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重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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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重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突发重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为使不可预见的突发性事件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有效处理,保证医院正常医疗工作秩序,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3.以人为本,快速反应。
4.科学处置,协调合作。
二、领导机构
医院成立突发重大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医疗救护领导小组,后勤保障领导小组,信息保障领导小组,安全保障领导小组。
(一)突发重大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监督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
2.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据其影响,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3.及时、有效开展监测、分析和决策工作,必要时请求外力
支援。
4.指定信息发言人,按照有关规定作好信息发布、传递工作。
5.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过程中,对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不负责任、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服从指挥调度、散布谣言、扰乱医疗秩序、危害公众健康等行为者,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二)应急领导小组下设
1.第一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第二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各小组职责: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时,迅速组织核实具体情况后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并提出是否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建议;
(2)接到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后,迅速组织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3)监督、指导应急工作的开展,必要时提供人力、物资、设备等有效支持;
(4)总结应急处置工作的实施情况和所取得效果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三、应急处置流程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当事人按照事件性质上报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组织核实具体情况后提出是否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如无须启动应急预案,直接安排相关人员落实;如需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迅速介入,组织实施相应应急预案。
第二篇:
电力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电力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了切实提高对电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我市发生突发电力事件的情况下,能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和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实现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国家及浙江省人民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临海市人民政府事故应急的有关规定,以及电力行业有关技术规程、规定和原《临海市电力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修订形成。
3、适用范围
凡属临海市范围内发生的突发性电力事件造成重大影响的,均适用本预案的规定,具体包括:
(1)、自然性灾害,包括地震、洪水、台风、泥石流等。
(2)、人为性突发事件,包括误操作、人为破坏等。
(3)、其它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电力事件。
4、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
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突出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有效防止电力生产事故发生;依靠各级地方政府和公安机关,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维护电力设施安全;组织制订各类事故预案,开展有针对性的事故演习,提高电力企业事故应急处理和应急抢险的能力。
(2)、快速反应。
处置电网重大事故要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坚持一个“快”字,做到反映快、报告快、处理快、恢复快。
(3)、统一指挥。
在临海市应对重大电力事件紧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组织开展事故处理、应急抢险、电网恢复、应急救援、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4)、保证重点。
在电网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大电网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必要时以牺牲局部利益为代价,采取果断措施,有效限制事故范围的进一步扩大,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重要电厂、重要变电站厂(站)用电源和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和效率。
在供电恢复中,优先考虑对重要市区、重要用户恢复供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二)、组织领导机构和职责
1、市应对重大电力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应急领导小组)
市应对重大电力事件紧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副总指挥由市供电局局长担任。
成员由市府办、市供电局、市工业经济局、市卫生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闻媒体等单位领导成员组成。
主要职责:
(1)、根据电力事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2)、统一指挥和组织指导市应对电力应急处理工作,研究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
(3)、及时向台州市政府和上级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事件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2、市应对重大电力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供电局,由市供电局长担任主任。
主要职责:
及时向总指挥汇报重大事故情况;组织、协调市应对重大电力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及时收集、定时汇报处理情况,为领导小组作决策提供依据;对外发布有关信息;做好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工作。
3、抢险救灾组
由市供电局分管生产领导任组长,市供电局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
主要职责:
做好事故抢险,尽力保证政府、重要水利工程,市指挥中心、邮电、电力、军队、公安、医院等部门的电力供应。
各镇、街道办事处由各基层供电所组成,负责线路故障抢修。
各单位除做好自己的本职外,还要服从指挥组的统一指挥,对重大故障要无私援助,积极配合。
做好应急物资的运送和发放工作,保证救灾抢险必需的物资供应。
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完成重大电力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预防预警机制,应急分级
