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卫大厦用户手册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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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卫大厦用户手册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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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卫大厦用户手册试行
京卫大厦用户手册
前言
真诚的欢迎您成为京卫大厦文明建设的一员,让我们共同为打造安全、实用、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而携手同行。
本手册旨在通过介绍京卫大厦的设备设施、安全规范、公共守则及物业服务等内容,使大厦使用人明确应享有的权利及应尽的义务,为实现拟写本手册所秉持的“创优质的办公环境、做高水准的服务管理”的理念,请京卫大厦使用人细心阅读本手册,并自觉执行。
第一篇京卫大厦简介
一、详细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星火路9号。
二、邮政编码:
100070
三、地理位置
京卫大厦位于北京市丰台区中关村科技园丰台园区暨总部基地之星火路上,毗邻西四环南路,富丰桥向西约500米路南。
四、公交路线
乘车路线:
乘480、740、959、996、特9、运通115在富丰桥南下车,
或乘353、354、451、477、699在富丰桥西下车
五、
第二篇安全管理篇
第一章消防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京卫大厦内的人员及财产不受任何损失,根据《北京市治安管理条例》,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防火责任人及义务消防员的职责
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京卫大厦消防中心指定物业公司总经理、集团公司总裁办主任、分销集团总裁办主任、制药集团药物研究所所长、物流中心负责人、零售集团总裁办主任为消防防火责任人及义务消防员,其具体职责是:
(一)制定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二)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及有关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三)贯彻防火责任制,逐级落实防火情况。
(四)定期检查防火安全工作,整改防火违章行为,消除存在的火险隐患。
(五)监控动火、明火作业。
(六)管理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消防设备,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确保安全防火通道 (包括走廊、楼梯) 保持畅通。
(七)发现火灾险情后,应立即启用消防设施控制火情同时通知消防中心,由物业安保责任人依据实际情况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
(八)在抵达现场前物业安保部门的消防指挥,在消防部门抵达现场后应服从消防部门的指挥,协助灭火。
二、京卫大厦消防中心的主要任务
京卫大厦消防中心,由物业服务公司直接领导,负责对京卫大厦的消防设备设施进行保养维护,确保消防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其主要任务是:
(一)开展防火宣传,制定消防疏散演练计划,组织消防知识培训。
(二)监督安全防火责任制的落实,调查了解违反消防规定的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三)与有关部门定期进行消防设备检测、保养、维修,及时调配补充消防灭火器材及时排除消防设备故障。
(四)负责中控室的24小时的消防监控工作,做到监控及时、处理得当。
(五)协助完成京卫大厦消防设施的新建及改造工程的呈报审批工作。
(六)负责监控京卫大厦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
(七)负责重要接待中有关消防安全的工作。
(八)建立完善消防业务档案,做好与消防事务相关的资料存档工作。
三、京卫大厦使用人职责
京卫大厦使用人指所有在京卫大厦内的办公人员及服务人员。
京卫大厦的使用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防火责任制度中的各项要求,具体职责为:
(一)积极参加消防知识及火灾自救等各项防火技能的培训,配合安全防火责任人落实防火教育工作。
(二)维护大厦内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掌握常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
了解大厦内的安全出口及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熟练使用大厦内的消防设施、器材。
