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实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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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实细则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2.项目建设简介
(1)项目建设情况。
从基础施工、装修完毕到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历时共15个月,工程建设前后共有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包括专业施工单位)参与工程建设。
还有工程咨询类单位参与了项目的招标和采购、工程监理、工程审价等。
(2)项目建设特点和难点。
1)施工现场与居民区距离较近,要做好环境控制工作对工期影响很大,且涉及与其他项目的施工组织与协调。
2)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各专业分包单位共同建设,合同管理和协调管理繁杂。
3)现场施工场地狭小,部分钢构件体积大、重量重,没有场地放置构件,吊装组织需精心策划和管理。
4)建设周期长,监理人员投入大,内部管理力度需增加。
5)智能化程度高,对监理从业人员素质要求高。
6)建安工程造价较高,涉及专业种类多,监理投资控制难度大、要求高。
3.项目完成目标:
本工程各目标完成情况合格,其中,基础、主体结构、钢结构、精装饰、机电安装工程、智能化、外场总体施工、幕墙等主要分部工程,质量均达到合格目标。
各项投资累计均控制在预算价内的目标,建设工期达到预定目标,质量和安全工作达到了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目标。
二、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4、《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操作规程》(JGJ33-86)。
5、《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6、建设单位提供的有效的施工图纸设计文件;本工程的地质勘察资料;
7、本施工工地原有的内外地下管线图纸及有关资料;
8、业主与监理方签订的监理委托合同。
9、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本工程承包合同及其附件。
10、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和建设监理的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及项目审批文件。
11、安全监理规划。
12、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相关规范、规定、法规及相关政策和批文。
13、《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
1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16、《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管理暂行安全技术规范》。
17、《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1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9、《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20、《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
21、《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
2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实施意见(试行)。
三、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目标及内容
1、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目标
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低于国家标准。
争创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程。
2.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内容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设专职的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程师对现场情况进行监控,控制施工现场发现隐患立即整改,确保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争创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程。
四、安全控制的要点及环节
施工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审查,施工机械完好率及使用安全性检查,各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查审批,影响施工安全环境因素分析、控制。
根据工程特点,安全事故发生概率的大小,确定以下为现场施工安全控制重点:
防高空坠落、物体打击、电击伤人、机械伤人、边坡坍塌等,控制部位分别为外脚手架、承重架、基坑支护、临时用电设施、“三宝”“四口”“五临边”、垂直运输机械、其他施工机具及文明施工。
控制环节为核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五、安全监理基本工作方法和手段
(一)、工作方法
(1)审查核验
1)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报送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和资料,并填写相关报审
核验表。
2)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和资料及时审查核验,提出监理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施工单位完善后再次报审。
(2)巡视检查。
1)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现场的巡视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工作情况;
b.施工现场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
费用使用计划要求;
c.施工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存在的安全隐患是否按照项目监理机构的指令实施
整改;
d.项目监理机构签发的工程暂停令是否已实施停工。
2)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应加强巡视检查,每日不少于一次,并填写危险性较大工
程巡视检查记录。
3)对施工总包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每月抽查一次,节假日、季节性、灾害性天气期间以及有关主管部门有规定要求时应增加抽查次数,并填写安全监理巡视检查记录。
4)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并保留记录。
(3)告知。
1)项目监理机构宜以监理工作联系单形式告知建设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责任
以及相关事宜。
2)项目监理机构宜以监理工作联系单形式告知施工总包单位安全监理工作要求、对施
工总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提示和建议以及相关事宜。
(4)通知。
1)项目监理机构在巡视检查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或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
强制性标准,未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应立即签
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令限期整改。
2)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应发送施工总包单位并报送建设单位。
3)施工单位针对项目监理机构指令整改后应填写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项目监理机构应复查整改结果。
(5)停工。
1)项目监理机构发现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情况严重的以及施工现场发生重大险肇事故或安全事故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按实际情况指令局部停工或全面停工。
2)工程暂停令发送施工总包单位并报送建设单位。
