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天的摇滚本事谁也夺不走我们做梦的自由.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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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天的摇滚本事谁也夺不走我们做梦的自由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鲍勃·迪伦,我的叫作五月天
你曾经有过“地球在这一刻停止转动”的感觉吗?
或许是在一个仲夏的夜晚,空气里飘浮着流萤的气息,你和她之间只有五厘米的距离,这是你第一次感受到女生温润的唇;或许是在一个炎热和抑郁的午后,你终于等来了一通期待已久的电话,电话那头告诉你,你将获得人生的第一份工作,你由此开启新的征程;或许是在分不清白昼黑夜的产房里,妻子的脸色多番由红变紫,助产士终于把你孕育的第一个小生命捧到眼前。
这些时刻如此短暂而美好,感觉便是“一个人将得超越,那万物奔窜、回旋其中的时间”。
假若生活波澜不惊,我们同样也有办法,在他人所编织的世界里四处神游,寻觅能与心里那根弦产生共鸣的英雄梦想。
我们总是善于在电影中参悟人生,在小说里幻想爱情,在音乐里捕捉感动。
且当我们把身心全都托付给这些文艺作品时,并不知道那让人战栗的一刻将在何时来临。
好比格雷尔·马库斯(GreilMarcus),美国当代最著名的乐评人之一,同时也是公认的鲍勃·迪伦(BobDylan)最权威的研究者,当马库斯18岁时第一次观看迪伦的现场演出,他不过是单纯地为了制造和女友约会的机会。
在1963年的新泽西的新港民谣节上,马库斯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地看着台上的表演,直到白衣胜雪的琼·贝兹(JoanBaez)把迪伦领到台前,唱了一首《上帝与我们同在》(WithGodOnOurSide),此后贯穿整个60年代的反战圣歌。
“孩子,第一次世界大战,已停止了进程。
大战的原因,我始终没弄明白。
但我却被教会去满怀骄傲地接受它。
因为你不必在意死伤多少,而上帝与你同在。
”一瞬间,马库斯像被一拳击中心脏,毫无还手之力,只能任由迪伦的音符在身体里每一处血管顺流而下。
“我当时就被整个震住了。
我默默地反复诵读歌词,感觉这家伙简直太有才华了,短短一首四分钟的歌曲,就能如此深刻地表达整个美国的历史。
”从此,马库斯成为迪伦毕生的追随者,为迪伦著书立说,孜孜不倦。
《滚石》杂志评价马库斯说:
“他对人物的观察能力简直可以赢得一座诺贝尔奖。
没有人能像他如此长时间地、充满着激情地近距离观察鲍勃·迪伦。
在他的笔下,音乐人的事业就像是一部波澜壮阔的美国历险记。
没有人能像他那样以近乎野蛮的智慧描述迪伦。
”
与之相比,我的“地球停止转动时刻”似乎显得日常许多。
那是十五年前的初秋午后,忽然一阵拦路雨,把我困在了街角的唱片店。
原本要去哪儿呢?
