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工种标准.docx
- 文档编号:9456956
- 上传时间:2023-05-19
- 格式:DOCX
- 页数:26
- 大小:86.08KB
职业工种标准.docx
《职业工种标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职业工种标准.docx(26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职业工种标准
2018职业工种标准
新
职
业
工
种
定
义
2018年1月11日
安全评价师
一、职业描述:
采用安全系统工程的方法与手段,对建设项目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存在的风险进行安全评价的人员。
二、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对现场进行实地勘查,收集有关资料;
(2)对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和分析;
(3)进行定性、定量评价;
(4)依据安全生产法规及评价结果,提出降低风险的安全对策措施;
(5)对评价结果进行跟踪服务。
三、申报条件
三级安全评价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安全工程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5年以上。
(2)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5年以上,经三级安全评价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安全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
(4)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安全评价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级安全评价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三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安全评价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安全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经二级安全评师价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7)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助理智能楼宇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智能楼宇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助理智能楼宇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助理智能楼宇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智能楼宇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智能楼宇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智能楼宇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智能楼宇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四、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专业能力考核采用实际操作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智能楼宇管理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五、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专业能力考核在实训室进行。
六、教材
1、《楼宇智能化技术》
七、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不少于90分钟;综合评审不少于30分钟。
八、考试大纲
电工
一、职业描述:
使用工具、量具和仪器、仪表,安装、调试与维护、修理机械设备电气部分和电气系统线路及器件的人员。
二、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安装、调试、维护、保养电气设备;
(2)架设与接通送、配电线路与电缆;
(3)进行电气设备大修、中修、小修,修理、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
(4)安装、调试与修理室内电器线路和照明灯具;
(5)维护保养电工工具,器具及测试仪表;
三、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四、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阅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五、教材
1、电子工与电子基础
2、维修电工与工艺学
六、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不少于90分钟;综合评审不少于45分钟。
七、鉴定设备
焊工
一、职业描述:
操作焊接和气割设备,进行金属工件的焊接或切割成型的人员(焊工包括手工焊工和焊接操作工。
手工焊工是指用手操持焊钳、焊枪、焊炬进行焊接的人员;焊接操作工是指从事机械化焊接和自动化焊接的操作人员)。
二、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安装、调整焊接、切割设备及工艺装备;
(2)操作焊接设备,进行焊接;
(3)使用特殊焊条、焊接设备和工具,进行铸铁、铜、铝、不锈钢等材质的管、板、杆及线材的焊接;
(4)使用气割机械设备或手工工具,进行金属工件的直线、坡口和不规则线口的切割;
(5)维护保养设备及工艺装备,排除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一般故障。
三、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四、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等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取现场实际操作、模拟和口试等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技师和高级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五、教材
1、《气焊工技术》
六、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60~12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时间:
初级不少于60分钟,中级不少于90分钟,高级不少于120分钟,技师不少于90分钟,高级技师不少于60分钟;综合评审时间为20~40分钟。
七、鉴定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里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具有必备设备、工具、卡具及设施、通风条件和安全措施完善的场所进行。
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
一、职业描述:
从事起重、装卸、吊运等机械设备操作的人员。
二、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调整、运行起重、装卸、吊运机械设备,准备、调整吊具;
(2)操作天车、龙门吊机械设备,对原材料、产品、工件等进行起吊移动;
(3)操作叉车,装卸、位移物品和机械设备;
(4)操作专用散装、散卸机械设备,装卸散装物品;
(5)操作塔式缆索等起重机械设备,将构件或重物移动到指定的位置;
(6)维护保养工、夹、量具、吊具及吊运设备,排除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一般故障。
三、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四、鉴定方式
五、教材
1、《安全评价技术》
六、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60~12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时间:
初级不少于60分钟,中级不少于90分钟,高级不少于120分钟,技师不少于90分钟,高级技师不少于60分钟;综合评审时间为20~40分钟。
七、鉴定设备
八、包含工种:
桥式起重机操作工、汽车起重机操作工、缆索起重机操作工、装载机司机、天车工、起重机驾驶员、塔式起重机驾驶员、蒸汽起重机司机、蒸汽起重机副司机、叉车司机、装卸车司机、内燃装卸机械司机、电动装卸机械司机、流体装卸操作工
保安员
一、职业描述:
在保安服务组织中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人身、财产、信息等安全防范服务的人员。
受聘于保安公司,对一定的对象和目标施以保护,提供安全服务的人员。
二、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提供守护、门卫、内部巡逻、押运贵重财物和危险品等保安服务;
(2)提供财产和人身安全保护等服务;
(3)提供展览、展销及文娱、体育、旅游活动的保安服务。
三、申报条件
初级保安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保安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依法成立的保安培训机构核发的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
中级保安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3)愿意从事本职业的军队退役人员。
