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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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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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
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
第一节安全管理的涵义
一、对安全生产形势的认识与思考
今天我们所面对的安全生产状况是:
(一)现代社会每年生产和生活过程,有约400万人死于意外事故,其中有近40%是老人和小孩;同时有1500万人受到功能伤害;35%的劳动者接触职业危害;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2.5%的GDP。
(二)今天,时间每流逝一秒,会有160个人在躯体上留下“无形战争”的痕迹,4000人被“无形战争”打入冰冷的病床。
(三)全球每年发生的各类事故大约有2.5亿起,意味着每天发生68.5万起,每小时发生2.8万起,每分钟发生近500起。
(四)全世界每年死于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人数约为200万(其中约25%为职业病引起的死亡),这比媒体所报道的每年交通事故死亡99.9万人,暴力死亡56.3万人,局部战争死亡50.2万人,艾滋病死亡31.2万人,吸毒死亡10万人都要多。
因此职业病和职业工伤成为人类的最主要的人为死亡之一。
(五)职业领域每天有4500人死于工作,每分钟有3人因工伤导致死亡。
(六)我国每年由于人为造成的意外事故(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公共场所事故、中小学生意外、家庭意外等事故)每年有数十万人丧生。
2002年我国各类事故死亡人数超过14万人,平均每天约有280人丧生于各类事故。
国际相关研究机构通过系统的研究,得出了一个结论,生产过程的事故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
如果人们的安全意识得到强化,特别是负责人应有的安全意识;安全行为得以落实,人类则可以做到:
1、每年使60万职业工伤得以避免;
2、使每年花费于职业事故方面的赔偿费用而导致的全球经济增长降低4个百分点的指标得以控制和减轻。
二、安全生产管理的概念
(一)安全与生产的关系
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是辨证统一的关系。
安全寓于生产经营之中,安全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相互联系、相互依存、互为条件,任何一方不能孤立存在。
没有生产经营活动,安全工作就不存在;反之,安全是生产的前提和保证。
没有安全工作,生产经营工作就不能顺利进行,这就是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辨证统一性。
一个企业“有了安全并不意味着有了一切,但是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这是客观的实在,也是浅显的道理,因此作为企业负责人、管理者,必须树牢安全意识,正确处理好生产与安全的关系,才能确保企业健康稳定的发展。
(二)安全生产工作的目的
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目的是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的发展。
(三)安全生产管理的概念
安全生产管理就是管理者对安全生产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的一系列活动,以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保护财产免受损失,促进改善管理,提高效益,保障经济稳定发展。
三、安全生产管理的涵义
(一)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1、人力资源是最重要的资源。
2、人与物的安全,生命是第一位的,财产是第二位的。
(二)安全地进行生产
每一个地方一个生产单位,都建立了发展目标,而与发展目标与收益紧密相连的有两个:
一是生产发展,效益提高,市场占有等方面的目标,这是经济发展的目标,是企业发展壮大的目标;另一个是安全生产的目标。
(三)生产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安全生产条件主要是指:
物质条件、环境条件、管理条件
目前部份企业一个最突出的就是这个问题,主要表现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生产规模小,安全投入严重不足。
二是转移危害严重,大量使用淘汰设备。
三是管理水平低,人员素质差。
(四)安全生产以人为本
1、以人为本就是人的生命权、生存权、人权为根本。
2、以人为本表现为安全管理充分发挥人的作用。
四、2009年“安全生产年”活动的主要内容
2009年元月15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指出把2009年作为“安全生产年”,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切实加强“三项建设”。
(一)三项行动: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行为;
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突出抓好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
3、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二)三项建设:
1、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机制建设,促进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2、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推进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科技进步;
3、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坚持反腐倡廉,切实履行职责,提高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
第二节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一)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
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作了明确的规定,分三个层次:
一是危险性大的企业;二是300人以上的企业;三是300人以下的企业。
(二)国家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新格局(2号决定)
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
(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制度的作用
1、明确安全生产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本单位各岗位的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使全体从业人员都知道“谁应干什么”或“什么事应由谁干”,避免为实现安全生产应干的事没有人干,有利于避免互相推委,有利于各在其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2、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可全体从业人员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或生产操作时应“怎么干”,有利于规范管理人员的管理行为,提高管理的质量;有利于规范生产操作人员的操作行为,避免因不安全行为而导致发生事故。
