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来高速公路质量管理办法.docx
- 文档编号:9404027
- 上传时间:2023-05-18
- 格式:DOCX
- 页数:20
- 大小:29.63KB
桂来高速公路质量管理办法.docx
《桂来高速公路质量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桂来高速公路质量管理办法.docx(20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桂来高速公路质量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桂来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总承包部的质量管理工作,根据交通部及广西自治区有关公路工程项目管理的规定,以及桂来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总承包合同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牢固树立“开工必优,一次成优”的质量理念,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使工程质量处于全过程控制之下,安全高效、快速有序、优质优价地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第三条本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总经理领导下的项目总承包负责制,项目经理部要与相关责任人签订质量管理目标责任书,所有在建单位(项目部、预制场、试验室等)必须设置标示牌,明确标示现场质量领导机构及责任人,将质量责任落实到人。
第四条本建设项目质量管理采用跟踪督导、抽检、报检和联合监理检查制相结合的办法对总包质量进行控制。
各参建单位(内设项目部、分包项目部、劳务承包部)必须无条件地接受项目总承包部的检查。
第五条加强领导,依靠科技,强化工程质量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素质,全面搞好质量管理工作。
第二章质量管理目标
第六条质量管理目标
1、本项目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优良。
2、本项目马鞍山隧道确保局优质工程,争创省部优工程。
3、施工工艺质量符合国家、建设部现行的施工规范及施工技术规则、施工安全规则要求的标准。
4、有效控制质量通病,减少一般质量事故,杜绝设计、施工重大质量事故。
5、试验检测资料、产品合格证、各种检查验收签证齐全规范,混凝土、砂浆及用于永久工程的原材料合格率100%。
6、竣工文件做到真实可靠,齐全整洁,符合质监站及业主有关竣工文件的要求,实现一次交接合格。
第三章质量管理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七条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
项目部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杨川
副组长:
成员:
项目总承包部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框图见附件一。
第八条 各级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
一、项目总经理职责
1、项目总经理代表(集团)公司组织履行总承包合同,对工程质量总目标和创优规划实施负总责。
2、根据(集团)公司的质量方针,负责策划项目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制定工程项目的质量总目标,负责质量总目标的审批或报批工作,并组织实施。
4、主持工程质量领导小组会议或质量工作会议,制定质量纠偏措施,总结质量成果。
5、实时掌握工程质量情况,合理调配各类资源,搞好协调各部门质量保障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目标满足合同要求。
6、经常开展“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参建人员的质量意识,充分调动所有参建人员争优、创优的积极性。
7、及时总结和推广质量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根据质量优劣进行奖罚。
二、项目总工程师职责
1、在项目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质量方面的方针、政策,落实(集团)公司的质量方针,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规范质量管理工作。
2、参加设计单位组织的设计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等工作,并形成会审记录。
3、分解下达总承包部的项目质量总目标,组织编制总承包部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以及创优规划。
4、参加质量管理小组会议或质量工作会议,编制质量纠偏措施,总结质量成果。
5、督导工程技术部做好各标段的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主持重点、难点的技术攻关。
6、组织制定与监理工程师联合检查的办法,并负责落实。
7、督促检查采购物资的检验和试验及设备的控制。
8、组织推广和应用“四新技术”,组织编写有关成果报告和施工技术总结。
9、主持本项目的质量事故分析会,对因技术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负技术领导责任。
10、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和质量评定工作,研究质量改进措施。
三、工程技术部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及上级颁发的法规、制度和要求,按照本《办法》督导检查各项目部质量管理工作,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2、在项目总工程师的领导下,按照项目总承包部的质量总目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创优规划。
3、认真领会设计意图,了解结构构造和技术要求,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并办理完善的技术交接手续。
4、负责审查项目部的施工组织设计,选择最佳的施工方案;审查施工技术保证措施和质量保证措施,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督促实施。
