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2》形成性考核册及参考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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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2》形成性考核册及参考答案
《民法学
(2)》形成性考核册及参照答案
一、名词解释
1、债答:
债是按照合同商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在特定当事人之间产生特定权利义务关系。
2、按份之债答:
按份之债是指债多数人主体一方当事人各自按照一定份额享有权利或者承担义务债,涉及按份债权按份债务。
3、质押答: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动产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债权人占有该动产、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进,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质押物优先受偿。
4、合同答: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结民事法律关系合同。
5、要约答:
要约是订约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缔结合同建议。
6、不安抗辩权答:
不安抗辨权是指在未商定先后履行顺序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此前,有回绝自己给付权利。
7、质押答: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动产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债权人占有该动产、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进,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质押物优先偿受。
8、后履行抗辩权答:
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合同中,后履行一方有权规定应当先履行一方履行自己义务,如果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商定,后履行一方有权回绝应先履行一方履行祈求。
9、不当得利答: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照,获得不当利益并导致她人损失法律现象。
10、名誉权答:
名誉权是公民或法人享有就其自身特性所体现出来社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平评价权利。
11、著作权答:
著作权是指作者及其她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工程作品所享有各项专有权利。
12、遗赠答:
遗赠是指公民通过遗赠方式将其遗产一某些或所有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个人或者社会组织,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行为。
二、填空题
1、招标方式订约普通要通过招标、投标、开标和决标三个阶段。
2、在定金担保中,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商定债务,对方有权回绝返还定金;接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商定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担保形式有定金、抵押、保证、留置、质押。
4、委托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名义和费用办理委托事务。
5、在选取之债中,若法律没有规定且当事人也无商定何方当事人有选取权状况下,选取权应归债务人一方。
6、提供劳务合同重要有
(1)运送合同;
(2)保管合同;(3)委托合同;(4)信托合同;(5)居间合同。
7、如果管理人所管理事务是为履行本人应尽义务或责任,则无论管理人管理与否违背本人意思、与否有助于本人,均成立无因管理。
8、债权是一种祈求权,债务具备特定性。
9、债履行应当贯彻实际履行原则、对的履行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10、招标方式订立合同普通要通过招标、投标、开标和决标三个阶段。
11、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同步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回绝其履行祈求。
12、无因管理一旦成立,在管理人与本人之间发生债权债务关系。
13、人身权分为两类,即人格权和身份权。
14、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专利可分为创造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15、国内继承法规定: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16、二人以上共同侵权导致她人损害,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17、国内民事责任归责原则体系是由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所构成。
三、问答题
1、债法律特性是什么?
答:
债特性重要体当前如下方面:
(一)债主体特定性债主体特定性,是指债主体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只能是特定人,而不能是不特定人。
(二)债权是一种祈求权,债务具备特定性债内容为债权和债务,也有一定特殊性。
这体当前两个方面:
第一,债权是一种祈求权。
第二,债务具备特定性。
(三)债客体多样性债客体可以是物、行为、也可以是智力成果等。
(四)债可因不法行为而发生物权等只能因合法行为发生,而债既可因合法行为发生,也可因不法行为发生。
2、合同法律特性?
答:
合同重要具备如下法律特性上:
(一)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合同是当事人自愿达到合同,须有当事人意思表达,因之字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二)合同是由两个以上意思表达相一致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须有两个以上意思表达一致,并不规定当事人追求经济目相似。
当事人双方追求经济目可以相似或相反,但其意思表达内容须相似。
(三)合同是以发性民事法律后果为目合同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以确立、变更、终结民事权利义务为目合法行为。
3、合同实质性条款?
答:
(一)标标是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对象。
(二)数理和质量数理和质量是拟定合同标详细条件,是同一种标互相区别详细特性。
数理和质量也常成为合同重要条款,应当详细、清晰、明确。
(三)价款或者酬金价款或者酬金是标价金,是当事人一方获得标应向对方支付代价。
价款或者酬金是有偿合同必要具备条款,合同中若无价金或酬金条款,就不能是有偿合同。
(四)履行期限和地点履行期限是当事人履行债时间限度,关系到合同履行经济和法律意义。
(五)违约责任条款违约责任是当事人违背合同应承担民事法律后果。
五、问答题
1、债担保具备哪些特点?