按照台州电网停电范围和事故严重程度,将台州电网重大事故分为预警状态和紧急状态两个等级。
1、预警状态
(1)、因电网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临海电网大面积停电,非计划减供负荷达到计划用电负荷的20%及以上。
(2)、因电网发生重大突发事件,造成临海城区电网大面积停电,非计划减供负荷达到计划用电负荷的40%以上;
(3)、因严重自然灾害或其它原因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损坏,造成临海电网大面积停电,非计划减供负荷达到计划用电负荷的40%及以上,或造成重要输变电设备严重受损,对临海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4)、因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等电力设施遭受严重破坏,造成临海电网非计划减供负荷达到计划用电负荷的40%及以上,对临海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或正常电力供应构成严重影响。
2、紧急状态
(1)、因电网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临海电网大面积停电,非计划减供负荷达到计划用电负荷的30%及以上。
(2)、因电网发生重大突发事件,造成临海城区电网大面积停电,非计划减供负荷达到计划用电负荷的90%及以上。
(3)、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损坏,造成临海电网大面积停电,非计划减供负荷达到计划用电负荷的60%及以上,并且造成重要输变电设备严重受损,对临海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4)、因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等电力设施遭受严重破坏,造成临海电网非计划减供负荷达到计划用电负荷的60%及以上,并且对临海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或正常电力供应构成严重影响。
(四)、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
(1)、当临海电网发生重大事故,电网调度机构立即启动电网调度事故处理预案,并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立即报告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或主任。
(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有关电网突发事故报告之后,根据事故影响范围、停电区域、严重程度、可能后果和应急处理的需要等,判断是否进入预警状态或紧急状态,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副总指挥、总指挥。
(3)、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进入电网重大事故报告之后,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召集紧急会议,研究决定是否进入预警或紧急状态,并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启动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预案。
各单位、各部门按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4)、应急领导小组决定临海电网进入预警状态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应立即中断其他正常工作,在应急处理值班中心开始预警状态的值班及预警处理工作,开通应急处理值班中心电话,临海市应急处理值班中心设市供电局二楼会议室。
(5)、应急领导小组决定临海州电网进入紧急状态后,应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应立即中断其他正常工作,在市应急处理值班中心开始紧急状态的值班及应急处理工作。
(6)、应急处理机构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相关的应急处理预案,开展事故处理、应急抢险、恢复生产、生活后勤保障和抢险物资供给等各项应急处理方面的工作。
2、信息报送、处理
执行定期汇报制度,确保信息报送网络的畅通,在每天上午11:
00和下午17:
00(具体报送次数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定时汇报应急举措落实情况、受灾受损情况和抢修修复情况等信息。
预案启动后,每天由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的编写并发布。
3、应急处置
(1)、当电网发生重大事故苗头,并有可能导致电网稳定破坏、电网系统性崩溃、造成更大面积停电时,电网调度机构应果断采取拉限负荷、解列局部电网等必要措施,隔离故障区,控制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尽可能保持主网安全和非故障区电网正常供电。
(2)、在特别紧急情况下,为保证主网安全稳定,保证重要城区、重要用户的供电,电网值班调度员要采取一切必要手段,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和扩大。
(3)、发生严重自然灾害、重大电力生产事故、重要电力设施遭受破坏时,应急处理机构应迅速调动流动发电设备、事故抢险队伍和物资储备,尽快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排除险情,修复故障设备。
(4)、在重大电网事故抢险过程中,各单位、各部门要给予事故抢险提供一切可能的保障和支持。
必要时应急领导小组向上一级应急领导小组请求交通、通讯、医疗、物资、人员等各方面的保障和支持。
4、信息发布
发生电网重大事故期间,应在应急领导小组的支持下,引导新闻报导和舆论宣传,使公众对停电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减少公众恐慌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5、应急解除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应急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紧急状态:
(1)、临海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并与大网恢复联网,电压、潮流等运行状态参数保持在允许限额之内;
(2)、停电负荷恢复80%及以上,重要城区负荷恢复90%及以上;
(3)、输变电设备故障已被隔离,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不构成严重威胁;
(4)、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事件。
(五)、善后工作
1、善后处置。
由市供电局、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保险公司等有关单位参加。
根据实际
情况协调民政、劳动保障、保险等有关部门,做好电力设施损失的统计上报,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及其亲属的安抚工作,安置受害家属的生活;做好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的理赔工作。
2、后果评估。
由市工业经济局牵头负责,市供电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开展现场监察、处置工作;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对事故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制定进一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六、)应急保障
人员保障。
由市府办、市供电局牵头负责,迅速组织电网抢修人员,做好事故抢险,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加强电网调度、运行值班、生产管理、事故抢修的队伍建设和人员技能培训,通过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财力、物资保障。
由市财政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应保障事故应急所需的通讯设备、交通设备、流动发电设备、保安装置、电力抢险物资等,做好事故备品备件和生产资料的储备和管理工作,保证事故抢修经费的投入和开支。
通信保障。
由市电信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要尽力保障事故抢险的通讯通畅。
交通运输保障。
由市交通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要尽力保障事故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的道路通畅。
医疗卫生保障。
由市卫生局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迅速组织抢救医疗队伍,紧急调用各类医药物资、医疗设备、医务人员;负责抢救转运和医治受伤人员;通知各医院应立即开通绿色通道,指导急救人员展开抢救工作。
人员防护、技术装备保障。
由市供电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其它相关配合。
