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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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
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
上教通[2009]69号
关于申领上城区教育发展基金会
2009年资助、奖励项目的通知
各基层单位:
上城区教育发展基金会是上城区专门用于教育事业发展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性组织。
基金会的宗旨是培养优秀教师、学生;表彰成绩显著的教育工作者;开展教育科研活动;发展本区域的教育事业。
基金会目前规模为本近1000万元,由社会各界捐助,基金会每年产生的合法收益将专门用于以上公益事业。
根据基金会章程和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为不断扩大优秀教师、学生的受助面,在继续推出上城区教师特殊贡献“米兰奖”、上城区中小学生“绿芽奖”、上城区教师自主研修“丰叶”资助项目和上城区教师教育科研“白杨”资助项目等四个项目的基础上,今年又
增设了上城区最受学生欢迎教师“百合奖”、上城区教师课堂教学“紫荆奖”和上城区学校发展“春竹”资助项目等三个项目。
凡符合条件者均可自主申报。
希望各基层单位及时向全体教师和学生进行宣传,积极做好此项惠及广大师生的工作。
附件:
七个项目有关材料(见附件)
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发展基金会
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
2009年4月17日
附件一:
上城区教育发展基金会
教师教育科研“白杨”资助项目申领办法
一、申领范围
上城区教育局所属基层单位全体在职教职员工。
(注:
已有专项研究经费资助的人员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教育局科室长、正职校长书记、特级教师(区、省)、“五阶段获奖教师”专项课题立项的教师、直属部门各研究员)
二、申领条件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区级以上教坛新秀称号,具备相关研究能力、学术背景、完成研究的环境和条件,所研究的课题有区内一名以上具有中学高级职称教师推荐。
研究时间原则上一年为限,在每年的6月底前结题。
三、资助金额
每年资助课题不超过30个,单项课题资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重点课题不超过3万元,跨年的重大课题(教育实验)不超过5万元。
资助资金分两次发放,在申请通过之后发放50%,在研究结束提交相关研究成果后发放50%。
四、申领办法
1、自主申报:
凡符合申领基本条件者,根据自身需求,于每年5月底前向所在单位递交申请表格和研究课题详细方案,以及证明个人科研能力的有关材料。
2、考察审批:
经申请者所在单位签署意见,5月底前报上城区教育学院教育教育科研部汇总审核(纸质材料一份,同时发送电子稿到以下邮箱:
zhouj@),由教育科研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评定,确定资助人员名单和资助金额。
上城区教育发展基金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
附件:
上城区教育发展基金会
教师教育科研“白杨”资助项目
申请书
申请者:
课题名称:
所在单位:
推荐者:
专业职务:
工作单位:
项目负责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专业领域
行政职务
专业职称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课题立项级别
申请经额
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与本课题有关的主要研究成果以及本课题的预期研究成果摘要:
推荐专家意见(包括对被推荐者的研究水平、能力、已取得的成就的评价;对被推荐者申请的研究课题的意义创造性、研究方案、工作基础的评价等):
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姓名
职称
专业
单位
年龄
承担任务
签名
(另附详细的课题方案)
附件二
上城区教育发展基金会
教师突出贡献“米兰奖”奖励办法
根据《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表彰在上城区教育战线成绩特别显著的教育工作者,特设立此奖项。
一、奖励范围
上城区教育局所属基层单位全体教职员工。
二、奖励条件
在上城区连续从事十年以上教学、管理工作,取得特别突出成绩(如在教学中培养出大批成绩优秀的学生、在教育管理方面有较大影响、在教育科研中获得优秀成果等)的教师或教育工作者。
三、奖励金额
每年奖励一次,每次奖励名额不超过2人。
每人奖励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
四、奖励办法
1、自主申报:
凡符合奖励条件的教师,于每年5月底前向所在单位递交申请表(由教育局办公室制定,需要者请在网上下载)和证明本人有突出贡献的有关材料。
2、考察审批:
经申请者所在学校签署意见,报上城区教育局办公室汇总审核,由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评定,确定奖励人员名单和奖励金额。
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发展基金会
2007年3月
附件:
上城区教育发展基金会教师突出贡献“米兰奖”申请表
学校
姓名
现任职务
联系方式
申请理由(可另附页):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学校审核意见:
学校签章(公章)
年月日
教育局考察、评定意见:
局办公室盖章(公章)
年月日
注:
申请者请随此表附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三
上城区教育发展基金会
教师自主研修“丰叶”资助项目申领办法
一、申领范围
上城区教育局所属基层单位全体在职教职员工。
二、申领条件
在上城区教育局所属基层单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市级(含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根据自我发展的需求,希望赴国外和国内名牌高等院校对口专业进行脱产自主研修者。
三、资助金额
每年资助名额不超过10人。
赴国外定向培养的每人每年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国内定向培养的每人每年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
受助年限均不得超过两年。
四、申领办法
1、自主申报:
凡符合申领基本条件者,根据自身需求,于每年5月底前向所在单位递交申请表格(由组织人事科制定,需要者请在网上下载)和个人自主研修计划。
2、考察审批:
经申请者所在单位签署意见,报上城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汇总审核,由组织人事科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评定,确定资助人员名单和资助金额。