3)施工单位针对项目监理机构指令整改后应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项目监理机构应复查整改结果。
(6)会议。
1)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介绍安全监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安全监理人员应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
2)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召开工地例会,工地例会应包括以下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a.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和施工现场安全现状;
b.安全问题的分析,改进措施研究;
c.下一步安全监理工作打算。
3)项目监理机构宜通过各种会议及时传达有关主管部门的文件和规定,研究贯彻落实的办法。
4)必要时可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5)各类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并经到会各方代表会签。
(7)报告。
1)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项目监理机构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情况紧急时可直接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对施工单位不执行项目监理机构指令,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
、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3)项目监理机构应将月度安全监理工作情况以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形式向本单位、建设单位和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4)针对某项具体的安全生产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可以专题报告形式向本单位、建设单位和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8)监理日记。
1)项目监理机构应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安全监理工作情况。
2)监理日记中的安全监理工作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a.当日施工现场安全现状;
b.当日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c.当日有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9)安全监理工作月报
1)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月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月报。
2)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应包括以下内容:
a.当月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现状及分析(必要时附影像资料);
b.当月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措施和效果;
c.当月签发的安全监理文件和指令;
d.下月安全监理工作计划。
(二)、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对施工单位填报的施工总包单位资格报审表或施工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项目监理机构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1)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中的承包类别和承包工程范围是否同承包的工程内容、工程规模、工程数量和合同额相适应。
2)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关主管部门动态管理中是否合法有效。
(2)项目监理机构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督促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填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备案登记表,并将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备案:
a.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b.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c.操作规程;
d.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e.机械设备(包括租赁设备)管理制度;
L.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g.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h.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2)督促施工总包单位检查施工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
3)项目监理机构在必要时可抽查施工单位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填写安全监理巡视检查记录。
(3)对施工单位填报的施工总包单位资格报审表或施工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项目监理机构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的岗位证书,资格等级应与承包工程的规模相适应,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施工总包单位项目经理姓名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如变更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配置应符合有关规定。
(4)现场有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的,应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保体系认证并填写安保体系认证备案登记表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备案。
(5)对施工单位填报的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报审表,项目监理机构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
1)应对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垂直运输机械操作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审查。
2)特种作业操作证应在有效期限内。
3)作业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抽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人证相符情况,并填写安全监理巡视检查记录。
(6)督促施工单位(总包)提交与建设单位、与施工分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并填写安全生产协议书备案登记表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备案。
(三)、审查专项施工方案
(1)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确认危险性较大工程清单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具体项目以建设部213号文件为准,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施工方案的变更可能有新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出现,监理应注意动态跟踪。
(2)对施工单位填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照以下方法审查专项施工方案:
1)程序性审查:
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由施工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分包单位编制的应经施工总包单位审批;应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的必须有专家组最终确认的论证审查报告定,对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后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应按原程序重新办理报审手续。
