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档案调档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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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档案调档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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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档案调档函
学籍档案调档函
学籍档案调档函
篇一:
调档函调档函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兹有我单位干部xxx,女、xx族,身份证号xxxxxxx,现需将学籍档案关系转往xx市人民医院,请贵单位予以办理有关转移手续。
地址:
xx市xx区xx路邮政编码:
xxxxx联系电话:
XXXXXXXx人民医院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日篇二:
调档委托书——调档函委托书模板调档委托书XXX人力资源中心:
本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为毕业生,现需办理人事关系流动手续,并将全部档案材料(包括学籍档案和党员档案)转递至。
对于受托方在我授权范围内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均认可,委托期限为本人档案转移的所有手续办理完毕为止。
望贵方给予方便,不胜感激。
特此委托~委托人签名:
年月日篇三:
调档函需要什么手续
1.需调档人员上报人力资源部,并填写表格。
2.由人力资源部与人才市场对接,开具调档函。
3.需调档人员将调档函交至原调档单位。
4.调档人员在10个工作日后自行上成都人才网查询。
5.如档案调至成都人才交流中心,上报人力资源部。
6.由人力资源部与人才市场对接,查询档案是否齐全,并告知调档人。
7.调档人人员将其资料补齐,交至人力资源部。
8.人力资源部填写人员增加表,添加至公司名下。
篇二:
调档函开具注意事项调档函所需:
1、现实表现证明:
单位开具即可
2、结婚证明:
未婚不需要证明
3、承诺书(计生):
有样本,在qdchr处
4、调档函开局时:
扫描户口时需要将首页及自身户口页面扫描在一个页面上并打印篇三:
调档函【招生】关于2017年硕士研究生办理拟录取手续的通知2017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要求,拟录取硕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或签订定向协议。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事档案调入办理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的考生,学校拟于5月份(暂定)将调档函寄(交)考生本人,由考生本人办理邮寄人事档案工作。
调档函具体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1、武汉科技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档案由研究生院和学工处统一协调办理,不发调档函。
2、凡通讯地址填写为武汉市内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到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青山校区主楼1512室)领取。
需邮寄调档函考生的邮寄地址以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信地址为准。
3、请考生收到调档函后立即与本人的人事档案保管单位联系调档事宜,并于2017年6月10日前将人事档案材料寄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
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档案请于2017年7月1日前寄出。
二、签订定向协议书无法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的,必须签订相关定向协议。
具体要求如下:
1、签订协议书程序
(1)下载《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
(2)填写协议书,考生签字,定向培养单位签字盖章。
(3)邮寄或送达协议书。
于2017年4月20日前将协议书寄(交)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学校审核反馈。
学校审核考生签订的协议书后,签字盖章后将于6月份随录取通知书一起返回两份给考生(一份自己留存,一份交给单位)。
2、注意事项
(1)签订协议的单位必须是报名时填报的人事档案所在工作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将根据报名信息与原单位进行核实,对弄虚作假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2)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mem)、公共管理(mpa)、项目管理专业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上述四个专业签订协议事宜请分别与mba中心和mpa中心联系。
mba中心联系电话:
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
(2)填写协议书,考生签字,定向培养单位签字盖章。
(3)邮寄或送达协议书。
于2017年4月20日前将协议书寄(交)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学校审核反馈。
学校审核考生签订的协议书后,签字盖章后将于6月份随录取通知书一起返回两份给考生(一份自己留存,一份交给单位)。
2、注意事项
(1)签订协议的单位必须是报名时填报的人事档案所在工作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将根据报名信息与原单位进行核实,对弄虚作假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2)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mem)、公共管理(mpa)、项目管理专业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上述四个专业签订协议事宜请分别与mba中心和mpa中心联系。
mba中心联系电话》(人发〔1996〕118号)。
(二)《成都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人事代理试行意见的通知》(成人发〔1997〕50号)。
二、办理条件
(一)工作要求
1.工作单位性质工作单位须具有法人资格,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成都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人事代理试行意见的通知》(成人发〔1997〕50号)。
二、办理条件
(一)工作要求
1.工作单位性质工作单位须具有法人资格,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调档函》):
调档函》)》(《调档函》)到档案存管单位办理档案转出手续(详见档案转递须知)。
(三)档案存管单位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将档案转递至市人才中心。
四、特别提示市人才中心概不接收从街道办事处转入的档案。
档案转递须知
一、政策依据
(一)《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8号)。
