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环境保护.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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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环境保护
陕西省环境保护
第十一个五年规划草案
(征求意见稿)
陕西省环境保护局
二00五年九月
目录
前言1
一“十五”计划评估及环境形势分析3
(一)“十五”环保工作的主要进展3
(二)当前环保工作的主要问题8
(三)“十一五”期间我省环境形势9
二指导思想及规划目标11
(一)指导思想11
(二)规划原则12
(三)规划目标12
三主要任务15
(一)加强工业污染防治15
(二)努力改善水环境质量16
(三)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16
(四)控制生态恶化17
(五)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17
(六)固体废物实现安全处置17
(七)加强环境综合监管能力建设18
(八)提高环保科技创新和技术创新水平18
四重点工程18
(一)工业污染治理工程19
(二)水污染治理工程19
(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20
(四)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20
(五)核安全与辐射监管工程21
(六)固体废物安全处理工程21
(七)环境综合监管能力建设工程21
(八)环保科研和产业化推进工程22
五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22
(一)投资估算22
(二)资金筹措24
六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24
(一)坚持科学的发展观,落实环境保护责任24
(二)坚持依法管理,强化执法手段,加大监管力度25
(三)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25
(四)加大环保投入,完善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市场机制与政策26
(五)依靠科技进步,大力发展环保产业27
(六)提高环境意识,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机制28
前言
陕西省环境保护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是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重要专项规划之一,是全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生态省、实现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综合决策,保证社会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行动纲领。
“十一五”期间,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
“十一五”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经济将持续高速增长,环境压力愈来愈大。
同时,小康社会对环境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环境保护工作将迎接严峻挑战,需要全面控制环境污染和减缓生态恶化趋势。
因此,编制和实施好“十一五”环保规划,对保障我省的环境安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陕西省环境保护局负责陕西省环境保护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编制工作。
规划编制组经过深入调研和充分论证,提出本规划的编制思路为:
1、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以人为本,全面总结我省“十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的经验教训,客观分析我省环境保护形势,预测未来5-10年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变化趋势,研究实现小康社会的环境保护需求。
按照“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的理念,充分考虑环境、资源和生态的承受能力,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推进自然资源永续利用和社会永续发展,全面启动生态省建设,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2、着力实现我省环境保护工作的四个转变。
即在指导思想上,由单纯强调保护,转到把环境保护纳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之中,实现发展和保护“双赢”;在工作思路上,由注重末端治理,转到注重从源头抓起,实施全过程控制;在工作方法上,由单纯强调执法,转到积极参与综合决策,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在治理模式上,由以点源治理为主,转到依靠科技创新,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实施整体推进,重点突破。
3、突出重点,用发展的思路优先解决两个流域(渭河流域、汉丹江流域)、两个区域(陕北能源化工基地、陕西秦岭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环保问题,加强环境保护监控和管理能力建设,推进环保科研及产业化工作。
通过实施工业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与建设、核安全与辐射监管、固体废物处理、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环保科研和产业化推进等八大重点工程,实现大气、水体、声学、核安全和辐射环境、生态环境质量在现有的基础上局部有所好转的环境目标。
4、加强对全局性、重大环境问题的前瞻性研究。
一是研究5-10年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变化趋势和实现小康社会的环境保护需求。
二是开展基于环境容量的排放总量控制研究,重点是水环境容量和大气环境容量核算。
三是用发展的思路研究解决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开发建设中出现的生态环境恶化问题和秦岭生态功能区的保护问题。
四是研究环境保护政策及环境经济政策创新,如排污交易,生态补偿等。
五是研究污染损失调查的方法,为开展绿色GDP核算打下基础。
六是研究如何构建资源节约型经济发展模式,努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
一“十五”计划评估及环境形势分析
(一)“十五”环保工作的主要进展