(4)取得依法成立的保安培训机构核发的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高级保安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取得保安专业大专学历。
(3)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工作1年以上。
(5)取得依法成立的保安培训机构核发的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保安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大专学历,取得本职业高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2)具有大专学历,取得依法成立的保安培训机构核发的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依法成立的保安培训机构核发的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依法成立的保安培训机构核发的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高级保安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大专学历,取得本职业保安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保安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本职业保安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
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四、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或上机的方式。
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或模拟现场操作等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初级、中级、高级保安员须通过体能测试。
保安师和高级保安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五、教材
1、《安全评价技术》
六、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时间按实际操作项目需要确定;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分钟。
七、鉴定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能够满足技能操作的场所进行。
评茶员
一、职业描述:
以感觉器官评定茶叶品质(色、香、味、形)高低优次的人员。
二、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茶叶的外形、内质进行感官评定,决定品质的优次、品类、产地或品种;
(2)对照茶叶的实物标准样(包括合同成交样或参考样)评定茶叶的外形、内质各因子,决定品质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评定出等级;
(3)分析各茶类中外形、内质存在的品质弊病及产生的原因,并提出品种、生产工艺或贮藏保鲜方面的改进措施;
(4)分析茶叶的品质特点,对茶叶品质进行综合评判;
(5)维护、保管好被评茶叶的品质。
三、申报条件
初级评茶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从事专业评茶工作不低于2年。
(2)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中级评茶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专业评茶工作不低于3年,经中级评茶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叶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专业评茶工作不低于4年。
(3)连续从事专业评茶工作不低于6年。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高级评茶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专业评茶工作不低于4年,经高级评茶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并连续从事专业评茶工作不低于6年。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生,连续从事专业评茶工作不低于2年。
评茶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评茶工作不低于5年,经评茶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专业评茶工作不低于8年。
(3)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毕业生,连续从事专业评茶工作不低于2年。
(4)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生,连续从事专业评茶工作不低于3年。
高级评茶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评茶师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专业评茶工作不低于3年,经高级评茶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评茶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专业评茶工作不低于5年。
四、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笔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
考试(考核)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两相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评茶师、高级评茶师鉴定还需通过综合评审。
五、教材
1、《评茶员培训教材》
六、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笔试)12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90分钟。
七、鉴定设备
(1)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
(2)技能操作考核场地须符合《茶叶感官审评室基本条件》要求,并具备必须的评茶设施和评茶器具。
茶艺师
一、职业描述:
在茶艺馆、茶室、宾馆等场所专职从事茶饮艺术服务的人员。
二、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鉴别茶叶品质;
(2)根据茶叶的品质,选择相适的水质、水量、水温和冲泡器具,进行茶水艺术冲泡;
(3)选配茶点;
(4)向顾客介绍名茶、名泉及饮茶知识、茶叶保管方法等茶文化知识;
(5)按不同茶艺要求,选择或配置相应的音乐、服装、插花、熏香等环境。
三、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高级技工学校本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3年。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四、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实际操作、现场问答等方式,由2~3名考评员组成考评小组,考评员按照技能考核规定各自分别打分,取平均分为考核得分。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技师和高级技师鉴定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五、教材
1、《茶艺师培训教材》
六、鉴定时间
各等级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超过120分钟。
初、中、高级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不超过50分钟,技师、高级技师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不超过120分钟。
七、鉴定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内进行。
技能操作考核在品茗室进行。
品茗室设备及用具应包括:
①品茗台;②泡茶、饮茶主要用具;③辅助用品;
④备水器;⑤备茶器;⑥盛运器;⑦泡茶席;⑧茶室用品;
⑨泡茶用水;⑩冲泡用茶及相关用品;⑾茶艺师用品。
鉴定场所设备可根据不同等级的考核需要增减。
保育员
一、职业描述:
在托幼园所、社会福利机构及其他保育机构中,辅助教师负责婴幼儿保健、养育和协助教师对婴幼儿进行教育的人员。
二、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正确为婴幼儿选择食品并按照工作程序正确喂养;
(2)培养婴儿良好的睡眠、大小便、三浴的习惯;
(3)早发现并及时处理婴幼儿的常见疾病;
(4)根据婴幼儿年龄阶段和发育情况进行大动作、精细动作的训练;
(5)正确选择认知能力、语言能力方面的游戏,为婴幼儿进行训练;
(6)实施个别化教学计划,培养婴幼儿良好的社会交往能力和良好的情绪情感。
三、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四、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等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模拟现场或实际操作等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职业 工种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