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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规划
南康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9—2030年)
简本
江西省南康市人民政府
赣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0年06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发展目标与城市性质1
第一节发展目标1
第二节城市性质与职能4
第三节城市规模4
第四节发展策略4
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5
第四章中部城镇密集地区规划19
第五章城市规划区规划20
第六章中心城区总体布局24
第七章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29
第八章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发展规划31
第九章中心城区居住用地规划32
第十章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34
第十一章城市景观风貌规划35
第十二章中心城区工业及仓储用地规划36
第十三章中心城区旧区更新37
第十四章历史文化保护规划39
第十五章市政公用设施规划40
第十六章环境保护保护规划43
第十七章综合防灾规划46
第十八章发展时序50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适应南康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提升南康市的整体竞争力,实现经济、社会、生态、人文的全面进步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赣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江西省城镇体系规划》等,结合南康市的发展实际情况,特编制《南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本规划是指导南康市内各城镇(片区)协调发展与统筹建设的重要依据,各城镇(片区)在编制规划时应与本规划协调一致。
第3条本规划重点贯彻以下原则:
贯彻“五个统筹”原则;最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的原则;尊重城市历史和城市文化的原则;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生态保护型社会的原则。
第4条本次总体规划的期限为:
近期2009-2015年;中期2016-2020年;远期2021-2030年;远景2030年及以后。
第5条本规划按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进行规划,其中南康市域为南康市行政辖区国土总面积为1796平方公里(本数据包含潭口、潭东);南康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包括蓉江街道办、东山街道办、龙岭镇行政边界内的蓉江片区、南水新区、东山片区、龙岭片区。
第6条本规划所指城市规划区为蓉江街道办、东山街道办、龙岭镇、镜坝镇行政辖区及潭口部分村庄,面积约为212平方公里。
第7条本规划由南康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
第三章发展目标与城市性质
第一节发展目标
第8条城市发展战略目标
1创业之城:
弘扬创业精神,增强南康的创业活力,将南康建设成为创业、兴业城市。
创优政务环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纵深推进机制体制创新工作,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法制化政府;大力鼓励创业,拓宽创业融资渠道,并充分挖掘并弘扬重商的南康地方文化精神,激发全民创业热情;鼓励职业教育发展,重点培育高级技工与经营管理人才。
2工贸之城:
进一步促进产业聚集,加大创新力度,培育自主品牌,提高产业的竞争力与企业的抗风险能力;积极延伸产业链,发挥产业集群效应;继续做大做强专业化市场,以商贸业的发展带动制造业的聚集,以制造业的聚集降低商贸成本。
3宜居之城:
加大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力度,形成城市—居住区—居住小区三级完备的城市公共服务体系;梳理城市道路系统,重点完善城市交通“微循环”,大力改善城市特别是老城区居民出行环境;有序推动“城中村”改造;完善城市绿地系统,形成立体化、复合型、网络式的城市绿地系统。
4生态之城:
以章江为主要骨架,以山、河、田等自然要素为基本要素,构筑网络型的生态结构,提升区域生态环境品质;加强生态环境的监管和保护力度;积极改善能源结构,推动节能减排。
第9条经济发展目标
近期:
全市GDP年均增速达到15%,2015年GDP总量达到171亿元;人均GDP达到1.9万元,三产比为10:
50:
40。
中期:
全市GDP年均增速达到16%,2020年GDP总量达到359亿元,人均GDP达到3.6万元,三产比为8:
50:
42。
远期:
全市GDP年均增速达到12%,2030年GDP总量达到1115亿元,人均GDP达到9.7万元,三产比为5:
40:
55。
第10条社会发展目标
近期:
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市域城镇化水平达到52%;进一步健全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服务设施,万人医院床位数达到60个,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到95%,万人医生数达到30人。
中期:
市域城镇化水平达到58%,进一步加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服务设施的建设,万人医院床位数达到80个,万人医生数达到45人,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到98%。
远期:
市域城镇化水平达到68%,万人医院床位数达到90个,万人医生数达到60人,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到100%。
第11条环境保护目标
近期:
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力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5%,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每年好于或等于2级标准的天数大于等于300天,中心城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二氧化硫排放强度小于2千克/万元(GDP),工业废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0%。
中期: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8%,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每年好于或等于2级标准的天数大于等于330天,中心城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二氧化硫排放强度小于1.8千克/万元(GDP),工业废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0%。
远期: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每年好于或等于2级标准的天数大于等于350天,中心城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标准,二氧化硫排放强度小于1.5千克/万元(GDP),工业废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0%。
城市发展指标体系一览表:
准则
指标
现状2009
近期2015
中期2020
远期2030
目标属性
社会指标
社会发展
人口总规模(万人)
80
92
100
115
指导性
人口自然增长率(‰)
—
8.0
7.0
6.0
指导性
城镇化水平(%)
43.1
52
58
68
指导性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23306
44873
75615
指导性
农民人均年纯收入(元)
3728
8623
16602
47140
指导性
社会保障
城镇居民登记失业率(%)
—
≤3.0
≤3.0
≤3.0
指导性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覆盖率(%)
—
96
98
100
指导性
卫生体育
每千人医生数(人)
—
3.0
4.5.