“十五”以来,全省重点实施了四大环保工程(城市气化工程、渭河干流综合整治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环保科技产业化推进工程,即蓝天工程、碧水工程、绿色工程、朝阳工程)和环保能力建设。
关闭了一批污染重、能耗高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查处了一批严重污染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违法行为,解决了一批涉及人民群众健康的区域性、流域性污染问题,全省环境质量状况总体稳定。
一些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和局部区域的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为我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群众的生活改善提供了环境保障。
纳入国家总量控制的COD、氨氮、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和工业固体废物等控制指标,除二氧化硫排放量由于西电东送基地新增排放量大,省内难以消化解决外,其余均控制在国家指标以内。
设区城市的空气质量指标、污水处理指标、自然保护区建设指标以及环保投入等主要指标基本完成。
对“十五”计划确定的有关经济政策进行了探索和试点,主要包括探索深化排污费改革,试点开展排污权交易,实施污染物总量收费制度,推动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
省上制定并出台了征收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费政策,西安、宝鸡、咸阳、安康和渭南等7城市已提高了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费的标准;省政府出台了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收费的原则性政策,西安、咸阳等城市已据此开始收费并处置医疗垃圾。
西安等市制定并实施了城市生活垃圾收费政策,推进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
“十五”期间,主要进行了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1、领导重视,统筹规划协调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事业。
省委每年召开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环保工作,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
为了落实十五计划,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落实2001—2005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通知》(陕政发[2002]1号文),将陕西省环境保护第十个五年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政府逐年同各市政府签订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并严格进行考核奖惩。
省环保局先后组织编制了《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汉江、丹江(陕西段)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陕西省秦岭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陕北能源化工基地环境保护规划》、《陕西省生态功能区划》、《陕西省“一线两带”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以及《西安—咸阳沣皂河污染治理规划》。
这些规划大都经过省政府常务会审定,上升为政府行为,从决策源头协调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也带动了环保投入的较快增长,前四年,全省环保投入均达49亿元,超过GDP的2%。
2、突出重点,流域、区域污染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
关中渭河流域污染、铜川水泥污染、陕北能源开发过程中造成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陕南汉江污染防治等,是我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为了改善渭河水质,省政府通过了《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关闭了158家年产1万吨以下利用废纸、浆板造纸企业和年产1.7万吨以下化学制浆造纸企业;大力推进“西咸同治”方案,从支流入手,削减渭河污染负荷。
目前渭河13个监测断面中劣Ⅴ类水的断面从2000年的11个减为2004年的9个,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针对铜川水泥行业污染严重的情况,省政府通过了《铜川市水泥企业污染治理实施方案》,拆除川口地区9座不能稳定达标的立窑水泥生产线,省级环保专项资金也给予了重点支持。
针对陕北能源开发过程中造成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重点加强了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加大了对小油井、土炼油、小炼焦等违法企业的查处,促进了府谷等区域污染的治理。
同时,从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入手,加大了对汉江流域水资源的保护力度,有效地控制了汉江水环境污染。
目前全省重点城市的污水处理厂已基本建成。
城市“创模”工作全面展开,带动了城市环境质量改善和基础设施建设。
全省拆除燃煤锅炉近5000余台,省环保专项资金安排3980万元支持燃煤锅炉改造。
杨凌示范区主要创模指标基本完成;西安市将“创模”和“创卫”相结合,狠抓了治理环境污染专项活动;咸阳市全面加大了城市基础性设施建设工作。
宝鸡市成为西北地区首批“环保模范城市”之一。
通过治理,“十五”期间,全省空气质量总体有所好转,地级城市空气质量达到或优于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天数逐年增加,酸雨污染也呈减轻趋势。
全省6条主要河流的综合污染指数比2000年下降了6.36,总体污染减轻。
全省51个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水源水质合格率达100%。
3、齐抓共管,生态环境保护显著加强。
组织编制了《陕西秦岭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并通过国家环保总局评审;完成了陕西省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和《陕西省生态功能区划》,区划已经省政府审定并印发全省实施。
全省新建自然保护区31个,其中3个晋升为省级自然保护区,截止2004年底,全省自然保护区总数达到46个,总面积100.5万公顷,占我省国土总面积的4.89%。
