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深圳测绘工程地形图修补测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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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深圳测绘工程地形图修补测招标文件
深圳市基础测绘工程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2008年深圳市1:
1000数字地形图动态修补测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2008年10月
总目录
第一篇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深圳市1:
1000数字化地形图动态修补测”项目已经批准进入实施前期,现进行测量招标。
诚邀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
深圳市区福田区、南山区、罗湖区1:
1000数字地形图动态修补测工作,主要内容为控制测量、野外地形数据采集、成图及数据入库。
项目具体工作内容、任务及成果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及条件
1、深圳市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证书》;外地驻深分支机构除外。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报名提交的材料
各投标单位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的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到指定地点报名,原件在审核后退回。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及资格预审
报名和资格预审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08年10月20日为止。
经审查符合投标资格的法人均可参与投标。
投标单位应于2008年10月21日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到报名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成本费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2、报名地点
深圳市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3、招标单位: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4、联系人:
张雯,联系电话:
82946957,传真:
83139037。
特此公告。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二○○八年十月十四日
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
一、工程说明
1、工程名称:
深圳市1:
1000数字地形图动态修补测
2、工程地点及工程概况:
深圳市1:
1000数字地形图动态修补测是深圳市基础测绘工作的主要工作之一,也是“数字深圳”的基础数据之一。
本次地形图动态修补测范围涉及深圳特区内的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和盐田区,面积约395.2平方公里。
3、工期:
该项目工期原则上为两年,即至2010年9月30日,但项目成果需经工程监理中期评估通过。
若因测绘成果质量未能达到技术规范要求,该合同工期改为一年,即至2009年10月30日,到期后合同自行作废。
二、招投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范围为深圳特区内四个行政区即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和盐田区的1:
1000数字地形图动态更新测量工作。
三、招标形式及招标单位
1、本项目采取公开招标。
2、招标单位: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四、招投标日程安排
1、招标公告时间:
2008年10月14日至10月20日
2、报名及资格预审:
时间:
2008年10月14日至10月20日
上午9:
00-12:
00,下午14:
00-17:
00
地点:
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资料要求:
携带法人卡(即企业信息卡)和本人投标员卡,并提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的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招标会及出售招标文件
时间:
2008年10月21日上午9:
30
地点:
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资料要求:
携带法人卡(即企业信息卡)和本人投标员卡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
300元人民币。
4、招标答疑
本项目不安排专门答疑会,如有疑问,请于2008年10月22日上午10:
00前将问题传真(Fax:
83139037)给招标人,招标人将于2008年10月23日15:
00前书面传真予以解答,逾期不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截标时间:
2008年10月29日上午10:
00。
投标地点:
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要求:
携带法人卡(即企业信息卡)和本人投标员卡
6、开标会
开标时间:
2008年10月29日上午10:
00开始
开标地点:
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要求:
携带法人卡(即企业信息卡)和本人投标员卡
7、结果公示
评标结束后,中标单位缴纳交易服务费后,公示3天。
8、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结束后7天内发出中标通知书。
9、签订合同
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1天内。
五、招标文件的构成
1、招标文件是阐明投标文件的编写、递交、招标投标程序、评标原则、中标条件等内容的条款。
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
项目概况、时间安排、有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开标、评标、授予合同、项目任务书及有关附件等,还包括招标方在招标期间发布的答疑文件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等,一并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3天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4、投标单位应对招标文件的内容保密。
六、招标文件的修改、答疑与补充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方式向招标人提出。
2、招标人有权澄清、补充招标文件内容,招标文件的澄清与补充应在投标截止日期5天内以传真方式发给各投标人,投标人接到通知后应于1天内以书面方式(传真)予以确认。
3、投标人有义务提供能够随时接收的传真号码,以方便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的送达。
