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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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益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017年修订版)
益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益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7年修订版)文本
益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7年修订版)说明
前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依据,是土地参与宏观调控和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一项基本手段,在土地利用和管理中发挥着龙头作用。
《益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实施以来,对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在保护耕地、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增强依法用地意识等方面的成效尤为显著。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生态文明建设、新型城镇化等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
同时,随着长江经济带、“一带一部”的建设及交通区位条件的改善,加之内部用地量不断增加,为益阳市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其经济社会发展的外在环境和内在因素正在发生重大变化。
为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更好地发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按照国土资源部、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为基础,调整完善《益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优化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合理安排各业用地,使区域土地资源得到高效配置。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规划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社会主义特色理论,切实按照“四个全面”的总体要求和“五位一体”的发展思路,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协同“一带一路”及“长江经济带”建设,立足长株潭地区与洞庭湖地区发展形势与背景,结合益阳市“平湖-丘岗-山地”梯度分布的土地资源特色,围绕打造全国农产品基地、中部地区重要的能源基地、新兴工业城市和城乡统筹发展示范区的目标,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构建集约高效、环境友好的土地利用新模式,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第二节规划原则
一、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原则
以保障粮食安全为目标,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由重数量保护向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转变。
二、节约资源,集约与节约用地的原则
严格保护土地资源,转变土地利用方式,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和效益,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三、保护土地生态环境与生物多样性的原则
考虑局部区域生态脆弱性,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强土地生态安全建设,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四、因地制宜,差别化引导的原则
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和趋势,基于整体发展定位及区域差异,提出分区土地利用模式与政策,全面落实分区引导和差别化管制措施。
五、统筹兼顾,利益均衡的原则
统筹区域、城乡土地利用,兼顾经济、社会和生态发展用地需求,合理安排各类用地,缩减城乡差距,协调行业矛盾,均衡区际利益。
第三节规划期限与范围
一、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
2005年
规划期限:
2006-2020年
规划修改年:
2014年
规划目标年:
2020年
二、规划范围
规划的地域范围为益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全部土地,总面积1232038.19公顷,辖资阳区、赫山区、沅江市、桃江县、安化县、南县、大通湖区七个县市区。
第二章区域概况
第一节地理位置与交通概况
益阳市位于湘中偏北,介于北纬27°58′38″~29°31′42″、东经110°43′02″~112°55′48″之间,东西最长距离217公里,南北最宽距离173公里。
北近长江,同湖北省石首县抵界;东北部濒临洞庭湖,与岳阳市毗邻;西部和西南部是雪峰山,与怀化市、常德市接壤;东距省会长沙市70公里,与长株潭经济圈相连,南连湘中腹地娄底市;至长沙黄花机场的时间约50分钟,至常德机场的时间约60分钟。
石长铁路、洛湛铁路、G319及G207国道穿越境内,长益高速公路直通省会长沙,内通湘、资、沅、澧四水,外连长江各口岸,市域水陆交通便利,为湘中北重要的交通枢纽城市。
第二节自然条件概况
全市土地总面积12320.38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5.82%,土地资源相对充裕。
