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读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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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书报告
《乡土中国》读书报告
拜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代表作《乡土中国》一书,感触颇深。
在对于本书的阅读过程当中,我一度是感到相当困惑的,以至于在第一遍的阅读过程中,我一口气囫囵吞枣般地看完了以后,云里雾里的,对于书中的内容,竟是一点儿感觉和想法也没有。
无法,我去找了一些别人写的有关乡土中国的分析和书评,看完了以后,再去阅读原书,这才有一点自己的感悟与理解。
在写自己的这篇读书报告的过程中,我在写到相关章节的内容时,又把原书翻了一翻,发现不同时候,看同一内容,我的理解与思考也是不同的。
所以,这篇读书报告,也许格式上会略显松散,而因为是个人读书的心得体会,一些理解和思考也许会不尽正确,恳请老师指正。
第一部分,本书脉络梳理。
说实话,如果说费先生的另外一部代表作——《江村经济》是他关于微观社区调查研究方法的实践应用,那么《乡土中国》则是依据实践的经验所总结出的总体框架。
该书代表了他研究方法的转向,从微观的视角中跳出来,进而从宏观的角度审视整个社会,分析社会的整体架构,提出自己的普遍模式理论。
因此,《乡土中国》的阅读,我感觉一开始是有点晦涩难懂的,里面涉及到的很多是理论方面的东西。
所以首先,有必要对本书的脉络进行一个梳理。
《乡土中国》共有十四章。
论述了中国乡土社会中种种现象,根深蒂固的观念与传统,以及这些东西对于社会,人的反作用。
一.中国社会的乡土性。
作者在第一章《乡土本色》开篇一句就是“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由此定下了本书的核心论断。
以后的内容,无不是围绕着中国社会的“乡土性”这一特征来讲的。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中国传统社会,农业占主导地位,农业的发展需要土地,所以人口就以土地为中心而聚集。
而土地是不可能移动的。
由此,就决定了乡土社会里,人口的流动必然是不频繁的。
进一步说,依靠农业生存的人们是粘着在土地上的,因此乡土社会就具有稳定性。
中国传统的农业社会,不像美国,实行的是机械化管理,精耕细作、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据着主导地位。
这样,就决定了传统的乡土社会,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每家每户都能够自给自足,商品的交换与买卖就显得多余了。
所以,在后面的内容里,作者依据乡土社会稳定性与独立性的特点,进一步论证得出,商业在传统的农业社会,难以得到充分发展。
乡土社会的稳定性与独立性,其显著表现形式之一,就是,生活在这个圈子里的人,互相都是熟悉的。
一个家里有个什么婚丧嫁娶啊之类的,左邻右舍都是知道的,要做人情的。
与此同时,生活在这个圈子里的人,他们对于自己生活的环境也是熟悉的。
而随着现代文明的发展和对乡土社会的冲击,原先生活在乡土社会里的人有些会离开自己所熟知的乡土社会,进入到城市生活当中,因为他们对于城市环境的不熟悉,也许会做出很多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
于是,进城的人们,就会被讥笑为“土气”,是“乡下人”。
作者在第二章《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中,从乡土社会的层面来批驳推行“文字下乡”的人所持的认为乡下人不识字是因为“愚”的观点,进而根据第一章所述的生活在乡土社会里的人,对于他们生活圈子里的人和事都是熟悉的这样一个论断,推导得到,在乡土社会里,很多时候,文字的使用有其局限性。
我个人看来,《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这两章与后面的内容联系并不十分密切。
也许是作者插进去讲的一个关于乡土文化推广层面的个人抒怀。
二.乡土社会的人际关系和社会结构。
很多人认为,费先生在《乡土中国》一书中一个新的概念——“差序格局”的提出,是一大创举,是对中国传统人伦关系的一种精妙的概括。
作者在《差序格局》一章中,将中西方社会进行了对比。
他将西洋社会的类型称为“团体格局”,若干人组成一个个团体,就像一捆捆扎起来的木柴;将中国乡土社会的类型称为“差序格局”,每个人都以自己为中心,像一个水波纹一样,按亲疏远近向外扩开一圈圈的社会圈子。
这种差序格局中的个人与他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那样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而是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愈推愈薄。
作者把社会关系的这种一轮轮波纹之间的差序称为人伦。
中国人讲究人伦——君臣、父子、夫妇、长幼……讲的是一种差等关系,这种种差等关系各自有它们应该遵守的规则。
在这种差序格局里,个人与他人的交往便是以“人伦”为基础的。
当个人以自己为中心,“推己及人”,形成一圈圈的社会圈子时,这圈子是可大可小具有伸展性的。
人们往往根据其实际需要而相应扩大或缩小其圈子的范围。
正因如此,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家的概念是模糊的,小的时候父母子女是一个家,大的时候可以囊括伯叔等,甚至大至整个家族。
但是无论这圈子如何伸展收缩都只局限于父系一方的范围内,这是中国传统父系社会的特点。
将焦点从人际关系转向社会
会群体上,我们会发现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家族是一个很显耀的社群,在乡土社会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
家族从结构上包括家庭,最小的家庭也可以等于家族。
它不但承担生育的功能,而且也担负着政治、经济、宗教等其它社会功能。
三.乡土社会的秩序维持。
乡土社会秩序的维持,很多方面和现代社会秩序的维持是不相同的,乡土社会是一个“礼治“的社会,这里的礼,并非所谓的“文明”,“慈善”,“善良”等等,而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
合于礼就是说这些行为是对的。
而在乡土社会里,这些礼是怎么来的呢?