6.0
强制性
每千人医院床位数(床)
1.6
6
8
9
强制性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
—
95
98
100
强制性
经济指标
经济实力
GDP总量(亿元)
74.1
171
359
1115
指导性
GDP年增长率(%)
13.8
15
16
12
指导性
人均GDP(万元/人)
0.93
1.9
3.6
9.7
指导性
经济效率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
40.1
77.2
219.2
指导性
财政收入(亿元)
7
16
31
89
指导性
文化指标
文化服务
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
98.4
99
100
100
指导性
中心城区每千人图书馆建筑面积(平方米/千人)
—
1
2.1
3.2
强制性
科研教育
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
—
1.5
2.1
2.5
指导性
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
—
≥16.0
≥16.0
≥16.0
指导性
科技进步对工业的贡献率
—
—
60
60
指导性
生态环境指标
区域生态环境保护
森林覆盖率(%)
≥80
≥80
≥80
≥80
强制性
矿山土地复垦率(%)
—
≥45
≥60
≥80
指导性
中心城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平方米/人)
3
≥10
≥11
≥12
强制性
环境质量
水、空气、声环境质量
达功能区
达功能区
达功能区
达功能区
强制性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95
≥98
100
强制性
烟尘控制覆盖率(%)
—
≥95
≥98
100
指导性
城区噪声达标区面积覆盖率(%)
—
≥95
≥98
100
指导性
污染物排放、处理和利用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70
≥70
≥90
指导性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89.7
≥90
≥95
≥95
指导性
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
—
≥80
≥90
100
强制性
农村环境保护
秸秆综合利用率(%)
100
100
100
100
指导性
农用薄膜回收率(%)
—
95
98
100
指导性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85
≥95
100
强制性
能源利用
单位GDP能源消耗(吨标煤/万元)
—
—
—
≤0.8
强制性
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
—
≥8
≥15
≥25
指导性
水资源利用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50
≥60
≥70
≥80
指导性
单位GDP用水量(立方米/万元)
—
—
—
≤180
强制性
第二节城市性质与职能
第12条城市性质
全国重要的家具产业基地、赣州都市区的副中心城市、宜居创业的生态园林城市。
第13条城市职能
1.与珠江三角洲及海峡西岸经济区紧密协作的轻工制造业基地。
2.赣州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3.南康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第三节城市规模
第14条城市人口规模
城市人口规模:
2015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达27万人,市域城镇化水平达到52%左右;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达到33万人,市域城镇化水平达到58%左右;2030年中心城区城市50万人,市域城镇化水平达到68%左右;
