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规模调控及.docx
- 文档编号:9143925
- 上传时间:2023-05-17
- 格式:DOCX
- 页数:8
- 大小:21.35KB
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规模调控及.docx
《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规模调控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规模调控及.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规模调控及
关于进一步做好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优化流动人口结构,不断改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0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指导意见》(浙委办发〔2014〕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5〕83号)及《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15〕20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新区实际,就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着眼转型、加强调控,改善服务、优化结构,创新管理、促进融合”的工作主线,着眼人口均衡适度、开发集约有效,推进人口引导调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决策;着眼人才优先、产业引领,推进人口素质与产业发展统筹提升;着眼人口有序流动、规模集聚,推进人口分布与区域发展统筹布局;着眼市场导向、政策引导,推进人口服务管理与社会治理创新统筹谋划,大力实施人口均衡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区战略,建立健全人口发展综合调控体系和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区域人口科学发展新格局,为建设国际化滨海名城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通过今后一个时期的努力,使新区流动人口“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社会化”服务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流动人口总量规模处于合理区间,人口结构不断优化,社会融合氛围进一步浓厚。
到2020年,实现流动人口总量规模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素质提升与区域劳动生产率提高相适应、结构优化与经济转型发展相适应的总体目标。
重点要抓好创新要素资源配置市场化制度,着力提高土地、能源、金融、科技创新等要素配置效能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创新梯度化公共服务享受制度,建立实施新型户籍制度,着力推进就业、就医、就学、计划生育、居住等公共服务分层、分类、梯度化、轮候式供给,加快外来务工人员和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步伐;创新实有人口动态服务管理制度,着力提高信息、防控、服务、考核等方面和环节的实时化、常态化、高效化水平;创新城镇产业人口集聚机制,按照产城融合、集约高效、配套完善的思路,着力增强城镇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吸纳就业、人口集聚功能。
三、基本原则
1、注重在完善中加快推进。
着眼于新型城镇化的新阶段新要求,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重点促进长期在新区居住、有相对稳定工作的流动人口融入新区,进一步引导流动人口与企业同发展、与产业同提升、与社会同进步。
2、注重在创新中促进发展。
着眼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大局,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创新综合调控机制,加强重点难点突破,强化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源头调控,进一步增强新区可持续发展动力和流动人口创业创新活力。
3、注重在落实中突出成效。
着眼于人口现状和发展趋势,坚持多方联动、齐抓共管,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健全协同推进机制,形成齐心协力谋发展、抓发展、促发展的良好氛围,努力解决流动人口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四、主要措施
(一)充分发挥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的引导作用
1、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实施“机器换人”工程,强化政策扶持和示范引领,鼓励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引进智能化、自动化、集成化机器设备,推动企业大幅减少低端就业岗位数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减员增效。
深入聚焦新兴产业发展,依托以汽车整车制造、通用航空、生命健康、高性能新材料、智能高端装备等为重点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跨越式发展,引育一批高素质创业创新团队和人才队伍,创造一批中高技能型就业岗位,有效促进人才、技术等高端要素加速集聚。
2、坚决淘汰转移落后产能。
加快淘汰和转移科技含量低、劳动附加值低、人员素质低的产业,大幅缩减低端产业发展空间和低端劳动力就业空间。
探索实行差别资源价格等措施,采取关停和规范提升相结合方式,切实淘汰一批能耗高、污染大、效益低的落后产能。
合理界定限制发展类和禁止发展类产业,坚决转移一批低端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初级加工业。
积极引导流动人口回乡创业就业。
3、严格控制项目准入。
建立产业结构和人口结构优化联动调整机制,从源头防止低端产业进入和低素质劳动力无序增长。
严格执行环保、土地、安全、水耗、能耗等行业准入标准,限制依靠低技能人力资源为主要支撑的项目。
加强经营场所房屋用途审查,规范提升农贸市场和商务楼宇,清理淘汰低层次的摊群市场。
按照规模适度、布局合理、服务规范的要求,加快商业零售、再生资源回收、生活服务等行业连锁经营和规模发展。
完善生活性服务业行业准入条件和服务规范,加快传统服务业的改造升级。
4、加大监管整治力度。
加大对“七小”行业(场所)和“三合一”小作坊的规范整治力度;清理取缔违法用地、违章搭建、无证无照或整改未达标废旧物品收购点;严格外地车辆运输管理,严肃查处乱倒渣土、沿路遗撒等行为;一律取缔非法马路市场、无证无照或违法违规经营户;清理整顿“黑车”、“黑诊所”、无照房产中介、非法办学及地下食品加工活动。
(二)不断优化流动人口公共服务
1、完善技能培训政策。
完善和落实各项补贴政策,消除因户籍、群体差异形成的职业培训补贴差别。
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企业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高技能人才奖励制度。
加快建立由企业自主评价、社会化考评、专项能力考核等多方式的技能人才评价标准化体系。
