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1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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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1doc
关于建立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1
关于建立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医养融合”新型养老服务模式的发展,解决长期失能人员的护理和日常照料难题,不断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根据《江苏省政府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苏政发〔〕号)、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通政发〔〕号)及省、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年职工参保人员试点实施基本照护保险的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照护保险的建立和实施应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保障基本照护需求,坚持整体设计、分步实施、量力而行、逐步完善;照护保险与医疗保险相对独立、相互衔接,实行分类管理。
照护保险基金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筹集和使用,独立核算、专款专用,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条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负责照护保险的经办事务,具体承办照护保险基金筹集、支付、结算等经办与管理工作。
经办机构在试点职工照护保险经办事务委托第三方经办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委托第三方承办运行机制,继续完善现有照护服务中心的受理评定、费用审核、结算支付、稽核调查、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等工作流程,不断提高经办服务能力。
第四条照护保险参保对象为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
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不包括离休人员、建国前老工人等。
第五条照护保险基金采取个人缴纳与统筹基金筹集、财政补助的方式共同筹集,其中个人缴纳每人元年,医保统筹基金筹集每人元年,年度照护保险基金支出缺口部分由财政补足。
基金筹集标准参照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情况和基金收支情况,适时调整。
第六条照护保险基金按年度筹集,参加照护保险的人员按年度一次性缴纳。
个人缴纳部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由经办机构统一从医疗保险个人医疗账户中划转;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时一并缴纳,《如皋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皋政规〔〕号)文件中规定由政府补助的特殊对象,其照护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仍按原渠道解决,个人无需缴纳。
医保统筹基金筹集部分,每年年初按照参加照护保险的职工医保人数和城乡居民医保人数分别从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和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筹集。
照护保险基金建立动态稳定的筹资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接受企事业单位、慈善机构等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捐助。
市财政每年从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充实基本照护保险基金。
第七条因年老、疾病、伤残导致失能,经过不少于个月的治疗,符合《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指数评定量表)重度失能标准,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长期照护的参保人员,享
受照护保险待遇。
第八条参保人员接受下列定点服务机构的照护服务,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床位费、照护服务费、护理设备使用费、护理耗材等照护费用纳入照护保险支付范围,由照护保险基金按标准支付:
.参保人员在定点照护服务机构中养老服务机构照护床位接受照护服务的。
.参保人员接受定点照护服务机构提供的上门照护服务的。
.参保人员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入住定点照护服务机构中的医疗机构照护床位接受照护服务的:
()因病情需长期保留胃管、气管套管、胆道外引流管、造瘘管、深静脉置换管等各种管道的;
()需要长期依靠呼吸机等医疗设备维持生命体征的;
()因各种原因导致昏迷,短期住院治疗不能好转的;
()患各种严重不可逆型疾病且全身瘫痪、偏瘫、截瘫并且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长期支持治疗的。
照护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清洁照料、睡眠照料、饮食照料、排泄照料、卧位与安全照料、病情观察、心理安慰、管道照护、康复照护及清洁消毒等项目。
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应由第三人依法承担的护理、康复及照护费用,照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第九条经办机构对定点照护服务机构照护床位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照护费用,实行床日包干管理,按床日定额结算。
床日费标准:
在医疗机构照护床位接受照护服务的,按元标准
支付;在养老服务机构照护床位接受照护服务的,按元标准支付。
定点照护服务机构应根据患者病情合理提供照护服务,不得将费用标准包干到每个享受待遇的人员。
参保人员同时享受照护保险和医疗保险住院待遇的,其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经办机构按床日定额结算给定点机构。
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居家重度失能人员按照每人每天元标准发放照护补助,也可申请定点照护机构上门照护服务。
定点照护服务机构提供的符合规定、达到服务标准的居家照护服务,由经办机构在每月元的支付标准范围内按实结算给定点机构。