要为抢险人员提供的有效的抢险救灾装备,确保抢险人员的人身安全。
治安维护。
由市公安局负责。
在出现大面积停电事故后。
公安系统要迅速成组织警力维护治安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七)、监督管理
1、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电力生产的安全管理。
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人员、职责;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各项安全隐患和不安定因素,加强电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加强安全生产排摸,及时整改不安全的问题。
适时组织业务培训和综合演练,掌握处置方法,以应对突发事件。
2、严格落实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部门在应对重大电力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中要落实好各自职责。
对发生事故后迟报、漏报、瞒报,对处置工作玩忽职守、推诿扯皮、自行其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八)、附则
本应急预案为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相应进行处理。
本预案由市应对重大电力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提出和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篇:
突发重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方案一
、突发重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原则突发重大事件应急管委会工作职责
突发重大事件应急管委会各领导小组职责突发重大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医院总值班应急救援工作职责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疗救护工作组工作职责急救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护工作职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启动程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急救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护小组分工群体性食物中毒救治应急医疗救护工作组职责群体性食物中毒救治应急预案启动条件群体性食物中毒救治应急处置流程
三、应急卫生制度
医院总值班应急救援工作职责应急预案启动制度应答及信息传递制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制度请示报告制度预检分诊制度转诊制度
突发群体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留观制度特殊解毒药应用制度卫生应急培训、演练制度发热门诊工作制度预检分诊点工作制度肠道门诊工作制度
传染病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传染病(感染性疾病)科工作制度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
后勤保障制度(通讯、车辆、设备、药品、物资保障制度)
四、突发医疗救护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医疗救护事件的定义
医院院内紧急意外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医疗救护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突发医疗救护事件医疗救护工作职责产科急救应急处置预案
五、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信息系统应急预案门诊收费应急机制
检验科信息管理系统应急预案放射科信息管理系统应急预案特检科信息管理系统应急预案护理部信息管理系统应急预案药剂科信息管理系统应急预案住院系统应急机制
应急状态下微机室的要求中心机房服务器故障应急预案数据丢失应急预案网络设备故障应急预案中心机房停电应急预案
六、稳定院内秩序应急预案
重大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信息发布应急预案
影响医院秩序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医疗外突发重大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七、节假日应急处理预案
春节期间护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节假日期间物资领用应急预案春节期间后勤各项事务应急预案
第四篇:
长江大学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长江大学文件长大校发﹝xx﹞69号
关于印发《长江大学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现将《长江大学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xx年四月二十四日
长江大学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创建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快速、直接、有效地处理各种突发、意外事件和紧急事故,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和信息畅通,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减轻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维护校园的稳定,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处置高校重大突发事件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是本校突发事件处理的基本秩序和依据。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在本校范围内发生的下列突发事件:
(一)重大火灾事故;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三)重大刑事案件;
(四)重大急性中毒事件;
(五)非法组织、恐怖袭击事件;
(六)重大集体群殴、群访事件;
(七)重大剧毒物品、菌种失盗事件;
(八)爆炸事件;
(九)自然灾害事件;
(十)其它突发事件;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处理突发事件的义务。
第五条各院(系部)应结合本预案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实施,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单位的应急处理预案应当根据本单位分管范围及专业特点预计到可能出现的各类严重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预案,实施预案做到既简明扼要又具有操作性。
第二章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为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学校成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忠家张昌民副组长朱业宏刘在洲
成员刘荣华方先尧徐波孙涛刘小燕
张光明肖依虎熊新山金焱明颜昌华
-3-蒋四华王一举叶长才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荣华同志兼任。
应急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指挥各小组及各方面力量处理突发事件,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控制,防止事故的蔓延和扩大;
(二)检查和督促各小组和相关单位平时做好应变准备工作;
(三)督促各单位制定和本预案相适应的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四)必要时组织领导在重点防范单位进行应急处理的演练。
第七条应急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信息汇总、整理和上报,负责起草相关文件、工作总结,负责协调、参与督办相关规定的落实和执行,负责突发事件(事故)的处理协调工作,负责宣布启动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预案,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应急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组:
1.情报信息组
组长刘荣华
成员肖依虎王一举陶舟
主要职责。
负责收集和分析信息,沟通和判断情况,对-4-重大信息和动态进行汇报。
2.宣传教育组
组长徐波
成员雷体翠康群
主要职责。