第15条城市用地规模
2015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27平方公里;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33平方公里;203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50平方公里。
第四节发展策略
第16条区域协调
1以轴代点,多渠道融入中心城区
2以心带组,推动“伙伴型城镇”快速发展
3协同整合,促进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第17条产业发展
1扶持主导产业发展,发挥竞争优势
2引导多元产业聚集,培育赶超潜能
第18条环境优化
1合理利用土地,重视不可建设用地的保护
2完善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3有效防止工业发展对地域景观的破坏
第19条城乡统筹
1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方略,努力建立并不断完善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探索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新路子,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开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新局面。
2基本思路
着眼于解决“三农”问题,坚定不移地推进城乡统筹科学发展的战略,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全面提升城乡一体化水平。
(1)统筹推进“三集中”、“三置换”、“三大合作”。
(2)按照“全域南康”的理念统筹城乡建设。
(3)推进农村市场化改革。
(4)构建城乡一体的管理体制。
3发展策略
(1)建立三次产业互动的发展机制。
(2)构建新型城乡形态。
(3)探索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新机制。
(4)探索农民向城镇转移的办法和途径。
(5)努力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四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20条等级规模结构
等级规模结构:
分为市域主中心、市域副中心、中心镇、一般乡镇四个等级合理发展,完善城镇规模等级序列结构。
具体见下表:
南康市(集)镇等级结构规划表:
城镇等级
城镇名称
数量(个)
市域主中心
(组合型中心)
南康中心城区(东山、蓉江街道办、龙岭镇)--镜坝镇
2
市域副中心
(组合型副中心)
唐江镇—凤岗镇—三江乡
3
中心镇
横市镇、龙回镇
2
一般乡镇
隆木乡、坪市乡、大坪乡、麻双乡、龙华乡、太窝乡、朱坊乡、横寨乡、赤土畲族乡、浮石乡、十八塘乡
11
南康市规划远期(集)镇规模结构(2030年)
城镇规模等级
城镇人口规模
城镇数量
城镇名称及
人口规模(万人)/用地规模(公顷)
比重(%)
Ⅰ
50万人
1
南康中心城区(50/5000)
63.94
Ⅱ
5-10万人
1
唐江镇(8.0/720)、凤岗(5.5/522.5)
7.03-10.23
Ⅲ
2万人以上
4
镜坝(2.5/250)、横市(2.5/250)、龙回(2.0/200)
2.56-3.20
Ⅳ
2万人以下
12
龙华乡(0.80/96)、赤土畲族乡(0.90/108)、三江乡(0.65/78)、朱坊乡(0.72/86.4)、坪市乡(0.55/66)、大坪乡(0.54/64.8)、麻双乡(0.65/78)、太窝乡(0.55/66)、横寨乡(0.51/61.2)、浮石乡(0.59/70.8)、十八塘乡(0.70/84)、隆木乡(0.54/64.8)