第十条享受照护保险待遇的人员凭本人社会保障卡接受定点照护服务机构照护服务,照护服务终结后,照护服务费用通过社会保障卡联网结算。
照护服务费用中,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支付给定点照护服务机构;应由照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由经办机构与定点照护服务机构按月结算。
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居家重度失能人员的照护补助于季末后第一个月发放上一季度补助,照护补助发放至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银行储蓄账户中。
照护补助的发放,由参保人员或代理人向经办机构先行申报,由经办机构审核。
经办机构应对居家照护补助发放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跟踪、监督。
经办机构应严格审核定点照护服务机构发生的照护服务费用和服务质量,不符合规定的,照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符合规定的,可预留一定比例的服务质量保证金,于年终考核结算。
享受照护保险待遇的人员,在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享受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期间发生的医疗及照护费用,不纳入照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第十一条经办机构根据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失能评定工作规范适时组织评定工作。
照护保险工作经费,列入当年财政预算。
第十二条参保人员申请享受待遇的,由本人或其代理人携带申请人社会保障卡、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等向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填写《如皋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失能评定申请表》,并签字确认。
第十三条经办机构接到申请后,应当场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经办机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经办机构应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发现申请人未参加照护保险、患病治疗期未满个月的、距上次评定结论作出之日起,未满个月的经办机构不予受理失能评定申请。
初审合格后,由经办机构及时组织调查走访并向南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待南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失能评定结论书》后告知参保人或代理人,同时向社会进行公示。
申请人或代理人对失能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南通市照护保险联席会议申诉。
南通市照护保险联席会议作出的评定结论为最终评定结论。
关于建立集团公司中心组学习制度的建议_规章制度
集团公司董事会:
今年是集团公司实施“十一五”规划,大力开展“管理年”活动,全面提升企业整体经营水平十分重要的一年。
公司面临着新的挑战和发展机遇,亟待我们研究新思路、探索新方法、开拓新局面;亟待提升集团高层整体素质、管理水平和领导力。
企业的生命在于不断学习,提高领导力的关键在于提高学习力。
为此,建立并加强集团高层学习制度,不断提升领导集体的学习力,已成为适应当前企业发展的迫切需要,成为公司实施大企业大集团战略的迫切需要,成为企业长期发展、打造百年华通的迫切需要。
为有效提升集团高层学习力,逐步形成一个不断学习、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的学习型领导核心,建议建立并实行集团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学习的方针与目的
1、方针:
突破“就学习抓学习”的旧框框,坚持“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工作和学习一体化的方针。
2、目的:
紧密围绕企业发展实际,着眼于打造集团坚强的领导核心,通过不断学习,使集团高层全面、系统、准确地把握科学发展观,掌握现代企业管理知识体系和构建和谐企业的理论体系,努力提高政治理论水平、科学决策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管理能力和驾驭实际工作的能力。
二、参加人员及学习时间:
1、集团中心组学习由董事长或委托他人主持,正副董事长、监事长、正副总裁、总工程师和党组织负责人参加。
2、每次中心组学习的主题由董事长确定,党组织负责准备材料。
3、中心组集中学习活动每半月一次,一般不占用正常的上班时间。
三、学习的主要内容
1、党和国家大政方针、重要文件及会议精神;
2、政府产业政策和相关法规;
3、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
4、前沿管理理念和先进企业的管理经验;
5、与企业发展有关的企业战略、管理创新、领导艺术、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科技、营销、法律、信息化等方面的新知识。
四、学习的主要形式
学习的形式应灵活多样,并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注重学习实效。
1、集中学习。
应制订长中短期学习计划并抓好落实。
2、专题研讨。
围绕工作任务和企业实际,开展某些方面的专题研究和讨论,推动重点工作任务完成及热点难点问题解决。
如执行力问题、节约问题、新产品推广问题等等。
3、交流工作。
建议将中心组学习制度作为领导班子议事决策、交流工作的一个载体,定期交流工作情况,协调工作矛盾和“交叉”职能中的有关问题。
同时,对已做出的决策事项进行理性思考,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拿出持续改进的办法。
4、开展培训。
请专业人员进行前沿管理和相关知识培训。
此建议,妥否,请董事会研究
集团党支部
建立监理工作检查、考核与评价制度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国家对基础设施的投资越来越大,工程监理工作在整个建设管理中所起的作用也越来越被各级领导重视。
一、社会监理工作规范化、标准经、程序化的必要性
为了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管理,控制工期和工程费用,提高投资效益及工程管理水平,交通部在1995年下发了《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面对当前监理单位越来越多,监理水平参差不齐,对监理工作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管理,变得十分必要。
二、大型项目监理管理工作的特点
现在大型项目的投资巨大,工程内容复杂多样,施工界面多,技术含量高,工期要求严,社会影响大。
对工程的质量、投资、进度、合同执行实施控制的监理工作也就变成了一个系统工程,监理工作所涉及的范围大(专业多),地域广(施工地点分布在几个县市,甚至跨省),相互协调多(施工单位多)。