答:
债担保具备如下特点:
(一)从属性。
债担保是为担保债权而设立,是对债权效力加强和补充。
因而债担保与被担保债形成主从关系,其效力普通决定于主债效力。
(二)预定性。
债担保是于债清偿期限届至前设立,而于债权不能按期受偿时才行使,当事人于债权未届清偿期前就拟定了担保范畴。
(三)可靠性。
债担保或是扩大了清偿债务人财产范畴,或是以特定财产为清偿债务人债务保障,打破了债权人仅能以债务人财产平等受偿原则,从而可以保证债权实现,因而债担保是保证债权可靠手段。
(四)自愿性和明确目性。
债担保普通是由当事人自愿设立,并且设立担保目就是为了保证债权实现。
因而,债担保普通是当事人为了债权人利益而自愿设立。
2、要约条件是什么?
答:
(一)须是以缔结合同为目意思表达。
当事人作出意思表达如不以缔结合同为目,则不为要约。
二)须是由特定当事人向特定相对人作出意思表达。
要约作用在于唤起相对人承诺,与之订立合同。
因而,要约人必然是特定,否则受要约人无法承诺。
要约相对人普通也是特定,由于要约人应是向特定对象作出订约意思表达。
若作出意思表达表意人没有特定对象,而是但愿她人向其发出订约意思表达,则该表意人意思表达不为要约,而仅能属于要约引诱或称要约邀请。
三)其内容须涉及足以决定合同成立重要条款。
要约既是订立合同建议,就应具有合同重要条款,这样相对方才可考虑与否接受,而相对方一旦接受,合同就可成立。
如果当事人建议内容并不涉及合同重要条款,而是但愿对方提出重要条款,则该建议不为要约,只能为要约引诱。
要约成立条件也是要约法律特性。
3、普通民事责任构成要件是什么?
答:
构成普通民事责任应具备如下四项要件:
(一)损害事实客观存在民事责任具备制裁和补偿双重性质,由此决定民事责任追究必要以损害现实存在前提。
(二)行为违法性行为违法性,是承担普通民事责任必要条件。
除了法律有特别规定之处,行为人只应对自己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因果关系所谓因果关系,是客观现象之间一种内在必然关系。
如果某一现象浮现,是因另一现象存在所必然引起,则此二现象之间为有因果关系。
(四)行为人过错行为人过错是行为人在实行违法行为时所具备心理状态,是构成民事责任主观要件。
这标志着行为人对自己行为后果所抱主观态度。
六、案例分析
曾某有一子甲(现20岁)并有房屋六间,1995年曾某妻子去世,1996年曾某另娶一妻丙,生有一女乙。
曾某去世,留有遗嘱将房产给甲,现甲和丙因争房产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甲以为自己是唯一合法继承人,丙以为房产有自己一半产权。
问:
1、本案谁有继承权?
为什么?
点评:
本案涉及内容比较多:
(1)哪些财产是曾某遗产;
(2)曾某所留下遗嘱与否有效?
(3)哪些人是合法继承人;(4)曾某与丙结婚时间约六年,其房屋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学生只有在弄懂以上4个方面内容之后,才干回答问题。
答:
1、本案中,甲、乙、丙三人均享有继承权,甲作为曾某儿子享有继承权是无可置疑,乙、丙享有继承权是由于曾某所立遗嘱无效。
2、本案如何解决?
法律依照是什么?
答:
本案解决应一方面分清曾某遗产有哪些:
(1)曾某与前妻共有房子六间,依照夫妻共有及继承规定,曾某拥有六间房屋中三间,其她三间应为其前妻所有,其前妻死后,分别由曾某和其儿子甲各继承1.5间,因而,本案,曾某所遗留财产为房屋4.5间。
对于曾某所立遗嘱,应认定为无效,由于曾某所立遗嘱没有考虑到作为未成年人利益,违背了法律规定,因而其所遗留房屋应作为遗产按法定继承规定解决。
本案中丙与曾某确立夫妻关系时间尚未满8年,对曾某房屋不能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但其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甲、乙共同继承曾某4.5间房屋,即甲、乙、丙每人可分为遗产为1.5间。
电大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
一、名词解释
1、民事诉讼:
是诉讼一种,依照诉讼性质不同,还要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统属于诉讼范畴。
2、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
是在民事诉讼整个过程中,或者在重要诉讼阶段,起指引作用准则
3、合议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审判民事案件实行集体审理和评议制度。
4、默认管辖:
是指地原告向无管辖权法院起诉,法院受理该起诉后,被告没有提出管辖异议且应诉答辩,该法院对该案获得管辖,也称为应诉管辖。
5、当事人适格:
当事人适格,又称为合法当事人,是指对于详细诉讼,有作为本案当事人起诉或应诉资格。
二、简答题
1、民事诉讼辨论原则和处分原则在诉讼中如何体现?