上城区教育发展基金会
2007年3月
附件:
上城区教育发展基金会
教师自主研修“丰叶”资助项目申请表
学校
姓名
现任职务
联系方式
申请理由(可另附页):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学校审核意见:
学校签章(公章)
年月日
教育局考察、评定意见:
组织人事科盖章(公章)
年月日
注:
申请者请随此表附个人简历和个人自主研修计划。
附件四
上城区教育发展基金会
中小学生“绿芽奖”奖励办法
一、奖励范围
在上城区教育局所属学校连续就读五年以上,并具有上城区正式学籍的全体中小学生。
二、奖励条件
在思想品德、学科竞赛、科技、艺术、体育以及在其他方面有特长或表现突出的学生。
三、奖励金额
每年奖励一次,每次奖励名额不超过20人。
每人每次奖励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
四、奖励办法
1、自主申报:
凡符合申领基本条件的学生,于每年5月底前向所在学校递交申请表(由义务教育科制定,需要者请在网上下载)和证明本人特长或突出表现的材料。
2、考察审批:
经申请者所在学校签署意见,报上城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汇总审核,由义务教育科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评定,确定奖励人员名单和奖励金额。
上城区教育发展基金会
2007年3月
附件:
上城区教育发展基金会中小学生“绿芽奖”申请表
学校
姓名
班级
家庭住址
申请理由(可另附页):
申请人(签名):
监护人(签名):
年月日
学校审核意见:
学校签章(公章)
年月日
教育局考察、评定意见:
义务教育科盖章(公章)
年月日
注:
申请者请随此表附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五
上城区教育发展基金会
教师课堂教学“紫荆奖”奖励办法
根据《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表彰上城区教师在“轻负高质”教学中取得特别显著的成果,特设立此奖项。
一、奖励范围
上城区教育局所属基层学校教育教学一线的全体在岗教师。
二、奖励条件
1.学科教师围绕“轻负高质”开展专题研究,选取新课程实施以来新教材中的教学内容,形成具有学科特质的“扎实课”、“轻松课”,具有个人教学风格的“创新课”、“特色课”等成果。
2.该奖项的申报人数不超过本单位专任教师数的3%。
3.由各单位上交四类“轻负高质”教学光盘后上传上城区教育网站进行评选,通过学生选课、教师晒课、家长评课、专家议课等方式,推选出获奖课例。
三、奖励金额
每年奖励一次,每次奖励名额不超过60人,每人1000元。
四、奖励办法
1.自主申报:
凡符合奖励条件的教师,于每年5月底向所在单位递交申请表(由上城区教育学院制定,需要者请在上城区教育信息港上下载)和课堂教学的有关材料。
2.考察审批:
经申请者所在学校签署意见,报上城区教育学院汇总审核,由区教育学院负责网上评选的组织工作,报上城区教育局确定奖励人员名单。
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发展基金会
2009年4月
附件:
上城区教育发展基金会教师课堂教学“紫荆奖”申请表
学校
姓名
现任学科
联系方式
课例名称
课例类别
课堂教学特色(不超过500字):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学校审核意见:
学校签章(公章)
年月日
教育局考察、评定意见:
盖章(公章)
年月日
注:
申请者请随此表附课例材料。
附件六
上城区教育发展基金会
学校发展“春竹”资助项目申领办法
根据《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全面推进上城教育的优质均衡,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实现学校发展的新飞跃,特设立此资助项目。
一、申领范围
上城区教育局所属基层单位。
二、申领条件
有助于学校内涵发展的重点研究项目,每个单位每年最多只申报一个项目,已享受财政性资金补助的项目原则上不予资助。
三、资助金额
每年资助的项目不超过12个。
一般研究项目的资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每年资助的项目不超过9个;重大研究项目的资助金额至多人民币50万元,每年资助的项目不超过2个;跨年的重大研究项目的资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万元,每年资助的项目不超过1个。
资助的资金分两次到位,申请通过之后先到位总额的50%,项目结束提交成果并通过审核后,再到位其余50%。
四、申领办法
1.自主申报:
凡符合申领基本条件者,可根据自身需求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经费预算方案,并填写相关表格。
(相关表格可到上城教育信息港下载)
2.汇总审批:
申报单位将申请材料报上城区教育局办公室汇总审核,由区教育局“建设高品质教育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评定后,确定资助名单和金额。
上城区教育发展基金会
2009年4月
附件:
上城区教育发展基金会
学校发展“春竹”资助项目申请表
学校
项目内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理由(可另附页):
年月日
教育局考察、评定意见:
盖章(公章)
年月日
注:
申请单位请随此表附项目实施方案、经费预算方案。
附件七
上城区教育发展基金会
最受学生欢迎教师“百合奖”奖励办法
根据《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表彰在上城区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显著的教育工作者,特设立此奖项。
一、奖励项目
最受学生欢迎的教师
二、评选范围
上城区教育局所属基层学校教育教学一线的全体在岗教师
三、评选条件
在上城区连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三年以上;为人师表,做学生的领袖;能力全面,让学生佩服;视野开阔,受学生喜爱。
四、评选办法
1、推选申报:
凡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于每年5月底前由学校组织教师、学生投票推荐,并填写申请表(请在网上下载)上报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该奖项申报人数不超过本校教师数的2%。
2、评选产生:
通过家长、学生网上投票选举产生。
五、奖励方法
每年评选一次,获奖者可享受经费为4000元/人的外出考察学习一次。
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发展基金会
2009年4月
附件:
上城区教育发展基金会最受学生欢迎教师“百合奖”申请表
学校
姓名
性别
学科
联系方式
教龄
职称职务
申请理由(可另附页):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学校审核意见:
学校签章(公章)
年月日
教育局考察、评定意见:
教育局盖章(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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