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装修指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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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装修指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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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装修指引
商铺装修指引
前言
尊敬的商户:
为了使您的装修工程能够顺利地按计划进行,我们特将装修所应了解的基本规则和规定向您说明。
请您详细阅读本《指南》,并且严格执行,与我们共同建设和维护一个安全、舒适、亮丽的经营、消费环境。
在您装修期间,管理公司的商管部将会帮您协调管理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对装修工程进行全程的服务和管理。
如有任何问题,请与商管部联系。
一、商铺装修的办事流程
在“招商部”签领商铺规划平面图到“商管部”咨询装修事宜按管理公司要求提供设计图纸管理公司审批缴交装修管理各种费用办理《装修许可证》及《施工人员出入证》装修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开业。
二、获准对商铺装修的基本条件
1.已签订商铺租赁协议,并已缴交应付款项;
2.装修设计符合管理公司的要求,已缴交各项装修管理费用;
3.已办理《商铺装修施工证》;
4.已签署《装修施工承诺书》及委任装修消防安全责任人。
三、商铺装修设计规则
1.装修图纸及其要求。
1商户在招商部签领到的商铺规划平面图的尺寸仅供商户作设计参考用,商户必须到现场丈量落实实际尺寸。
如因尺寸误差造成的装修损失由商户自行负责。
2商户申请装修需向商管部提交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及装饰制图标准的电脑制作的平面布置图、天花平面图、立面图、电路图(电气系统图和用电的总负荷量)及效果图各一式三份。
各种图纸除特殊要求外,一般用A3纸型打印。
3各种图纸的基本要求:
a.平面布置图:
画出各种饰柜、货架、小库、试衣室、收银台的布局位置及尺寸,标明地面装饰的材料名称。
b.天花平面图:
画出天花上安装的各种灯具、风口、喇叭、烟感等的位置。
用大板装饰的天花须开检修口(尺寸为450mm×450mm以上)。
标明天花装修的材料名称。
c.电器平面布置图及电路图(电气系统图):
画出铺内灯具、插座及用电设备的安装位置。
并用表格形式列明各种电器、插座的图例、名称、功率、数量。
d.各方向立面图:
画出门面、柜台、货架、橱窗、小库、试衣室、招牌(广告字只能写铺名或商品的牌子)及立面的具体尺寸。
e.效果图:
画出门面、灯箱、天花及店面立体彩图。
f.各种图纸必须标明装修使用的材料名称及型号。
g.使用面积超过100m2的商铺,装修图纸设计须标注建筑柱位及隔墙的轴号(具体数据可向商管部索取)。
4各种图纸经商管部、工程部及保安部审核合格后,由商管部盖章确认,退还一份给商户按图施工(盖章后的图纸,商户不得作任何改动)。
图纸符合送审要求的,审批工作将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5各种图纸经商管部、工程部及保安部审核需要更改的,审核部门用红笔在图纸上作出修改意见后退还商户,商户根据修改意见重新设计图纸送审。
特殊情况可由商户在修改后的图纸上签字同意按修改后的图纸施工。
因商户提供的图纸不合要求而延误装修时间的责任由商户承担。
2.装修设计的限制。
1为确保消防安全,商铺装修设计须符合国家《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
2铺内原有的隔墙未经管理公司书面批准不得改动。
如经管理公司批准需在铺内增设隔墙,不得影响消防及其他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墙体高度小于天花高度300mm以上。
3除经营需要用水的商铺外,其余商铺不提供给排水设施。
4除经营金银珠宝及使用面积超过100m2的商铺外,其余商铺提供的用电量为每铺4000W(个别商铺因实际供电条件而定)。
特殊情况需另行申请增容,增容所需的各种费用由商户承担。
设计用电负荷时,应包括固定负荷及可变负荷的最高负荷量。
5未经管理公司书面批准,不得使用通透装饰天花。
获准使用通透天花的商铺,须提供商铺风管、风口、消防喷淋的改装设计方案,并须取得管理公司的批准。
改装费用由商户承担。
6位于相邻两铺门面共有的柱子外立面的使用权由管理公司统一安排,未经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任何商铺不得使用。
7凡业主已经安装有门面招牌(灯箱)的商铺,商户不得作任何改动。
招牌灯箱要采用透光字体形式制作。
8中岛区域敞开式商铺内1.4米以上高度的货架、货柜的宽度及布置位置有特定的要求,商户须严格按要求装修。
(参考商铺规划平面图)。
9凡业主已经用玻璃隔墙或安装有玻璃门的商铺,未经管理公司批准,商户不得拆除。