(三)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向物业维修人员报修,不得自行拆修。
(四)京卫大厦消防监控中心电话“63626119”。
(五)发现火警时,应立即报告大厦消防中心。
服从安全防火责任人、物业安保人员及消防人员的指挥,协助、配合其开展救火工作。
四、防火制度
(一)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装置及事故照明和通风设施。
(二)大厦内严禁贮存易燃易爆的物品。
(三)大厦内必须按面积配备相应的灭火器,并放置于易于取用的固定位置。
(四)大厦内不得燃烧废弃物品,烟头及火柴等明火要及时熄灭。
(五)烧焊等动火作业时,应提前向大厦消防中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做好安全防护及专人监护的条件下方可作业。
(六)大厦使用人需增设电源线路时,须经消防中心批准并安排专人安装,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七)遇火警时应立即告知大厦消防中心,关闭电源及门窗,迅速有序地从楼梯疏散,切勿惊慌拥挤。
第二章治安防范管理规定
为确保京卫大厦的人员及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北京市治安管理条例》,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治安防范责任人的职责
治安防范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由京卫大厦物业管理公司指定治安防范责任人,具体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有关治安防范的地方政策及法规。
(二)监督物业安保人员及大厦值班室、前台的安保管理工作。
(三)协助京卫大厦物业安保人员做好防洪抢险的工作。
(四)负责京卫大厦其他使用人员的胸卡、车证、出门证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监督京卫大厦装修改造工程中相关防火的安全协议及明火作业、动火作业许可证的签准情况。
(六)协助大厦内一般治安事件的调查工作,治安防范责任人有责任及时上报重大事件,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侦破和处理工作。
(七)负责京卫大厦门卡及各类钥匙(不包括办公区文件柜、更衣柜钥匙)的管理工作。
二、物业安保部门的主要任务
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组建大厦安全保卫部(简称安保部),安保部全面负责京卫大厦的安全保卫工作,主要任务如下:
(一)负责京卫大厦使用人、出入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负责对访客身份的核实、登记、引导等管理工作。
(三)负责对必要物品的出入核对及可疑物品的排查工作。
(物流中心库房物品出入,仅做登记工作)
(四)督促各层负责人落实治安防范管理规定,负责协助调查重大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原因,提出解决意见汇报调查结果。
三、京卫大厦使用人职责
京卫大厦使用人必须严格执行治安防范管理规定,配合治安防范责任人开展各项治安防范工作。
其职责是:
(一)积极参与安全知识及各项安防技能的培训,配合治安防范责任人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二)保管好个人工作用品及私人物品。
(三)如乘坐电梯时发生被困等紧急情况,不得强行扒开梯门或行为过激,避免发生其他危险。
应利用可行的通讯手段与安保人员或外界取得联系,耐心等待救援。
(四)严禁在京卫大厦内追逐、嬉戏、打闹。
(五)未经责任人允许,不得擅自进入大厦内的设备机房。
(六)原则上,各层使用人在无工作需要的情况不得随意在其他楼层走动。
(七)大厦设有无间断监控系统,随时对大厦内的各种情况做以检测、记录,视频记录保存时间为3个月。
(八)如遇险情或突发状况,应及时向物业安保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的防御、补救措施,听从治安防范负责人及安保人员的指挥,协助做好现场的保护工作。
(九)物业安保部电话63626110,总服务台电话63626000。
四、安全管理制度
(一)非本大厦使用人员进入大厦应在总服务台登记。
(二)总服务需对来访的客人进行登记,经前台工作人员核实访客身份后由相应人员迎请入内。
(三)离开京卫大厦的人员及车辆所携带的物品必须有治安防范责任人签发的出门证,同时配合安保人员的例行检查。
(四)所有京卫大厦的使用人必须佩戴工作卡,以示身份。
(五)加班人员应遵守《加班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安保人员的巡检巡查。
(六)服从车辆管理员人的管理,听从管理人员的调配。
于大厦院内驾车时要注意行车安全,避免免发生刮、蹭等事故。
(七)严禁破坏任何公用设备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等公共物品。
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严禁在消防通道处堆放物品。
(八)如遇火警、地震等紧急情况时,切勿惊慌失措,应依照日常安全防范的培训要点,迅速有序的撤离到安全区域。
