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监理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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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监理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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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监理1
监理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发放时间:
2010年7月日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前附表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报价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六、开标
七、评标
八、授予合同
第二章合同
第三章技术规范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1.投标函
2.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授权委托书
二、辅助资料表
第一章投标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2
建设地点
3
建设规模
4
质量标准
5
文明施工创建目标等级
6
招标范围
7
工期要求
8
建安工程投资额
9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10
工程报价方式
11
投标有效期
12
投标担保金额
13
勘踏现场
14
投标人替代方案
15
投标文件份数
16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至时间
17
开标
18
评标方法
注:
投标答疑会于年月日下午在武进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会议室举行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
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3、资金来源及支付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由招标人自筹。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
4.2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4.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踏勘现场
5.1投标人自行踏勘并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合同
第三章工程建设标准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7.4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的地点为:
常州环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_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采用下列方式:
8.1.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等)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
8.2所有问题的解答,将在3日内提供给所有投标人。
由此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以修改通知的方式发出。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报价
10、投标报价
10.1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委托监理的范围和招标人委托的监理工作量(施工阶段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及开展监理业务所需的全部费用。
10.2投标单位应根据本工程的造价和监理工作量,并依据常建【2008】160号《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进行报价。
10.3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10.3.1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A%),其中A为幅度。
(2)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
式中:
专业调整系数为1.0;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高程调整系数为1.0;
10.3.2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按建安投资额(即计费额)25000万元进行报价,报价时,计费额不得任意修改,否则以废标处理。
10.3.3浮动幅度值取值为-20%。
10.3.4投标人报价时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出监理取费计算步骤(保留小数点2位)。
未列步骤的以废标处理。
10.3.5实际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在竣工结算时按实调整,应根据实际计费额,确定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并按投标浮动幅度值结算。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汉字。
11.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技术部分及辅助资料部分三部分组成。
12.2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2.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2.2.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12.2.3投标函;投标报价及说明;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
12.2.4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总监代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资质证书及在岗承诺书。
12.2.5投标担保;
12.3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2.3.1监理大纲:
包括组织设计及特殊部位的监理方案;
12.4辅助资料:
(1)投标人情况介绍(含企业简介、业绩证明材料等)
(2)投标人(企业)业绩表;包括ISO9000认证证书
(2)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表;国家注册证书、监理项目获得省优秀总监的证书
(3)拟投入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名单及工程计划进度表及其证件和业绩;
(4)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5)用于本工程的检测设备、仪器一览表或委托有关单位进行检测的协议,通信、信息设备、交通工具等。
(6)近五年来监理工程一览表和《监理业务手册》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装订到投标文件中;原件于送达投标文件或开标时提交等待核查。
13、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3.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5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4、投标担保
14.1本工程投标担保方式采用:
投标保证金。
14.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至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并提交付款凭证。
14.3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14.4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财政专户
59232001626759051111998
建行丰乐支行
14.5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4.6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将按照本须知第13条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经投标人同意的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7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4.7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25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25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7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4.8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14.8.1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21条规定修正标价;
14.8.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14.8.3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
14.8.4中标人不予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1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5.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5.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5.3投标文件封面(若投标文件封面是加膜封面,可在加膜封面的下一页封面上)、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5.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6.1密封:
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投标人印章,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
16.2标志:
投标人应封袋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以及投标人的名称。
17、投标截止期
17.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
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并当面开具接受清单。
17.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9条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17.3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
17.4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18、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8.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
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
18.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通知,应按按本文件第16条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字样。
18.3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六、开标
19、开标
19.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19.1.1开标时,投标人的法人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到达开标现场,并出示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和表明个人身份的有效证件以及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原件),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9.1.2开标时,本次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到达开标现场(不得请假),并出示表明个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9.2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人。