10安装有透明玻璃外墙的商铺,须将向外的一面设计成灯箱或厨窗或保持通透(具体设计须经过管理公司审批),不得在玻璃内外张贴任何物品。
11未经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不准安装扩音设备。
四、装修施工规定
1.装修材料的基本规定。
1)所有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及管理公司的有关要求。
2)电线类。
商铺装修必须使用难燃或阻燃双塑单支铜芯导线(型号:
ZR-IVA-BVV)或阻燃(耐火)电缆。
3)电器类。
商铺安装使用的所有电器(包括灯具)须使用符合国家消防安全要求的产品。
使用带镇流器的灯具,其镇流器必须是符合国家防火安全要求的电子式镇流器。
所有灯具必须配补偿电容,其功率因素在0.95以上,否则不准安装。
商户必须按管理公司核准提供的用电负荷量安装及使用铺内电器。
推荐使用电线及灯具品牌
产地
品牌(电线)
产地
品牌(灯具)
广州
庆丰
荷兰或国产
飞利浦
广州
孖宝
佛山
欧司朗
广州
穗联
广州番禺
三雄极光
台山
富华
浙江省
阳光
深圳
成天泰
4)板材类。
装修所用的木板必须是消防部门指定的防火板材(除饰面板)或按国家消防安全要求进行过防火处理(如涂防火涂料)的板材。
使用防火涂料处理板材,须向管理公司提供盖有销售单位公章的防火涂料购买票据及产品合格证(施工负责人在票据上签名确认)。
5)玻璃类。
商户用于隔墙、门扇的玻璃必须使用符合国家安全要求的钢化玻璃。
建议经营金银首饰商铺的柜台使用夹胶玻璃。
2.装修施工的基本规定。
1)未经管理公司同意,装修施工不得对大厦建筑结构进行挖、凿、钻、拆等破坏性的施工操作。
2)未经管理公司同意,不得对商铺内的公共设施进行任何改动。
3)商铺内悬挂吊装任何物品(如灯箱、灯带)必须直接吊装于水泥楼板上。
4)未经管理公司批准,不得在商场现场进行喷涂施工作业。
经批准的喷涂施工作业,须事先做好防护工作(包括防污损、防尘爆、防中毒等工作。
)
5)所有电线必须分颜色安装,如黑色或白色作零线,双色线(黄绿双色线)作安全地线;其他颜色作相线。
三相供电应分别使用不同颜色的电线,用电负荷(电流)须保持三相平衡。
6)电线的铺设(包括地柜、背柜、天花)必须套金属线管或难燃管。
所有需分支连接的电线接头部分须固定安装于接线底盒内(加盖保护)。
用金属管(包括金属软管)作为套管时,其二根金属管之间必须用导线牢固跨接,并安全接地。
使用金属软管的长度不得超过50cm。
7)凡使用带变压器的灯具,其变压器必须用铁盒包装好。
8)使用带照明设施的金属货架,必须在货架上接安全地线,并且保证整个货架任何金属部分都有良好的接地效果。
非金属货架、货柜内的照明设施及天花照明设施或灯箱的金属部分必须有安全接地线。
9)所有灯箱、灯带必须有良好的散热孔。
10)商铺需要安装冷库、冷柜,须向管理公司申报具体施工方案,冷冻设备冷凝水的排放管道必须妥善处理。
施工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因冷凝水的排放或设备保温不善造成楼板或管道凝露滴水。
凡与空气直接接触的管道均需做隔热保温处理,不得空缺。
3.餐饮类及其他需要使用给排水系统商铺装修施工的基本规定。
1)防水施工
①铺内厨房、清洗间、洗手间及其他使用给排水的区域的地面及1.5米高度以下的内墙、集水渠(包括明沟、暗沟)必须整体做好防水处理(同一墙面、地面至少做两次防火处理),其集水渠的防水层必须与地面的防水层相连接。
并经过防水处理验收才能进行饰面施工。
②找平层的铺设施工前必须对立管、套管和地漏与楼板节点之间进行密封处理。
找平层用1∶2.5水泥砂浆铺设。
排水坡度需符合设计要求。
③穿出楼面的主管,要先用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对管周堵严,再在管根四周设15mm×15mm的凹槽,用密封材料及防水材料封严,且应与地面防水层相连接。
④地漏口周围和直接穿过地面或墙面防水层的管道及预埋件周围与找平层之间应预留宽10mm×深7mm的凹槽,并嵌填密封材料。
⑤地漏离墙面的距离以50mm~80mm为宜。
⑥穿过地面防水层的预埋套管应高出防水层20mm,管道与套管应留5mm~10mm缝隙,缝隙内先填聚乙烯泡沫条,再用密封材料封口,并在管子周围加大排水坡度。
2)通风、排烟及排污的施工
①营业期间产生热气、烟气、异味的商铺,必须安装排风设施,且必须符合国家环保的有关规定。
②业主提供的通风管道至楼层,楼层范围内通风管的设计安装由商户负责。
③铺内送风量为排风量的80%左右(即排风量大于送风量)。
④厨房排烟罩必须采用环保部门认可合格的设备。
⑤明档要有封闭。
所有集水渠除做防水处理外,入污水口前均需加装隔油隔渣装置。
其污水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4.装修施工隐蔽工程的验收。
商铺装修工程中的预埋管线、防水处理、天花电线的铺设、灯箱内的电线电器的安装及防火涂料的涂刷等隐蔽工程施工完毕后,必须及时通知管理公司进行隐蔽工程的验收。
凡不合格的隐蔽工程必须整改,否则不准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管理公司对不执行本规定的工程,有权要求拆除重做再验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商户负责。
5.装修工程的验收及开业。