5、开展全员质量宣传教育活动,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开展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
6、负责日常工程质量检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工计价并负责质量签证,对不合格工程有权拒签,不予计价。
7、具体拟定质量检查办法,组织质量检查评比活动,及时下发质量检查结果的通报。
8、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报告质量情况和统计报表。
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提出对事故的处理意见。
9、全面负责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定期不定期的进行质量检查,负责安排重点难点、关键工序、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对不符合图纸或规范要求的工程,有权责令整改、停工或罚款。
10、参加工程竣工预验及验收交接工作。
11、负责开展技术革新并对“四新”成果和工法进行研究、引进、吸收、开发、推广和应用。
12、对本部门分管的工作对质量的影响负相关责任。
四、计划合约部负责人职责
1、经常检查质量计划的执行情况,在分析考核施工生产计划完成的同时,分析考核质量指标的完成情况。
2、对不合格或没有进行质量评定的工程或产品,未经质量监察、检查人员签证或签证不全的,不予计价。
3、组织项目经理及有关部门认真学习合同条款,做好合同交底工作和记录。
4、对本部门承担的工作负相应责任。
五、物资设备部负责人职责
1、严格执行公司物资统一招标采购制度,严禁各项目部越权自购的物资在本工程中使用。
2、主持物资采购的招标工作,综合考虑货源的质、价、运因素,优选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合格的建筑材料和构(配)件,提交所供产品的合格证和技术资料。
3、保证按施工计划提出的数量、品种、规格、质量组织供应材料和构(配)件,对进场材料进行标识,避免混装、混供、错用。
对因供应不合格物资造成的质量事故负直接责任。
4、采购物资交仓库负责人验收,验收时若发现问题,仓库负责人有权拒收。
5、妥善储存各种物资,对超期的水泥、材料等必须重新化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6、负责组织满足工程需要的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施工设备及车辆管理,保证设备技术状态良好。
7、对机械设备运输人员、操作人员的资格进行确认,严禁无证上岗。
8、对本部门负责的工作承担相应责任。
六、项目经理职责。
1、经常组织开展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技术工人的操作水平。
2、组织落实质量目标的实现,组织制定切合可行的作业指导书,组织施工生产,调配劳力和设备,并及时解决工程质量的技术问题。
3、合理调配各类资源,协调处理好项目部的上下关系,以及周边关系,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目标的实现。
4、经常组织项目部的施工员、质检员和其他管理人员对本项目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
5、组织落实质量周例会制度。
6、负责现场施工质量控制的管理工作,防范可能出现的工程质量事故,消灭质量事故隐患。
7、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和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参与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方案的编制。
8、对本标段的质量工作负全责。
七、项目技术负责人职责
1、认真阅读图纸,领会设计意图,组织编制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掌握结构物构造和技术要求,按照图纸编制各分部,各重点、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对施工工艺向施工单位进行专项技术交底,对施工过程的技术、工艺、质量进行监督控制。
2、参加项目工程各类质量技术会议,主持项目工程日常施工技术工作。
3、负责收集项目工程所涉及到的各类规范、规程、标准、图集等技术资料。
并对施工中的技术问题进行解释与技术指导。
4、解释并监督落实项目工程施工的各类技术方案,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提出完善和修订部分技术措施的建议,报项目总包部批准后组织实施。
5、按照项目总包部的“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分工与规定,参与项目工程的不同级别的质量验收。
6、负责解释与推广项目质量目标中要求的新技术、新工艺,并指导监督执行情况。
7、检查项目工程资料的整理与归档。
8、对工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质量问题通过项目总包部技术部门,确定处理意见。
八、施工员职责
1、根据项目经理的指示和要求,合理安排各施工队按照设计文件、技术规范、操作规程、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等进行施工。
2、坚持工班、工序交接检查,针对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通病进行检查,提出纠正意见和措施。
3、对于项目技术负责人提出的质量问题认真安排整改;对违章、野蛮操作坚决予以制止、纠正。
4、对由于安排不力、方法不当、甚至违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承担现场直接责任。
九、测量工程师职责
1、熟悉本项目工程的设计图纸、技术标准、测量仪器性能及操作规程,对测量工作质量负责。
2、严格按测量规范实施工程控制测量,保证工程放样精度符合规定要求。
每项测量都要进行复核,保证结构物几何尺寸、中线、高程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并将测量技术交底下达给施工队。
3、作好各项测量记录,真实反映工程形成过程的断面尺寸,坐标位置,施工放样和检查结果。
并进行技术复核,证实完全符合设计图纸、技术标准的要求。
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映,并指导施工队应注意的事项。
4、负责管理本项目使用的测量仪器,保证其性能准确、测量结果、数据无误,仪器性能完全处于良好状态。
