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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第一章
财务报告目标
所有者权益的内部增减
(发放股票股利;实际发放现金股利;支付所得税款;税后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不会引起企业所有者权益变化)
存货或自用房地产转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部分;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方确认的其他权益变动;已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金融资产重分类;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汇兑差额时产生的其他资本公积直接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第二章存货
存货的成本计量
(小规模纳税企业购进原材料支付的进项税额构成工业企业外购存货入账价值)
(相关税金包括消费税、资源税、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关税等)
(印花税计入管理费用)
(季节性或日常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在发生时先计入制造费用,然后结转到产品成本)
(工程物资持有目的不是生产或耗用,不属于存货)
(不合理损耗,根据发生原因计入相关科目,不计入存货成本)
存货的减值判断
(借:
资产减值损失
贷:
存货跌价准备)
原材料对外投资
(视同销售,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
(借:
长期股权投资
贷:
其他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
其他业务成本
贷:
原材料)
委托加工受托方应缴增值税和代扣消费税的计算
(应缴增值税=加工费×增值税税率)(受托方的销项税也即委托方的进项税)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
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
应纳消费税=(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借:
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
应缴税费—应缴消费税)
存货跌价准备的结转
(借:
存货跌价准备
贷:
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盘亏
(自然灾害造成的盘亏,进项税可抵)
(借:
待处理财产损益
贷:
原材料
借:
营业外支出
贷:
待处理财产损益)
(管理不善造成材料盘亏,转出进项税)
第三章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入账价值
(专业人员服务费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员工培训费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建设期间发生的工程物资盘盈冲减在建工程、盘亏计入在建工程;完工后发生的工程物资盘盈、盘亏计入营业外收支)
(外购工程物资用于不动产的建造,增值税应计入工程物资成本)
接受固定资产投资
(借:
固定资产(公允价值)
贷:
实收资本(协议价)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差额))
自营方式下原材料用于设备
(借:
在建工程
贷:
原材料)
自营方式下原材料用于不动产
(借:
在建工程
贷:
原材料(成本)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计税价格*税率))
自营方式下产成品用于设备
(借:
在建工程
贷:
库存商品)
自营方式下产成品用于不动产
(借:
在建工程
贷:
库存商品(成本)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出包方式下工程发生的各项费用
(借:
在建工程—待摊支出
贷:
银行存款
达到预订可使用状态时分摊待摊支出
借:
在建工程—XX工程
贷:
在建工程—待摊支出)
经营租赁租金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金应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购买固定资产具有融资性质的处理
(借:
固定资产(购买价款现值)
未确认融资费用(差额)
贷:
长期应付款(实际应支付价款)
借:
财务费用(长期应付款余额-未确认融资费用余额)*折现率
贷:
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
长期应付款(年金)
贷:
银行存款)
专项储备
(专项储备的提取
借:
生产成本
贷:
专项储备)
(费用化支出
借:
专项储备
贷:
银行存款)
(资本性支出
借:
固定资产
贷:
在建工程
借:
专项储备
贷:
累计折旧
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弃置费用的处理
(借:
固定资产(弃置费用现值)
贷:
预计负债
借:
财务费用(期初预计负债*折现率)
贷:
预计负债
借:
预计负债
贷:
银行存款
最后预计负债之和应等于弃置费用)
固定资产后续支出
(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可能涉及到替换原固定资产的某组成部分,当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时,应将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
(借:
营业外支出
贷:
在建工程
注意被替换部分的折旧后净值)
(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应当费用化,直接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
固定资产折旧
(直线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
(直线法、年数总和法需考虑净残值)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改变属于会计估计变更)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处于更新改造过程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因大修理而停用的固定资产,照提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
(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本年度先计提折旧,再用折旧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比较以确认减值金额;下年处理时,应按减值后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额应以账面价值与该固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和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两者较高者比较)
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计入营业外收支,属于筹建期间的清理损益计入管理费用)
(借:
固定资产清理
贷: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盘亏固定资产
(借:
待处理财产损益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累计折旧
贷:
固定资产
借:
营业外支出/其他应收款
贷:
待处理财产损益)
盘盈固定资产
(作为前期会计差错处理:
借:
固定资产
贷: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借: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
盈余公积)
第四章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定义
(企业自行经营的旅馆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出租给职工居住的宿舍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对企业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或在建建筑物,只有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正式书面决议,明确表明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可视为投资性房地产)
(已出租的房屋租赁期届满,收回后继续用于出租但暂时空置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
(资本化后续支出:
在开发期间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在建,在开发期间不再计提折旧和摊销)
(费用化后续支出:
发生时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成本模式下后续计量
(借:
其他业务成本
贷: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摊销
借:
银行存款
贷:
其他业务收入)
公允价值模式下后续计量
(借: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借:
银行存款
贷:
其他业务收入)
后续计量模式的变更
(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
【提示】在极少数情况下,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的企业,有证据表明,当企业首次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时,其公允价值不能持续可靠取得,则应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
(成本模式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差额调整1、盈余公积2、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借:
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公允价值)
贷:
投资性房地产—成本(账面余额)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盈余公积)
成本模式下固定资产与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
(科目互换)
公允价值模式固定资产与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
(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
借:
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公允价值)
累计折旧(累计摊销)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借差)
贷:
固定资产(原值)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贷差))
(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
借:
固定资产(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借差)
贷:
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贷差)
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如考虑营业税)
(损益计入其他业务收支)
(公允价值模式下:
借:
银行存款
贷:
其他业务收入
借:
