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补充办法.docx
- 文档编号:9679861
- 上传时间:2023-05-20
- 格式:DOCX
- 页数:11
- 大小:27.30KB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补充办法.docx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补充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补充办法.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补充办法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补充办法
(2008年9月起实施)
一、总则
第一条对学生实施综合测评的目的在于正确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为评优评奖和推荐就业提供依据,实现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的标准化、制度化和学科化,引导和增进学生德、智、体、能全面协调进展,培育适应社会经济进展需要、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专门人材。
第二条《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补充办法》是在《韶关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的基础上,按照学院的实际情形进行补充说明的一项细则,如有冲突,以《韶关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为主要依据。
第三条综合素质测评中德育测评不合格不予毕业。
第四条实施综合素质测评必需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
二、综合素质测评的机构和要求
第五条学院、班级综合测素质测评工作小组的人员组成和职责如下:
一、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由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团总支书记、辅导员、分管学习部的学生会主席、学习部成员及主席团其他成员组成,主要职责是:
组织部署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各班班级综合测评工作实施监督和指导;
裁决综合素质测评纠纷,做好综合素质测评进程中的思想教育工作;
审定并向学校上报测评结果和评优材料。
二、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小组由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和4-6学生代表组成,其产生办法及要求是:
班长、团支书直接作为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成员,并担任总负责人,其余的学生代表必需是通过全班同窗民主投票选举出来的,是符合民意的。
各班在投票选举综合测评小组成员时必需由学习部成员进行监督,并回收选票。
没有通过民主选举和学习部成员监督的而产生的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学院不予以承认。
人数低于50的班级选举4名学生代表,人数介于50-70之间的班级选举5名学生代表,人数超过70的班级选举6名学生代表(注:
人数按班级上一学年的实际人数)。
学生代表必需至少有一名非学生干部,不能全数是男学生,也不能全数是女学生(注:
在学校、学院、班级、协会等校内正规组织担任任何职务都属于学生干部范围)。
3、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小组主要职责是:
布置安排本班的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统一操作方式,做好各项预备工作
统计出智育测评总成绩,审核各项大体分、奖励分和扣分。
做好各项与综合素质测评有关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学院综合素质测评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学院综合测评小组召集各班班长团支书开综合测评工作安排会议,将阶段性工作安排告知各班,并发布综合测评小组负责人联系方式及综合测评小组QQ群号码。
二、第一次正式会议需派发至各班的相关书面资料如下:
《经济管理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安排表》
《关于综合素质测评、评优工作的几点说明》
《综合测评各类表格填写说明》
《韶关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报表》
《韶关学院学生年度鉴定表》
《积分表》
《各班考勤记录》
3、综合测评结果上报至学校前,学院综合测评小组需张贴所有奖项到学院宣传栏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至学校。
4、学校发布综合测评获奖结果后,学院再次发布表彰学院获奖学生。
三、奖励分适用条件和标准
第七条德育奖励分
1、上一学年综合测评中取得的综合奖和单项奖在下一学年综合测评中不能加分。
2、所在班级、团支部在校级优秀或学院级先进集体的,以班长、团支书为主的主要奉献者别离奖励6分或4分,其他一般成员统一奖励2分或1分。
3、参加学校党校学习班顺利毕业的奖励3分,参加学校团校学习班顺利毕业的奖励2分,参加学院党章学习班、团校学习班顺利毕业的奖励2分。
4、做好人好事、见义勇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加分。