十、试验工程师职责
1、认真执行公路现行有关检验和试验的标准、规范和规程。
2、具体负责生产中的检验工作,熟练操作各类仪器设备,按有关规定进行各类检验和试验。
3、指导、监督检验和试验人员开展工作,积极处理检验试验工作中的技术问题。
4、按时收集、整理检验和试验报告,并及时上报,并对试验工作质量负责。
5、参与不合格工程分析和质量事故调查会议,协助提出纠正和整改措施。
十一、其他管理人员职责
1、服从领导安排,认真执行项目质量计划。
2、严格按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严格执行“三检制”,对由于不执行工艺及操作原因而造成的质量事故和不合格工程负责。
3、出现质量问题及时向班组长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反映,并参与原因分析,对不及时自检和不及时反映问题造成的不合格产品负责;
4、保证个人质量指标的完成。
5、严格控制多余物资和混批现象的发生,对由此造成的不合格工程负责。
6、努力学习质量管理知识,认真执行项目的质量体系文件,贯彻公司质量方针和目标。
十二、劳务队队长职责
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本队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
1、认真执行项目部有关确保工程质量的规定、指示,参与制订并实施质量措施,严格遵照执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意见和合理建议,并及时传达到施工班组。
正确指导工班按照技术交底、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和各级质量检查制度等进行施工生产,不违章指挥。
2、根据工作任务,正确指导工班施工、劳动力安排、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对工程质量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告项目领导。
3、随时检查生产机具、设备等完好情况,保证正常操作运行。
4、布置工班工作时,必须强调质量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督促、检查工班开好班前质量交底会,工前、施工中质量检查和交接班工作。
5、发生质量事故,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6、积极配合和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7、对工程质量情况应及时、准确记录。
十三、劳务队技术负责人职责
1、在施工技术管理过程中,认真贯彻项目质量方针和目标,认真审核图纸,编制本队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明确其技术保证和质量保证要求,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2、认真对待项目工程技术部下发的技术交底,对其进行复核,研究其可行性并及时提出合理性建议,落实技术交底的各项内容,确保施工质量。
3、对重点、难点工程需要进行强度、稳定性检算,同时提出施工设计,报项目技术部批准,并指定专人进行逐层交底,特别是对本项目的桥梁桩基、梁板、隧道初期支护、隐蔽工程、二次衬砌等施工要引起高度重视,确保其施工质量和安全。
4、重点工程开工前必须有施工图,按图施工并促使其落实。
重点工程或技术性复杂的项目,如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结构、爆破工程,必须编制专门施工措施并进行技术交底,并经常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5、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工地布置、施工方法、生产过程、生产机具设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调整,整改到位;并指导作业班组施工人员进行施工,解决工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十四、工班(组)长职责
在施工队长的领导下,对本班(组)的工程质量负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下达的质量管理措施和要求,组织工班落实。
2、以身作则并教育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规则、制度,听从质检人员在施工质量上的指导。
3、随时注意检查工人操作规程、生产机具及设备的运行情况,本班不能解决的应立即向施工队技术负责人报告,若遇情况紧急应立即停止作业,然后向上级报告。
4、坚持“三工制度”,(即坚持班前质量讲话制度;工中质量检查制度;工后质量评议制度)。
作业前应会同质检员对施工现场、各种机具、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有无问题,并将相关注意事项向工人交待清楚后,方可施工。
5、负责对新工人及一般工种工人调换岗位的质量教育。
6、合理安排劳力,根据工人技术熟练程度和其它特点分配工作;
7、发挥工班质检员的作用,支持质检人员的工作,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并积极采纳有效意见。
8、发生质量事故,要立即报告,并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第四章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第十条图纸会审和设计变更
1、图纸会审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按工程类别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查阅熟悉图纸、了解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并参加图纸会审。
2、图纸会审应做好记录,由组织会审单位将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并详细记录,写成正式文件(必要时由设计单位另出修改图纸),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代表均应签名盖章认可,列入工程档案。
3、在施工过程中,无论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提出的设计变更都要填写设计变更“联系单”,经施工总承包部、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