请举例阐明。
答:
它们完全属于两个概念。
辩论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辩论原则予以当事人充分阐述理据,以此让法院参照、采纳自己主张。
处分原则是指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范畴内处分自己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指是当事人对法律赋予自己诉讼权利有处分权。
辩论原则重要是在法庭质证、辩论阶段发生作用,意义在于让当事人充分互辩,以便查明案件事实,倾向于案件实体问题。
处分原则重要是在开庭先后发生作用,如申请回避,放弃诉权,承认对方诉讼祈求等行为,意义在于充分赋予当事人诉讼权利,维护法律公平正义,倾向于案件程序问题。
总来说,她们都是为维护当事人权利而确立民诉法原则。
2、简述民事诉讼中回避制度。
答:
指承办案件审判人员及其她关于人员,遇有法律规定回避情形时,退出本案审理活动一种制度,是为了保证案件公正审理而设立。
3、国内民事诉讼法中规定属于专属管辖诉讼有哪些?
答: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诉讼,专属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专属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重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阐述题
1、阐述民事诉讼法基本特佂。
答:
1民事诉讼是一种当事人对立构造。
2民事诉讼依托国家强制力来解决民事纠纷。
这体当前:
(1)当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后,被告就有义务应诉,即被告应诉强制力。
(2)法院做出决定、裁定和判决,当事人必要服从,履行裁判所拟定决定或规定义务。
(3)从诉讼对象来看,民事诉讼解决争议是关于民事权利、义务争议。
(4)民事诉讼是依照一定法律规范,严格按照一定法律规范,严格按照预订程序和方式进行。
2、阐述民事诉讼与人民调解制度如何进行衔接?
答:
任何社会均有矛盾和纠纷。
社会矛盾与纠纷是复杂,因而解决方式也是多样。
在法治社会,解决纠纷方式重要有两种:
一种是诉讼方式,即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判,这是解决纠纷最后一道屏障。
二是诉讼外方式,重要是采用各种类型调解,即通过法院外第三者排解,说服教诲,促使当事人达到合同,解决纠纷。
无论是诉讼方式和诉讼外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均有一种解决纠纷最佳方式,即调解。
建国后,国内通过修改和制定有关法律,确立了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制度,同步注重两项调解制度有机结合。
国内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引下,调解民间纠纷群众性组织。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如有违背法律,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纠正。
这就从法律上必定了基层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委员会业务指引和监督。
人民调解与人民法院审判关系密切,人民调解成效明显地方,人民法院收案量就会相应减少,特别是在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与人民调解机构互相配合,可以有效解决纠纷,有助于人民法院减轻承担,保证司法资源合理有效运用。
在加强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衔接方面,人民法院应对的理顺人民法院和人民调解关系。
依照国内法律规定,指引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是人民法院职责之一,在支持和指引人民调解工作中,人民法院要从思想和行动上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
在强化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方面,法院应加强如下几种方面工作:
(一)法院应加强对人民调解员培训指引
(二)法院应建立调解员参加庭前调解机制。
(三)法院应依法支持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
(四)法院应完善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勉励机制。
民事诉讼法学作业2
一、名词解释:
1、必要共同诉讼:
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是同一,法院必要合一审理并合一判决共同诉讼。
2、有独立祈求权第三人:
有独立祈求权第三人是指对原、被告争议诉讼标以为有独立祈求权,因而起诉参加到已开始诉讼中来人。
3、无独立祈求权第三人:
指在民事诉讼中,对原被告双方争议诉讼标没有独立祈求权,但案件解决成果也许同她有法律上利害关系,而参加到已经开始诉讼中进行诉讼人
4、诉讼代表人:
是指为了便于诉讼,由人数众多一方当事人推选出来,代表其利益实行诉讼行为人。
5、公益诉讼:
是指非以维护自身民事权益,由特定机关、社会团队或个人提起,旨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目追究民事责任诉讼。
二、简述题:
1、简述普通共同诉讼与必要共同诉讼联系与区别。
答:
普通共同诉讼:
就是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2人以上,其诉讼标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以为可以合并审理经当事人批准而进行共同诉讼。
构成条件:
(1)、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2人以上。
(2)、诉讼标为同一种类,重要是指同一类型民事法律关系,也就是说各个共同诉讼人与对方当事人争议法律关系性质是相似。
(3)、法院以为可以合并审理。
(4)、当事人批准合并审理。
必要共同诉讼:
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2人以上并拥有共同诉讼标。