做好人好事受学校(含校级)以上表扬通报奖励3分,受学院表扬通报奖励1分,例如有捐血的同窗(应提供献血证复印件)可加2分;见义勇为受学校以上表扬通报奖励5分,受学校表扬通报奖励4分,受学院表扬通报奖励2分。
五、参加班级劳动,全班可统一加2分作为基础分,缺勤者不得加分。
6、大一新生如有德育基地实践课可全班统一加2分作为基础分,缺勤者不得加分。
7、参加学校雅室评比的宿舍成员,获一等奖奖励3分,获二等奖、三等奖奖励2分,获优秀奖奖励1分,舍长加倍加分;参加学院雅室评比的宿舍成员,获一等奖奖励2分,获二等奖、三等奖奖励1分,获优秀奖加分,舍长加倍奖励。
第八条智育奖励分
一、计算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时,所有有学分的学科都必需计入综合测评智育分大体分,包括公体课和公选课。
2、通过英语四级过级统考加2分,通过六级过级统考加6分,专科生参加英语应用能力考试中,合格加1分;若是在上一学年内同时通过四级和六级可累加至8分。
3、通过运算机统考过级一级(运算机基础)加2分,通过运算机统考过级二级(VB程序设计等)加2分,若是在上一学年内同时通过一级和二级可累加至4分。
通过更高级别考试(运算机程序员考试等)加4分。
第九条文体奖励分
一、参加校运会、共青杯比赛的运动员加4分,比赛中取得第一名另外奖励8分,取得第二、第三名另外奖励6分,取得第四、第五、第六名另外奖励4分;参加学院“班际杯”篮球赛、足球赛等体育竞赛的运动员加2分,学院竞赛获奖者中取得第一名另外奖励4分,取得第二、第三名另外奖励3分,取得第四、第五、第六名另外奖励2分。
二、参加校迎新晚会、交谊舞大赛、健美操大赛、礼仪大赛等各项校级文娱竞赛的竞赛者加4分,比赛中取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别离另外再加10分、8分、6分、4分;参加学院迎新晚会的竞赛者按校级的50%计分。
3、体育达标优秀(一学年内持续两个学期体育成绩都在85分以上)奖励4分。
第十条能力奖励分
一、参加社会实践全班可统一加3分作为基础分,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者另加3分。
二、踊跃参加学术讲座活动全班可统一加3分作为基础分。
3、参加学院专业技术大赛、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电脑操作比赛、经济论文写作比赛等各项技术竞赛取得一等奖奖励3分,二等奖奖励2分,三等奖奖励1分,优秀奖励加分。
4、担任多个学生职务的,以最高一个职务加分,不能重复加分。
五、担任学校或学院主要学生干部,如校团委、团总支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的主席团成员,表现突出的,在职务加分基础上可酌情另加2分。
(注:
校级学生干部需此项奖励分者需要由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提供证明。
)
六、在学院各部门担任职务者,由部门评选推荐30%的名额在职务加分的基础上加表现突出分2分。
(注:
由学生会秘书部负责各部门的推荐工作与肯定加分名单,以班为单位将名单派至各班,此项工作需在发积分表给同窗之前落实。
)
7、为鼓励学生考取专业资格证,取得以下证书或通过以下考试中任意一项的能够加2分:
报关员、外销员、注册会计考试、会计师、会计从业资格证、营销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电子商务师、物流师、企业培训师、商务英语、普通话水平测试、全国英语口语考试等国家承认的证书与资格考试。
第十一条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队员加分原则
一、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成员奖励分数由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正副队长及各部长一路评定。
评定必需依据队员平时的表现,如有发觉乱加分现象将作出严肃处置。
二、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必需在积分表发给同窗前计算出各成员奖励分数,并交由秘书部,以班为单位统一发放至各班。
3、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成员加分依据如下:
参加希望小学助学、慰问福利院、义务募捐等爱心活动,每次加2分,若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可酌情加分。
在爱心活动中,有文艺演出的,每次演出者另加1分。
为校运会等文体竞赛活动从事服务工作者,每次加分,但加分依据必需通过组织严格考勤,且每学年累计加分不得超过3分。
四、综合测评填表与计分的补充说明
第十二条填表补充说明
一、每位学生需填三张表:
年度鉴定表一式两份、积分表一式一分。
年度鉴定表在综合测评结束前上交;在综合测评中由学习部对各班的积分表进行不按期抽查,并统一在结束后上交学院留底保管。
二、所有表格一概要用黑色笔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要求维持页面整洁,不允许涂改。
第十三条计分补充说明
一、综合测评成绩不允许出现重复名次,如出现分数相同时,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有权对其综合测评成绩进行修正,排出前后名次。
二、综合测评分数要求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一名。
五、各类奖项评定及申报规定
第十四条凡在学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无资格参加评定奖学金:
一、综合素质测评德育成绩不合格。
二、在综合素质测评中弄虚作假(如谎报事迹、造假材料等),争名夺利,诬告他人。