3、建立和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生产经营单位明确规定了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的具体办法、生产的工艺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使生产经营单位能建立起安全生产的秩序。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了违章处理制度、事故处理制度、追究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者责任的制度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建立了安全生产的制约机制、激励机制,能有效地制止违章和违纪行为,激励从业人员自觉、严格地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利于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二)制度的分类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可概括划分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两大类。
前者是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管理规程、管理标准的总称,后者是各种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标准的总称。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可按管理面向的对象来分类。
通常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划分为以下三类:
(1)综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总则、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设施管理制度、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危险点安全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事故隐患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三同时”管理制度、发包(承包)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出租(承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值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和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等等。
(2)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包括生产工艺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各种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技术标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包括女工保护制度、未成年工保护制度、控制加班加点管理制度、防暑降温管理制度、防寒保暖管理制度、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环境监测制度、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体检制度、保健食品发放管理制度、防止职业中毒管理制度和职业病管理制度等等。
2、安全操作规程
(1)各种生产设备的技术操作规程
生产设备的技术操作规程规定了正确操作设备的程序、方法。
只要按规程规定操作,就可以防止操作中发生因操作不当而导致的设备损坏事故和伤亡事故。
(2)各工种、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这些规程明确了各岗位生产工作全过程各工序的正确的安全操作方法。
只要按规程规定操作,就可以防止操作中因不安全行为导致的伤亡事故。
(三)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的基本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各种生产经营单位都必须建立下列基本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明确“谁干什么”的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
2、明确“怎么干”的制度
(1)各种生产设备的技术操作规程。
(2)各工种、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3)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5)事故管理制度。
(6)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三、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一)物质条件安全装置
(二)环境条件作业环境
(三)管理条件如工作轮流制工休制减少危险作业环境中的人数等
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一)内容:
一是安全意识的教育
二是安全法规的教育
三是安全技术素质的教育
(二)形式:
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全员教育班组教育
最终目的是实现三个转变:
从“要我安全”“我要安全”→“我会安全”
(三)作用:
1、提高安全生产的思想素质。
2、提高安全生产的技术素质。
“三不伤害”:
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五、安全生产检查
安全检查是发现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交流安全生产经验,推动安全工作的重要措施。
(一)检查的目的:
1、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2、了解整体安全状况,改善安全管理。
(二)检查的内容:
生产工艺、生产流程、设备设施、规章制度、操作行为、员工安全意识等
六查:
查思想、查制度、查设备、查教育、查操作、查事故
1962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几项规定》中,把安全检查列为“五项规定”之一,并在时间上、次数上、制度上作了明确规定。
国务院302号又对政府开展安全检查作出了规定。
注意安全检查并不是次数很多很好,而是要注重检查的效率,检查力求全面、仔细、发现问题、效果越好,特别是在检查中一定要消除政府与企业,领导与职工的对立。
一方面要充分依靠群众开展检查,消除对立,真正了解问题症结的还是在基层。
另一方面,要充分强调安全检查是对职工负责,消除对立情绪。
要努力追求安全生产检查的有效性与高效性,就要提倡安全生产检查中,使用安全检查表是现代安全生产管理方法中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之一。
安全工作是一项“万金油”工作,安全检查必须懂得方方面面的知识:
1、防火防爆
2、机械设备安全
3、电气安全
4、锅炉压力容器安全
5、建筑施工安全
6、职业卫生
7、特殊行业安全
(三)具体事项
安全生产现场检查主要查两个大的方面:
一是安全管理,二是安全条件,具体如下:
1、安全管理
(1)安全工作计划
①是否明确提出安全管理的目标及主要措施;
②是否形成一个专门的文件并印发各部门和各车间;
③各层次管理人员是否清楚,厂领导是否贯彻;
④是否有检查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组织