杨凌示范区、延安宝塔区生态示范区建设已经通过国家组织的验收。
29个生态示范县(区),40个生态示范乡(镇),387个生态示范村的建设全面展开。
初步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生态示范网络。
加大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包括秸杆禁烧与综合利用,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以及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面源污染等工作。
4、抓好示范,循环经济工作初见成效
《韩城龙门工业园区规划》已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的评审,正式列入国家生态工业园区示范。
韩城龙门生态工业园区循环经济试点,取得了成功的经验,同时启动了榆林锦界开发区循环经济试点。
通过新闻媒体、举办专题学习班、研讨班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调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循环经济的推广工作,为循环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成立了陕西省循环经济促进中心和陕西省循环经济研究会,为循环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研究制定全省推进循环经济工作中的经济、技术、法律与行政政策措施,提供组织保障。
5、依法行政,严肃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
近年来,我省的环境立法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先后颁布了《陕西省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等地方法规。
《陕西省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也已进入审查程序。
为严肃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连续五年,开展了全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活动,2001年,针对环境污染反弹违法行为,开展了专项检查行动;2002年,严查了小造纸、小水泥等环境污染回潮违法行为的专项治理活动;2003年,清理整顿了排污企业超标排放等专项整治活动;2004年,对秦岭北麓进行了大规模的环境专项整治;2005年,开展了陕北石油开发企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同时还开展了“清查放射源,让老百姓放心”等专项行动。
几年来全省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1.4万人次,检查污染源单位3.57万户(次),立案查处严重环境违法单位3091家,118人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
专项执法活动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案件,有效地遏制了环境违法行为的蔓延,一大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环境问题开始得到解决。
6、开拓创新,优先实施全省环保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实行环境行政管理体制市以下垂直管理,是省政府从我省实际出发,加强和改善环保系统监管能力的重大举措。
从目前的运行情况看,体制改革总体是健康的、平稳的,达到了强化管理、整合队伍、有利执法的目标,得到了曾培炎副总理和国家环保总局的肯定。
在各设区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我省环保行政机构在机构精减、行政编制压缩的大环境下,市县两级增加行政编制281个,其中市级平均增加5个,内设机构增加2—3个;新增县级环保机构13个,县级环境监察、监测机构也得到了显著加强。
环保系统的能力建设,既是我省环保基础工作的薄弱环节,又是必须着力加强的重点之一。
几年来,争取中央和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共安排能力建设资金4609万元,支持建成了宝鸡、咸阳、铜川、渭南、汉中等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站,扩建了西安市空气自动监测网络,建成了渭河潼关水质自动监测站。
省市县增加了环境执法车辆139台,设备仪器1826台(件),为环保执法提供了支持。
总体来说,“十五”以来我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是显著的。
但就全省而言,总体环境质量状况仍然十分严峻,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群众的要求,环保工作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二)当前环保工作的主要问题
虽然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环境质量总体趋于稳定,但污染总量依然很大,个别地区污染的问题依然突出。
工业污染源的治理在部分行业赶不上排放量的增加,特别是水环境、工业废弃物、农村的面源污染、资源开发中的环境隐患令人担忧。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高投入的经济增长方式依然没有改变。
国内生产总值连续五年保持了9%以上的增长速度,但与之相对应的固定资产投资和主要原材料的增长都超过了经济增长速率,说明经济的高速增长仍是以拼资源消耗为主的“粗增长”,在很大程度上是靠高投入、高耗能和较低的劳动力成本支撑的。
一些地方和企业的领导,没有树立科学发展观,对保护环境认识还没有完全到位,存在着重资源开发,轻环境保护,重经济增长,轻环境执法的现象。
2、大气环境形势严峻,水污染问题尤为突出。
全省工业废气排放总量年均增加9.2%,城市空气状况普遍超标,其中总悬浮颗粒物超过国家二级标准的0.86倍。
从已完成大气环境容量测算的6个城市看,二氧化硫环境容量约为66.867万吨,目前实际排放62.4万吨,已接近环境容量。
水资源短缺,水生态失衡。
全省实际年COD排放量约为33万吨,超环境容量约65%。
渭河13个常规监测断面仍有76.9%的断面超过水环境功能区划标准;汉江、丹江呈现污染加剧的局面,水源保护区同样受到污染的威胁。
3、生态环境问题呈加重趋势。
生态环境退化严重,湿地急剧萎缩,森林资源呈现数量型增长与质量型下降,我省属于全国8个极度脆弱省区之一;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不少物种处于濒危状态;环境污染已出现由城市向农村扩展的势头,特别是“白色污染”、食品污染已作为新的环境问题凸现出来。
矿产资源的不合理开发,造成新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特别是陕北煤炭资源的不合理开采开发,造成地表塌陷、地下水位明显下降,处理不好将会造成生态灾难。
4、投入严重不足制约了城市环境保护工作。