2)符合性审查:
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并包括安全技术措施、监控措施、安全验算结果等内容。
3)针对性审查:
专项施工方案应针对工程特点以及所处环境等实际情况,编制内容应详细具体,明确操作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应将上述三方面审核的情况,签署审核意见。
对特别复杂的专项施工方案,应报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配合审查。
(四).核查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的验收手续
(1)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确认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清单并填报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确认报审表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2)项目监理机构应重点核查以下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的验收手续:
1)塔式起重机;
2)施工升降机;
3)附着升降式脚手架;
4)吊篮;
5)自升式模板架体。
(3)装拆、加节、升降前,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照大型起重机械、自升式架设设施检查记录中的检查内容进行检查,会同施工单位对设备基础和对建筑物的机械附着部位共同检查验收。
(4)装拆、加节、升降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管理、警戒线设置、专人监护和作业人员安全防护进行巡视检查。
(5)督促施工单位填报大型起重机械、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核查表,项目监理机构应核查以下验收资料:
1)产品合格证;
2)设备监管卡和建设机械编号牌;
3)检验检测机构签发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机械安装验收合格证》和建筑机械安装质量检测报告;
4)建筑机械安装检测报告中不合格项的整改合格资料;
5)施工现场该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警示牌及机械性能牌。
6)由于工地上施工机械较多,监理管哪些机械,管到什么程度,应该根据有关规定,事先作好约定。
(五)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以下验收资料:
(1)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
(2)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3)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六).审核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1)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核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报审表。
(2)项目监理机构应重点检查施工单位以下两个方面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情况,并填写安全监理巡视检查记录:
1)施工现场易发生伤亡事故处或危险场所是否设置明显的、符合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2)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防火、急救器材、临时用电、临边洞口、高处交叉作业防护是否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相一致,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3)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账册,保留支付费用原始凭证。
(4)对施工单位填报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表,经检查施工单位已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由项目监理机构签认已发生的费用。
(5)项目监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检查施工总包单位向施工分包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并填写安全监理巡视检查记录。
(七)、过程控制
在施工过程中,要按照批准的各项安全专项方案监督施工单位组织施工,不经同意施工单位不得随意改变施工方案,擅自施工。
如果确实因为现场施工条件不能满足施工方案的要求,需要修改原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及时应提出修改方案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1、外脚手架搭拆
要按照《外脚手架搭拆专项方案》组织实施,搭拆操作人员要有架子工上岗证;外脚手架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安全要求,使用钢管外脚手架时,钢管、扣件的质量性能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应现场随机抽样复验检测,密目安全网要有合格证。
外脚手架搭设要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搭设完毕要经有关安全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监理部负责安全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根据钢管、扣件现场随机抽样复验检测结果,复查《外脚手架搭拆专项方案》中有关计算取值的合理性,提出修正意见,并要求施工单位按照修正后的方按组织施工。
外架在搭设和使用过程中,项目监理部成员要对扣件螺栓的拧紧力矩进行随即抽查,扣件扭力矩应在40-65N·M;高度≤50M的双排脚手架每个连墙件覆盖面积≤40㎡;高度>50M的双排脚手架每个连墙件覆盖面积≤24㎡;高度≤24M的单排脚手架每个连墙件覆盖面积≤40㎡;立杆基础、杆件间距与剪刀撑、脚手板与防护栏杆等要求详见JGJ130-200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搭设前要监督施工单位进行书面交底,交底双方要签字。
2.基坑支护
基坑施工要编制施工方案,方案要有针对性,并有施工单位总工批准。
深度超过2M的基坑要有临边的防护措施,四周必须设置临边防护栏,栏杆高度不得低于1.2M,要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
临边防护离开基坑水平距离0.5M。
基坑土质不好,开挖深度又大,但放坡则土方量大,或因场地受限制及邻近有建筑物不允许放宽边口时,可随挖随支挡土板,支挡土板可采用断续式或连续式。
支护施工前必须进行勘察,摸清地下情况后制定施工方案,进行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项设计和支护。
支护设施产生局部变形的,要及时采用措施进行调整。
基坑施工要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当基坑底面位于地下水位以下时,必须设法排水。
可采用明沟排水和井点降水两种。
深基坑采用坑外降水就是在基坑的周围,连续布置若干抽水井,当用某些设备不断抽水时,地下水位就会下降。
形成“下降漏斗”。
井点降水的主要设备有:
井点管、排水总管、抽水设备等。
施工机械和物料堆放距槽边距离应按设计规定执行。
开挖出的土方,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地面堆载超负荷。
(坑槽边1M以内不准堆放料具)基坑要给施工人员设置符合要求的上下通道,通道设置要合理。
用于土方开挖的施工机械进场,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对基坑支护进行变形监测,对毗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及道路,进行沉降观测,并做好记录。
在基坑内作业,作业人员要有安全立足点,垂直作业要进行隔离防护,光线不足的地方要设置照明灯。
2.1边坡及挖土工程施工安全要求:
作业前必须设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防护施工前应确认边坡稳定。
坡面不得有危、浮石和滑移征兆。
避开雨季施工。
各级坡面同时施工形成的立体交叉施工时,外沿应设安全防护网并切实有效。
2.2开挖方式要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并要及时进行防护。
开挖前要完成截水沟的施工,开挖施工中临时排水系统应完善、有效,并应确保地面水排出路基之外。