0.65—1.15
第21条职能结构
按照小城镇所处区位、禀赋条件的不同,将小城镇划分为综合型、工业主导型、商贸流通型、三农(农业、农村、农民)服务型城镇。
南康市(集)镇职能一览表:
城镇职能类型
城镇个数
城镇名称
备注
综合型
1
南康中心城区
区域级商贸流通、服务中心、纺织服装、食品加工、家具、五金、精细化工等产业发展中心。
工业主导型
5
横寨乡、赤土畲族乡、龙回镇、镜坝镇、龙岭镇
家具、矿产品加工、精细化加工工业为主。
商贸流通型
3
凤岗镇、唐江镇、横市镇
空港物流,汽车、农产品、农业机械商贸,城郊农业生产与流通。
三农服务型
10
隆木乡、坪市乡、大坪乡、麻双乡、十八塘乡、浮石乡、龙华乡、太窝乡、三江乡、朱坊乡
农副产品加工及生态农业生产为主。
第22条空间结构
南康市城镇空间结构为“核心集聚、一轴两带、板块发展”的格局。
“核心集聚”:
针对南康城镇空间发展出现的新形势,结合现状城镇空间发展的格局,规划提出未来南康城镇空间发展应强化市域核心的集聚、辐射能力。
具体来说,就是以“南康中心城区+镜坝”为市域组合主核心,以“唐江+凤岗+三江”为市域组合副中心,依托323国道、厦蓉高速融入赣州中心城区,依托大广高速加强市域其他城镇向主、次核心的集聚。
“一轴两带”:
为南康市域范围内城镇发展的主要轴带。
“一轴”:
是指与上位城镇体系规划中确定的城镇空间发展轴线,相衔接的南康市域城镇发展主轴线。
具体来说,是依托京九铁路、323国道,由赣州市中心城区,经龙岭、南康主城、浮石,对接珠三角经济区的市域一级城镇发展轴线。
“两带”:
包括:
依托大广高速形成的市域城镇传统发展轴带,以及针对赣州中心城区与南康联系的越加紧密,由南康中部积极融入赣州中心城区而衍生的城镇空间发展轴带,此两带为市域城镇发展次轴线,是市域二级城镇发展轴线。
“板块发展”:
未来南康城镇空间发展,板块发展的趋势将得到延续、强化,形成北、中、南三大板块,其中心分别为横市、南康主城区、龙回。
北部板块包括:
隆木、坪市、大坪、横市、麻双、十八塘;中部板块包括:
龙华、唐江、凤岗、三江、南康主城、朱坊、横寨、太窝、龙岭、镜坝;南部板块包括:
赤土、浮石、龙回。
第23条主要产业空间布局
1.北部板块:
由南康北部六乡镇组成,包括:
隆木乡、坪市乡、横市镇、大坪乡、麻双乡、十八塘乡。
离南康主城区与赣州中心城区相对较远,接受城市辐射相对较弱,环境负载较轻,同时地形以丘陵为主,较为适合发展农业。
有鉴于此,北部板块产业发展应以第一产业为主,着重农业生产的专业化、集约,主要经营粮食、禽、畜、鱼以及蔬菜、瓜果等,同时也包括稻、水产、加工等,发挥其市域生态屏障的作用。
应围绕中心镇—横市镇,为农业生产建立、健全产业生产、销售网络,扩大产业(主要指优质稻)品牌影响力,发展成为赣州市甚至江西省的优质稻生产、加工基地。
2.中部板块:
是由南康中部九乡镇组成,包括:
南康主城区、唐江镇、镜坝镇、太窝乡、朱坊乡、横寨乡、龙华乡、凤岗镇、三江乡。
中部板块与赣州市中心城区联系较为紧密,是南康市工业发展的核心板块,其产业发展以第二产业为主,主要经营服装加工、家具、电子信息产业、矿产品加工、精细化工加工、食品产业六大产业。
同时,南康主城区作为赣州市域副中心,其经济的发展也应充分发挥其市域商贸、物流副中心的职能。
凤岗镇、三江乡受赣州影响更大,凤岗镇应依托境内高等交通设施,发挥用地开阔的优势条件,大力发展空港物流、汽车商贸、农产品与农业机械商贸等占地宽阔的商贸流通业;三江乡应发展一定的城郊生态农业,主要发展城郊农业、禽类养殖、果、油的种植。
对于城郊农业的选择,应充分利用与赣州中心城区接壤的区位优势,在城乡结合部以市场为导向,经济效益为中心,选择花卉、蔬菜基地或精致园艺场、观光或休闲农业,为赣州市中心城区提供新鲜农产品。
同时,中部板块以“南康主城—镜坝—龙岭”、“唐江—凤岗—三江”形成市域主、次中心,应依托水、陆交通东融赣州主城区、南连南康主城区,应充分发挥其商贸聚集、流通职能。
3、南部板块:
是由南康南部三乡镇组成,包括:
赤土畲族乡、浮石乡、龙回镇。
南部板块
南部板块南部三乡镇,处于市域南侧,距南康主城区、赣州市中心城区都有便捷的交通联系,对于南部板块产业的发展,应充分结合丘陵地形,发展生态农业、旅游,主要经营果、禽、加工以及生态旅游等,将南部板块发展市域生态农业基地。