对不起,这些无关紧要的,我早已忘了。
就在我百无聊赖地用手指拨弄着王力宏的《公转自转》、陶喆的《I’mOK》这些被听得烂熟的CD、犹如在唱片架上翻山越岭时,忽然听到店长播了这么一首歌:
走在风中今天阳光突然好温柔
天的温柔地的温柔像你抱着我
然后发现你的改变孤单的今后
如果冷该怎么度过
左右两旁的电吉他和弦分解像情人的双手,轻轻地把我拥入怀中。
木吉他扫弦像一张阳光织成的摸得着的网,贝斯和鼓(尤其是那个听起来旧旧的军鼓)是铺在其上的棉花糖。
一个嗓音里带着明显稚气的男孩青春无敌得让人睁不开眼,他一口咬下半米长的法式面包,孩子气地向着一面空墙喃喃自语,把月光洒落下的形影相吊硬是归结为他的温柔。
间奏及尾奏的英伦吉他双音让心口不一的矛盾升级,最终弦乐的拉扯和男孩口中的“自由”形成剧烈的反差。
整首歌里,男孩口中的“你”由始至终没有露面,女孩只存在于男孩的记忆中,以及拥抱的温度,曾经上映过亲吻还是争吵的巷口。
男孩用精准的笔法描绘生活中极其写实的局部,再用巧妙的伪装把旁观者带入梦境与幻觉交错的场景。
看起来支离破碎的蒙太奇画面,却恰恰完成了我心底最温柔的着陆。
其实,当我第一次在音像店里听到《温柔》的时候,脑子里是不会有这出煞有介事的内心戏的。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吉他有多少根弦,对乐队的认识也仅止于Beyond,心目中的摇滚英雄是谢霆锋,他在《新古惑仔之少年激斗篇》里饰演的少年版的陈浩南,在破破烂烂的学校小礼堂里,和朋友们唱着“我有权蒙着耳,不须打救,投石块入你口,无谓听到你念咒”(《前前后后左左右右》),那种目空一切、无所畏惧的少年心气,是我对酷的全部理解。
直到遇见五月天的《温柔》,我的地球在那一刻猛地停止转动,地表上的附着物,无论是人类所建造的钢筋混凝土,还是造物者给予的山川湖海,统统分崩离析。
这颗星球的运行轨迹也随即发生偏移,从原本日复一日的按部就班里,就此驶入未知的茫茫宇宙。
从此之后,我不再是只沉迷于莎士比亚、辛弃疾、鲁迅、三岛由纪夫、曹雪芹等满纸荒唐言世界里的文学青年。
在周杰伦一统天下的那些年里,我抱着逢K必点的决心,用《拥抱》《温柔》捍卫五月天在朋友圈里的小小领地。
我开始在英语课上比画着《温柔》里木吉他的节奏,嗒,嗒嗯嗒,嗯嗒嗒嗯嗒。
我给自己添置了电吉他、AMP(吉他音箱放大模拟器)等行头,尝试着在效果器上寻找到最接近五月天唱片里的音色。
嗯,失真再来一点。
哦,延迟再加一点。
唔,是不是再来一点压缩?
不,混响太多了一点。
再从政法系拉来了吉他手,从外语系拉来了贝斯手,从体育系拉来了鼓手,东拉西扯凑齐了团员,终于可以一圆乐队梦了,赶紧揪着大家一起玩《终结孤单》吧!
我开始听越来越多的乐团,“涅磐”(Nirvana)、“电台司令”(Radiohead)、“呛红辣椒”(RedHotChiliPeppers)、“地下丝绒”(TheVelvetUnderground)、“白色条纹”(TheWhiteStripes)、“黑色叛逆摩托车俱乐部”(BlackRebelMotorcycleClub)⋯⋯终于有一天,我已能对披头四、鲍勃·迪伦、莱昂纳德·科恩(LeonardCohen)如数家珍,并建立起自己的聆听系统和音乐审美,开始在媒体上发表和音乐有关的文字,并被冠以“乐评人”的头衔。
离开校园后,我从音乐编辑、记者出发,回溯到产业的上游,进入唱片公司工作,思考着五月天曾遇到的那些问题,诸如这张唱片的企划该怎么做、主打歌该怎么选等。
我要求制作人按照怪兽的“法兹”(Fuzz)效果调整吉他音色,给MV导演发去的参考模板是《伤心的人别听慢歌》,我发现自己的工作下意识地带着五月天的影子。
小提琴演奏家张莎拉(SarahChang)在谈到巴赫无伴奏奏鸣曲的录制计划时曾这样说:
“与这套作品一起生活,经历生命、体验各种体验,让作品成为自身的一部分。
最终,因为巴赫的作品,使你变成了一个很高尚的人。
”这句话同样适用于流行音乐中,并非只有古典音乐才高尚。
当沉浸于那些让你癫狂的作品中时,你会不由自主地想:
这些音乐到底是怎样创作出来的?
为什么作者选择了这样的呈现方式?
这其中受到了哪些前辈影响而又在怎样的背景下摸索发展出自己的特有风格?