(二)《成都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人事代理试行意见的通知》(成人发〔1997〕50号)。
二、办理流程在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开具《商调函》(《调档函》)后,请按以下事项办理。
(一)档案内须有如下材料
1.学籍档案,包括入团材料,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中专毕业生登记表)、高考材料,高校学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学生考核登记表、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就业通知书(成教、自考、函授类无)、授予学位证明。
2.入党材料(限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3.转正定级材料,由档案存管单位出具。
4.转档手续:
调档函》)到档案存管单位办理档案转出手续(详见档案转递须知)。
(三)档案存管单位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将档案转递至市人才中心。
四、特别提示市人才中心概不接收从街道办事处转入的档案。
档案转递须知
一、政策依据
(一)《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8号)。
(二)《成都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人事代理试行意见的通知》(成人发〔1997〕50号)。
二、办理流程在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开具《商调函》(《调档函》)后,请按以下事项办理。
(一)档案内须有如下材料
1.学籍档案,包括入团材料,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中专毕业生登记表)、高考材料,高校学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学生考核登记表、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就业通知书(成教、自考、函授类无)、授予学位证明。
2.入党材料(限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3.转正定级材料,由档案存管单位出具。
4.转档手续》(人发〔1996〕118号)。
(二)《成都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人事代理试行意见的通知》(成人发〔1997〕50号)。
二、办理条件
(一)与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签订的人事代理合同在有效期内(档案管理费逾期半月,不足一月的,按一月收取)。
(二)党员组织关系挂靠在市人才中心的,须先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方能转出档案。
(三)户口关系托管在市人才中心的,须将户口关系转出。
若不能在转档前转出的,由档案接收机构出具拟迁户证明、本人亲笔书写承诺,可申请户口暂留,但须尽快迁出。
(四)存档类型为单位代理的,须凭单位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减少代理人员登记表》到市人才中心7楼701窗口将存档类型转为个人委托后,方可转出档案。
(五)在市人才中心办理《生育一孩服务证》的,须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小孩上户手续后,方能转出档案。
(六)档案转往地要求
1.成都市外的政府所属人才中心、党政机关、军队团以上政治机关、普通高等院校(民办除外,且限升学办理);2.成都市内的政府所属人才中心、国有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军队团以上政治机关。
(七)各存档类型的转档要求
1.“保留人事关系”存档在市人才中心存档类型为“保留人事关系”的,档案材料须
人事关系。
齐全,方能转出档案、调动
(1)档案从学校转入的国家统招毕业生,若符合条件,应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
条件:
成都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人事代理试行意见的通知》(成人发〔1997〕50号)。
二、办理条件
(一)与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签订的人事代理合同在有效期内(档案管理费逾期半月,不足一月的,按一月收取)。
(二)党员组织关系挂靠在市人才中心的,须先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方能转出档案。
(三)户口关系托管在市人才中心的,须将户口关系转出。
若不能在转档前转出的,由档案接收机构出具拟迁户证明、本人亲笔书写承诺,可申请户口暂留,但须尽快迁出。
(四)存档类型为单位代理的,须凭单位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减少代理人员登记表》到市人才中心7楼701窗口将存档类型转为个人委托后,方可转出档案。
(五)在市人才中心办理《生育一孩服务证》的,须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小孩上户手续后,方能转出档案。
(六)档案转往地要求
1.成都市外的政府所属人才中心、党政机关、军队团以上政治机关、普通高等院校(民办除外,且限升学办理);2.成都市内的政府所属人才中心、国有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军队团以上政治机关。
(七)各存档类型的转档要求
1.“保留人事关系”存档在市人才中心存档类型为“保留人事关系”的,档案材料须齐全,方能转出档案、调动人事关系。
(1)档案从学校转入的国家统招毕业生,若符合条件,应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
条件》(须用人单位盖章);c.提交《高等专业学校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至市人才中心。
(2)档案从其他单位转入市人才中心的,档案内须有如下材料:
?
转正定级材料,由原档案存管单位出具;
?
行政介绍信,由原档案存管单位出具;
?
工资介绍信,由原档案存管单位出具;
?
现实表现证明,由原档案存管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
婚育证明,由原档案存管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及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如系未婚,则不需出具;?
离职文件,原工作单位为国有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且系在编者提供。
?
以下人员档案内不需转正定级材料、行政介绍信和工资介绍信:
a.毕业未满一年的国家统招大专、本科生;b.毕业未满半年的硕士研究生。
上述两类人员符合条件后,由市人才中心为其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2.单纯存档在市人才中心存档类型为“单纯存档”的,或档案转往街道办事处,市人才中心不负责办理人事关系调动。
三、办理流程提交以下材料至市人才中心调档:
(一)调档函(入伍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公招录用文件、商调函或档案接收证明),凭入伍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公招录用文件调档的,还需提供复印件。
(二)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如系代办,则提供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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