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景观设计合同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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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景观设计合同doc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合同编号:
景观设计合同书
项目名称:
临高文澜大道局部道路景观设计
项目地点:
甲方:
临高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广州市科美都市景观规划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签订日期:
2014年月日
签订地点:
海口市滨海大道83号琼泰大厦
景观设计合同书
甲方:
临高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广州市科美都市景观规划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经济法律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同意委托乙方承担临高文澜大道局部道路景观设计的景观设计,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临高文澜大道局部道路景观设计
项目地点:
本项目景观设计总面积暂定为:
20000平方米。
第二条设计范围、设计内容:
2.1项目整体景观设计范围及设计单价、设计内容详下表:
设计区域
设计面积
设计范围
设计内容
临高文澜大道局部道路景观设计
20000㎡
详见附件一
景观方案设计;景观施工图。
本项目设计范围面积按实计算,设计范围详附件1:
临高文澜大道局部道路景观设计景观设计范围图:
2.2具体设计包括以下内容:
2.2.1总体景观规划设计;
2.2.2各重要景观节点效果展示设计;
2.2.3园景总体平面布置及竖向高程详细设计;
2.2.4园景建筑及小品设计;
2.2.5路径设计;
2.2.6景观水体设计;
2.2.7园景植物绿化设计;
2.2.8园景相关之结构工程设计;
2.2.9园景水体及绿化相关之给水、排水系统设计;
2.2.10园景相关配电系统、灯光照明设计;
2.2.11雕塑品及艺术摆设品(如座凳、花盆、垃圾桶等)设计或提供款式、型号、尺寸、位置、材料方面建议;
2.2.12园建重要材料的选样及确定;
2.2.13园林景观标识设计(只提供类别、尺寸、位置、材料的建议,以作参考之用);
2.2.14配合并协助甲方进行有关设计的实施及竣工验收工作。
2.3不包括的设计或服务内容:
2.3.1建筑及室内设计,或与大楼建筑相连之有盖通道及雨蓬之设计(由建筑师或其它设计单位提供)。
2.3.2标志设计,雕塑品及艺术品设计(乙方只提供类别、尺寸、位置、材料的建议,以作参考之用)。
2.3.3标识设计。
2.3.5专业艺术之模型制造。
2.3.4钢结构跨度超过10米的构筑物;过车钢结构桥。
2.3.5钢筋混凝土桥跨度超过5米。
2.3.6挡土墙挡土高度超过5米。
2.3.7防洪堤及水利设施。
2.3.8景观竣工图。
第三条工作阶段及设计成果:
本项目景观设计服务分三个阶段,每个设计阶段提供的设计成果如下:
3.1第一阶段:
方案设计
3.1.1环境规划总平面彩图;
3.1.2设计说明;
3.1.3主题景观概念设计表现图;
3.1.4重要节点意向设计图与透视图;
3.1.5景观视线分析图;
3.1.6场地竖向规划图(包括场地标高和重要位置剖面图);
3.1.7整体设计Sketchup模型;
3.1.8照明效果及灯具选型意向;
3.1.9景点布置概念图片;
3.1.10提供景观分析图;
3.1.11植物配植概念图片。
3.2第二阶段:
施工图设计
3.2.1施工图设计阶段提供成果包括园建、结构、绿化、水电专业施工图。
3.2.1园建、结构专业;
3.2.1.1设计说明;
3.2.1.2总平面图(反映道路、绿地等内容);
3.2.1.3索引总平面图;
3.2.1.4园建总平面图;
3.2.1.5标高总平面图;
3.2.1.6铺装总平面图(主要铺装材料分布说明);
3.2.1.7网格放线总平面图;
3.2.1.8园林建筑结构施工图和节点大样图;
3.2.1.9重要景区放大设计(根据需要提供平、立、剖面图,标注控制尺寸和主要材料,可配以图片示意);
3.2.1.10园林小品、景观构筑物具体设计;
3.2.1.11室外陈设品布位图及选型;
3.2.1.12雕塑配置图;
3.2.1.13景观标识设计(只提供类别、尺寸、位置、材料的建议,以作参考之用)。
3.2.2绿化专业
3.2.2.1种植说明;
3.2.2.2乔木种植图;
3.2.2.3灌木种植图;
3.2.2.4草地和地被植物种植图;
3.2.2.5苗木表。
3.2.3水电专业
3.2.3.1景观给水图;
3.2.3.2地面排水图;
3.2.3.3电气照明图;
3.3第三阶段:
后期施工配合
3.3.1乙方在施工图完成后,需与甲方、工程承建商一同出席设计交底会议。
3.3.2在施工期间解决现场问题,并对图纸进行相应调整及修改。
3.3.3参加施工验收,并提出相应意见,其上注明需待修改更正项目。
3.3.4乙方参加该项目现场服务包括:
图纸会审、材料定板、绿化选苗、施工过程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参加竣工验收等;本项目现场服务不超过共8次;超出并经甲方确认部分,由甲方支付现场服务间的交通、食宿及人员工资的费用,详附件2(乙方额外费用表)。
第四条设计成果交付期限:
4.1在甲方提供的设计条件及资料齐备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体方案设计,提交两份图纸(A3彩图)。
4.2在方案设计获甲方书面确认及甲方提交的设计资料齐备后3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提交十二份图纸(A2蓝图)。
4.5各设计阶段成果提交时间经甲方同意后可根据项目进度要求进行调整,具体提交时间由双方协商而定。
4.6若甲方要求增加各阶段图纸数量,增加部分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4.7乙方提交相应阶段的图纸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付款。
乙方在收到相应的款项后2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应的阶段成果的电子文档。
4.8若甲方未在付款期限内向乙方支付前一阶段的进度款,乙方有权推迟下一阶段设计成果的提交时间,顺延天数最多不得超过甲方延误支付的天数,其间所造成的影响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费用酬金及付款方式:
5.1本项目设计费汇总表:
设计区域
设计面积
设计单价
设计总价
临高文澜大道局部道路景观设计
20000㎡
¥10元/㎡
¥200,000.00元
说明:
若实际设计面积与合同暂定面积不符合则按实际设计面积计算设计费,结
算时以实际设计面积乘以相应设计单价计算。
设计费总额暂定为:
¥2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
贰拾万元整(含税金)。
最终设计费总额按各阶段实际设计面积结算,并在各阶段设计完成后结算。
5.2付款阶段及金额如下:
付款
次序
设计阶段
占总设计费比例
付款金额(万元)
备注
1
现场勘察
15%
3
合同签订,乙方赴甲方项目现场踏勘并形成初步设计意见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2
方案设计
50%
10
方案设计完成并获甲方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3
施工图设计
30%
6
施工图设计完成并获甲方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4
施工配合阶段
5%
1
工程竣工验收后,或第一次现场配合翌日起满一年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总设计费用(含税金):
¥200,000.00元,大写:
贰拾万元整(含税金)。
5.3本项目的全部设计费由甲方按以上时间支付给乙方,乙方收款前出具国内有效等值发票给甲方,乙方提供的发票必须与税务机关登记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合国家税务法律规范的,甲方对价款不予结算,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必须赔偿。
5.4在签订本合同前,乙方已完成本项目概念方案设计,若甲方在乙方开展方案设计前终止合同,经甲方确认合格的概念方案设计部分,甲方应支付概念方案设计费。
第六条设计内容的修改及增加
6.1本项目设计文件经甲方确认或经有关部门审批获准后,或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做或修改设计时,已经完成了设计的费用的支付,按第5.2条规定计算并支付;若甲方要求乙方重做设计,甲方应向乙方增付设计费,有关增付设计的费用,日后由双方磋商协议,另订合同。
乙方提交的设计方案未经甲方书面确认以前所做的下一阶段设计成果,如果方案修改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承担责任。
6.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要求乙方作较大返工时,乙方在接通知后7天内向甲方提交设计返工费用预算(含工作量及计算依据),经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甲方同时应顺延乙方的设计时间,否则视为乙方同意无需增加费用。
6.3甲方委托乙方本项目设计范围外的内容,甲方应向乙方增加设计费,具体费用经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甲方同时应顺延乙方的设计时间。
第七条双方责任:
7.1甲方责任:
7.1.1甲方负责提供相关设计资料,包括地形、管网等场地资料、建筑设计资料及给排水资料和其它资料,及规划主要技术指标等,并对所提供的资料负责。
7.1.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在乙方提交设计成果并获甲方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费用。
7.1.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或甲方暂停或停止本项目开展,或甲方要求终止本合同之服务,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且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
7.1.4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设计成果7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甲方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后,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免费修改完毕,直至甲方满意。
若乙方提交设计成果15个工作日内甲方未有明确答复,则视甲方确认该设计成果。
乙方可根据甲方延误确认时间调整下阶段设计图纸的出图时间,顺延天数最多不得超过甲方延误提供的天数。
7.1.5甲方支付设计费后,可在本项目中拥有由乙方为本项目制作的一切文件、图纸、说明书,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设计资料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
7.1.6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各方及施工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7.2乙方责任:
7.2.1应按照设计任务书及各阶段经有关部门审定的设计文件及审批意见进行设计,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及时提供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免费修改或补充。
7.2.2在设计过程中,乙方必须在每个设计阶段明确地取得甲方书面确认设计成果后,方可进入下阶段的工作。
7.2.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负责设计交底和配合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项问题,参加竣工验收。
7.2.4乙方必须保护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包括规划总平面图、建筑施工图及其它专业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重复使用。