我们可以认为是经过一代一代的传承而遗留下来的,人们已经惯于遵守的并被认为是对的一些传统。
礼的推行并不依靠暴力和权力而是依靠教化。
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地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因此,在一个变迁的社会里,传统的效力是无法保证的。
而作者一开始就已经说了,乡土社会相对来说是静止的,变迁很慢,这也就为礼治提供了存在的温床,并且生生不息。
乡土社会自有自身的一套礼治秩序。
长期的教化把外在的规则转化为了人们内在的习惯,人们遇到问题,习惯于从传统道德中寻求解决的途径,而非是法律。
而在传统乡土社会里,人们是本能地抗拒打官司,以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的。
这在我们看来,似乎是不可理喻的,甚至会认为乡土社会里的人简直是野蛮,抗拒现代文明。
但是,作者在这里给我们阐释了这样一种“无讼”的观念存在的合理性。
在乡土社会里,必有一些人和事不容于传统道德,但是随着新的司法制度的推行下乡,这些本来不容于乡土伦理的人和事却从此找到了一种新的保障,他们可以不服于乡间的调节而诉诸于法律。
这个时候,法律制度就成了包庇这些败类的保护伞了,这与乡土社会是格格不入的。
最后,作者的结论是,要推行司法下乡,务必要使民众做好思想和心理上的接受与准备。
四.乡土社会的政治结构与政治权力。
在《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名实分离》和《从欲望到需要》这四章中,作者向我们介绍了四种权力类型,它们分别是横暴权力,同意权力,长老权力和时势权力。
横暴权力,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专制,”“独裁”等,它体现的是权力的压迫强制性。
这里,我们可以将传统社会里的皇权理解为是横暴权力的一个表现形式。
而同意权力,我们不妨认为它体现了权力的妥协性。
从社会分工的层面上来说,人们共有着应有的权力和应尽的义务,但是,别人的权力对于我来说就是应尽的义务。
这就存在着矛盾。
而社会的存在和发展,社会分工的平衡必须得以维系下去,就要有权力做保障,同意权力就是人与人之间为了维系社会分工的平衡所做出的相互妥协。
中国的乡土社会并非是一个富于抵抗性的组织,于是就容易成为皇权的发祥地;另一方面来说,横暴权力的发生需要经济基础,而农业的帝国是虚弱的,没有办法为皇权的继续发展提供相应的经济基础。
似乎这个时候,就应该是同意权力发生作用的时候了,但是,同意权力是在社会分工越发达的情况下才会越扩大,而传统的乡土社会是自给自足的,社会分工并不发达。
于是,传统社会的统治者们为了皇权的维持,在天高皇帝远的乡土社会里,采取了“无为政治”的统治法方法。
这里所说的“无为政治”,是对于统治者而言的,在乡土社会内部,人们认为这是长老统治。
这里就涉及到了第三种权力——长老权力。
长老权力,我们也可称之为是教化权力,顾名思义,它是通过教化人们而得以实现对乡土社会的统治的。
这里就和我们前面所说的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发生了联系。
长老往往由年龄长的人来担任。
因为在乡土社会中,年轻人是循着年长人的足迹一步步地向前走的,他们在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最可行的办法是询问年长的人。
年长的人在诠释传统,在教化晚辈方面具有无可非议的资格和权力。
而平时生活中产生的一些纠纷,一般也是由长老作为权威的评判者。
德高望重的长老们,就是礼的象征,是正确的行为范式,是道德标准。
乡土社会注重礼治,注重传统,相对稳定,变迁不快,这也为长老权力的存在和发展提供条件。
第四种权力,时势权力,这是在社会变迁较快,传统难以适应社会变迁时产生的一种类型,乡土社会变迁十分缓慢,时势权力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并不是那么显眼。
第二部分,关于《血缘与地缘》一章的一些理解与思考
之所以把这一章独立出来讲,是因为在看这一章的时候,有蛮多的感悟和思考,也是比较随性的。
费先生在这一章里,阐述了血缘社会的实质以及血缘社会与地缘社会的关系和区别,最后指出,随着社会的发展,血缘结合到地缘结合的转变是社会性质的转变,也是社会历史的转变。
乡土社会因为它的相对静止性,因此,极易因为血缘结合而形成血缘社会。
实际上,这二者是相辅相成的。
一方面,乡土社会的经济基础——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造就了它的相对独立性和静止性,或者,我们可以说是稳定性;另一方面,
血缘结合加固了这种稳定性。
而作者对于地缘的解释,虽在文中没有明确指出,我的理解是,乡土社会尽管稳定,但还是会流动的,人口会增长,而土地不见得会增长,于是,人口就发生了迁移——为了寻求可供开垦的更多的土地。
这些人群迁移到另一个地方,与其它的一些原本陌生的,从别的地方迁移来的人住在一块,从陌生到熟悉,于是,就形成了地缘结合。
就好像现在的“唐人街”一样。
但是,作者指出,在稳定的社会中,地缘实际上不过是血缘的投影,因为稳定的社会鲜少有人口的流动。
这些人因为血缘结合,然后又形成了地缘结合。
再说道上面我举的“唐人街”的例子。
实际上,虽然对于唐人街离得人们来说,他们没有实质上的学院关系,原先也是互不认识的,但是,在更深层次地推。
他们都是炎黄子孙,身上留着华夏民族的血液。
从这个层面上来讲,地缘不过是血缘的延伸。
关于血缘与地缘的分离,这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是相当困难的。
作者在书中举了“客边”、“新客”等例子,我这里想补充一个例子。
我家所在的浙南小镇龙港,我们家所在的社区教新度村。
我们家是后来才搬来的,所以可以说是所谓的“新客”了。
这个社区里的本地人都姓孔。
他们根据每家每户人口,男丁的多少,辈分的高低,不同程度地拥有这个社区的所属的土地、房产。
而当属于这个社区的土地或者房产需要拍卖时,允许认购的对象也仅限于同族人,外姓人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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