第三章门禁管理规定
为了管理人员流动安全,防止外来人员恶意进入大厦,由物业服务公司负责对京卫大厦各重点位置实行门禁系统管理
第一条管理原则
(一)封闭式管理原则,即重点区域实行门禁封闭式管理;
(二)权限管理原则,即由各层负责人赋予大厦使用人的所辖区域门禁的管理权限;
(三)信息管理原则,即存储使用人的门禁进出信息,包括其身份、进出时间、部门的编号等;
(四)唯一使用原则,即专卡专用,一张卡只限一个使用人使用。
第二条管理内容
(一)大厦使用人进入办公区域需使用门禁感应卡;
(二)门禁感应卡由各公司人力资源部及物业安保部门负责注册、变更、注销等信息的管理,申请注册、变更、注销门禁信息时,须填写《门禁卡办理审批表》;
(三)物业安保人员应掌握门禁系统的操作规范,确保系统密码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四)大厦使用人若遗失门禁感应卡,应立即通知物业安保人员,以便及时注销、变更门禁卡的使用权限;
(五)使用人在使用中发现问题应立即通知物业安保人员进行维修,由其联系设备供应商进行维护保养,不得擅自或委托他人进行维修、养护;
(六)物业安保人员应定期对门禁系统运转情况进行巡查备案,确保门禁系统的运转正常。
第三篇用户公约
第一章公共环境维护守则
第一条京卫大厦的环境保洁工作由物业公司安排专人负责,大厦使用人应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保持公共环境的整洁。
第二条爱护公共刊物,不因个人需要而损坏公共刊物。
第三条带有雨水的雨衣、雨伞要装入塑料袋后方可带入大厦办公区,以保护地毯及地面的整洁。
第四条爱护公共卫生设施,文明用厕。
第五条院落内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垃圾、果皮、纸屑、烟头等,自觉将垃圾、果皮、纸屑、烟头等扔进垃圾桶。
第六条办公区域内禁止吸烟,不得在办公区域内就餐、吃零食,不得乱扔纸屑等废弃。
办公桌文件资料应摆放有序,保持办公桌的整洁。
不得将茶水撒在地毯上,喝剩的茶水应倒在茶叶筐内。
第七条休闲餐饮区域内不得大声喧哗,讲文明懂礼貌。
自觉爱护公共设施、自觉保持环境卫生。
保持餐桌的整洁,餐后将残渣剩饭倒入残食间。
第八条物流库房内的货物应摆放整齐,禁止乱堆乱放。
废弃的纸箱、垃圾应堆放在指定区域,保持库区环境卫生的干净整洁。
第二章吸烟管理规定
第一条除大厦2号步行梯等有吸烟区标识的区域外,严禁在大厦的其他区域内吸烟,大厦院落大门外10米内禁止吸烟。
第二条不得随意丢弃烟头,应将烟头熄灭后投入烟筒。
第三条高度重视防火安全,避免由吸烟带来的安全隐患。
第四条抽烟时要远离易燃易爆物品,远离消防感烟系统。
第三章节假日值班登记制度
大厦实行清楼管理制,即非工作时间,严禁在大厦内无故逗留、留宿。
需加班的大厦使用人,应服从物业安保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大厦加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需加班的使用人应提前提出申请,持经治安防范责任人签批的加班条方可加班。
加班超过晚8点时,应主动到物业安保部登记备案。
第二条加班人员应在自己的工作范围内加班,严禁到其它单位、其它部门走动。
第四条加班时严禁带领朋友、家人等非本单位人员进入办公区。
第五条加班人员需将物品带离大厦时,需持有治安防范责任人签批的出门条方可通行。
第六条因特殊情况需留宿的大厦使用人,需经本公司负责人批准并报物业安保部备案。
第七条物流中心值班人员留宿大厦宿舍,需遵守京卫大厦宿舍管理规定。
第四章会议室使用守则
京卫大厦三层为会议中心,分大、中、小三类会议室,以满足大厦使用人对使用会议室的不同需求。
第一条需使用会议室时,应通过OCS流程进行提前预约。
第二条申请使用会议室的大厦使用人应爱惜会议室的各种公共设备设施,保持会议室的环境卫生。
第三条不得随意挪动会议室内的桌椅等物品,若需变动原有的室内布置要与会议服务人员联系,由会议服务人员进行安排。
第四条会议室内禁止吸烟。
第五条会议完毕后要带好自己的物品,通知会议服务人员清理会场。
第五章库房出入货车管理守则
第一条进出大厦的11座以上的机动车视为货车,需由东门出入。
第二条货车需使用专用行车道和停车位。
第三条进出大厦的货车,应严格服从安保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第四条进出大厦的货车需持有出库单、入库单及出门证,在接受安保部门的检查后方可通行。
第四篇服务篇
第一章前台服务
第一条京卫大厦前台服务工作由物业服务公司负责管理。
第二条前台服务管理工作将严格按照京卫集团行政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第三条前台服务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负责电话总机正常运转的常规操控;
(二)记录如恐吓等重要电话的详细信息,记录来电人的姓名、联系电话、事件内容等;
(三)负责京卫集团通讯录及常用的电话号码的更新、编排、维护工作;
(四)负责京卫集团各类传真、信件、报刊、快递等的收发工作;
(五)负责大厦使用人因公出差的车船票、机票的预定及住房、临时订餐等工作;
(六)监督维护大厦大堂、前厅、接待区内的环境整洁、报刊杂志、盆景植物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七)负责接待外来访客、核实访客身份、回答访客疑问等前台接待工作;
(八)负责快递费、名片印刷费等有关费用的摊销工作;