利用各种渠道开展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统一口径,负责监控网上信息。
3.秩序维护及管控组
组长方先尧
成员钟国汉叶长才陶舟
主要职责。
负责落实校园值班、巡逻,协助情报信息组广泛收集信息,保持与市国家安全局、公安局等部门的联系,组建应急小分队并随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
4.学生工作组
组长孙涛刘小燕
成员各院(系部)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
主要职责。
负责组建学生维稳工作网络,及时准确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化解矛盾,正确引导学生情绪。
5.后勤保障组
组长颜昌华
成员李玉泉朱继平
主要职责是:
加强和改进后勤服务工作,防止各类意外
-5-事件的发生。
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负责提供交通、通信、医疗等服务保障。
6.重点要害部位保卫组(学校行政楼、校广播室、网络中心、配电站、化学药品仓库、财务室等)
组长叶长才
成员与突发事件相关的各要害部位直接责任人
主要职责。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对要害部位实施严格控制。
第九条应急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情况需要,在事故现场设立指挥部实行现场办公,并设置显著标志,必要时划分事故现场的范围,实行戒严和封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无条件服从。
第三章突发事件报案和现场保护
第十条重大事故发生后归口单位必须做到:
(一)通知公安、卫生、消防等部门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
(二)事故发生后指挥小组了解事故情况向校党委汇报;
(三)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一条突发事件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应急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及110报警电话。
应-6-急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向组长汇报,同时迅速派人在现场初步确认突发事件是否是重大安全事故,一经确认立即上报应急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第十二条重大事故一经确认,应急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准备应急处理预案,并向有关部门作应急通报。
第十三条事故发生后8小时内应急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写出事故报告,分别上报校党委及有关部门。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三)事故发生的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四)事故的简要经过;
(五)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七)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相关事宜;
(八)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第四章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秩序
第十四条报告程序
(一)报告当事人所在院(系部)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
(二)报告学生事务处、安全与保卫处、学校办公室等部门;
(三)报告学校应急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四)经校领导同意后报告公安机关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第十五条处置程序
(一)学校应急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为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启动应急预案,接到报告后,院(系部)分管领导、安全与保卫处工作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二)现场人员根据情况,及时向学校办公室报告;
(三)如发生食物中毒,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请校医赶赴现场处置;疏通道路,封存食物,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
(四)如发生火灾事故,立即疏散人群,迅速组织扑救;火势如有蔓延趋势,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
(五)如是斗殴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送往校医院或附近医院救治,同时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带入值班室,其余人员驱散;
(六)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立即拨打“110”报警,妥善解决现场纠纷和争端,控制事态发展。
第五章实施要求
第十六条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委高校工委、省教-8-育厅关于维护稳定、确保安全的各项工件部署和要求,始终把维护稳定、确保安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要不断完善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工作机制,健全制度,落实措施,认真做好学校应急突发事件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了解情况协调处置。
要加强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保障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的储备和必要经费。
第十七条若发现学校有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各部门各单位应立即向学校应急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应急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及时将情况向相关校领导汇报,并立即加强对事件的严密监控。
相关工作小组要迅速到达第一线,做好信息收集、分析和通报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在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做到快速反应妥善处理。
根据事件性质、程度,汇总情况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口径,形成书面材料及时报告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等上级有关部门。
此时,学校应急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处于戒备状态,有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未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不得离校出差。
第十八条若校内出现群体性突发事件,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9-有关成员及负责人必须在一线指挥,化解矛盾,采取措施有效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公安机关报告信息,并按要求统一宣传口径,防止不实有害信息传播,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对在群体性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要及时报请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和监视。
严格门卫管理,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管理,防止学生串联,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各单位领导要深入一线,面对面地做好师生员工的教育疏导工作。
第十九条若突发性事件出现激化,有可能发生串联、集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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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发重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突发 重大事件 应急 处置 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