①是否有明确的各层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②是否有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③是否有足够的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
④管理人员是否有足够的权力推行安全计划,落实安全措施;
⑤是否与各层次的安全管理者和工作者有定期的联系;
⑥是否定期向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3)安全教育和培训
①新进厂人员是否都经过上岗前安全教育;
②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并持证上岗;
③工人是否清楚自己岗位的危害因素及预防措施;
④工人是否清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熟悉操作规程;
⑤是否定期组织工人进行安全知识学习;
⑥是否组织有利于提高工人安全意识的安全活动。
(4)安全检查
①是否明确安全检查的时间;
②是否明确安全检查的内容;
③是否有完整的安全检查记录;
④是否明确安全检查的报告制度;
⑤是否做到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跟踪整改。
(5)应急行动
①是否制定应急预案;
②应急指挥人员及其职责是否明确;
③应急队伍的人员是否有定期演练;
④应急设备是否足够和有效;
⑤要求救助的途径是否清楚。
2、安全条件
(1)生产场所
1通道是否通畅和有标志;
2出口是否足够和畅通;
3警示标志、护栏是否齐全;
4物料堆放、设备布置是否合理;
5生产场所是否清洁,地面是否平整、不滑;
6采光和通风是否足够;
⑦各类特殊场所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2)机械安全
①机械危险部位是否有正确的防护;
②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和有定期维修保养;
③特种设备的安全装置和附件是否齐全有效;
④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测并有使用合格证。
(3)化学物品使用安全
①化学物品储存的条件和方法是否符合要求;
②工人是否清楚化学物品的有害性;
③使用时所需要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
④工人是否清楚应急处理的方法。
(4)用电安全
①是否有专业人员负责电气设备的维修保养;
②电气设备安装及线路的连接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③手持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④接地(接零)保护是否符合要求;
⑤临时线路的管理是否规范。
(5)防火防爆
①是否划定具有火灾和爆炸危险的场所;
②电气设备是否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
③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④是否能有效控制各类点火源;
⑤灭火器材是否足够、有效和放置合理;
⑥工人是否熟悉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⑦工人是否熟悉火灾发生时的逃生通道和逃生自救的方法。
(6)防尘防毒
①是否有防止尘、毒物质扩散的设施;
②设施是否定期维修、保养、检测;
③设施是否与生产设备同时使用;
④生产场所的尘、毒浓度是否定期测定,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7)事故管理
①是否建立事故和未遂事故的报告统计制度;
②对事故的未遂事故是否有调查;
③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是否公布;
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是否有人验收。
六、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现场安全管理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直接消除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为目的的一种最基层的、具有终结性的安全管理活动。
现场安全管理是最低层次的安全管理活动,但又是组成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活动的“细胞”,是其他高层次管理活动得以实施的保证。
生产经营单位的现场安全管理,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
(一)现场安全管理具有自身的特点
1、日常性。
只要生产在进行,现场的安全管理活动便不能停止。
2、继承性。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上的一切决策指令、组织协调的成果均要落实到这个层次上来,并求得结果。
换句话说,该层次的管理活动不是自发产生,而是与上层次的管理指令密切相关。
3、双重身份。
对于上一层次的管理而言,该层次的人员是被管理者、被监督者,对于所管理的人机系统而言,该层次是管理者、控制者。
4、具体的直接的管理。
管理功能直接对管理终端(人、机)发挥作用。
5、细微化。
该层次上的管理活动被尽可能地细化,越细越好,需要细微的经验和操作技巧,对管理规定上的粗浅条款作出丰富的补充,从而必须充分发挥该层次的管理者(操作者)的自主灵活性。
6、特异性。
各生产现场的情况应该具体对待。
现场安全管理应与设备管理、工艺管理紧密结合。
(二)现场安全管理的内容
1、加强对人的管理,控制违章违纪行为
伤亡事故一般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所致。
在人机系统中,人起着主导作用,物的不安全状态与操作的操作紧密联系。
人的行为受其生理、心理、环境和素质等因素的影响,易产生违章、违纪行为,导致因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而发生的事故。
因此,必须严格强化现场管理,控制违章、违纪行为,防止事故发生。
2、加强对设备(工具)及作业环境的管理,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
物的不安全状态主要是以能量的形式向外泄放,与人体接触,作用于人体或被人体吸收,消耗能量,致使生理机能部分操作或全部损伤。
现场物的不安全状态一般有以下几种形式:
(1)安全设施、安全装置的缺陷;
(2)物体的放置,工作场所的缺陷;(3)劳动防护用品的缺陷;(4)生产设备(工具)没有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
因此必须加强对设备(工具)的管理,及时发现、消除上述物的不安全状态,以保证实现安全生产。
七、做好事故预防和事故处理工作
(一)事故的定义
从广义上讲,事故是指人们在实现有目的的行动过程中,由不安全的行为、动作或不安全的状态所引起的、突然发生的、与人的意志相反且事先未能预料到的意外事件,它能造成财产损失,生产中断,人员伤亡。
从安全生产上来讲,事故主要是指伤亡事故,又称伤害事故。
在伤亡事故中,我国重点抓了企业职工的伤亡事故。
国务院75号令发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中是这么定义的: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即指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等原因而导致企业发生的人身伤害(即轻伤、重伤、死亡)和急性中毒事故。
由此可见,所谓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只要指以下三种情况:
1、职工在本职生产和工作岗位上,或与生产和工作有关的劳动场所发生的伤亡事故;
2、由于企业管理不善或他人在生产和工作中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职工伤亡事故;
3、企业生产和工作中发生突发事件,职工在抢救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
(二)事故的主要特征
事故只要有以下4种特征:
1、因果性。
事故的因果性指事故是由相互联系的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2、随机性。