3、利用学生干部的职权或工作之便,在综合素质测评中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合法的利益。
4、获奖的功效属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功效。
五、受过学院和院系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含正在处置中的违纪处分)。
第十五条按照相应的申报奖项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以此为据。
特殊情形除外,如某些集体奖项无证书。
若因无法提供相关的证书复印件而申报奖项不成功者,所有责任由个人承担。
第十六条各类项奖的评定条件及申报说明:
一、申报“三勤学生标兵”的学生一般情形下再也不申报“三勤学生”。
二、申报“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一般情形下再也不申报“社会社团工作优秀奖”。
3、申报“社会社团工作优秀奖”的必需是辅导员助理、班级导师助理、学生党支部委员,校、院系学生社团负责人,校、院系学生会、团委(团总支)副部长以上职务,班级班长副班长、团支书副团支书,且工作一年以上。
4、申报“运算机学习优秀奖”的学生必需是参加全国或全省运算机水平考试一级考试,成绩90分以上,或更高级别以上的考试成绩达70分以上。
五、申报“艺术活动优秀奖”的必需是取得校级和学院级别文娱比赛个人三等奖、集体前三名的主要参赛者,或是文娱部、舞蹈队、司仪队、礼仪队的主要负责人与奉献者。
六、申报“学习优秀奖”的学生必需是两个学期的成绩合计居班级前列10%之内而且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7、申报“英语学习优秀奖”的本科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得低于500分,六级考试成绩不得低于450分;专科学生参加英语应用能力A级考试成绩达80分以上。
八、申报“自强自立奖”的学生必需在上一学年内已经提交家庭贫困证明材料至学院,评选资格以勤工部发布的名单为准,并由班委会讨论确认其为贫困生。
第十七条各类项奖的决定申报方式说明:
一、综合奖参照大体评奖条件,不计上限上数,凡有资格者都能够申报;单项奖除参照大体评奖条件之外,还需要考虑学校所规定的比例人数。
二、若单项奖超出规定的比例人数,需要进行挑选的须按以下规定方式进行挑选:
自强自立奖:
按照昔时实际情形分派名额,在家庭经济困难的同样条件下,优先考虑成绩优秀且品行较好的学生。
社会社团工作优秀奖:
按照平时工作表现,由学院主席团、团总支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各部门部长、各班班长团支书进行分开式投票按照总票数的高低得出结果。
当出现总票数相同而影响申报名单结果时,最终由学院综测小组决定申报奖项的学生名单。
六、民主监督及特殊情形处置
第十八条民主监督小组由学院综合测评小组及学习部成员组成,职责如下:
一、监督各班综合测评小组的产生
二、在综合测评进程中,民主监督小组能够不提前通知各班级,随时抽查积分表及其他资料,或参与班级综合测评小组会议。
3、对于在综合测评中弄虚作假的行为须及时汇报至学院辅导员。
第十九条对于特殊情形的处置
一、特殊情形包括以下几项:
没有通知学院综合测评小组监督科学分,私下内定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成员。
学院或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成员在综合测评进程中徇私舞弊,为自己或其他同窗牟取不妥利益。
班级内部开展工作时不顾学院大体工作原则,乱定规章,扰乱学院综合测评正常工作(如统一不计算公体课或公选课的成绩绩点)。
在工作中,出现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成员与班级成员闹矛盾,引发较大的冲突。
二、特殊情形处置:
对于私下内定综合测评小组成员的班级,学院综合测评小组有权撤消并直接组织班级从头对综合测评小组成员进行民主选举。
对于徇私舞弊的成员,取消其综合测评小组成员资格,并取消其评奖资格。
对于班级内部开展工作时不顾学院大体工作原则,乱定规章。
学院综合测评小组有权对其提出批评,并视情节严峻与否肯定应否改选班级综合测评小组。
对于出现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成员与班级成员闹矛盾,引发较大的冲突的,先由班级综合测评小组负责人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再交由学院调解,再调解不了的,为保证工作有序正常进行,视具体情节而定是不是改换与同窗引发冲突的综合测评小组成员。
七、附则
第二十条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小组要认真做好测评工作,对奖励分、扣分项目的依据,要仔细核实。
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各项奖励分、扣分原因要向学生布,同意学生监督。
对有特殊表现的学生,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小组有权对其综合测评分修正分,但要注明修正原因并向学生发布。
第二十一条本补充办法规定未够详尽事项,各班可会同窗院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商定,提出意见与建议。
第二十一条本补充办法由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补充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经济管理 学院学生 综合素质 测评 补充 办法
![提示](https://static.bingdoc.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