7.2.5乙方为本项目成立设计小组,并有义务保证主要设计人员及负责人员在项目设计过程中不变更(具体人员详见附件三《设计团队成员名单》),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甲方进行书面说明,并经甲方允许后及时更新人员保证不影响项目工作开展。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本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且经甲方确认合格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
8.2合同生效后,在甲方无违约的情况下,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在终止或解除后7日内退回甲方已支付的所有设计顾问费并赔偿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8.3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免费修改或补充。
由于乙方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还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的程度和乙方责任大小和甲方协商确定后,支付赔偿金。
8.4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逾期超过6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以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设计周期至收到设计款后相应顺延。
8.5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一,延误超过60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设计费并赔偿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8.6乙方应保证设计制作及设计制作成果符合《著作权法》、《民法通则》、知识产权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存在侵权行为,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责任。
8.7乙方依本合同完成的一切设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文档、打印文档、草稿、最终定稿)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如果乙方认为其设计方案可以申请商标、著作、专利等知识产权,乙方应向甲方进行提示并协助甲方进行申请,知识产权归甲方。
8.8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利用乙方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属于甲方。
8.9乙方保证其设计过程及向甲方提供的工作成果、资料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等,并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合法权益。
否则,一切相应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概与甲方无关,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由乙方赔偿。
8.10乙方不得自行将工作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否则,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约过程中若发生纠纷或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双方同意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签订地为海口市滨海大道83号琼泰大厦.
第一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0.1双方认可的往来传真、E-mail、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当然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起即生效,一式五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三份,具同等效力。
至本合同中甲乙双方所有应履行的责任及内容完成后终止。
附件1,滨海旅游度假区滨海游路景观设计景观设计范围图
附件2额外费用附件3《设计团队成员名单》
以下无正文,仅供签署。
委托方(甲方):
临高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签约代表人:
办公地址:
公司电话:
公司传真:
公共邮箱:
国税纳税人识别号:
注册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印章/签字)
日期:
2014年月日
设计方(乙方):
广州市科美都市景观规划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签约代表人:
公司地址:
公司电话:
公司传真:
公共邮箱:
开户名称:
广州市科美都市景观规划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银行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印章/签字)
日期:
2014年月日
附件1,景观设计范围图:
附件2额外费用参考
服务人员职务
服务人员职责
收费标准(人民币/天)
设计总监
整体设计效果的把控
2800元
项目经理
项目管理、跟进设计工作
2136元
总工
项目施工技术指导及效果把控
2136元
景观工程师(硬景)
景观建筑构造物的技术
1064元
景观工程师(软景)
绿化技术
1064元
给排水工程师
景观专业给排水技术
1064元
强弱电工程师
景观专业电气设备技术
1064元
结构工程师
景观结构专业技术
1064元
注:
以上为设计师误工费参考,不含机票、交通及食宿费用,机票、交通及食宿费用由甲方负责。
附件3《设计团队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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