(九)负责所辖区域内的办公设备的正常使用、日常保养维护工作;
(十)负责会议室使用及会议设备使用的协调安排工作;
(十一)负责本辖区内大厦使用人的名片印制工作。
第二章电气系统和控温系统的服务管理
京卫大厦的电气系统及控温系统的服务管理工作由物业服务公司负责管理,物业工程部负责电气系统及控温系统安全服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和实施。
第一条电气系统管理规则
(一)大厦使用人应自觉遵守用电管理制度,严禁私接、乱拉电线,私接用电设备。
(二)因工作需要欲更改配电原设计、增加用电负荷时,需经治安防范责任人批准,由物业工程部实施。
(三)大厦使用人应于下班前将室内灯、空调关闭方可锁门。
(四)如遇插座、灯具、电话等故障时,可拨打电话63626000向物业工程部报修。
(五)不得私自进入强、弱电间,不得私动操作室外的配电箱。
(六)公共区域的用电设备由物业工程部负责巡视、维修、保养,客户发现问题应及时报修工程部。
第二条控温系统管理规则
(一)以满足正常的工作需要、节能环保为使用原则,合理设置空调温度,科学管理空调的运行;
(二)控温标准为:
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
(三)空调运行期间不得随意打开门窗;
第三章会议室服务管理
京卫大厦会议室服务管理工作由物业服务公司负责管理,遵循提前预约、有偿使用的服务管理原则,具体的服务管理办法如下:
(一)会议室收费标准
依据京卫大厦三层会议中心会议室不同规格配置,对会议室的使用进行收费管理:
1、
302、311号会议室:
每小时收费标准为200元。
2、301、303~310号会议室:
每小时收费标准为100元。
3、各类型的会议室提供茶水及纯净水,如需提供鲜花、水果等,则需另外收费;
4、如使用时间超预约的使用时间,则需在上述收费基础上,另外加收每小时100的超时收费。
(二)会议室预约管理
会议室实行OCS流程预约管理制度。
1、申请人需详细填写使用单位、部门、人数及其他要求等信息;
2、会议预约信息中标明其他会议服务需求的,由会议服务人员依据所提供的信息进行具体的安排布置;
3、特殊会服要求或会议临时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告知会议室管理人员。
第四章保洁服务
第一条由物业服务公司全面负责大厦的保洁服务工作。
第二条物业保洁员应做到每日上班一小时前完成办公区的清洁工作,每日下班后更换当日垃圾篓清洁袋。
第三条办公时间内如需保洁工作,可告知前台或物业保洁部,由保洁部安排保洁人员进行清扫。
第四条物业保洁人员应严格按照物业保洁服务标准开展保洁服务,大厦使用人有权监督其工作的标准程度,并依此提出具体的保洁要求。
第五条物业公司保洁服务标准见物业管理公司具体细则。
第五章饮水服务
第一条大厦日常饮水服务由物业服务公司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第二条物业服务公司按各层使用人的不同情况,配备饮水装置。
第三条大厦使用人使用饮水装置时,应自觉维护装置的清洁,不得随意搬动、拆洗、破坏饮水装置。
第四条使用人有义务保持饮用水的清洁卫生,若发现水源问题应及时与物业服务部门联系,由物业服务人员负责处理。
第六章餐饮服务
第一条京卫大厦的餐饮服务物业服务公司负责管理。
第二条早7:
20至8:
20,午12:
00至13:
00,晚18:
00~19:
30期间可为大厦使用人提供三餐服务。
第三条餐饮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餐饮服务的标准品类可分为:
荤菜类、半荤类、素菜类、小吃类、主副食类等;
(二)工作日期间可提供早点、自助餐、套餐、零点餐、宴会餐、值班、加班餐、风味小吃、冷热饮料等餐饮服务;
(三)节假日期间可提供主食、酱肉制品、半成品食品、附主食品种、风味小吃、副食品种、套餐品种等餐饮服务;
(四)餐饮服务收费标准依据市场物价指数进行适当的调整。
第四条餐饮服务安全管理
(一)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餐饮卫生、食品安全的规章要求;
(二)服务管理应严格执行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标准》的条款,高质量完成餐饮服务工作。
第七章庭院茶饮服务
第一条为服务于大厦使用人对工作休闲的需求,由物业服务公司负责为大厦使用人提供商务洽谈、业务交流的庭院茶饮有偿服务。
第二条庭院茶饮服务时间为早9:
00至晚21:
00。
第三条庭院茶饮服务项目
庭院茶饮服务提供花式咖啡、茶、啤酒、红酒、冰淇淋、珍珠奶茶、饮料、小吃等茶饮服务。
第四条大厦使用人可在午餐及下班时间享受庭院茶饮服务。
第五条因工需进行商务洽谈、业务沟通、来客接待等工作时,可在工作时间提出庭院茶饮服务需求。
第八章文体设施
第一条京卫大厦西侧设有篮球场,由物业服务公司负责管理。
第二条篮球场仅在下班时间对大厦使用人开放。
第三条使用篮球场时应严格遵守以下的使用原则
(一)开放时间
1、周一至周五:
中午12:
00至下午1:
30;下午6:
00至晚上9:
30分;
2、周六、日可全天开放。
(二)使用人应爱惜篮球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禁止随地吐痰、乱丢垃圾,保持区域内整洁;
(三)使用人应文明使用篮球场,严禁在围栏上悬挂衣物,禁止赤裸上身或穿短裤打球;
(四)使用人应保管好个人物品,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
(五)严禁野蛮打球,严禁向行人投球、打碎玻璃等不文明的行为。