全省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城市污水处理率仅为30%,榆林、商洛等市至今没有一座污水处理厂,全省县级污水处理厂仅有礼泉一家;已经建成的污水处理厂由于经费等原因,不能正常运行。
列入“十五”计划的主要河流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至今没有开工建设,无法进行量化考核;全省大型火电、石化、造纸、水泥等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建设明显滞后。
由于政策机制等方面的原因,环保的社会投入明显不足。
5、环境监管保障能力十分薄弱。
排污费改革后,为了保障环保部门正常经费和能力建设资金,国家和省上出台了一些文件,由于认识上的偏差和财力不济,大部分基层单位落实不了。
环境监测技术设备落后,污染事故预警和应急监测能力薄弱,生态监测仍未起步,全省无一家环境监测站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水平。
环境执法监察能力建设严重滞后,铜川和商洛市的执法机构仍为自收自支单位,相当一部分县级环保执法部门经费保障和执法能力远远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三)“十一五”期间我省环境形势
“十一五”期间,我省不仅要解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遗留的历史欠帐、维持基本的生态环境稳定,而且还要面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带来的环境压力。
如果处理不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将会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
1、污染物产生量将会有较大幅度增加
“十一五”期间,我省原材料工业和基础工业仍保持快速增长态势,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压力还将继续加大,工业和生活污染由城市向农村转移呈加快趋势。
经预测,到2010年,仅全省火力发电行业SO2产生量将增加28万吨/年,烟尘产生量将增加26万吨/年。
污水中COD产生量将达到70.39万吨/年(其中工业产生量22.27万吨/年、生活产生量48.12万吨/年),氨氮产生量将达到5.41万吨/年(其中工业产生量0.59万吨/年、生活产生量4.82万吨/年),生活垃圾产生量828.9万吨/年,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900万吨/年。
同时,“十一五”期间城市生活污水和垃圾产生量及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将急剧增加,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的保护任务艰巨,渭河等主要河流水质改善的任务十分艰巨,人口密集区空气质量的改善更加困难。
2、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难度大
随着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步伐的加快,资源开采强度的加大,历史累积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有明显加重的趋势,陕北生态环境保护的任务十分艰巨,彬长、渭北煤炭资源开发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也将逐步显现。
秦岭生物多样性及汉、丹江水质保护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难度将进一步加剧,区域生态环境保护面临新的、更加严峻的挑战。
生态省建设既有长期稳定发展的内在需求,也有短期急功近利发展的困扰,急需要各级政府统一思想,共同努力。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将更加突出,面源污染难以得到有效遏制,受污染的土壤的程度和面积有加重和扩大趋势,这将进一步加剧水体、土壤的污染和生态系统的退化,威胁农村饮用水源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而现有的技术和手段对这些环境问题缺乏有效的应对措施。
3、新型环境问题日显突出
新型环境问题日显突出:
一是生物技术对生态环境影响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二是大量的新化学物质可能成为自然系统中新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三是大量的产品类废弃物(如废弃电器、报废车、废轮胎等)和污水、废气处理所产生的污泥等非传统废弃物急剧增加;四是流动源污染带来的城市臭氧和光化学污染已到了相当的程度;五是细颗粒物污染问题严重、能耗加剧了城市热岛效应;六是受污染的土壤的程度和面积有加重和扩大趋势。
4、环保监管能力建设任重道远
我省缺乏强有力的统一环保监管机制,环境保护综合协调能力不强。
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统计、环境信息系统等管理手段落后的问题越来越突出,特别是污染事故预警和应急反应等手段远远达不到依法行政的要求。
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机制尚未健全,公众参与渠道不畅、能力不强。
二指导思想及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按照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的理念,全面启动“生态省”建设;强化执法监督,提高环境综合监管能力;以发展的思路优先解决“两流域、两区域”发展建设中突出的环境问题,遏制人为生态破坏;大力推进环保科研及产业化;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双赢”战略。
(二)规划原则
⑴坚持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原则;
⑵坚持突出重点,优先解决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突出环境问题的原则;
⑶坚持主要污染物容量和总量控制相协调原则;
⑷坚持污染预防为主,采用循环经济模式和清洁生产工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原则;
⑸坚持“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加强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优先提高环保综合监管能力的原则。
⑹坚持事实求是,留有余地,注重衔接,大胆创新的原则。
(三)规划目标
“十一五”期间,我省不仅要逐步解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遗留的历史欠帐、维持生态环境基本稳定,而且要依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和增长要求,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不欠新帐、多还旧账”的原则,通过实施工业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与建设、核安全与辐射监管、固体废物安全处理、环境综合监管能力建设以及环保科研和产业化推进等八大重点工程,应对好经济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环境压力。