而在赤土乡考虑充分利用当地资源,近期可适当发展矿产加工业,在远期应逐步撤离。
三大产业经济集聚板块,应科学合理的进行板块与板块之间、板块内部之间,产业的分工与合作,促进产业链经济的逐步形成。
4、产业轴带—“三轴带”
国道323产业轴带:
沿南康市东西方向的主要道路—323国道G323,贯穿南康主城区、镜坝镇、龙岭镇、浮石乡,向西、南通往云南,向东连接赣州市中心城区创新区、香港工业园南区,构成东西方向产业联络轴带。
,以南康市主城区、龙岭镇为主,布置服装、家具、电子信息、矿产品加工、精细化工、食品、商贸物流等专业市场为主的,与赣州中心城区香港工业园南区产业形成产业互动的产业联络轴带。
大广高速产业轴带:
沿南康市南北向交通主动脉的大广高速,贯穿三大经济集聚板块中心——南康主城区、唐江镇、横市镇,以及龙回镇、十八塘乡、麻双乡、大坪乡,向北通往南昌,向南通往广东,构成南北方向的大广高速产业轴带,是南康市传统的产业发展轴。
此产业轴带以服装加工、家具、电子信息产业、矿产品加工、精细化工加工、食品产业六大产业、商贸、物流、农产品生产、加工为主的市域产业主轴带。
赣丰线产业轴带:
是南康积极融入赣州市中心城区,新兴的一条产业轴带。
此轴带依托赣丰线,经龙华、唐江、凤岗、三江与赣州西城区相连,重点发展空港物流、汽车商贸、农产品与农业机械等商贸流通业,并鼓励城郊农业和休闲观光农业,向赣州提供农产品,参与到赣州供应产业链中去。
沿南康市东西方向主要道路—赣丰线,贯穿三江乡、凤岗镇、唐江镇、龙华乡,向西通上犹县、湖南,向东连接赣州市中心城区,构成东、西方向融入赣州中心的产业轴带。
沿线布置花卉、蔬菜、甜柚、脐橙等生产、加工、商贸服务等为主的依托赣州中心城区的供应产业轴带。
第24条市域交通规划
1交通发展目标:
落实南康城乡统筹发展、区域统筹发展的交通引导和保障功能;强化城镇空间结构的交通联系;在交通重大基础设施上实现与赣州都市区统筹兼顾、综合利用,加快南康融入赣州都市区。
2公路规划
高速公路:
结合市域交通体系规划,在南康形成“两横一纵一联”的高速公路网络。
即横向的厦蓉高速(G76)、赣韶高速(S66),纵向的大广高速(G45)和斜向的环城高速公路(S4503)。
国道:
本次规划基本保持现有国道线型不变。
市域范围内包含两条国道:
105国道(G105)和323国道(G323)。
省道:
提高赣丰线、康唐线的公路等级,公路两侧预留20米防护绿带,增加道路通行能力。
县道:
全面提高县道的通行能力,使得乡镇与南康中心城区的联系更加便捷。
新建公路:
新建东部公路:
在中心城区城市东部区域规划一条过境公路,逐步替代城市内部公路职能,减少过境客货流对城市交通的影响。
规划公路东北与赣州中心城区规划道路连接后,经过龙岭工业南区东侧后,跨越环城高速与规划昌吉赣城际铁路平行(在昌吉赣城际铁路西侧),跨越大广高速、京九铁路、从南康市南山森林公园南侧经过,到茶叶垇折向山孜下跨江后与323国道连接。
新建中部公路:
为拉动南康市北部各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改善北部乡镇交通条件,规划在南康市域中部区域修建一条南北向公路。
此公路由105国道接南康坪市,向南与大广高速平行,串联南康北部麻双、十八塘、龙华乡镇,经过唐江镇在康唐线西侧经过太窝、镜坝和中心城区外围汇入规划昌运大道至肥皂树下跨江后到茶叶垇与105国道连接。
此公路应积极利用各乡镇之间现有的公路,按照二级公路技术标准改造,全面提升道路运输能力。
公路应从镇区外围通过,两侧预留一定防护绿带,减少城镇公共职能对公路的干扰。
新建北部公路:
为加强南康市北部乡镇与五云、沙地等地的交通联系,由横市向东接105国道,成为北部乡镇连接赣州市的另一通道,从而拉动区域内乡镇经济发展,形成融入赣州中心城区又一经济发展带。
规划道路按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两侧预留一定防护绿带,保证道路通行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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