防化服、防化手套
参考安全标准:
GB/T11651-2008《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则》
GB/T4200-2008《高温作业分级》
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2》
GB15603《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
相关安全要求:
1、上班时穿戴好防化服、防化手套、防毒口罩等劳保用品。
2、作业环境必须保持通风,严禁吸烟,严禁不可控明火。
3、作业环境无其他易燃易爆物,并按照《建筑消防设计规范》配置相应数量灭火设施。
4、作业环境使用防爆开关、防爆灯具。
5、危化品划分区域放置,并张贴易燃、有毒标示。
按最小使用量控制存放,防止泄露。
(二)造型作业区
涉及危害项目:
职业危害项目:
粉尘、噪音、少量有毒化学品
主要危险源:
物理打击、压力容器、起重机械伤害、触电
防护用品配置:
安全帽、防砸鞋、防尘口罩、普通工作服
参考安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4年1月1日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
GB/T11651-2008《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则》
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1》
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2》
GB15603《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
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TSGR5002-2013《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
相关安全要求:
1、上班时穿戴好安全帽、防砸鞋、防尘口罩等劳保用品。
2、作业区域保持通风,粉尘浓度低于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1》所规定之标准
3、安全通道保持通畅,禁止占用;作业区物品摆放规整。
4、起重机械、压力容器使用符合相关安全使用规程。
(起重设备开关、控制钮灵活、线路电缆无破损、限位等安全防护齐全有效吊具、索具符合使用标准;压力容器压力表指示正常,周围安装防碰撞护栏,不允许放置杂物,定期点检维护)
5、化学品根据需要控制存放量,严禁过多放置。
6、设备安全控制板、电缆线路符合规范,无破损、裸露情况。
传动部位设置防护罩,砂箱吊运须吊牢在箱把位置,链条不叠压;吊运砂箱时砂箱下禁止人员走动。
7、修补砂型时,不准用吊车吊着修理,应放在牢固的支架上进行工作。
(三)落砂/缓冷作业区
涉及危害项目:
职业危害项目:
粉尘、噪音、少量有毒化学品
主要危险源:
高温、热辐射、机械伤害
防护用品配置:
安全帽、隔热服、防砸鞋、防尘口罩
参考安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4年1月1日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
GB/T4200-2008《高温作业分级》
GB/T11651-2008《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则》
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1》
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2》
相关安全要求:
1、上班时穿戴好安全帽、隔热服、防砸鞋、防尘口罩等劳保用品。
2、落砂区、缓冷区禁止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3、使用叉车、起重机械辅助落砂及转运时要符合相关安全使用规程。
4、缓冷区安全通道保持通畅,禁止占用;产品摆放规整。
三、精整车间
(一)抛丸作业区
涉及危害项目:
职业危害项目:
粉尘、噪音
主要危险源:
机械伤害、触电
防护用品配置:
安全帽、防砸鞋、防尘口罩、普通工作服
参考安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4年1月1日执行)
GB/T11651-2008《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则》
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1》
GB/T13869-2008《用电安全导则》
相关安全要求:
1、上班时穿戴好安全帽、防砸鞋、防尘口罩、等劳保用品。
2、工作中脚部和铸件垂直方向应保持一定距离,不得放置于其下方。
3、工作中操作者不准离开岗位,工作结束后要立即关闭电源和通风除尘设备。
4、散落在设备周围的铁丸,必须经常清理。
(二)焊补作业区
涉及危害项目:
职业危害项目:
粉尘、噪音、光辐射
主要危险源:
机械伤害、气体泄漏
防护用品配置:
安全帽、防砸鞋、防尘口罩、防护眼镜、普通工作服
参考安全标准: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
GB/T11651-2008《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则》
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1》
GB/T13869-2008《用电安全导则》
相关安全要求:
1、上班时穿戴好安全帽、防砸鞋、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等劳保用品。
2、焊补使用氧气瓶体漆色、字样应清晰,且符合GB7144的规定;瓶体外观应无缺陷,无机械性损伤,无严重腐蚀、灼痕;瓶帽、瓶阀、防震圈、爆破片、易熔合金塞等安全附件应齐全、完好。
3、气体气瓶不允许卧放使用;工作现场的气瓶,同一地点存放量不得超过20瓶;超过20瓶则应建二级气瓶库;
4、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气体、助燃气体气瓶与明火间距应大于5m;不得采用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5、作业区严禁产品无规则且无防护堆叠。