4、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文件、招标文件补充修改通知内容均以书面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澄清文件、补充修改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或通知为准。
澄清文件、补充修改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材料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深圳市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证书》;外地驻深分支机构除外。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八、测量工程费用
1、本次招标工程的费用由野外数据采集和成图费用以及数据入库两部分组成,控制测量费用在本工程项目不予考虑。
2、本次招标测量费用采用国家测绘局2002年1月颁布的《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并下浮15%作为取费标准。
3、本次招标测绘生产困难类别按2002年1月国家测绘局颁布的《测绘工程产品困难类别细则》和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规定的分类(Ⅲ类)进行划分。
4、如果招标单位另发新的文件,则采用新的标准。
九、现场考察
1、投标单位应对测区地形、地貌进行考察,以获取那些需投标单位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2、本招标单位将不安排正式现场考察,现场考察由投标单位自行组织进行,且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自己负责。
一十、投标文件的构成与要求
1、投标书包括技术标书、综合标书。
2、选择四个行政区中的其中的任意一个行政区为对象,编写技术方案。
技术标书包含招标文件中对项目实施技术方案的所有要求,必须做到内容齐全、针对性强。
如有需要可以对有关技术秘密及知识产权进行声明、承诺。
3、综合标书反映投标方胜任该项目的综合实力及业绩信誉证明等,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人概况、近3年财务状况证明
2)投标单位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4)企业营业执照及其相应的年检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及其相应的年检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项目组织管理结构;
7)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
8)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及学历、职称证明等(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9)为完成该项目拟投入的仪器、设备清单等;
10)竞标前连续三个月测绘技术人员工资发放表和社保证明;
11)投标人近3年来从事我局同类项目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正在进行的我局类似测量项目;
12)近3年承担我局同类工程奖励情况;
13)近3年内在我局信息化入库情况;
14)以往承担我市测绘工程有关情况。
15)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内容有些必须使用招标文件附件提供的格式,投标单位不得修改。
4、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书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招标书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各项内容合法真实,逐项认真填写,表述明确。
外来语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述,有歧义的以中文表示为准。
5、投标文件应统一使用黑色墨水、A4纸打印,统一采用附件所示封面格式,于左侧装订成册。
技术标书采用暗标,单册装订,标书封面格式采用招标文件中统一的技术标书封面格式(附件为封面正面内容,要求背面、封底的正反两面均为空白),封面颜色、纸质和装订方式必须严格与本招标文件的样式一致,正文部分(除封面以外的部分)采用80g白色A4打印纸双面打印,版面要求:
上、下页边距为2.5cm,左、右页边距为3.0cm;标题用四号黑体,采用1、1.1、1.1.1……方式分级;正文用小四号宋体,1.5倍行距;页码位置为页面底端居中;图表格式自行设定,页面尽量不超过A3,并折叠成A4大小装订。
标书文字中不得有涂改和插字现象,不得标注正本、副本字样,不得有投标单位的名称和投标单位的人员名字等反映任何有关单位的信息。
6、综合标书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和插字,若为了改正错误必须这样做时,除了按招标人书面指示进行修改的以外,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签名盖章确认。
7、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标书送达招标人,送达后不得进行补充和修改。
一十一、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书分二册装订,分别为技术标书和综合标书,并按技术标书、综合标书分别密封包装完好。
密封袋上应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技术标书”或“综合标书”字样;
(2)投标项目编号、名称;
(3)投标单位名称、邮政编码、联系人及电话。
2、投标书一式七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六份,综合标书应在每份标书上注明正本或副本,如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技术标书封面上不标注正本、副本。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交的各份技术标书内容一致,如因标书内容不一致导致评标委员会专家理解不同而造成不利评价,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装订良好而牢固,不会出现脱页或松脱现象;否则,评标委员会对该投标人作出不利评价,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应妥善保管技术标书号码牌密封袋,在公布技术标得分、密封袋交还工作人员前,保证其密封条及封口公章的完好。
如因技术标书号码牌密封袋出现明显开启痕迹而导致废标,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如不同语言间出现不一致,以中文为准。
一十二、关于无效标书、废标
投标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投标书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投标书未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未签字或盖章的;
投标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1、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投标书字迹模糊的;
2、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的;