其构成条件如下:
(1)、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2人以上。
(2)、当事人之间诉讼标是共同,或者由于共同诉讼人对于诉讼标原先就存在同时权利或义务;或由于同一事实或法律上因素,共同诉讼人之间产生了共同权利或义务。
(3)、在诉讼中共同诉讼人都参见诉讼,其中一人诉讼行为经其她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她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
2、举例阐明公益诉讼中受到限制合用民事诉讼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原则、辩论原则、处分原则、检察监督原则、支持起诉原则。
3、简述诉讼代理人概念及分类:
答:
诉讼代理人是指以当事人名义,在代理权限范畴内代替或协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人。
这里当事人指是原告、被告以及第三人,是代理法律关系中被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分为两种:
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即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诉讼代理权,代理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公民参加诉讼,具备相称于被代理人法律地位,行使被代理人诉讼权利和承担被代理人诉讼义务,以维护精神病人或未成年当事人合法权益代理人。
指定代理人。
即经人民法院指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公民进行诉讼活动人。
指定代理仅合用于作为管理相对人公民,不合用于行政机关或组织。
三、阐述题:
试述第三人申请撤销之诉制度内容。
答:
依照新《民事诉讼法》第56条新增第三款规定,第三人撤销之诉,即为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判决、裁定、调解书某些或者所有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可以自懂得或者应当懂得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祈求成立,应当变化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祈求不成立,驳回诉讼祈求。
由该规定可知,可以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适格当事人既涉及有独立祈求权第三人,亦涉及无独立祈求权第三人。
四、案例分析题:
案情:
甲市市民李小宝常年居住在甲市A区,其在甲市C区开了一家汽车修理铺。
但其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所登记业主是其兄长李大宝。
李大宝居住在甲市B区,并且事实上并不参加汽车修理铺经营。
李小宝为了拓展业务来源,与位于甲市L县乡办公司泰华汽车修理厂订立了一份合同,商定李小宝汽车修理铺可以以泰华汽车修理厂名义从事汽车修理业务,李小宝因而每年要向泰华汽车修理厂缴纳管理费4万元。
为了满足逐渐增长业务需求,年3月李小宝招聘了甲市D区市民吴大维为其修理工。
一日,吴大维在修理完客户吴莫愁送来一辆轿车进行最后试车时,不慎将车撞到了路边隔离带上,导致轿车损毁严重,基本报废,所幸吴大维并没有受伤。
事后,有关各方就如何补偿该汽车损失发生纠纷,未达到合同。
现吴莫愁拟向法院起诉。
问:
(1)吴莫愁应以谁为被告?
哪些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就此同一纠纷,若吴莫愁向有管辖权法院都提起诉讼,应如何拟定案件管辖法院?
(2)若有管辖权法院就本案管辖权问题发生了争议,应如何拟定管辖法院?
(3)若在管辖权争议未解决之前,其中一享有管辖权法院对案件就作出了判决,对此判决及判决所涉及案件应如何解决?
答:
(1)①以汽车修理铺为被告。
②ABCD区均有管辖权。
③哪个法院备案受理了此案由哪个法院管辖。
(2)由有管辖权法院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法院。
(3)两个以上人民法院如对管辖权有争议,在争议未解决前,任何一方人民法院均不得对案件作出判决。
对抢先作出判决,上级人民法院应当以违背程序为由撤销其判决,并将案件移送或者指定其她人民法院审理,或者由自己提审。
民事诉讼法学作业3
一、名词解释
1、证据证明力:
是指证据在证明案件事实方面所起作用。
所有证据都具备证明案件事实作用,但证据不同,其证明作用力大小也有所不同,即证据证明力强弱有所不同。
2、证明原则:
是指法院在诉讼中认定案件事实所达到证明限度。
3、举证时限:
是指在诉讼中,法律规定或法院指定当事人可以有效举证期限。
4、先于执行:
是指人民法院在终局判决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急需,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一定数额金钱或者财物等办法制度。
5、行为保全:
是法院依照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为避免损失发生或进一步扩大而对有关行为采用一种民事强制办法
二、简答题:
1、简述民事诉讼证据分类:
答:
(1)书证
(2)视听资料(3)电子数据(4)证人证言(5)当事人陈述(6)鉴定意见(7)物证(8)勘验笔录
2举证责任倒置合用情形
答:
(1)、实行过错推定侵权诉讼。
如建筑物或其她设施以及建筑物上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崩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侵权诉讼;因医疗纠纷提起诉讼。
(2)、实行因果关系推定侵权诉讼。
如环境污染致损害侵权诉讼;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人损害侵权诉讼。
(3)、难以收集证据,难以举证诉讼。
如产品制造办法创造专利引起专利侵权诉讼,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侵权诉讼。
(4)、对方妨害举证诉讼。
3、简述如何界定诉讼中自认?