如同在星辰大海中发现了一颗耀眼的恒星,以此为坐标,探索方圆的其他星球。
因此,你可以了解为什么这么多的音乐人、乐评人会把对鲍勃·迪伦的推崇视为他们的母星。
在迪伦身上,你能够得到所想要的一切:
如果你是一个热爱自由、反对战争的和平主义者,迪伦在民运中的旗手表现足以让你热血沸腾;如果你是一个不安现状、企图打破墨守成规的革命者,这位走过了民谣、民谣摇滚、乡村、布鲁斯的变色龙是你最好的榜样;如果你喜欢研究那些充满了象征性的歌词,流行音乐史上没有比迪伦更好的研究对象了;如果你想彰显自己在品位上的特立独行,那这个天生一副破铜锣嗓的男人也正合你的胃口;如果你是喜欢比较《红楼梦》《尤利西斯》各个版本异同的考究派,那迪伦数之不尽的“私酿版”录音(Bootleg)足够你忙活了;如果你是一个天生叛逆、不愿讨好众人的顽固分子,那迪伦这个从不考虑观众感受、由着性子把自己经典作品改编得面目全非的老头是你的不二选择。
他是一座谜样森林,具有万千的解读性,任后人各取所需。
如迪伦自己所说:
“人们可以通过我的歌曲了解我的一切,只要他们知道该到哪儿去发现。
他们可以把这些歌曲和其他的歌曲排列起来,然后清晰地描绘出一副我的形象。
”于我而言,这颗恒星是来自台湾的五位小伙,他们把我领入了摇滚乐的世界里,让我成为认真的歌迷,并最终促使我选择了音乐作为养家糊口的营生;他们记录了我最宝贵的青春,深埋于我的心底,生根发芽,化作乡愁四韵,不断回响;他们把“五月天”这个名字背后的价值观写入了我的DNA,提醒我这个世界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糟,只要心中保持着星火般的勇气和信仰。
如今,依然会有很多新结交的朋友打趣似的问我:
你进入这个行业,真的如你所说,是因为五月天的缘故吗?
我付之一笑。
我的星球并不是迪伦、披头四,真的很抱歉,让大家失望了。
也曾和一位骨灰级乐迷朋友在闲聊中提起鲍勃·迪伦,谈及他这辈子都做了哪些特别糟糕的专辑时,得出这么一个共识:
看一流的大师如何栽跟头,也比看二三流的小人得志强。
末了,友人还连削带打地问了我一句:
“你不觉得这些东西比五月天有趣多了吗?
”我的回答是—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鲍勃·迪伦,我的叫作五月天。
”
在绝大部分人均不知互联网为何物的中古时代,摇滚乐迷中流传着这么一些“考古题”:
吉米·亨德里克斯(JimiHendrix)是在哪一次的演出里为自己的吉他点燃了魔鬼的火焰?
埃里克·克莱普顿(EricClapton)的《泪洒天堂》(TearsInHeaven)是为何事所作?
鲍勃·迪伦1966年是在哪个演出厅中被愤怒的观众斥为民谣界的犹大,而他又冷冷地回应了些什么?
在题库里,总少不了这么一出:
摇滚乐史上最具革命性的是哪一天?
请毫不犹豫地说出你的答案:
1963年2月11日。
五十多年前的那一天,披头四用同期录音的方式,猛敲猛打了十个小时,从洋溢着荷尔蒙的《我看到她站在那儿》(ISawHerStandingThere)开始,到尽情狂欢的《扭动与尖叫》(TwistandShout)结束,依次完成了他们首张专辑十首歌曲的录制。
连同他们早前录制的四首单曲,构成了这张划时代之声《请取悦我》(PleasePleaseMe)。
当保罗·麦卡特尼(PaulMcCartney)用他标准的利物浦口音喊出“OneTwoThreeFa”,如火箭发射前的读秒,一个时代由此开启。
三十六年之后,距离披头四发源地八个时区外的台北,有五位怀抱着和约翰·列侬一样梦想的年轻人,以吉他为武器,写下了他们对沉闷世界的一纸战书。
这五位年轻人到底是有多爱披头四?