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提供虚假资料的;
6、技术标书中有涂改和插字现象,或有投标单位的名称和投标单位的人员名字等反应任何有关单位的信息;
7、公布技术标书得分、工作人员开启技术标书号码牌密封袋之前,技术标书号码牌密封袋有明显开启痕迹。
一十三、投标人放弃投标的处理
经过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被确定为投标人后,投标人因故放弃投标的(包括不领取招标文件或不按时递交投标文件等情形),应当在作出具体的放弃行为前同时向招标人作出书面说明。
其中,放弃领取招标文件的,应当在招标方组织召开招标会前作出书面说明;放弃递交投标文件的,应当在领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作出书面说明。
投标人不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说明,或者说明的理由不被招标方认可的,招标方将在今后拒绝该投标人参加招标人其他任何项目的投标,并将提请主管部门对该投标人作不良行为记录。
一十四、项目工期和质量要求
本招标项目要求2010年09月30日前完成;质量要求是项目成果须经招标人及招标人组织的专家组通过技术评审。
一十五、投标费用
1、投标人自行承担编制投标书及递交投标书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自行对工作区域进行现场踏勘,以便编制投标文件。
其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现场踏勘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投标人自行承担深圳市建设工程服务中心收取的交易服务费。
一十六、保密工作
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予以保密,如有泄密造成对方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十七、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期90天。
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用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一十八、截标、评标、定标
1、截标:
截标时间为:
2008年10月29日上午10:
00,投标人携带法人卡(即企业信息卡)和本人投标员卡至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3楼9号窗口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10个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2、开标会
时间:
2008年10月29日上午10:
00开始
地点:
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内容:
按统一包装方式重新封装技术标书,加盖招标人公章,投标单位领取技术标书号码牌。
说明:
(1)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投标人应携带法人卡(即企业信息卡)和本人投标员卡按时参加。
(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开标之前,招标人应就有关投标文件的检查、澄清、评审等信息对与本过程无关的投标人及其它人员保密。
(3)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技术标书号码牌密封袋的密封和盖章情况,并妥善保管,不得开启。
3、评标
评标地点为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截标后即开始评标。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标法,总分100分,其中技术标占30%,综合标占70%(详见评分表)。
评标程序如下:
(1)标书有效性判定
评标前,专家评审组先行检查标书密封性,并根据招标文件判定标书是否有效,然后对合格标书进行评审。
(2)技术标书评审
专家逐个审阅技术标书并打分。
(3)综合标书评审
专家审阅综合标书,根据评分标准,完成综合标书打分。
其他说明:
为了有助于对综合标书的检查和评审,在招标人认为必要时,可以单独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
招标人的澄清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
经澄清的问题需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核算总分
在投标人全部到场的情况下,当众依次完成以下内容:
①工作人员检查各投标单位技术标书号码牌密封袋的完好性,并当众开启,对照号码将技术标书得分计入该投标单位得分;
②公布综合标得分;
③计算各投标人总分。
其他说明:
1技术标书得分、综合标书得分以及各投标人总得分均在现场公布。
2公布评标结果将在开始评标后、根据评审进度临时通知,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应保证联系方式畅通,并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
3投标人应携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以备查验。
4、定标、中标通知及签订合同
(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分数,确定1-5名为中标单位。
在中标单位缴纳交易服务费后,由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上公示3天,并于7天内向中标单位发布《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2)签订合同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1天内派代表与招标方洽谈签订合同事宜,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承诺是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
如果中标单位在合同谈判时对上述文件有异议、不愿意遵照执行,除被取消中标资格,赔偿经济损失外,投标人今后将被取消参加招标方招标项目的竞标资格。
如果有此情况发生,招标方有权根据评标排名依次递补中标单位或另行招标。
中标单位必须按照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和监理单位有关该工程规定的制度实施。
一十九、成果所有权归属
本项目的技术成果及知识产权归招标方,中标方对成果负有保密的义务,如果中标方需要利用成果,须征得招标方的书面同意。
本投标须知由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篇
合同条件
合同条件
1定义和解释
2文件的优先次序
3监理单位和监理单位代表
4测量工作范围
5工程计量
6支付方式与程序
7业主责任
8承包人责任
9监理单位的权限
10变更和延误
11服务期
12违约、不可抗力及争议
1定义和解释
1.1在合同(如下文所定义的)中,下文定义的措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
应具体有本款赋予的含义:
1.1.1“合同”指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其他明确列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中的此类进一步的文件。
1.1.2“招标文件”指业主发给所有投标人的招标文件及随后发给所有投标人的补遗书、通知或澄清书。