市境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热量充足,雨量充沛,雨热同季。
西南靠雪峰山,东北临洞庭湖,地貌类型多样,山、丘、岗、平、湖俱全,其中山地4833.0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39.0%,丘陵1270.0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10.0%,岗地1009.0平方公里,占总面积8.0%,平原4183.0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34.0%。
地势西南高东北低,自西南向东北依次形成山地(安化、桃江)、丘岗(赫山、资阳、沅江部分地区)、平湖(大通湖、南县)三级台阶。
境内河流众多,水系发达,共有大小河流353条,资水自西南向东北流经安化、桃江腹地,过资阳和赫山入南洞庭湖,沅水、澧水、长江松滋、藕池分流从西、南成网状交叉穿越沅江、南县境内注入南洞庭湖。
全市矿藏资源丰富,是远近闻名的“小有色金属之乡”,主要矿藏40多种,锑、钨、钒、石煤的储量为湖南省第一。
主要矿种中,具有工业开采价值的有锰、锑、金、钒、铁、石煤等10多种。
第三节经济社会概况
2014年,全市总人口为483.2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16.29万人,城镇化水平为44.76%,低于湖南省平均水平4.52个百分点,人口密度为392.21人/平方公里,高于全省水平(318.04人/平方公里)。
2014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为1253.15亿元,是2005年的4.25倍,居全省第10位,比上年增长10.8%,增速超全省平均水平1.3个百分点,居全省第2位,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234.14亿元,增长4.9%;第二产业增加值553.21亿元,增长10.9%;第三产业增加值465.8亿元,增长13.5%。
全市三次产业结构为18.49:
44.03:
37.48,二三产业比重逐步提升。
第三章土地利用现状与潜力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特征
一、土地利用类型多样,以农用地为主
2014年末,全市土地总面积为1232038.19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1001406.32公顷,建设用地面积85505.88公顷,其他土地面积145125.99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81.28%、6.94%和11.78%。
农用地中,耕地面积299118.25公顷,林地面积577904.66公顷,分别占农用地总面积的29.87%和57.71%;建设用地中,农村居民点用地54174.30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63.36%,城镇工矿用地16172.68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比重为18.91%。
二、建设用地增长速度较快,利用效益稳步提高
全市建设用地增长速度较快,2009-2014年净增量达到4169.18公顷,年均增加833.84公顷。
其中,城镇建设用地增长幅度最大,达到3674.11公顷。
土地利用效益稳步提高,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规模由2005年的271.98公顷/亿元下降到2014年的68.23公顷/亿元,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耗地量下降了203.74公顷/亿元,下降率达到74.91%。
三、土地利用区域差异较大
由东北湖区向西南山区,土地利用呈现梯度分布特征,地域差异明显。
东北部平湖区以农业为主,耕地、水域以及未利用地所占比重较大;中部平岗区耕地、水域以及林地适中,城镇工矿建设用地、农村建设用地、交通用地集聚程度相对较高,土地利用强度比较大;西南部山地地区土地利用类型结构单一,林地、园地比重较大。
四、土地利用与区域经济增长相关性较强
土地利用与区域经济增长在数量上和空间上均呈现出较强的相关性。
全市人口、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以及二三产业比重等与建设用地呈正相关性,与耕地呈负相关性。
其中,赫山区、资阳区属于经济增长速度较快的地区,建设用地增加速度也较快。
第二节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乡建设用地缺乏统筹,农村居民点布局松散
2006-2014年,人口增长速度与建设用地的增长速度基本同步,但农村人口减少41.19万,农村居民点用地反而增加,表明城乡建设缺乏有效统筹,农村居民点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滞后,城乡二元结构仍然突出。
城镇建设用地沿交通干道呈带状扩张,城镇空间形态紧凑度不高。
农村居民点呈松散式分布格局,全市的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自2006年的174.34平方米增加到2014年的202.95平方米,增长率达16.41%。
二、建设用地需求量剧增与耕地保护的矛盾愈加突出
随着益阳市“两大会战”的推进和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提速,全市各类各行业用地需求预计每年在1500公顷以上(含圈外),远高于省政府下达的计划数(450公顷左右),保护土地资源与满足经济发展需要土地的矛盾十分突出。
同时,用地需求量加大不可避免占用部分耕地。
虽然目前益阳市补充耕地任务已完成,但由于前期开发任务量较大,外加耕地后备资源有限,剩余可开发利用的耕地后备资源仅2300.00公顷,规划期内不宜全部开发完毕,可开垦为耕地的土地极为有限。
三、土地生态脆弱,局部地区土地生态安全下降
西南部山区,尤其是安化县,地形坡度较大,雨水较多,水土流失比较严重,且是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多发地段。
东北部南县、沅江市以及资阳区的东部位于洞庭湖平原区,地势低平,洪涝灾害频繁。
湖区湿地资源遭到一定程度破坏,土地生态系统较为脆弱。
中部环湖低丘岗地区,由于森林资源的滥砍乱伐、工业污染以及土地不合理开发利用等原因,导致土壤污染、土地浪费与破坏等现象时有发生,土地生态链遭到损坏,土地质量有所退化,尤其是资江水系的生态稳定性下降,城镇居民生产生活用水水源遭到一定程度破坏。