其他业务支出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
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借:
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
应交税金—应缴营业税)
第五章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核算(成本的确定)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在合并日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
(合并方不确认付出资产的处置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支付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金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
(发生的各项费用计入管理费用)
(借:
长期股权投资
应收股利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
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清理/股本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核算(成本的确定)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在合并方付出的资产的公允价值+增值税等价外税)
(所支付的非现金资产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进入当期损益
合并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支
合并资产为库存商品、原材料的,按其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
合并资产为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和股本面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合并对价为长期股权投资或金融资产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存在其它变动形成“资本公积”或“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应相应转入“投资收益”科目)
以企业合并以外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成本的确定)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在合并方付出的资产的公允价值+增值税等价外税+支付的直接相关费用)
成本法的后续计量
(被投资方宣告利润或股利时:
借:
应收股利
贷:
投资收益)
权益法的后续计量(差额的调整)
(入账价值的调整:
初始投资成本>投资时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体现为商誉,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初始投资成本<投资时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
权益法的后续计量(被投资方盈利或亏损时的损益调整)
(借: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
投资收益
或相反分录)
权益法下超额亏损
(借:
投资收益
贷: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预计负债)
(被投资单位发生超额亏损时,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应冲减到等于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余额的数额为止)
(未确认亏损应登记,待以后年度盈利后再冲减)
权益法的后续计量(实际分配利润或股利)
(借:
应收股利
贷: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只发生内部结构变动时(如提取盈余公积金和分派股票股利等),投资企业不需要做会计处理)
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借:
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贷: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或相反分录)
权益法的后续计量(顺、逆流交易调整)(合并报表的调整)
(存货:
交易发生当期,调整后的净利润=账面净利润-(存货公允价值-存货账面价值)*(1-当期出售比例)
后续期间,调整后的净利润=账面净利润+(存货公允价值-存货账面价值)*当期出售比例)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交易发生当期,调整后的净利润=账面净利润-(资产售价-资产成本)+(资产售价-资产成本)/预计使用年限*(当期折旧、摊销月份、12)
后续期间,调整后的净利润=账面净利润+(资产售价-资产成本)/预计使用年限*(当期折旧、摊销月份、12))
权益法的后续计量(投资时被投资方资产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不相等)(合并报表的调整)
(存货:
调整后的净利润=账面净利润-(存货公允价值-存货账面价值)*当期出售比例)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调整后的净利润=账面净利润-(资产公允价值/尚可使用年限-资产原价/预计使用年限))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选择错误,应作为会计差错处理)
成本法转为权益法
(如果由于减资等原因导致由权益法核算转为成本法核算的,应按转换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成本法核算的基础,不需要追溯处理)
(
(1)新增投资
借:
长期股权投资
贷:
银行存款
(2)综合调整两次投资入账价值:
两次投资形成的商誉应综合考虑,以确定与整体投资相关的商誉的金额
正10正100(不调整)
负-100(调整留存收益100)负-10(调整营业外收入10)
正10≥负-5(不调整)
正10<负-100(按差额调整营业外收入90)
负-10≤正100(不调整)
负-100(按差额调整留存收益90)>正10
借: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贷:
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营业外收入
(3)原有成本科目结转
借: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贷:
长期股权投资
(4)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调整(公允价值的变动)
借: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被投资单位净利润*持股比例)
—其他权益变动(公允价值的变动-被投资单位净利润)*持股比例
贷:
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公允价值的变动-被投资单位净利润)*持股比例))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借:
资产减值损失
贷: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三无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确认被投资单位净损益时,如果交易价格与商品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是该资产发生减值损失造成的,在确认投资损益时不应予以抵消)
长期股权投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如果此前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不应冲减资产减值损失,而应增加投资收益或减少投资损失)
(借:
银行存款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
借: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
投资收益)
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报表的处理
共同控制资产及共同控制经营的核算
(对于共同控制资产,每一经营者按照合同约定享有一定的份额并据此确认本企业的资产,因并不改变资产的使用状态,不构成投资)
第六章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定义
(自用的土地使用权应确认为无形资产)
(内部产生的商誉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
购买无形资产具有融资性质的处理
(借:
无形资产(购买价款现值)
未确认融资费用(差额)
贷:
长期应付款(实际应支付价款)
借:
财务费用(长期应付款余额-未确认融资费用余额)*折现率
贷:
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
长期应付款(年金)
贷:
银行存款)
无形资产摊销
(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应根据从资产中获取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来选择,无法确定的,应采用直线法摊销)
无形资产出租
(借:
银行存款
贷:
其他业务收入
借:
其他业务成本
贷:
累计摊销
借:
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无形资产减值
(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为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中两者较高者)
无形资产处置
(借:
银行存款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累计摊销
贷:
无形资产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营业外收入
第七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认定
(收到补价的:
收到补价的/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支付的补价+换入资产公允价值)<25%
支付补价的:
支付的补价/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支付的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25%)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处置损益)
(换入资产成本=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支付的补价(-收到的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资产处置损益=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换出资产相关税费)
(资产处置损益不涉及补价)
(以账面价值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对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做处理,但是对于为换出资产发生的相关税费,应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税费处理方法:
增值税的销项税与进项税差额应直接计入换入资产成本
其它相关税费,为换出资产而发生的,则计入换出资产处置损益;为换入资产而发生的,计入换入资产成本)
(合并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支,为换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交纳的营业税抵减资产处置损益