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其他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
19.3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记录。
19.4唱标顺序按各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进行。
19.5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9.5.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19.5.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的。
19.6招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
七、评标
20、符合性审查
20.1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前,应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3)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正、副本)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或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
(4)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如有)
(5)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金的;
(6)投标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与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在名称上和法人地位上未发生实质性的改变的;
(7)投标文件中,仅有一个报价;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款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特殊条款。
20.2开标后对于不符合招标文件20.1条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且不允许投标人更正或撤回其不符合规定的部分,而再使之符合规定。
21、算术性复核
21.1对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对其报价进行校核,并对有算术上的和累加运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
修正的原则如下:
(1)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1.2按以上原则对算术性差错的修正,应取得投标人的同意,并确认修正后的最终投标价。
如果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2、投标文件的澄清
22.1在评标阶段,招标人认为需要时,可书面通知投标人要求澄清其投标文件中的问题,或者要求补充某些资料,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
22.2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进行,投标人不得借澄清问题的机会,与招标人及评标人员私下接触或对原投标价和内容提出修改,但在评标中对发现的算术性差错进行的核实、修正,则不在此列。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
23、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3.1本工程采用下列第
(2)方式进行评标。
(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是指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但投标价格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
(2)综合评估法:
以计分的方法衡量投标文件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
评标将对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监理大纲或监理规划、人员素质、监理费、监理检测设备、监理业绩信誉等方面的内容进行量化,以得分最高者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具体采用:
综合评分法。
具体细则为:
详见附件
(1) 。
23.2在评标过程中,若发现有下情况之一,将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6.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8.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9.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控制价的;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11.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2.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13.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政府指导价的调整幅度的;
23.3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无效投标文件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23.4评标和定标将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
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23.5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工作完成后,应当在评标报告之外按照统一格式填写下列评标结果公开的内容,在中标结果公示的同时一并在武进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布,公布的时间不少于两个工作日。
评标结果公开的内容包括:
(一)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名称以及不合格的具体原因;
(二)投标文件被判为废标的投标人的名称以及判定废标的依据;
(三)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四)投标人企业及投标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奖项等得分情况;
(五)每一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为各投标人技术标部分的评分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不公布);
(六)各投标人的最终总得分。
以上评标结果公开的内容可以根据具体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具体的评审因素作出适当调整。
八、授予合同
24、中标
24.1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人将在武进建设工程信息网()和武进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中标公示,公示二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4.2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24.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必须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4.3.1放弃中标项目的;
24.3.2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24.4投标人(中标人)存在前款所述情形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24.5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
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25、合同签订
25.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
25.2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并经招标办备案后5日内,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评标办法
一、制定依据
本工程参照有关文件精神采取综合计分的办法,由评标小组对投标单位的监理大纲、人员素质、监理业绩、监理取费等进行全面评审。
二、招标评分办法
(一)工程建设监理招标采用打分法进行评标,总分为100分。
(二)各项分配分值如下:
1、监理取费:
20分
本工程监理费按常建[2008]160号文规定取费,且其浮动幅度值必须符合招标文件10.3.3款规定,符合规定者得满分20分,不符规定者按废标处理。
2、监理大纲:
30分
(1)项目监理综述(3分):
对项目总体认识全面深刻,论述完整清晰,总体监理设计符合规范,总体监理计划合理,分优、中、差三等,分别计3分、2分、1分。
(2)进度控制管理方法及措施(4分):
施工进度监理计划合理、可行,监理线路清晰、准确、完整,关键节点控制监理措施得力、可操作性强,监理保证措施可靠。
分优、中、差三等,分别计4分、2分、1分。
(3)质量控制管理方法及措施(4分):
工程质量保证监理计划全面细致、结合实际、措施具体,责任到人,工程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分优、中、差三等,分别计4分、2分、1分。
(4)投资控制管理方法及措施(4分):
工程投资管理程序到位,有效控制工程投资,减少工程造价风险,监理措施完整。
分优、中、差三等,分别计4分、2分、1分。
(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管理方法及措施(3分):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计划全面周到、完整,关键地点、工序、环节控制监理措施得力,责任人具体。
分优、中、差三等,分别计3分、2分、1分。
(6)监理重点、难点、风险及措施(4分):
对重点、难点、风险认识深刻、表述全面准确,解决方案科学、系统、安全、经济,可操作性强,监理措施得力。
分优、中、差三等,分别计4分、2分、1分。
(7)组织协调方法(5分):
结合项目的特点协调方法有针对性,协调计划严谨,协调方式简单易行。
分优、中、差三等,分别计5分、3分、1分。
(8)合同管理、信息管理(3分):
满足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结构需要。
分优、中、差三等,分别计3分、2分、1分。
3、人员素质:
12分(原件核准)
(1)总监人选9分
总监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得2分;总监学历是土木建筑工程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得2分;大专学历得1分;总监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得3分,工程师得1分;总监年龄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得2分,50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得1分。
(2)专业配套3分
各专业工种配套齐全,并能保证本专业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
所配备的土建、安装、测绘及造价等专业工程师齐全,人员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3分,缺每专业扣1分,最多扣3分。
缺专业工程师数量每缺1员扣1分,最多扣3分。
4、检测设备3分
(1)检测设备齐全,完全满足工程检测得3分。
(2)检测设备配置基本满足工程需要得基本分1分。
5、企业业绩及信誉10分(原件核准)
(1)荣誉:
开标时必须将获奖证书原件带至开标现场,三年内获得国家级荣誉奖(鲁班奖或全国文明工地)的得3分,二年内获得过省级荣誉奖(省优或省级文明工地)的得2分,一年内获得过市级荣誉奖(市优或市级文明工地)得1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每等级奖项只记一次分),各等级合计最高6分。
(2)企业获得“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得3分。
(3)企业通过ISO9000认证得1分。
6、总监业绩及信誉18分(原件核准)
(1)近五年内总监监理过类似工程(30000平米以上的公共建筑)有一个得3分,最高得6分。
(2)总监监理过的类似工程(30000平米以上的公共建筑)获市、省级荣誉奖(优质工程或安全文明工地)的每个项目分别得1分、3分,同一项目以所获得最高奖项为准,最高得6分。
(市优质为近一年内,省优质为近二年内,省、市文明工地均近一年内)
(3)总监被授予五星级总监得3分;三星级总监得1分。
(4)总监被授予江苏省优秀总监理工程师得3分;优秀监理工程师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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