他们的首张专辑同样以数拍子为起点,第一首歌《疯狂世界》和披头的开篇曲《我看到她站在那儿》节奏极其相似,贝斯旋律线几乎是一个模子倒出来。
当你翻开专辑内页,看到宣传照中贝斯手拿着的是保罗·麦卡特尼标志性的德国Hofner牌“小提琴贝斯”,更会心有戚戚焉。
这群台湾的男孩把自己称作“五月天”,和“披头四”相比多了一名团员,也多了几分夏日里太平洋吹过来海风的咸味和湿度。
男孩一号叫作陈信宏,在乐团里担任主唱,大家习惯喊他阿信。
阿信长着一张日式美男子的脸,面如满月,眉若细柳,总喜欢不自觉地抿着嘴,露出似笑非笑的表情。
阿信的父亲早年经营了一家唱片店,虽在阿信出生前就已经关门结业了,但留下的堆积成山的唱片,就此成为阿信的玩具,也是阿信最早的音乐启蒙。
小学的时候,阿信最喜欢做的事情之一,便是把父亲没来得及卖出去的黑胶唱片一张接一张地拆封,掀开老式唱机的盖子,放下唱针,让旋律随着唱片一圈圈旋转而铺满整个房间。
“我在小学三年级时,那时候周三下午是不用上课的小周末。
有一次小周末,我坐在黄昏没开灯而发黑的客厅里,听着歌曲,突然间有一种很奇异的感觉—歌词里描述的东西明明都真实存在,却没有形体,当歌手唱出某些歌词时,那句词的描述就立即消逝了,可是立刻又有新的句子进来。
音乐旋律在空间里,是不具体的,却令我很有感觉。
这是一个很特别的记忆,我想那时自己大概知道音乐与我的关系会是什么了。
”
在没有遇上五月天里那位弹贝斯的男孩之前,阿信听歌的口味非常“传统”,他几乎没有接触过任何西洋音乐。
最初,他听的是凤飞飞、林淑容这些来自父亲的存货;小学六年级,张雨生的《天天想你》成为了他第一张掏钱买下的唱片;中学时代,他和同班同学一样,为庾澄庆《让我一次爱个够》痴狂;初三,他听到了陈升的《贪婪之歌》,“如果山要老去,孩子们要如何知道什么是坚定的;如果海会枯竭,诗人要如何感受什么是温柔的”,阿升哥细腻敏感的情诗让阿信第一次知道了流行音乐的可能性。
曾经梦想过成为科学家,成立五月天后满世界跑通告依然科普读物不离手,也曾梦想当漫画家,中学联考时选择了师大附中美术班,不料却在那里当上了吉他社社长,从那开始在音乐的梦里从未醒来。
梦想家阿信总喜欢说一些浪漫而煽情的话。
“宇宙中,不停地有星星诞生。
世界开始形成的第一天,就有我们的位置。
我们就在那位置上,好好地等着为将来的相遇,而成长着。
”也似乎没有比这更好的话来形容他和五月天其他男孩儿们的相遇了。
师大附中吉他社的副社长就是我们的男孩儿二号—温尚翊,昵称怪兽。
他出身于一个家教严明的家庭,父亲是一位律师,打小希望儿子能继承衣钵。
若非要说怪兽小时候有什么音乐基因,那只能追溯到父亲的古典唱片上了。
怪兽升上高中,缠着母亲买下第一把吉他时,父亲的警报还未拉响,他把怪兽弹吉他视作一项和打棒球没啥两样的课外爱好罢了。
谁也想不到,怪兽就此没让手上的六弦琴闲下来过。
他和身边弹吉他耍帅的小伙伴们不同,他专挑那些最难练的歌曲,一小节一小节地攻克掉,这让他的吉他技巧把同龄人远远抛到身后,是吉他社里学弟们无可企及的目标。
一把吉他、三个和弦、一项真理,怪兽走上了向世界挑战的摇滚之路。
男孩儿三号—石锦航,石头,在五月天中和怪兽同样司职吉他手。
石头是一个一不小心就会把眼睛眯成一条线的温柔男生。
初中时,一种名叫摇滚乐的东西狠狠地往他的心脏砰砰捶了两拳,他开始把自己的零花钱都花在了买摇滚唱片上,迷幻如“大门”(TheDoors),飞扬跋扈如范·海伦(VanHelen),天马行空如约翰·列侬,照单全收。
终于,石头不再满足于只是作为一个纯粹的听众,他暗暗下了决心,考上高中后,就去学吉他。