(六)大厦使用人外的人员使用球场需经治安防范责任人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四条篮球存放在大门保安处,如须借用凭一卡通登记借用即归还时间。
第九章停车场管理服务
第一条大厦停车场由物业服务公司制定安保部人员负责管理。
第二条车辆停放管理服务
(一)建立《停车场管理规定》、《巡逻保安员岗位职责》、《保安员应付紧急事件行动方案》等安全管理制度,并依此严格管理;
(二)健全技术防范设施管理,使用具有存储、记录、查询和自动检索功能的计算机安全管理系统,对重要部位实行闭路电视监控,执勤人员实行对讲通信联络等技术防范管理。
(三)使用停车场智能管理系统,有效解决停车场管理中费用流失、乱收费、车被盗、管理成本高、服务效率低等各种弊端。
(四)设专职人员负责停车场的清洁卫生管理,配备相应的卫生清洁器具与用品,订立专职制度、标准、工作程序,严格规定装、堆、放、清垃圾的要求。
做好定时清扫清洗及巡逻保洁,做好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健全消防组织,明确消防责任。
制定消防制度及应急预案等,加强消防意识教育。
对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确保其使用。
第三条停车场车辆管理规定
(一)按停车场的导向标志及安保人员的指引方位行使。
文明行车,不逆行、快行,不在人行道、绿化带上行使,不随意鸣笛;
(二)停车场限速15公里/小时;
(三)临时车辆不得停靠在固定车位上,车辆停放不得超出车位划线范围;
(四)车辆停放后,应关闭车辆门窗,锁好车门,管理好个人的贵重物品;
(五)严禁装载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停车场,停车场内严禁吸烟;
(六)保持停车场内的环境卫生,不得在停车场内洗车、修车,不得将废弃物弃置在停车场内。
第四条停车场安保人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执行停车场管理规定,维护车辆的停放及行车秩序;
(二)指挥车辆的进出,引导车辆合理停位;
(三)认真检查车型、车号,避免出现差错;
(四)掌握固定、临时等不同车辆的车型、车号和车主情况,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五)认真检查停放车辆,发现漏水、漏油等现象,设法尽快通知车主,提供相应的维修保养服务;
(六)及时制止车辆违规现象,对违规、违章现象要加以纠正;
(七)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警惕,发现可疑人员、事件要及时上报,协助监控事态发展;
第五条车辆被损的处理规定
(一)停车场内的车辆发生碰撞、磨擦造成损坏时,停车场安保人员应扣留肇事车辆,记录肇事车辆号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通知安保部负责人;
(二)停车场安保人员未能当场发现车辆被损情况时,应于发现后立即报告安保主管,由安保主管与车主按照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第六条车辆被盗的处理规定
(一)经确实车辆在停车场被盗时,应由安保负责人协同车主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二)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车主、物业公司)双方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物业公司要协助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
(三)车管员、物业公司、车主应配合公安机关和保险公司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第七条停车场收费管理
车辆管理收费根据北京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标准参照京发改[2004]495号文件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为:
地下停车场每车每月300元。
地上临时停车场不对京卫内部人员开放。
外来车辆停车一小时以内不收费,超过一小时:
小车每小时1元;大车每小时2元收费。
第八条停车卡及电子出入卡使用规则
(一)大厦停车场使用智能管理系统,车辆出入停车场实行停车卡及电子出入卡管理;
(二)车辆出入停车场时需将停车卡放在车辆挡风玻璃左侧,电子出入卡随身携带,以便检查和车辆出入。
(三)如更换车辆,大厦使用人须到物业安保部门办理停车卡、电子出入卡的变更。
(四)若停车卡或电子出入卡遗失时,使用人应及时告知物业服务人员,提供有效证明后办理旧卡停止使用及新卡补办手续。
(五)严禁将停车卡、电子出入卡外借给其他车辆使用。
第九条自行车停放管理
(一)自行车棚仅限大厦使用人使用。
(二)自行车应上锁后整齐的停放于车棚内,车筐内禁放任何物品。
(三)禁止长时间停放自行车,车辆停放超过7天时,所有人应到物业安保部办理存放手续。
(四)不办理长期存放手续的,将通报其所在单位及部门,按相应的管理制度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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