1)商铺装修工程完工,商户必须在开业前向公安消防部门及管理公司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2)商户必须对工程验收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整改,在验收期间(提出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超过三次复检仍不合格的,管理公司将扣除50%的装修押金,并有权对商铺实施暂停服务措施,确保商铺装修符合管理公司规划及安全要求。
3)商铺开业或复业应提前向管理公司申请,并作出相应的安全承诺后,才可开业或复业。
五、装修施工的责任
1.商户应在装修施工前购买装修施工责任保险。
2.凡由于商户未按国家及管理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装修施工而产生损失、人员伤亡的一切责任由商户承担。
3.因商铺装修施工而造成商场公共设备设施或其他商铺的物品的损坏、损失的,商户、施工单位及个人须予以赔偿。
六、装修管理与服务收费标准
类别
项目
收费标准
备注
装修管理押金(按商铺使用面积)
20m2以下
1000元
如产生赔偿责任的而押金不足的必须一天内补充。
20m2~100m2(<100m2)
3000元
100m~200m2(<200m2)
4000元
200m2以上
20元/m2
装修服务费
图纸打印
A3纸
1.5元/张
A4纸
1元/张
彩色打印
加3元/张
图纸复印
A3纸
1元/张
A4纸
0.5元/张
围蔽布(5.4m×3.6m)
押金
100元/张
租金
10元/张·次
围蔽布(3m×1.7m)
押金
50元/张
租金
10元/张·次
临时施工场地
(20m2~30m2)
押金
300元/次
租金(含电费)
30元/天
施工现场卫生清洁维护费(含垃圾清运费,按商铺使用面积)
50m2(<50m2)以下
100元
100m2以上由商户及管理公司协商决定。
一次性收取。
50m2~100m2(<100m2)
200元
临时用电费(不装电表)
20元/天
灭火器配置(4kgABC型)
65元/瓶
地板清洁、打腊
5元/m2
移装消防喷淋头
100元/个
材料费另收
移装消防喷淋头放水费
50元/次
加班保安服务费
22时~24时
50元/次
配二名保安员。
若需配三名以上保安员,费用另计。
24时~次日7时
100元/次
装修物料堆场费
2元/m2·天
物料存放安全由使用者自负。
注:
上述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最新收费标准为准,恕不另行知会。
装修施工现场的防火、防损、治安及卫生管理规定
总则
一、根据国家和省、市颁布的有关施工安全防火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确保商铺在装修期间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商户及施工单位。
报建及施工要求
三、所有商户的商铺装修工程,均需向公安消防局申报。
四、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公安消防部门批复的要求施工,如有改动,需重新报建。
五、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自觉接受公安消防部门和管理公司的安全管理。
管理机构
六、管理公司保安部负责制定装修施工期间的防火方案及应急预案。
并负责对现场防火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
七、各商户委任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直接对装修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
所有商户及个人都必须服从防火安全的监督管理,并参与联合防火。
防火责任
八、商户或装修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管理公司的要求,指定一名防火安全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
九、商户及施工单位必须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做到现场防火,谁施工,谁负责。
十、商户及施工单位要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安全的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范和制度。
十一、管理公司保安部有权对不符合防火安全要求的装修施工采取强制措施加以监管。
十二、大型商户的装修工程应办理火灾保险。
十三、若发生消防事故,由发生事故的施工单位、个人及商户按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防火防损管理
十四、装修施工现场,必须按管理公司的要求配置及摆放灭火器(4公斤ABC型干粉灭火器)等消防设备。
十五、施工人员严禁在装修施工现场吸烟。
十六、装修施工所用的有机溶剂、油漆只可带进当天所需用量,当天施工结束如有剩余,一律带出场外,不得存放于铺内。
十七、商户及施工单位必须聘用持证电工、焊工负责施工用电、用焊作业,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十八、施工临时用电必须申请并获得管理公司的批准,不得擅自接驳电线。