在经过一次联考失利后,经过一年的补习,他终于考上了师大附中,开始自己的吉他手之旅。
石头是五月天成员里最早对音乐抱有笃定信仰的人,高中毕业,石头在纪念册上写下的话是:
“如果我无法说话,音乐会是我的语言。
”
男孩儿四号—蔡昇晏,玛莎,五月天里年纪最小的团员,被大家呵护有加的小弟弟。
在玛莎四五岁的时候,他一度陷入了社交恐惧中,不爱说话,由此遭到邻居的嘲讽。
玛莎的童年始终处在动荡和颠簸当中,他念过四所小学,高雄两所,台南一所,台北一所。
曾有一段时间里,他甚至没法跟爸妈住在一块儿,而要被迫托付给亲戚家。
因此,玛莎和五月天其他团员相比有一颗更为敏感纤细的心。
妈妈非常希望把玛莎塑造成一个风度翩翩的男孩儿,把一台钢琴买回家,还请了老师来家里上课,若不是父亲的反对,玛莎或许会成为下一个周杰伦、王力宏或伍思凯。
玛莎也是五月天里最多才多艺的男生,钢琴、口琴、吉他都有足够把妹的水准。
但他最终选择了成为一名贝斯手,不是舞台上摧枯拉朽的吉他英雄,不是对着台下高喊“Givesomenoise”的主唱,不是坐拥一整套爵士鼓组、拳打脚踢的鼓手。
对于玛莎来说,贝斯手首先足够特别,另一重要的原因则是他对披头四贝斯手保罗·麦卡特尼无限的崇拜。
那一年,他躲在被窝里听台湾著名作家、广播人马世芳的节目,听到由保罗·麦卡特尼写下的传世不朽经典Yesterday。
“Yesterday,lovewassuchaneasygametoplay.NowIneedaplacetohideaway.Oh,Ibelieveinyesterday.”玛莎说,他感觉地球忽然歪掉了一下,这是属于他的“地球停止转动时刻”。
男孩儿五号—刘冠佑,在最初加入五月天的时候叫刘谚明。
从小冠佑的父亲赶鸭子上架似的逼着冠佑上各种兴趣班,钢琴、绘画、游泳、乒乓球、柔道⋯⋯几乎所有都沦为半分钟热度下的炮灰,只有爵士鼓最终在冠佑的世界里住了下来。
从国中时代开始,冠佑一直被老师拉着四处表演,小冠佑摇头晃脑的样子成为了学校里最抢风头的那一个,被老师宠爱之余,还能收到许多女生求交往的小纸条,这让冠佑坚定了打鼓是他这辈子最重要的事。
自国光艺校毕业后,冠佑经营了一家自己的练团室,先后加入了几个乐团,但都遭遇了诸多不顺,最后阴差阳错成为五月天第四任也是无可撼动的鼓手,亦是这个星球上最忙碌的鼓手之一。
这一切似乎冥冥中早有注定。
在披头四的传奇故事里,利物浦男孩儿约翰·列侬和保罗·麦卡特尼从十五岁时起就成为了音乐道路上最亲密的合作伙伴,“沉默的披头”乔治·哈里森与保罗认识的时间甚至更早;而高二的阿信与怪兽、高一的石头和玛莎四人在1993年9月正式于师大附中吉他社相遇,五月天的种子就此被埋在土里,直到他们跨入大学生涯后开始疯了似的生长。
披头的鼓手几经更替,和列侬、保罗一起度过汉堡疯狂岁月的彼得·贝斯特(PeteBest)在披头四正式启航时被林哥·史达(RingoStarr)取代,披头的首支单曲《爱我吧》(LoveMeDo)也因此发行了多位鼓手演奏的录音版本(喜欢刨根问底的乐迷可找来Anthology1、PleasePleaseMe及PastMasters三个不同版本的LoveMeDo来听听看);鼓手冠佑也恰是最后时刻搭上五月天末班车的成员,这也为我们留下了《ㄞ国歌曲》及五月天第一张创作专辑中不同版本的《轧车》,展示了五月天不断成熟的轨迹。
和如今乐团满天飞、随手往楼下扔一块板砖都能砸中一个吉他手的时代完全不一样,在五月天还没有足够的年龄能买到一包长寿烟、喝到一口啤酒之前,无论是乐团还是乐迷,他们彼此都没有交流的场所。
