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煤厂设备总承包招标文件商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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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煤厂设备总承包招标文件商务
重庆天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盐井选煤厂工程(1.8Mt/a)
设备采购总承包
招标文件
(商务部分)
招标编号:
招标人:
重庆天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三年八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1、重庆天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招标人)对重庆天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盐井选煤厂工程(1.8Mt/a)设备采购总承包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本工程”)组织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对此项目感兴趣、资质齐全、有实力,且在本行业有优秀业绩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2、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重庆天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盐井选煤厂工程(1.8Mt/a)设备采购总承包项目
招标编号:
xxxxxxxxxxxxxx
3、招标范围
3.1招标范围包括
(1)洗煤系统的设备的购置、运输、交货、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功能考核、保修等内容。
(2)自动化系统的设备的采购、运输、交货、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功能考核、保修等内容。
详见技术部分自动化技术规范书。
(3)配电系统的设备的采购、运输、交货、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功能考核、保修等内容。
详见技术部分自动化技术规范书。
4、主要技术要求: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技术部分技术规格书。
5、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均可能导致投标文件不被接受,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设备且具有选煤厂设备成套供应能力的单位。
7、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相应资质。
具体要求如下:
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煤炭行业(选煤厂)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矿山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8、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报名。
9、投标人近三年来具有类似项目总承包业绩至少三项(附证明材料)。
10、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1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及售价:
11.1发售时间:
2013年5月3日至5月9日,每日9:
00-11:
3014:
30-17:
00(北京时间)
13.2发售地点:
重庆天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3.3标书售价:
本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招标文件售出概不退还。
14、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4.1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5月24日09:
00时
14.2投标地点:
重庆天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5、开标时间和地点:
15.1开标时间:
2011年5月24日09:
00时
15.2开标地点:
重庆天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
重庆天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容规定
1
工程名称:
重庆天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盐井选煤厂(1.8Mt/a)设备采购总承包工程
建设地点:
重庆市合川区盐井镇大坝村。
承包方式:
设备采购总承包
要求质量标准:
合格
要求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4个月。
招标内容及范围:
(1)设备的购置、运输、交货、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功能考核、保修等内容。
(2)自动化系统的设备的采购、运输、交货、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功能考核、保修等内容。
执行的设备验收规范及质量评定标准:
执行国家或行业部门检验标准,实施中所用标准和技术规范均应以合同签订之日为止时的最新版本为准。
2
合同名称:
重庆天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盐井选煤厂(1.8Mt/a)工程设备采购总承包项目合同
3
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项目资本金)和银行借款。
4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全部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的煤炭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投标人必须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设备供货、调试管理、质量控制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33设备供货商应为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直接授权的代理商。
(4)投标人应具备开具设备增值税发票(带抵税联)的能力;
(4)具有ISO质量体系认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证书复印件。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社会信誉良好,并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项目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投标人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和履约中的不良商业信誉行为。
投标人不存在债务大于债权或者正在发生数额五百万及以上的重大诉讼或者该数额的仲裁。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20个日历日
6
投标保证金:
10万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
电汇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7
现场踏勘与答疑:
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安排,招标人予以配合。
8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件二份
提供设备图纸份数:
四份
9
开标地点:
1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3年3月12日上午10:
00(北京时间)
11
开标方式:
国内公开招标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书中所叙述的工程项目。
2、定义
2.1“招标人”系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工程的招标人为重庆天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2“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3、合格的投标人
3.1为履行本合同的目的,投标人至少须满足本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要求的资格和合格条件,且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公司可以授予下属公司使用参与投标。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4、资格要求与合格条件
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和投标须知前附表。
4.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资料:
(a)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等)。
(b)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已完成的与本合同同类型或相似的业绩及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c)投标人应提供财务状况,包括近三年(2010-2012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今后2年的财务计划和本年度(2012年)及下年度(2013年)合同项目及施工产值。
(d)银行资信等级证明。
5、投标费用
5.1投标人应承担其标书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所需提供的设计、工程及服务,以及本项目的招标投标程序、合同条件和技术要求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详细的规定,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卷商务部分
(1)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协议书格式及合同条款;
(4)投标文件格式;
(5)资格证明文件;
(6)评标办法;
(7)技术要求与说明;
(8)附表;
(9)附件。
第二卷技术部分
6.1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
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将被拒绝。
6.2凡获得招标文件者,无论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招标人采用书面文件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与修改。