引导企业建立完善技能人才培训、考核、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留人用人激励体系。
鼓励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技能职务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制度,对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实行股权和期权激励。
2、创新人才引进机制。
建立健全人力资源供需信息发布机制和预警机制,建立健全流动人口信息异地交流制度,开展跨地区劳务合作和校企对接活动,实行“订单式就业”模式,有序引进符合新区产业发展方向、满足企业生产需求的年轻化、技能型人才。
对招聘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且产业符合政策导向的用工企业,研究实施稳定就业补贴和培训补贴。
3.强化职业技能培训。
进一步整合职业培训资源,建立以职业(技工)院校、企业和各类培训机构为载体的职业培训体系,努力使职业培训资源利用最大化。
建立健全就业导向培训机制,大力推行适应企业用工需求的订单培训、定岗培训、定向培训模式,开展以技能培训、学历教育、创业指导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活动。
广泛开展劳动竞赛、技术比武和岗位练兵活动,全面提升人力资源整体素质。
深入实施“新市民素质提升工程”,加强流动人口现代公民素质教育。
鼓励企业不断加大员工教育培训投入,足额有效使用职工教育经费。
引导新生代流动人口接受预备制教育或双证制培训。
到2020年,新区完成外来务工人员职业技能培训2万名,完成流动人口素质提升培训教育2万人次。
(三)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1.推进公共服务供给制度改革。
按照新型城镇化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质公共服务梯度化”的总体要求,结合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资源承载能力,推进流动人口公共服务供给制度改革。
根据国家、省有关居住证制度改革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居住证管理制度。
科学构建流动人口公共服务积分制供给体系,建立健全以居住证为基础的流动人口公共服务梯度供给制度,努力实现流动人口由条件管理向积分管理转变。
2、规范劳动用工行为。
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与员工依法普遍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
在务工流动性大、季节性强、时间短的外来务工人员中推广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
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清理建设领域违法发包分包行为。
深化企业用工就业登记制度,推动就业登记与社保登记实时关联,实现对企业用工情况的动态管理服务。
强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加强劳动关系形势监测,及时研究解决劳动关系重大问题。
3、完善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深化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加强对企业执行职工休息休假规定的督促检查,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
建立完善建设领域和其他容易发生欠薪行业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欠薪应急周转金使用管理制度,确保不发生因拖欠和克扣工资而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健全行政司法联动机制,依法查处侵害外来务工人员权益的违法行为。
4、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深化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政策和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政策并轨,完善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适时实施城乡一体化失业保险制度。
推动外来务工人员与城镇职工平等参加生育保险并享受待遇。
完善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机制,努力实现合同制职工工伤保险基本全覆盖,着力解决未参保用人单位的外来务工人员工伤保险待遇保障问题。
5、改善子女教育服务。
研究制订与居住证积分管理制度相配套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加强入学政策宣传教育,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6、提升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
继续实施国家免疫规划,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平等享受预防接种服务。
加强流动人口疾病监测、健康教育、妇幼健康和精神卫生工作,强化流动人口重大疾病防治。
全面推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严格落实生育全过程登记管理制度。
深化实施人口家庭12356、新市民优质服务和阳光计生项目,积极开展流动人口计生动态监测和“关怀关爱”活动。
到2020年,新区流动人口子女计划免疫接种率达到90%以上,国家规定的免费计生技术服务覆盖率达到95%以上,流入成年育龄妇女登记管理率达到85%以上,流出已婚育龄妇女信息掌握率达到85%以上。
(四)不断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1、加强出租房屋管理。
大力推进“三改一拆”,切实制止违规建房出租行为。
加强房屋租赁中介组织管理,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秩序。
强化居住房屋出租登记,定期开展出租房屋巡查登记,全面排查并全力消除出租房屋安全隐患。
充分发动和依靠社会力量,依法整治车棚车库出租、群租群居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2、强化社会治安管理。
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组织发动流动人口共同参与基层群防群治,着力提高社会面管控能力。
加强对无稳定职业、无固定住所、无稳定收入流动人口的教育疏导,积极做好外来闲散无业青少年的帮扶教育。
健全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机制,依法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强化高危流动人口管控,加大违法犯罪流动人口打击力度,大力挤压违法犯罪空间。
强化基础信息采集和责任考核机制,进一步提升精准化管理水平。
3、加大矛盾调处和法律援助力度。
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和群体性事件应对机制,建立健全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大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的积极作用,对涉及流动人口的矛盾纠纷力争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