第三节耕地后备资源潜力
全市耕地后备资源潜力为19300.00公顷,其中,土地整理补充耕地潜力17100.00顷,土地复垦补充耕地潜力400.00公顷,土地开发补充耕地潜力2300.00公顷。
第四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第一节土地利用战略目标
以建设环省会中心城市和商品粮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新材料及能源基地、农产品加工基地、休闲观光旅游基地等“五个基地”为优先目标,以保障东接用地、推进益-沅-桃都市区一体化建设为核心,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集约用地制度为出发点,以优化结构、整合空间、分区引导为手段,构建集约高效、环境友好的土地利用新模式,为充分发挥益阳市在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中的作用,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宜居的新益阳提供用地保障。
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重点
一、保护优质耕地,建设优质高效商品粮基地
坚持以保护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对基本农田的保护,推进耕地保护由重数量保护向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的转变。
合理划定基本农田集中区,重点保护洞庭湖区优质农田,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积极推行标准化基本农田建设,建设全国优质高效的商品粮基地。
增强科技、资金投入,不断提高耕地和基本农田的综合生产能力、生态服务能力和景观美化能力。
二、构建国土生态屏障,保护生物多样性,建设生态型城市
针对东北湖区湿地与低洼地、西南山区水土流失区、河湖沿线地带以及人工强干扰地段的生态敏感性与脆弱性,加强土地生态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国土生态屏障,形成“点—环—廊—块”有机结合的生态网络体系,保障充足的生物栖息场所与活动流通通道,保护生物多样性。
在西部山区加强水土保持林建设;在东部湖区加强防护林建设与湿地保护;在城市扩展边界区范围内保留足够的山地、水体等作为绿带、绿心,构建宜人的生态景观,在城郊发展休闲观光旅游农业、花卉苗木业和绿色生态农业,建设宜居生态型城市。
三、加强区域土地利用协调,划定土地功能分区,制定分区调控与管制政策
按照区域发展战略的要求,正确处理地区之间的土地利用关系,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突破行政区划界限,制定土地利用分区调控政策,优化国土开发格局,更好地发挥“一点三线”地区的带动作用,促进益-沅-桃都市区一体化发展,形成集聚力强、联系紧密的经济极核。
运用市场机制促进土地合理配置,引导生产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缩小区域发展差距。
加强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在中心城区规划控制区范围内划定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与限制建设区,并提出相应的空间管制措施。
三、顺应长株潭建设,保障东接用地需求,推进益-沅-桃都市区一体化发展
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的设立、金洲大道的建设、岳麓大道的西延加快了长沙城市空间与产业的西延,益阳必须保障东接长沙用地需求,通过设施、产业和用地的空间对接,加强与长沙市的经济融合和互动。
进一步优化城镇体系网络化结构,促进益-沅-桃都市区一体化发展,优化都市区土地利用,优先保障重点地段用地需求。
四、统筹安排产业用地,整合园区土地利用,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统筹安排产业用地,合理引导产业用地开发时序,主动承接长沙市的资金、技术和产业的转移,优先保障先进制造业、新材料及能源、农产品加工、休闲观光旅游等重点行业用地;合理引导产业用地空间布局,加强对各开发园区的整合,引导工业企业向开发园区集中,严格规范产业用地定额标准,提高园区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
第三节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94100.00公顷。
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39770.00公顷。
第四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目标
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93257.62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74641.94公顷,城镇工矿用地32354.08公顷。
第五节新增建设用地控制目标
规划期间,新增建设用地26624.33公顷,其中,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25284.05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12497.66公顷。
第六节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目标
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17282.44公顷,其中,土地整理补充耕地14702.44顷,土地复垦补充耕地380.00公顷,土地开发补充耕地2200.00公顷。
第七节土地生态保护目标
积极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提高土地生态环境质量。
规划期间,西南部山区水土流失与石漠化问题、东北部湖区洪涝灾害与血吸虫害得到有效控制,资江沿岸水域污染得到有效治理,洞庭湖湿地得到有效保护。
规划期末,林地占土地总面积达到46.74%。
第八节土地利用效率目标