4、如果设计变更的内容对建设规模、投资等方面影响较大的,必须由公司审批后报送相关主管部门。
5、所有设计变更资料,包括设计变更联系单,修改图纸均需文字记录,纳入工程档案。
第十一条质量例会
现场质量例会,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参加人员包括项目部各成员、班组长、劳务队相关人员等,可邀请监理工程师参加,针对工程进展中存在的问题,或者可能预见的问题进行技术讨论,形成一致的处理意见,并在工程施工中注意或执行。
工程例会分为定期与不定期两种形式,根据工程的特点及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和规定进行计划安排。
工程质量例会还是召集工程各级管理人员,进一步学习的一种方式,通过对设计图纸的阅读理解,对技术方案的实施的具体讨论,对各类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的的学习领会,落实在施工中。
第十二条工程技术复检
技术复核项目应根据单位工程具体情况来定,但下列项目必须复核:
1)放样、定位(包括桩定位)、基槽(坑)标高、深度、尺寸;
2)预制构件、预埋件、预留孔;
3)砼、砂浆配合比(作为计量资料);
4)关系到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项目技术复核后,施工员应立即填写复核记录和自复意见,报监理单位复核认可。
第十三条技术交底
1、项目总工负责对施工质量标准、进度要求、安全措施、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向各项目部(内设及分包)进行全面交底。
2、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每个工种、每道工序施工前,项目部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3、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员、质检员及其他管理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关键性的施工问题,主要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控制要点、采用技术文件、检测要求以及安全技术要点。
4、施工员对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图纸要求,采用技术交底单的形式,施工方法要点,技术措施要点,质量标准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点。
5、班组长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结合具体操作部位,明确各部位的操作要点,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以及岗位职责。
6、各级技术交底以口头进行,并有文字记录,参加交底人员履行签字手续,技术措施不当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第十四条隐蔽工程验收
1、工程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的那一部分工程,特别是重要结构部位及有关特殊要求的部位都要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2、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项目部施工员、质检员进行自检,并签发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在指定的时间内,报施工总承包部、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签具验收意见。
3、隐蔽工程在未进行验收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有违反验收制度,造成返工损失时,应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4、隐蔽工程验收单由工地资料员保管,竣工整理成册,纳入工程档案。
第十五条材料采购、检验、管理
1、材料进场必须有材料员、质检员、仓库保管员到场进行验收,做好进货检验记录。
2、钢材、水泥、沥青等原材料进场应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还应及时做材料标识和复试工作。
不合格材料由材料员与供货方交涉,办理退货、调货、索赔工作。
3、各种材料的领用,发放必须持有施工员签发的材料领用单后,仓库保管员方可发放有关材料。
4、各种材料进场后至使用前均要挂设过程标识,明确检验状态,表明该批材料是否为待检品、不合格品或合格品,以便使用。
对不合格的材料要限期退场。
5、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不同材料分类堆放,并根据不同性质做好防水、防火、防潮、防热等保护工作,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门仓库、专人保管、登记和领用。
第十六条工程质量“三检”制度
1、自检:
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进行自检,并经班组长验收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施工员应督促班组长自检,为班组创造自检条件(如提供有关表格、协助解决检测工具等)要对班组操作质量进行中间检查。
2、互检:
工种间的互检,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组长应进行交接检查,填写交接检查表,经双方签字,方准进入下道工序。
上道工序出成品后应向下道工序办理成品保护手续,而后发生成品损坏、污染、丢失等问题时由下道工序的单位承担责任。
3、报检:
所有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预检项目,必须按程序,作为一道工序,报请上一级工程技术部门进行质量检验评定。
第十七条砼、砂浆试块制作、养护和试压
1、砼、砂浆试块必须指定专人制作、养护和试压。
2、试块的尺寸、数量、制作方法、养护、强度计算必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施工与验收规范的规定。
3、制作试块所用材料,必须与施工所用材料一致,不得加料、补做,并在监理单位见证人的监督下制作实施。
4、如果试块强度没有达到设计强度,应立即报告项目总包部技术部门、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分析原因,商讨补强措施,并做好记录。
5、在工程施工期间,砼、砂浆试块报告单由工地资料员保管,竣工后和其他技术资料汇总成册。