自认法律效果如何?
答:
自认是指当事人一方承认对方当事人所主张不利于自己事实为真实明确表白其真实性陈述。
依照既有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要构成一项自认,必要具备如下三项条件:
(1)自认主体只能是当事人;
(2)自认内容是承认对方当事人所主张不利于己事实为真实;
(3)自认必要为明确意思表达;
(4)自认合用范畴为那些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民事案件,重要合用于涉及财产问题案件。
涉及身份关系案件不合用自认。
民事诉讼法及民诉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六十七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到调解合同或者和解目作出妥协所涉及对案件事实承认,不得在其后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证据。
三、阐述阐述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制度
答:
财产保全,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申请执行前,为保证将来判决可以顺利进行,而对当事人财产或争议标物,采用限制其处分强制办法。
建立财产保全制度,可以防止义务人隐匿、转移、挥霍其财产,逃避应当履行民事、经济义务,从而保证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顺利进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依照当事人申请,裁定一方当事人预先付给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金钱或其她财务法律制度。
确立先予执行制度有助于及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许多国家法律都规定了这一制度。
四、案例分析案情:
孙某与王某系夫妻,她们与白某住在同一栋筒子楼里。
两家人经常为生活中琐事发生矛盾和争议,原告白某起诉称:
某日下午,孙某与王某趁楼内其她住户上班不在家机会,手持棍棒冲进公用厨房殴打正在忙碌自己。
故自己拿起菜刀准备自卫,但被孙某迅夺过菜刀,与其妻王某将自己手按在切菜板上,将其左手无名指尖切下了一小截。
白某及时前去派出所报案,但派出因此邻里纠纷为由并未备案,原告在派出所干警劝告下前去医院治疗。
随后,原告人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补偿之诉,并提交了派出所报案证明、医院门诊病例、医药费单据、断手指一截以及伤残左手等作为证据。
被告在答辩中承认当天纠纷发生事实,但否认原告手指为其切断。
法院因原告无法举出录像式证据证明其手指为被告切断,最后驳回了原告诉讼祈求。
问:
应当如何评价法院对此案事实评价?
答:
法院不应当以原告无法举出录像式证据驳回原告诉讼祈求,还可以有如下证据证明是王某做
1、最重要物证:
菜刀,既然是被告用刀切,就一定有被告指纹、掌纹。
菜板,菜板上也应当有被告某些掌纹。
2、报案后,你报案其实不应当以邻里纠纷来报,应当以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未遂来报,规定警察局到现场收集证物,并出具检测报告。
3、你可以以“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侵权诉讼,由实行危险行为人就其行为与损害成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规定举证倒置,让对方举证她没有过错。
你是弱势群体,除了找好一点律师外,尚有就是找法律援助了。
民事诉讼法学作业4
一、名词解释:
1、诉权:
是由诉法律制度所拟定,赋予当事人进行诉讼基本权利。
2、诉讼标:
是诉讼构成要素之一,是指当事人之间因发生争议,而祈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法律关系
3、既判力:
是指生效民事判决裁判诉讼标对双方当事人和法院所具备强制性通用力。
4、法院调解:
是当事人用于协商解决纠纷、结束诉讼、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审结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制度。
5、执行和解:
指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到合同,结束执行程序活动。
二、简答题:
1、简述简易程序特点和合用范畴。
答:
特点:
(1)、起诉方式简便
(2)、受理程序简便(3)、传唤当事人、证人方式简便(4)、审判组织简朴(5)、审理过程简便序(6)、审理期限较短
合用范畴:
(1)、结婚时间短,财产争议不大离婚案件,或者当事人婚前就患有法律规定不准结婚疾病离婚案件
(2)、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只是给付时间和金额上有争议赡养费案件、抚养费案件和抚育费案件(3)、确认和变更收养关系、子女抚养关系,双方争议不大案件(4)、借贷关系明确,证据充分,金额不大债务案件(5)、遗产和继承人范畴明确,争议金额不大损害补偿案件(6)、事实清晰,责任明确,补偿金额不大损害补偿案件(7)、事实清晰,案情简朴,是非分明,争议焦点明确,诉争焦点明确,诉争金额不大其她案件。
2、简述二审程序与一审程序区别。
答:
(1)、程序发生因素不同。
(2)、审理对象不同。
(3)、合用程序不同。
(4)、裁判效力不同。
3、简述法院调解效力。
答:
(1)形式上约束力
(2)实质上拟定力(3)形成力(4)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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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学2 民法学 形成 考核 参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