乐团只能在练团室里韬光养晦,眼巴巴地期待着登台机会。
喜欢看乐团表演的乐迷也只能听着西洋唱片望梅止渴,要么是痴痴等着学校的毕业舞会里冷不丁地从天上掉下来一个乐团,要么是直接摸去乐团的练团室。
台湾最早的重金属乐团“刺客”就是练团室里声名鹊起,围观者甚众。
当然,提供给乐队表演的固定舞台也不能说没有,可这些Pub里全是西洋歌曲的翻唱,可千万别幻想着能唱自己的歌—台下的观众一边喝酒一边大声聊天,他们压根不想听你写的那些破玩意儿。
再不济或许得像五月天最初的那样:
辗转于商业街上,为某刚开幕的店家摇旗呐喊,没有酬劳地唱一个下午—你同样不能唱自己的歌。
时代呼唤英雄,伍佰&ChinaBlue和“骨肉皮”出现了。
在台北和平东路与罗福路交叉口的那家名叫“息壤”的LivePub里,伍佰鼓着腮帮子,朝那些快要被埋进坟墓的台语老歌吹了一口气,用摇滚乐赋予他们火焰一般的新生命。
他同时坚持唱自己写的歌,最终赢得了现场观众的热情。
当伍佰唱到最高潮时,所有人拿着酒杯,整齐地敲着桌子,高喊“伍佰”,这一传统无论息壤结业,完整地保留到新的Pub“LiveAGoGo”里,每周五花上名副其实的“伍佰元”新台币看一场伍佰的演出,也成为台北年轻人最潮的事情。
至于台湾另一骨灰级乐团“骨肉皮”则索性在通化夜市的地下室里开了一家自己的LivePub,名为“Scum”。
他们不仅唱自己的歌,还要求所有在“Scum”上台表演的乐团至少要唱一首自己的创作曲。
在“Scum”的经营下,本土摇滚乐团及乐迷才慢慢被培育起来,陆续诞生了“Vibe”“圣界”“地下社会”等摇滚青年孵化器。
正是在光复北路大台北瓦斯公司附近的地下室,那个名为LiveAGoGo的Pub里,五月天第一次看到了伍佰&ChinaBlue的演出。
那时,伍佰刚出版了他的《浪人情歌》,只见键盘手大猫用浪漫而复古的音色如烟雾一般笼罩全场,贝斯手小朱用跳脱的节奏型为歌曲注入了诡异的律动,鼓手Dino棍锤纷飞,随兴所至却力道十足,至于舞台上的明星伍佰,一边弹着骚劲儿十足的布鲁斯吉他,一边用他带着台北夜市独特风韵的唱腔咬字,让五月天这群毛头小伙知道自己距离出道发片究竟还有多大的距离。
自1997年3月的野台开唱,世界上终于有了五月天这一号团名起,五月天就在争取一切难以想象的演出机会。
一家炸鸡店开张,想请乐团敲锣打鼓热闹一下,五月天带着全套家伙欣然前往,并以免费吃炸鸡聊以自慰,这是五月天十年后依然津津乐道的苦中作乐的故事。
阿信牵头在组建高校摇滚联盟,骑着摩托车各地张贴自己设计的演出海报,他丝毫不会想到有一天他会点一下发送按钮,把亲手设计的《诺亚方舟》演唱会海报发送出去,一晚就能号召十万人。
他们唱遍了台北所有的Pub,除了上述的“Vibe”“圣界”“地下社会”这些更接近摇滚类的LiveHouse外,还包括重庆北路上的“阿宝音乐餐厅”、士林阳明戏院楼下的“98音乐餐厅”等为餐厅搞气氛的驻场。
后者的演出尤其阴晴不定,遇上天气不好,台下观众就这么寥寥几人,且他们的音乐不过是食客觥筹交错的背景。
也曾有过整晚都没有观众、五月天只对着店老板一人表演的情景—若是放到今天,能让五月天仅为你一人唱上一晚,这是让粉丝幸福到窒息的事情。
可对于那时的五月天来说,这几乎是让他们乐团之旅打道回府的拦路豪雨。
阿信是这么回忆出道前最灰暗的时刻:
“每个礼拜都去LiveHouse演唱,每次唱完之后还要回学校做作业,老实说两边跑真的蛮累的。
当时心里有着很多的疑惑和不安。
我在干吗,我的未来是什么,我们所做的,会不会只是一个梦?