第十八条分项、分部工程验收评定
1、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分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评定,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质检员、施工员、班组长参加验收评定,并报监理单位验收做好签字记录。
不合格者应予返工。
2、分部工程完工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施工员、质检员进行分部工程验收,检查分项工程验收资料,根据资料给予评定后,报项目总包部技术部门、监理单位验收评定。
3、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可分层段)经项目部验收评定后,经项目总包部技术部门验收签章后,报监理单位验收评定。
4、单位工程达到竣工标准后,由项目部将全套工程技术文件上报项目总包部技术部门审核,核定工程质量自评等级,经项目总包部总经理、总工程师审定并签章后报监理单位核查。
第十九条挂牌施工制度。
坚持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实施挂牌施工制度。
施工现场必须设立醒目的施工标牌和砼、砂浆配合比标牌。
原材料、半成品均需挂牌标示或标识。
第二十条验工计价制度。
(1)、项目总承包部每季末月25日对已完工程项目进行一次验工计价,验工计价由项目总经理或项目总工程师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施工负责人参加,对已完工程数量、质量、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据此进行申报计价拨款。
(2)、施工单位的验工计价报表必须经项目总承包部总工程师签字方可有效。
第二十一条定期汇报及总结制度。
(1)、项目质检负责人,负责建立单位工程质量台帐、填写质量报表,并按时上报。
(2)、质量总结分专项总结和半年、年度总结,以明确质量管理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有利于调整工作程序、方法和重点,在动态管理下实现质量管理目标。
第二十二条质量回访服务制度。
质量回访是维护业主利益、树立企业形象的重要环节,也是施工过程最后一道工序,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做好竣工工程的质量回访服务工作,凡工程办理竣工验交手续后,在规定期间内因施工原因造成质量缺陷应负责保修。
工程质量的保修期按合同约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或达不到本工程采用的质量标准、需进行返工处理的均构成工程质量事故。
工程质量事故按照公司规定的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权限划分处理,处理一切质量事故必须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
对隐瞒质量事故的有关责任者要严肃处理,追究造成质量事故责任人的直接责任,并追究第一管理者的领导责任。
第五章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第二十四条工程质量检查由跟踪督导、巡回检查、交工报检和与监理工程师联检四种形式,贯穿于整个施工的全过程。
1、跟踪督导工作由内设项目部和分包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
⑴、施工员、质检员要经常巡回各个作业点,督促、指导施工队按发布的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作业,及时纠正施工过程中不符合规范、规程规定的程序操作。
⑵、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会同相关管理人员对分项工程进行自检,并将结果报项目总承包部工程技术部审查。
2、巡回检查:
工程技术部组织技术管理人员定期不定期的巡回各标段,对施工现场实施经常性的质量监督、检查,发现操作程序不符合规范、规程规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通知各项目部,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质量缺陷的部分责令返工,情节严重者可采用经济手段处理;检查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通报情况。
3、质量评验报检: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工作是实行施工质量控制、考核施工单位在施工质量方面的成绩、查找问题、促进工程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不断提高的手段。
对开工报告,隐蔽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各项目部要整理好资料,报项目总承包部和监理部申请检查、验收、评定。
(l)、检验评定工作由项目部把自检原始记录,按规定及时填记检验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初检评定,报项目总承包部工程技术部进行实地抽检复查后,作出评定结论报监理部验收签字。
(2)、凡经监理验收签字的合格工程检验评定表,作为完成工作量、考核质量成绩和验工计价的凭证;检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也不得参予验工计价。
4、与监理工程师联检:
项目总包部每季组织一次联合监理工程师进行综合质量检查评比活动,由项目总经理(或项目总工程师)主持,项目总包部相关部门、项目监理部参加,采取分组检查或共同检查的方法。
⑴、对本项目各个施工单位和各个单位工程进行质量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找准主要原因及时提出整改的措施和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
⑵、质量检查以检查实物工程量为主,同时检查内业资料、施工方法、现场文明施工及质量管理情况。
第二十五条检查的内容:
1、开工前检查的内容有:
(1)、图纸会审(记录)是否满足施工需要。
(2)、技术交底、现场施工测量(复测)和放样计算复核、施工桩橛按规定进行交接等是否完成。
(3)、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已进行操作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高速公路 质量管理 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