事故的随机性是指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是偶然的。
3、潜伏性。
表面上,事故是一种突发事件,但是事故发生之前有一段潜伏期。
4、可预防性。
现代事故预防所遵循的原则即是事故是可以预防的。
也就是说。
任何事故,只要采取正确的预防措施,事故是可以防止的。
(三)事故分类
1、按伤害程度分类,指事故发生后,按事故对受伤害者造成损伤以致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分类:
(1)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为1个工作日以上(含1个工作日),105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损失工作日为105个工作日以上(含105个工作日)的失能伤害,重伤的损失工作日最多不超过6000个工作日。
根据劳动部1960年5月23日(60)中劳护久字第56号问《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凡是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作为重伤事故处理。
①经医师诊断已成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
②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的。
③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灼伤、烫伤或虽非要害部位灼伤、烫伤占全身面积1/3以上的。
④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脚骨等因受伤引起骨折)、严重脑振荡等。
⑤眼部受伤较剧,有失明可能的。
⑥手部伤害。
A、大姆指轧断一节的。
B、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任何一只轧断两节或任何两指各轧断一节的。
C、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肌能障碍,有不能自由伸屈残废可能的;
⑦脚部伤害:
A、脚趾轧断三只以上的。
B、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肌能障碍,有不能行走自如的残废可能的;
⑧内部伤害:
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的;
⑨凡不在上述范围以内的伤害,经医生诊察后,认为受伤较重,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上述各点,由企业行政会同工会作个别研究提出初步意见,由当地劳动部门审查确定。
(3)死亡事故。
2、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按照职工所受伤害程度和伤亡人数分类: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按事故类别分类
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中,将事故类别划分为20类。
这一分类方法同20世纪50年代制定的分类标准相比有所改进。
具体分类如下:
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 、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 、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 、瓦斯爆炸、锅炉爆炸 、容器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 、其它伤害
(四)事故报告程序
伤亡事故一旦发生,为了让有关部门即使掌握,迅速采取救援及控制等措施,必须按照有关程序及时报告。
1、伤亡事故报告的要求
伤亡事故的报告应满足如下要求:
(1)报告内容详细,应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报告人姓名、电话等。
(2)迅速报告。
伤亡事故发生后,应以尽可能快的方式,如电话、传真等,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3)按照报告程序,逐级上报。
2、伤亡事故报告的程序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75号令)中第二章第五条至第八条对事故报告的程序作了如下规定:
(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2)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3)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死亡事故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重大死亡事故报至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局。
(4)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业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5)企业主管部门和当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工会收到《企业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后,必须及时按系统逐级上报,其中重大和特大死亡事故的调查报告书需报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全国总工会。
(6)企业和企业主管部门对于《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提出的改进措施所需的经费、物资和完成的时间必须给予保证。
在改进措施完成后,厂长应会同基层工会主席检查验收,并在验收书上签字盖章,报当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工会备查。
(7)企业必须按照规定在每月底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及其文字说明报送当地企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8)当地企业主观部门应根据上述月报表填写企业系统的《职工伤亡事故综合月报表》连同文字说明,逐级上报,直至企业主管部门。
(9)各级企业主管部门的《职工伤亡事故综合月报表》应同时分送同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工会组织;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职工伤亡事故综合月报表》应同时分送同级统计部门,并抄送同级工会。
(10)在伤亡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如果有负伤人死亡,企业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工会组织补报。
(五)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原因分析是在充分掌握事故事实材料基础上,对事故有关因素的因果、相互关系及其相互作用的过程进行的科学总结,从而复原事故过程,判断事故原因。
1、诱发事故的主要原因
引起事故发生的原因是错综复杂的,它既涉及到生产的设备、工艺流程、劳动条件和环境,也涉及到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教育、职工的素质以及劳动纪律等。
而一个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于多方面的因素引起的。
因此,分析事故原因,要通过深入细致的事故调查,取得可靠的证据,并进行认真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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