只有对监理工作进行科学、严密、有效的管理,才能达到好的监理效果。
三、对监理工作评价量化范标的提出
监理工作应该严格按施工监理规范的要求进行,但对监理单位的工作效果很难进行评价。
对监理规范的具体内容进行量化,赋予分量,通过评分的办法对监理工作进行评价,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现就厦门海沧大桥的一些具体做法介绍如下
1.工程概况和监理组织机构
厦门海沧大桥总投资为人民币28.79亿元,全桥主线长5927m,其中东航道主桥为230+ 648+ 230m三跨连续钢箱梁悬索桥,在世界同类型悬索桥中排名第二。
施工工期自1996年12月18日至1999年9月30日,被列为国家重点工程。
于 1999年12月31日建成通车。
厦门海沧大桥为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监理机构按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二级管理机构设置。
由于监理工作涉及面广(包括锚旋,塔柱,悬索桥上部钢结构安装,外协件加工、制造完随宝顺、路面,交通工程等),共分六个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各驻地办公分别同业主、总监办签定监理技术服务合同。
为了加强施工全过程监理工作的管理,由总监办制订监理工作检查、考核与评价办法对各驻地办进行指导与管理。
2.考核方法
采用月度自检,季度考核评分,年终总结,工程完工后进行一次总体评价的形式,具体步骤如下
(1)每月末由驻地办自评,填报"监理工作检查、考核、评分表"(自检评分)。
(2)总监办不定期到驻地办现场检查,并根据各驻地办的工作情况及自评结果,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填写"监理工作检查、考核、评分表"(考核评分),并将其连同"监理检查、考核、评分意见征询表"发至业主、监督、设计、施工等单位,根据反馈的信息调整和改进监理工作。
(3)年终以季度评分表为基础,对各驻地办进行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列出名次,通报业主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发送给各驻地办的原单位。
(4)工程完工后,以每年年终的评分表为基础,对各驻地办进行总体评价,向各有关单位发出简报,并写出各驻地监理单位的项目监理工作鉴定。
3.检查、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1)检查、考核内容
考核采用积分方法。
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进行
a.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及管理制度方面
(a)机构是否健全,分工是否明确;主要领导是否同监理合同中规定的相符,到位情况;内部团结情况;是否能对下属进行有效管理。
(b)主要监理人员是否具有监理资格;实际操作中是否能够胜任所担任的岗位的正常工作。
(c)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按业主、总监办和监理合同的要求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及工作制度;有无违反纪律对工作造成影响及玩忽职守的情况;有元对上级规定或通知、指令不执行的情况。
(d)有无相互推倭、拖延或待办不办的情况。
b.监理业务方面包括质量、进度、投资、合同、管理
(a)质量
①测量工作是否有完整的测量方案;是否对承包人的控制测量和施工放样测量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是否对关键部位进行监控测量复核(检测手段齐备,检测频率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效果如何。
②材料、试验工作是否对承包人的试验工作进行了有效管理;督促检查承包人健全自检系统;是否对材料或商品构件试验进行现场调查,按规定独立抽检;验证试验、标准试验、工艺试验、验收试验是否准确及时。
③监理程序是否严格执行;对承包人的施工方案的审查是否准确,或及时提出意见;是否因此影响总监办对该方案的审查;是否起到预先指导的作用。
④旁站检查工作是否到位;现场记录是否符合要求;对关键部位的监理是否及时准确;能够预先发现问题,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重大问题是否及时汇报。
⑤工序检验认可是否对承包人完成自检合格的各道工序进行及时的验收签证认可。
⑥工程问题处理是否接监理程序对施工质量问题或事故进行及时处理并上报。
⑦质量评价各种质量检测指标合格;外观良好;未出现质量问题和事故;未产生质量缺陷;尽量避免返工现象。
(b)进度
①能否按时上报进度统计报表。
②对承包人上报的年、季、月、旬计划的审批是否准确,检查和调整是否及时。
③是否经常深入工地,了解承包人的工、料、机的投入情况;对计划超前或滞后提出分析意见;对进度滞后的工程是否采取了措施。
(c)投资
①是否按时审核上报计量支付报表。
②对各种质量检验报告单、中间交工证书、中间计量表是否及时准确签认,有无漏签、错签;对承包人上报的资料的审核是否准确;对计量支付的理解是否透彻,计量方法、原则掌握严格、正确。
③工程变更处理情况是否按合同及规定的程序对发生的变更问题及时处理;能否对承包人上报的费用、工程数量计算提出审核意见;对有争议的变更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
④延期索赔处理情况是否按合同及延期索赔程序执行;对事件能及时作出反应并上报,采取应急措施,减少损失;客观、完整地做好现场情况记录;签认各种记录、报表,提出调查、初审意见。
⑤计日工使用情况按程序处理,如实记录,正确签认。
(d)合同
①对合同文件的学习、掌握情况;协调处理合同纠纷、界面问题。
②协助承包人对各种保险的办理与理赔情况。
③分包工程的审查、报批及管理情况。
(e)管理
①各驻地办制订和补充的监理细则、规程、分项工程监理方案等内容及执行情况。
②内部学习及对承包人的业务培训;对监理工作或工程管理的合理化建议等。
C.监理资料、表格规范化方面
(a)监理文件传递是否按程序执行,有无错漏。
(b)资料是否完整、统一、规范。
(c)根据监理规范和工作程序要求,对特殊部位的质量检验表有无补充。
(d)签认是否及时,有无迟签或误签。
d.对上次检查、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的改正情况
监理工作检查、考核、评分。
优秀评分在85分以上,且监理业务评分在60分以上。
称职评分在70~85分之间,且监理业务评分在50分以上。
不称职评分在70分以下,或监理业务评分在50分以下。
4.考核效果及经验
经过两年多的实践,保证了监理工作顺利实施,得到了业主、承包方的认可。
同时在各个驻地办之间形成互相学习、竞争的良好风气。
四、结语
由于监理工作是~个系统工程,监理工作考核办法只是对监理管理工作的一种量化的尝试。
对监理内容的量化标准,应根据不同工程监理工作重点,通过调节分值和权重来调整,具体项目具体确定。
不足之处在所难免,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执行中进一步完善和补充。
同时,希望此方法的提出,能有助于各专业监理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逐步建立一套系统的监理行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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