(三)打磨作业区
涉及危害项目:
职业危害项目:
粉尘、噪音
主要危险源:
机械伤害、触电
防护用品配置:
安全帽、防砸鞋、防尘口罩、防护眼镜、普通工作服
参考安全标准: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
GB/T11651-2008《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则》
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1》
GB/T13869-2008《用电安全导则》
相关安全要求:
1、上班时穿戴好安全帽、防砸鞋、防尘口罩、防护眼镜等劳保用品。
2、插座无破损、接线稳固,电缆线无破损裸露或被工件挤压强拽,电缆无杂物。
3、工器具开关按钮灵活有效,均有漏电保护装置,护罩齐全,线路开关正常有效
4、作业区严禁产品无规则堆叠。
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应符合现行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规程标准。
6、在通电前,应做好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应加装单独电源开关和漏电保护器,严禁一台开关安两台或两台以上电动设备。
7、电源开关应采用双刀开关控制,其开关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地方,当采用插座连接时,其插头、插座应无损伤、无裂纹且绝缘良好。
8、因故离开现场暂停工作或遇突然停电时,应拉下电源开关。
9、手持电动工具的电缆应避开热流,并采取防止重物压坏电缆等措施,需要移动或工作完毕应切断电源。
10、手持电动工具的刀具等,必须夹紧、锁紧,手持砂轮机的砂轮旋转方向应避开人和设备,以免砂轮碎块伤人和伤物。
四、涂装、喷漆车间
(一)涂装作业区
涉及危害项目:
职业危害项目:
粉尘、苯、噪音
主要危险源:
机械伤害、起火、触电
防护用品配置:
防化服、防毒口罩、防护手套
参考安全标准:
GB/T11651-2008《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则》
GB7691-2003《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安全管理通则》
GB15577-2007《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T17919-2008《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
GBJ140一9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1997年版)
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1》
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2》
GB/T13869-2008《用电安全导则》
GB14444-2006《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
GB6514-2008《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
GB12942-2006《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
相关安全要求:
1、上班时穿戴好防化服、防毒口罩、防护手套等劳保用品。
2、涂漆前处理、喷漆、涂料配制等应与其他生产工序隔开布置;前处理间、喷涂间、二级油漆库、调漆间耐火等级应不低于二级;调漆(含有机溶剂)间应单独设置,并与火灾、爆炸危险区的安全距离应大于6m。
3、涂漆前处理作业场所应在利用自然通风的同时设置局部机械通风,必要时应采取全面强制通风。
4、涂装前处理、涂装作业应采用封闭作业方法并使作业空间保持微负压,喷漆作业时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系统,并对其定期校验。
5、各种喷涂器具和进入喷涂室的设备、辅助装置都应符合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中使用的安全技术条件。
6、涂装作业场所内的工艺管线、排风管道及调漆间易燃易爆物品储存设备等均应设有可靠的防静电接地装置。
7、调漆间存放油漆、稀释剂的数量应不超过当天用量,二级库存放油漆、稀释剂的数量应不超过三天的用量,现场存放油漆、稀释剂的数量应不超过当班用量;开桶、搅拌、抽取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8、涂装作业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二级油漆库、调漆间应设有《安全技术说明书》。
(二)喷漆作业区
涉及危害项目:
职业危害项目:
粉尘、苯(有毒气体)、噪音
主要危险源:
机械伤害、起火、触电
防护用品配置:
防化服、防毒口罩、防护手套
参考安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4年1月1日执行)
GB/T11651-2008《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则》
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1》
GB/T13869-2008《用电安全导则》
相关安全要求:
1、上班时穿戴好防化服、防毒口罩、防护手套等劳保用品。
2、工作前并首先开动排毒气风机抽风;检查产品吊钩吊链是否有断裂情况,设备各部连接螺丝是否松动,并空转一圈后,方可挂件工作。
3、喷漆场地和库房严禁烟火,消防器材要摆放到合理位置。
4、喷漆场地的电器设备要采取防爆型;作业现场10米以内,不准进行电焊切割等明火作业。
5、油漆中含有苯等有害气体,挥发性较大,作业时应戴防毒面具,严禁用汽油、香蕉水洗手。
五、木工作业
(一)模具维修
涉及危害项目:
职业危害项目:
木粉尘、噪音
主要危险源:
机械伤害、起火、触电
防护用品配置:
防尘口罩、防护手套、安全帽
参考安全标准:
GB/T11651-2008《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则》
GB/T13869-2008《用电安全导则》