施工临时用电的电线必须使用电缆或护套线,禁止使用花线(双绞线)、单支线。
十九、施工临时用电的总开关箱,必须配装合格的漏电开关及空气开关。
开关箱应当牢固安装于合适地方。
二十、施工工具及灯具的电线与供电插座的连接,必须用插头连接,严禁用导线直接插在插座上使用。
二十一、施工用的灯具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严禁使用小太阳(碘钨灯)。
临时施工用的灯具必须在合适的地方固定牢固。
二十二、施工人员当天下班或离开现场前,必须关闭施工现场的总电源。
二十三、商铺装修需要用水,须经管理公司批准,并到指定地点接驳取水。
严禁动用消防系统。
二十四、施工现场用水必须安装水阀控制。
施工用水须合理,现场无多余积水。
施工现场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因用水造成他人的财产损失。
二十五、装修施工需要进行电焊或其他动火作业的,须事先向管理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获得批准并严格执行《临时动火作业管理规定》的规定,在规定时间内由持证(如焊工证)施工人员操作。
申请时,须向管理公司提交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备审。
二十六、电焊或其他动火施工的作业现场,必须在作业点旁摆放灭火器,并有专人在现场监管
二十七、进行电焊或其他动火施工作业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因施工造成人员受伤及财产损失。
二十八、进行电焊或其他动火作业后,施工人员不得马上离开作业现场,应认真检查现场无火灾隐患后才可离开。
治安管理
二十九、进场装修的施工人员必须到管理公司保安部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进出商场。
三十、施工人员必须自觉接受管理公司工作人员的检查。
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服管理的施工人员,管理公司工作人员有权采取没收《出入证》及按规定处罚或强令其离开商场的措施进行管理。
对事态严重的,报公安机关处理。
三十一、商户和施工单位不得雇请无身份证、无就业证、无暂住证的“三无”人员进入商场施工。
三十二、施工人员只准在负责施工的商铺内活动。
未经管理公司批准,施工人员不得在商场内留宿。
三十三、商铺装修若需在22时至次日7时期间施工,须提前6个小时向管理公司商管部提出加班申请,并按规定缴交现场保安服务费。
管理公司可根据管理的需要另行制定装修施工的具体时间,施工单位应予以服从。
三十四、商铺装修期间,商户应保管好存放于铺内的装修材料、工具及其他物品。
如有遗失,由商户自行承担责任。
三十五、施工人员不得发生斗殴、闹事、赌博、盗窃及有伤风化等违规违法行为。
管理公司可将有上述行为而不服管理的施工人员,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十六、装修施工用的材料及工具必须按管理公司的要求办理入场登记,并在规定的时间、路线及门口出入。
装修施工用的材料及工具撤离商场须在保安部办理放行手续。
环境及卫生管理
三十七、施工现场必须按管理公司要求进行围蔽,并在围蔽外面张贴“启示”及“开业预告”。
对围蔽不符合要求的,管理公司有权采取强令停工等措施促使施工单位或个人整改不合要求的围蔽。
因实施强令措施造成的损失,由商户及施工单位负责。
三十八、施工现场必须按管理公司的要求对铺内天花进出风口进行封闭。
在施工中产生异味、粉尘、噪音的作业,不准在商场营业期间进行。
三十九、施工人员必须及时清理施工产生的垃圾、淤泥、杂物,并用袋装好堆放于铺内。
商户需向管理公司缴交施工现场卫生清洁维护费及装修垃圾、淤泥、杂物的清运费(收费标准另定),以便管理公司及时安排人员进行清洁及清运。
四十、商铺装修的任何物品一律不得堆放于商场公共区域内。
如因在公共区域内堆放物品而造成他人人身、财物的损失,由相关商户负责赔偿。
施工违约金的收取
商户应承担因违规施工的责任,并按下表标准支付违约金。
商户装修违约金标准
序号
违规事项
违约金
1
施工人员出入商场不佩戴出入证章
没收证件或50元/次
2
施工现场无配备应有的消防器材
500元
3
不按规范使用各种电动工具
100元/次
4
不按管理公司要求围蔽施工现场
100元/次
5
装修现场不封闭空调风口
50元/次
6
不按要求清理垃圾、余泥、杂物
50元/次
7
施工人员不服从商场管理公司的管理
200元/次
8
施工人员在装修现场吸烟或随处大小便
300元/次
9
不按规定出入口进场或强行使用扶梯上落及搬运物料
100元/次
10
在茶水间、厕所倾倒余泥、水泥、油漆等污染物
300元/次
11
盗用公共财物及其他商铺物品
物品价值的二倍
12
施工过程损坏商场设备设施
按损坏价值计
13
未经管理公司批准,进行动火施工作业
200元/次
14
施工人员离场后,不关闭总电源
200元/次
15
违规存放危险物品
200元/次
16
在商场公共区域内堆放物品(经批准除外)
100元/次
17
在施工现场生火煮食
300元/次
18
未经管理公司批准而在工地留宿
1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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