到2020年,全市土地利用率为88.30%,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为100.00平方米/人。
第五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第一节总体结构调整
基本稳定农用地面积,科学保障建设用地规模,合理引导未利用地开发。
规划到2020年农用地994622.10公顷,建设用地93257.62公顷,未利用地144159.39公顷,三大地类比例结构分别为80.73%、7.57%、11.70%。
第二节农用地结构调整
2014年全市各类农用地1001406.3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81.28%。
至2020年全市各类农用地994622.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80.73%,比2014年减少6784.22公顷。
一、耕地
2014年,全市耕地面积299118.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24.28%。
至2020年,全市耕地面积299016.43公顷,比2014年减少101.82公顷。
二、园地
2014年,全市园地面积33337.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2.71%。
至2020年,全市园地面积31538.5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2.56%,比2014年减少1798.88公顷。
三、林地
2014年,全市林地面积577904.6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46.91%。
至2020年,全市林地面积575794.9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46.74%,比2014年减少2109.68公顷。
四、牧草地
2014年,全市牧草地面积0.5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00%。
至2020年,全市牧草地面积0.00公顷,比2014年减少0.51公顷。
五、其它农用地
2014年,全市其它农用地面积91045.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7.39%。
至2020年,全市其它农用地面积88271.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7.16%,比2014年减少2774.25公顷。
第三节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014年,全市建设用地85505.88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6.94%。
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93257.62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7.57%,较2014年增加7751.74公顷。
一、城乡建设用地
2014年,全市城乡建设用地70346.98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5.71%。
2020年全市城乡建设用地74641.94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6.06%,较2014年增加4294.96公顷。
(一)城镇工矿用地
2014年,全市城镇工矿用地16172.68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31%;
到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32354.08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63%,较2014年增加16181.40公顷。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
2014年,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54174.30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4.40%。
到2020年,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42287.86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43%,较2014年减少11886.44公顷。
二、交通水利用地
2014年,全市交通水利用地14294.20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16%;
到2020年,全市交通水利用地17523.27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42%,较2014年增加3229.07公顷。
三、其他建设用地
2014年,全市其他建设用地846.70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0.07%;
到2020年,全市其他建设用地1092.41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0.09%,较2014年增加227.71公顷。
第四节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2014年,全市其他土地145125.99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1.78%;到2020年,全市其他土地144159.39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1.70%,较2014年减少966.60公顷。
一、水域
2014年,全市水域138446.65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1.24%;至2020年,全市水域138321.30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1.23%,较2014年减少125.35公顷。
二、自然保留地