《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2013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4年1月1日执行)
相关安全要求:
1、上班时穿戴好防尘口罩、防护手套、安全帽等劳保用品。
2、模具支撑不得使用腐朽、劈裂材料,顶撑垂直、底端平稳、无变形。
3、模具堆放高度应有标准,如超高,要增加相应防护措施。
4、木工作业区在无防护情况下严禁使用明火。
5、起重机械使用要符合相关操作规程。
(二)木料加工
涉及危害项目:
职业危害项目:
木粉尘、噪音
主要危险源:
机械伤害、起火、触电
防护用品配置:
防尘口罩、普通工作服
参考安全标准:
GB/T11651-2008《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则》
GB/T13869-2008《用电安全导则》
《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2013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4年1月1日执行)
相关安全要求:
1、上班时穿戴好防尘口罩、普通工作服等劳保用品。
2、各种木工机械的日常例行保养,及对各种木工机械进行检查、维修、调整,均要做好记录。
3、加工设备应在显著位置设置急停按钮。
4、木工作业区在无任何准备和防护情况下严禁使用明火。
六、采供部
(一)采购与储存
涉及危害项目:
职业危害项目:
粉尘、苯、噪音
主要危险源:
机械伤害、起火、触电
防护用品配置:
防化服、防毒口罩、防护手套
参考安全标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591号令)
《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15603)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55号令)
GB/T11651-2008《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则》
相关安全要求:
1、采购:
危险化学品、消防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均应在有相应资质的供货商处采购,并要求其提供资质证明。
危险废弃物和包装容器应统一回收、统一处理。
2、库房建筑物:
库房耐火等级应不低于二级,门窗应向外开启;库房与明火间距应大于30m;电气线路不得跨越库房,平行间距应不小于电杆1.5倍。
3、物品存放:
危险化学品应按其特性,分类、分区、分库、分架、分批次存放;严禁爆炸性物质与其它任何物质同库存放;严禁相互接触或混合后能引起爆炸,氧化着火的物质同库存放;严禁灭火方法不同的物质同库存放;严禁剧毒品与其它任何物质同库存放;遇热、遇火、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映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应存放在露天或有潮湿、积水的建筑物中;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不应与爆炸品、氧化剂、易燃品、自燃品、腐蚀品存放于同一库房中;存放处及使用场所应有《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4、库房隔热和通风:
库房应采取高低窗的自然通风,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通风;门窗的玻璃应设置防止阳光直射的措施;库房屋面宜架设隔热层或增设喷淋降温装置。
5、库房防爆和防静电:
应根据存放物品的特性采取相应等级的防爆电器;库内设备、工艺管道应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所使用的工具应满足防火防爆的要求。
6、库房消防:
灭火器的配置应符合GB50140的相关规定;灭火器应定置存放,并在检验周期内使用;灭火器存放点应设有编号、责任人;库房外灭火的砂、铲、桶应齐全;消防通道应畅通,无占道堵塞现象,并留有消防车可调头的回车道。
厂区消防栓保护范围内的水枪、水带、扳手等附件应配备齐全;库房外应设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应设有储存物品的名称、特性、数量及灭火方法的标识牌。
(二)料场管理
涉及危害项目:
职业危害项目:
粉尘、噪音
主要危险源:
机械伤害
防护用品配置:
防尘口罩、防护手套、普通工作服
参考安全标准:
《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2013版
GB/T11651-2008《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则》
相关安全要求:
1、上班时穿戴好防尘口罩、防护手套等劳保用品。
2、起重作业、车辆作业符合相关标准。
特殊作业安全标准细则
一、起重机械作业
涉及危害项目:
职业危害项目:
机械伤害
主要危险源:
设备故障、违规作业
参考安全标准:
GB/T11651-2008《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则》
GB/T4200-2008《高温作业分级》
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1》
GB/T13869-2008《用电安全导则》
《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安监总管四[2011〕84号)
相关安全要求:
1、安全安全管理和资料应满足相应要求,产品合格证书、自检报告等资料齐全;应注册登记,并按周期进行检验;日常点检、定期自检和日常维护保养等记录齐全
2、金属结构件和轨道中,主要受力构件(如主梁、主支撑腿、主副吊臂、标准节、吊具横梁等)无明显变形;金属结构件的连接焊缝无明显焊接缺陷,螺栓和销轴等连接处无松动,并无缺件、损坏等;大车、小车轨道无松动。
3、钢丝绳的断丝数、腐蚀(磨损)量、变形量、使用长度和固定状态应符合GB/T5972的规定。
4、滑轮应转动灵活,其防护罩应完好;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的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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