7.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10天以前,将要求澄清的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的纸质版传真给招标人,或将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邮箱。
7.3在投标截止日期7日前,招标人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将修改的补充文件发送给投标人,同时短信通知所有投标人。
投标人接收补充文件电子版后,即视为投标人已收悉。
7.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7日前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7日的,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通知每一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5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招投标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
7.6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7.7潜在投标人可以自行对项目的现场和设备运输条件进行踏勘并自负踏勘结果,费用自理。
7.8本招标文件的内容(包括其中所有的技术资料),投标人不得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目的。
7.9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已经发售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将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8、现场考察
8.1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那些需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现场考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8.2经招标人允许和事先安排,投标人及其代表方能进入勘察的现场。
但明确规定:
投标人及其代表不得让招标人在勘察中负任何责任。
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语言
9.1投标文件、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之间来往的所有书面文件均使用汉语文字,投标文件如有外文的应配有汉语译文,标书的解释应以汉语为准。
10、计量单位
10.1除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或国际标准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组成
11.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部分:
(1)投标书、开标报价信、投标报价表以及货物说明及报价表;
(2)按照投标人须知第4条要求出具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3)按照投标人须知第6条规定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5)投标货型号、规格、技术条件等。
(6)交货地点、交货时间、交货方式。
(7)投标设备的质量标准、检测标准、测试手段。
(8)对投标设备的交付使用等方面采取的技术和组织措施。
(9)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的承诺。
(10)在设备保修期后,保证有偿提供二年内所需的备品备件清单和价格。
(11)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问题(如特别声明等)。
(12)招议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人应响应的内容。
(13)技术规格与参数偏离表
(14)投标承诺、保修服务措施
(1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说明材料(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11.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在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和表格时有下述例外情况:
(1)表格的扩展可用同一格式进行;
(2)投标人可以用计算机打印表格,只要表格与招标文件提供的表格与规定相一致。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投标书”、“开标报价信”、“投标保证金保函”、“投标报价表”、“货物说明及报价表”、“技术规格与参数偏离表”、“投标人推荐的选择清单”、“设备的交付使用等方面采取的技术和组织措施”、以及其他相关文件(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格式),注明提供货物的名称、货物简介、原产地、数量和价格等。
13、投标报价
13.1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条款规定可调整的部分除外。
13.2进口设备报价中包括关税和增值税。
13.3报价原则:
投标文件中应按附表格式列出详细设备费及其他费。
同时为方便评比,投标方可根据列出更为详细的分项报价,要求反映出投标单位与生产商。
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要求列出详细的分项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13.4投标文件中应按附表格式列出所有设备货物说明及报价表。
13.4.1填写标准:
“型号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一栏必须将所有设备(包括国产设备)的型号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填写清楚,要求设备主要部件或关键部件必须单列注明。
“性能说明”和“产地及生产商”两栏也必须填写。
13.5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存在偏离的,需作出详尽的说明。
投标方需提供一套完整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13.6“投标报价表”填写时应注意下列要求: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格式填写投标报价表。
2)填写顺序:
按照提供的设备清单顺序填写。
3)填写标准:
“型号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一栏必须将所有设备(包括国产、进口设备)的型号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填写清楚,要求设备主要部件或关键部件必须单列注明,例如电动机、减速器、液力偶合器、逆止器、胶带、电液闸门、翻板、电(气)动执行器、关键桶、槽、关键电器元件等。
“性能说明”和“产地及产商”两栏也必须填写。
13.7投标报价:
13.7.1投标总报价为含税价,涵盖了承包商为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风险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设备的专(利)有技术使用、设备试车、性能考核、运输(含大件运输措施费)、保险、技术资料、人员培训等和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税。
既使没有对分项进行报价,其费用亦己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合同价格。
13.7.2本合同价格已考虑并包括设备制造、采购与供货、运输图纸与技术资料、保修、保养等承包人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
13.7.3本工程的总费用包括技术服务费、技术资料(含设备总图)、联络、专(利)有技术使用(若有)、现场服务等费用包括到发包人现场的薪金(其中包括个人所得税费和生活费)及往返发包人现场之间的旅费,发包人将为承包人技术指导人员在现场提供生活及办公的便利条件,但生活、住宿、办公、通讯、医疗、交通等费用由承包人自理。
13.7.4设备供货: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投标过程中确定的设备、材料供应商,承包人不得擅自改变,其他的设备、材料的招标采购工作,应提前10天通知发包人,发包人要求参加承包人组织的招标会时,承包人不得拒绝。
在确定设备、材料供应厂商之前,承包人应先期取得发包人的同意和认可。
但发包人的同意和不同意,均不免除承包商本应承担的任何责任,也不增加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的任何责任。
13.8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结合自身实力、经验、市场价格因素进行报价。
(2)投标报价在投标人履行合同期间固定不变,除非招标单位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提出可调整价格的投标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而作无效标处理。
(3)税金:
本项目所有设备由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17%增值税发票(本工程范围内所有设备)。
13.9投标报价应注明有效期,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相一致。
14、投标货币
投标书、开标报价信、投标报价表中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币种填报。
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投标报价。
1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5.1投标人必须按照本款要求提交充分的证明其能力和资质的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本须知前附表第4条规定的各项资质证书;
(3)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4)有效的银行资信等级证明或投标人基本开户行提供的资信证明函;
(5)相关业绩一览表及业绩证明材料;
(6)主要生产商资质、资格、业绩等文件。
1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投标人必须以投标人自已的名义,按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6.1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6.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文件有效期相同。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基本帐号中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代理机构的专用账户。
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的形式,招标人谢绝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如下:
开户名:
重庆天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
帐号:
16.3投标时,投标人应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字迹必须清楚)作为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文件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16.4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16.4.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16.4.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有效期内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6.4.3投标人不接受招标文件中有关价格计算错误的修正。
16.4.4投标人在投标中违反纪律与保密之规定,或存在腐败和欺诈行为。
16.4.5投标人接到通知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即不按中标时供货范围和价格等签订合同)。
16.46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16.4.7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招标服务费。
16.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由招标人将其投标保证金无息一次性地退还给投标人,但最迟不晚于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16.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并按合同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后5日内,在扣除招标服务费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将投标保证金余额退还中标人,不足部分补充支付。
16.7对于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供的账号信息有误,不是从基本账户,未汇入专用账户),招标代理机构只退还投标人提交的本金,不计利息。
17、投标的有效期限
17.1自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算起,投标有效期为如前附表第5项所述的日历日。
17.2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答复表示同意,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此时投标人不能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实质性修改;投标人若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则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给予明确答复,此时投标人被视为自动退出投标,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予以一次性退还。
在延长期内,本须知16条规定仍适用。
18、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8.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11条规定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两份,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投标文件正、副本均须用A4纸装订成册(图页可除外),并逐页标注页码,不得采用活页夹。
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可编辑的投标文件正本的电子版文件二份。
18.2投标文件必须是打印件,投标文件正本的每一页均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投标文件的修改处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才有效。
投标文件的副本至少应是正本的复印件。
如果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如果投标文件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文件为准。
18.3投标文件的价格表必须打印。
投标文件的价格表每一页均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18.4电子邮件、传真形式的投标恕不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19.1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同时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且需在密封袋封口上加贴封条,封条上必须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未密封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投标人。
19.2在密封袋上应包含下列各项内容:
(1)在左上角标注:
北京时间x年x月x日时(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标。
(2)项目投标文件
(3)招标编号
(4)投标人:
(5)邮编:
(6)地址:
(7)联系电话:
19.3因密封与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书将被拒绝,并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20、投标截止时间
20.1投标截止时间: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邀请或补充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前送达投标邀请或补充文件中规定的地点。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不可抗力因素或招标人同意的情况除外。
20.2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延后投标截止时间时,将发出补充通知。
在此情况下,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和投标人与投标截止时间有关的义务和权利也将适用至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派专人送交,如果投标人选用其他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文件不能按期送达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21.2如果投标人未按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改正的除外。
21.3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22、投标的修改和撤回
22.1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对业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提出补充或修改,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和修改为准。
该书面材料仍应按规定编写、签署、密封、标记和递交。
22.2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满前实质性地补充或修改投标文件。
2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撤回通知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人。
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将在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22.4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或修改投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五、开标
23、开标
本次招标公开宣读开标一览表中载明的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有/无投标保证金、有/无投标声明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经过澄清后,除了投标人仍保留的偏差外,建立相同的技术、商务报价平台,投标人在规定二次开标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报价。
23.1招标人将在本须知前附表指定的时间、日期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决定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开标,所有到会的人员都应签到作为其出席的证明。
投标人因故不能派代表出席开标活动,应事先书面(信函或传真)通知招标人,并承诺默认开标结果。
23.2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及监督人员当众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交由工作人员拆封唱标,宣读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投标总报价、合同工期、撤标通知(如果有)、折扣声明(如果有)、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并加以记录。
23.4无论何种原因,在开标时没有打开和宣读的投标文件(包括按投标人须知22条规定递交的修改、撤销书)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撤回的投标书将原封退回投标人。
23.5如果投标文件中出现多个投标总报价(不包括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降、提价函),以本次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单独封装递交的《开标报价信》中大写的投标总价为准(不包括投标书附录)。
23.6招标人将准备开标记录,到会的投标人代表在唱标完毕后在开标记录上签字。
六、评标
24投标文件的拒绝和无效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其为无效投标文件。
(1)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或投标人名称与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单中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
(2)投标人投标超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
(3)投标文件既未经投标单位盖章,也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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