2014年,全市自然保留地6679.34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0.54%;
至2020年,全市自然保留地5838.09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0.47%,较2014年减少841.25公顷。
第六章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第一节农用地布局优化
基于地貌分布差异与土地利用现状分布情况,形成“一圈两区”农用地保护体系。
一、“一圈”——都市农业生态圈
充分发挥农用地尤其是耕地生产、生态、景观多重功能,围绕益-沅-桃都市区一体化区域形成都市农业生态圈,为都市休闲观光农业发展提供充足空间。
由规划的五片基本农田集中区围合形成绿色隔离带,构筑城乡融合的绿色开敞空间体系,有效控制城市“摊大饼”式外延。
二、“两区”——湖区高效农业区与山区生态农业区
在东北洞庭湖平原区,规划四片基本农田集中区,与大面积水体相嵌,形成高效农业生产与湿地景观保护并举的农业生态片,以淡水养殖业,优质稻、棉花、苎麻、芦苇、杨树等种植业为主。
在西南部山区,结合土地生态建设,增加林地、园地面积,因地制宜发展山地特色农业,重点发展茶叶、楠竹、山珍、水果、药材和草食养殖业。
第二节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基于建设用地适宜性分析与市域城镇体系空间发展战略,依托交通网络体系,形成点轴式城乡建设用地空间格局。
一、城镇工矿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优先保障重点轴带、重点建制镇用地需求,促进益-沅-桃都市区一体化发展,引导中心城区用地空间“东接东进”,形成由“一圈三轴、四级中心、九个园区”所组成的城镇工矿建设用地空间分布体系。
一圈:
即以益阳市中心城区为核心,外围桃江和沅江为联系圈的中部城市发展圈,打造核心增长极。
三轴:
以长益高速和G319形成的市域东部城镇发展轴;以益阳至南县高速公路和S902形成的市域北部发展轴线;以益阳至溆浦高速公路和S911形成的西部发展轴线。
一个一级中心——以市中心城区为核心;
三个次级中心——沅江市区、桃江县城、大东部新区;
九个产业园区——国家级园区(1个):
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级园区(8个):
湖南益阳长春经济开发区、湖南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湖南南县经济开发区、湖南桃江经济开发区、湖南安化经济开发区、大通湖工业集中区、龙岭工业集中区、桃江灰山港工业集中区。
各园区用地以国家核定的四至范围为依据,适度考虑部分预留用地,并纳入中心城区或镇区统一规划布局。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优化
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通过村庄综合整治与迁并,引导农村居民点用地由分散布局模式向相对集中模式发展,优先向城郊或建制镇周边重点村镇集中,优先向丘岗地段集中。
对西南部山区地质灾害高危险区与东北部湖区洪涝灾害高危险区,与易地扶贫搬迁相结合,有序组织生态移民,避免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在自然灾害高发区段。
充分发挥中心镇的辐射功能,通过建制镇和集镇带动广大乡村的发展,依托重点村镇,形成以交通干线为发展轴,由集镇、中心村、基层村组成的村庄布局体系。
三、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布局优化
形成以G207-二广高速、长常高速-G319、S324(东坪至梅城)-安新高速为纵轴,G536、S306-杭瑞高速公路益阳段、益马高速为横轴的“三纵三横”交通干道网络,加强中心城区与各县市区相连公路干线建设与改造,实现中心城区与各县(市、区)以一级公路相连。
建成以“一纵两横”为主干(资水干流航道、常鲇航线航道、澧湘航线航道),以柘溪水库、洞庭湖为枢纽,干支相联,辐射洞庭湖区和柘溪库区的水运运输网络。
以大通湖垸、育乐苑、长春苑、烂泥湖苑等重点苑堤防及一般苑堤防建设为屏障,加强水库、沟渠、泵站等水利设施网建设,形成防洪安全、水资源安全、水生态安全网络。
四、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布局优化
基于“突出一个中心,拓展两条线路,发掘四种文化,建设四个旅游区”的旅游发展战略,重点保障四个风景旅游区用地需求。
银城风景旅游区——以益阳城区为中心,以银城景区(包括会龙山、寨子仑、梓山湖)、山乡巨变第一村景区(包括北峰山森林公园、周立波景区核心区、现代高效农业观光旅游区)、鱼形山─四方山等三个景区为基础,突出银城竹文化特色。
桃花江旅游区——以桃花江森林公园和洪山竹海为基础,突出“中国楠竹之乡”和“桃花江美人窝”特点,充分发掘桃花江民俗文化特色。
南洞庭湖旅游区——以南洞庭湖湿地水禽自然保护区为基础,以洞庭湖碧波万顷的芦苇荡和渔耕文化为特色,积极发展湖区田园风光旅游。
柘溪风景旅游区——重点保障柘溪、川岩江、小桃源、向阳、仙池、茶马古道等景区建设,打造黑茶文化特色。
第三节生态用地布局优化
基于生态敏感性分析,充分发挥耕地、林地、园地以及水域生态功能,形成“点-环-廊-块”生态用地布局网络体系,建设绿色益阳。
一、形成“一山、三湖、十一田”生态斑块
重点保护雪峰山山系以及南洞庭湖、大通湖、万子湖等水体,积极建设以六片基本农田集中区为重点的环都市区生态绿化系统,以及分布在南县、沅江、安化、大通湖等县市区内的十一个基本农田集中区,构筑市域“一山、三湖、十一田”生态网络。
二、构筑“一江、多轴”生态廊道
在资江沿岸建立防护带,在平江至怀化高速公路、S308、二广高速、洛湛铁路以及长常高速以等交通干道沿线构建绿色廊道,并在基本农田集中区内适当保留未利用地,形成连贯的生态廊道,以确保动物在斑块间的自由迁徙,保护生物多样性。
三、建设环城生态圈
在中心城区外围、都市区外围及重点城镇周边,由林地、耕地、园地、水域等地类相嵌形成环城生态圈,发挥生态、旅游、休闲等多重功能。
四、保护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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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益阳市 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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