构建流动人口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符合援助条件的流动人口及时快捷地获得法律援助。
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要切实履行职责,着力维护流动人口权益,关心关爱流动人口及其子女。
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流动人口法治意识。
4、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
督促用人单位依法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强化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操作员工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
严格执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安全生产培训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相结合制度。
完善职业病监测、诊断、鉴定和治疗工作体制,督促企业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建立监护档案。
实施外来务工人员职业病防治和帮扶行动,保障符合条件的无法追溯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无法承担相应责任的职业病患者享受相应的生活和医疗待遇。
加强对工伤事故多发单位的安全监管。
重视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职工的劳动保护,禁止使用童工。
(五)努力构建新老市民共建共享共融格局
1、积极推进互融共建。
深入开展“互融共建”活动,推动流动人口加速融入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引导企业切实增强对员工的服务管理责任,完善职工待遇稳步提高、素质提升、股权分配等激励机制,为员工生产生活和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环境。
深化提升“和谐促进会”等社会融合组织建设。
积极发展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加入党、团等组织。
开展各类流动人口争先创优和宣传表彰活动,逐步提高流动人口在各类先进评选表彰和各级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首席工人评比表彰中的比重。
积极搭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融入发展平台,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2、逐步改善居住条件。
进一步建立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将解决流动人口住房问题纳入住房发展规划,把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家庭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在符合城乡规划前提下,按照集约用地、生产区和居住区分离的原则,引导各类投资主体集中配套建设以集体宿舍或单元小户型为主的公共租赁住房。
外来务工人员数量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城乡规划和规定标准的用地范围内,允许其利用企业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建设员工集体宿舍。
3、丰富精神文化生活。
推进新区、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网络建设。
继续推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向流动人口同等免费开放。
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鼓励文化单位、文艺工作者和其他社会力量为流动人口提供免费或优惠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引导流动人口积极参与全民阅读活动。
五、工作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
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优化人口结构,是加强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是社会治理创新的重大课题,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
各单位、庵东镇要切实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2、注重基础建设。
进一步理顺组织领导体制,强化镇、村(社区)服务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
按照“提高待遇、提高素质、提高效能”的总体要求,加强流动人口综管员队伍建设,有效提升综合服务管理的履职功能。
依托便民服务中心,整合公共服务资源,不断完善便捷、高效、优质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
进一步强化村(社区)、企业的主体地位和基础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新老市民参与服务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健全运行机制。
健全常态化的人力资源调查分析机制,完善企业用工监测制度和就业失业统计监测体系。
加强流动人口基础数据分析研判,及时有效掌握动态信息和发展趋势。
探索建立服务管理工作社会化调查评价机制,实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建立健全专项督查和情况通报制度,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加强重点课题研究的前瞻性和系统性,着力破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的根本性和制度性难题。
建立健全流动人口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不断提高服务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4、增强引导能力。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积极作用,全面客观地开展舆论宣传活动,努力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有序的社会环境。
加强形势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流动人口依法理性维权。
建立网络社会动态管理机制,加强虚拟社会综合监管,引导流动人口正确使用网络平台交流沟通和表达诉求。
健全舆情引导处置机制,密切关注舆论宣传动向,着力做好舆情跟踪和热点分析工作。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关于 进一步 做好 流动人口 规模 调控
![提示](https://static.bingdoc.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