1.1.3投标文件指被业主接受并确认为中标单位且签署了合同协议书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全部文件。
1.1.4“辅助资料表”指包含在合同中、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的反映投标人的技术、设备、人员、财务等信息与数据。
1.1.5“中标通知书”指业主对投标文件的正式接受函。
1.1.6“合同协议书”指业主与中标单位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7“业主”指执行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单位,或其指定的负责管理本建设项目的代表机构,但不指(除非承包人同意)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
本合同的业主是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1.1.8“承包人”指其投标文件已为业主所接受,并与业主签订了合同协议书承担本合同项目的测量单位,以及取得该当事人(单位)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单位),但不指(除非业主同意)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
1.1.9“分包人”指承包人报经监理单位审查并取得业主批准已分包了本合同项目一部分的单位。
或合同中指名作为分包本合同项目的一部分的单位,以及取得该当事人(单位)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单位),但不指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
1.1.10“监理单位”指业主为本合同项目的委托或指定的承担本合同项目监理的单位,本合同的监理单位是深圳市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1.11“监理单位代表”指由监理单位书面委派代表监理单位负责执行监理委托合同和管理本合同项目的代表人。
1.1.12“项目经理”指由承包人书面委派代表承包人负责执行本合同和管理本合同项目的代表。
1.1.13“项目技术负责人”指由承包人书面委派常驻现场负责管理本合同项目的总工程师或技术总负责人。
1.1.14“生效日期”指合同产生法律效力和生效的日期。
1.1.15“开工日期”指承包人收到监理单位颁发的开工通知书的日期。
1.1.16“完工日期”指在投标文件附件中规定的,自开工日期算起至合同规定的全部和测量内容完工并通过完工验收的时间。
1.1.17“日”指一个公历日,而“年”指365天。
1.1.18“合同价格”指根据合同规定并在合同协议书中写明,为本项目测量,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
1.1.19“期中支付证书”指由监理单位签认并经业主批准颁发的、除最终支付证书以外的任何支付证书。
1.1.20“期终支付证书”指由监理单位签认并经业主批准颁发的支付证书。
1.1.21“变更”指由监理单位批示对和测量的范围、数量、质量要求等进行的任何改变和(或)修改。
1.1.22“国家”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1.1.23“书面”指手书、打字印制的通信函电,包括电报、电传、传真。
1.1.24“规范”指我国、行业、深圳市地方有关测量工程的技术规范、规程。
1.1.25“承包人装备”指属承包人为了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及其缺陷修复所需的机械、器具或物品。
1.1.26“现场”指由业主提供的本合同项目实施所在地的场所,及在合同中具体指定构成现场一部分的其他场所。
1.2解释
1.2.1标题不是本合同条件的一部分,在对合同条件进行解释时不应考虑。
1.2.2凡指当事人或当事各方的词应包括公司和企业以及具有法人资格的任何组织。
单数形式的词也包括复数含义,反之亦然,可视上下文需要而定。
表明一个性别的词也包括其他性别。
1.2.3本合同必须服从国家现行法律和法规;合同的解释应以国家现行法律和法规为准。
1.2.4无论何处述及由任何人发出颁布的任何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除另有说明者外,此类通讯联络均为书面的,且不得无故被扣压或拖延。
1.2.5无论何处述及的通讯联络应为“书写的”或“书面的”,这是指任何手写、打字或印刷的通讯联络。
1.2.6由业主或监理单位发给承包人的全部证明、通知或书面指示,以及由承包人发给监理单位的全部通知,应派员送达并取得书面的收据证明,或通过航空邮寄。
2文件的优先次序
2.1构成合同的文件将被认为是互为说明的。
如果在文件中出现含糊或歧义时,监理单位将向承包人发出必要的澄清或指示,文件的优先次序如下:
(a)合同协议书;
(b)中标通知书;
(c)投标书及其附件;
(d)合同条件(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如果有);
(e)测量技术要求;
(f)测量纲要和实施组织方案;
(g)辅助资料表;
(h)在本合同条件中规定的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2.2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
3监理单位和监理代表
3.1监理单位可以行使合同规定的或合同必然暗示的职权。
如果业主认为对监理单位的某项授权在履行时需经业主专门批准。
则应在合同条件的中作出具体规定。
监理单位已经行使的上述职权,都应认为已从业主处取得了必要的批准。
3.2除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外,监理单位无权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义务。
3.3监理代表履行和行使监理单位委托给他的职责与职权。
3.4监理单位可以随时委托监理代表履行和行使合同授予监理单位的职责与职权,并可以随时撤回此委托。
这种委托和撤回委托必须写成书面文件,且在向业主和承包人各送一份副本后才生效。
监理单位代表根据上述的委托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函电等,都与由监理单位发出的同等有效,但是:
3.4.1监理单位代表如对任何工作、材料或设备未加反对,应不影响监理单位对上述问题的否定和给予指令去纠正的权力;
3.4.2承包人对监理单位代表的所来函电如有疑问,他可将该疑问提交监理单位,而监理单位应对上述函电内容予以确认、否定或改变。
3.5监理单位或监理单位代表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监理单位代表完成监理单位代表的任务。
监理单位或监理代表应将上述人员的姓名、职权和权限范围通知承包人。
上述助理无权向承包人签发指令,除非此类指令是他们为履行其本身职责和按合同规定验收材料、设备或操作工艺等所必需的,他们为此目的而发出的任何指令均应视为是监理单位发出的。
3.6监理单位发出的指令应是书面的,由于某种原因,监理单位可以发出口头指令,承包人必须执行口头指令,但事后监理单位应以书面确认上述口头指令。
如果承包人在监理单位发出口头指令的3天内,未收到监理单位的上述书面确认,他应立即以书面形式要求监理单位确认上述口头指令。
如监理单位在收到承包人的书面要求3天之内没有以书面形式驳回上述确认则该口头指令应认为已被监理单位书面确认。
本款的规定同样地适用于监理单位代表发出的指令,并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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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理 深圳 测绘 工程 地形图 修补 招标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