总体目标是:
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战略,大力推进“循环经济模式”和“清洁生产工艺”,努力建设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生态示范区、生态省。
到2010年,基本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环境保护法律、政策和管理体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环境监管能力;使我省渭河和汉丹江流域、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和秦岭生态功能区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得到基本控制,城市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环境综合监管能力得到显著加强,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具体目标是:
1、环境质量指标
⑴水环境
①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②地表水国控断面达
类水质标准以上的比例大于75%;
③渭河干流断面消灭劣Ⅴ类水质,入黄断面达到Ⅳ类标准;汉江出境水质控制在Ⅱ类标准(丹江Ⅲ类)以内;嘉陵江、无定河、延河基本达到地表水功能区划标准。
⑵大气环境
①西安、宝鸡、咸阳、汉中、安康、商洛、杨凌示范区及主要旅游风景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大于292天/年;
②铜川、渭南、延安、榆林等市区环境空气中的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基本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有所下降;
③二氧化硫控制区降水酸度和酸雨发生频率有所降低。
⑶声环境
全省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维持“十五”末现状或有所降低,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噪声达标区覆盖率大于60%。
⑷生态环境
①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6-7%;
②生态示范县区占全省县区总数的50%。
⑸辐射环境
①防止发生三级以上核事故;
②闲置放射源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③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理处置率大于90%以上;
④合理控制电磁辐射污染。
2、污染防治指标
⑴总量控制
①化学耗氧量、氨氮排放量在2005年水平上削减5%;
②废气中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量控制在2005年水平;工业(新增火电厂除外)、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在2005年水平上削减5%;新增火电厂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建厂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内。
⑵污染治理
①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基本得到安全处理处置;
②西安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二级)达到70%以上,其它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达到60%以上;渭河及汉丹江流域各县基本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并投入正常运行。
③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其它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70%。
⑶污染预防
①重点污染源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大于85%;
②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大于50%;
③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率达到22%。
3、管理能力指标
⑴完善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建成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
⑵基本建成全省主要河流水质省界、市界自动监测网络;
⑶完成全省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辐射标准化建设;
⑷初步建成重点区域的生态环境和辐射环境监测网络体系;
⑸建成省、市、县三级环境信息网络和省、市两级应急响应系统;
⑹新增120家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设施。
三主要任务
为了保证规划目标的实现,“十一五”期间必须大力推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完成以下主要任务:
(一)加强工业污染防治
第一,建立健全新型绩效考核和管理制度,为环保管理奠定基础。
第二,预防为主,全面落实规划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新建项目审批,提高环保准入门槛。
第三,以“总量控制”为核心,把削减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工业污染防治的主线,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巩固和提高工业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成果。
第四,全面推进落实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提高企业环境绩效。
使重点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发放率大于90%、辐射应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率达到100%,50%的重点污染源实行企业环境报告制度。
第五,严格执法,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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