固定资产:
借:
固定资产清理
贷: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借:
营业外支出
贷:
固定资产清理
无形资产:
借:
营业外支出
贷: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合并资产为存货的,按其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
合并资产为投资性房地产的,按其公允价值确认其他业务收入,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
合并对价为长期股权投资或金融资产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存在其它变动形成“资本公积”或“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应相应转入“投资收益”科目)
以账面价值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无处置损益)
(换入资产成本=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支付的补价(-收到的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相关税费处理方法:
增值税的销项税与进项税差额应直接计入换入资产成本
其它相关税费,为换出资产而发生的,则计入换出资产处置损益;为换入资产而发生的,计入换入资产成本)
第八章资产减值
减值准备的转回
(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能分摊的总部资产、三无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准则中的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持有期间不可以转回,但当企业相关资产处置或者用于债务重组偿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交易,同时符合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其减值准备予以转销)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确认减值损失)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确定
(可收回金额为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中两者较高者)
(处置费用不包括财务费用和所得税费用)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应包括筹资活动和所得税收付产生的现金流量)
(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时用于折现率的基础应该为税前)
资产组减值及二次分摊
(资产组认定主要依据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
(二次分摊产生的原因:
资产组内某个或者某几个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能够单独确认,并且按照比例计算的减值高于单独计算的减值)
总部资产减值及二次分摊
(1、总部资产按比例分配给各资产组2、确认各资产组减值损失3、将减值损失在总部资产和资产组之间分摊)
(按照合理方法分摊的总部资产通常应按照资产组剩余使用寿命作为权数在各资产组中进行分摊)
资产减值中商誉的处理
(非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形成的商誉:
确认减值损失,先抵减商誉的账面价值,剩余部分按比例分摊至各资产组,然后计算单项资产减值)
(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形成的商誉:
先按控股比例倒算总体商誉,计算真正账面价值(总商誉+账面价值),确认减值总额,再按比例确认商誉应计提减值准备)
(商誉发生减值时,应将商誉减值损失在母公司和少数股东权益之间按比例进行分摊,但合并报表中仅反映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减值损失)
第九章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分类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三无的股权投资通过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得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计量(交易费用的处理)
(交易性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冲减“投资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资计入“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票类相关交易费用应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债券类相关交易费用应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票类会计处理近似与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债券类会计处理近似与持有至到期投资)
金融资产计量(持有期间后续计量)
(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借: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相反分录)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暂时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借: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债券类金融资产持有期间须同时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本期期初摊余成本=上期摊余成本±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采用实际利率法对分期付息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进行核算时,由于摊余成本逐期递增或递减的,而每期“利息调整”均是逐期递增的)
(分期付息,一次还本:
借:
应收利息(票面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差额,或贷记)
贷:
投资收益(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一次还本付息:
借: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利息(票面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差额,或贷记)
贷:
投资收益(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外币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外币汇兑损益计入资本公积)
金融资产的减值(范围)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严重下跌,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借:
资产减值损失
贷:
资产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原因暂时性差异计入的累计损失)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转回的特殊处理
(计提减值后公允价值上升,先冲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仍有余额的,冲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转回的特殊处理(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借: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贷:
资产减值损失)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转回的特殊处理(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借: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贷:
资产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金融资产计量(处置后续计量)
(结转相应科目,售价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
(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同时结转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至投资收益,因两科目都属于损益类科目,两个科目一借一贷且金额相等,不影响当期损益)
(企业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是某项投资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当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到期投资与可出售金融资产的重分类
(借:
可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日公允价值)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差额)
贷:
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余额)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差额))
第十章股份支付
(股份支付不包括与股东之间发生的交易)
(授予日:
除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企业在授予日均不做会计处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存在等待期,企业应当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不确认授予日之后的公允价值变动。
)
(股份支付可行权条件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的公允价值,企业应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应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等待期:
借:
管理费用等(不包括财务费用)
贷:
应付职工薪酬
可行权日后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借: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
应付职工薪酬(或相反分录)
行权日:
借:
应付职工薪酬
贷:
银行存款)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等待期:
借:
管理费用等(不包括财务费用)
贷: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行权日:
借:
银行存款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
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股份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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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