迷惑盘旋在脑海中,周而复始。
那时候我回学校都会走自强隧道。
有一天的晚上,我对自己说,再这样一直下去也不对。
所以我决定,骑出这个自强隧道之前,我要把我的迷惑统统都结束掉。
我接下来的迷惑,只能有一个自强隧道那么长。
”位于台北市中山区、从士林通往内湖、全长822公尺的自强隧道,就这样成为了“五迷”台湾朝圣之旅打卡景点之一。
在音乐餐厅驻唱时,五月天和“脱拉库”成为了好朋友。
主唱张国玺为脱拉库打下了浓烈的个人色彩,这个直肠直肚的大男生,说话从来不会兜弯子,弹吉他总是冲到最前面,写歌总是恨不得让老太太都干瞪眼。
在《我爱夏天》里,他直接把色眯眯的眼珠子对准海滩上的比基尼;在大街上看到漂亮美眉经过,他脑子里全是“让我们一起享受这中午的大太阳,最好能一起把衣服脱光”(《大太阳》)的邪恶幻想。
张国玺的表达方式让阿信开始自省,他不再死抓着那些晦涩的歌词不放,他学着让自己的表演更有煽动力,他试图让自己写歌的方式更直接。
像《八月爱人》《金色大街》这样曲高和寡的文艺腔创作曲,遂一直封存在五月天的Demo集里,估计这辈子都不会灌录到CD里了。
在张国玺的引荐下,1997年12月,五月天在独立厂牌“角头音乐”出版的合辑《ㄞ国歌曲》里实现了他们的第一次正式发声。
这张合辑收录了董事长、四分卫、夹子电动大乐队在被广大乐迷熟知前充满了粗粝感的创作,它是台湾乐团时代兵临城下前的暖身,像是辛亥革命前的黄花岗起义。
第一次录单曲,五月天的制作人是曾和李炳辉、陈明章等合作过的萧福德(这也是五月天迄今唯一一次由他人而非自己担任其音乐制作人),制作人给五月天的指令也相当简单:
再狠一点!
再闹一点!
再大声一点!
《轧车》也是五月天的第一支MV。
成员清一色地台客装扮,戴着墨镜,穿着宽松的衬衣,故意敞开胸口的扣子,这种“强装大人”的刻意今天看来让人不禁莞尔。
像如今五子中事业家庭最为成熟平衡的石头,在《轧车》里竟是一副火爆浪子的模样,让人感觉稍稍逆了他的意就会被他抡着吉他当着脑门砸下来的样子。
值得一提的是,《ㄞ国歌曲》的封面由阿信绘制,他把福禄寿三星画成了一支三人乐队,赐福的天官头上还戴着他的招牌帽子,可手上的玉如意却不知何时被换成了一把吉他。
这是阿信最年少气盛的投影。
“角头音乐”老板张四十三对五月天青睐有加,又交给了他们《拥抱》合辑的制作工作。
这张发行于1998年6月的合辑,在掀开“拥抱”这一温暖动作的表皮下,涌动的是异性恋之外的另一种爱情观。
脱下长日的假面 奔向梦幻的疆界
南瓜马车的午夜 换上童话的玻璃鞋
让我享受这感觉 我是孤傲的蔷薇
让我品尝这滋味 纷乱世界的不了解
昨天太近 明天太远 默默聆听那黑夜
晚风吻尽荷花叶 任我醉倒在池边
阿信所写的荷花池是灰色人群的地下国度,是白先勇在小说《孽子》里刻画的重要舞台,那些深夜里终年流连于新公园的人不停转圈的黑暗通道。
“我无法告诉他,在那些又深又黑的夜里,在后车站那里下流客栈的阁楼上,在西门町中华商场那些闷臭的厕所中,那一个个面目模糊的人,在我身体上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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