现场可根据地质变化等情况,调整施工方案,但调整后的施工方案必须经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方可实施。
监理人员在监督过程中,挖土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应及时报告,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处理。
要求施工单位在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坍塌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报告处理。
监理人员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施工单位要作好自查,并且不得将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上行走或站立。
3模板承重架支撑体系模板施工前要有《模板承重架施工专项方案》方案包括模板制作、安装及拆除施工程序,并根据混凝土输送方式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方案经申报批准后方可实施。
如果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体系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或集中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须经专家组论证。
现浇混凝土梁、板的模板支撑系统不仅要有计算书,还要有细部构造大样图,对材料规格尺寸、接头方法、间距及剪刀撑设置均应详细注明,立柱底部要固定。
粱、板的模板上施工荷载不能超过设计要求,堆放材料要均匀,不得集中一处。
模板拆除后,临时堆放位置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处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除物件。
在楼梯上堆放材料,不得超过楼板当时混凝土强度,在地面上堆放材料要有稳定的措施和专门堆放场地,并设有标明尺寸、规格、用途的标牌。
模板支撑的拆除,必须确认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经申报批准后才能进行。
作业人员要站在安全地点操作,要主动避让吊物,禁止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作业。
在模板上运输混凝土要有稳定、牢固的走到垫板,确保运输安全。
如用泵送混凝土其布料管的支撑点要不影响模板支撑体系和外脚手架的稳定性。
模板工程必须有安全的作业环境,作业面孔洞及临边要有防护措施,垂直作用上下要有隔离防护措施。
支、拆模板时要注意安全,支、拆楼板的模板时,作业面上的孔洞及临边要有严密的防护措施,上、下层作业时,要有隔离措施,不得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
4、施工机具
平刨必须安装护手装置,开关箱与平刨距离不超过3m;不得使用既有平刨又有圆盘锯等多功能的木工机具。
圆盘锯的锯片应设防护罩、防护挡板及分料器。
开关箱与圆盘锯距离不应大于3m,传送部位也应有防护罩。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要按规定穿戴个人绝缘防护用品。
手持电动工具不能随意接长电源,更换插座。
开关箱距,手持电动工具不能超过3m。
钢筋冷拉作业及焊接作业区应有防护措施,传动部位要有防护罩,开关箱与机械之间距离不能大于3m。
机械安装经验收合格方法使用。
电焊机开关箱中要设置电源测漏电保护器,以及把线漏电保护器。
还要设置具有可见风断电开关和断路器。
潜水泵的开关箱应做保护接零,安装漏电保护器,按说明书正确使用。
打桩作业选定打桩机后,要办理当地建筑安全管理部门核发的准用证或备案,并制定施工方案和作业人员的操作规程,使用时要按施工方案进行。
搅拌机应设防雨棚和作业平台,传动部位要有防护罩,料斗要有保险挂钩,电闸箱与搅拌机距离不得超过3m。
搅拌机安装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各种气瓶应有标准色标,距明火大于10m,气瓶应有方震圈和防护帽。
电弧焊施焊现场的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木材等易燃物。
气焊严禁使用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进行作业。
五级以上大风天气禁止明火作业。
翻斗车应有准用证,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方向盘、制动装置(含手制动)应灵敏可靠,料斗翻转机构应灵敏,有保险装置。
翻斗车各部件齐全无损,发动机运转正常,无漏油、漏水,排污指标合格。
不得违章行使,料斗内不得乘人,发动机和传动机构润滑油面冷却水面不得低于极限刻度。
5.安全监理资料管理
(1)安全监理资料台帐。
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安全监理资料台账,并可按以下方式进行分类:
1)法规、标准、文件:
a.法律、法规;
b.部门规章和文件;
c.标准、规范;
d.企业文件。
2)监理资料
(一):
a.委托监理合同;
b.安全监理方案;
c.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不包括危险性较大工程);
d.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e.专职安全监理人员证书;
L有关主管部门检查记录;
g.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往来文件。
3)监理资料
(二)
a.告知;
b.指令及回复;
c.会议纪要;
d.书面报告;
e.安全监理巡视检查记录;
L监理日记;
g.安全监理工作月报。
4)报审、核验、备案资料:
a.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b.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两类人员报审表及附件;
c.施工总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与施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协议书;
d.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报审表及附件;
e.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及附件;
L危险性较大工程报审清单;
g.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报审清单;
h.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和签证;
l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核准记录;
j.安全事故处理。
5)危险性较大工程资料(按每一项危险性较大工程单独编制分册):
a.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危险性较大工程);
b.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及附件;
c.施工单位报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资料;
d.危险性较大工程巡视检查记录;
e.危险性较大工程告知、指令及回复、复查记录。
(2)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
1)总监理工程师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监理资料管理。
2)安全监理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分类有序、真实完整、妥善保管。
3)项目监理机构应配合有关主管部门检查和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提供安全监理
资料。
(3)安全监理资料的归档管理。
1)工程竣工后,工程监理单位应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将监理过程中的有关资料进行立卷归档。
2)安全监理资料档案的验收、移交和管理按委托监理合同或有关规定执行。
六.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措施
1、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体系。
为了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达到市文明施工安全文明生产样板工程的目的,要求施工单位现场建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体系,高起点、严要求地做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各项工作。
2、安全生产措施的要求。
(1)现场进门口布置“七牌一图”,即工程概况;工程项目负责人员名单;创施工现场标化管理;工程环保;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安全生产天数计数;防火须知七牌及施工现场平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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